本書的第一部分由張曉華翻譯,第二部分由王永生翻譯(其中本書段碼第378-522段由謝曉健翻譯),第三部分由謝曉健翻譯,第四部分由賈辰陽翻譯,編者注由謝曉健翻譯,最後謝曉健對全書進行了統一。
[1][原文以“父親爲個人宿命所承擔的意義”爲題發表,《心理分析和精神病理學研究年鑑》(萊比錫),I(1909),第155~173頁。文章在當前標題下被M.D.埃德爾(M.D. Eder)翻譯並出版在《分析心理學論文集》(倫敦,1916;第二版,倫敦,1917,紐約,1920)一書中。德文原版作爲小冊子被重印(1909),以此形式面世的第二版(維也納,1927)中有一個簡要的前言。第三版,有了很大的改動和擴展,也有一個新的前言,並於1949年出版(蘇黎世)。當前版本是依照第三版做出的譯文。作者爲那個版本增加的內容附在文中尖括號〈〉內,他們換掉或漏掉的重要內容則置於腳註中的方括號內(如1909版所譯)。——英編者。
[2][修改(1909)並翻譯爲《轉化的象徵》。——英編者]
[3]譯文:“(爲什麼竟然會這樣)只有守護神知道——那掌控我們出生星斗的伴侶,那人類本性的神祇,儘管他在每一個體生命中必死,並且表情多變,時怒時喜。”——賀拉斯,《書札》,II,ii,第187~189頁。
[4][原文腳註:力比多被早期的心理學家稱爲“意志”或“傾向”。弗洛伊德的表述是一個最合適的稱謂(denominatio a potiori)《年鑑》,I(1909),155。]
[5]原文又作手淫。
[6]我曾在兩個場合討論過這一問題:《轉化的象徵》(與兒子相關)和《母親原型的心理方面》(與女兒相關)。
[7]薩默(Sommer),《家庭研究和遺傳學》(1907);約爾格(Joerger),“零家庭”(1905);齊默爾(Ziermer),“遺傳精神氣質的系譜學研究”(1908)。
[8][原文:這些經驗,以及與奧托·格羅斯(Otto Gross)博士合作進行的分析中所得到的更爲特別的經驗,使我牢牢記住了這些觀點的健全性。有關格羅斯,參見瓊斯:《弗洛伊德:生平和著作》II,p.33。——英編者]
[9]“對詞語聯想和未受教育人員反應類型之家族一致性的數據研究”(原文1907)。
[10]我用“價值斷言式反應類型”這一概念是指,對刺激詞(stimulus-word)做出的反應總是一種攜帶主觀語氣的斷言,而不是一種客觀的關係,比如,花/好,霧/糟,鋼琴/可怕,鹽/壞,唱歌/甜美,做飯/有用。
[11]維古勒(Vigouroux)和朱古里爾(Juquelier),《情感感染》(1904),第6章。
[12][原文:……力比多和壓抑之間的鬥爭(弗洛伊德)……]
[13][原文:只提供主要事件,也就是與性相關的事件,應該足夠了。]
[14][原文:心理分析。]
[15][原文:……她不敢承認自己的性慾。]
[16][原文:……從精神分析的角度……]
[17]自始至終,我們都認爲自己是行爲的主人。但回頭看我們的生活,主要把我們的不幸及其後果考慮在內的話,我們常常並不能解釋自己做出這一行動而忽略其他事物的原因,結果我們的每一步都像是被一種異己的力量所指引。因此莎士比亞說道:
“命運彰顯了你的力量:不可歸功於自己;
最終的裁決不可逆轉,就索性聽之任之!”
——叔本華,《論個人命運中顯見的安排性》《小品與補遺》,歐文譯,第26頁。
[18][原文:……因爲幼兒情意叢的力量爲數千年的宗教提供了極具說服力的材料。
並不是說我們應該把原罪的責任推卸給父母。敏感的孩子,由於感應過於迅捷,以至於沒有能夠在心理上反省父母身上溢出的東西,應由他的性格來承擔他命運的罪責。但是,如上一案例所顯,事實並非總是這樣,因爲父母能夠(不幸的是,太過尋常)把惡魔的種子注入兒童的心靈,利用兒童的無知,將其變成他們情結的奴隸。]
[19]原文:也許會問,父母把子女束縛在身邊的魔力存在於何處?並且通常是終生的束縛。心理分析者認爲,除卻雙方的性慾,別無他物。
我們總是竭力不去承認兒童的性慾。這只是由於一種固執的忽視,並且剛纔就碰巧遇上一例這樣非常流行的看法。*
我對這些案例還沒有進行任何真正的分析。因此我不知道這些命運的牽線木偶童年時都經歷了些什麼。對一個活生生的兒童心靈的深刻洞察,我們之前還從沒有做過,出現在弗洛伊德爲《年鑑》半年刊提供的稿件“對一個五歲幼兒恐懼症的分析”中。如果我要嘗試,在弗洛伊德大師級的表現之後,對兒童心理的研究做出一點小小貢獻的話,那是因爲精神分析的疾病史對我來說一直是非常有價值的。
*原文腳註:這是在1907年阿姆斯特丹會議上看到的第一屆精神病學和神經病學國際會議;參見本卷第二篇文章——編者,一位著名的法國學者向我保證說,弗洛伊德的理論不過是個“玩笑”。很明顯,這位紳士既沒有讀弗洛伊德最近的作品,也沒有讀我的作品,他對此問題的瞭解遠不如一小兒。這種具有如此美妙依據的斷言,在一位著名的德國教授於會議上發表的報告中得到了讚賞。在如此的徹底性面前,我們只好俯首。就在這個會議上,一位知名的德國神經病專家因下述精彩言論而使自己的大名永垂於後世:“如果照弗洛伊德的觀點,癔症真的是來自於被壓抑的情感,那麼整個德國軍隊都勢必是癔症的!”
[20][原文:從弗洛伊德的觀點出發不難看出,尿牀在此案例中意味着什麼。排尿的夢給我們了一個線索。這裏我建議讀者參考我的“夢的分析”一文對此的解析(參照前文第82段及其以下)。尿牀必須被看作是幼兒的性替代品,即便在成人的夢境中,它也很容易被用作性慾壓力的掩飾。]
[21][原文:很明顯,幼兒期態度就是幼兒期性慾。如果我們現在審查一下幼兒情意叢中所有具有深遠影響的可能性,我們就不得不說,我們生命之運程與性慾之運程在實質上是一致的。如果說弗洛伊德和他的學派首先而且首要地將自身投入追溯個人性欲的事業中,他們當然不是爲了激盪出聳人聽聞的有趣消息,而是要對那決定個人命運的衝動力量有更深刻的洞察。在這裏我們說得並不多,只是要理解這一情形。因爲,當我們剝落了籠罩在個人命運之上的各種問題時,我們馬上就把事業從個人歷史的視域拓寬到了民族歷史的視域。我們可以首先看看宗教的歷史,還有整個民族和時代的幻想機制的歷史。《舊約》的宗教把家長提升到了猶太人的耶和華身上,人們必須帶着敬畏之心去服從他。家長是走向上帝的一塊墊腳石。猶太教中的神經質恐懼,是一個依然粗野的民族在昇華方面不甚完善也不甚成功的努力,導致了摩西戒律的過分嚴苛,一個神經症患者的強迫性儀式。*只有先知能把自身從中解放出來,因爲他們與耶和華的融合,這種完全的昇華,是成功的。他們成了人們的父親。耶穌,他們預言的實現者,結束了這種對上帝的恐懼,並教導人類真正的與上帝的關係在於愛。因此他就摧毀了戒律的強迫性儀式,而他自己就是個人與上帝愛的關係的闡釋者。後來,這種出於不完善昇華的基督教彌撒變成了教堂儀式,只有那些真正能夠實現昇華的爲數衆多的聖徒和改革者纔可以免於參與。因此,現代神學談論“內在的”或“個人的”經驗的解放效果是不無道理的,因爲愛的熱忱總是把恐懼和強迫轉變成一種更高的、更自由的情感。
*原文腳註:參見弗洛伊德,《宗教心理學雜誌》(1907)。即“強迫行爲與宗教實踐”。——英編者]
[22][原文:這些是第一次宗教昇華的根基。在集中了諸多美德和缺點的父親這裏,一方面顯示出昇華的神性,另一方面則顯示出魔性,這種魔性幾乎已經被現代人的道德責任意識削減殆盡。昇華的愛歸於前者,低俗的性歸於後者。我們一旦進入神經症領域,這種對立就被推到極致。上帝成了最完全的性壓抑的象徵物,而魔鬼則是淫慾的象徵物。因此,就像在任何一種無意識情結出現在意識中時的表現一樣,父親情意叢的有意識的顯現就獲得了雙面神的臉龐,它的正面和負面的成分。]
[23]第3章,第7節與第8節及其以下。
[24]參見瑪麗亞通則和《心理學與鍊金術》一書中第3、4兩章和第7、8兩章的討論。第201頁至209頁。
[25]賀拉斯,《書札》,II,2,第187~189頁。
[26][原文:不幸的是,醫學禮節禁止我報告一個歇斯底里症案例,它與這個結構極其吻合,除了不是七個丈夫而是三個丈夫,他們都是在幼兒情意叢的噩兆下被不幸選中的。我們的第一個案例也屬於這一類型,而在我們的第三個案例中,我們看到那個老農民在起作用,它想把自己的女兒託付給同樣的命運。
作爲一個虔敬孝順的女兒(參見她在《多比書》中的祈禱,第三章),薩拉導致了通常的戀父情結的昇華和分裂,一方面她把幼兒期之愛提升到了對上帝的崇拜,另一方面把父親的強迫性力量變成了阿斯蒙德斯這個進行迫害的惡魔。這個故事設計巧妙,並展示了父親拉貴爾的雙重角色,他既是新娘悲慟欲絕的父親,又是其女婿具有遠見的掘墓者。這則精美的寓言已經成了我的分析作品中的經典例子,因爲我們經常遇到一些案例,父親精靈之手會放置到女兒身上,以至於在她的整個一生中,即便是她確已結婚,也不會有真正的內在婚姻,因爲丈夫的形象永遠不能成功地去除無意識,也不能去除那始終在起作用的幼兒時期的父親理念。這一點不僅對於女兒是如此,對於兒子也同樣有效。這種關於父親情意叢的一個典型例子出現在布里爾(Brill)近期發表的《早發癡呆症的心理因素》一文中(1908)。
在我的經驗中,通常都是父親在子女幻想中作爲關鍵的危險對象,如果碰巧是母親的話,我就能在她背後找到她在內心中所歸屬的一個祖父。
我必須開放這個問題,因爲我的發現不足以保證我得出一個結論。希望是,隨後歲月中的經歷將在此隱蔽的領域中打下更深的烙印。對於這個領域,我曾有過短暫的解悟;而對於那塑造命運之精靈的隱祕作坊,我也將揭示出更多的東西。對於這個精靈,賀拉斯說道:
“(爲什麼竟然會這樣)只有守護神知道--那掌控我們出生星斗的伴侶,那人類本性的神祇,儘管他在每一個體生命中必死,並且表情多變,時怒時喜。”]
[27][原文在W.M.克蘭菲爾德(W.M. Kranefeldt)的《心理分析》(柏林、萊比錫,1930)一書中出版。由拉爾夫·M.伊頓(Ralph M. Eaton)譯爲英文,出在《心靈之隱祕路徑》(紐約,1932;倫敦,1934)一書中。當前譯文依照原文譯出,但同時參考了伊頓版的譯文。——英編者]
[28][《弗洛伊德的悲劇情結:對精神分析的一例分析》(1929)。——英編者]
[29][菲尼亞斯·帕克赫斯特·昆比(Phineas Parkhurst Quimby)(1802—1866),美國催眠術師和精神醫生,瑪麗·貝克·埃迪(Mary Baker Eddy)曾蒙其教誨並受到他思想的影響。——英編者]
[30][原文以“弗洛伊德和榮格之對比”爲題發表,載於《科隆日報》,1929年5月7日,第4版,在《現代精神問題》中重印(蘇黎世,1931),並由W.S.德爾(W.S. Dell)和加里·F.拜因斯(Gary F. Baynes)以現在的標題翻譯並出版在《尋找心靈的現代人》(倫敦和紐約,1933)一書中。譯文依照德文原稿譯出,儘管有時參考1933年版譯文。——英編者]
[31]參見“論心理能量”,第14段及其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