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長一段時間我都認爲,席勒的這種分類,即將詩分爲素樸的和傷感的[47],是與我們這裏要闡明的觀點相一致的。然而,在深思熟慮之後,我得出了結論:情況並非如此。席勒的定義非常簡單:“素樸詩人是自然本身,傷感詩人則追求自然。”這個簡單的範式非常迷人,因爲它斷言了與對象聯繫的兩種不同方法。它也可以被這樣表述爲:把自然當作對象去追求和渴望的人並不擁有自然,這樣的人可能是內傾的;反之亦然,已經是自然本身的人,因而處於和對象最爲緊密的聯繫當中,可能是外傾的。但是像這樣一種比較武斷的解釋就和席勒的觀點沒有共同之處了。與我們的類型劃分不同,席勒對素樸詩和傷感詩的劃分不僅僅涉及詩人的個別心理,而且更是涉及了詩人的創造活動的特徵,即其產品。同樣的一個詩人在這首詩中是素樸的,而在另一首詩中則會是傷感的。荷馬當然是徹底的素樸詩人,但是,大體來看,有多少現代詩人不是傷感的呢?席勒很明顯地感覺到了這種困難,因而宣稱,詩人不是作爲個體而是作爲詩人被他的時代所決定的。因而他說道:“所有真正的詩人,分別屬於素樸的或者傷感的,要依據以下條件:他們全盛時期的特性,或者偶然條件對他們的一般性格施加的影響,以及對他們的情緒心境造成的影響。”因此,對席勒來說,這不是一個基本類型的問題,而是個別作品的特性和性質問題。因此,很明顯,一個內傾詩人偶爾能夠是素樸的,就像他偶爾能夠是傷感的一樣。因此,就類型問題而言,分別把素樸的和傷感的等同於外傾和內傾就很不中肯了。但是,就它是一個類型機制的問題而言,情況就不同了。
我首先要給出席勒對這種態度的定義。我們已經提到了,素樸的詩人是“自然本身”。素樸的詩人“依照自然和感覺並將他自己僅僅限定在現實的模板之內”(第248頁)。“對於素樸的表象,我們喜愛我們想象中對象的生動呈現。”(第250頁)“素樸的詩是自然的恩惠。它是一次幸運的投擲,當它成功時不需任何改良,當它失敗時就一無是處。”(第303頁)“素樸的天才必定通過他的自然來完成一切:通過他的自由,他什麼都做不了;只有當自然作爲一種內在必然性在他體內發揮效用時,他纔會貫徹他的思想。”(第304頁)素樸的詩人“是生活之子,並且回報生活”(第303頁)。素樸的天才完全依賴於“經驗”,依賴於世界,對世界他有着“直接的感觸”。他“需要外部援助”(第305頁)。對素樸的詩人來說,他周圍環境的“共同自然”能夠“變成危險的”,因爲“感受總是或多或少地依賴於外部印象,而且只有創作能力的持續活躍——這不是我們所期待的人性——才能阻止純粹的質料不時地使他喪失感受性。但是,無論何時出現這種情況,詩人的情感都會是平常的”(第307頁)。“素樸的天才允許自然任意支配他。”(第314頁)從這些定義中可以看出,素樸詩人對對象的依賴非常明顯。他與對象的關係帶有強制性的特徵,因爲他攝取了對象,即無意識地把他自身等同於對象,或者可以說,他與對象有一種先天同一。列維-布留爾將這種與對象的關係描述爲“神祕互滲”。這種同一總是源自於對象和無意識內容之間的一種類似。人們也可以說,這種同一來自於對對象無意識類似聯想的一種投射。這種性質的同一總是有一種強制的特徵,因爲它涉及某種力比多總和,這種力比多總和就像無意識的每一次力比多釋放一樣,在與意識的關係中有一種強制性的特徵,也就是說,它不受意識的任意支配。因此,這種素樸態度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對象決定的;或者說,對象獨立地在詩人身上運作;它在詩人身上完全實現了自己的抱負,因爲詩人自身就同一於它。因此,在某種程度上,他把他的表達機能給予了對象,並以某種方式把它表現出來,絕不是積極地、有意地,而只是因爲它體現在詩人身上。他自身就是自然:自然在他身上創造產品。他任由自然任意擺佈。最高權力被賦予了對象。在這種程度上,素樸態度是外傾的。
我們在上面提到了,傷感的詩人追求自然。他“反思對象施與它的印象,而且在這種反思的基礎之上是一種他自身受到激發而且也同樣使我們受到影響的情緒。在這裏,對象與一種理念相聯繫,而詩人的力量就源自於這種關係”(第249頁)。他“總是會涉及兩種對立的表象和感覺,涉及作爲一種明確界限的現實,涉及他無限的理念:他激發的混合情感總是能見證這種雙重的起源”。(第250頁)“傷感的心境是在反思的狀態下,依照它的內容,努力再造素樸感覺的結果。”(第301頁)“傷感的詩是抽象的結果。”(第303頁)“由於他努力要除去人性的每一種限制,傷感的天才也就面臨着同時消除人性的危險;不僅要最大可能地超越每一種被限制的現實——簡言之,即理想化——而且甚至要超越可能性本身;換句話說,就是要變成幻想的。”“傷感的天才捨棄了現實,以便提升觀念世界並以更大的自由支配他的質料。”(第314頁)
很容易看到,與素樸的詩人相比,傷感的詩人對對象具有一種反思和抽象的態度。他“反思”對象,因爲它是從對象中抽象而來的。因此可以說,他的作品一開始就同推論的對象分離開了;不是對象在他身上發揮效用,而是他自身在運作。然而,他不是向內地進入他自身,而是向外地超越對象。他區別於對象,不與之相等同;他追求建立他與對象的聯繫,“以支配他的質料”。這樣進行下去,他同對象分離,在此,出現了席勒所提到的雙重印象;因爲,傷感的詩人是從兩個來源來進行創造的,即從對象或者他對對象的知覺,以及從他自身來進行創造。對他而言,對象的外部印象不是什麼不受限制的東西,而是他依據自身的內容來把握的素材。因此,他超越了對象,但卻仍然與對象有聯繫;這種聯繫不是易感性的,而是他將價值和本質賦予對象的一種自由選擇。因此他是一種內傾態度。
然而,通過對內傾和外傾這兩種態度的闡發,我們並沒有真正詳盡地研究席勒的思想。我們的兩種機制是一般本性的基本現象,只不過是大致勾勒了我們的種羣。爲了理解素樸和傷感的類型,我們還要求助於另外兩個原則,即感覺原則和直覺原則。我在後面的部分會更詳盡地討論這些機能。在此,我只想說,素樸詩人是以感覺因素佔優勢著稱的,而傷感詩人則以直覺著稱。感覺集中於對象,它甚至慫恿主體加入對象之中;因此,對於素樸型來說,“危險”在於他對對象的屈服。作爲對人自身無意識過程的一種洞察,直覺離開了對象,超越了對象,甚至要按照主觀觀點、根本不顧事實地去支配它的材料,對之進行塑造。因此,傷感型的危險在於完全與現實相分離,深入到了無意識易變的幻想世界。
在同一篇論文中,席勒的反思將他導向了兩種人類心理類型的概念。他說:
這使我想起了存在於當今文明時代的人們之間的一種非常顯著的心理對抗;因爲這種對抗非常劇烈,又因爲它植根於固有的情緒構造當中,所以它就在人們之間造成了一種比偶然的利益衝突更嚴重的分裂;它劫掠了詩人和藝術家想要引起人們普遍興趣的全部希望——儘管這是他們的主要任務;它使得哲學家們竭盡全力也不可能令人普遍信服——然而,這仍然包含在哲學的真正理念當中;它註定了不允許一個人在實際生活中看到他的行爲模式受到普遍讚賞:簡言之,這種對抗是以下事實的原因:無心之舉卻能給一些人帶來決定性的成功,而且還不招致其他人的責難。毫無疑問,這種對抗和文化的發端一樣久遠,而且到最後亦不會有什麼改變,極個別的主體除外;正像它過去一直都存在那樣,可以相信,它將來也會一直存在。它挫敗了每一種對它進行調節的企圖,這就在於它運作的非常本質,因爲,沒有任何一個部分能夠被用來既看到它自己這一面的不足,又看到另一面的現實;但是,探索這樣一個重要分裂的最終根源總是會有豐富的收穫,並且至少可以將實際爭論的問題引向一種更簡單的闡述。
從這段文字中可以看出:通過對對抗機制的研究,席勒獲得了兩種心理類型的概念,在他的描述中這兩種心理類型所具有的意義與我歸於內傾型和外傾型的意義相同。對於我所建立的關於這兩種類型之間相互關係的理論來說,我認可席勒所講的幾乎每一個字。與我前面指出的相一致,席勒是從機制出發觸及類型問題的,因爲他“從素樸詩和傷感詩的特徵中分離出了兩者共有的本質”。如果我們將這項工作貫徹下去,我們就不得不去掉天賦的、創造性的特徵;那時,對素樸的詩人來說,留下的是對對象的掌握以及它在主體中的自主性;而對傷感詩人來說,留下的是對對象的優越,這種優越在對對象的武斷的評判中或多或少地表達出來。席勒說:
在此之後,前者(素樸詩人)沒有留下別的東西,在理論上看,留下的只是不帶任何感情的觀察精神,以及對感官平靜陳述的純粹依賴;特別是對自然必然性的一種順從的屈服。……對於傷感的特徵來說,留下的只不過是一種堅持在所有認知當中都不受限制的無休無止的思索精神;實際上,它是一種在意志的每一行爲中都堅持絕對性的道德剛度。任何把自己歸入前一種類的都能被稱爲現實主義者,而任何把自己囊括進後一種類的都能被稱爲理想主義者。
席勒關於這兩種類型的進一步闡述,幾乎都只是涉及現實主義和理想主義態度的類似現象,因此不再是我們研究的興趣所在了。
[1]安福塔斯(Amfortas)是中世紀傳奇中聖盃騎士的首領。——中譯者
[2]文中重點號爲榮格所加。——英譯者
[3]《浮士德》,第1部分:《夜》。
[4]盧梭:《愛彌兒》,李平漚譯,商務印書館,1981年版,第1卷,第9~11頁。——中譯者
[5]列維-布留爾:《低級社會中的智力機能》。
[6]確切地說,是指人必然受到各種外在因素的影響。
[7]參見朱利安和聖母的對話。
[8]《給歌德的信》,1789年1月5日。
[9]《給席勒的信》,1798年4月。
[10]《給席勒的信》,1798年1月6日。
[11]我希望大家能夠明確地理解,我在本章對內傾型和外傾型所作的評論,僅僅對此處討論的特殊事例,即歌德所體現的直覺、情感的外傾型,席勒所體現的直覺、思考的內傾型,纔是有效的。
[12]席勒:《潛水者》,載《席勒詩選》,錢春綺譯,人民文學出版社,1984年版,第155頁。——中譯者
[13]即外傾的。
[14]即內傾的。
[15]“形式本能”對席勒來說相當於“思維能力”。
[16]席勒自己後來批評了這種觀點。
[17]即希臘神話中的許珀裏翁:一個叫泰坦的巨人,是大地女神和天王之子,是太陽神之父。——中譯者
[18]爲避免誤解,我在這裏要申明,這種蔑視不涉及對象,至少是通常不涉及對象,而只涉及和對象的關係。
[19]相對於先前提到的反應性思維而言。
[20]第23封信。
[21]第13封信。
[22]第15封信。
[23]第13封信。
[24]“感性”(sensuousness)不幸未能帶有包含在德語sinnlichkeit一詞中的那種對立並存的情感;德語中的這個這個詞和英語中sensuality一詞的意義相同,既指感覺性,又有肉慾性的意義。因此,有必要指出後面席勒的所有引文中,都明確具有對立並存的情感之意。——中譯者
[25]第14封信。
[26]第14封信。
[27]第15封信。
[28]第15封信。
[29]第27封信。
[30]第19封信。
[31]參見H.紐倫堡作品:《論聯想過程的心理伴隨物》(榮格:《語詞聯想研究》第531頁)。
[32]《無意識心理學》,第179頁及其後。
[33]我必須要強調,我在此只是大概揭示出這種機能。對這個極爲複雜的問題的進一步貢獻,尤其是在接受無意識材料進入意識的方式有重要意義這一點上,請參看我的著作:《心理的結構》;又見我的論文:《無意識過程的心理》,《論文集》第14章。
[34]就像席勒所說,在審美狀態下,人是虛無。第20封信,第108頁。
[35]阿特曼被定義爲自性——宇宙中最高的生活原則——的靈魂,即人身上的神性萌芽。
[36]席勒逝於1805年。
[37]邁斯特·艾克哈特,德國多明戈會的修士,生於1250年,卒於1328年。——中譯者
[38]我把“美學”一詞作爲對“審美的世界哲學”的一種簡要表達。因此,我並不打算用這個美學來表示審美行爲的低劣裝飾物,以及那種或許可以被描述成唯美主義的傷感癖。
[39]對照席勒所說:“正因爲在審美修養精細雅緻的人那裏,想象力即便在自己的自由遊戲中也按照法則進行活動,而且感性不容忍理性不贊同的快感享受,所以想象力很容易要求理性報答自己:在理性的嚴格立法中按照想象力的興趣進行活動,而沒有感性本能的贊同就不對意志下命令。”[《運用美的形式的必然性》(《論文集》,第241頁)]
[40]“在女神要求我們崇敬的時刻,神仙般的女人又點燃了我們的愛。”(第81頁)
[41]我在《無意識心理》一書中曾討論過這一問題。
[42]第23封信,第108頁。
[43]原文此處標註引文出自第13封信,經覈實有誤,故更正。——中譯者
[44]第26封信,第142頁。
[45]第26封信,第146頁。
[46]第27封信,第151頁。
[47]席勒:《論素樸的詩和傷感的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