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湖滨散记》──心灵荒芜之际的存在地图
文/廖伟棠 作家.诗人
「梭罗这人有脑子
像鱼有水、鸟有翅
云彩有天空
梭罗这人就是
我的云彩,四方邻国
的云彩,安静
在豆田之西
我的草帽上
⋯⋯
太阳,我种的
豆子,凑上嘴唇
我放水过河
梭罗这人有脑子
梭罗的盔
──一卷荷马」
──海子
我最初对梭罗感兴趣,并非因为《湖滨散记》,而是因为这样一首怪怪的诗《梭罗这人有脑子》(上引为最后两段),是中国一位天才诗人、写「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海子写的,貌似疯疯癫癫的呓语。
后来读了《湖滨散记》,才知道呓语者海子,可能是梭罗在汉语文学里的真正知音。海子死于二十六岁,拥有短促而丰盛的一生;梭罗二十八岁的时候开始他的华尔登湖隐居,从美国梦正旺盛的「人间」离去,其同胞无不视之为疯子,梭罗「回也不改其乐」。
但是海子说「梭罗这人有脑子」,那么意味着不仅梭罗的同代人没脑子,他的异代人也不见得有脑子。怎么说,《湖滨散记》写成一百六十多年了,成为畅销书过百年,我们读他也几十年了,可是我们改变了多少呢?正所谓「总角闻道,白首无成」,说的就是冥顽不灵的我们。
其实我们不是没脑子,我们太精明了,就算从梭罗处得知了真理,也不愿意身体力行去实践这真理。反而一步步走向梭罗那些愚蠢的邻人那边,和后者一起成为梭罗试图以湖水之柔力摇撼的那个石头世界。
如今的我四十五岁,重读湖滨散记,依然想返回梭罗号召我们集合的出发点。如果我二十五岁的时候毅然决定皈依他了呢,我的人生会是怎样?我已经几乎没有了这个可能,可是读者诸君呢?你们可曾想过这个世界可以有另一种生存的方式,不用为外物所役,忠于心灵的需求,以放弃物质而不是赚钱发大财来赎取自由?
这本书,正是要给你当头棒喝:「你以为你真的在自由自在活着吗?你只不过是在服徒刑!」这样一种警醒,在流行赛博朋克、虚拟人生的时代更加有意义,「钱塘江上潮信来,今日方知我是我」──《水浒》里鲁智深圆寂前的绝命诗,更适合脱去臭皮囊却进入另一个电子皮囊的我们参悟,而钱塘江,是华尔登湖的另一个名字而已。
梭罗在《湖滨散记》里纵横开阖论述了创立新生的种种细节,细到帐单本末,但一言蔽之是:人类回归基本生存状态才能摆脱名利、感情的束缚。这很像现在流行的「断舍离」不是?然而他撇除了时尚必然带有的表演性质──「断舍离」变成茶道花道一般的仪式,梭罗主义更是主动反消费主义、逆消费主义的激进革命,动摇现代资本主义文明的所谓基础。
疫情带来的停顿,让人验证梭罗主张的:世界并不需要高速发展也能存活,甚至能自我净化;不发展不竞争就会死,不过是资本主义为了其运转顺利的一个谎言。「一切已经足够,我们只需要重新分配」──墨西哥的查巴达游击队副司令马诃士(Subcomandante Marcos)说的这句话,其实不比梭罗激进。梭罗需要的不只是重新分配,而是要我们连「分配」这一执念也摒弃掉,直接成为「一切足够」里的一部份。
梭罗的另一下当头棒喝,则是质问:我们所引以为傲的「文明」是如何成为我们生命的桎梏的?而我们的「世界观」又是何时背弃了世界本身,变成自欺欺人安于被奴役人生的托辞?
这种种,都引向梭罗的另一本政治宣言书《公民不服从》(Civil Disobedience)。实际上他是以一个美国查拉斯图特拉的身分,执行「重估一切价值」的实验;意图背靠华尔登湖的泰然自在,来对因循的世界日常统统来一个审视、筛选,然后逐一否定。
请留意书的开篇没多久,梭罗像是漫不经心地讲述了三个丢失的隐喻:「很久以前,我走失了一条猎犬,一匹枣褐色的马,还有一只斑鸠,一直到现在,还在找寻他们的踪迹。」这多么像民间故事里常见的象征,这三个动物也许是梭罗、是人类初心的三重分身,其谜底为何?读完这本书,你也许有属于自己的答案。
使用这种隐喻手法的梭罗,很像日本近代大诗人、童话家宫泽贤治。梭罗的象征艺术混杂着泛神论和自然主义,像后者的《银河铁道》;他的社会观却更个人主义,虽然也「不畏风、不畏雨」,奔走于四邻之间,但他不是为了像宫泽贤治那样牺牲,而是为了像弥赛亚那样唤醒愚民。而假如唤醒不了,他就跟华尔登湖一起独善其身,只对天地四季负责任。
作为后者,也可以说梭罗是一个陆地上的漂流者鲁宾逊,在罗列完他在华尔登湖畔小屋的零星「财产」之后,他引用关于鲁宾逊的原型Alexander Selkirk的一句诗:「凡我丈量者,皆为我所有,我的权力,殆无疑义。」以自况,因为整个华尔登湖及湖滨,无异于梭罗专属的丰盛孤岛,带给他足够的物质供给之外,还有更多的精神供给。
所以读梭罗在种种革命宣言之外的华尔登湖营居实录,让人嫉妒他是另一种赤裸裸的炫富,不但炫耀那清风明月不费一钱买,更炫燿一个独立灵魂的精神富足。一个自觉、自足、自明的人,不必落难荒岛也能成为灯塔。
这些实录的部份,也是《湖滨散记》最动人、最富有文学魅力的部份。纯粹以散文立足文学史甚至文明史,作者还要是一个反现代文明的人,可能吗?只有年轻的拓荒者美国才有这样的自由去滋养这样一个梭罗,只有古老的印地安人美洲才有这样的底蕴去启发这样一个梭罗。
「时间和空间都变了,我住的地方离宇宙中最吸引我的部份和历史上我最爱的时代都更近了些。我的住处是如此的遥远,几乎像是天文学家在夜晚眺望的区域一样。」这在古典文学里叫「自远」,《湖滨散记》里的文字到处都充满了这种出世的美,凛然复悠然。
「夫何远之有?」我愿意用梭罗喜欢的孔子来幽他一默。他也许是最早引用论语的美国作家,尚书、孟子他也是随口掂来佐证他发现的真理。有时他从孔子走向老子,回答「无为是什么意思」,发现这才是劳作的终点、目的。但当他又滔滔议论、孜孜不倦地向康科德镇居民宣讲阅读之好处的时候他就变回执着的孔子。
而我们依然是、始终是鲁钝、自以为是的十九世纪康科德镇居民。
梭罗是个诗人,海子最先向我强调这一点,他的诗潜藏在哪怕最朴素的篇章。我最喜欢〈声音〉那一章,即使是书写他反对的火车、商业活动,都像一首赞美诗,在汹涌澎湃的意象罗列下,可以说梭罗成为了另一个惠特曼,看顾着美国梦的另一面。
只要你选择了华尔登湖,湖必回赠这诗人的心灵给你作为礼物──这是梭罗以他的写作行为本身承诺我们的,当然「华尔登湖」也可以换作这世界任何一个「安心地」的名字。〈声音〉那一章里,苍鹗鸣叫「但愿我从未出生」那一段甚至在乔治・桑德斯《林肯在中阴》(Lincoln In The Bardo)有遥远的回声,这就是美国另类精神的延续,甚至在席尔凡.戴松的《贝加尔湖隐居札记》(Dans les forêts de Sibérie)这种孤独赞美诗里更有回声。
成为孤独者是一件光荣的事,这也是尼采和里尔克的意思。梭罗的文字美配得上思想的强壮,这就是先知书的力量。越到后来,越呼之欲出的是,华尔登湖就是梭罗本人的投射,或者换句话说:梭罗是华尔登湖的投射,相看两不厌。
我们终于得以说:大地仍应作为宗教──「那豆子结出来的果实,不该由我来收成;他们不也是为了土拨鼠而生长吗?麦穗不应该只是农民的希望,他的种子或谷物也不是他唯一结的果。如此说来,我们怎么会歉收呢?即使是杂草丰收,他们的种子不也是鸟类的谷仓吗?」这样的文字不但语调像极了《圣经》,气度也是与先知相齐的宽宏。而我们有幸,倾听离我们这么近的先知的恳切细语。
「人若能捕获真正的自己,那才是更高贵的狩猎。」《湖滨散记》绝对不是一本荒野生存指南(虽然它可以成为),更应该是我们在心灵荒芜之际的存在地图,梭罗带领我们走一条最远的路,他坚信双脚走得比火车快──因为我们不用为了买火车票而工作所以可以说走就走,还因为他说旅途才是目的,所以走得越久越远,我们就越有可能捕获真正的自己、那三只走失了很多年的动物。
经济
我在写以下这几页文字──或者毋宁说是这一大段文章时──是一个人独居在森林内,就在麻萨诸塞州康科德镇的华尔登湖畔,住在自己盖的房子里,方圆一哩内不见芳邻,也只靠我双手劳动维生。我在那里住了两年又两个月,如今,又再次成为文明生活的过客。
我实在不该拿自己的私事来干扰读者的耳根清静,然而我的乡亲却一再追问我的生活方式,有些人认为这种生活方式不合时宜,但是我却不以为然,因为以当时的情况来说,这还非常自然、妥当呢。有些人问我吃些什么、会不会觉得孤单、会不会害怕之类的;其他人则出于好奇,想知道我的收入有多少捐给了慈善事业;还有一些自己家里食指浩繁的人会问我,养了几个穷孩子。因此,我若是在此书中花了一些篇幅来回答这些问题的话,得先跟那些对我并不特别感兴趣的读者致歉。在大部份的书中,那个「我」,或是第一人称,往往都是省略掉的;但是在本书中却予以保留,这一点,以自我中心意识来说,正是其中最主要的差异。我们通常不会记得:毕竟说话的人总是第一人称。如果我对其他任何人也如同对我自己一样知之甚详,就不会如此滔滔不绝地讲自己的事;遗憾的是,因为个人阅历有限,就只能局限在这个主题。况且,我也希望看到每一位作家迟早都能简单而诚恳地讲述他们自己的故事,而不只是转述他们从其他人那里听到的生命故事;像这样的故事,有些就如同寄给远方亲人的家书一样,因为只要他诚恳地过日子,想必就是在离我甚远的地方。或许以下这几页文字更像是特别讲给穷学生听的;至于其他读者,我想他们会各取所需吧。我相信没有人会穿上不合身的外套,硬是把衣服撑裂,毕竟对他们来说,唯有适合的东西才能派上用场。
我很乐意对阅读这几页文字的读者说一些切身相关的话──那些住在新英格兰的居民,而不是中国人或是夏威夷岛民──像是你们的处境,尤其是外在环境或是这个世界、这个城镇的环境如何?有必要这么糟糕吗?就真的没有办法改善吗?我去过康科德的许多地方,不管走到哪里,在商店、办公室或是田里,都看到所有的居民就像是以上千种非凡的方式苦修度日。我曾经听说婆罗门[1]必须在火焰环绕之中坐着,直视太阳;或是倒吊悬挂在火焰之上;或是转身回头望天,「直到他们再也无法回复原来的姿势,除了液体之外,再也没有任何东西可以经过扭曲的颈部,流到胃里」;或是终生用铁链绑在树下;或是用自己的躯体,像毛毛虫一样,丈量帝国的宽度;或是单脚站在柱子的顶端──然而,即使这些有意识的苦修形式,也比不上我每天见到的景象那么令人瞠目结舌又难以置信。看到我的邻居每天所做的工作,相形之下,赫丘力士[2]的十二件苦差事简直微不足道,因为他的苦差事只有十二件,而且终有时尽,但是我却从未见过这些镇民屠了什么龙或是抓到任何怪物,也从未见过他们的工作有做完的时候;他们没有像伊奥劳斯[3]这样的朋友,拿着火热的烙铁,烧炙九头蛇断了头之后的颈根,只能任由一个头被斩断了之后,又再长出两个新头。
我看到一些年轻人,我的乡亲,他们最大的不幸就是继承了农地、房舍、谷仓、牛只与农耕工具,因为这些东西得来容易,却挥之不去;还不如出生在旷野草丛,让狼群哺乳喂养长大[4],至少可以清楚地看到他们身负重担必须辛劳耕作的土地是什么样子。是谁让他们成了土地的奴隶?每个人一生都注定要吃一点苦,但是他们何苦要耕耘六十亩?为什么从一出生就开始自掘坟墓?他们应该要过着人的生活,推开眼前所有事物,能怎么过就怎么过。我见过多少可怜的灵魂,被工作重担压得几乎喘不过气,推着一座七十五呎长、四十呎宽的谷仓,在人生道路上艰苦爬行;他们的牛舍就像奥吉斯国王的牛舍[5],永远都清扫不完;还有一百亩的农地要耕种、除草、放牧、植林!至于那些没有继承土地的人,尽管没有承袭这些不必要的拖累,光是驯服自己的心智,养活几立方呎的血肉之驱,就已经够累了!
但是,人却在错误的前提下劳动,导致灵魂也跟着被锄进土壤里,变成了堆肥。在俗称生活所需的这种似是而非的命运驱使下,人类如同古老的圣经所说的,汲汲营营地累积财富,引来虫蛾铁锈的腐蚀,甚至招惹盗贼上门偷窃;即使生前无法体会,等到他们走到生命终点,总会惊觉自己过了痴愚的一生。据说,垂卡利翁与皮拉[6]将石头抛至背后,这才创造了人类。
Inde genus durum sumus, experiensque laborum,
Et documenta damus qua simus origine nati.
或者如莱礼爵士铿锵有力的韵文翻译:
「从此,人心坚硬如石,忍受劳苦痛楚,
证明身躯乃坚石之本质。」[7]
只顾着将石头抛到身后,却不回头看看石头落在哪里,对如此错误百出的神谕,还真是盲从啊!
大部份的人,即使在这个相对自由的国度,只是因为无知与谬误,为了生活中无谓琐事与过度粗俗的劳动而镇日忙碌,却不能采撷生活中比较精美的果实;他们的手指因为过度劳动变得笨拙且颤抖,无法从事如此细腻的工作。事实上,日复一日,成天劳动之人,无暇顾及精神生活的完整,无法与他人维持人与人之间应该有的关系,其劳动的价值也会在市场上贬值。因为没有时间,让自己沦为机器。像这样的人,只知道应用他那一点点知识,怎么能够好好能记住自己的无知?而记住自己的无知,又是心智成长所必要的。有时候,我们应该无偿提供他温饱,以甘露滋养他的灵魂,然后再来批判他。我们天性中最美好的特质,就如同果实表面的果粉,只有靠小心翼翼的采收搬运,才能完整保存。但是我们却不曾如此温柔地对待自己或是他人。
我们都知道,你们有些人很贫穷,生活很困苦,有时候,甚至被生活压得几乎喘不过气来。我也不曾质疑,在这本书的读者当中,有些人已经吃了饭,却无力偿还饭钱;或是眼看着外套和鞋子即将磨损甚或已经穿坏,却无力添购新装;甚至还靠着借来或偷来的钱,从债主那里抢来一个钟头,才有时间看到这一页的文字。显然你们很多人都过着拮据而卑微的日子,因为生活阅历将我的目光磨得更敏锐;你们的生活总是捉襟见肘,总是想着做点生意,想着摆脱债务这个非常古老的泥淖──或如拉丁文所说的「aes alienum」,也就是别人的铜币,因为他们的钱币有些是用铜制的;你们总是在别人的铜币中出生、死亡,甚至埋葬在其中;你们总是承诺要偿还,承诺明天要偿还,结果却在今天死了,仍然无力偿还;你们总是卑恭屈膝,阿谀奉承,千方百计地逃避触犯官法而𨱍铛入狱;总是撒谎、拍马、对天发誓,不是装出唯命是从的样子,就是自我膨胀,一副财大气粗的模样,其实也只是虚有其表,目的无非是想说服邻居,让你们替他做鞋制帽、裁衣造车,或是替他采购日用杂货;总是想方设法的存钱以备生病之需,有些藏在老旧的箱笼里,有些藏在墙内的长袜里,或者更保险一点,就藏在砖砌的银行里,不管藏在哪里,也不管存得多、存得少,结果反而让自己累垮、病倒。
我有时百思不得其解:我们为何如此轻率地从事那种粗鄙又违反人性的奴役勾当?──我几乎可以挑明了说,就是所谓的「蓄养黑奴」。在北方和南方都有许多热衷此道又精明狡猾的主人蓄养奴隶。在南方当奴隶很苦,在北方当奴隶更苦,然而最糟糕的,却是自己做了自己的奴隶。还侈言什么人的神圣性?看看那些在路上驾着马车,日夜兼程,赶赴市集的人,他心中可有任何的神圣可言?他的最高职责无非只是秣马饮水罢了!跟货运的利润相比,他的天命又算什么?他难道不是受雇于有钱有势的大爷才拼命赶路吗?哪里有一点神的样子?又哪里有什么不朽?看他如此的畏缩鬼祟,惶惶不可终日,根本没有什么不朽与神圣可言,只不过是他自己看法的奴隶与囚犯,这也是他自作自受。跟自己的看法相比,社会大众的看法只是软弱的暴君。一个人如何看待他自己,决定了──或者毋宁说是阐明了──他的命运。即使在充满奇思幻想的西印度群岛省份,如果少了自我解放,就算有威伯福斯[8]再世也无济于事。再想想这片土地上的妇女,终日忙着编织妆台绣垫,为末日预做准备,以免透露她们对自己的命运有丝毫兴趣!仿佛你可以杀时间,却不会伤到永恒!
大多数人都过着沉默而绝望的生活。所谓的认命,只是认同绝望罢了。你从绝望的城市走进绝望的国度,只能用水貂和麝鼠的勇气来自我安慰;甚至用人类所谓的游戏和娱乐来隐藏典型而不自觉的绝望。即使是游戏娱乐也没有什么乐趣可言,因为那是跟着工作而来的;不过,不做绝望之事,正是智慧的特征。
且让我们用教义问答的方式,思索一下:人生的主要目的何在?什么才是真正的必需品和生活的方式?从表面上看起来,人类看似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才选择平常的生活模式,好像因为他们比较喜欢这种模式,实则是真心认为自己别无选择。然而警惕健康的天性记得:太阳每天升起,晴空依旧万里。扬弃我们的偏见,永远都不嫌迟。任何一种想法或做法,不管历史多么悠久,只要未经证实,都不可轻信。今天大家都附和或是默默认同为真理的事情,到了明天,可能就变成谬论,只是一时风行的意见卷起了烟雾,却被有些人信以为能够为田地带来肥沃甘霖的积云。老年人跟你说你做不到的事,你放手一搏,却发现可以做得到。老人有老招,新人有新法。老人曾经不知道要替柴火添薪才能保持火苗不灭,但新人在锅炉底下添了新柴,就可以用小鸟飞行的速度,绕着地球跑[9],就像那句话说的,颠覆传统!老年人未必比年轻人更有资格为人师表,也不见得教得好,因为他们从年岁中得到的未必比失去的多。我们几乎可以质疑:就算是最聪明的人,又能从生活中得到什么有绝对价值的东西呢?事实上,老人也没有什么非常重要的忠告可以给年轻人,因为他们的经验都有局限;他们也必须相信,因为个人的因素,他们的生命也是以如此可悲的失败收场;或许他们还留有一些信念,足以掩饰这些经验,但是随着年岁增长,他们只会更老,而不会更年轻。我在这个星球上生活了三十年,但是从未自前辈身上听到任何有价值甚或诚恳的忠告,连一个音节都没有;他们什么也没跟我说,或许在这方面,他们也不能跟我说些什么。生命绝大部份都是我不曾尝试过的实验,就算他们有亲身经历,对我来说,还是没有什么帮助。如果我自认为有什么宝贵的经验,我确信那是反映了我的经验,而不是我的老师说了些什么。
梭罗林间小屋Source: ptwo.
有位农民跟我说:「你不能只靠蔬菜过活,因为蔬菜没有提供制造骨骼的元素。」所以他每天都花一部份时间,虔诚地为身体提供制造骨骼的原料;他在一边说这些话的时候,还一边赶着牛,让牛用蔬菜喂养出来的骨骼,拖着他和笨重的农具,跨越一个又一个障碍。对某些人来说,例如最无助或是生了重病的人,有些东西还真的是生活必需品;但是对其他人来说,却是奢侈品;还有其他一些人甚至完全不知道有这种东西。
在某些人看来,人生的所有境遇,不论是巅峰或是低谷,都已经有前人走过,所有的事情也都已经有人订好了规矩。伊夫林[10]说过:「睿智的所罗门王制定法律,规定树木之间的距离;罗马的民选官则规定你可以多常到邻居的田地去捡拾掉落的橡实而不会被视为非法入侵,而且还规定你要有多少比例的橡实分给那位邻居。」希波克拉底[11]甚至还明确指示我们该如何修剪指甲:必须与指尖相齐,不能太长也不能太短。这类乏味无趣的琐事早就让生命中的丰富与乐趣消耗殆尽,甚至可以追溯到亚当的时代。但是人的能力却始终未曾经过测量;因此我们不能根据前人做过什么,来判断什么事情不能做,因为前人尝试过的实在太少了。不管到目前为止,你经历过什么样的挫败,「都别灰心丧志,我的孩子,因为你还未做过的事情,谁能跟你说会成功还是失败呢?」
有上千种简单的测试,可以用来考验我们的生命;比方说,让我的豆子成熟长大的太阳,也同时照耀着像我们地球这样的其他星球。只要牢记这一点,就可以避免某些错误。可是我在为豆子锄草时,却没有这样想着太阳。以那些星球为顶点,会形成多么美妙的三角形啊!在浩瀚宇宙中有各种星体,住着遥远而不同的生命,却在同一刻望着同一个太阳!大自然与人类生命就像人类有许多不同的脾气一样那么多元。谁能说生命会给其他人带来什么样的期望呢?我们彼此看着对方的眼睛,在那一瞬间的心灵相通,世界上还什么比这个更美好的奇迹吗?我们应该在一个钟头内,体验世界的所有时代,对,体验所有时代的世界!历史、诗歌、神话!──以阅读他人的经历来说,我不知道除此之外,还有什么会更让人吃惊,也更让人增长见闻的了。
我的邻居说很好的事情,我打心底相信绝大部份都是不好的。如果说有什么事让我感到懊恼,那就是我太循规蹈矩了。我是中了什么邪?为什么要这么听话?你尽可以说那些你认为是睿智的话,老人家──毕竟您已经活了七十年,这也算是一种荣誉了──但是我却听到一种无可抗拒的声音,要我朝着反方向走。一个世代扬弃另一个世代的功绩,就像是搁浅的船只一样。
我想我们大可安心地信任许多事情,这样就不必太担心自己,而真的将心思放在其他地方。不管我们是强是弱,大自然都会适应自如。有些人永远都在焦虑不安,几乎像是一种不治之症。我们天生就会夸大自己工作的重要性,但是想一想,有多少事情不是我们做的!再想想,如果我们生病了呢?我们真是成天提高警觉啊!就是铁了心,只要可以的话,就不想依赖信仰过活!白天里提心吊胆,到了夜里,才心不甘情不愿地念了祷告文,让自己接受不确定。我们被迫如此彻底而忠诚地生活,如此崇敬生活,拒绝任何可能的改变。我们说:这是唯一的方式;但是其实不然,可能的生活方式就像从圆心呈放射线状画出来的半径一样多。所有的改变都可以视为一个奇迹;但是每一刻都有奇迹发生,这本身就是一个奇迹。孔子说:「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只要有人将想像的事实归纳成可以理解的事实,我预期所有的人终究会以此为基础,建构自己的生活。
我们且思索一下,我刚刚提到的那些焦虑和烦恼都是跟什么有关?真的有必要非得去烦恼或者至少说是操心不可吗?我们虽然身处在物质文明的世界中,但是若想要知道什么是生活的基本所需,又该用什么方法来获得这些必需品,那么暂时过一过原始蛮荒的生活也不无好处;甚或去翻一翻古时候的交易帐册,看看人在店里最常买的、贮藏的是什么东西,换言之,即最基本的生活杂货。因为时代的改变对人类生存的基本法则并没有太大的影响,就如同我们的骨骼或许跟祖先的骨骼也没有太大的差别。
所谓的「生活所需」,我指的是人类凭借自己的努力换来的东西,不管是什么,都是从一开始或是经过长期使用,在人类生活中变得很重要,以至于鲜少有人──或者只有很少数人会因为蛮荒、贫穷、哲学等因素──尝试去过着没有这些东西的生活。如此说来,对很多生物而言,就只有一种生活必需品:食物。草原上的野牛只需要几吋可以吃的青草,再加上有水可以喝;另外就是在森林或是山里的隐蔽处寻求可以提供庇护的住所。野生动物需要的就只有食物与住所。而在我们这个地区的人,其生活所需则可以很明确地归纳为四大类:食物、住所、衣服与燃料;唯有确保这些物质不虞匮乏,我们才行有余力去探索生命中真正的问题,也才可能找出答案。人类不只发明了房屋,还有衣服与熟食,或许也偶然地发现了火的温暖,于是学会了如何用火,起初是奢侈品,后来演变成目前的生活必需品。我们发现猫、狗也都养成了这样的习惯。其实只要有适当的住所与衣服,我们自己就能保持内在的体热,但是多了火或是燃料,也就是比我们内在体热还要更高温的外在热源,我们岂不是可以说这是开始烤自己的肉吗?自然学家达尔文提到火地岛[12]上的居民,他说他们一行人穿着厚重的衣服、又围着营火而坐,一点都不觉得太热,而这些打着赤膊的野蛮人虽然离得远远的,但是他却看到他们「在这样的烧烤之下浑身大汗」,让他大吃一惊。于是他说,澳洲土着打着赤膊也不以为意,而欧洲人却穿着衣服发抖。有没有可能将这些野蛮人的吃苦耐劳与文明人的理智知识结合在一起呢?据李比希[13]说,人的身体就是一座火炉,食物就是燃料,让肺里的内在火焰持续燃烧。天气冷的时候,我们吃得多;天气变暖了,就吃得少。动物的体热是缓慢燃烧的结果,如果烧得太快,就会产生疾病和死亡;若是缺乏燃料,或是通风管道有缺陷,火就会熄灭。当然,我们的生命之火跟一般的火焰不能混为一谈,但是拿来做个比喻无妨。因此,如前文所言,「动物生命」一词与「动物体热」一词,几乎就是同义语了;而食物可以视为燃料,保持我们的内在之火──燃料只是用来准备食物或是从外在增加我们身体的热度──住所与衣服也同样只是用来保持因此产生和吸收的热度。
因此,对我们的身体来说,最主要的需求莫过于保暖,保持我们体内生命的热度。为此,我们不辞辛劳,而且不只是为了食物、衣服和住所,还有一张安睡的床;床是我们晚上穿的衣服,所以我们抢走了鸟巢和他们胸前的羽毛,打造了住所内的住所,就像鼹鼠在地底巢穴深处,用青草和树叶铺床一样!穷人常抱怨这是一个冷冰冰的世界,而且不只是身体上的寒冷,还有社会上的冷漠,我们往往将所有的不适与病痛,都直接归咎于寒冷。在某些国度的气候里,夏天几乎可以让人过着宛如极乐世界的生活,除了烹煮食物之外,根本不需要用到燃料;太阳就是他们的火源,许多水果光是照射阳光就会熟透了。那里的食物种类通常比较多,也比较容易取得,至于衣服和住所就算不是完全不需要,也是基本上不太需要。至于在我们这个国度,到目前为止,依我自己的经验,只需要一些工具,例如刀子、斧头、铲子、手推车等,就可以过日子了;对那些勤奋好学的人来说,还需要灯、文具和几本书,这些都算是次要的必需品,而且不需要花什么钱就可以买得到。然而,有些不聪明的人却远渡重洋,跑到地球另外一端的蛮荒疾厄之境,从事贸易工作,一住就是十年、二十年,以便他们最后可以回到新英格兰生活──意即维持舒适的温煦──然后在此终老。这种豪奢的财富绝非只是简单地维持舒适的温煦,反而是不自然的酷热,正如我先前所说的,把自己都烤熟了。不过,当然这也是一种流行。
大部份的奢侈品,还有许多所谓舒适生活的必需品,其实非但不是不可或缺,反而有碍于人类的精神提升。讲到奢侈品与舒适生活,智者往往过着比穷人更简陋、贫乏的生活。古时候的哲学家,无论在中国、印度、波斯或希腊,都属于同一类──以外在财富来说,比谁都贫穷;但是就内在精神而言,却比任何人都富裕。我们对他们所知有限,但是令人讶异的是,他们的声名远播,对我们来说,却是如雷贯耳。比较近代的改革家与慈善家也是同一类的人;唯有自愿过着我们应该称之为安贫乐道的日子,才能占有优势地位,得以无私或睿智地观察人类的生活。在奢华生活中结出来的果实也是奢侈的,不论是农业、商业或是文学、艺术都一样;所以现在只有哲学教师,而没有哲学家。然而教书仍是令人钦羡的职业,因为那曾经是令人钦羡的生活。要成为哲学家,不只要有细腻的思想,甚至也不只是开宗立派,更要热爱智慧,从而按照智慧的教诲,过着一种简朴、独立、大度而信任的生活,同时还要能够解决生活中的某些问题,不只是理论上的空谈,更要采取行动。大学者和大思想家的成功,通常都像是朝臣式的成功,而不像帝王或英雄式的成功;他们只是遵循父辈的做法,一意屈从,将就应付,绝无可能成就更高贵的人种,成为一代宗师。但是人何以退化至此?家族又为什么没落?奢华的本质是什么,为什么会让国家失去活力而灭亡?我们是否确定在自己的生活中完全没有这些东西?哲学家总是走在他的时代前沿,甚至外在的生活型态也是如此;他在饮食、居住、穿衣、取暖等各方面都与同时代的人不同。一个人若是没有比其他人更好的方式来保持生命热度,又怎么能称得上是哲学家呢?
如果一个人拥有了我前面所说的几种保暖方式,还会需要什么别的东西吗?当然不会是更多相同来源的温暖,也不会是更多、更丰盛的食物,更大、更华丽的房子,更精致、更充裕的衣服,更多源源不绝也更热的炉火之类的。当人拥有了这些生活必需品之后,他们就会想要得到其他的东西,而不是更多的过剩品;也就是说,他们会想要探索生命,摆脱比较卑微的辛苦劳动,展开生命假期。看起来,土壤是适合种子的,因为种子会向下扎根,或许也会充满自信地向上萌芽;人类也是牢固地在土地里扎根,但是为什么不会以相同的比例向天空发展呢?──比较尊贵的植物都是因为最后生长在半空中和阳光下、远离地面的果实而受到重视,而不会被视为比较卑微的蔬菜,这些蔬菜尽管也可能是两年生的植物,但是却只栽培到他们长好根为止,有时候还会为了让他们长根而剪掉顶部的枝叶,所以到了开花季节,很多人都不认识他们。
我无意为那些坚强又勇敢的人制订什么规矩,这些人不管身处天堂或地狱,都会全心专注在自己的事业,有时候甚至比最富有的人还发展得更宏伟,花钱也更挥霍,也不会让自己陷入贫困,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过日子的──说实在的,如果真有这样的人存在,应该是每个人的梦想吧;我也不会为另外一种人制定规矩,他们可以从事物现存的状态中找到鼓舞与激励,并且像热恋中的情侣一样珍惜现状──从某种程度来说,我认为自己也是属于这一类的人;我不打算对那些不管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安居乐业的人说话,他们知道自己是否安居乐业──我主要是对那些对现况不满的广大群众说话,他们有机会改善自己的生活,却成天懒散地抱怨田里的工作辛苦或是自己生不逢时。有一些人对任何事情都有诉不完的苦,诉起苦来伤心欲绝,任谁都无法安慰,因为他们诚如自己所说的,只是尽自己的义务而已。我心目中还有另外一种人,他们看似富裕,其实却是最贫困的一群人,他们积累了财富,却不知道怎么用,也不知道如何摆脱,等于是用钱替自己铸造了一副金手铐、银脚镣。
如果我要解释过去这几年我想要过什么样的日子,或许会让一些了解实情的读者感到惊讶;对于那些一无所知的读者,当然就更诧异了。在此,我只简单说一些我曾经牵挂萦怀的事吧。
不论任何天候,也不论是白天或黑夜的任何时间,我都渴望好好把握每一个关键时刻,并且刻在我的丈量棍上,留下记录;我也渴望站在过去与未来这两个永恒的交会点,也正是此刻当下,脚尖与起跑线对齐。请原谅我用词隐晦,因为跟大多数人相比,我这一行有更多的秘密,倒不是出于自愿的守密,而是在本质上就是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我非常乐意地跟所有的人分享我知道的一切,绝不会在门口挂上「禁止进入」的牌子。
很久以前,我走失了一条猎犬,一匹枣褐色的马,还有一只班鸠,一直到现在,还在找寻他们的踪迹。我曾经向许多旅人打听他们的下落,说明他们的行迹,还有他们会回应什么样的呼唤;我遇过一、两个人,或曾听说过那条猎犬,或曾听过那匹马的蹄声,或曾看到那只班鸠消失在云端,好像也急着要找到他们,仿佛是自己丢失似的。
不要只是观赏日升日落,如果可能的话,要品味大自然本身!有多少个清晨,不论酷夏或是寒冬,在其他邻居起床奔波之前,我就已经开始我的工作了!无疑有很多乡亲父老见过我做完工作回来,或许是在晨曦中赶往波士顿的农民,或是准备上工的伐木工人。的确,我并没有真的做什么事情协助太阳升起,但是不要质疑,只要人在现场,那才是最重要的事。
这么多的秋日,啊,还有冬日,我在镇外逗留,聆听风声,听着风里的消息,并且尽快传递出去!我几乎投注全副心力,为此不顾一切地奔走,跑得上气不接下气。若此消息与两大政党有关,你放心好了,那肯定会在第一时间见报。至于其他时间,我则站在悬崖或树梢的瞭望台上观察,一有新的消息,就立刻传递出去;或是在黄昏,矗立山顶,等着夜幕降临,期盼着或许可以捕捉到一些有如甘霖般迅即在阳光中消融的精神食粮,尽管从来就不曾捕获太多。
有好长一段时间,我替一家发行量不大的期刊写稿,可是编辑却始终认为我写的大批稿件并不适合刊登出来,于是就跟许多作家常遇到的情况一样,一切努力都是徒劳无功。然而,以此事来说,我的辛劳本身就是最好的报酬。
多年来,我自封为暴风雪与暴风雨的观察员,并且忠诚地履行职责,若不是勘测公路,就是勘测森林里的小径和越野步道,保持道路畅通,确保山谷上的桥梁四季皆可通行,社会大众的足迹就验证他们的功用。
我曾经负责照料镇上的野生动物,但是他们却经常跳过围篱,给忠于职守的牧人带来不少麻烦;我也曾经看守农场里人迹罕至的角落,不过并不知道约拿和所罗门曾经工作过的那块田地,如今安在,那不关我的事;我曾经替红色的越橘莓、沙樱桃、荨麻树、马尾松、黑梣木、白葡萄与黑色紫萝兰浇水施肥,要不然他们可能在干季枯死。
总之,我就这样做了好长一段时间(我可以大言不惭地说),忠诚地履行我的职责,直到我愈来愈清楚,乡亲父老终究不会让我在镇上担任公职,也不会支付我薄酬,让我挂名做一份几乎没什么事做的工作。我的帐册──我可以发誓一直都是诚实记载──确实从来不曾受过稽核,也不会有人接受,当然也没有入帐、结清帐款。然而,这些我都不放在心上!
不久之前,有个流浪的印地安人到附近一位知名律师家中兜售篮子。「你想买篮子吗?」他问道。「我们不需要买篮子,」主人答道。「什么?」那名印地安人一边走出大门,一边大声嚷嚷。「你是想饿死我们吗?」看到勤奋的白人邻居生活如此优渥──律师只要编造出一些辩词,就像变魔术似的,财富与名声就接踵而来──于是他对自己说:我也要做生意;我会编篮子,这是我会做的事。他心里想着:等他编好篮子,就算是做完了自己份内的工作,接下来就轮到白人来买篮子了。但是他却不明白:要让自己的产品值得别人来买,或者至少要让人家觉得这东西值得花钱去买,再不然就是要做一些值得别人去买的东西。我也一样,编织了一种质地精致的篮子,但是并没有做到值得别人去买的地步。[14]不过,就我而言,我却觉得花费精神去编织这些篮子很值得,所以我非但不去研究要如何让这些篮子值得别人来买,反而去研究要如何避免卖掉他们。一般人认定成功并且赞扬的生活就只有一种,但是我们为什么要贬低其他的生活,来夸大这一千零一种成功呢?
发现市民同胞不太可能在法院替我安插职位,或是让我担任副牧师,或是住到其他任何地方,我只好另谋出路,比以前更专注地面对森林,毕竟那里才是我比较熟悉的地方。我决定不再坐等平常所需的经费,就以手边所有的一点微薄资金,立刻展开我的事业。我去华尔登湖的目的,并不是要过更节俭或是更奢华的生活,而是想要以最少阻挠的方式,来经营我的私人事业,以免因为缺乏常识,或是缺乏生意头脑或天分,让自己看起来像个傻瓜那么可悲。
我总是努力想要养成严格的生意习惯,那是每一个人都不可或缺的。如果你是跟天朝帝国[15]做生意,那么在撒冷港[16]的岸边找一间小房子记帐就够了;你总是可以用本地的货轮,出口我们这个国家能够提供的一些物资,纯粹本土的产品,像是很多的冰块和松木,还有一些花岗岩等等,这些都本地货船经常载运的货物。你得亲自督导所有的细节,得同时担任舵手与船长,既是所有人也是认购人,要负责买进卖出、还要同时记帐,要亲自收发、读写往来的每一封信,要夙夜匪懈地监督进口船只卸货,还要几乎同时关注海岸的许多部份──装载货物最多的轮船经常在泽西海岸[17]卸货──还得自己传递讯息,毫不倦怠地来回奔波,跟所有靠岸的船只保持联系;你得确保货源稳定,足以供应如此遥远又昂贵的市场;你得随时关注市场行情,了解全球各地战争与和平的展望,预测贸易与文明的趋势──利用所有探险考察的结果,善用新的航道与改良的导航技术──要研究航海图,要确定暗礁与新建灯塔、浮标的位置,还有还有,要随时更正对数表,因为只要计算错误,原本应该平安入港的船只,可能就会撞上岩石──这正是拉佩鲁兹伯爵[18]不为人知的命运──还得同步跟进世界上各种科学的发展,研读从汉诺到腓尼基人[19],乃至于到近代,所有伟大发现者和探险家、伟大冒险家与商人的生平事迹;还要不时地清点存货,知道自己的生意状况。这些都是让人劳心又劳力的工作──另外还有诸如损益、利润、皮重与耗损、各种测量等问题,这些都需要广泛的知识。
我认为华尔登湖是个做生意的好地方,不只是因为有铁路和冰块交易,还有天机不可泄漏的优势;这里是优良的港口,地基又稳固,不像涅瓦河[20]的沼泽一样,需要填土,不管到哪里,都必须自己打地基才能盖房子。据说,只要涅瓦河一淹水,再加上西风与河里的冰块,就足以让圣彼得堡从地球表面消失。
因为我这门生意靠的不是一般的资金,所以不容易推测要如何筹措本钱,毕竟这仍然是每一门生意都不可或缺的部份。像是衣服,就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我们在取得衣服时,经常受到自己喜新厌旧或是别人对我们品头论足的影响,往往都不是考虑衣服的真正用途。那些有工作要做的人不妨回想一下衣服的目的:第一,保持生命所需的热度;第二,在目前的社会中,用来遮蔽裸体。他们也可以评估一下,如果不添置行头,可以完成多少必要或重要的工作。帝王后妃有裁缝或专人替皇上陛下缝制衣裳,但是那些衣服却只穿一次,所以他们无从得知穿上合身的衣服有多么舒适;他们和晾衣服的木架,其实没有什么两样。我们日复一日穿着同样的衣服,于是衣服逐渐与我们融为一体,表现出穿衣人的个性,让我们舍不得丢弃,即使破了也要缝缝补补,就如同对待自己的躯体,病了也要吃药,直到最后才不得不庄严地告别。在我看来,没有人会因为穿着有补丁的衣服就变得低下卑微,但是我也确信一般人有更多的焦虑,宁可追求流行时尚,或者至少穿着干净而没有补丁的衣服,也不愿意有健全的良知;不过,即使衣服破了就丢弃不补,或许顶多也只是透露出这个人浪费成性罢了。有时候,我会用这样一个问题来测试我的朋友:如果裤子的膝盖部位贴了补丁或者只是多了两道缝线,还有谁肯穿?大部份的人都表现出一副好像做了这样的事情,这辈子的未来就毁于一旦的样子;他们宁愿跛着脚,一拐一拐地进城,也不愿意穿破裤子。若是一位绅士的腿出了意外,通常还有补救的机会;不过,若是他的裤管出了类似的意外,那就没得救了:因为他心里想的只有别人尊敬的是什么,而非真正值得尊敬的是什么。我们认识的人不多,但是认识的大衣和马裤倒是不少。你把最后一件衣服穿在稻草人的身上,然后自己光着身子站在旁边,谁不会向稻草人敬礼呢?前几天,我经过一片玉米田,农场主人就站在旁边,但是我却是从木椿上的帽子和外套才认出是他;其实跟我上次看到他相比,他也只不过多添了一点风霜罢了。我听说狗若是看到任何一个穿着衣服的陌生人走近主人的房子,都会狂吠示警,但是如果遇到赤身裸体的小偷,反而很容易就默不作声。人若是脱掉了身上的衣服,还能保有多少身份地位呢?这是一个有趣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你还能确定哪一群人是属于最受尊敬的阶级吗?就连菲佛夫人[21]在她由东向西环游世界的壮游中,才走到俄罗斯亚洲地区,就觉得已经很靠近自己的家乡,有必要换掉身上的旅行装扮,才能去见当地官员,因为她「此时身处文明国家──这里的人都以貌取人」。即使在我们这个民主的新英格兰城镇,偶然获得意外之财,光是在服饰装备上讲究一点,就足以赢得几乎普遍的尊重;只不过这些尊敬他们的人,虽然人数众多,但是到目前为止都是异教徒,应该派个传教士去感化他们。此外,有了衣服才会有缝纫,这是一种你可以称为至死方休的工作;至少女人的衣服永远都做不完。
一个人若是好不容易才找到什么事情可以做,根本就不需要穿着新衣服去上工;对他而言,在阁楼里不知道放了多久、沾满灰尘的旧衣服也就够了。仆役穿过的旧鞋拿给英雄穿,还可以穿更久──如果英雄有仆役的话──打赤脚的历史又比穿鞋更长,所以英雄就算打赤脚也无所谓。只有那些要参加晚宴和出入议事殿堂的人才需要穿新衣,只不过那里换人的速度跟换衣服一样快。可是,如果我可以穿着这套衣裤鞋帽去崇敬上帝的话,自然也可以穿着去参加晚宴、出入议事殿堂,谁曰不宜?谁会在意他的旧衣衫?那件实际上已经穿破的旧外套,褴褛到只剩布料的原形,就算送给某个穷困的男孩也称不上慈善,不过这个穷困男孩或许还会再转送给另一个更穷困的男孩──或者应该说他更富有?因为他知足常乐。依我说,如果事业只重视新衣衫,却不重视穿衣的新人,你就得特别留意了。如果没有新人,要替谁量身裁制新衣呢?如果你眼下有什么事业要做,先试着穿旧衣上工吧。我们要在意的不是穿什么去做事,而是做什么,甚或是成就什么。或许,无论旧衣如何的破烂、肮脏,我们都不应该添购新行头,除非我们已经扬名立万,或是事业有成,或是启航远渡重洋,觉得自己焕然一新,如果继续穿着旧衣,无异是旧瓶装新酒。我们应该跟鸟禽一样,只有在生命遭逢危机时才更换羽毛。潜鸟会遁到隐密的池塘去换羽毛,一如蛇的蜕皮和毛毛虫的破茧成蛾,都是要经过一番内在的努力与转化;衣服就像是我们最外层的皮肤,一副臭皮囊,如果缺乏内在的转化,不管换什么衣服,都只是换汤不换药,最终免不了遭到自己和所有其他的人唾弃。
我们穿了一件又一件的衣服,仿佛成了每年增生树皮的植物,一层又一层地向外生长。穿在外面、通常轻薄炫丽的衣服,是我们的表皮或伪皮,与我们的生存无关,随时都可以脱掉也不会造成致命的伤害;我们一直穿在身上、比较厚重的衣服,则是细胞外皮或皮质;至于衬衣,则是我们的韧皮或真树皮,必须环切才能移除,但是如此一来,这个人也就毁灭了。我相信所有的种族都会在某些季节穿着相当于衬衣的东西。人的穿着愈简单愈好,最好是在黑暗中也能随时摸到自己的身体,这样就可以说是在生活的各个层面都够简洁,随时做好准备,即使敌人攻陷城池,也能像古时候的哲人一样,从容不迫地空手走出城门[22]。在大多数场合,一件厚衣服可抵三件薄衫,也有廉价的衣服让消费者人人都买得起;厚外套一件五美元,可以穿好几年;厚长裤一条两美元,真皮皮靴一双一点五美元;一顶夏帽零点二五美元,一顶冬帽则要零点六二五美元;还有更好的方法就是在家里自己做,穷人用微不足道的花费打造一套自己挣来的衣裳,难道智者不会向他表达敬意吗?
有一次,我要求裁制一件特定样式的衣服,结果女裁缝师严正地跟我说:「他们现在不流行做这样的衣服了。」她完全没有强调「他们」这两个字,仿佛她引述的不是特定的人,而是命运女神最具权威的神谕。我发现很难照着我想要的样式去做衣服,纯粹只是因为她不相信我说的是真话,以为我只是随便说说。我听到这句宛如神谕的话,一时陷入沉思,逐字思量,希望能理解个中真义,或许可以知道这个「他们」跟「我」之间究竟有什么关系,竟然对一件与我息息相关的事情有如此重大的权威;最后,我选择用同样玄之又玄的话来回答她,也同样不强调「他们」──「没错,他们最近确实是不流行做这样的衣服,可是现在又流行起来了。」如果她不考量我的个性,就只是测量我的肩宽,好像我只是挂衣服的吊钩似的,那么这样的测量有什么意义呢?我们崇拜的不是希腊的命运女神,也不是罗马的命运女神,而是时尚女神。她以至高无上的权威,纺纱织布、裁剪衣裳。在巴黎那只带头的猴子戴了一顶旅行帽,全美国的猴子也就跟着效尤。有时候,我会感到绝望,因为在这个世界上,请人家帮忙做一件相当简单又老实的事情,竟是如此的困难。他们必须先经过强力的压榨机,把脑子里的旧观念全都挤出来,让他们不会那么快站起来出声反对;可是在这一群人当中,总是会有那么一个,从脑子里蹦出什么歪点子,就像是不知道什么人在什么时候放在那里的蛋里孵出来的蛆,就连放火也烧不死他们,然后你所有的努力都付诸东流。然而,我们也不要忘了,有些埃及的小麦据说还是木乃伊留下来的呢[23]!
整体而言,我认为,不论在这个国家或是任何国家,服饰都还没有到达艺术的境界。目前的人还是有什么就穿什么,就像遭遇船难的水手,在海滩上发现什么就穿什么,然后隔着一段距离──不是时间或空间的距离──嘲笑彼此的装扮。每一个世代都嘲讽古早的流行,但是又虔诚地遵循新的流行。我们看到亨利八世或伊莉莎白女王的打扮,往往忍不住发噱,好像那是什么食人族岛上国王、王后的穿着。所有的服装一旦没有人穿,就变得可怜又古怪;唯有穿着这些衣服的人流露出严肃的目光、过着诚恳的生活,才能遏止恶意的嘲笑,让衣着有神圣感。如果小丑突然腹痛如绞,即使身上穿着五颜六色的喜庆服装,看起来也是痛楚;士兵若是被砲弹击中,就算衣衫褴褛,也像王室成员一样尊贵。
俗世男女根据幼稚又粗鄙的品味,不断追求新款式,不知道让多少人拼命摇着万花筒,瞇起眼睛往里面看,希望能够挖掘出时下最流行的当代风潮。不过制衣商人早就知道这种品味的反复无常。两个款式顶多只是在几根条纹或是某个特定颜色上有所差异,结果这一款热销,另一款却躺在货架上乏人问津;不过,等过了一季之后,很可能后者又成了流行,这种情况也是司空见惯。相形之下,刺青反而不像一般人所说的那么可怕,总不能因为刺青图案深入皮肤,无法改变,就说这是野蛮的习俗吧。
我认为我们的工厂体系并不是人类获得衣服的最好管道。这里的作业方式日趋接近英国的模式,因为就我所见所闻,他们的主要目标已经不是让人类穿得好、穿得实在,而是让公司赚取更多的利润,这一点无庸置疑,也没有什么好奇怪的。无论如何,人终究只能走到自己的目标,因此,就算眼前会尝到败绩,还是要将目光放远一点,设定更高的目标比较好。
至于住所,我不否认现在是生活必需品,不过即便在比我们这里更冷的国度,还是有人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住所,也活得好好的。撒缪尔.雷宁[24]说:「拉普兰人穿着兽皮衣,躺在用兽皮做的袋子里,拉起来盖住头部和肩膀,就这样夜复一夜地睡在冰天雪地里──此地冰冷的程度,到了即使穿着羊毛衣露宿也会冻死的地步。」他看过他们就这样睡觉,然后又补了一句话说:「他们也不比其他人身强体壮。」然而,人类或许在地球上生活没有很久,就发现房子的便利,所谓温暖的家,这个词汇可能一开始就是指房子带来的满足,而不是家庭的温暖。可是在某些地方,这样的说法一定是非常片面且偏颇的,因为那些地方的气候,房子主要让人联想到冬天或雨季,而一年有三分之二的时间,除了一把遮阳伞之外,根本不需要房屋。以我们的气候来说,昔日的房子几乎就只是在夏天夜里的遮蔽而已;在印地安人的象形文字记事中,棚屋就是一天跋涉的象征,在树皮上刻画出一排棚屋,就表示他们在那里扎营了多少次。人类天生就不是四肢粗壮、体魄强健,因此必须限缩他们的世界,用墙壁围起一个适合的空间。最早,人类也是赤身露体地在户外活动,这在白天宁静而温暖的气候中固然很怡人,但是到了雨季或冬天──更别说是在炙热的阳光下──如果不赶快穿上衣服,躲在房屋的庇荫里,可能这个种族的幼苗早就夭折殆尽了。根据寓言传说,亚当与夏娃都是先以枝叶蔽体,然后才穿上衣服。人类需要一个家,一个温暖舒适的地方,先是身体上的温暖,然后是感情上的温暖。
我们可以想像一下,在人类初始的那个时候,某个具有冒险患难精神的人爬进了一个岩石洞穴寻求庇护。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每一个孩子都是从自然出生,即使在湿冷的天气里,也喜欢待在户外,出于本能地扮家家酒、骑马打仗。谁不记得小时候充满兴致地看着可以遮风蔽雨的岩洞或是任何通往洞穴的幽径?那是我们最原始祖先体内的自然渴望,一直流传到现在,还流在我们的血液里。从洞穴开始,我们慢慢进展到学会搭屋顶,使用的材料从棕榈树叶、树皮树枝,到编织拉长的亚麻纤维、青草稻杆,再到木板木瓦、石块磁砖;最后,我们进展到完全不知道如何过露天的生活,导致我们的生活远比我们所想像的还要更居家。从炉边到原野,中间隔着一段很大的距离。如果我们想要在日月星辰之间毫无阻隔地度过大部份的岁月,如果诗人不在屋子里说那么多话,如果圣人没有在那里住那么久的话,或许这样也不错。鸟在洞穴里不会歌唱,鸽子也不会珍惜他们在鸽舍里的纯真。
然而,如果要设计建造一间房子的话,就有必要运用一点北方佬的精明干练,免得到头来盖出一间贫民工厂、找不到出口的迷宫、博物馆、穷人救济院、监狱或是华丽的陵寝。先仔细想想,我们真的需要房子吗?我在这个镇上看到一些皮纳布斯科族的印地安人[25],住在用薄棉布搭的帐蓬里,四周的积雪将近有一呎深,我还在想:如果积雪更深一点,可以替他们挡风,他们不知道会有多高兴呢。要如何过着实在的生活,又有余裕可以从事正当的追求呢?现在这个问题已经不像过去那样深深地困扰着我,因为很不幸的,我已经麻木了。我以前常常看着铁路旁一个六呎长、三呎宽的大箱子,那是工人到了晚上用来存放工具的地方;我心想:每一个生活拮据的人都可以用一美元买一个这样的箱子,用钻子打几个洞,至少可以通风,遇到下雨或晚上时,就躲进去把盖子盖起来,如此一来,就可以拥有自由的爱,灵魂也得到解放。这似乎不是最糟糕的住所,也绝对不是什么不入流的替代品。你在里面,爱多晚睡就多晚睡,早上起床出门时,也不会有房东或地主追着你讨房租。很多人为了一间比较大或比较豪华的箱子,被租金压得快要死掉,其实只要有这么一个箱子,就不至于会冻死街头。我一点也不是在开玩笑。经济这门学问固然可以轻松应付,却无法轻松地解决。对于长年住在户外、体格粗壮的原始民族来说,过去几乎完全使用大自然中唾手可得的材料,就可以建造出一间舒适的房子。在麻萨诸塞州殖民地管理当地印地安人的古金[26],曾经在一六七四年写道:「他们最好的房子都覆盖着树皮,整齐、结实又温暖;树皮是在树汁饱满的季节,从树干上剥下来,趁着树皮还鲜嫩时,用沉重的树木压成一大片……比较差一点的房子则覆盖着他们用一种芦苇编成的草席,也同样的结实、温暖,但是比不上前一种……我见过的一些房子有六十呎或一百呎长,三十呎宽……我经常在他们的棚屋内过夜,发现他们跟最好的英式房屋一样的温暖。」他还说,这些屋内常常铺着编织精美的草席,也有各式各样的生活用品。印地安人已经进步到会在屋顶开窗,在窗口挂一块草席,用绳子拉扯草席来调节通风。像这样的房子最多一、两天就可以盖起来,要拆卸重建也是几个钟头就可以完成。每个家庭都有一间这样的棚屋,或者至少在屋子里有一个房间。
在尚未开化的国度,每个家庭都拥有一个上好的栖身之所,足以满足他们比较基本、简单的需求。空中的鸟有自己的巢,地上的狐狸有自己的窝,野蛮人也有自己的棚屋,但是在现代文明社会却只有不到一半的家庭有自己的住所──我想我这样说并不会太过分。特别是在文明更进化的大城镇,拥有自有住所的人数只占全体居民的极小部份,其他的人为了这件穿在最外面、一年四季不可或缺的衣服,每年缴付的税金足以买下一整村的印地安棚屋,不过现在却只够他们维持贫困的生活,活得愈长,穷的愈久。我倒不是坚持租房子比不上拥有自宅,但是野蛮人能够拥有栖身之所,显然是因为花费不多,而文明人租房子通常是因为买不起,而且到最后可能连租都租不起。可是,有人会说:只要缴了这笔税金,贫穷的文明人也能拥有一间跟野蛮人相比几乎像是皇宫一样的住所。一年缴二十五到一百美元──这还是乡下的价格──就能享受到几百年来文明进步的成果:宽敞的房间、干净的油漆与壁纸、烟雾不会逆流的通风壁炉、涂了灰泥的墙柱、百叶窗、铜水泵、弹簧锁、宽敞的地窖和其他许多东西。可是拥有这一切的人,据说通常是贫穷的文明人,而没有这些东西的野蛮人反而是富有的野蛮人,怎么会这样呢?如果说文明是指人类生活情况的真正进步──不过我个人觉得只有智者才能改进他们的优势──那么具体的表现应该就是创造出更好的住所,却不会那么昂贵;每样东西都要用我所谓的人生为代价去交换,不论是现在的人生或是未来的人生。在我们这一区,一栋普通的房子大约要八百美元,而劳工即使没有家累,也必须花十到十五年才能累积到这个数目──我是以每位劳工每天可以挣一美元来估算,有些人可能挣得多一点,有些人则少一点──所以他必须耗掉一半以上的人生,才能赚到属于他的棚屋。假设他只租不买,那也只是两恶相权取其轻罢了。野蛮人会聪明到以这样的条件拿他的棚屋来换皇宫吗?
或许有人会说,我几乎将拥有多余房产因应未来不时之需的好处贬低到一无是处;以个人来说,也许就是拿来支应葬礼的花费。但是,人或许不需要埋葬自己。然而,话说回来,这一点正是文明人与野蛮人之间的一个重要区别;无疑这样的设计也是为了我们好,让文明人的生活成了一种制度,让个人的生活融入这个制度之中,借以保存和改善整个种族的生活。但是我想告诉大家,为了眼前的好处,我们必须有什么样的牺牲;同时也要指出:我们其实可能保留所有的好处,却不受坏处所苦。你们说你们常与穷人同在,或者说父亲吃了酸葡萄,孩子也跟着牙酸,是什么意思呢?
「主耶和华说,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你们在以色列中,必不再有用这俗谚的必要。」
「看哪,世人都是属于我的,为父的怎么属于我,为子的也同样属于我;犯罪的人必将死亡。」[27]
看看我的街坊邻居,那些康科德镇上的农民,他们的生活至少都跟其他阶级一样小康,但是我却发现大部份的人辛劳了二十年、三十年,甚至四十年,只为了能够真正拥有他们的农场;这些农场通常都是他们继承来的包袱,再不然就是借钱买来的──我们可以将他们辛劳的三分之一视为房屋的代价──但是他们通常都还没有付清。事实上,这些包袱有时候还超过了农场的价值,所以农场本身反倒成了一个大包袱,不过还是有人得继承这些房产,因为就像他们所说的,已经习惯了。我曾经问过估税员,这镇上有多少人已经付清贷款,没有负债,是真正拥有自己的农场,结果他们连十几个都数不出来,让我大吃一惊。如果你想了解这些房产的历史,去问抵押贷款的银行就可以了。那些实际上已经付清贷款,在自有农地上辛劳耕作的人少之又少,几乎每一个人都会认得他。我怀疑在整个康科德镇,会有三个像这样的人。有人曾经说过,那些从商的人绝大部份,甚至高达百分之九十七,都会以失败收场;农民的情况亦复如此。然而,以商人而言,其中一个说得好,他说他们大部份的失败都并非真的在金钱上的失败,而是因为种种不便,未能履行承诺;换言之,就是道德人格的破产。可是,如此一来,情况岂不是更惨了吗?因为这意味着连剩下的三个人都未必能够拯救自己的灵魂,或许还遭逢比老老实实的财务破产更严重的人格破产。我们的文明有一大半都是靠破产和赖帐这块跳板,不断地翻滚跳跃,而野蛮人则站在一块毫无弹性的饥饿跳板上。可是,此地一年一度的米德萨克斯[28]牛展仍然办得风风光光,仿佛这台农业机器的每一颗螺丝都上好了油,运作顺畅。
农民费尽心思想解决生活的难题,但是他们采用的方法却比问题本身还要复杂。为了取得牛皮鞋带,他想到的是养几头牛;他用完美的技巧设置轻巧灵敏的陷阱,想要捕获舒适独立的生活,没想到才一转身,就一脚踩进了陷阱里。这正是他会贫穷的原因;而基于类似的原因,我们的生活中虽然充斥着奢侈品,但是相较于野蛮人享有的千种舒适,也全都算是穷人。正如查普曼[29]在诗中所说的:
「人类的虚妄社会──
为了尘世的伟业
让天国的安逸化为烟云。」
当农民拥有了自己的房子,却未必更富有,反而可能更贫穷,因为这时候是房子拥有了他。据我了解,摩墨斯有充分的理由反对智慧女神米娜瓦盖的房子[30],说她「盖了一间不能动的房子,所以无法躲避恶邻」;这样的论点至今仍然成立,因为房子是如此笨重的财产,我们通常都是被监禁在屋子里,而不是住在里面,唯一需要躲避的恶邻就是因此罹患的坏血症[31]。我知道在这个镇上至少有两、三户人家一直想要卖掉他们在近郊的房子,迁居到村落去住,可是卖了将近一个世代,仍然无法如愿,唯有死亡才能让他们重获自由。
假设大多数人终究能够拥有或租到一间现代化的房子,享受屋内的现代设备,但是文明固然改善了我们的房子,却未能同样地改善住在里面的人;文明可以兴建皇宫,却不能轻易地创造出帝王贵族。而且,若是文明人的追求还不如野蛮人的追求那么有价值,若是他耗费了大半的人生就只是为了满足基本的需求与舒适,又何必拥有比野蛮人更好的住所?
但是少数的穷人又过得如何呢?或许我们会发现:从表面上看起来,有些人过得比野蛮人好,有些人则比野蛮人差,比例相去不远。一个阶级的奢华,被另一个阶级的贫困给抵消了;一边是皇宫,另外一边则是贫民救济院和「沉默的穷人」[32]。无数工人费力兴建金字塔,替法老王盖坟墓,自己却只能吃大蒜糊口,或许死后连个葬身之地都没有;石匠为皇宫雕梁画栋,晚上却只能回到连棚屋都比不上的简陋茅舍栖身。你若是以为在一个已经证实有文明存在的国度里,大部份的居民就不至于过得不如野蛮人,那就大错特错了。我现在讲的是潦倒的穷人,还没讲到潦倒的富人。要了解这一点,毋需远求,只要看看铁路旁边到处可见的简陋木屋就可以了──铁路还象征着人类文明最新的进步呢──我每天散步时都看到有人生活在猪圈里,即使冬天也敞门大门,好让光线照进去;通常也可以想见,屋内看不到生火的柴堆,只见老老少少因为穷苦冻馁而长期蜷缩成一团,导致身躯永久变形,再也无法伸直;他们的四肢与身体机能的发展也因此停顿。正视这个阶级的生活当然是公正的,因为他们的劳力付出造就了这个卓越的世代。在英格兰,每个领域的工人目前的生活情况或多或少也是如此,因为那里已经成了世界上一个硕大的贫民工厂;或者,我也可以举爱尔兰为例,在地图上,那里已经标示为白点,代表已经开发或是启蒙的国家,但是你可以拿爱尔兰人的身体状况,跟北美印地安人、或南海岛民、或是任何还没有接触到文明人导致退化的野蛮民族相比。我一点也不怀疑,这些民族的统治者跟一般的文明统治者一样英明睿智。他们的情况只不过证明了文明本身会带来什么样的脏污。当然,我也不需要多说南方各州的那些劳工,他们生产了这个国家的大宗出口产品,但是本身也成了南方的大宗产品。我就先局限在据说生活情况还算中等的那些人吧。
大部份的人似乎都不曾认真思考过房子的意义,却认为一定要跟邻居一样拥有一栋房子,导致他们一生过着没有必要的贫苦日子。这就好像一个人已经要穿上裁缝为他量身订制的任何型式外套,或是要逐渐扬弃棕榈草帽或土拨鼠皮帽,却还是抱怨日子难过,只是因为他买不起皇冠!我们当然可能发明出比现在更便利、更豪华的房子,但是也必须承认这不是一般人可以买得起的;难道我们要一直钻研该如何拥有这些东西,而不是偶尔也知足常乐一下吗?难道可敬的市民要如此严正地以言教和身教来教导年轻人一辈子都要准备多余的胶鞋、雨伞和空的客房,以备不存在客人来访吗?我们的家具为什么不能像阿拉伯人或印度人那么简单?每当我想到那些民族救星,我们尊他们为神明,视他们为上天来的使者,为人类带来神圣的礼物,但是在我脑海里却从未浮现他们随身带着仆役前呼后拥或是一大车时髦家具的景象。如果我说我们在道德和智识上比阿拉伯人高出几倍,使用的家具就可以比他们复杂几倍,这样的说法岂不是很奇怪!目前,我们的房子都堆满了家具,弄得脏兮兮的,勤快的家庭主妇宁可将大部份的家具扫进垃圾堆,也不愿意放着早上该做的工作不做。早上的工作!奥罗拉的红晕,还有门农的音乐[33],世人在早上的工作应该是什么呢?我书桌上曾经有三块石灰岩,但是后来却赫然发现,我每天还来不及打扫心灵家具的尘埃,就得先打扫石头以免堆积灰尘,于是我就嫌恶地将他们丢到窗外。如此一来,我要如何才能在房子里摆置家具呢?我宁可露天席地而坐,因为草地不会堆积灰尘,除非有人在那里大兴土木。
生活优渥、耽于游乐的人引领流行,然后众人就趋之若鹜。旅人若是在最好的旅店停留,很快就会发现:旅店老板都把他当作萨达那帕斯[34],如果他意志不坚,屈服于他们的殷勤奉承,很快就会失去男子气慨。我认为,我们在火车车厢内,最容易花钱购买豪奢,而不是注重安全与便利;少了安全与便利,火车车厢不过就变成一个现代的起居室,有长沙发、软凳、遮阳篷和上百种来自东方的物品,那些原本是为了绣房闺女或是天朝里女性化的住民所发明的,但是我们却带到西方来,一般美国人连知道这些东西的名字,都会感到羞赧。我宁可一个人坐在南瓜上,也不愿意跟一群人去挤丝绒软垫;宁可坐着牛车自由来去,也不愿意搭乘天国列车的时髦车厢,一路上闻着污浊的空气。
在未开化的蛮荒时代,人类生活的那种简单、原始至少有一个好处,就是让人类仍然属于大自然的过客。一个人吃饱、睡足了,就开始思考他的旅程要往何处去;在这个世界上,他以帐篷为家,不是在山谷跋涉,就是在横越平野或攀登高山。可是你看!现在的人类已经成了他们使用工具的工具!原本饿了就自由采摘果实的人成了农民!原本只是站在树下遮风蔽雨的人成了管理房屋的人!如今我们不再野营度夜,而是在土地上落地生根,结果却忘了天堂!我们信奉基督教,纯粹只是因为那是改良「农业」的方法[35],却忘了那也是一种文化。我们为今世兴建了家族豪宅,为来世修葺家族墓园。最好的艺术作品原本应该是表现出人类脱离现状束缚、争取心灵解放的挣扎,但是我们的艺术却只是追求低层次的舒适生活,而忘了更高层次的诉求。在这个村子里,其实没有精致艺术作品的立足之地;就算真有什么作品传下来,在我们的生活中、屋子里和街道上,也找不到合适的地方可以展示。我们的墙上找不到钉子可以挂画,也没有架子可以摆放英雄或圣贤的人像。想到我们要花多少钱来盖房子,要如何筹措资金来支付房款──或者说还没有付完的房款──还有家庭经济要如何管理维系,我就忍不住好奇:当宾客在屋内盛赞壁炉上那些华而不实的装饰时,他脚下的地板何以不会当场塌陷,让他掉入地窖内虽然是朴实的泥地,但是却比较坚固实在的地基。这不得不让我感到:这种所谓富裕、优雅的生活是令人雀跃的东西,但我却看不到装饰这种生活的精致艺术,因为我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雀跃本身了;我记得纯粹靠人类肌肉跳跃的最高纪录是某个游牧的阿拉伯人创下的,据说他跳了离地二十五呎高。如果不靠人工辅助的支撑,人类跳起来,只要超过这个距离就一定会往下掉。因此,对拥有那些大而无当房产的业主,我想要提出的第一个问题是:是谁在支撑你?你是属于那九十七个失败者?还是那三位成功人士?先回答这几个问题,然后我或许会好好看看你那些华而不实的小装饰,还觉得挺漂亮的。把马车放在马匹前面,既不美观,也不实用。在我们替房子装上美丽的装饰之前,必须先把墙壁刮干净;我们的生活也是一样,必须先刮干净,才能涂上美丽的居家装饰和美丽的生活做为基底:如今,对美好事物的品味,大多是在户外养成的,那里既没有房屋,也没有管理房屋的人。
老约翰逊[36]在《新英格兰的神奇造化》一书中谈到这个镇上跟他同时期的首批殖民者,说道:「他们在山坡挖地穴栖身,将泥土堆在木材上,然后在最高的那一侧泥土中生火。」他说,他们一直等到「受上帝赐福,从土壤里种出面包喂养他们」,这才「替自己盖房子」;但是第一年的农作物歉收,长长的一整季,都得将面包切得很薄才够吃。新荷兰省[37]的书记也在一六五〇年以荷兰文写道:「在新荷兰,尤其是新英格兰的人,一开始都无法按照自己的希望盖农庄房舍,只能在地上挖一个四方形的坑洞,像地窖一样,大约六、七呎深,长宽由人,然后用木板围在四周的土墙上,再以树皮或其他东西覆盖在木板上,避免土墙崩塌;地窖的地上铺了木板,头顶上方则以护墙板充作天花板,再以圆材作成屋顶出入,圆材上再覆盖树皮或青草,这样就有一个干燥、温暖的住家,一家人可以在里面住上两、三年,甚至四年;据了解,像这样的地窖还可以依据家庭人数多寡隔间呢。在新英格兰那些比较富裕的领头人物,在殖民初期,也在这样的居所里住了两季,一是不想浪费时间来盖房子,以免到了下一季缺粮;二则是不想让他们从祖国一起带来的大量劳动贫民感到泄气。这样过了三、四年,直到这个国度适应了农业,才花好几千美元替自己兴建华丽的房舍。」
老祖宗采用的方法,起码可以说是深谋远虑,仿佛他们的当务之急是先满足更迫切的需求。但是今天,这些更迫切的需求已经满足了吗?每当我想要替自己找一个更豪华的居所时,就会想到我们这个国家连人类的文化都还没有完全适应,所以不得不将精神面包切得比祖先的小麦面包还要更薄,于是就打消了这个念头。这倒不是说我们必须扬弃所有建筑上的装饰,即使在最原始的阶段也未必如此;而是说我们应该先美化房子里与生活息息相关的部份,就像贝类的蜗居一样,不过也毋需过度修饰。啊,我曾经见过一、两间这样的房子,知道里面的装潢是如何!
当然,我们今天已经进化到或许不用再住洞穴、棚屋,穿兽皮的程度,最好还是接受文明的好处,虽然这些人类发明与工业的成果所费不赀。在我们居住的这个地区,木板木瓦、石灰砖块还是比适合居住的洞穴,或是整根原木,或是充分的树皮,甚至精炼的陶土或平板石块还要更便宜,也更容易取得。我这样说自然是有所本,因为无论在理论上或实际上,我都曾经深入了解。只需要用一点巧思,我们就能利用这些材料让自己变得无比的富有,让文明变成神的庇佑。文明人是比较有经验,有智慧的野蛮人。不过,我还是赶紧说说我自己的实验吧!
一八四五年三月底,我借了一把斧头,来到华尔登湖畔的森林,靠近我想要盖房子的地方,开始砍伐一些像箭矢一样尖锐,树龄不大却已经长得相当高的白松木,准备做为木料。万事起头难,不先借点东西,很难开始工作;不过,这也是一个最有效的途径,可以让乡亲父老关注你的事业。斧头的主人在把东西借给我的时候说,这是他的宝贝,但是我归还时,斧头变得比借来的时候更锋利。我工作的地点是在宜人的山脚下,那里松林遍布,还可以从林间看到湖泊,是林子里一块松树与山胡桃木蔓生的小空地。湖面上的冰尚未完全消融,不过有几处已经破冰,透出黝黑的颜色,湖水溢出冰面。我在那里工作的那几天还偶尔飘些雪花,但是大部份的时间,当我从林子里走出来准备回家的路上,经过铁道旁,只见向前延伸的黄沙土堆在朦胧的氛围中闪闪发亮,铁轨在春日阳光照耀下熠熠生辉,耳边还听到云雀、山鹬和其他鸟类啁啾,告诉我们又是新的一年开始。那是令人心旷神怡的春日,人类在冬天的不满跟着大地一起融冰,冬眠的生命也开始伸展四肢。有一天,我的斧头从斧柄脱落了,于是我砍下一截青翠的山胡桃木做楔子,用石头将楔子嵌进斧头,再将整支斧头浸泡到湖水里,让木头膨胀;这时候,看到一条花蛇钻进水里,显然很安逸地躺在湖底,我在湖边停留了超过一刻钟,但是它连动也没动,或许还没有完全从冬眠状态苏醒过来吧。在我看来,人类也是因为相似的理由,仍处在目前低级原始的状态中,如果他们感受到四周春意盎然的影响,必然会提升到更高也更接近天国的生命层次。我先前曾经在霜冻的清晨,在路边看过那条蛇,当然它还有一部份的躯体仍然麻木僵硬,等待阳光晒暖它们的身子。在四月一日那天,天降甘霖,融化了冰;那天稍早,雾气仍重,我听到一只失群的野雁在湖面上摸索鸣叫,像是迷失了道路,也像是雾中的精灵。
所以我连续几天用这把窄斧头砍树劈柴,立柱架梁,没有太多可以跟别人说的想法或是像学究般的念头,就只是自吟自唱──
人都说自己所知甚多;
可是看哪!他们飞走了──
艺术与科学,
还有千种运用方式;
但是只有风一直吹
才是我们唯一的所知。
我将主要木材都砍成六吋见方,大部份的柱子只砍掉两边,至于椽梁和地板的木材则只砍一边,其他各边都保留树皮,这样才能跟锯的木材一样笔直,甚至更坚固。这时候,我已经借来了其他的工具,所以每一块木材都小心翼翼地榫接在一起,或是在残株凿出榫眼。我在林子里工作的时间并不长,但是通常都会带着面包和奶油做午餐,到了中午,就坐在被我砍下来的绿色松枝之间,一边吃面包,一边阅读用来包着面包的报纸;因为我的双手都沾了一层厚厚的松脂,所以连面包也散发出松木香气。虽然我砍掉了一些松树,但是在我完工时,我与他们早就已经化敌为友,也跟他们更熟悉。有时候,我的斧头声会引来一些在林间漫步的人,我们就在我制造的这些松树木屑中愉快地交谈闲聊。
到了四月中──因为我不急着赶工,只求尽兴──房子的框架已经完成,可以准备竖起来了。这时候,我已经买下了詹姆斯.柯林斯的木屋,打算拆掉他的房子,利用那些木板。詹姆斯.柯林斯是爱尔兰人,在菲奇堡铁路工作,他的木屋已经算是少见的好房子了。我去他家看看房子的时候,他并不在家。我先在房子周围绕一圈,起初屋子里的人并没有发现我,因为窗户又高又深;房子很小,屋顶尖尖的,没有什么可观之处;房子四周堆积了五呎高的泥土,仿佛是盖在堆肥堆上似的。屋顶是最完整的部份,不过在阳光的照射下,已经弯曲变形,也变得易脆。大门没有门槛,门板底下就是母鸡可以永远自由进出的通道。柯林斯太太出来,请我进屋子里去看。那群母鸡也因为我靠近而躲进来了。屋子里面很暗,大部份的地板都很脏,阴冷、潮湿,令人感到不适;只有东一块、西一块,已经不堪搬动的木板。她点起一盏灯,带我去看屋顶和墙壁里的情况,还有延伸到床铺底下的地板,同时警告我不要走进地窖,一个大约两呎深的洞穴,里面全是灰尘。依她的话说,「屋顶的木板是好的,四周墙壁的木板也是好的,还有窗户也是好好的。」──其实只剩原本的两个方框,最近也只有猫从窗户进出。屋内还有一个炉子、一张床、一个可以坐的地方、一个在这间屋子里出生的婴儿、一把丝绸阳伞、一面镶着镀金镜框的化妆镜,和一个钉在橡木椿上别出心裁的咖啡研磨器──就这样,没了。我们很快就谈妥了买卖,因为这时候詹姆斯也回来了。我今天晚上付他四点二五美元,他则在明天早上五点清空房屋,搬出去,同时不能再转卖给其他人,然后我在六点正式成为屋主。他说,早一点去也好,因为他预期可能会有人来索取某些说不清楚又不公平的地租和燃料欠款;他跟我保证就只有这一点小麻烦。到了六点,我在路上遇见他们一家子,就只带了一大捆的家当──床、咖啡研磨器、镜子、母鸡──没有猫,因为她把猫带到林子里放生,从此成了野猫;后来我得知它误踩了捕捉土拨鼠的陷阱,最后成了一只死猫。
我当天就拆掉房子,拔除铁钉,用小车子推到湖边,把木板摊在草地上曝晒阳光漂白,也把弯的地方晒直。我经过林间小径时,只有一只早起的画眉对着我叫了一、两声。有位年轻的派屈克偷偷地跟我说,一个叫做西里的邻居,是个爱尔兰人,趁我推车运送木材的空档,将那些没有坏、还算直、也还堪用的铁钉、U形钉、铆钉等装进自己的口袋,等我回来时,还精神抖擞地跟我寒喧问好,站在那里,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看着我拆房子──就像他说的,小事一椿。他像观众一样站在一旁看,让这件原本无足轻重的小事,也变得像是特洛伊城搬运神像那样的大事[38]。
我在朝南的山坡挖了地窖,那里原来就有土拨鼠挖的巢穴,深入漆树与黑莓的树根之间,已经是最深入地底的植物了;地窖有六呎见方、七呎深,在一片细沙地里,不管再怎么冷的的寒冬,放在这里的马铃薯也不会结冰。地窖的两侧依然保持倾斜,并没有砌上石块;但是阳光不会照射进来,所以沙土也不会滑落。这个工作只花了两个钟头。我对挖地特别感兴趣,因为不管是住在哪一个纬度的人,几乎都会在地底挖洞,寻找恒温。即使是城里最华丽的房子,也还是会挖地窖,跟以前的人一样用来储存根茎类食物;就算上层建筑早就消失无踪,后代子孙仍然会发现地底洞穴的遗迹。所以房子无非也不过就是地底巢穴入口的一座门廊罢了。
终于,到了五月初,在一些朋友的协助之下,我将房子的框架竖了起来;与其说是我需要他们帮忙,不如说是利用这个好机会,增进一下邻居情谊。我对这些来帮忙架起屋屋框架的朋友可说是深感荣幸,因为我相信他们注定将来会协助架设更崇高的建筑。我在七月四日正式迁入新居,这时候屋顶和墙壁的木板都才刚刚钉好,因为每一块木板的边缘都要削薄,然后仔细地镶嵌重叠,以免下雨时渗水;但是在镶上木板之前,我先在屋子的一端铺设烟囱的基石,这些石头都是我从湖边抱回来,再分两趟用推车运到山坡上。我是到了秋天开始锄地之后,才盖了烟囱,因为这时候才需要生火取暖;在此之前,我都是一早在户外地上露天煮食,直到现在,我仍然觉得这种方法在某些方面比平常的方法还要更方便,也更舒适。如果面包还没有烤好就开始下雨的话,我就拿两块板子遮在火上,然后自己坐在板子底下,看着面包在火里烤,如此度过许多愉快的时光。在那一段时间内,我的手边的工作很多,读书的时间就比较少,但是那些丢在地上、架上或是桌上的碎纸和上面的只字片语,仍然带给我许多阅读的乐趣,事实上,其功能也跟伊里亚德相去不远。
如果多花一点心思来盖房子,当然也是值得的,比方说,想一想在盖门窗、地窖或阁楼时,可以在人性中找到什么样的基础?甚或在还没有找到比眼前短暂需要更好的理由之前,就不盖上层建筑。人类盖房与鸟类筑巢,都有一些相同的合理性。谁知道呢?如果人类亲手盖自己的住所,又以够简朴、够实在的方式喂养自己和家人,说不定他们也能充分发展诗性机能,就像鸟儿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一样高声歌唱,传遍四海呢!可是啊,我们却像燕八哥和杜鹃鸟一样,总是在其他鸟类筑的巢里下蛋,只会叽叽喳喳地发出毫不悦耳的声音,让过往旅人避之唯恐不及。难道我们永远都要把建筑的乐趣拱手让给木匠吗?在大众的经验里,建筑又是什么呢?在我的经验中,从未见过任何一个人的工作,就是盖自己的房子,这么简单而自然。我们都是社会的一部份。不只有裁缝是九分之一个人[39],牧师、商贾、农民全都一样;这样的分工要分到什么时候?又能达到什么目的呢?诚然,别人或许也会为我思考,但是不能因此就认为我不需要为自己思考。
没错,这个国家确实有所谓的建筑师,我至少就听说过有一位建筑师抱持着建筑装饰必须有真理核心的想法,也就是说,必须有必要性,也因此产生美感;对他来说,这仿佛是一种天启。从他的观点看来,这些都不错,但是也只比业余的文艺爱好者稍微好一点而已。他虽是建筑界里的改革者,但是感情用事,只从楣檐细节着手,却不触及基础核心;只想着如何在装饰中嵌入真理核心,就好比在糖渍梅子里镶入杏仁或茴香子一样──我个人认为不加糖的杏仁才最有益健康──而不是想着如何让居民,也就是住在房子里的人,真正的由内在和外在建立自我,至于装饰呢,顺其自然就好了。有哪个理智的人会认为装饰只是外在的皮毛而已?就像乌龟有斑点外壳,贝类有珍珠色泽,或是百老汇的居民有一座三一教堂?但是人与房子建筑风格之间的关系,就像乌龟跟他的壳一样;士兵也不需要闲着没事,硬是要在他的旗帜上涂满与他德性相符的特定颜色。这样会被敌人发现,更何况等到他面对审判时,可能也会变得苍白失色。在我看来,这位建筑师只是靠着他的楣檐,怯生生地对着不明就里的住户说明他那半瓶水的真理,其实住户知道的比他还多呢。我知道,现在看到的建筑美感,都是基于住户的需求与个性,由内而外逐渐发展出来的;住在房子里的人才是唯一的建筑师,纯粹发自无意识的真诚与尊贵,完全没有考虑到外表,而且一定要在生活中先有同样无意识的美,才会产生这种附加的美。画家都知道,这个国家里最有意思的住房,就是一般穷人住的原木小屋与村舍,不扭捏做作,又谦逊不华;并非这些房子的外在有任何特殊之处,而是住在里面的人所过的生活,才造就了他们的壳,让这些房子变得如图画一般。而同样有意思的,则是市民在镇郊的小箱子,他们的生活如同想像般的简单舒适,并没有刻意在住家风格上追求什么勉强的效果。绝大部份的建筑装饰,在实质上都是空洞的;一阵九月的强风,就会将它们吹走,宛如借来的羽毛,而不会伤及实体。如果你不在地窖里储存橄榄与葡萄酒,其实就跟建筑学完全不相干。如果在文学上也花费同样多无谓的功夫追求风格的装饰,或者修筑经典的建筑师也像修建教堂的建筑师一样,花这么多时间去修饰楣檐细节,那会怎么样呢?所谓纯文学与纯美术及其教授,便是这样造就出来的。的确,一个人关心的无非只是几根棍子在他头顶或是脚下如何斜放,还有他的箱子要涂上什么颜色。如果这真的是他放的棍子或是涂的颜色,那么认真说起来,还真的能够透露出一些讯息;然而一旦背离了住户的精神,那么就跟替自己打造棺材没有什么两样了──在坟墓的建筑中,「木匠」只是「棺材工人」的另一种说法而已。有人说,人若是对生命绝望或是漠不关心,随便从脚边捧起一坏土,就把房子涂成那个颜色;他心里想的是不是人生的最后那一坏土呢?那还不如丢铜板来决定。想来他也是太有闲情逸致了!何必要捧起一坏土?不如把房子漆成你的脸色,让它跟着你的脸色苍白或羞红就好了。那还是改进木屋建筑风格的事业呢!等你准备好给我的装饰,我穿戴上就是了!
我在冬天来临之前盖好了烟囱,并且在已经防雨的四周墙壁内侧贴上木瓦;木瓦的材料是初次从原木切割下来的薄片,仍饱含汁液,不尽完美,而且边缘弯曲,我还得用刨刀将其刨直。
于是,我有了一间内墙贴了木瓦和涂上灰泥的房子,十五呎长,十呎宽,还有八呎高的柱子,屋内有一间阁楼和一间盥洗室,每一边都有一扇大窗户,还有两扇天窗;房子的一端有一扇大门,正对着砖砌的壁炉。房子的确切造价如下,包括使用材料的价格,但是不含工资,因为都是我自己亲手做的;我巨细靡遗的列举出来,因为很少人知道他们的房子到底花了多少钱,更不用说各种材料的各自花费:
木板……………………………八点零三五美元(大部份都是小木屋的木板)
屋顶和墙板使用的废木瓦……四美元
木板条…………………………一点二五美元
两扇二手窗户(含玻璃)……二点四三美元
一千块旧砖头…………………四美元
两桶石灰………………………二点四美元(买贵了)
鬃毛……………………………零点三一美元(买多了)
壁炉铁架………………………零点一五美元
铁钉……………………………三点九美元
铰链及螺丝钉…………………零点一四美元
门闩……………………………零点一美元
白垩……………………………零点零一美元
搬运费…………………………一点四美元(我自己也扛了大部份)
合计……………………………二十八点一二五美元
这些就是所有的材料,除了木材、石头和沙子之外──后面那些是我行使占地权得来的。我另外还盖了一间木棚子,不过主要是用盖房子剩余的材料搭建而成的。
我打算等哪一天心血来潮,还要再盖一间房子,比康科德镇大街上那些房子都还要更宏伟、更豪华,而且花费不会超过我现在这一间。
于是我发现:想要觅得一处栖身之所的学生,绝对可以找到一个终生的住所,而且花费不会超过他现在每年支付的租金。倘若我说的话听起来有点夸大不实,那也是因为我替全人类夸口,而不是为我自己;我的缺点与前后矛盾,一点也不影响陈述的真实性。尽管有些虚假和伪善──这是与麦子难以区分的粗糠,我也跟所有的人一样感到失礼──不过以此事来说,我仍然要挺直腰杆,畅所欲言,这样才对身心两益。当然,我也下定决心,绝对不会低声下气地成为魔鬼代言人[40],而是努力为真理说好话。在剑桥学院[41],学生宿舍的房间只比我现在的房子大一点,一年光是租金就要三十美元;但是企业占有优势,可以在同一个屋顶下盖三十二间房,一间挨着一间,而住户则必须忍受许多邻居吵闹带来的不便,或许还得住到四楼呢。我忍不住在想:如果我们在这方面有更多真正的智慧,不但不需要这么多的教育(因为我们自学的确实就已经更多了),而且在教育方面的支出也会大幅减少。在剑桥或其他地方的学生为了生活所需的便利,让他或其他人牺牲掉十倍的生命;如果能够妥为安排的话,就可以省下来。花费最多的东西绝对不是学生最需要的东西。比方说,学费就是每学期帐单中最重要的项目,然而学生跟同侪中最有教养的人交往可以获得更有价值的教育,却一毛钱都不必花。成立学院的方法通常是从募款开始,然后就是盲目地遵循分工的原则,这个原则应该要慎重以对,但是他们却盲从到了极致──找来承包商,将此事变成一门投机生意,又雇用爱尔兰人和其他工人来盖学校,而未来的学生则据说要自行适应学校,因此让一代又一代的学子为这个疏失付出代价。我认为应该有更好的作法,就是让学生或是想要从教育中获益的人自己去盖学校。学生千方百计地规避人应该从事的体力劳动,借以获得他梦寐以求的闲暇与安逸,然而这只是不光彩又毫无益处的闲暇,剥夺了他原本应有让闲暇更有成果的劳动经验。「但是,」有人说,「你是叫学生用手工作,而不是用脑吗?」我完全没有这个意思;我只是说他们不应该玩乐人生,或仅仅是研究人生,让整个社会支持他们玩这个昂贵的游戏,而是应该从头到尾认真地生活。年轻人除了立刻就开始尝试人生的实验之外,还有什么更好的方法可以学习生活吗?我认为这跟数学一样,可以锻炼他们的心智。比方说,我若是想让孩子学习艺术与科学,我不会送他去上一般的课程,因为那只是把他送到某位教师的身边,在那里,什么都教、什么都练习,就是没有生活的艺术──用望远镜和显微镜观察这个世界,却始终不用自己的眼睛好好地看世界;或是研究化学,却不知道面包是怎么做出来的;或是学习机械,却不学要如何挣钱;或是发现海王星的新卫星,却不曾发现自己眼中的微尘,或是发现自己本身也是绕着某个游手好闲的人转;或是只思索着一滴醋里的怪物,却浑然不觉自己已经快要被周围成群的怪物给吞噬了。一个孩子自己挖矿炼铁、制作折叠刀,并且大量阅读与这方面相关的必要书籍;另外一个则到学院去上冶金学的课,然后从父亲那里接过一把罗杰斯生产的小刀[42],你想,到了月底,哪一个进步最多呢?哪一个比较可能割到自己的手指头?……我在离开学院时才得知我曾经学过航海学,真是让我大为诧异──学这个干嘛?如果我实际开船出港转一圈,学到的可能还更多呢!即使是穷学生,他们读的、学校教的也都只是政治经济学,至于等同哲学的生活经济学,在我们学院里甚至不曾认真地教过;结果是学生一边读亚当.斯密、李嘉图与萨伊[43],一边让父亲陷入永远还不清的债务。
我们的学院如此,上百种「现代进步设施」也是一样;我们对他们都存有一种幻想,但是未必都有正面的进步。魔鬼因为早期的股份与后续无数的投资,会一直抽取复利,直到最后。这些发明往往都只是漂亮的玩具,吸引我们的注意力,却因此忽略严肃的事物;到头来,手段进步了,但是目的却没有进步,而这些目的本来就已经很容易可以达成,就像通往波士顿或纽约的铁路一样。我们急着兴建从缅因州到德州的电报线路,但是缅因州与德州之间,很可能没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沟通;就像有个人急着想要认识一名杰出的失聪妇人,但是当他真的见到了本人,手里握着她助听器喇叭的一端,却没有话好说的窘况一样。仿佛我们的首要目标是讲得快,而不是言之有物。我们急着在大西洋海底挖地道,让旧大陆与新大陆的距离缩短几个星期,但是第一个透过地底电缆传播到美国人耳中的讯息,很可能只是艾德蕾德公主[44]得了百日咳;毕竟,骑着快马一分钟跑一哩的人,未必带着什么重要的讯息;他不是福音信使,也不是来吃蝗虫与野蜜。我怀疑飞翔的查尔德斯[45]从来不曾驮过一粒玉米进磨坊。
有人跟我说:「我在想,你怎么不存一点钱;你喜欢旅行,可以搭车去菲奇堡[46],看看乡村景色。」可是我有更聪明的做法。我曾经听说过,走路旅行的人,速度最快。我跟朋友说,我们猜猜看谁会先到。这段距离有三十哩,路费是九毛钱──那几乎是一天的工资了。我记得当初兴建这条铁路的工人,一天的工资是六毛钱。好啦,我现在开始走,到晚上可以抵达;我曾经一整个星期都以这样的速度旅行。而你呢,在这个时候则必须工作赚旅费,然后明天才会到;或者如果你运气够好,能够在这个季节找到工作的话,也许今天晚上也能到,可是你大半天都必须留在这里工作,而不是旅行到菲奇堡。所以,就算铁路可以通行到全世界,我仍然会走在你的前面;若是你跟我说什么见见世界,增广见闻之类的,那我早就应该跟你绝交了。
这是放诸四海皆准的法则,任何人都得信服;至于铁路,那就应了那句话:「横竖都一样!」要兴建环绕世界的铁路,让所有人都可以乘坐,就等于是要铲平整个地球表面;人类似乎隐约认为,只要持续投资,一铲接一铲地盖下去,时间久了,终究会让所有的人都搭上火车,不用花什么时间,也不用花什么钱,可以爱到哪里就到哪里。然而,尽管有大批群众涌入车站,可是当蒸气凝结,车头冒出浓烟,车长大声喊道:「统统上车!」时,还是会发现只有少数人在车上,而其他人则被车辗过──成了所谓「可悲的意外」。当然啰,那些赚足了车资,而且还没有累死的人,无疑是可以登上火车,只不过到了那个时候,他们很可能已经丧失了旅行的兴致和欲望。把人生最好的时光用来赚钱,以便在最没有价值的时光中享受令人质疑的自由,这样的做法让我想起了一个英格兰人,他先到印度寻宝,以便发财后可以回到英格兰当一名诗人;他应该立刻就搬到阁楼去住才对。「什么!」上百万名爱尔兰人会从这块土地上的所有棚屋里跳起来大喊。「我们盖了这条铁路不是一件好事吗?」是的,我答道,相对来说是一件好事。也就是说,如果不盖铁路,你们可能做出更糟糕的事情,但是我希望──因为你们是我的兄弟──你们可以把时间花在比挖土更有意义的事情。
在盖好房子之前,我想以实在、惬意的方法赚个十块或十二块美元,以备不时之需,所以就在房子旁边大约两英亩半的轻质沙地上种了一些作物,主要是豆子,但是也有一小部份种了马铃薯、玉米、豌豆和芜菁。整片土地占地十一英亩,大多是松树与山胡桃木,在上一季,每英亩平均卖了八点零八美元。一位农民说那块地「除了养一些吱吱叫的松鼠之外,没有什么用处」。我没有在土里施肥,因为我不是地主,只是暂时占用,也没有打算要种那么多作物;我也没有一次把所有的土地都全部锄好。我在犁地时,刨出了好几块树根,可以充当燃料,够我用上好长一段时间,同时也留下几圈没有耕作的松土,等过了夏天,更茂盛的豆苗长出来之后,很容易就可以分辨出来。在屋后那些已经枯死或是大部份没有出售价值的树木,还有湖里的漂流木,就足以供应不足的燃料。尽管我自己扶犁,但是仍然不得不雇用一组人马帮忙犁地。我的农场在第一季的支出为十四点七二五美元,主要是购买工具、种子和雇用劳工;玉米种子是别人送给我的。除非你要大量种植,否则这方面的支出可说是微不足道。我收成了十二蒲式耳[47]的豆子、十八蒲式耳的马铃薯,还有一些豌豆和甜玉米;至于黄玉米和芜菁则因为种得太迟,来不及收成。所以我的农场总收入为:
………………二十三点四四美元
扣除支出……十四点七二五美元
结余…………八点七一五美元
另外还有一些已经吃掉和尚未出售的作物,我估计价值约为四点五美元──尚未售出的金额就足以抵销我自己没有种的牧草,还绰绰有余。通盘考量起来,也就是说,将一个人的灵魂和今日时光的重要性都列入考虑,尽管我的实验时间很短──甚至还有一部份正是因为这种短暂的特性──我相信我当年的表现比康科德镇上任何一位农民都还要好。
第二年,我的表现又更好了,因为我将所有需要用到的土地全都翻了一遍,大约三分之一英亩。我完全没有被许多知名的农耕专着给震慑住,例如亚瑟.杨恩[48]的作品,反而从这两年的经验中得知:一个人若是生活简单,只吃自己种的作物,也只种自己要吃的作物,不用来交换永远都嫌不够的那些奢侈品或昂贵的物品,那么就只需要种几杆[49]长的地就够了;用铲子翻地比用牛犁地要便宜,另外,偶尔选择新的土地种植而不是在旧的土地上施肥,那么他只要在夏季利用零星的时间,用左手就可以完成必要的农事工作,如此一来,就不需要像现在这样受到耕牛、马、乳牛或猪只的牵制。我对当前经济和社会措施的成败完全不感兴趣,因此关于这一点,我想以这样的立场,说几句公正的话。我比康科德镇上任何农民都要更独立自由,因为我没有被房子或农场绑住,随时可以依照自己天赋意向行事,而且是相当曲折多变的意向。我的生活本来就比他们富裕,此外,就算我的房子惨遭祝融或是农作物欠收,我也没有什么损失,还是跟以前一样的富裕。
我常常在想:与其说人看守着牛马,还不如说是被牛马给看守着,因为牛马比人要自由多了。人与牛交换工作,但是我们若只算必要的工作,那么就可以看得出来,牛占了绝大的优势,因为他们耕的地要比人大的多。人只有在晒干草的那六周期间,做了一部份他交换来的工作,那也不是儿戏就是了。一个在各个层面都过着简朴生活的国家──换言之,也就是哲学家的国度──当然不会铸下这种利用动物劳动力的大错;没错,这种哲学家国度以前不曾存在,也不可能就在眼前,而我甚至不确定这样的国度是不是大家想要的。然而,我是绝对不会训练一匹马或一头牛,把它带回家替我做事,因为我怕自己沦为马人或牛人;社会似乎是这种做法的受益者,但是我们真的能够确定一个人的利益不会是另外一个人的损失吗?马伕跟他的主人一样感到满意吗?就算有些公共工程若是没有牛马的协助就无法完成,而人类也愿意跟牛马分享荣耀,这是否表示人类就无法独力完成更有价值的工作?一旦人类开始借助牲畜来完成一些不只是没有必要或艺术性的工作,甚至是一些奢华或闲逸的工作,那么不可避免地就会有一些人跟牛交换所有的工作,换言之,就是成为强者的奴隶;如此一来,人就不只是为他自己内心的动物工作,而且从象征意义上来说,也是为他身外的动物工作。虽然我们已经有很多砖砌或石造的房子,但是仍然以谷仓超越房舍的程度来衡量农民的财富;据说本镇已经有附近最大的牛舍、马厩,公共建筑也不落后,但是在这个郡里,可以自由崇拜敬神、自由发表言论的厅堂仍然很少。国家想追求永垂千古,不应该靠他们的建筑,何不靠他们抽象思考的力量呢?《薄伽梵歌》[50]受到的赞美景仰,远远超过任何东方的废墟!高塔和庙宇是王公贵族的奢侈品,但是单纯独立的心灵却不受任何王公的命令。天才不是任何帝王的财产,他们的资质──除了极微不足道的一小部份之外──也不是金银玛瑙。所以,请跟我说,我们要凿那么多石头干什么?我去阿卡迪亚[51]的时候,都没有看到有人在凿石头。许多国家都抱持着一种疯狂的野心,他们拼命凿石头,想要以留下的石头数量,在人们心里留下永远的记忆;如果他们愿意花费同样多的心血来磨炼修养自己的品行,那该有多好?高明的见识比高耸入云的纪念碑还要更令人难忘。我宁看到石头留在原地不动。底比斯[52]的宏伟只是粗俗的宏伟。实在做事的人沿着自家田地筑一道石垣,也比有上百个城门的底比斯城墙更有意义,因为后者已远离了生命的真理。未开化的异端宗教与文化建造了辉煌的庙宇,但是你可以称之为基督教的文化里却没有;一个国家凿下来的石头,大部份都只是拿去盖坟墓,把自己活埋在里头。至于金字塔,也称不上什么奇迹,唯一令人啧啧称奇之处,就是竟然有这么多人会堕落到浪费自己的生命,替某个野心勃勃的白痴兴建坟墓;像这样的人若是在尼罗河里淹死或是拿自己去喂狗,说不定还更明智、更有气魄呢。或许我可以替他们编出什么借口,但是我没有那个时间。至于建造者的宗教信仰及其对艺术的爱好,则在全世界都一样,无论是埃及金字塔或美国银行,花费都比本身的价值要高,背后的主要动机都是虚荣,再加上对大蒜、面包和奶油的喜好。巴尔坎先生──某位前途无量的建筑师──追随维特鲁威[53]的脚步,用硬笔和尺画出设计图,然后交给石匠道布森父子去完成;等到三十个世纪开始睥睨人间[54],人类才开始尊敬这个建筑。说到你们的高塔与纪念碑,这个镇上曾经出现一个疯子,誓言要挖一条地道直通中国,他挖得极深,甚至还说他可以听到中国的锅碗瓢盆哐啷作响;不过我想,我是不会特地跑去瞻仰他挖的那个洞就是了。很多人关注西方和东方的纪念碑,想探听谁兴建了这些东西;但是对我来说,我反倒想要知道在那个年代,谁没有兴建这些东西,谁不屑做这种琐碎小事。不过我还是继续谈我的统计数字好了。
在此同时,我还在村子里做测量、木工和各种其他工作(因为我会的技能跟手指头一样多),也赚了十三点三四美元。以下就是我这八月个来的伙食费──也就是说,从七月四日到隔年的三月一日,即计算这份帐目表的时间,虽然我在那里住了两年多──其中不包括我自己种的马铃薯、一点绿玉米和一些豌豆,也不包括到了最后一天尚未出售作物的价值:
米……………一点七三五美元
糖浆…………一点七三美元(最便宜的糖类)
黑麦粉………一点零四七五美元
玉米粉………零点九九七五美元(比黑麦粉便宜)
猪肉…………零点二二美元
面粉…………零点八八美元(比玉米粉贵,也更麻烦)
糖……………零点八美元
猪油…………零点六五美元
苹果…………零点二五美元
苹果干………零点二二美元
蕃薯…………零点一美元
一颗南瓜……零点六美元
一颗西瓜……零点二美元
盐……………零点三美元
(这一部份的实验全以失败告终)
没错,我确实吃掉八点七四美元,不过我不该如此脸不红、气不喘地公布自己的罪过,若不是我知道大部份的读者也跟我一样罪过,而且他们的行为若是公诸于世,也好不到哪里去。在第二年,我有时候会捕鱼来吃,有一次甚至还宰了一只在我豆田里肆虐的土拨鼠──或者如鞑靼人所说的,助他转世投胎──把它给吃了,有部份原因也是出于好奇;尽管吃起来有一股腥膻味,不过当下仍是很满足。虽说村子里的屠夫可以帮你替土拨鼠剥皮拔毛,我还是觉得长此以往不是一件好事。
在同一时期内的衣服和其他零星花费如下,不过从这一项看不出什么细节:
…………………………八点四零七五美元
油和一些家居用具……两美元
这就是所有的金钱支出了──除了洗衣和缝补之外,这些工作都不在家里做,也还没有收到帐单──在我们这个地方,所有必要的支出就是这些了:
房子……………………二十八点一二五美元
一年的耕种……………十四点七二五美元
八个月的伙食…………八点七四美元
八个月的衣服杂支……八点四零七五美元
八个月的油和其他……两美元
总计……………………六一点九九七五美元
现在,我要对那些必须自谋生路的读者说话。为了谋生,我卖掉了田地收成的作物:
…………………二十三点四四美元
打零工收入……十三点三四美元
总计……………三十六点七八美元
扣除支出的总和,还有二十五点二一七五美元的差额──这个金额非常接近我一开始的资金,而我原本也就是依据这个数目来规划支出──而在所得方面,除了安逸、独立和健康之外,我还多了一间舒适的房子,而且我想住多久,就可以住多久。
这些数字看似琐碎又没有什么意义,不过因为本身的完整性,也赋予其价值。我收到的每一样东西,无不列入帐目记载。从以上的估计看来,我每星期的伙食费约为零点二七美元;在接下来的将近两年时间内,我吃的是没有酵母的黑麦粉和玉米粉、马铃薯、米、少许腌猪肉、糖浆和盐;对一个如此热爱印度哲学的人来说,以米当主食,倒也合情合理。为了满足那些生性吹毛求疵的读者,我不妨也在此说明:如果我偶尔外出用餐──我以前会这样做,相信以后也有机会这样做──确实会常常扰乱我的家务安排;不过,如我所说的,虽然我经常外出用餐,丝毫也不会影响我上面做出的比较说明。
我从这两年的经验中得知:即使在我们这个纬度,要取得一个人生存必需的食物,根本不必费什么工夫,简单的令人难以置信;而且人类的饮食也可以跟动物一样简单,同时还能维持健康与体力。我曾经在自己的玉米田里采收马齿苋(Portulaca oleracea),在水里加盐煮一煮,做成一道菜,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在各方面都很满足。我刻意加注拉丁文的学名,因为这个名称有美味的意思。想一想,对一个理智的人来说,在承平时代的寻常午餐,若是有充足的绿色甜玉米穗加盐煮熟,夫复何求?即使我在饮食方面有少量变化,那也只是为了增进胃口,而非为了健康着想。然而人类却来到经常觉得饥饿的关卡,倒不是因为缺乏必要的食物,而是因为追求豪奢。我认识一位好妇人,她就认为她儿子之所以丧命,都是因为他只喜欢喝清水的缘故。
读者会发现,我是从经济的角度而不是从饮食的角度来谈这个话题,所以除非他身上储备了充分的脂肪,否则千万不要冒险效法我的节制。
我一开始只用玉米粉加盐做面包,是不折不扣的玉米饼;我在户外,利用盖房子剩下来的木条或零星木料生火烧烤,经常冒出浓烟,还有松木的香味。我也试过用面粉,不过最后发现黑麦和玉米粉的组合最方便,也最可口。天气冷的时候,连续烤好几条这样的小面包,在炉火边小心翼翼地盯着、翻着面包,像埃及人孵蛋一样,倒也不失为一件乐事。这真的是我一手催生的谷物果实,在我闻起来,也跟其他尊贵的果实一样,散发出香气,我甚至还用衣服包着,尽可能地延长保存时间。我特地钻研制作面包这门古老而不可或缺的艺术,请教了所有找得到的权威,甚至追溯到原始时代和最早发明的不加酵母面包,当时人类才刚脱离吃野生坚果和生肉的阶段,进展到这种温和精致的饮食,然后又逐渐研究到人类在偶然间发现面团变酸──这应该就是发酵过程──以及随之而来的各种发酵方法,最后终于做出「好的、美味的、有益健康的面包」,正是生命的支柱。有些人视酵母为面包的灵魂,也就是拉丁文说的「精神」(spiritus),充满在面包的细胞组织之间,也像女灶神的火种一样受到虔诚的保存──我猜应该是放在宝贵的瓶子里,跟着五月花号一起带进来,在美洲大陆发挥其作用,造成的影响至今仍在这片土地上滋长、膨胀、蔓延、在麦浪谷海之间翻腾──我原本也忠诚地定期从村子里买来这样的种子,直到有一天早上,我忘了规矩,用热水烫死了酵母;不过,这个意外也让我发现:原来就连酵母也不是非用不可──这个发现不是综合推论的结果,而是经过分析的过程──此后,我就很开心地省掉这个材料,尽管大部份的家庭主妇仍然殷切地跟我说,没有酵母可能就做不出安全而有益健康的面包,还有长者预言我的生命力会快速衰退。不过,我还是认为这并非必要的原料,而且我已经一年都没有用酵母做面包,也还是活得好好的。让我更开心的是,我再也不必在口袋里装着小瓶子,因为有时候瓶盖会爆开来,瓶子里的东西洒出来,弄得我狼狈不堪。省略这道工序不但更简单,也更值得尊敬,因为人类本来就比其他动物更容易适应各种气候与环境。我也没有在面包里加入小苏打或是其他的酸或碱,不过这种作法似乎更接近马库斯.波修斯.卡托[55]在西元前二世纪的食谱:「Panem depsticium sic facito. Manus mortariumque bene lavato. Farinam in mortarium indito, aquæ paulatim addito, subigitoque pulchre. Ubi bene subegeris, defingito, coquitoque sub testu」──我想这段话的意思是说:「揉面包的方法如下:把手和揉面盆洗干净。把粉放入揉面盆里,慢慢加水,彻底搓揉。揉好之后,塑形,然后加盖烘焙」,也就是放在烘焙锅里烤。里面完全没有提到酵母。话说回来,我也不是一直都能享用这种生命之物;有一段时间,因为阮囊羞涩,我有一个多月没有看到酵母。
每一个新英格兰居民都可以轻易地在这片土地上种植制作面包所需的黑麦和玉米,不需要仰赖遥远而价格波动的市场,然而我们在康科德镇却远离简朴和独立,以至于在店里鲜少贩售新鲜甜美的粗谷粉,也很少有人会使用碎玉米或是形式比较粗糙的玉米。农民自己生产的谷物绝大部份都拿去喂牛猪,然后再到店里去买面粉,不但要多花钱,而且未必有益健康。我发现我自己可以种出一、两个蒲式耳的黑麦和玉米──前者可以在最贫瘠的土地上生长,而后者也不需要最好的土壤──然后再以手工研磨成粗粉,这样就不需要米和猪肉也能过活。如果我真的需要一些浓缩的糖,我也从实验中发现可以利用南瓜和甜菜制作非常好的糖浆,而且我知道种几株枫树,就可以轻易地获取更多糖浆;而在我说的这几种作物还在生长、尚未收成的期间,我也可以用其他的各种替代品。「因为,」诚如我们的老祖宗所歌咏的,
「我们可以用南瓜、防风根和胡桃木片,
酿出美酒来润唇。」[56]
最后,讲到盐这种最粗糙的杂货,只要找个合适的时机到海边跑一趟就可以拿到了,或者我如果完全不用到盐,或许还可以少喝点水。我从来不曾听说印地安人会大费周章地去找盐。
如此一来,以我的食物而言,就可以省掉买卖交易或是以物易物的麻烦;再加上我已经有了遮风避雨的住所,那就只剩下衣服和燃料需要伤脑筋了。我现在穿的长裤是一位农民的家人替我织的──谢天谢地,人还有这么多的美德,因为我认为从农民堕落成工人就跟人类堕落成农民一样,都是一件让人难忘的大事──而在一个新的国度,燃料则是一椿累人的事。至于落脚的地方,如果我无法继续占用此地,或许我会以目前耕种的这块土地出售的价格去买一英亩的土地,换言之,即八点零八美元。不过事实上,我认为我占用这块地,反而增加了土地的价值。
有一群抱持怀疑态度的人有时候会问我这样的问题,像是我是否认为自己可以只靠蔬菜过活?为了一次从根本解答这样的问题──因为根源才是信念的所在──我常常会说:我吃铁钉也能过活。如果他们听不懂这句话,那么也不会了解我说的大部份事情。对我来说,我只是乐见有人做这样的实验,就像有一名年轻人尝试两个星期只吃玉米穗上坚硬的生玉米,并且只用自己的牙齿来磨碎玉米;松鼠做过同样的事,而且很成功。人类会对这样的实验感兴趣,不过对那些力有未逮或是继承了三分之一座磨坊的老妇人[57]来说,可能会是一则警讯。
梭罗小屋内陈设
Source: Tom Stohlman. Clare.
我的家具有一部份是自己做的,其他的也没有花钱去买,所以就没有记在帐本里。这些家具包括:一张床、一张书桌、三把椅子、一面直径三吋的镜子、一套火钳和柴薪架、一把水壸、一支长柄锅、一支煎锅、一支长柄勺、一个洗脸盆、两把刀叉、三个盘子、一个杯子、一根汤匙、一个油罐、一个糖罐,还有一盏日本漆器枱灯。没有人会穷到必须坐在南瓜上,那是不思长进。我最喜欢的那种椅子,在村子的阁楼里多的是,只要我想搬,要多少就有多少。讲到家具,谢天谢地!即便不借助家具仓库,我也仍然站坐自如。一个人若是看到自己的家具装在车上,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拉过田野,结果却只有几个穷酸的空箱子,除了哲人之外,谁不会感到难为情呢?那可是斯伯丁牌的家具呢。每次看到这样的一车家具,我总是无法判断到底是属于所谓的富人或是穷人;家具的主人似乎永远都是贫穷的,的确,这种东西拥有的愈多就愈贫穷。每一车看似包括十几间棚屋的家当,如果一间棚屋象征贫穷,那么十几间棚屋就是十几倍的贫穷。请问:我们若不是为了摆脱家具,就像蛇为了摆脱蜕下来的旧皮,那何必要搬迁呢?不就是为了终于能够离开这个世界,搬到另外一个全新装修的世界,好把旧的世界全都烧掉吗?这就好像将捕兽夹系在一个人的腰带上,不管他走到哪里,都始终拖着捕兽夹,只要触动我们在荒野设下的机关,就会掉进陷阱里。若是能像狐狸那样断尾求生,都算他走运呢。有时候,麝鼠甚至会咬断自己的第三条腿脱困。人类那么轻易地陷入绝境,难怪会失去弹性!「先生,请恕我斗胆发问:你说陷入绝境是什么意思?」如果你的眼光够敏锐,当你看到一个人,就会看到他所拥有的东西,哎呀,还有很多留在他身后假装不属于他的东西,甚至厨房里的家具和所有那些中看不中用的东西,他都舍不得丢弃,也不肯烧掉,就像是绑在自己的身上,辛苦地拖着向前进。我认为这些人就是陷入绝境,因为他们的人虽然从木材的节孔或是通道钻了出去,但是拖在身后的那一大车家具却过不去。我听说过有些人,外表俐落简洁,看似自由自在,随时都蓄势待发,但是一开口就问他的「家具」保险了没有,让我忍不住同情他们。「可是,我的家具要怎么办呢?」我那鲜艳活泼的蝴蝶就陷入蜘蛛网的缠绕。即使那些看似很久都没有家具拖累的人,如果你仔细询问,也会发现他们有一些存放在别人的仓库里。在我眼里,现在的英格兰就像是一位老绅士拖着一件大行李旅行,里面都是他长年累积的一些中看不中用的东西,又没有勇气一把烧光;大箱子、小箱子、薄木板箱、包袱──至少扔掉前三样吧。如今,即使是一个健康的人,要他背着床铺走路都力有未逮,更何况是病人?我当然会劝他们把床放下来,先跑了吧。我曾经见过一个移民,背上扛着大包袱,里面装着他所有的家当,步履蹒跚地前行──看起来像是颈背上长出一颗巨大的肉瘤──我真是同情他,倒不是因为他所有的家当就只有这些,而是因为他必须把这些扛在身上。如果我真的必须拖着捕兽夹,我也会谨慎地选一个轻的,而且不会夹到让我致命的要害部位;不过最聪明的方法或许还是不要把爪子伸进陷阱里吧。
另外,我也顺便提一下:我没有花一毛钱装窗帘,因为除了太阳和月亮之外,没有人会从窗外向内张望,而我是非常欢迎太阳和月亮来看我。月亮不会让我的牛奶馊掉,也不会让我的肉坏掉;太阳不会伤害我的家具或是让地毯褪色,如果这位朋友有时候太过热情,我也觉得躲在一些自然界提供的遮蔽后面,还是比在家里增添一件家具要划算多了。有位女士曾经要送我一块踏脚垫,但是因为我家里没有多余的空间可以放,我也没有多余的时间来掸它,所以就婉谢了;我宁可在门外的草地上擦擦脚就行了。最好是从一开始就拒绝邪恶。
不久前,我去参加了一名教堂执事的财产拍卖会,因为他不会打理生活:
「人做的恶事,到死后仍然流传。」
一如往常,大部份都是没有用的东西,从他父亲的时代就开始堆积,里面还包括一条干掉的绦虫。如今,在他的阁楼和其他尘封的垃圾堆里躺了半个世纪,仍然没有烧掉。非但没有在篝火中让他们净化毁灭,还办了一场拍卖会,继续堆积。邻居们迫不及待地聚在一起看,然后全部买下来,又小心翼翼地搬回他们自家的阁楼与尘封的垃圾堆继续躺着,直到他们自己的家产也要清算,这时旧戏又再重演一遍。人死后还激起一阵烟尘。
或许一些野蛮国度的习俗,也值得我们效法,至少他们都有每年抛弃蜕皮的假象;不管是真是假,但是至少有这样的想法。如果我们也能像巴特兰[58]笔下描述的摩克拉斯族印地安人一样,有这种「丰年祭」或是庆祝「第一批果实收成的节日」,那该有多好!「当一个城镇在庆祝丰年祭时,」他说,「他们会替自己准备新衣服、新的锅碗瓢盆和其他家庭用品、家具等,然后将穿旧的衣服和其他可以丢弃的东西集中在一起,将房屋、广场和整个城镇都打扫干净,再将垃圾、剩余的谷物和其他旧的用具全都堆成一座小山,放一把火烧掉。然后他们服药,斋戒禁食三天,镇上的火也都熄灭了。在斋戒期间,他们避免任何口腹之欲,也断绝所有的情欲。另外还宣布特赦,犯罪的人也可以回到镇上──」
「到了第四天早上,高阶祭司开始钻木取火,在公共广场升起新的火苗,于是镇上的每位居民都从这里取得新的、纯净的火源。」
然后,他们连着三天以新采收的玉米、水果大摆宴席,唱歌跳舞,「在接下来的四天内则接待访客,与邻镇的友人同欢,这些朋友也以相同的准备方式涤化净身。」
墨西哥人每隔五十二年也会在当年的年底举行类似的涤净仪式,因为他们相信那个时候就是世界末日了。
字典上对圣礼的定义是「以外在可见的符号,表示内在精神的恩典」,以这个定义来说,这可能是最真实的圣礼了;虽然没有任何经典记载这种天启,但是他们最初一定是直接受到上天的启发才开始这样做,这一点无庸置疑。
五年多来,我一直都只靠着双手劳动来维持自己的生活,而且我发现:一年只要劳动大约六个星期,就足以挣得生活之所需。所以,一整个冬天,还有大部份的夏天,我都有闲暇可以自由阅读。我曾经尝试在学校教书,结果发现支出与收入相当,甚至还入不敷出,因为我必须打点服装,还要搭火车通勤,更别说连我自己的思考和信仰都得因此改变,还有在这笔交易中损失的时间。因为我不是为了作育英才而教书,只是为了挣一口饭吃,所以最后以失败收场。我也尝试过做买卖,但是发现至少需要十年才能步上正轨,届时我可能已经走入歧途;其实我更担心到时候我可能已经在做一门所谓的好生意了。原本我只是看看可以做什么维生,结果为了满足朋友的期望,利用了我的才智,导致一些悲惨的经验[59],让我记忆犹新,所以我才经常认真地考虑以采收越橘莓维生,这是我能力所及之事,所得的利润虽少却也够过活──我生平最大的才能就是需求极少──我傻傻地以为这份工作需要的资金很少,又不会影响到我日常作息。当我的朋友都毫不犹豫地投身交易买卖或其他行业,我却认真思考着做这一行,跟其他人思考他们的工作一样:整个夏天都在山林里漫游,顺手采摘路边的莓果,然后不经意地丢到一边,就像是替阿德墨托斯[60]牧羊一样。我也梦想着采集野生药草,或是带着常青树去卖给那些向往森林生活的村民,甚至推着堆满干草的车子到城里去卖。但是后来我听说不管做什么买卖都会带来诅咒,即使买卖的是来自天国的福音也是一样,只要牵扯到生意就会招来买卖的诅咒。
由于我有个人的偏好,尤其是重视个人自由,再加上我可以过苦日子而且还过得很好,所以我不希望花时间去赚取华丽的地毯或其他精致的家具,或精巧的厨具,或是什么希腊式或歌德式的豪宅。如果有人在获得这些东西时不会干扰到他们的生活,或是在得到之后知道该怎么利用,那么我情愿将追求这些东西的权利让给他们。有些人很「勤奋」,而且好像热爱为了劳动而劳动,或许因为这样可以避免他们做出更糟糕的坏事吧;对这样的人,我目前无话可说。至于那些不知道该如何利用比现在更多闲暇的人,我可能会奉劝他们比现在更加倍努力地工作,直到他们清偿债务,取得自由证[61]为止。对我自己来说,我认为白天打零工是最自由的一种工作,尤其是一年只要工作三、四十天就足以过活。打零工的工人做到太阳下山就休息,然后就可以自由地追求他想做的事,不再受到工作所累;反观他的雇主,月复一月地精打细算,一年到头都没有喘息的时间。
简言之,不论是基于信念或是经验,我都深信:只要我们简单而睿智地过生活,要在这个地球上养活自己不是一件难事,反倒是一件消遣;生活比较简单的民族,他们的追求在那些崇尚人工繁复的民族看来,就像是娱乐。人类未必要流汗才能谋生,除非他跟我一样天生容易出汗。
我认识一位继承了几英亩土地的年青人,他曾经跟我说,他觉得如果他有办法的话,也应该过着跟我一样的生活。无论如何,我都不鼓励任何人采用我的生活方式;因为在他还没有真的弄清楚之前,我很可能又已经替自己找到另外一种生活方式。此外,我也希望这个世界上有各种不同的人,种类愈多愈好,更希望每一个人都能谨慎地找到并追求他自己的生活方式,而不是他父亲、母亲或邻居的生活方式。那位青年人可以去盖房子、去种田或航海,不管他跟我说他想做什么,只要不受阻挠就好。人类的聪明才智只能专注在一个点上,就像水手或逃亡的奴隶知道眼睛要始终盯着北极星一样,不过这样就已经足以引导我们一辈子了,即使未必能在预定的时间内抵达港口,但是却维持在正确的路径上。
在这一方面,如果对一个人来说是真实的,那么无疑对一千个人来说就更真实了,就像大房子从比例上来说,未必比小房子贵,因为一个屋顶之下和一座地窖之上,可以用墙壁隔成好几间房。但是对我而言,我还是喜欢独居,再说,自己盖一间房子通常比说服另外一个人跟你共用一堵墙要便宜;而且这堵共用的墙如果要便宜很多的话,势必就会很薄,另外那个人也很可能会是恶邻,又不常修补他那一边的墙壁。唯一可能的合作通常都是非常片面、肤浅的,真正的合作少之又少,几乎不存在,就像是人类耳朵听不到的和声。如果一个人有信念,不管走到哪里,他都会带着相同的信念合作;如果一个人没有信念,那么不管他跟什么样的人合作,就还是会继续活得跟世界上的其他人一样。所谓合作,无论是从最高或是最低的意义来说,都是指在一起生活。我最近听说有人提议让两位青年人一起去旅行,游历世界,其中一位没有钱,这一路上必须在船上、在田里工作维生,而另外一位则在口袋里放了一张支票;我们可以轻易地看得出来,这两人的合作不会长久,因为其中一个根本不用工作。他们在旅程中遇到第一个有趣的危机,就会立刻分道扬镳。再者,正如同我先前所说,一个人旅行随时都可以出发,但是如果要跟另外一个人同行,就必须等他准备好,可能要等很久才会成行。
我曾经听到一位同镇乡亲说,可是这样也太自私了。我必须承认,到目前为止,我确实很少投入慈善工作;我曾经出于责任感牺牲了某些东西,其中也包括从事慈善工作的乐趣。有些人曾经费尽唇舌,想说服我去援助镇上某些贫困家庭;如果我没事做的话──恶魔自会找事给游手好闲的人做──或许还可能会尝试做点消遣。然而,当我想要投入这方面的工作,以替某些穷人打造天堂为己任,让他们在各方面都能过得像我一样舒适,甚至主动提供协助,但是他们全都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宁可继续过着穷困的生活。如果镇上的乡亲,不分男女,皆如此热衷地以各种方式投入慈善工作,那么我相信至少有一个人可以豁免,让他去追求比较不人道的事业。行善跟从事其他工作一样,都需要有天分。至于行善这一行,已经人满为患了。再者,我也好好地去试过了,虽然听起来很奇怪,但是发现这一行与我本性不合,也就释怀了。社会要求我做好事,拯救宇宙免于毁灭,或许我不应该有意识或故意忽视这样的召唤,但是我相信在某处自然有一股更大的无限坚定力量,此刻正在支撑着宇宙,使其不至于毁灭。然而,我也不会妨碍任何人发挥行善的天分,他们全心全意地投入自己的生命与灵魂去做这份我不愿意做的工作;我想对他们说:即使全世界都说这是在行恶──他们也非常可能会这样说──也请你们坚持下去。
我想我绝对不会是个特例;无疑有很多读者也抱持类似的论点。说到做事──我不能保证我的邻居会说是好事──我可以毫不迟疑地说自己是个中好手,绝对会是好员工,但是事实如何,却要由我的雇主来认定。我所做的好事──即一般常识中所认知的好事──都必须是我在主要事业以外,而且大部份都是无意间所做的事。其实大家都说:就从此时此地开始,依照你的本色行事,不要预期自己会成为更有价值的人,只要蓄意存好心、做好事就可以了。如果我也以这样的口吻来说教的话,我想应该是:做好人。仿佛太阳点燃了月亮或是某颗六级星的光芒之后,就应该停止发光,然后像罗宾精灵[62]一样,到每一间小屋的窗外窥视,让人发狂、让肉腐坏,让黑暗得见,而不是持续增加他和煦的热度与慈悲,直到他的光芒让人无法直视他的脸庞,在此同时还继续在自己的轨道上绕行世界,继续行善,或者如一位真实的哲学家所发现的,其实是这个世界绕着太阳运转,接受他的恩惠。费顿想要赐人恩惠,以此来证明自己天国的高贵出身,于是驾着太阳神的马车出巡,结果只有一天,就冲出了平日行走的轨迹,不但烧毁了天国较低阶那几条街道上的房子,还烧焦了地球表面,烧干了每一个泉源,制造出撒哈拉大沙漠,直到天神朱比特以雷击落他的马车,导致太阳为了他的死亡哀恸逾恒,一整年都不曾发出光芒[63]。
世界上没有其他的味道比走味的善行还要更臭了。那是人的腐尸、神的腐尸。如果我确实得知有人抱着想要行善的心到我家里来,那我一定没命地跑,远离在非洲沙漠被称之为西蒙的焚风,又干又热,带来的沙尘塞满了你的耳鼻眼,直到你窒息为止,因为我担心会接受到他对我做的善行,让病毒混进了我的血液里。不行──如果这样的话,我还宁可以自然的方式忍受邪恶。若是有人在我饥饿时给我食物,在我受冻时给我温暖,在我跌入水沟时拉我一把,在我眼中,这些人都不算好人。我随便找一只纽芬兰犬都能做到这些事情。从最广的意义来说,博爱并不是同胞爱。霍华德[64]在他的事业中无疑是个杰出又有卓越贡献的人,也已经获得他的回报;但是相对而言,如果他的博爱并没有在我们最好的状态、最值得帮助的情况下协助我们,那么就算有一百个霍华德,对我们来说,又有什么意义呢?我从未听说过有哪个博爱会议中曾经真诚地提出要对我或像我这样的人做什么善事。
耶稣会教士在面对印地安人时也曾经不知该如何是好,因为就算把他们绑在柱子上要活活烧死,他们还会向折磨他们的人提供更多折磨人的方法。这些印地安人已经超越了肉体的痛苦,所以有时候也就超越了传教士可以给他们的慰藉。所谓「己所欲施于人」的法则在这些人听起来就没有什么说服力,因为这些人不在乎别人怎么对待他们,也以一种新的方式爱他们的敌人,而且几乎完全宽恕别人在他们身上所做的一切。
要帮助穷人,一定要给他们最需要的东西,不过影响他们最深远的,恐怕还是你以身作则的榜样。如果你要给钱,就要跟他们一起把钱花掉,而不是把钱丢给他们就算了。有时候我们会犯一些奇怪的错误。穷人经常未必是又冷又饿,而只是衣衫褴褛、肮脏邋遢,这不仅仅是因为贫穷,还有一部份是因为他们喜欢。如果你给他们钱,他们可能会拿去买更多破烂的衣服。我以前会同情那些在湖上凿冰的爱尔兰工人,他们穿得如此寒酸破烂,动作笨拙,而我穿着比较整洁也比较时尚的外套都还冷的发抖呢;有一个天寒地冻的日子,一名工人不慎跌入湖中,于是到我的住处求助取暖,我看到他脱掉三件长裤、两条长袜,这才看到他的肌肤,尽管这些衣服肮脏破烂,但是却足以让他拒绝我拿给他穿的外衣,因为他里面穿了那么多的内衣。他还真的需要落水呢。这时候,我才开始同情自己,觉得送我一件法兰绒衬衫比送给他一整家服装店都还是更大的慈悲善行呢。有一千个人在砍伐邪恶的树枝,却只有一个人在砍伐邪恶的根;在有需要的人身上花最多时间与金钱的那个人,或许正是贫困的最大根源,因为他的生活方式制造出更多他竭尽心力想要救济却徒劳无功的不幸。那些蓄奴的人虔诚地捐出收入的十分之一──这钱还奴隶替他赚来的呢──让其他奴隶有星期天去上教堂的自由。有些人雇用穷人到厨房工作,借以表现他的仁慈;他们何不更仁慈一点,自己去厨房工作就好了呢?你夸口说捐出收入的十分之一做慈善工作,但或许你应该捐出十分之九,只靠十分之一过日子。现在社会只回收了十分之一的财富,这是因为那些拥有财富的人慷慨解囊?抑或是司法官员的疏失呢?
博爱几乎可说是唯一受到人类充分肯定的美德,嗯,应该说是过分肯定,而且还是我们的自私所造成的。有一天,康科德镇上阳光普照,一名身强体健的穷人对我赞美某位镇上的同乡,因为──据他说──这个人对穷人很仁慈,换言之,就是对他很仁慈。人类中仁慈的叔伯婶姨们,往往比精神上真正的父母,还要更受到尊崇。我曾经听过一位牧师讲到英格兰,这位学养智识俱佳的讲者举出英格兰值得一提的科学家、文学家和政治家,有莎士比亚、培根[65]、克伦威尔[66]、米尔顿、牛顿等等,然后又说到基督教英雄,有潘恩[67]、霍华德和弗莱夫人[68]等,并推崇这些人的地位远超过其他人,是伟人中的伟人,仿佛是他的职业使然。每个人都必然感到这些话的谬误与偏斜,因为最后那三个人称不上是英格兰最好的男人和女人,充其量也只是最好的慈善家。
我无意减损博爱应得的赞赏,只是要求公平地对待所有认真生活、工作并以此造福人类的人。我最重视的并非一个人的正直与仁慈,这些毕竟都只是枝叶而已;植物的绿叶枯萎之后,我们就做成草药,泡茶给病人喝,用途并不起眼,也只有庸医才最常用。我重视的是一个人结出来的花果,从他身上向我飘来的馥郁香气,在我们交往中酝酿出来的成熟风味。他的善行肯定不是片面而短暂的行为,而是持续不断的满盈,他不需要花什么钱,也经常不知不觉。这样的仁慈遮掩了大量的罪恶。慈善家常以他抛下的悲伤记忆塑造一种气氛包围着全人类,然后美其名为同情,但是我们应该传递我们的勇气,而不是绝望;传递我们的健康与安适,而不是疾病,同时还要注意疾病不会因为传染而蔓延。在南方大地,从哪里传来哀号哭泣?需要我们送去光明的异教徒,又在哪个纬度?谁才是需要我们拯救的放纵残暴之人?如果一个人生了病,身体机能失常,也无法履行社会责任,甚或他腹痛如绞──因为那是同情的根源──他就立刻着手去改革──这个世界;由于人类本身就是一个宇宙的缩影,于是他发现(这可是一个真正的大发现,而他正是发现这个事实的人):这个世界正在吞噬青苹果[69];事实上,在他看来,这个地球就是一颗青苹果,想到人类的子孙在这颗苹果成熟之前就已经在啃了,这是多么可怕的危机啊!于是他当下启动最强烈的慈悲心肠,南征北讨,东奔西跑,找到爱斯基摩人与巴塔哥尼亚人,拥抱人口众多的印度与中国村落,于是经过几年的慈悲善行,有权有势的人也同时利用他达到他们的目的,毫无悬念的,他治好了自己的消化不良,这个地球的双颊或是某一边的脸颊也透出红润,仿佛就快要熟成了似的,生命失去了原始的天然,又再次的甜美而有益健康。我作梦也想不到会有比我犯下的滔天大罪还要更严重的罪行,而像我这样罪孽深重之人,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我相信,最令改革者悲伤的,不是他对身陷苦难同胞的怜悯,而是他个人的病痛──尽管他是上帝最神圣的儿子。如果他的病痛好了,如果春天重返他的人生,如果晨光重新照耀到他的卧榻,他会毫无歉意地抛弃宽宏大量的同伴。我从不发言反对烟草,因为我从来不嚼烟草;发言反对烟草是那些已经戒掉嚼烟草的人必须受到的惩罚;不过我若是嚼了其他的东西,自会发言反对。如果你不慎做了任何的善行,千万不要让左手知道你右手做了什么,因为那不值得知道。救起了一个溺水的人,然后就繋好鞋带,不慌不忙地去做你该做的事情吧。
我们的规矩因为与圣徒交往而遭到腐化,我们的赞美诗歌听起来像是上帝对我们旋律优美的诅咒,让我们永远都在忍耐受苦。有人会说:即使是先知和救世主也只是安慰恐惧的灵魂,而不是肯定人类的希望;生命就是最好的礼物,最简单而无法压抑的满足,对神最难以忘怀的赞美。所有的健康与成功,无论多么的遥远而隐蔽,对我都有益处;所有的疾厄与挫败,无论给我带来多少同情或是我有多么同情它,对我都有坏处。如果我们确实要以真正印地安人的、植物的、动物魅力的、自然的方法来回复人类的纯真,首先就要像大自然本身一样的简单安适,挥去笼罩在眉宇间的乌云,让周身毛孔都呼吸到一点生命。不要只是监督穷人,而要努力的成为这个世界上一个有价值的人。
我在波斯诗人萨迪的《蔷薇园》[70]里读到:「他们向智者问道;至尊神明创造了许多高耸成荫的树,除了不结果的松柏之外,没有一种称之为自由人;其中蕴涵何种奥秘?智者答道;每一种树都在固定的季节结出合适的果实,当令时期,就会持续鲜美开花,过了季节,就变得干枯凋萎;而松柏没有时令,始终长青;这样的性质才称得上自由,或者宗教上的独立──不要心系短暂无常之事;因为就算哈里发[71]遭到罢黜,底拉河──或称底格里斯河──依然流过巴格达;你若是手头富裕,就要像枣树一样慷慨;但是你若囊空如洗,就像松柏一样,做个自由人吧!」
补充诗篇贫穷的托辞
你这个潦倒贫困的穷鬼也太放肆了,
妄想在苍穹间有一席之地!
因为你那寒酸的小屋,或者说是木盆,
成了怠惰、迂腐的温床,
在廉价的阳光里,树荫下的泉水旁,
靠树根与香草维生;而你的右手
却拔除了人类心灵的热情,
扼杀原本可以开花结果的美德,
于是人性遭到贬抑,感官开始麻痹,
像蛇发女妖一般,将活人变成岩石。
我们不需要这般沉闷的社会
迫使你自我节制,
也不要那种不自然的愚钝,
不知喜乐与哀愁;我们不要你那种
受到虚假赞扬的消极坚毅,
说得比积极更高尚。这种低下与卑贱
在平庸中找到根深蒂固的位置,
成了你奴颜婢膝的心灵;但是我们推崇
容许无节制的美德,
像是勇敢慷慨的行为,高贵的庄严,
思虑缜密的审慎,大度无边的雅量,
这种英雄的美德,
古人未留其名,
只留下千古典范,如赫丘力士、
阿基里斯、铁修斯[72]。回到你可憎的洞穴吧,
等你见到文明新世界时,
好好研究一下,才会知道什么最有价值。
──汤玛斯.卡卢[73]
Source: Thoreau's Cove, Concord, Massachusetts, United States Library of Congress's Prints and Photographs division.
- 译注:印度教种姓制度中最高的阶级。

- 译注:Hercules是希腊神话天神宙斯的儿子,以天生力大无穷闻名,曾经完成十二项苦差事,为误杀自己的孩子赎罪。

- 译注:Iolas是Hercules的仆人,协助他屠杀九头蛇。

- 译注:指Romulus和Remus这一对双胞胎兄弟,在罗马神话中,这对双胞胎在出生后遭到弃养,是由母狼哺乳喂养长大,后来创建了罗马帝国。

- 译注:在希腊神话中,奥吉斯(Augeas)国王饲养了上千只牛,牛舍经年未清,赫丘力士的十二件差事中,其中一个就是要在一天之内将奥吉斯的牛舍清洗干净。

- 译注:在希腊神话中,宙斯为了要惩罚人类,引发了大洪水,只有Deucalion和Pyrrha因为敬天畏神而得以幸存;他们接到女神Themis的神谕,将石头抛向身后,Deucalion扔出去的石头就变成男人,而Pyrrha扔出去的石头则变成女人。

- 译注:梭罗的这段引文出自罗马诗人奥维德(Ovid)的《变形记》(Metamorphoses);译文则出自Sir Walter Raleigh(1554–1618)的《世界历史》(The History of the World)。

- 译注:William Wilberforce,1759-1833,英国反奴隶运动的领导人物。他在一七八七年皈依基督教之后,即致力推动废除奴隶运动;一八二三年,在英国成立反奴隶社团,并推动国会在一八三三年通过废除奴隶法案,解放全大英帝国的奴隶。

- 译注:指当时轮船和火车使用的蒸汽发动机。

- 译注:John Evelyn,1620-1706,英国园艺学家、作家。

- 译注:Hippocrates,大约西元前460-370,古希腊医生,被喻为「西方医学之父」。

- 译注:Tierra del Fuego,位在南美洲最南端的群岛。

- 译注:Justus von Liebig,1803-1873,德国化学家,被喻为「肥料工业之父」。

- 译注:此处是指梭罗在一八四九年出版的第一本书《河上一周》(A Week on the Concord and Merrimack Rivers),因为销售量不佳,让他花了四年,才清偿积欠出版社的290美元帐款。

- 译注:指中国。

- 译注:Salem是麻萨诸塞州海岸的一个重要港口,也是当时与中国贸易的重心。

- 译注:指新泽西州的海岸,经常有船只在那里失事遇难。

- 译注:Jean François de Galaup(Comte de la Pérouse),1741-1788?,法国探险家。

- 译注:Hanno是北非的迦太基探险家,约在西元前480年航遍整个非洲西岸;Phoenicians是古代中东地区的一个民族,在现今地中海东岸一带建立王国,以擅长航海探险著称。

- 译注:Neva River是位在俄罗斯西北部的河流,圣彼得堡就是建立在此河三角洲的城市。

- 译注:Ida Laura Pfeiffer,1797-1858,奥地利探险家、旅行家、作家,着有《女性环游世界游记》(A Lady’s Voyage Round the World)。

- 译注:指Bias,古希腊七贤之一。

- 译注:在梭罗的时代流传着一个说法,在埃及的木乃伊里发现了小麦种子,然后种到英格兰的土壤里。

- 译注:Samuel Laing,1780-186,苏格兰旅行家、作家。

- 译注:Penobscot Indians是源自缅因州北部皮纳布斯科湾的一支印地安民族,经常到康科德镇兜售篮子,并且在镇外搭营露宿。

- 译注:Daniel Gookin,1612-1687,早期移民北美的清教徒,由维吉尼亚州搬至麻萨诸塞州,受命管理印地安人,曾经撰写两本关于北美印地安民族的书。

- 译注:两段引文分别出自圣经〈马太福音〉第二十六章与〈以西结书〉第十八章。

- 译注:Middlesex是康科德镇所在的郡。

- 译注:George Chapman,1559-1634,英国诗人、剧作家、翻译家,以翻译荷马史诗《伊里亚德》(Iliad)和《奥德赛》(Odyssey)闻名。这段引文出自他的《凯撒与庞贝的悲剧》(The Tragedy of Caesar and Pompey)。

- 译注:Momus是希腊神话中的享乐之神;Minerva则是罗马神话中的智慧女神。

- 译注:长期监禁是导致坏血症的一个原因。

- 译注:指不肯承认自身贫穷状况,以免被送进贫民收容所的人。

- 译注:奥罗拉(Aurora)是罗马神话中主掌黎明的女神;门农(Memnon)是伊索比亚国王提托诺斯与奥罗拉的儿子,后来继位成为伊索匹亚的国王,在战争中被阿基里斯所杀。他的国人在底比斯为他矗立雕像,据说在太阳升起时会发出音乐。

- 译注:Sardanapalus是亚述帝国的最后一任国王,据传个性柔弱且作风腐败。

- 译注:此处梭罗特意强调这个字的拉丁字根「agri-culture」,「agri-」是指农田,「culture」是指文化。

- 译注:Edward Johnson,1598-1672,是最早到美国麻萨诸塞州殖民的领袖之一,着有《A History of New-England From the English Planting in the Yeere 1628 untill the Yeere 1652》,一般称之为《The Wonder-Working Providence of Sion’s Saviour in New England》。

- 译注:荷兰人于一六一三年在北美建立的殖民地,后来在一六六四年被英国人打败之后,改名为「新约克」,即今天的纽约。

- 译注:在特洛伊战争中,希腊的奥德修斯(Odysseus)与戴奥米迪斯(Diomedes)得知必须搬走特洛伊守护神雅典娜的神像,才有可能攻陷城池,于是趁黑夜将神像从神殿中搬了出来。

- 译注:出自古老英语谚语:「九个裁缝才抵得上一个人。」这句话至少可以追溯到十七世纪。

- 译注:在罗马天主教会中,通常会指派一名主教做为「devil’s attorney」,指出获得提名的封圣候选人有什么潜在的缺失,后来引申为「为了反对而反对的人」。

- 译注:指位为麻萨诸塞州剑桥的哈佛学院(Harvard College),也就是梭罗的母校。

- 译注:Joseph Rodgers & Sons是英格兰雪菲尔德一家老字号的刀具店,以品质精良著称。

- 译注:Adam Smith,1723-1790,苏格兰经济学家;David Ricardo,1772-1823,英格兰经济学家;Jean-Baptiste Say,1767-1832,法国经济学家。

- 译注:Princess Adelaide,指Adelaide Louise Theresa Caroline Amelia,1792-1849,是英国国王威廉四世的皇后。

- 译注:Flying Childers是英格兰一匹知名的赛马。

- 译注:Fitchburg是位在康科德镇西边的城镇。

- 译注:Bushel是英式的容量与重量的单位,通常用来度量干货,尤其是农作物。一蒲式耳等于八加仑(约36.37公升)。

- 译注:Arthur Young(1741–1820),英国农耕学家。

- 译注:Rod是英制的度量衡单位,长度相当于5.5码(约5公尺)。

- 译注:Bhagvat-Geeta或拼成Bhagavad Gita,是印度教的梵文经典。

- 译注:Arcadia是古希腊的田园地区,寓意生活简朴、幸福快乐的世外桃源。

- 译注:Thebes是古埃及的首都,拥有最丰富的纪念碑与宏伟的建筑,见证了古埃及帝国的雄伟风华。

- 译注:Marcus Vitruvius Pollio是古罗马著名的建筑师。

- 译注:拿破仑曾经对站在金字塔前的法国士兵说:「四十个世纪在睥睨着你们。」

- 译注:Marcus Porcius Cato,西元前234-149,又被称为老卡托(Cato the Elder)古罗马政治家、农业学家,着有《农业志》(De Agri Cultura)。

- 译注:出自美国雕刻家与历史学家John Warner Barber(1798–1885)的《历史选集》(Historical Collections)。

- 译注:根据梭罗那个时代的法律规定,丈夫过世时若是留有子嗣而且没有预立遗嘱的话,妻子可以继续三分之一的财产。

- 译注:William Bartram,1739-1823,美国自然学家。

- 译注:梭罗曾经在爱默生的鼓励之下,自费出版了《河上一周》,后来因为滞销,只好自己花钱买回卖不出去的书。

- 译注:Admetus是希腊神话中的菲里国王。音乐、诗歌和预言之神阿波罗在遭到天国放逐的九年期间,受罚去替Admetus放羊。

- 译注:殖民时期的移民经常借钱支付从欧洲到美洲的旅费,等到欠债付清之后,就会发给他们一张自由证;同样的,奴隶在获得解放或是付款赎身之后,也会发给他们一张自由证。

- 译注:Robin Goodfellow是英国民俗传说中恶作剧的小精灵,例如莎剧《仲夏夜之梦》里的帕克。

- 译注:Phaeton是太阳神的私生子,因为受到取笑,想要证明自己的出身,于是向父亲提出请求,让他驾着太阳车出巡,结果因为速度太快而失控,导致地球的北非地区整个烧焦。后来是天神Jupiter(罗马神话中的主神,相当于希腊神话中的Zeus)以雷电将其击落,才让地球免于烧毁。

- 译注:John Howard,1726?-1790,英国狱政改革家。

- 译注:Francis Bacon,1561-1626,英国政治家、哲学家、散文作家。

- 译注:Oliver Cromwell,1599-1658,英国政治家、军事家,1649年斩杀了查理一世后,废除英格兰的君主制,并1653年至1658年期间出任英格兰联邦的护国公。

- 译注:William Penn,1644-1718,桂格派教会的人道主义者和改革家,创建了美国的宾夕法尼亚州。

- 译注:Elizabeth Fry,1780-1845,英国狱政改革家,社会改革家和人道慈善家。

- 译注:当时的人认为吃未成熟的青苹果是消化不良的主要原因。

- 译注:Sadi 或Saadi of Shiraz,是波斯诗人,着有诗集《蔷薇园》(The Gulistan或Rose Garden)。

- 译注:哈里发(caliphs)是伊斯兰教中穆罕默德的继承人,也是穆斯林的统治者。

- 译注:Theseus是希腊神话中英雄,以杀死牛首人身的怪物Minotaur闻名。

- 译注:Thomas Carew,1595-1640,英国骑士派诗人。这段引文出自他的假面剧《Coelum Britannicum》。

生活的地方,与生活的目的
人生到了某个阶段,就会习惯性地将每个地点都想成可以盖房子的地方。所以我已经调查过住所方圆十余哩内的每个地方,然后在想像中连续买下每一座农庄,因为他们都待价而沽,而且我也知道价格。我走过每位农民的庄园,品尝过他园子里的野生苹果,还跟他讨论农耕畜牧,以他开的价钱或是任何价钱买下他的农庄,然后在我的脑子里抵押给他;甚至出更高的价钱──买下一切,唯独没有签契约──我将他说的话视为契约,因为我热爱谈话──然后耕种这块地,同时我相信也在某种程度上教化他。等我享受够了,就退出庄园,留给他继续耕种。这样的经验让我被朋友视为某种房地产仲介。无论我在哪里落脚,那里就是我的住所,风景也以我为轴心向外辐射开展。问世间房为何物?无非就是个位子──如果是个乡间的位子,那就再好不过了。我发现好几个可以盖房子的地点都不是短期内可以改善的,或许有人认为离村落太远,但是在我眼中,反倒是村落离它太远。好吧,我说,我可以住在那里,而我也真的住了下来,住了一个钟头、一个夏天或是冬天,看我如何任时光流逝,送走冬天,迎接春天的到来。未来要住在这个地区的居民,不管他们要在哪里盖房子,都可以确定已经有人住过了。只要一个下午,就足以整理好地,开辟果园、林地和牧场,决定要在门前留下哪些好橡树、好松柏,决定要如何让枯树也能物尽其用,然后我就让土地休息,或许就干脆休耕,因为一个人可以抛下的东西愈多,就表示他愈富有。
我想得太远,甚至想像自己获得几间农庄的优先选购权──我想要的也就是优先选购权而已──但是我从未真正拥有农庄,到后来变成烫手山芋。我最接近拥有的那一次,是我买下了霍洛威尔农庄,甚至已经开始整理种子、收集制作手推车的材料,以便日后搬运货物,但是就在地主准备签契约之前,他的老婆──每个男人的背后都有一个这样的老婆──改变心意,想要保留农庄,他则给我十美元,希望我同意解约。说老实话,我那时候口袋里只有一毛钱,而我的算术能力实在不足以让我分辨自己是有一毛钱,或拥是有一座农庄或十美元,或是二者都有。无论如何,我没有收那十美元,也让他继续保有农庄,因为我这样就够了,或者说我很慷慨地将那块地以原价又卖回给他,因为他也不是有钱人,那十美元就当做是给他的礼物吧,毕竟我还有我的一毛钱、种子或做手推车的材料,于是我发现这无损于我的贫穷,而我仍然是个富裕的人。不过,我留下了那一片风景,从此每年都带走那片风景,还不需要用到手推车呢。至于风景:
「凡我丈量者,皆为我所有,
我的权力,殆无疑义。」[1]
我经常看到一位诗人在享尽了农庄里最有价值的部份之后离开,而冥顽的农民还以为他只不过是吃了几个野生苹果罢了。唉,地主哪里知道,多年来,诗人早就将他的农庄写进诗韵里,用最值得尊崇的那种无形围篱,将土地团团围住,挤了牛奶,撇去牛奶里的浮油,取走了所有的奶油,只留下脱脂的牛奶给农民。
对我来说,霍洛威尔真正吸引人的地方在于完全的遗世独立,距离村落约两哩,最近的邻居也相隔半哩,还有大片田野将公路隔在外面;这座庄园滨临河岸,据地主说,春天时河面的雾气可以阻绝霜害,不过我倒是不在意;灰扑扑的房舍与谷仓破败宛如废墟,还有摇摇欲坠的篱笆,看来此地已经很久无人居住;中空的苹果树长满青苔,有兔子啃噬过的痕迹,显示我会有什么样的邻居;但是最重要的是,我第一次溯溪航行时,对此地留下美好的回忆,当时房舍隐藏在浓密的红枫树丛之间,只听到从枝叶间传来家犬吠声。我急着想要买下这座农庄,所以地主还来不及搬走一些石头,砍掉中空的苹果树,挖出在草地上冒出来的桦木幼苗;总之,就是来不及做任何的修整。为了好好享受这样的优点,我已经准备好自己去收拾残局,像阿特勒斯一样,将世界扛在自己肩头[2]──我也从未听闻他因此得到任何补偿──而我做这些事情唯一的动机或理由,就是我可能付钱买下这座庄园,不受干扰地拥有这片土地;因为我始终知道:只要我让这片土地休养生息,就可能收获我想要的丰硕成果。但是最后就像我说的,事与愿违。
谈到大规模的农耕(我一直到在园子里耕种),我只能说,我已经准备好种子。许多人认为种子放得愈久,品质就愈好。时间确实会区分出种子的好坏,这一点我毫不质疑;等我终于播种时,也比较不会失望。但是我想对同胞说──只此一次──尽可能过着自由而不受束缚的生活,愈久愈好。无论是农庄或是国家监狱的束缚,都没有太大的差别。
老卡托写的「论农业」(De Re Rusticâ)是我的「农耕宝典」;他曾经说过──不过我看过的唯一译本,却把这段文字译得莫名其妙──「当你想要得到一块农地,先在心里反复思量,不要贪得无餍;也不要怕麻烦就不去实地勘察,更不要以为去看一次就够了。如果真是块好地,你愈常去,就会愈喜欢。」我想我不会贪得无餍,而且只要我还活着,就会一去再去,死了也要埋在那里,或许最后我会更欢喜。
现在是我第二次进行这类的实验,我想要写得更详尽一点;为了方便起见,我将两年的经验浓缩成一年。诚如我所说的:我无意歌咏绝望,要像黎明即起的公鸡一样,傲立鸡棚报晓,就算只为了唤醒邻人。
当我住进森林里,也就是我日夜都在那里度过的时候,正好是一八四五年七月四日,独立纪念日;当时房子尚未完工,也还没做好过冬的准备,只能勉强挡风遮雨;还没有涂灰泥,也没有烟囟,墙壁是受过风吹日晒雨淋的粗糙木板,有粗大的缝隙,晚上很凉爽。直立的白色板墙是新劈的,门框窗櫺也是刚刚才刨平的,看起来清爽通风,尤其是在早晨,当木材饱含露水,让我幻想着到了中午会分泌出甜美的树胶。在我的想像中,这屋子一整天都或多或少地保留了这种清晨的特质,也让我想起前一年曾经在山上造访过的一间房子;那是一间清新的小木屋,墙壁没有涂上灰泥,适合招待下凡的神仙,是女神留下衣香鬓影的地方。吹拂过我家的风,也同样吹拂着山棱,带来断断续续的俗世旋律,或者说,只留下人间仙乐的部份。晨风不停地吹,创造出来的诗歌也永不间断,可是少有俗人的耳朵能够听得见。奥林帕斯山[3]离地球不远,而且到处都有。
在此之前,我唯一拥有过的房子──如果船不算的话──就只有一顶帐篷,我夏天出门旅游时偶尔会用,至今仍卷起来放在阁楼里;但是那艘船,几经转手之后,已经不知道随着时间之河漂向何方。如今,有了这个比较实在的避风港,也算是我朝着在世界上安身立命,迈出了一步。房子的结构如此单薄,几乎像是某种结晶体,也反映在造屋人的身上,有点像是一幅只勾勒出轮廓的画。我毋需出门即可呼吸到新鲜空气,因为屋内的空气一点也不失清新。我坐的地方说是在门内,不如说是门后,即使是雨势最大的天候也是如此。《诃利世系》[4]说:「居处无鸟就像是肉没洒盐。」我住的地方就绝对不会,因为我很快就发现自己与鸟为邻;不是我把鸟养在笼子里,而是在靠近他们的地方把自己关起来。我不只靠近一些常常去光顾花园和果园的鸟类,还有一些野鸟和更令人激赏的森林歌手──他们从来没有,或者说绝少,会对村子里的人高唱小夜曲──像是画眉、斑鸫、赤风琴鸟、野麻雀、北美夜鹰和其他鸟类。
我落脚在一个小湖畔,在康科德村落南方约一哩半的地方,地势稍高,就在该镇与林肯镇之间那片广濶的森林里;我们那一带唯一出名的地方──康科德战场[5]──在北边约两哩外,不过由于房子位在森林的低处,因此半哩外的湖对岸,跟其他地方一样覆盖着茂密的森林,就是我视力所及最远的地平线了。住在那里的第一个星期,只要我望着湖面,就觉得好像是一座位在半山腰高处的山中湖,湖底远高其他湖泊的水面,每当旭日初升,就看到湖面褪去夜雾的睡袍,慢慢地露出这里一点、那里一点的轻柔涟漪或是平滑如镜的湖面,而薄雾则如幽灵般朝四面八方散去,遁入林内,像是某个神秘教派的夜间集会宣布散会。垂悬在枝头的露珠似乎也比平常逗留得更久,直到日间仍未消融,仿佛在半山腰。
在八月,每当温和的风雨暂歇,这个小湖就是最有价值的邻居;在那个时候,空气与湖水都一片静谧,天空浓云密布,虽然只是午后,却已经有黄昏的宁静,四周树林里画眉啁啾,隔着湖水相互唱和,从此岸传到彼岸。像这样的一个小湖,没有比此时此刻更平静无波了;湖面上清澈的空气变得浅薄,乌云下的天光也变得阴暗,反倒是充满光影的水面本身,看起来像是低层的天空,也更可观。在附近的山顶,有一块最近才刚砍伐过的空地,从那里向南眺望湖泊,可以看到一幅宜人的美景:两山之间夹着宽敞的隘口形成湖岸,两侧相向而下的斜坡看似有一涧溪水往那个方向流去,穿过树林茂密的山谷,但是其实并没有溪流。我往那个方向望去,视线穿越近处的绿荫山林,再望向更高、更远的地方,就看到地平线上染了一抹的蓝。没错,如果我踮起脚尖,仰首翘望,可以瞥见西北方更遥远、也更湛蓝的山脉峰顶──那是天国铸币厂生产的正蓝钱币──还有一部份的村落。但是往其他方向望去,即使从这里,我的视线也穿不透环绕四周的森林。在住家附近有水是一件好事,提供一点浮力,让大地漂浮起来;即使是最小的一口井也有价值,因为当你往井里望下去时,就会发现脚下的大地不是大陆,而是岛屿。这一点固然很重要,不过同样的重要的还有另外一点,就是可以冰镇奶油。当我站在这个山顶,隔着湖泊,遥望苏德伯里大草原──这片草原在河水泛滥时,好像地势会升高,有如水盆里的一枚硬币,或许是因为山谷里的热气导致的海市蜃楼吧──在湖另一边的土地看起来都像是一片薄薄的硬壳,漂浮在这片小小的水面上,与世隔绝,也让我想起:原来我居住的这片土地是干的。
虽然从家门口望出去的视野受限,但是我一点也不觉得拥挤或狭隘。这里的草原已经足以让我的想像力奔驰。湖泊的对岸是一片高地,覆盖着低矮的橡树丛,向着西部草原和鞑靼草原延伸,为游牧民族的家庭提供充分的空间。「世间最快乐的事,莫过于自由享受广濶地平线的生命。」──达摩达罗[6]在他放牧的牲口需要更大的新草原时说道。
时间与空间都变了,我住的地方离宇宙中最吸引我的部份和历史上我最爱的时代都更近了些。我的住处是如此的遥远,几乎像是天文学家在夜晚眺望的区域一样。我们常会幻想在遥不可测的远方,在星系某个不属于人间的角落,有一个稀有宜人的地方,躲在仙后座的后面,远离世俗的尘嚣与骚扰。我发现我的房子确实就座落在宇宙中这样一个隐密幽静、却又永保常新而不受玷污的地点。如果住得靠近昴宿星团或毕宿星团,或是靠近金牛座的毕宿五或天鹰座的牛郎星,真的那么值得的话,那我也算是真的住在那里了,或者说是同样远离被我抛在身后的生活,向最靠近我的邻居放射出闪烁、细小的微光,只有在无月的夜晚才看得到。我蜗居的所在,正是世界上像这样的一个地方:
如果他的羊群总是爬到比他思想更高的山上吃草,那么我们会怎么看这位牧羊人的生活呢?
每天清晨,都像是接到令人雀跃的邀请,让我的生活跟大自然本身一样的单纯──甚至可以说是一样的纯洁。我跟希腊人一样,虔诚地崇拜着黎明女神奥罗拉;一早起床,在湖里沐浴净身,那是一种宗教仪式,是我做过的一件最好的事。据说商汤的浴盆里刻着这几个字:「茍日新,日日新,又日新。」我完全可以理解。清晨也唤回了英雄年代。在破晓时分,当我打开门窗,坐在屋内,可以听到蚊蚋的嗡嗡低鸣,在我房里展开肉眼看不到也难以想像的旅程,就像是听到宣扬威名的号角,简直就是荷马的安魂曲,像是飞在空中的伊里亚德与奥德赛,吟唱着他们自己的愤怒与漂泊。这其中蕴涵着宇宙的无限,像是广告立牌,宣传着这个世界永不衰竭的活力与丰饶,直到拆除为止。清晨是一天之中最令人难忘的时光,也是觉醒的时刻;我们在这个时候的倦意最少,即使是在其他时间都睡着的部份,此时,至少有一个钟头,也会是清醒的。如果我们一早不是被天才守护神唤醒,而是被仆从推醒;如果不是被新生的内在力量与希望唤醒,同时伴随着跌宕起伏的天国乐声与空气中浓郁的芳香,迎向比我们入睡前更崇高的生活,而是被工厂的钟声吵醒──那么这一整天,即使同样也是白天,却没有什么好期望的。如此一来,黑暗就结了果,证明它不亚于阳光。人若不相信每天都有一个更早的时刻,是还没有遭到玷污,是更神圣、更光明的时辰,就会对生活感到绝望,走上堕落和通往黑暗的道路。每一天,当感官声色的生活片面中止了一段时间之后,人的灵魂──或者毋宁说是人的器官──就会复苏重生,他的天才守护神也会再次试探自己能够成就何等崇高的生活。我敢说,所有值得纪念的事情都是在早晨的氛围中发生的。《吠陀经》[8]说:「一切智慧皆与黎明同醒。」诗歌与艺术,人类最美好、最值得纪念的行动,都从这个时辰开始;所有的诗人与英雄,例如门农,都是黎明女神奥罗拉的孩子,在日出时分奏响他们的音乐。对那些在思想上充满弹性与活力,可以跟得上太阳脚步的人来说,一整天都是早晨。不管时钟怎么说,也不管人的态度与劳动如何,我总是黎明即起,心中始终都有曙光。革除品性弊端,就从摒弃睡眠开始。人若不是昏昏欲睡,怎么会无法好好记录他们的日子呢?他们可都是精于打算的人哪。他们若不是整天精神不济,应该会小有所成啊。可以清醒到从事体力工作的人有上百万,但是清醒到足以有效运用智慧的却只有百万分之一;若说到能过着诗人或神圣生活的人,那么一亿人当中就只有一个。醒着就是活着。我还没见过有哪个人是真正清醒的,又怎么能直视他的脸呢?
我们一定要学习再次苏醒,并且保持清醒,但不是借助机械,而是对黎明无穷的期望;即使在最深沉甜美的梦乡,这黎明也不会弃我们而去。我知道人绝对有能力靠意志力来提升自己的生活,这是一个无庸置疑又令人振奋的事实。能够画出一幅画、雕刻出一座雕像,或是做出一些美丽的物品,这些都是了不起的成就,但是能够刻画出我们看到的那种氛围与媒介,则是更荣耀的成就,而这正是我们在精神上可以做到的。改变一天的品质,那才是最崇高的艺术。每一个人都肩负使命,要让自己的生活──即使只是枝微末节──值得在最高尚、最关键的时刻反思观照;如果拒绝或是耗尽了我们得到的这些琐碎的资讯,神谕就会很明白地告诉我们该怎么做。
我走入森林,因为我想慎重地过日子,只面对生活的基本要素,看看我是否能够学会生活的教诲,而不是在我行将离世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没有活过。我不想过着不是生活的生活,因为生活是如此的可贵;我也不想就此遁世归隐,除非是迫不得已。我想要活得深刻,吸吮生活的精髓;我想要像斯巴达人一样活得强健,根绝所有不是生活的一切;我想要划出一大畦田地,耕耘到最后一分;我想要将生活逼至角落,减至最简单的元素;就算最后证明生活很艰辛卑贱,何不接受全部且真实的艰辛与卑贱,然后公诸于世呢?如果发现生活是崇高庄严,也要透过亲身体验去了解,并且在我下一次的旅程里忠实地记录下来。在我看来,大部份的人对生活都还处在一种奇怪的不确定之中,不知道是属于魔鬼还是上帝,却有点仓促地下定结论,说人活在世上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荣耀上帝,永享神恩。」[9]
可是我们仍然活得像蚂蚁一样卑贱,尽管寓言故事说我们在很久以前就变成了人[10],像侏儒一样与鸿雁奋战[11];我们的生活是错上加错,补了又补,我们最好的美德反而变成没有必要、能免则免的可怜虫。我们的生活就在琐事中给浪费掉了。诚实的人只需十根手指头就可以算完一切,碰到极端的情况,再加上十根脚趾头也就够了,其他的就不必细算。简单,简单,简单!依我说,让你的事情减至两、三件,而不是一百件或一千件;不要数到上百万,数到六、七个就行了;让你的帐目简化到可以放在大姆指的指甲上。在文明生活这片波涛汹涌的海上,可能会有乌云、暴雨、流沙和一千零一种变故,如果想活下来,不想翻船沉入海底,永远都靠不了岸的话,就一定得仰赖精算方位、航程和速度等等;那些成功人士,想必都是精于计算之辈吧。简化再简化!一天不需要吃三餐,只吃一餐足矣;不需要用到一百个盘子,只要五个即可;其他事物也可以按照比例精简。我们的生活就像是日耳曼邦联[12],由好几个小国组成,彼此的疆界永远都在变动,连日耳曼人也说不准什么时候的疆界在哪里。国家本身,虽然有所谓的内在改革──顺便说一声,这些全都是外在而表面的改变──却只是一个过度膨胀又笨重庞大的机构,堆满了家具,也常常被自己设的陷阱绊倒,又因为无谓的奢侈浪费、缺乏精算与有价值的目标而败坏,就跟这片土地上数以百万计的家庭一样。对他们来说,唯一的解方就是严格节约,维持一个比斯巴达人还要更严苛的简单生活与更崇高的生活目标。生活的步调太快了。大家都认为国家一定要有商业活动,要出口冰块,要透过电报沟通,要搭乘时速三十哩的火车前进,这些都是不可或缺,而且无庸置疑的──不管他们是不是真的都这样做;但是我们究竟要活得像狒狒或是像人,却还是有点不确定。如果我们不把枕木[13]挖起来,不铸造铁轨,不日以继夜的工作,反而积极地修补我们的生活、改进生活,那么谁来修建铁路呢?如果没有人修建铁路,我们要如何及时抵达天堂呢?但是我们若是留在家里,做好自己的事情,又有谁需要铁路呢?到头来,不是我们搭乘铁路,反而是铁路压在我们身上。你有没有想过:压在铁路底下的枕木都是些什么人呢?每一根枕木都是一个人,一个爱尔兰人或是北方人。他们身上压着铁轨,覆盖着沙土,让车厢平稳地辗过去。我可以跟你保证,这些枕木全都是沉睡不醒的人。每隔几年,就有一批新的枕木放下去让火车辗过;于是,只要有人享受了搭乘火车的欢欣,就有其他人必须忍受被火车辗过的不幸。如果他们辗过了一个在梦游的人,一根放错位置、多出来的枕木,他们会立刻停车,大吼大叫,仿佛那是例外似的。我听说他们每隔五哩就会派一群人来维修枕木,让他们躺好,保持在一定的水平;这让我听了很开心,因为这就表示沉睡的人可能会有醒过来的一天。
我们为什么要活得如此仓促,浪费生命呢?我们还没有感到饥饿,就已经下定决心会饿死了。大家都说,及时缝上一针可以省下未来的九针,于是他们赶在今天缝了一千针,只为了省下明天的九针。至于工作,我们还没有任何工作是有任何重要性的。我们就像是罹患了舞蹈症,摇头晃脑,停不下来。如果我只是轻拉几下绳索,敲响教堂里的钟,像是火灾警报一样,没有拉到底,那么我敢说,在康科德城郊的田里,每一位男女老少,尽管他们今天早上已经不知道有多少次以工作繁忙走不开为借口,都会放下手边的一切,跟着钟声走,主要倒不是为了从火场抢救财产,而是──如果我老实说的话──为了看热闹,因为火已经烧起来了,而我们要让大家知道,这火不是我放的;或者是为了看灭火,如果火可以灭得漂亮的话,说不定还可以参一脚;而且没错,即使着火的就是教堂,也是一样。一个人吃过午饭后打个小盹,还不到三十分钟,醒过来之后就问:「有什么新闻吗?」仿佛全世界其他的人类都在为他放哨似的。还有一些人甚至下达指令,要别人每隔半个钟头叫醒他一次,无疑也是为了同样的目的;然后,他再跟你说他做了些什么梦,以为回报。在一夜好眠之后,新闻也跟早餐一样不可或缺。「请跟我说说这个星球上任何地方有什么人发生了什么事吧。」──他一边喝咖啡、吃面包,一边看新闻,看到报纸上说今天早上在瓦奇托河畔[14]发现一个人的眼睛被挖了出来,却从来不曾想过自己就住在阴暗又深不可测的长毛象洞穴里,只剩一下一只退化的眼睛。
对我来说,即使没有邮局,我也可以过得很好。我觉得没有什么重要的事情是透过邮局来传递的。更严格的说,我这辈子收过的信里,也只有一、两封值得付那些邮资──这是我在几年前写的。所谓的邮便,一般来说,就是你透过这个机构,认真的付了一便士给一个人,请他跟你说他在想什么,而这一便士平常可都是开玩笑的说说而已,不必真的付出去[15]。我也确信从来不曾在报纸上看过任何让人难忘的新闻。如果我们看到某人遭抢、遇害或是在意外中丧生,或是某间房子烧毁,或是船只失事,或是汽轮爆炸,或是西方铁路的火车撞死一头牛,或是一只疯狗被杀,或是在冬天看到一大群蚱蜢──那就不用再多看什么其他的新闻,一则就够了。如果你熟知原则,又怎么会在乎大量的例子和应用呢?在哲学家的眼中,所有的新闻──虽然以新闻为名──都只是流言蜚语;那些编辑和读者,无非也只是喝咖啡、聊是非的三姑六婆。可是,还是有不少人贪婪地追逐这种流言。我还听说前几天在某一间办公室里,因为太多人挤在一起,抢着要听新来乍到的人带来的国外新闻,甚至挤破了那个机构里好几块大型玻璃,可是那些新闻呢,我真的认为一个机敏聪慧的人可以在十二个月,甚至十二年前就写好了,而且还不失精确。比方说,在西班牙,只要将唐卡洛斯、公主、唐佩德罗[16]这几个人名,再穿插一些像塞维尔、格拉纳达之类的几个地名,不时地依正确比例排列组合一下──自从我不看报纸之后,这些名字或许有些变化──如果没有什么娱乐新闻,就写一点斗牛赛,那么你写出来的新闻就很接近真实,跟报纸上大标题底下最简洁清晰的新闻报导一样,都可以让我们了解西班牙的现实情形或是毁坏的状况。再以英格兰为例,从这个地方发出来的最后一则重大新闻,几乎就是一六四九年的革命了;如果你知道这个地方一般年份的农作物历史,就不需要再多看这方面的新闻,除非你在这方面有金钱上的投机生意。在那些鲜少看报的人眼中,外国根本就没有什么新鲜事,连法国大革命也不例外。
什么新闻嘛!了解那些永远都不会变陈变旧的东西才更重要呢!「蘧伯玉使人于孔子,孔子与之坐而问焉。曰:『夫子何为?』对曰:『夫子欲寡其过而未能也。』使者出,子曰:『使乎!使乎!』」[17]每个周末都是农民休息的日子──因为周日应该是浑浑噩噩的一周结束,而非新的一周美丽的开始──传教士何苦用拖泥带水的布道,虐待他们昏昏欲睡的耳朵?应该用如雷贯耳的声音喊道:「停!且慢!为什么看起来很快,其实却慢的要死呢?」
虚伪谎骗与错觉妄想被尊为最健全的真实,而真实反倒成了寓言传说。如果人只是从容地观察事实,不受蛊惑,那么生活──以我们知道的事情来比喻──就会像是童话故事,像天方夜谭;如果我们只重视那些不可避免而且有权利存在的事物,那么音乐与诗歌将会响彻街头巷尾。当我们放慢脚步,耳聪目明地过生活,就会发现只有伟大而有价值的事物才有恒久绝对的存在──那些琐碎的小惊小惧,小悲小喜,无非只是真实的阴影罢了。这总是令人振奋而崇高庄严。如果人闭上眼睛沉睡不醒,自愿受到假象欺瞒,就等于是确认他们的日常生活都是僵化的习惯,而且还是在建立在纯粹的虚幻基础上。嬉戏过日子的孩童反而比成年人更能清楚地分辨真实的法则与关系,因为成年人未能过着有价值的生活,反倒自认经验丰富就比孩童聪明,殊不知他们拥有的全都是失败的经验。我曾经在印度教的书中读到:「有一位国王的儿子,自婴孩时期就被逐出宫廷,由森林里的樵夫扶养长大,长大后也成为一名樵夫,因此自认为属于跟他一起生活的贱民阶级。他父亲宫中的一位大臣发现了他,向他透露了他的身世,消弭了他对自己身份的误解。于是,」这位印度教的哲学家继续说道:「灵魂所在的环境会让他误解自己的身份,直到某位神圣的教诲师对他说出真相,才会知道原来自己是婆罗门。」我发觉我们在新英格兰的居民会过着现在如此卑微的生活,就是因为我们的目光未能穿透事物的表象;我们认为一件事物的外表是什么,本质就是什么。如果一个人走过市镇,只关注真实的话,你想水车坝[18]会在哪里?如果他跟我们描述他在那里所看到的真实,或许我们根本认不出他所说的地方。看看会议厅,或是法院,或是监狱,或是商店,或是住家,再跟我说这些东西在真实的凝望下究竟是什么,这些事物在你的描述中都将支离破碎。人们总是尊崇遥远的真理,在宇宙的边缘,最遥远的那颗星星后面,在亚当之前和末世之后;在永恒中,确实有些真实庄严的东西,但是这些时空与时刻,其实就在此时此地。就在当下,神已亲临,比任何时代的任何时刻都要更神圣;唯有不间断地灌输在我们周遭的真实,并且浸润其中,我们才能完全体会所有的庄严与尊贵。宇宙经常顺从地回应我们的心领神会,不论我们走得快慢,路径都已经替我们铺好了。让我们在生活中好好地领悟吧。诗人或艺术家还来不及完成的美好尊贵设计,至少还有后世子孙接手来完成。
让我们像大自然一样用心地过一天吧,不要像火车一样,碰到一点小小的坚果或蚊子的翅膀,就逸出常轨;让我们早起断食,或者解除断食,温和而不受干扰地享用一顿早餐吧[19];让朋友来来去去,让钟声响,让孩子哭──下定决心好好地过这一天。我们为什么要屈从,随波逐流呢?千万不要因为那个位在正午浅滩上叫做午餐的恐怖急流与漩涡而感到心烦意乱,不知所措;熬过这个险滩,你就安全无虞了,因为剩下来的旅途都是一路下坡。放松心情,带着早晨的活力,勇敢地航向前方,撇过头去,像尤里西斯一样把自己绑在桅杆上吧[20]。如果引擎的汽笛响了,就让它喊到声嘶力竭;如果钟声响起,我们何必跑呢?不妨想想那是什么样的音乐。让我们安身立命,让双足向下扎根,稳稳地立在舆论、偏见、传统、幻象与表象的泥泞与沼泽之中,像这样的沙洲遍布全球,从巴黎到伦敦,从纽约到波士顿再到康科德,从教堂到国家,从诗歌到哲学再到宗教,直到我们踩到坚实的地底,踏在我们称之为事实的坚固岩盘上,我们就可以说,这就是了,绝对错不了;然后我们就可以在这样地基上,在融雪、严霜和烈焰之下,兴建一堵城墙或是一个国家,安全地立起一盏灯柱或者一支计量表,不过不是尼罗河水位计量表,而是真实的计量表,好让后世知道有时候这种虚伪表象可能积累得有多深。如果你直面事实,就会发现太阳的两面都会发光,就像是一把短弯刀,还可能感受到甜美的刀锋切穿了心脏与骨髓,然后你就可以开开心心地结束这趟俗世之旅。不论是生是死,我们都只渴求真实。如果真的死了,让我们听见咽气的声音,感觉四肢末稍的冰冷;如果还活着,就让我们好好地干我们的事业!
时间不过是我常去钓鱼的河流。我在河边饮水,同时看到河床的沙底,知道河流有多浅。浅浅的河水流逝,却留下了永恒。我要饮得更深一些,在天空中垂钓,天河底部的小石头就是星辰,但是我数不清。我连第一个字母是什么都不记得了。我总是遗憾自己不像刚出生的那一天那么聪慧。智慧是一把刀,切开了事物的秘密。除非绝对必要,我不想让双手太过忙碌。我的头就是手和脚,我觉得全身最好的机能都集中在里面;我的本能跟我说,头是用来挖掘的器官,就像某些生物用他们的口鼻和前爪一样,我要用我的头在这些山里采矿,挖出一条生路。我认为最丰富的矿脉就在这附近,因此我要用探测杖和上升的晨雾来判断,开始在这里挖掘采矿。
- 译注:此诗为英国诗人William Cowper(1731–1800)所作,原题为〈Verses Supposed to be Written by Alexander Selkirk〉。英国小说家狄福(Daniel Defoe)写的《鲁宾逊漂流记》就是以Alexander Selkirk为原型。原诗中第一行的「survey」一词有「眺望」与「丈量」的双重意义,梭罗刻意以斜体字标示,强调他曾经做过丈量工作。

- 译注:在希腊神话中,Atlas因为参与了泰坦巨人推翻宙斯的叛变受到惩罚,必须将世界扛在肩上。

- 译注:Olympus是希腊神话中众神居住的山巅。

- 译注:Harivansa是印度教的史诗,讲述黑天神(Krishna)的故事。

- 译注:Concord Battle Ground是一七七五年四月十九日,美国独立战争发生第一场战事的地点。

- 译注:Damodara是大黑天神的另一个名字。

- 译注:出自一首名为「The Shepherd’s Love for Philiday」的诗,作者不详,后来配上了Robert Jones的乐谱,收录在《缪思花园》(The Muses Garden, 1610)一书。

- 译注:Vedas是印度教中最古老的经书。

- 译注:这是《简要教义问答》(Shorter Catechism)中开宗明义的第一句。

- 译注:在希腊神话中,奥诺比亚国王艾古斯(Aeacus, King of Oenopia)是天神宙斯的儿子,因为子民遭到瘟疫消灭,于是恳求其父将一棵老橡树里的蚂蚁变成人,做为他的臣民。

- 译注:在荷马史诗《伊里亚德》中,将特洛伊人比喻成鸿雁与侏儒作战。

- 译注:German Confederacy是一八一五至一八六六年间由好几个日耳曼公国与王国共同组成的松散邦联组织,直到后来由俾斯麦统一德国为主。

- 译注:此处的sleeper是双关语,一是指铁路的枕木,一是指沉睡的人。

- 译注:Wachito River,现称为Ouachita River,源自于阿肯色州,最后注入路易斯安那州的红河(Red River)。

- 译注:这句话是衍生自一句俗语:「a penny for your thought」,字面上的意思是「给你一便士,告诉我,你在想什么」,但是引申的意义是:「你在想什么」。

- 译注:这些都是一八三〇和四〇年代经常出现在报纸上的名字。西班牙的费南德七世国王(King Ferdinand VII of Spain,1784–1833)死后,其弟唐卡洛斯(Don Carlos,1788–1855)在保守派的支持下自称继位为王,但是自由派却支持年仅三岁的公主,两派相争不下,因而发生了内战,后来由公主继位,成为伊莎贝拉女王。唐佩德罗(Don Pedro,1798-1834)应是指巴西皇帝佩德罗一世,后来也兼任葡萄牙国王。

- 译注:语出《论语》宪问第十四,意思是孔子称赞使者能知道君子的本意。

- 译注:康科德镇的发源地原本是一个水车坝,后来成了市镇中心。

- 译注:英文中的早餐(breakfast)一词,拆开来就是「中断」「禁食」的意思。

- 译注:在荷马史诗《奥德赛》中,尤里西斯将自己绑在船桅上,以免听到赛莲女妖(Siren)的歌声而丧失心智,让船只触礁失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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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人只要在选择他们的追求时多用一点心,或许都可能成为研究家与观察家,因为他们的本性与命运都跟其他人一样有趣。我们在替自己或后世子孙累积财产时,在成家或建国时,甚至在沽名钓誉时,都是生也有涯的凡人;然而,当我们在钻研真理时,却是永世不朽,毋需惧怕变化或是意外。最古老的埃及或印度哲学家,将遮住神性这座雕像的布袍撩起了一角,这一角颤抖的布袍至今依然掀起,而我凝视的荣光也一如他看到的一样清新,因为当年正是他心中的我如此大胆张望,而如今则是我心中的他回顾这个景象。布袍不曾沾惹尘灰,显露神性之后的时间似乎也不曾流逝,我们真正精进或是无法精进的时间,既不是过去,也不是现在,更不是未来。
我的居所不只适合思考,也比大学更适合严肃的阅读;虽然我住的地方不在一般巡回图书馆流通的范围之内,但是那些在全世界流通的书本对我的影响却更甚以往,这些字句最初是写在树皮上,如今却只是偶尔印在布纹纸上。诗人密尔.喀玛.乌丁.马斯特[1]说:「坐游驰骋在精神世界的领域,这是我从书本中得到的益处。只饮一杯葡萄酒就陶然欲醉,当我畅饮奥妙教义的佳酿时,就体验过这种愉悦。」一整个夏天,我在桌上放着荷马的《伊里亚德》,虽然只是偶尔翻翻而已。我的双手不停地劳动,先是为了盖好房子,后来又同时要锄地种豆,让我不可能多读一点书;可是我用未来可以阅读更多书的展望来鼓舞自己。我在工作的空档看了一、两本肤浅的游记,直到我为止感到羞愧,忍不住问我自己:我究竟住在哪里?
学生或许可以研读希腊的荷马或埃斯库罗斯[2],而不必担心会有放浪形骸或穷奢极侈的危险,因为阅读这样的书或多或少意味着他们也有心效法这些英雄,并将神圣的晨光奉献给这些书页。这些英雄之书即使用我们母语的文字印出来,对我们这个道德败坏的时代来说,也始终都是没有生命的语言;因此我们必须不辞辛劳地寻找每一字、每一行的意义,穷尽所有的智慧、勇气与胸怀,来揣测比文字通常用法更广泛的意义。现代廉价多产的印刷业,出版了大量的翻译,却没有让我们更接近古代的英雄作家;他们似乎跟任何时代一样孤独,他们笔下的文字也一样稀有而难以理解。即使你耗费了青春岁月与昂贵的时光,却只学会了一种古老语言的几个字,那也是值得的,因为那些文字是从琐碎的街谈巷议中,提炼出永恒的激励与启示。农民偶尔记得一、两句他们曾经听过的拉丁文,并且背诵出来,也不是全然无用。有时候大家说得好像古典学研究终将让位给更现代也更实用的学问,但是奋勇上进的学生总还是会研读古典学,不管是用什么语言写的,也不管是多么古老的经典。因为古典学不正是人类最高尚尊贵的思想纪录吗?那是唯一不曾腐朽的神谕,即使最现代的问题,也能从中找到答案,是德尔菲与杜多纳[3]都无法解答的。如果说古典学太古老就可以略去不读,那么我们干脆连大自然就可以省了,因为大自然也很古老。好好的读书──换言之,就是以真确的精神阅读真确的书籍──是一件高贵的锻炼,比当代时尚推崇的任何一种锻炼都更能淬炼读者,需要像运动员经历的训练一样,几乎要穷尽一生心力,坚持不懈,才能达成目标。写书需要深思熟虑,审慎拘谨,读书也是一样。不管是用哪一国的语言写成的书,光是会讲那一国的语言还不够,因为在说的与写的、听的与读的语言之间有显著的差异。前者通常都只是短暂的声音、语言或土话,几乎可说是粗野无文,而我们就像野兽一样,在不知不觉中跟着母亲学语;而后者则是前者的经验积累熟成。如果说前者是母亲的语言,那么后者就是父亲的语言了,是一种含蓄精炼的表达方式,因为寓意太深远,所以无法用耳朵听,而是必须经过重生之后才能说得出来。在中古世纪,只是会讲希腊语和拉丁语的芸芸众生,并不会因为刚好出生在那个年代,就能读用这两种语言写成的天才作品,因为这些书不是用他们知道的希腊文与拉丁文写的,而是用精炼过的文学语言写的;他们不曾学过更高贵的希腊、罗马语言,认为以这种语言写成的书本都是废纸,反而更重视廉价的当代文学。可是,当许多欧洲国家开始有了自己虽然粗浅但是却独特的书写文字,足以发展自己正方兴未艾的文学之后,第一波的学术研究复苏了,于是学者得以从遥远的年代中挖掘出古董宝藏;于是罗马、希腊的广大群众听不懂的东西,在过了无数世代之后,让少数学者读懂了。直到现在,也只有少数学者还在读。
无论我们多么崇拜演说家偶尔迸发的滔滔雄辩,在转瞬即逝的口说语言深处或高处,通常还是有最尊贵的书写文字,一如云层后方那满天星斗的穹苍。星辰始终都在那里,唯有看得到的人才能读得懂;天文学家永远都在观察星象,为其注解,他们可不像我们在日常言谈中吐出来的气息瞬间蒸发。在论坛上所谓的辩才无碍,通常就是书房里的修辞了。演说家纵情于转瞬即逝的灵感,面对群众,讲给那些听得到他的人听;但是作家过着宁静致远的生活,那些激励演说家的事件与群众反而会让他分心,因此他是对着全人类的智慧与心灵说话,讲给任何年代可以理解他的所有人听。
难怪亚历山大大帝远征时也要在宝贵的箱子里装一本《伊里亚德》。书写的文字是精选的古老遗迹,与其他艺术相比,也是与我们更亲密,也更具有普遍性的艺术,同时是最接近生命本身的艺术作品。文字可能翻译成每一种语言,不只是用来阅读,实际上更是所有人类唇间呼吸出来的气息──不只是重现在画布或大理石上,而是用生命的气息雕刻出来的作品。古人思想的符号,成了今人唇边的语言。两千个夏天只是赋予希腊文学纪念碑更成熟的金黄秋色,一如赋予其大理石雕像,因为他们本身带有天国般的宁静氛围,不论走到哪里,都能保护他们免于时间的侵蚀。书本是世界上最珍贵的财富,是每一个世代、每一个国家最妥适的遗产。最古老也最好的书,自然且适得其所地安放在每一间小屋的书架上;他们不忮不求,但是读者若是受到他们的启发与鼓舞,明智的心灵自然也不会拒绝他们。书本的作者是每一个社会中自然而不可抗拒的贵族,对人类的影响也远超过帝王将相。当那些目不识丁甚至语带嘲讽的商人借由工商业赚得了他们渴求的闲暇与独立之后,进入财富与时尚的圈子,但是最后仍会无可避免地转向更高不可攀的知识与天分的圈子,这才意识到自己的教养不足,财富的虚荣与不全;他深刻地体认到自己欠缺知识文化,因此费尽心机让他的孩子接受这样的文化薰陶,更进一步证明了他的见识,也唯有到这个时候,他才算是真的立业成家。
未能学会古典语言,所以无法用原文阅读古典作品的人,对于人类的历史必然也是一知半解,因为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作品都还没有译成任何一种现代语言,除非我们的文明本身可以视为其中的一个译本。荷马还不曾译成英文,埃斯库罗斯也没有,甚至连维吉尔[4]都没有──这些都是千锤百炼又浑厚扎实的作品,几乎跟早晨一样的美。后世作家不论如何吹嘘自己的天分,实在都鲜少有人──如果真有任何人的话──可以媲美古人那种精致的优美与修养,也比不上古人那种奉献一生的英雄式文学功绩。那些从来不认识古典文学的人只会叫人家忘记他们,但是等我们有了那样的学养与天分,可以致力于研究并欣赏这些作品之后,再来说忘记也不迟。的确,等到我们累积了更多称之为古典文学的遗产,还有其他国家更古老、更经典却更少人知道的经文圣典;等到梵谛冈的图书馆都收藏了印度的吠陀经、波斯的袄教古经和希伯来的圣经,收藏了荷马、但丁与莎士比亚;等到未来的世世代代都能持续在世界讲坛上存放展示他们的战利品,我们就可以说是达到富足的年代了。有了这样的一堆书,我们才可能有希望攀登天国。
伟大诗人所写的作品,迄今仍未有人类真正读过,因为只有伟大的诗人才能读得通。一般人读这些诗作,就像大众观星一样,大多是属于占星学,而不是天文学的性质。大多数人学习阅读,只是图个小方便,就好像他们学算术,也只是为了记帐,做起生意来不至于受骗,但是将阅读视为一种崇高的智力练习,他们可就只是略知一二,甚或一无所知了。然而,从更高的角度来看,这才是唯一的阅读,不是哄我们开心的奢侈品,也不会让我们的尊贵机能昏昏欲睡,而是要我们正襟危坐,奉献出最清醒警觉的时光来阅读。
我认为,一旦学会识字之后,就应该阅读最好的文学作品,而不是一辈子都像在四、五年级的班上,坐在教室最前排、最低矮的凳子上,反复背诵字母和单音节的字汇。大部份的人只是读过或是听人家读过一本好书──也就是圣经──或是偶尔领悟了书中的智慧而痛改前非,就感到心满意足,然后终其一生就茫然度日,放任自己的机能沉溺在所谓的轻松阅读里。在我们的巡回图书馆里有一套分成好几册的书,叫做《小读本》(Little Reading),我还以为是我不曾去过的那个城镇的名字呢。[5]也有一些人像贪婪的鹈鹕和鸵鸟一样,即使午餐的饭菜都吃得很撑,还是把所有的一切都囫囵吞枣地咽下去,只因为他们舍不得浪费食物;如果说其他人是供应粮草的机器,那么他们就是阅读机器了。他们读了九千个关于泽布伦与萨佛妮雅[6]的故事,读到他们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爱情,还有真爱之路始终不顺遂──总之,就是看他们的爱情如何的迭宕起伏,如何的坎坷崎岖,如何的跌倒了又爬起来继续前进!还读到某个可怜虫如何爬上教堂的尖塔──其实他根本连钟楼都不该爬上去──不过既然已经让他毫无必要地爬到上头,开心的小说家干脆敲响钟声,让全世界都聚拢过来听,唉哟,天哪!他又要如何下来!在我看来,他们最好将全世界小说里那些心高气傲的男主角,全都变成人形风向标,就像当年他们将英雄人物化为天上的星宿一样,让他们在屋顶上随风摇摆,直到生锈为止,免得他们再下来胡闹,打扰正直的好人。下一次,如果小说家再敲钟,就算议会厅都烧了,我也连动都不动。「『踮脚跳』──中世纪传奇,『杂谈闲扯』知名作家最新力作──即将每月连载;势必造成轰动,欲购从速,以免向隅。」他们瞪着又圆又大的眼睛,带着高昂原始的好奇心,读着这些东西,狼吞虎咽地吞进沙囊,用不需要磨尖的皱褶,孜孜不倦地消化着,就像四岁孩童一样,看着两分钱一本,还有烫金封面的「灰故娘」──据我所见,无论在发音、重音或加强语气上都没有任何改进,更别说在寓意上有什么吸收或引申。其结果就是目光迟钝,生命循环停滞,整体精神错乱,一切智能退化。像这样的姜汁面包几乎每天在每一个烤炉里都烘焙出炉,比做纯麦或黑麦面包还要更勤快,而且市场销路看好。
甚至连可以称之为好读者的人,都不读最好的书。我们康科德镇的文化究竟如何呢?在这个镇上,除了极少数的例外,对于最好或是非常好的书都没有太大兴趣,即使是每一个字都看得懂也拼得出来的英文文学也是一样。不论是此地或是其他地方,即使上过学院和受过所谓博雅教育的人,都真的很少甚至完全没有接触过英文古典作品;至于人类智慧的纪录,古时候的古典作品与圣经──这些都是只要想认识都有机会可以接触的书籍──不论在任何地方都鲜少有人会费一点点气力去认识他们。我认识一位中年的伐木工人,他订了一份法文报纸,不过并不是为了看新闻,因为他说他不屑看那些东西,而是为了「让他自己持续练习法文」;他出生在加拿大,我曾经问他:在这个世界上,他能做的事情当中,哪一件事最棒?他说除了会讲法文之外,就是加强英文能力,迎头赶上。上过学院的人通常也能做到这一点,也应该有这样的志向,为了这个目的订一份英文报纸。然而,当一个人刚读完一本堪称最好的英文书,又能找到多少人跟他讨论心得呢?又或者假设他刚读完原文的希腊或拉丁古典作品──即使是所谓目不识丁的人可能也对这些作品耳熟能详,甚至赞赏有加──也找不到任何人可以谈论,只好保持缄默。的确,在我们的学院里,即使有老师精通希腊文,克服了语言上的困难,也绝少有人能够克服文字上的困难,或是拥有与希腊诗人相当的才智与诗情,向那些机警勇敢的读者传授任何心得。若是讲到神圣的经文或是人类的圣经,这个镇上又有谁能够教我这些经文,即使只是他们的名称?大部份的人只知道希伯来人有这样的圣经,对其他国家就一无所知了。一个人,或者说任何人,若是在路上看到一枚银币,都会特地绕道去捡;但是眼前就有这样的金句,是古时候的智者所说的话,个中智慧的价值也经过后来的世世代代所验证,却乏人问津。我们学会认字,却只想轻松的阅读,只读识字读本或是课堂上的教科书;离开学校之后,就只有那些给小孩子和初学者看的《小读本》和故事书。我们的阅读,我们的谈话与思考,都停留在很低的层次,其价值只相当于侏儒和矮人。
我渴望认识在我们康科德这块土地以外的智者,他们在此地仍没没无闻。还是我应该听说过柏拉图的大名,却不曾读过他的书?就好像柏拉图是我同镇的乡亲,但是我却从未见过他──就像是我的近邻,只是我没有听他说过话,也无缘亲炙他的智慧良言。可是事实不正是如此吗?像他的《对话录》,里面蕴涵了他不朽的智慧,就放在我身边的书架上,但是我却从未读过。我们都是教养不足,生活低俗又不识字的文盲;在这方面,我必须承认,我们镇上有两种文盲,一种是完全不识字,另外一种则是虽然识字却只读那些给孩童与弱智看的书,二者之间并没有太大的差别。我们应该向古代的大人物看齐,但是首先必须知道他们有多伟大。我们是体力与智力都发育不全的矮人族,在智力飞行上,只能飞得比报纸上的专栏稍微高一点而已。
并不是所有的书都像他们的读者一样单调沉闷。书中或许有些文字正好适用我们的情况,若是我们可以真的听懂领会,会比清晨和春天更有益于我们的人生,让我们对世间的人事物,有另外一番的见解。有多少人因为读完一本书而展开人生的新页,或许这本书就是为了我们而存在,为我们解释生命中发生的奇迹,并揭示新的奇迹。我们现在不知道如何表达的事情,可能在其他地方早就已经有人说过了;现在让我们烦恼、困惑、不知所措的问题,也同样在所有智者的身上都发生过,而他们也依据自己的能力,用自己的言语和人生,一一回答了这些问题,没有一个漏掉。再说,有了智慧,我们才能学会宽宏开明。独居在康科德镇郊农场上的工人或许会不以为然,因为他才刚喜迎重生,而这种特殊的宗教经验让他相信,信仰可以带领他进入沉默的庄严与孤绝,但是数千年前,袄教始祖就已经走过同样的路,有过同样的经验,不过因为他睿智,知道这种举世皆然的一致性,所以也用同样的态度对待他的邻居,据说还在人间首创崇拜仪式呢。让这样的人谦卑地与袄教始祖和耶稣基督本人心灵交流吧,透过这些大人物开明的影响力,让「我们的教会」沉没吧。
我们吹嘘自己属于十九世纪,比任何国家都要更快速地大步前进,但是想一想这个村落为自己的文化所做的事情有多么少。我不想奉承同镇乡亲,也不要他们来奉承我,因为这让我们彼此都不能进步,对谁都没好处。我们必须像牛一样,得有人在背后驱使,才会迈开步伐。我们的普通学校制度还不错,不过那只是给婴儿上的学校;但是除了在冬天饿个半死的学会,还有最近在州政府建议下才刚起步的图书馆之外,我们并没有为自己设立的学校。我们在自己身体所需的每一项食物和病痛上,花的钱几乎都比精神粮食要多。现在已经到了我们该设立非普通学校的时候,好让我们在长大成人之后,还能继续接受教育;到了该让村子变成大学的时候,让村子里年长的居民成为大学的研究员,在余生还有闲暇可以追求博雅研究──如果他们真的生活无虞的话。难道这个世界上就只能有一所巴黎大学和一所牛津大学吗?难道学生不能住在这里,就在康科德的天空下接受博雅教育?我们为什么不能聘一位艾伯拉尔[7]来为我们讲学?可叹啊!我们忙着喂牛、看店,离开学校太久,教育也疏忽到可悲的地步。在这个国家,村落应该在某些方面取代贵族在欧洲的地位,应该要资助艺术创作;村子的钱够多,只缺优雅与教养。村子花了够多的钱在农民与商贾重视的事物之上,但是一提到花钱在有识之士知道会更有价值的事业时,就认为那不切实际。我们镇上花了十万七千美元盖一栋市政厅──不知道该感谢财富还是政治──但是即使再过一百年,恐怕也不会花这么多钱在生命的智慧上,而那才是放进外壳里真正的灵魂。每年冬天,缴一百二十五美元的学会会费,比镇上任何其他的同额支出都还要更值得。我们既然活在十九世纪,何不好好享受十九世纪的好处?为什么要在任何方面过着粗鄙无文的生活?既然要看报纸,何不省略波士顿的小道消息,立刻订阅世界上最好的报纸?不要再看所谓「中性家庭」报刊[8],不要再浏览新英格兰本地的「橄榄枝」[9]了!让所有博学社会的报导都到我们这里来吧,我们才会知道他们是不是知道些什么事情。我们为什么要让哈泼兄弟和瑞丁公司[10]替我们选择该读什么书呢?就像品味高雅的贵族,身边围绕着有益于他文化素养的一切──天分──学识──机智──书籍──绘画──雕塑──音乐──哲学器材[11]等等,让我们的村落也起而效尤吧,不要因为我们朝圣的祖先曾经靠着一个教书匠、一个牧师、一个教堂司事、一间教区图书馆和三个市政委员,在荒凉的石头上度过凄冷的冬天,就以此为满足。集体行动符合我们的制度精神;我相信,随着环境愈来愈富裕,我们的财力会比贵族更雄厚。新英格兰可以聘请全世界最聪明的人来讲学,可以供得起他们的食宿,借以摆脱粗鄙无文。这才是我们需要的非普通学校。我们不需要贵族,只要有高贵的村民。如果有必要的话,少在河上搭一座桥,稍微绕一点路,但是至少先在我们身边那更幽暗的无知深渊上架起一座拱桥吧。
- 译注:Mîr Camar Uddîn Mast是十八世纪的波斯乌尔都诗人。

- 译注:Æschylus,西元前525–456,希腊诗人、悲剧作家,着有《奥瑞斯提亚》(Oresteia)三部曲,《受绑缚的普罗米修斯》(Prometheus Bound)等。

- 译注:德尔菲(Delphi)的阿波罗神庙与杜多纳(Dodona)的宙斯神庙是古希腊两个主要颁布神谕的地方。

- 译注:Virgil的原名为Publius Vergilius Maro,西元前70-19年,古罗马诗人。

- 译注:梭罗可能是指英格兰的瑞丁(Reading)。

- 译注:Zebulon和Sephronia都是十八、十九世纪常用的名字,此处暗指言情小说中的男女主角。

- 译注:Peter Abelard,1079-1142,法国神学家、哲学家,曾在巴黎大学任教。

- 译注:文中所谓“neutral family” papers是指避谈政治等硬性话题,而偏向适合家庭阅读内容的报纸。

- 译注:指《The Boston Olive Branch, Devoted to Christianity, Mutual Rights, Polite Literature, General Intelligence, Agriculture, and the Arts》,是基督教卫理公会出版的周报,自一八三六年开始,在波士顿地区发行。

- 译注:Harper & Brothers 和 Redding & Co.分别是位在纽约和波士顿的出版公司。

- 译注:在现代科学问世之前,所有关于自然与物理的研究都称之为自然哲学。

声音
但是,当我们埋首于书本,即使是最精选、最经典的作品,也只是局限于阅读特定的书写语言,这语言本身也是地方性的方言,于是我们就陷入一种危机,可能会忘记那种不需要比喻就能讲出万事万物的语言。这种语言的词汇丰富,本身就是一种标准;这种语言发表的多,形诸文字的少。透过活动百叶窗板照射进来的光线,在窗板完全拆掉之后,就不再有人记得。没有任何一种方法或训练可以取代永远保持警觉的必要。无论是如何精选的历史、哲学或诗歌,或是最好的社会或最令人仰慕的日常生活,跟看着眼前所见的事物相比,又算得了什么呢?你只要当一名读者、一名研究者就好了吗?还是你也想当一个看得见未来的人?观览你的命运,看着眼前的景物,走向未来。
我在第一年的夏天并没有读书,只是锄地种豆。啊,不对,我做的常常不只这些。有时候,我会舍不得放下当下的花开,去做任何工作,无论是用脑或是用手的工作。我喜欢在生活中保留宽裕的余暇。有时候在夏日清晨,完成了日常的沐浴净身之后,我会坐在阳光普照的门口,从日出坐到中午,坐在松树、山胡桃木与漆树间,在完全不受干扰的孤绝与寂静中,专注地幻想,只听到小鸟在身边啁啾,或是无声地掠过房子,直到太阳从西侧窗户落下,或是遥远的公路上传来行旅的马车声,才让我惊觉时光流逝。在那样的时光中,我就像夜里的玉米一样成长神速,远比任何用到手的工作都要更丰富。我这样做并不是浪费生命,反而是超越了我平常的有限生命,让我体会到东方人所谓的冥想与无为是什么意思。大部份的时候,我都不在乎时间是怎么过的。白昼推移,似乎只是为了照亮我的工作;刚刚还是早晨,可是你看,转眼又是夜幕低垂,我也没做什么值得怀念的事。我并没有像鸟儿一样歌唱,就只是对着自己连续不断的好运默默地微笑。就像麻雀栖息在我门口的胡桃木枝头,啼声流啭一样,我也暗自轻笑或低声哼唱,也许他会听到从我的窝里传出来的声音。我不按照星期几过日子,我的日子没有异教神祇的戳记[1],也没有被切割成小时或遭到时钟滴答声的消磨耗损,因为我的生活就跟布里族的印地安人[2]一样,据说他们「对昨天、今天和明天都用同一个字,但是却用不同的手势来表达,指向后方是昨天,指向前方是明天,指向头顶则表示现在的这一天。」在我同镇乡亲看来,这无疑是偷懒;但是如果花鸟以他们的标准来检视我,应该会发现我什么都不缺。的确,人应该从自身找寻自己所需,自然的一天会非常平静,也不必指责他偷懒闲散。
我的生活模式至少有一个好处,就是不需要像其他人一样到外面找乐子,我不需要社交,也不需要去戏院,因为我的生活本身就是一种娱乐,而且永远都有新意;就像是一出不会落幕的多幕戏剧。如果我们根据我们学会的最新、也是最好的生活模式,切切实实地生活,就永远都不会感到厌烦无聊。只要顺着你的心情与才情,就能时时刻刻展现新鲜的前景。连做家事都是宜人的消遣。每当地板脏了,我就会一早起床,把所有的家具都搬到门外的草地上,连床、带床架绑成一捆,然后在地上洒一点水,再洒上从湖里捞出来的白砂,最后拿起扫帚,使劲儿地刷洗到干净洁白如新;在村民起床吃早餐之前,早晨的阳光就已经将我的屋子晒干,可以把东西再搬进去,一点也不会打扰到我的静坐冥想。看到我所有的家私全都摊在草地上,也是一件赏心乐事;那些东西像吉普赛人的包袱一样堆在一起,三脚桌立在松树与山胡桃木之间,桌上的书本、笔墨都没有搬开。他们似乎都很喜欢出来透透气,甚至还不想回去了呢。有时候,我会忍不住想在桌子上方搭起遮阳篷,然后坐在底下。看着阳光洒落他们身上,听着自由的风拂过他们身旁,真是值得欣赏的景观;这些再熟悉不过的物品放在户外比放在家里要有趣的多了。鸟儿就栖在附近的枝头,长生草在桌子底下蔓生攀爬,黑莓的藤蔓也缠着桌脚,四周则散落着松果、刺栗与草莓的叶子,看起来仿佛这才是这些家具本来的样子,后来才变成桌椅、床架──因为他们原本就跟大自然站在一起来。
我的房子座落在山腰,紧邻一大片森林,周围是大王松与山胡桃木的新生林,离湖边只有六杆的距离,有一条狭窄的步道从山上连接到湖畔。在我的前院里,长了草莓、黑莓与长生草,还有圣约翰草、金杆菊、灌木橡树、沙樱桃、蓝莓与地豆等等。到了五月底,沙樱桃(Cerasus pumila)就用纤细的花朵缀满步道两侧;这些小花在短短的茎梗上呈现圆柱形的繖状花序,到了秋天,就被又大又美的莓果压得擡不起头,像是朝着四面八方照射出去的光芒一样,形成一个花圈。为了向大自然表示礼赞与敬意,我浅尝了这些莓果,但是并不可口。房子的四周,长满了茂盛的漆树(Rhus glabra),在第一季就长了五、六呎,将我砌的围墙都掀倒了;宽濶的羽状热带树叶,看起来虽然怪异,却别有一番趣味。到了晚春时节,大片嫩芽突然从看似枯死的干枝上冒出头来,像是变魔术似的,长成优雅的绿色嫩枝,直径有一吋。有时候,当我坐在窗边,他们就如此不经意地成长,重压在脆弱的关节上,尽管无风无息,也会听到新鲜的嫩枝像扇子一样掉落地面,原来是被自己的重量给压断了。到了八月,大量的莓果一齐开花,吸引许多野生蜜蜂前来采蜜;慢慢地,这些莓果换上了丝绒般可口的艳红新装,又再次因为自身的重量低垂,甚至压断嫩枝。
在这个夏日午后,我坐在窗边,群鹰就在门前空地的上空盘旋;野鸽子或三三两两地从我眼前掠过,或是不安地栖息在屋后的白松枝头,对着天空鸣叫;一只鱼鹰在如镜的湖面上激起涟漪,顺势叼起一条鱼;一只水貂悄无声息地从门前的沼泽溜出来,在湖边捕到一只青蛙;芦苇鸟到处飞掠,压得莎草也弯腰驼背;在过去这半个钟头内,我听到火车车厢哐啷哐啷地经过,一会儿远去,一会儿又像鹊起的鹧鸪鸟振翅一样响起,载着旅客从波士顿赶往全国各地。毕竟我住的地方还不像那个男孩说的那么偏僻,我听说他被送到镇外东部的某个农家,但是不久之后就因为想家,衣衫褴褛地跑回家。他从未见过如此荒凉的地方,人都走光了,唉呀,甚至连火车的汽笛声都听不到!不过我怀疑如今在麻萨诸塞州还有像这样的地方:──
菲奇堡铁路经过我住处南边约一百杆的湖泊,我经常沿着铁道旁边的小路走到村子里,因此这条小路也成了我与社会的联结。货运列车上的人从起站坐到终站,经常会看到我,也跟我点头致意,像是老朋友似的,显然他们误认为我也是铁路员工。其实我确实也是,我很乐意在某个地方为地球轨道修理铁轨。
不论冬夏,蒸气引擎的汽笛声都穿透我的森林,听起来像是在哪个农家上空盘旋的老鹰发出尖叫声,提醒我许多汲汲营营的城里商人来到我们镇上,或者是富有冒险精神的乡村商人,也从另外一边过来;因为他们都在同一条地平线上,于是彼此喊叫着,警告对方让路,警报汽笛声在两镇之间交响,两边都听得到。乡村啊,你们的杂货来了!乡下人啊,你们的配给来了!没有哪一个人可以靠自家的农地自给自足,因此也没有人能够拒绝他们,然后就得付出代价!来自乡下的火车汽笛尖声嘶鸣,像古代的攻城槌一样,以每小时二十哩的速度冲撞城墙,车内座椅足以容纳所有住在城墙内劳苦又背负重担的人;乡村以如此庞然笨重的礼节,替城市送来一把椅子。于是满山的越橘莓、遍地的小红莓全都被采摘一空,送到城里来。棉花进了城,织成了布再下乡;丝绸进了城,羊毛制品下乡;书本进了城,写书的才智却下了乡。
Source: happylilcoder.
当我看到火车头拉着一长列的车厢,像行星运动一样向前奔驰──或者毋宁说是像慧星一样,因为看的人并不知道以这样的速度与方向,它还会不会再重返这个星系,而轨道看起来又不是回归的曲线──头顶上冒出一团团的蒸气,像飘扬的旗帜,形成金银色的花圈;又像我在高空中见过的许多羽绒般的云朵,对着阳光舒展云团──仿佛这半人半神的司云手[4],在行进间,不久就会将满天夕阳披在身上,妆点车厢。当我听到这铁马如雷鸣般的喘息在山间回响,翻飞的马蹄让大地为之震动,从鼻孔呼出烈焰浓烟(他们要在新的神话中加入什么样的飞马或喷火龙,那我就不知道了),仿佛地球上终于有个值得住在这里的种族。要是这一切真的都如表面所看到的一样,要是人类真的利用大自然的元素,为了最高贵的目的服务,那就太好了!如果火车头上方的云雾是英雄行径的汗水蒸发,或是如同飘浮在农田上空的云层一样为人类带来好处,那么这些元素与大自然本身都会兴高采烈地陪着人类去办事,甘愿做人类的随从。
我看到晨间列车经过,跟看到太阳升起时的感觉是一样的,二者几乎一样规律。火车过后,留下一串云雾,愈飘愈高,直达天国,而车子则去了波士顿;云雾将太阳遮蔽了一会儿,在我远方的农田投下阴影。跟这一列天国列车相比,旁边那列拥抱大地的小火车,就只是矛尖上的倒钩。在这个冬天早晨,照顾这铁马的马伕一早即起,在群山里的晨星照耀下,替他的骏马喂食草秣,披挂马鞍;火也同样早起,为他提供生命热源,准备启航。要是这整件事也像早起那么单纯,那就太好了!如果积雪很深,他们还要替他穿上雪鞋,拖着巨大的犁,从山间到海滨,犁出一道深深的沟畦,而一节节车厢就像跟在犁车后面的播种车一样,放出汲汲营营的人们与流动的商品,像种子一样播撒在乡间。一整天,这匹火骏马奔驰过乡野,只偶尔停下来让他的主人休息;到了半夜,当它在森林中某个遥远的山谷里遭遇冰雪,发出沉重的抗议鼻息,将我吵醒;到了晨星升起,他才终于回到马厩,不过还来不及小憩或沉睡,又得再次出发。或者偶尔在黄昏时分,我会听到他在马厩里喷发出当天剩余的能量,松弛他的神经,冷却他的肝脑,这才有几个钟头可以沉睡似铁。要是这整件事真的如此的英勇又威风凛凛,一如其不眠不休又精神抖擞,那就太好了!
在城镇边缘,人迹罕至的遥远森林里,原本只有猎户会在白天经过,如今即使在最黑的夜里,也有这些灯火辉煌的餐车从中穿越,连车上的人都不知不觉;这一站,他停在某个市镇的明亮车站,吸引了人群聚集;下一站,却停在阴郁沼泽[5],吓跑了猫头鹰与狐狸。火车的到离,如今成了村落里日常的大事;他们来来去去,如此的规律而准时,即使大老远也能听到他们的汽笛声,因此连农夫也开始利用汽笛当做时钟,于是一个管理完善的机制,让整个国家都规律起来。自从铁路发明了之后,人变得比较准时了吗?他们在火车站说话和思考不是都比在马车驿站时要更快了吗?在火车站里,有一种令人振奋的气氛,创造出一种令我感到讶异的奇迹:我原本断然地预测某些邻居绝对不会利用如此快速的交通工具去波士顿,没想到钟声一响,他们竟就已经在月台上准备就绪。做事情要「像火车一样」这句话,现在已经成了大家朗朗上口的口头禅。即有任何力量如此频繁又诚恳地警告你远离铁轨,也是值得的。火车不会停下来宣读暴动法[6],也不会对着群众对空鸣枪;我们创造了一个命运女神,一个不会回头的阿特洛波斯 [7]。(不妨就用这个名字替引擎命名吧。)大家早早就看到广告,知道这些箭会在几点几分,朝着罗盘上某个特定的目标发射出去;他们不会干扰到人的生活,孩童也依然去学校上学。因为有了他们,我们的生活变得更稳定;全都被训练成泰尔[8]的儿子。空气中充满了看不见的弩箭,除了你自己的路之外,每一条道路都是命运的安排,所以就照你自己的轨道走吧。
在我看来,商业可取之处就在于其进取精神与勇气。从商不能只是双手合什,向朱比特祷告;我看到这些人每天带着或多或少的勇气与满足出去做生意,做得比他们自己料想的还要更多,成就也高于自己有意识的计划。跟那些在布埃纳维斯塔[9]前线苦撑半个钟头的英雄事迹相比,那些在冬天以铲雪机为家的人反而更让我感动,他们表现出坚定、欢乐的勇气,不但是拿破仑一世所说的那种最罕见的凌晨三点的勇气,而且还不会那么早休息──他们只有在暴风歇息或是铁马的肌肉冻僵时,才会去睡觉。在这个大风雪的清晨,狂风暴雪仍在肆虐,让人身上的血液都快要冻僵结冰,但是我却听到低沉的引擎铃声,从他们吐出来的冰冷气息所凝结成的雾墙里传出来,宣布火车即将到来,尽管新英兰东北暴风雪投下了否决票,火车仍然没有延误太久,我也看到铲雪人全身覆盖着霜雪,从犁雪板上冒出头来,盯着被犁雪板铲掉的雏菊和田鼠窝,仿佛那是内华达山的巨石,在宇宙中占据了一个外在的位置。
商业出乎意料的自信、稳重、机灵、有胆识,还孜孜不倦;而且其方法之自然,比起许多异想天开的事业和感情用事的实验都有过之而无不及,因此才会成就非凡。当货运火车从我身旁轰隆隆地经过时,我会感到精神一振,整个人为之开朗;我可以闻到商店的味道,一路从长码头散发到查普兰湖[10],让我联想起异国风情,想起珊瑚礁、印度洋、热带地区与地球的广袤无垠。看到那么多的棕榈叶──想起这些叶子可以做成那么多的草帽,在明年夏天遮住那么多新英格兰人的头颅──那么多的马尼拉麻与椰棕纤维,看到那么多的废弃杂物、黄麻袋、废铁和生锈的铁钉,让我更觉得像是一个世界公民。比起将来做成纸张、印成书本,这一整车的破风帆现在要更有趣,也更明白易懂,毕竟有谁能比这些破洞更生动地诉说他们亲身经历过的暴风雨历史呢?他们是不需要订正的校稿纸。火车运来了缅因州森林里的木材,这些都是上回山洪暴发时没有被冲进大海的树木,因为有些树木流失,有些破裂,因此每一千根木材涨了四美元;松木、云杉、圆柏──分为了第一级、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其实不久之前,他们还全都属于同一等级,在熊、麋鹿、驯鹿的头顶上迎风招摇呢。接着运来的是汤玛斯顿[11]的石灰,还是原始的生石灰,在加水熟化之前,还要翻山越岭,送到好远的地方。还有各种颜色、各种质料的一包包破布,都是棉花与亚麻的最落魄形式,也是衣服的最终结果──他们的样式早就褪了流行,除非是在密尔瓦基[12];至于那些华丽的商品,英国、法国、美国的印花布,条纹或格子棉布,平纹细布等等,不论是从时髦城市或是穷人区里收集来的,全都将变成单色或只有几种色调的纸张,在上面书写真实人生的故事,有上流生活的豪奢,也有社会底层的卑贱,不过全都根据事实!这个密闭车厢有腌咸鱼的味道,强烈的新英格兰与商业的气息,让我想起大浅滩[13]和捕鱼。谁没见彻头彻尾都腌得好好的咸鱼?根本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让他腐败,连圣人的坚忍不拔看了都要感到汗颜。这种咸鱼,你可以用来扫街铺路,用来砍柴引火,赶货车的人可以用来替自己和车上载的货物挡风、遮阳、避雨──而商人呢,正如一位康科德的商人曾经说过的,可以挂在门口充当招牌,从开张营业到最后关门大吉,连最老的顾客都还是分不清楚那究竟是动物、植物或矿物,不过那条咸鱼还是跟雪花一样纯洁,如果丢进锅里炖煮,可以煮出一条美味的褐鱼,在星期六午餐时享用。接下来那一车是西班牙的皮革,尾巴还保留原本弯曲上扬的角度,就跟公牛还披在身上、在南美洲大草原奔驰的时候一样──是一种固执顽强,显示所有天生的劣根性是如何的没有指望,如何的无药可救。老实说,我必须承认,当我知道了一个人的真实性格之后,就不会抱持任何希望想要去改变现状,不论是变好或是变坏。就像东方人说的:「狗尾巴可以烫过、压过,甚至用绳索绑起来,如此过了十二年,还是维持老样子。」对付像狗尾巴展现的这种痼疾,唯一有效的方法就是将他制成黏胶,而我相信黏胶也真的就是这样做出来的,如此一来,就可以固定服贴了。这里有一大桶糖蜜或白兰地要送给佛蒙特州卡汀维尔的某位张三李四,是绿山[14]的某位商人,为他家附近的农民进口的;此刻他或许正站在船舱隔板上,想着上一批到岸的货物会如何影响到他的价钱,然后告诉客户──在今天早上之前,他已经跟他们说过了二十次──下一班火车就会送一些特级品过去,这在《卡汀维尔时报》上有登广告。
有些东西送出去,有些东西送进来。我被飕飕的风声惊醒,从书本里擡起头来,看到一棵从遥远北方山脉砍下来的高耸松木,长了翅膀,飞越绿山和康乃狄克河,像一支箭似的,在十分钟之内穿越镇上,想要再看一眼就已经不见踪影;这松木即将
「成为某位海军将领
旗舰上的桅杆。」[15]
你听!一辆运牛的货车送来了千山的牛只,这空中的羊舍、马厩、牛圈,赶牛的人手里拿着棍子,牧童站在羊群之中,除了山上的草地之外,其他的一切都像树叶一样,被九月的狂风从山中扫了下来。空中传来牛犊与羔羊的叫声,还有公牛彼此的熙攘,仿佛田园山谷从旁边经过。当领头的老羊摇头晃脑地摇响了颈下的铃铛,群山确实像公羊一样跳跃,小丘也像羔羊一样舞蹈。其中也有一车载着赶牲畜的人,现在跟他棍下驱赶的牲畜一样平起平坐了,虽然工作没有,手上却仍然握着用不着的棍子,像是职务徽章。但是他们的狗呢?到哪里去了?他们仓皇溃散,遭到抛弃了,再也嗅不到牲畜。我想,我听到他们在彼特布罗山[16]后方吠叫,或是在绿山的西坡上喘息;宰杀牲畜时不需要他们在场,他们同样丢了工作,忠诚与聪慧再也派不上用场,只能偷偷摸摸地回到自己的狗窝,或许变成流浪狗,跟野狼与狐狸结盟吧。于是,你的田园生活就这样呼啸而过,但是铃声响起,我必须离开轨道,让火车过去;──
铁路于我何干?
我从来不曾去看
哪里才是终点。
它填补了一些坑洞,
为燕子筑起了堤岸,
让砂石飞扬,
也让黑莓成长。
但是我跨越铁路,就像是森林里的一条推车小径,不再让它的烟雾、蒸气和嘶鸣,打扰我的眼睛,玷污我的耳朵。
现在,火车走了,所有不安骚动的世界也跟着一起走了,湖里的鱼不再感受到轰隆隆的震动,我也比以前更孤单。或许,在漫长午后的剩余时光中,我的冥想只会受到遥远公路上那马车或车队微弱的辘辘声干扰。
有时候,在星期天,我会听到钟声,来自林肯、艾克顿、贝德福[17]或康科德的钟声;在顺风时,还称得上是一种轻柔、甜美又自然的旋律,可以完全融入荒野中。隔着足够的距离,这声音穿过森林,多了一种震颤的感觉,仿佛地平线上的松针是它拂过的竖琴琴弦。所有的声音,只要隔着最大的距离,听起来都有相同的效果,一种宇宙七弦琴的颤动,如同天地之间的大气替远山增添了一抹蔚蓝的色彩,映入眼帘,自然成趣。以眼前的景致来说,正是大气拉紧了琴弦,与森林里的每一片树叶、每一根松林对话,化成美妙的旋律,朝着我迎面袭来;那声音由大自然的元素组成调整,在山谷间回荡。而那回音,从某个角度来说,也是一种原创的声音,蕴涵着某种魔力与魅惑;那不只是钟声里值得重复的部份一再重复,还有一部份是森林的声音,是林间仙子哼唱的小调小曲。
到了黄昏,从森林后方地平线上传来牛只遥远的哞叫声,听起来悦耳动听,起初我还误以为是某位吟游诗人的歌声,他游走在山巅谷间,有时候会对着我唱起小夜曲;但是不久之后,却拉长成不值钱的牛鸣声,是自然的音乐,让我大失所望,不过倒也不是不悦就是了;我清楚地听到那些年轻入的歌声与牛的音乐相似,并非有意挖苦,而是表达欣赏之意,因为那终究是一种自然的声音。
在夏天的某个时段,每天到了七点半,等夜班火车经过之后,北美夜鹰就定时唱起晚祷曲,一唱就是半个钟头;他们或栖在门口的残株,或立在屋顶的横梁,几乎像时钟一样准时,每天晚上,在固定时间──也就是太阳下山后的五分钟之内──引吭高歌。我也因此有了这个难得的机会,熟悉了他们的习性。有时候,我听到四、五只同时在森林的不同地点唱起来,刚好是一只比一只慢了一小节,而且离得我好近;我不但可以听到每个音符结束后发出喀喇一声,还经常可以听到独特的嗡嗡声,像是受困在蜘蛛网上的苍蝇,只不过音量与体型成正比地加大而已。有时候,会有一只鸟在几呎外的林子里绕着我转圈,仿佛有一条线拴着他似的,不过或许是我太靠近他产的卵吧。一整晚,他们断断续续地唱着,直到了将近黎明前,也都还是一如既往的悠扬悦耳。
当其他鸟类都静默下来时,苍鹗接力,像哭丧的妇女一样,呜──噜──噜──地唱起古老的哀歌;苍凉的叫声真的有班.强森[18]的韵味。聪明的夜半女巫!那不是诗人诚挚朴素的「嘟唯──嘟胡」,而是丝毫不苟言笑的墓园小调,是殉情恋人想起炼狱丛林中宛如天国爱情的痛苦与喜悦时的彼此慰藉。然而,我喜欢听他们的悲鸣与凄凉的唱和,在森林的边缘震颤,有时候会让我想起音乐与高歌的鸟儿,仿佛是音乐中黑暗与伤心的那一面,渴望被唱出来的遗憾与叹息。他们是堕落灵魂的幽灵,是低下的幽灵,带来哀伤的不祥预感;他们曾经以人形现身,趁着黑夜行走于地上,干了见不得光的事,如今只好在他们犯罪的现场,用哀鸣的曲调或挽歌,为自己的罪愆赎罪。他们让我对我们共同居住的大自然有了全新的认识,对其多样与包容又多了一层体会。噢—噢—噢—噢—噢,但愿我从未出生—生—生—生!湖的这一边有一只这样哀叹着,然后在绝望中不停地盘旋,在灰色橡树上找寻新的栖息地;接着,在湖的另一边也有另外一只唱和:──但愿我从未出生—生—生—生!充满诚意的颤音,从遥远的林肯森林传来微弱的生—生—生—生!
也有一只大角鸮对着我唱小夜曲,就在耳边,几乎可以想像成自然界最忧伤的声音,仿佛要把这个声音刻成铅版,将人类临终的呻吟在和声中化为永恒──某个将希望留在身后的必死之人,留下可怜又脆弱的残迹,在进人黑暗幽谷之前有如牲畜的哀嚎,却又有人类的啜泣,再加上某种咯咯的旋律,显得更恐怖──我发现自己想要模仿时,也开始发出咯咯的声音──所有健康勇敢的思想一旦遭到禁锢,进入黏稠发霉的阶段,都在此表露无遗。这让我想起食尸鬼和白痴,还有精神错乱的嚎叫。可是此刻,远方森林里传来一声应答,因为距离遥远而变得悠扬悦耳──呼,呼,呼,呼儿,呼──的确,无论是在白天或黑夜,也无论是在酷暑或寒冬,这声音听起来都只有令人愉悦的联想。
我喜欢有猫头鹰作陪。让他们为人类发出痴狂的叫声,那是最适合沼泽与昏暗森林的声音,在阳光永远都照不到的地方,让人想起广袤而尚未开发的大自然,是人类还没有发现的地域。那声音代表着荒凉的暮色,还有每个人心中不满足的思想。一整天,阳光都照射在某个原始沼泽的表面,沼泽上方有地衣苔藓从黑云杉的枝桠垂挂下来,幼鹰在上方盘旋,山雀在常绿树间口齿不清地鸣唱,鹧鸪与野兔在树下潜行;可是这会儿,更苍凉、更合宜的一天开始,不同物种的生物苏醒过来,要在这里表达大自然的意义。
向晚时分,我听到远方传来马车过桥的隆隆声──比夜晚的任何其他声音都要传得更遥远──像狗吠或是偶尔从远方农舍传来牛只的悲鸣。在此同时,整个湖岸都响彻了牛蛙的号角,他们是古代酒仙与纵酒嬉闹之徒冥顽不灵的鬼魂,至今仍不知悔改,一心想在冥河般的湖畔高唱一首轮唱曲──但愿华尔登湖仙子不介意我做这样的比喻,因为湖中虽然没有水草,但是确实有牛蛙──他们渴望持续古老宴席上的狂欢规则,不过声音却已经变得粗嘎、严肃又低沉,仿佛在嘲笑自己的狂欢作乐,于是美酒失去了香醇,变成让他们腹部膨胀的液体,甜美的醉意无法淹没过去的记忆,只是让他们肚子灌饱了水,更加的沉甸甸、腹鼓鼓。其中一只最脑满肠肥的牛蛙,下巴夹着一枚青荇,正好充当餐巾,托住他下垂的双颊,在这北岸的狂饮宴中,一口饮尽了他曾经不屑一顾的湖水,然后将酒杯传递下去,同时发出:特—鲁—恩克,特—鲁—恩克,特—鲁—恩克!同样的口令也立刻从某个遥远的岬湾沿水面上传来,那年资和腰围都排行老二的牛蛙也一口饮尽他该喝的份量;这样的仪式沿着湖岸绕行一圈,于是司仪心满意足地发出一声:特—鲁—恩克,每一只与会的牛蛙都依样画葫芦,直到肚子最小、最扁也最软的那一只也跟着行礼如仪,丝毫不会出错;然后,杯盏再一次又一次地传递下去,直到日头驱散了晨雾,这时候只剩下族长尚未掉进水面,仍然不时徒劳地发出特—鲁—恩克的叫声,还停顿一下等候回应。
我不确定是否曾在住家附近听过鸡啼,不过我觉得养一只小公鸡,即使只是为了聆听他的音乐,把他当成会唱歌的鸣鸟,也算值回票价。这种一度是野生的印地安雉鸡,歌声堪称是所有鸟类之中最引人注目的,如果他能重返大自然,而不再做家禽的话,一定很快就会成为森林里最著名的声音,超越野雁的铿锵与猫头鹰的呼啸;而且再想像一下,如果还有一些母鸡,在她们的领袖暂停吹号时,发出咯咯的叫声,那该有多么温馨啊!难怪人类会驯化这种鸟,纳为家禽──更别说还有鸡蛋与鸡腿呢!冬日清晨,在林间漫步,听着这些鸟禽在他们原生的树林里高歌,还有野生的小公鸡立在枝头啼叫,声音清亮高吭,回荡数哩而不坠,技压其他鸟类微弱的声音──想想看,这可会让整个国家都为之惊醒哪!还有谁会不早起?不会在他有生之年,一天比一天更早起,直到他变得难以言喻的健康、富有、睿智?这种异国鸟禽的歌声受到所有国度里的诗人歌咏赞叹,拿来跟自己本国的歌手相提并论。英勇的雄鸡能够适应所有的气候,可以比本土生物更适应本地风土;他始终都健康,声音永远洪亮,精神从不萎靡。即使在大西洋与太平洋上航行的水手,也是被鸡鸣唤醒的;但是他们尖锐的啼声却从来不曾将我从沉睡中惊醒。我没有养猫狗牛猪,也没有养母鸡,所以你可以说我家里少了居家的声音;其实,我也没有搅乳器、纺纱轮,甚至没有水壶清唱、锅釜嘶鸣,更没有幼儿哭闹来安抚人心。面对这样的生活,老派的人可能会失去理智或是无聊至死。我的墙里甚至连老鼠都没有,因为他们在里面可能会饿死,或者毋宁说,他们根本就不会上钩──只有屋顶上或地板下的松鼠,屋脊横梁上的夜鹰,窗下的蓝鹊尖鸣,屋子底下的野兔和土拨鼠,屋子后方的苍鹗或大角鸮,湖上一群野雁或嬉闹的潜鸟,还有狐狸在夜里吠叫。从来没有云雀或黄鹂这些温和的林鸟曾经造访过我家,院子里没有公鸡啼,也没有母鸡咯咯叫;其实根本连院子都没有!就只是一片没有篱笆的大自然一路延伸到你的门前!一座新生的树林就在你的窗台下成长,野生的漆树与黑莓蔓藤窜进了你的地窖,大王松紧挨着木瓦发出吱吱声,想要争取更多的空间,而树根更是早就伸到屋子底下了。一阵狂风袭来,吹走的不是箩筐或百叶窗,而是屋后一棵被拦腰折断或连根拔起的松树,成了木柴燃料;在大雪中,并不是没有路通往前院大门,而是──没有大门──没有庭院──也没有通往文明世界的路径!
- 译注:英文中的星期名称是来自神话,例如星期三(Wednesday)是源自北欧神话的主神Woden;星期四(Thursday)则是源自北欧神话中主宰雷、战争与农业的Thor;而星期五(Friday)则是源自主宰爱与美的Freya。

- 译注:Puri Indians是巴西东部的原住民族。

- 译注:这段诗句出自Ellery Channing(1818-1901)的〈华尔登之春〉(Walden Spring) ,收录在《伐木工人与其他诗选》(The Woodman and Other Poems, 1849)。他是梭罗的好友,也是诗人和传记作家。这段引文最后一行只有一个字「Concord」,有一语双关的意思,既是指协和的音律,也是指他们居住的康科德镇。

- 译注:司云手(cloud compeller)这个称号常用来指希腊神话中的天神宙斯,或是印度教吠陀经中所说的众神之首帝释天(Indra)。

- 译注:梭罗或许并没有指哪个特定的沼泽,不过在维吉尼亚州东南部与北卡罗莱纳州东北部交界处有一个叫做阴郁沼泽(Dismal Swamp)的地方。

- 译注:英国在一七一五年通过了「暴动法」,规定十二人以上集会扰乱安宁者,就要宣布为暴动,立即解散;在有关单位宣读暴动法后仍不解散者,则以重罪处置。

- 译注:Atropos是希腊神话中三位命运女神中最年幼的一位,掌管人类的生命结束,其名字字面上的意思是「必然而无可避免的」,即代表死亡的意思。

- 译注:指瑞士民间传说中的神箭手William Tell,据说他在儿子的头上放了一颗苹果为靶,发箭射穿苹果,而他儿子也始终保持稳定不动。

- 译注:Buena Vista是美墨战争中的一个战场,一八四七年,美国在这里打了一场胜仗。

- 译注:长码头(Long Wharf)的波士顿港内的一个重要的码头;查普兰湖(Lake Champlain)则位在纽约州与佛蒙特州交界之处。

- 译注:Thomaston是在缅因州南部的城镇,以蕴藏石灰闻名。

- 译注:Milwaukie是威斯康辛州东南部的一个当时刚发展起来的小城镇。

- 译注:Grand Banks位在纽芬兰东南部外海,是北大西洋重要的渔场,也新英格兰渔民常去捕鱼的地方。

- 译注:Green Mountains从佛蒙特州东北方緜延到麻萨诸塞州的西边。

- 译注:出自英国诗人John Milton(1608- 1674)的《失乐园》(Paradise Lost)。

- 译注:Peterboro’ Hills位在新罕布夏州南方,正好在康科德镇的西北角。

- 译注:Lincoln、Acton、Bedford都是康科德附近的城镇。

- 译注:Ben Jonson,1572-1637,英国剧作家、诗人。此处可能是指他宫廷剧《女王假面》(Masque of Queens, 1609)中的〈女巫之歌〉(Witches’ Song)。

孤独
这是一个美妙的夜晚,全身上下只有一种感觉,仿佛周身毛孔都酣饮着喜悦。我也成了大自然的一部份,带着陌生的自由,在其中来去自如。虽然天气阴沉,又起了风,感觉有点凉,但是我却只穿着衬衫,沿着湖畔的石岸漫步,触目所及都没有什么特别吸引我注意的,天地万物都很不寻常地与我合而为一。牛蛙低鸣迎来夜色,夜鹰的叫声随着水面上的涟漪荡漾开来,赤杨与白杨树叶的簌簌声和着我的气息,让我几乎喘不过气来;然而,我宁静的心就跟湖水一样,虽然偶有涟漪,却水波不兴。那夜风吹起的小波纹丝毫不影响如镜的湖面,更称不上是什么暴风。此刻的夜幕已然低垂,但是风仍在林间呼啸,水波也仍在荡漾,有些动物就用他们的叫声哄着其他生物入睡。可是这个世界永远不会完全安歇。最野生的动物不会在此时歇息,反而开始寻找猎物;狐狸、臭鼬、野兔无畏地在荒野林间漫游,他们是大自然的守夜人──将黑夜与生气勃勃的白天串连起来。
等我回到家里,发现有访客来过,还留下他们的名片,或许是一束花,或是常绿植物串成的花圈,或是用铅笔在黄色的核桃树叶或木片上写下名字。鲜少到森林里来的人,常常会顺手从林间拿点什么小东西在手上把玩,也因此有意或无意地留下来。有人曾经剥了一条柳枝,编成戒指,就丢在我的桌上。我总是可以看得出来,我不在家时是否有人来访,或许是踩扁的树枝或草叶,或者是他们的足迹,通常还可以从访客留下来的蛛丝马迹看出他们的性别、年纪或个性,比方说掉下来一朵花,随手拔起来又随手丢弃的一束草──甚至可能是远从半哩外的铁路那里拔来的──或是雪茄或烟斗残留的气味。可不是吗?我经常可以从他们烟斗的味道得知有人从六十杆外的公路经过呢。
我们周遭通常都有足够的空间。地平线绝对不会近在咫尺,浓密的森林也不会就在你家大门口,湖泊也是一样,这中间总是会隔着一些空地,是我们千方百计地向大自然征收、挪用,圈起来利用并熟悉的地方。但是我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一片土地,几平方哩杳无人迹的森林遭到遗弃,全留给我一个人使用呢?离我最近的邻居也在一哩之外,除非你爬到山顶,否则方圆半哩之内,在任何地方都看不到任何房舍。我的地平线与森林交界,全都归我所有;一边远眺沿湖而行的铁路,另外一边沿着林地小径的围篱。但是,大部份的时间,我住的地方就像是在大草原一样孤独。这里是新英格兰,不过要说是亚洲或非洲也可以;可以说,我有我自己的日月星辰,是属于我自己的小小世界。在夜里,不会有人从我家经过,更不会有人来敲门,好像全世界就只剩下我一个人;除非是在春天,隔了很久之后,有人从村子里来钓大头鲇鱼──其实他们在华尔登湖只是钓出更多自己的天性,以夜色为饵垂钓──但是他们很快就会撤退,通常空手而归,「把世界留给黑暗与我」;夜的核心也不会受到人类近邻的亵渎。我相信人通常都还是有点畏惧黑暗,虽然女巫都已经吊死,基督教与蜡烛也都已经引进我们的生活。
Source: Todd Van Hoosear.
然而,我有时候会切身体悟到:在任何一个自然的物体中,你都可能找到最甜美温柔、最纯真无邪又鼓舞人心的社交活动,即使对那些厌世又忧郁的可怜人来说,也是一样。与大自然同在又保有心灵感官的人,是不会有非常黑暗的忧郁。在健康又纯真的耳朵听来,暴风雨无非只是伊欧勒斯[1]的音乐罢了;没有什么能逼迫简单又勇敢的人进入粗俗的悲伤。当我与四季交友并乐在其中时,深信没有什么能让生活成为我的负担。温柔的雨水滋润我的豆子,让我今天留在家中,一点也不阴郁悲伤,反而对我有益。虽然下雨让我无法去锄地种豆,但是雨水比我锄地更有价值;就算连绵的雨天让地里的种子腐烂,毁了低地的马铃薯,但是对高地的青草来说却有好处,而对青草有好处,就是对我有好处。有时候,我拿自己跟其他人相比,似乎比他们更受到神的恩宠,远超出我应得的奖赏;仿佛我从众神手中接过其他人都没有的保证与授权,得到特别的指引与保护。我这不是在自鸣得意,如果可能的话,反倒是众神赐给我的荣幸。我从不感到孤单,也丝毫不曾感受到任何孤独感的压迫,只有一次,那是在我搬到森林里来的几个星期之后,有一个钟头的时间,我开始怀疑是不是真的需要有人类的近邻,才能拥有平静健康的生活。孤身一人并不是一件愉快的事。但是我同时也意识到自己情绪中有一丝的错乱,似乎也预见了自己的康复。在细雨中,当这样的思绪萦绕心头时,我突然领悟到大自然中如此甜美有益的社交活动,就在滴滴答答的雨声中,就在屋子周边的每一个声音与景象里,无边无际又无以言传的友谊就像大气一样全都涌上来环抱着我,让人类近邻想像中的好处变得无关紧要,此后我就再也不曾想过这件事了。每一根小小的松针都因为跟我产生了共鸣而放大膨胀,成了我的朋友;我也清楚地感知:即使在我们习惯称之为荒野而枯燥的地方,也有我们的亲人存在,而跟我最接近的血亲或是最有人性的近邻并不是人或村民。于是我想,再也不会有任何地方让我感到陌生:
最让我感到愉悦的时光,有些都在春秋两季,下个不停的暴雨之中,让我一整个上午甚至午后都困在屋子里不能出门,只有持续的怒吼雨声安抚着我;然后提早来报到的暮色迎来漫长的黑夜,许多思绪便在此时生根萌芽。强劲东北风带来的雨势,也同样考验着村子里的房子,当女仆手持拖把、水桶站在大门口,准备将洪水挡在门外时,我却坐在小屋子里的门后──那是唯一的一扇门──彻底享受房子的保护。在一场雷电交加的暴雨中,一道闪电击中湖对岸的一棵大王松,从树梢到树根,劈出了一道明显又规则完美的螺旋凹槽,约莫有一吋多深,四、五吋宽,就像你在手杖上挖出来的凹槽一样。那天,我经过那棵树,擡头看到那道痕迹比以前更醒目,正是八年前从看似无害的天空中,一道威猛可怕又无可抗拒的闪电凌空劈下所留下来的遗迹,心中不觉感到震惊又敬畏。常常有人对我说:「我想你在那里一定觉得很孤单,想要跟人更近一点吧,尤其是在下着雨雪的日夜。」我很想回答说──我们住的这整个地球无非只是太空中的一小点而已,你想,在遥远的星球上──那星球的宽度还不是我们现有仪器可以测量出来的──两个相距最远的居民之间相隔有多遥远呢?我为什么会感到孤单?我们的星球不也在银河吗?在我看来,你所问的似乎不是最重要的问题。什么样的空间会让人跟同伴分开,让他感到孤独?我发现不管双腿再怎么努力,也无法让两颗心拉得更近;我们最想要跟什么比邻而居呢?当然不是靠近很多人,或是很多人聚集的地方,像是车站、邮局、酒馆、议事厅、学校、杂货店、灯塔山或五点区[3],而是长年提供我们生命的源头,也就是我们所有经验的出发点,就像柳树要靠近水边,朝着水的方向扎根。这个地方会根据不同人的天性而有所差异,但是有智慧的人就会在这里挖地窖……有一天晚上,我在华尔登路上遇到一位同镇乡亲,他正赶着两头牛要去市场;他是那种累积了所谓「可观家产」的人──虽然我从未好好的观过──问我如何下定决心放弃舒适的生活;我回答他说,我非常确定自己喜欢还过得去的生活。这话可不是开玩笑。然后我回家,躺在自己的床上,让他摸黑踩着泥巴路去布莱顿[4]──或者是光明城(Bright-town)──他要走到天亮才会到那个地方。
对死亡的人来说,只要有任何觉醒或是复生的希望,不论是在什么时间或在什么地方,都无关紧要。然而觉醒总是在同样的地方发生,也总是给我们所有的感官带来笔墨难以形容的喜悦。我们大部份的人都只对不重要而短暂的环境大作文章,事实上,这些琐事只是让我们分心的原因。最接近天地万物的,正是形塑天地万物的力量;最伟大的法则就在我们身边持续不断地施行着;在我们身边的,不是我们雇用的工人,我们喜欢跟他们谈天说地的那些人,而是创造我们的工人。
「鬼神之为德,其盛矣乎!」
「视之而弗见,听之而弗闻,体物而不可遗。」
「使天下之人,斋明盛服,以承祭,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5]
我们是一项实验的主体,而我对这个实验还颇有兴趣。在这样的环境中,我们难道不能暂时脱离八卦闲谈的社交活动,用我们自己的思考来鼓舞自己?孔夫子说得很对:「德不孤,必有邻。」[6]
有了思考,我们就可以神智清晰地超越自我,借着有意识的心灵活动,冷眼旁观所有的行为及其后果,于是所有的事情,无论好坏,都如同洪流般从我们身旁流过。我们并不是完全地参与大自然。我可能是河里一块浮木,或是在空中俯瞰这块浮木的帝释天[7]。我可能受到戏剧展演的感动,但是在另一方面,看似与我更切身相关的实际事情,却可能不会影响到我。我只知道自己是一个人类实体,也可以说是展现思想与情感的舞台,但是我同时也意识到某种双重性,一方面疏离自我,另一方面也远离他人。无论切身的经验如何强烈,我都可以意识到另外一部份的自我存在及其批判;那也可以说不是我的一部份,而是一个旁观者,并不会分享这个经验,只是在一旁做记录;你可以说那是我,也可以说是你自己。当生命这出戏──也许会是一出悲剧──结束时,观众就离席而去;对他们来说,那是一个虚构的故事,纯属想像的作品,这样的双重性有时候很容易让我们变成不好的邻居和朋友。
我发现在大部份的时候,独处是有益健康的。有人作伴,即使是最好的同伴,也很快让人感到疲惫厌倦。我热爱独处,从未找到一位比孤独更好的同伴。出门在外,置身于人群中,往往比独处一室还要更孤独。不管走到哪里,人在思考或工作时,永远都是一个人。孤独不是用人跟同侪之间的距离相隔多少哩来衡量的;真正勤奋求学的学生,即使身处在剑桥学院拥挤的蜂房里,也像沙漠中的苦行僧一样孤独。农夫可以一个人在田里或林间工作一整天,无论是锄地或是伐木,都不会觉得孤单,因为他在工作;但是等他晚上回到家,却无法一个人坐在房里好好地思考,反而一定要到一个可以「看得到朋友」的地方消遣,这样他才认为是补偿了白天的孤独,甚至还想不透那些学生怎么能够一整个晚上,甚至大半个白天,都独坐屋内读书,而不会觉得无聊,感到「蓝色的忧郁」。但是他有所不知的是,虽然学生坐在屋内,却是在他的田里工作,在他的林里伐木,就跟农夫一样,当然也会跟后者一样寻找休闲与社交活动,只不过可能是以比较精简的形式进行。
社交活动通常都太低俗。我们见面的次数太频繁,间隔太短,没有时间为彼此增添新的价值。我们一天三餐见三次面,同样一块陈旧发霉的起司,却要给对方新的味道;我们还得事先协调出一套彼此认同的规则,美其名曰礼仪或礼貌,以便容忍这种频繁的相见,才不致于公开兵戎相向。我们在邮局见面,每天晚上还得在社交场合或是火炉边再见一次;我们住得太近,常常挡到别人的路,甚至绊倒其他人;我认为我们就是因为这样才失去了对彼此的尊重。当然,即使见面的次数少一点,也不会妨碍重要且真诚的沟通交往。想想在工厂里工作的女孩子──她们从来都不会是一个人,甚至连在梦里也不是[8]。最好是每一平方哩只住一个人,就像我现在这样。一个人的价值不在于他的皮肤,因此不一定需要彼此碰触。
我听说过有个人在森林里迷路,后来倒在一棵树下,就快要饿死、累死,临死前因为身体虚弱,导致眼前出现诡异的影像,让病态的想像包围着他,让他信以为真,竟然因此缓解了他的孤单。而我们也是一样,因为身体与心灵的健康和力量,不断地受到类似但却比较正常、自然的社交活动鼓舞,竟也误认为我们从来不孤单。
我在家里有很多同伴,尤其是在早晨,没有人来探访的时候。我来打个比方好了,这样或许有人可以大致了解我的情况。我不会比湖里高声嬉闹的潜鸟或是华尔登湖本身更孤单;请问:那个孤伶伶的湖有什么同伴呢?可是在他那湛蓝天青的水里,并没有蓝色的魔鬼,只有蓝色的天使。太阳也是孤身一人,除了遇到浓云密布的天气,有时候会出现两个太阳,不过其中有一个是假的[9]。神也只有一个──魔鬼倒是永远都不孤单,始终都是成群结队,甚至足以组织一个军团。我也不会比草原上的毛蕊花或蒲公英孤单,不会比一颗豆苗、或酢浆草、或马蝇、或大黄蜂孤单,也不会比米尔溪[10]、或风鸡、或北极星、或南风、或四月的阵雨、或一月的融雪、或新房子里出现的第一只蜘蛛孤单。
在漫长的冬夜里,当大雪纷飞,狂风在林间呼啸时,偶尔会一位老移民和原始业主来访,据说华尔登湖就是他挖出来的,而且还在湖底铺了石头,在湖畔种了松林;他会跟我说一些古老的故事和新的永生;我们交谈甚欢,彼此交换了一些对事情的看法,即使没有苹果或苹果酒,也一起度过欢乐的夜晚──他真是最睿智、幽默的朋友,我非常爱他,但是他的行踪比高菲与华雷[11]还要更隐密,虽然大家都认为他已经死了,却没有人知道他埋在哪里。我家附近还住了一位老夫人,大部份的人都看不到她,不过我有时候爱在她的香草花园里散步,采一些药草,听她说寓言故事;因为她的天分有无与伦比的丰饶创造力,而且记忆力可以追溯到比神话还要更远古的时代,因此她可以告诉我每一个寓言的源头,还有每一个故事是根据什么样的事实建构出来的,因为这些事情都发生在她年轻的时候。她是一位脸色红润、身体健朗的老夫人,不管什么天气或什么季节,始终笑口常开,也很可能会活得比她的孩子还要更久。
大自然难以言喻的纯真与恩惠──像太阳和风和雨,像酷暑与寒冬──始终都源源不绝地给予我们这样的健康,这样的欢欣!他对我们人类又寄予如此的同情与怜悯,如果有人因为正当的理由而哀伤,所有的大自然都会受到影响:阳光会黯淡,风会像人一样叹息,云会掉下雨的泪水,连树木也会在仲夏抖落一身树叶,换上服丧的装扮。我能不跟地球的灵性相通吗?难道我不也有一部份是树叶和蔬菜形塑而成的吗?
有什么药可以让我们健康、平静、满足?可不是你我的曾祖父,而是我们大自然曾祖母用蔬菜和植物炼制的万能草药,这味草药让她青春永驻,活得比她那个年代的众多帕尔[12]还要更久,还靠他们腐化的肉身滋养她的健康呢。至于我的灵丹妙药,绝对不是江湖郎中的小药瓶,里面装了从冥河与死海舀出来的混和水,用那些看起来像乌篷的马车运来──我们有时候会看到这些马车载着瓶瓶罐罐──而是吸一口纯净的清晨空气。清晨的空气!如果人不能在一天的开始,饮一口这样的琼浆玉液,那就一定要用瓶子装一些,拿到店里去卖,嘉惠世界上那些丢失了订阅门票,未能亲炙晨光的人;但是要谨记,即使放在最凉的地窖,这空气也不能维持到中午,而会在那之前,就冲出瓶塞,随着黎明女神奥罗拉的脚步向西疾行。我不是海吉亚[13]的信徒──她是古老的医神亚希彼斯[14]的女儿,在纪念碑上,她的形象是一手持蛇,一手持杯,供灵蛇饮用──我宁可崇拜替朱比特酙酒的希比[15],她是朱诺与野生莴苣的女儿,拥有让诸神与人类回复青春的力量;曾经在这个星球上行走的女子之中,她或许是唯一身强体壮、健康又活力十足的年轻女子,所到之处,尽皆春天。
- 译注:Aeolus是希腊神话中的风神。风奏琴(Aeolian harp)是梭罗最喜欢的弦乐器之一,将琴风在窗台上,风吹过琴弦就会发出音乐。

- 译注:出自苏格兰诗人James Macpherson(1736 -1796)的史诗《Ossian》。诗中的主人翁在托斯卡的女儿玛文娜恸失爱侣之后,试图安抚她。

- 译注:灯塔山(Beacon Hill)位在波士顿,是麻萨诸塞州州议会的所在地;五点区(Five Points)位在纽约的下曼哈顿,因五条街道汇聚而得名,在梭罗的年代,是龙蛇混杂,罪犯、娼妓、酒鬼、赌徒聚集的地区。

- 译注:布莱顿(Brighton)是波士顿郊区的一个小镇,以屠宰场和牲口市场闻名。

- 译注:引文出自《中庸》第十六章,大意是说:「鬼神的灵感显赫,可谓大到极点!看了也看不见,听了也听不到,但是他却无所不在,像是具有形体的事物不能遗弃。他能使天下的人斋戒沐浴,穿着整齐的衣服去奉行祭祀,到处充满流动着鬼神的灵气,好像就在头顶上,又好像就在身边左右。」

- 译注:引文出自《论语》里仁第四。

- 译注:Indra是印度教中主宰空气、风、雷、雨和雪的神。

- 译注:当时在磨坊工作的女性劳工多半住在附近的宿舍里。

- 译注:又称为幻日(parhelion),指日晕上出现的光点。

- 译注:Mill Brook,流经康科德镇的一条溪流,或许为米尔水坝上的磨坊提供动力。

- 译注:William Goffe,英国清教徒圆颅党的将领,与他的岳父Edward Whalley都在一六四二年参与了推翻英王爱德华一世并弑君的叛变,后来逃亡到美洲大陆,藏匿在康乃狄克州与麻萨诸塞州。

- 译注:Thomas Parr,1483-1635,以长寿著称的英国人,据说他活了一百五十二岁。

- 译注:Hygeia是希腊神话中的健康女神。

- 译注:Æsculapius是希腊神话中的医药之神。

- 译注:Hebe是希腊神话中的青春女神,是宙斯(即罗马神话中的朱比特)与希拉(即罗马神话中的朱诺)所生的女儿,据说她是在吃了某种野生莴苣之后才怀了希比。

访客
我想,我跟大多数人一样喜欢与人交往,如果有任何一位血气旺盛的人朝我走过来,我也随时准备像水蛭一样,紧紧地吸着他不放。如果工作上有需要,我也可能在酒馆里坐很久,连最常去的酒客都比不上。
我房子里有三把椅子,第一把留给我独坐;第二把留给朋友;第三把则留给社交使用。如果访客来得太多,人数超过预期,他们也只能共用第三把椅子,不过他们通常都会站着,节省空间。这么一间小房子竟然能容纳这么多的男男女女,真是令人惊讶!曾经有二十五或三十个灵魂,连同他们的躯体,同时聚集在我的屋檐下,但是经常在告别时却一点也不觉得彼此曾经靠得那么近。我们有很多房子──不管是公家或私人的房舍──都有几乎数不清的房间和宽敞的大厅,还有地窖可以存放美酒和其他日常生活必需品,在我看来,对住在房子里的人来说,都大而无当。这些房子太宽敞、也太宏伟华丽,反而让住在里面的人看起来像是出没其中的害虫。当特里蒙或亚斯特或米德萨克斯宾馆[1]等豪华酒店的门房吹起号角,通知房客有宾客来访时,我却看到一只可笑的老鼠爬到广场来,然后又一溜烟地钻进人行道的地洞里,真是吓了我一大跳呢!
住在这么小的房子里,有时候也会让我感到不便,就是当我跟宾客开始用深奥的字眼谈起深奥的思想时,很难在彼此之间拉开足够的距离;你需要空间让思想转个一、两圈,修正方向,然后才泊港靠岸;你的思想子弹在传到听者的耳朵之前,必须先克服横向运动与上下跳动,然后才进入最后的稳定轨道,否则很可能会左耳进、右耳出。另外,我们的句子也需要空间舒展、编队。人与人之间,就跟国与国之间一样,必须有合适的宽广自然边界,甚至要有一段相当大的中立地带。我觉得隔着湖跟对岸的同伴谈话,是一件特别奢侈的事。在我的屋子里,我们彼此靠得太近,甚至无法听到对方说话──说得再小声,也都无法让对方听到,就像是连续丢两块石头到平静的湖水里,彼此都会干扰到对方激起的涟漪。如果我们只是滔滔不绝地大声交谈,那就可以站得非常近,近到脸颊贴着下巴,感觉到彼此的气息也没关系;但是我们若是含蓄矜持、思虑周密的交谈,就需要隔得更远一点,让所有动物的热气与湿气有机会可以挥发。我们每一个人都有一些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超越语言的交流,若是想要拥有这种最亲密的社交,那么光是沉默还不够,通常还要保持一定的肢体距离,甚至到了无论如何都可能听不到对方声音的地步。以这个标准来说,言谈只是为了那些听不见的人方便而已;有很多微妙的事情,如果要用吼的,就说不出来了。当我们开始以更崇高堂皇的语调说话时,就会渐渐地拉着椅子向后退,直到椅背碰到两个相对的墙角──即便如此,通常还是没有足够的空间。
不过,我「最好的」房间──我的起居室──永远都是为了同伴准备的,那里的地毯很少晒到太阳,也就是我屋后的那片松林。在夏日,当尊贵的宾客来访时,我就带他们到那里去,有位无价的仆人会扫好地,掸掉家具的灰尘,将一切布置妥当。
如果只有一位客人,他有时会跟我一起吃一顿简单的便餐,一边搅着玉米粥,一边看着面包在灰烬里发酵、熟成,不会打断我们的谈话。如果来了二十个人坐在我家,就完全不会提到午餐,仿佛大家都戒掉了吃饭的习惯,尽管可能有足够两个人吃的面包;可是我们自然实施禁食,也从不觉得这样有失待客之道,反而是最恰当,也最周到的作法。肉体生命的荒废与败坏经常需要修补,但此时却似乎奇迹似的延缓下来,反倒是生机勃勃的活力坚守阵地,毫不退缩。我这样不只可以招待二十人,也可以招待上千人,如果有人来找我,发现我虽然在家,但是他们却得饿着肚子失望回去,那么他们至少可以相信我会寄予同情。要建立一个新的、更好的习俗来取代旧的陋习,其实就是这么简单,虽然很多管家都不相信;你不需要靠午餐来沽名钓誉。以我来说,让我不敢上门造访的,并不是什么三头六臂的冥府看门狗,而是人家拿了一道又一道的美食盛宴来款待我,我认为那是非常有礼貌又委婉的暗示,叫我以后别再来了。我想,我绝对不会再出席这样的场合。我的小屋有一段史斯塞[2]的诗句做为题词,是一位访客刻在黄色胡桃树叶上做为名片的,我应该引以为傲:
「抵达彼处,小屋宾客盈门,
不为寻求款待,此处亦无款待,
歇息即为宴席,一切悉听尊便,
最高贵的心灵自然有最大的满足。」
温斯洛[3]在成为朴里茅斯殖民区总督之前,曾经跟着同伴,徒步穿越森林,去礼貌性地拜会马萨索[4];等他们抵达他的住处时,已经又累又饿。国王热情地接待他们,但是那一天却完全没有提到吃饭。当夜晚来临,引用他们自己的话说:「他让我们跟他自己和他太太躺在同一张床上,他们睡一边,我们睡在另外一边。那床只是架高的木板,离地约一呎,上面铺着薄薄的褥子。他的两名族长,因为没有地方睡,也挤在我们旁边和上面。于是我们睡了一觉起来,比旅途劳顿还要更疲惫。」隔天到了一点钟,马萨索「拿了两条他自己射中的鱼」,大约是淡水鲷鱼的三倍大,「煮熟之后,至少有四十个人要分一杯羹,大部份的人也都吃到了。这是我们一天两夜以来唯一的一餐,要不是我们其中有人买到了一只鹧鸪,我们这趟旅程就真的是禁食了。」由于担心会因为缺乏食物而头晕,还有缺乏睡眠──因为那些「野蛮人」睡觉时唱着蛮族的歌(他们习惯唱歌哄自己入睡)──也想要在还有力气上路的时候回家,于是他们就告辞了。以住宿来说,他们真的是睡得不好,不过他们眼中的不便,无疑是主人尊重贵客的表现;至于在吃的方面,我实在想不出印地安人还能怎么样更周延地招待宾客,他们自己都没有东西吃了,而且也够聪明,知道光是道歉并不足以代替食物来招待客人,于是只好勒紧腰带,绝口不提吃饭一事。后来,温斯洛又再次去拜访他们,恰逢他们丰收的季节,所以在这方面就不虞匮乏了。
至于人呢,不管你走到哪里,他们还是找得到你。我住在森林里的这段时间,访客比我生命中的其他任何时间都还要多。我是说,我确实有几位访客,也在比其他地方都要更好的环境下见过几个人。不过,因为小事来找我的人少了,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光是我跟镇上的距离,就足以筛选我的同伴。我在孤独的浩瀚汪洋中退隐得那么远,尽管有社交的河水注入其中,但是以我的需求来说,只有最精致的沉淀才能在我身边堆积下来;而且,还有证据向我这里漂来,证明在大洋彼岸还有未经探索、尚未开垦的大陆。
Source: Jitze Couperus.
今天早上,谁会到我的小屋来呢?正是一位真正的荷马式人物,一位帕夫拉戈尼亚人[5]──他有个富有诗意的名字,而且人如其名,请恕我不能在此写出他的名字──他是加拿大人,以伐木做柱子维生,一天可以凿五十根柱子;他上一顿晚餐吃的是他的狗抓到的一只土拨鼠。他也听说过荷马,还说「如果没有书的话」,就「不知道下雨天能做什么」,可是过了这么多的雨季,他可能还没有读完一整本书。在他遥远家乡的教区,有位会念希腊文的教士,教他读了圣约里写的诗;如今,他手里捧着那本书,却需要我翻译给他听;正好是阿基里斯责备密友帕特罗克洛斯不该愁容满面的段落──「帕特罗克洛斯,你为何哭得像个小女孩似的?」──
他说:「写得真好。」他的胳膊下夹着一大捆白橡树皮[7],是这个星期天早上采来的,准备要送给一位病人。「我想,今天做这样的事应该无伤大雅吧,」他说。他认为荷马是一位伟大的作家,只不过书里究竟写了些什么,他也搞不太清楚。这世界上,恐怕很难找到一位像他这样单纯又自然的人了;在他眼中,为这个世界添上一抹肃穆道德色彩的罪恶与疾病似乎都不存在。当时他约莫二十八岁,十二年前离开加拿大和他父亲的家,到美国来工作赚钱,打算买一座农庄,或许在他的祖国吧。他是用最粗糙的模子铸造出来的,体格健壮,但是动作却是懒散中带点优雅,粗壮的颈背被阳光晒得黝黑,一头浓密的黑发,一双昏昏欲睡的蓝色眼眸,偶尔也会散发出带有表情的光芒;他头戴一顶灰色的扁布帽,身穿一件肮脏的羊毛大衣,脚下蹬了一双牛皮靴。他吃很多肉,通常都拎着一只装了午餐的铁桶,走到离我家几哩外的地方工作──他一整个夏天都在伐木──桶子里是冷肉,经常是冷的土拨鼠肉;还有用石壶装的咖啡,用一根绳子吊在皮带上,有时候会分我喝一点。他来得很早,经过我的豆田,不过却没有北方佬表现出来的那种急着要上工的焦虑。他不想伤害自己,即使挣的钱只够付食宿费用,他也不在乎。如果他的狗在路上抓到了一只土拨鼠,他经常会将午餐放在树丛里,走一哩半的路回家,将它剥了皮,然后放在住处的地窖,不过在此之前,他会先考虑半个钟头,要不要将它浸到湖里,直到天黑再去拿回来,以策安全──他喜欢花很长的时间去思考这样的主题。有时候,他在早上经过我家时会说:「那些鸽子好肥啊!要不是我每天忙着工作,就可以靠打猎吃到我所有想吃的肉──鸽子啦,土拨鼠啦,免子啦,还有鹧鸪──喔,天哪,我可以在一天内,抓完我一整个星期要吃的肉!」
他是个技术纯熟的伐木工人,也沉迷于这项工艺中某些花俏的技巧。他砍树时几乎是贴着地面砍的,这样可以让后来长出来的幼苗更强壮,也不会留下树椿,连雪橇都可以滑过去。他不会保留一整栋树来支撑砍下来的柴木堆,而是直接砍成细木椿或木条,细到你可以徒手将木条折断。
我对他深感兴趣,因为他是如此的安静、孤独,却又如此的快乐;他的眼睛里,有一口满溢着好心情与满足的井。他的喜悦是纯粹而无杂质的。有时候,我看到他在林子里伐木工作,他会笑着用加拿大式的法语跟我打招呼──虽然他的英文也讲得很好──笑容里洋溢着无可言喻的满足;我若是走近,他就暂时放下手边的工作,带着掩不住的喜悦,躺在他砍倒的松树树干旁,随手剥下树皮的内层,卷成一个球状,塞进嘴里嚼着,还一边说说笑笑。他浑身精力充沛,碰到什么启发他思考或是逗他开心的事,就整个人笑倒在地上打滚,环顾四周的树林,嘴里嚷嚷着:「说真的,我在这里砍树就够我开心的了,真的不需要再去找什么其他的娱乐!」有时候他没有工作,也会带着一把小手枪,一整天在森林里自得其乐,走着走着,每隔一段时间,就鸣枪向自己致敬。到了冬天,他会在林子里生火,中午在火上用茶壸热咖啡;他坐在原木上吃午餐时,有时候会有山雀飞来与他为伍,停在他的手臂上,啄食他捏在指间的马铃薯。他说他「喜欢身边的这些小朋友。」
他的发展主要都在动物性的部份,体力、耐力和知足的个性,都跟松树与岩石堪称表亲。我曾经问他,工作了一整天,晚上不会有时候觉得累吗?他严肃而诚恳地看着我说:「天知道,我这辈子还没觉得累过!」但是他身上知识性的部份和所谓的精神层面,则像婴孩似的酣睡不醒。他所受的教育,只是天主教神父教导原住民的那种方式,简单又无效;受教的学童也没有学到有意识的程度,顶多只学会信任与尊敬,因此孩子并没有因为教育而长大成人,始终都还只是个孩子。大自然在创造他的时候,赋予他强健的体魄和知足的天性,同时在各方面都赋予他尊敬与信赖,让他活到七十岁也仍然是个孩子。他是如此的率真而不谙世故,所以根本没有合适的方式可以介绍他,就如同你不会向邻居介绍一只土拨鼠,他们得跟你一样,自己去认识他。他不会在其中扮演任何角色。别人付工资请他工作,让他衣食无虞,但是他从不跟他们交换任何看法。他是如此的单纯,如此自然的谦虚──如果从来不渴望谦虚的人也可以称之为谦虚的话──因此在他身上,谦虚并不是明显的特质,而他也从不认为自己谦虚。在他眼中,聪明人就跟半个神一样;如果你跟他说,有个这样的人要大驾光临,他会表现出好像他认为此等盛事肯定与他无关的样子,事情自然会办得妥妥当当,还不如干脆忘记他的存在。他从未听过别人的赞美。他特别尊敬作家与传教士,认为他们做的事情就是奇迹。当我跟他说我也写了不少时,他有好长一段时间都认为我说的只是写字,因为他自己也写得一手好字;有时候,我在公路旁的雪地上看到漂亮的字体写着他家乡教区的名字,还规规矩矩地加上了法文的重音符号,就知道他刚从这里经过。我问过他,想不想将自己的想法写出来,他说他曾经替不识字的人读信、写信,但是却从来不曾写下自己在想些什么──不行,他写不出来,不知道该先写什么,那会要了他的命!而且还得同时注意拼字呢!
我听说有位著名的智者与改革家曾经问他,会不会希望这个世界有所改变,他并不知道这个问题已经问过很多人,所以只是惊讶地吃吃一笑,用他的加拿大口音答道:「不用了,我喜欢现在这样,这样就够了。」哲学家若是与他相处,一定会受到很多启发。对陌生人来说,他似乎不懂得人情世故,不过我却在他身上看到一个我前所未见的人,我不知道他是跟莎士比亚一样聪明,还是跟孩子一样无知;不知道该认为他有纤细的诗人才气,或者纯粹只是愚蠢。有位镇民跟我说,看到他戴着合身的小帽,从容优雅地走过村子,还一边自得其乐地吹着口哨,让人联想起微服出巡的王子。
他只有两本书,一本是历书,一本是算术。算术这一门,他算是专家;而历书对他来说,则像是某种百科全书,他认为里面包含了所有人类知识的摘要。的确,在某种程度上,也确是如此。我喜欢跟他宣扬当代的种种改革,他总是以最单纯、实际的角度来看这些他以前从未听说过的事;他可以不需要工厂吗?我问他;他穿自己家里做的衣服,他说,那也挺好的。他可以不喝茶跟咖啡吗?除了水之外,在这个乡下地方还能喝什么饮料?他曾经将铁杉的叶子泡在水里喝,还觉得天气暖和的时候,比喝水要好。我问他可以不用钱吗?他举例跟我说明钱带来的便利,阐述的方式充满了哲理,还跟货币的起源──拉丁文「pecunia」[8]这个字的演变──不谋而合。他说,假设他有一头牛,但是想去店里买点针线,他觉得若是每次去买一点点东西,都得将这只动物的一部份拿去抵押,不但不方便,而且也不太可能。他可以替许多习俗制度辩护,而且做得比任何哲学家都还要更好,因为他在描述这些事情何以盛行时,总是从他自己的经验出发,而不是凭空揣测其他的理由。有一次,他听说了柏拉图对人的定义──没有羽毛的双足动物──然后有人拿了一只拔了毛的鸡,就说这是柏拉图所说的人,可是他认为其中最重要的差别,就在于膝盖弯错了方向。有时候,他会大喊着:「我真是喜欢说话!天哪,我可以一整天都说个不停!」有一次,我有好几个月没见到他,再见面时就问他这个夏天有没有什么新的想法。「老天爷,」他说。「像我这样每天得工作的人,如果没有忘记旧的想法,就算是谢天谢地啰。假设跟你一起锄地的人想要跟你比赛一下,唉呀,这时候你就得全心全意,满脑子只想到杂草才行啊!」碰到这样的情况,他有时候会先问我有没有什么进步。有一个冬日,我问他是不是一直都这样,对自己感到心满意足,想要在他身上找到什么内在的东西来取代外在的牧师,某种更崇高的生活目的。「满足啊!」他说。「有些人对这个满足,有些人对那个满足,或许他拥有了足够的一切,就可以背靠着火炉,肚子抵着餐桌,坐上一整天也满足的不得了啊,老天爷!」然而,不管我如何旁敲侧击,都无法探得他对任何事情有精神上的看法;他对事情能想到的最高层次,无非就只是简单的便利性而已,就跟动物一样,而老实说,大部份的人也都是如此。就算我建议他改进生活方式,他也都只是不带任何遗憾地说,已经太迟了。然而,他对诚实这样的德性,却是深信不疑。
我在他身上仍然可以察觉到某些正面的原创性──尽管非常稀少──有时候,我会察觉到他自己在思考,想要表达自己的意见,因为这种现象很罕见,所以我在任何时候都愿意走上十哩路去看个究竟,那等于是观察到许多社会制度的初始草创。虽然他有所迟疑,或许也无法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意见,但是在背后确实有值得一提的思想。然而他的思考终究还是太原始,也太过深陷于他动物性的生活,因此就算他的想法比一般学究还要大有可为,却鲜少发展成熟到可以发表的地步。他的例子让人发现:即使在生活的最底层,也还是可能会有不世出的天才,他们可能永远都谦卑且不识字,但是却始终有自己的看法,也不会装出什么都懂的样子;他们就跟华尔登湖一样,尽管看起来漆黑又泥泞,其实是深不见底。
有些旅人会借口要讨杯水喝,特地绕路来看我和我的房子,我会指着湖跟他们说,我都喝湖里的水,并且借他们一根长柄勺。虽然我住得远,但是仍然不能避免一年一度的探访,我想大约在四月一日前后吧,那时候每个人都踏青访友,我也不能免俗地会有访客临门,其中不乏一些怪人。有些智能迟钝的人从贫民救济院和其他地方来看我,我则想尽办法启发他们的心智,让他们对我倾诚相告,这时候,启智就成了我们的话题,而且收获颇丰。的确,我发现他们并不笨,有些人甚至比镇上的贫民监管人员和市政委员还要聪明,因此我觉得扭转形势的时候应该到了。说到智力,我发现并没有半智与全智的差别。特别是有一天,有个头脑简单却不惹人厌的穷人来找我──我经常看到他跟其他人在田里,或站或坐在谷物桶上,被人当做围篱,防止牛群和他自己走失──说他也希望过着跟我一样的生活;他用最简单、真实的态度,可说是超越所谓的谦卑──或者毋宁说是比谦卑还要更低下──跟我说他「智能不足」。这就是他说的话,一字不漏。他生下来就是这个样子,但是他想,上帝既然这样造他,自然会关照他,就像对其他人一样。「我一直都是这样,」他说,「从小时候开始,从来就没有脑子;我跟其他的孩子不一样,我的脑子不好。我想,这也是上帝的旨意。」于是,他就成了证明自己所说无误的证据。在我看来,他是一个玄之又玄的谜;我几乎没有见过像他这样有发展潜力的人──他说的话是如此的简单、诚恳又真实。的确很真实,他愈是谦卑,就愈显得高尚。我一开始并没有察觉,但这确实是聪明的做法。这位穷困弱智的贫民以真实和坦诚为基础与我交谈,于是我们的谈话就比圣贤之间的交往还要更深一层。
我还有一些访客,不是镇上一般认定的贫民,但是他们应该算是;不管怎么看,他们都是世界的贫民。这些访客不是希望你招待他们,而是希望你像照顾病人一样的照顾他们;他们真心希望别人帮助,但是前提是他们已经下定决心,绝对不要自助。我要求访客至少不能真的饿着肚子上门,不管他们是不是有全世界最好的胃口,也不管是从哪里得到的胃口;要人施舍的人,称不上客人。有些人不知道什么时间该告辞,但是我只要开始工作,应付他们的态度就会愈来愈疏远。几乎各种智力程度的人,都会在候鸟迁徙的季节来找我,有些人的聪明才智多到不知道怎么用才好;还有逃跑的奴隶,仍不脱在殖民庄园的气息,不时听到外面的动静,仿佛是寓言里的狐狸,听到猎犬嗅着他们的踪迹,带着求情的脸色看着我,好像在说:
「啊,基督徒,你会把我送回去吗?」[9]
其中有个人就真的是逃跑的奴隶,我曾经帮助他往北极星的方向逃走。心里只有一个念头的人,就像是只养了一只小鸡或是一只小鸭的母鸡;脑子里有上千个念头的人,满脑杂乱的思绪,就像一只母鸡要照顾上百只小鸡,全都追着一条小虫,结果每天早上起来就走失二十只小鸡──最后搞得自己羽毛凌乱,灰头土脸。想了太多却没有行动的人,就像是一只有智力的蜈蚣,让人看了毛骨悚然。有人建议我准备一本册子让访客签名,就像在白山山脉[10]那样,但是我的记忆力太好了,不需要这样做。
我也注意到访客的一些怪癖。通常,女孩、男孩和年轻妇女似乎都喜欢到森林里来,他们到这里来观湖、赏花,度过悠闲的时光;做生意的人,甚至农民,都只想到我的孤独和工作,只想到我住的地方离这里太远,离那里太远;尽管他们口头上说自己也喜欢偶尔在林间漫步,其实不然。忙着工作的人闲不下来,他们的时间都用来谋生或维持生计;牧师谈到上帝,就好像那个主题是他的专利,根本听不进各种其他的看法;医生、律师,还有忧心忡忡的管家──总是趁我不在家时来窥探我的橱柜与床铺,要不然那位某某太太怎么知道我的床单没有她的干净?──以及不再年轻的年轻人,断言最安全的路就是从事某个行业,走大家走过的路,他们通常都说,像我这样做是不太可能会有什么好处的。唉呀,问题就出在这里啊!年老体衰、怯懦不坚定的人,不管是什么年纪、什么性别,大多都只想到疾病,意外和死亡;对他们来说,生命充满了危险──如果你什么都不去想,会有什么危险呢?──他们认为,谨慎的人会小心选择最安全的位置,最好是碰到紧急情况,随时可以找到B大夫的地方。对他们来说,村落就是名符其实的共同堡垒[11],是共同防御的军团,所以你可以推测他们连去采浆果都要带着医药箱。其实,所谓「闭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人只要活着,就随时会有死亡的风险,不过如果从一开始就已经半死不活了,那么这样的风险也随之降低。最后,还有那些自诩为改革家的人,最惹人厌了,他们以为我永远都在唱着:
这是我盖的房子;
这是住在我盖的房子里的人;
殊不知后面还有第三句──
还有那些无聊的人,
来打扰住在我盖的房子里的那个人。
我不怕会抓鸡的猎鹰,因为我没有养鸡,但是我却怕抓人的猎鹰。
还好,让人开心的访客比抓人的猎鹰要多。来采莓果的孩子,星期天早上穿着干净衬衫来散步的铁路工人,还有渔民、猎户,诗人与哲学家,总之,这些都是真诚的朝圣者,为了追寻自由到森林里来,真的将村落抛诸脑后,我也随时准备欢迎他们:「欢迎你们,英国人!欢迎你们,英国人!」[12]因为我也和这个民族打过交道。
- 译注:Tremont 、Astor、Middlesex House都是当时的豪华饭店,分别位在波士顿、纽约和康科德。

- 译注:Edward Spenser,1552-1599,英国桂冠诗人,以创作向英女王伊莉莎白一世致敬的长篇史诗《仙后》(The Faerie Queene)闻名。这段引文即出于此诗。

- 译注:Edward Winslow,1595-1655,是搭乘五月花号到美洲大陆的第一批殖民之一,他写的日记后来成为朴里茅斯殖民区最早的记录。

- 译注:Massasoit是万帕诺格印地安族(Wampanoags)的酋长,对当时殖民相当友善。

- 译注:Paphlagonia是小亚细亚黑海海滨的古地名,以崎岖的高山和浓密的森林著称。

- 译注:引文出自荷马史诗《伊里亚德》。菲西亚(Phthia)是由佩琉斯(Peleus)──阿基里斯(Achilles)的父亲──所统治的国度;曼诺修斯(Menoetius)是帕特罗克洛斯(Patroclus)的父亲;艾克特(Actor)是底比斯的英雄;艾古斯是天神宙斯与艾吉娜的儿子,后来成为奥诺比亚国王,根据希腊神话,他的子民因为遭到瘟疫灭绝,于是恳求父亲宙斯将蚂蚁变成人,做为他的臣民,也就是迈尔弥顿人(Myrmidons),后来追随阿基里斯去攻打特洛伊城。

- 译注:白橡树皮是一种强效的止血剂,可以外用,也可以内服。

- 译注:在拉丁文中,「pecunia」这个字就是「钱」的意思,是从「pecus」(牛)这个字衍生出来的。

- 译注:出自美国数学家、废奴运动领袖Elizur Wright(1804-1885)的「The Fugitive Slave to the Christian」。

- 译注:White Mountains位在新罕布夏州,是避暑胜地。白山上的华盛顿峰(Mount Washington)是新英格兰的最高峰,早在一八二四年就有访客登记簿。

- 译注:梭罗刻意将社区(community)拆成「com-munity」,强调这个字衍生自拉丁文的「munio」,再加上字首的「com」,有共同的意思。

- 译注:这是第一位与英国殖民者接触的印地安原住民Samoset对英国人说的话。

豆田
我在田里种了好几排的豆子,加起来的长度应该已经有七哩吧;他们都迫不及待地等着我去锄地松土,因为最早播种的一批豆子已经长得很高,而最后一批却还没下土。真的,要拖延还不容易呢。这小小的、英雄式的努力是如此的坚定与自尊自重,究竟有什么意义,我也不知道,但是我却爱上了我种的这一排排的豆子,尽管产量远超过我的需求。那是我跟大地的联系,让我拥有跟安泰俄斯[1]一样的力量。我为什么要种豆子?那只有天知道。一整个夏天,我都从事这项饶富趣味的劳动──让地球表面这一方原本只生产委陵菜、黑莓果、圣约翰草之类的香甜野果与怡人野花的土地,可以生产这样的豆科植物。我可以从豆子身上学到什么?豆子又能从我身上学到什么?我珍爱他们,为他们锄地松土,早晚看顾他们,这是我白天的工作;他们宽大的叶片也蛮好看的。我的助手是灌溉着这片干枯土壤的露珠和雨水,还有就是大部份都是贫瘠不毛的土壤本身了;我的敌人则是虫子、寒冷的天气和大部份的土拨鼠;那些土拨鼠曾经将四分之一英亩的田啃得干干净净。但是我有什么权利去赶走圣约翰草和其他生物,拆散他们古老的香草花园呢?然而,不久之后,剩下的豆子就会长大茁壮,不再惧怕他们,转而应付新的敌人。
我记得很清楚,在我四岁时随着家人从波士顿搬回这个我出生的小镇,当时就曾经穿过这片森林和这块田地来到湖畔;那是烙印在我记忆中最早的景象。今晚,我的笛声拂过同样的那片湖水,唤醒当年的回音。比我还要老的松树依然屹立在此,或许有些已经倒下,而我也用他们的残株生火煮了午餐,但是四周又长出新的树苗,为新生儿的眼睛准备了另外一番风景。在这片草地上,几乎从同一株常青的老根,冒出同样的圣约翰草,就连我也终于为这块儿时的美丽梦土换上新装,而我在此生活及影响之及的结果之一,就是这些豆苗叶、玉米叶和马铃薯藤。
我在高地种两英亩半,由于这块土地才开垦了十五年,而且我也才刨出残株,劈了两、三捆柴,所以就不再施加粪肥;但是到了夏天,我在锄地翻土时却挖出了箭头,看起来早在白人来此开垦之前,就有一个已经消失的国度住在这里,还种过玉米和豆子,因此他们的庄稼在某种程度上已经耗尽了土壤的养分吧。
一大早,在土拨鼠和松鼠还没有在路上跑或是太阳还没有升到橡木树丛上方之前,当所有的露珠都尚未消失时,我就已经开始铲平一排又一排高傲的杂草,将其埋进土里──虽然农民都警告我不要这样做,不过我还是劝你,如果可能的话,最好在晨露蒸发前做完所有工作。我在清晨都是打着赤脚,踩着沾满露水的碎砂石地,像个雕塑艺术家一样挥洒工作;稍晚之后,太阳就会让我的脚底烤出水泡。我在阳光下锄着豆田,在这片黄色的碎石高地上,沿着十五杆长的绿色田畦,慢慢地走来去去,一头是我可以在树荫下略事休息的橡木树丛,另一头则是一片黑莓田,田里的绿色果实在我下一次来工作时色泽就会变得更深一点。除去杂草,在豆茎上覆盖新土,协助我所种的作物成长,让黄土在豆苗与花朵间展现夏天的思想,而不是埋没在苦艾草、茅草和稗草之间;让大地长出豆子而不是青草──这就是我每天的工作。由于我没有牛马的帮助,也没有雇用工人或童工,或是用什么改良的农具,所以我的进展要缓慢的多,却也因此跟我的豆子变得更亲密一些。靠着双手劳动,甚至濒临做苦工的边缘,或许都还不是最糟糕的一种怠惰方式,反而有一种持久而不可磨灭的寓意;如果是学者来做,就会产生古典的作品。朝着西边前进,经过林肯与韦兰德[2]到不知道什么地方的旅客看到我,会认为我是非常勤奋的农民(agricola laboriosus);他们舒舒服服地坐着二轮轻型马车,双肘撑在膝上,缰绳松松地垂成花彩,而我则是定居在土壤中,辛苦工作的本地人。但是不久之后,我的农园就会远离他们的视线,自然也就从他们的脑海中消失。在道路两旁,有好长一段距离,就只有这么一块开阔的耕地,他们当然要善加利用,有时候,在田里工作的人还会听到旅客之间不应该让他听到的闲聊与品头论足:「这么晚才种豆子!这么晚才种豌豆!」──因为当别人开始锄草时,我都还在继续播种──牧师农民[3]也不曾质疑。「玉米啊,孩子,是做饲料的!玉米是做饲料的!」「他真的住在那儿吗?」一位穿着灰色大衣、戴着黑色小帽的女士问道。一位面貌凶恶的农民拉住他温驯的驽马,特地停下来问你在做什么,因为他在沟畦里没有看到粪肥,他还推荐可以用一点干粪屑或任何废弃物,或者是灰烬或灰泥都好。可是这里有两英亩半的沟畦,却只有一把锄头当推车用,也只用两只手拖着──我对其他车辆和马匹都有反感──干粪屑都在很远的地方呢。旅人乘着隆隆作响的马车从我的田园旁边经过,同时大声地跟他们见过的其他田地作比较,因此我才知道自己在农业界所处的地位。我这块田并没有列入柯尔曼先生的报告之内。再说,大自然在未经人类开垦的荒郊野地上生产的作物,要由谁来估价呢?英国来的谷物干草都经过仔细地秤重,计算水份湿度和矽酸盐、碳酸钾的浓度,但是在森林、草原和沼泽里的山谷池畔生长的各种丰富的作物,却乏人问津。因此,我这块田可以说是介于荒郊野地与开垦地之间;正如同有些国家是文明国度,有些是半文明国度,还有一些则是未开化的野蛮国度,而我的田地正是半开化的土地,但是却没有不好的意思,因为我种的豆子可以快乐地回归原始的荒野状态,我的锄头也替他们弹奏牧牛歌。
就在附近,一棵白桦树的最高枝头,有一只棕色的鸫鸟──有些人喜欢称之为红画眉──唱了一整个早上的歌,显然很喜欢有你为伴;就算你不在这里,他也会飞到其他农民的田里继续歌唱。当你播种时,他高歌道,「种下去,种下去──埋起来,埋起来──拔出来,拔出来,拔出来。」可是那不是玉米,所以不必担心像他这样的敌人。或许你会怀疑,他只会连篇废话,又扮演业余的帕格尼尼[4]在一根或二十根弦上演奏,究竟与你耕种有什么关系呢?可是你又喜欢他,更甚于湿土与灰泥;我完全相信那会是一种便宜的表土追肥[5]。
当我用锄头挖出更新的土壤时,惊扰了年代不详的民族留下来的骨灰,他们在太古初始时期,也生活在同样的天空下,留下一些战争与狩猎的小小工具,如今也重见天日;他们跟天然石头──有些还带着印地安人生火烧过或是阳光曝晒留下来的印记──跟最近在此耕种的农民留下来的陶器、玻璃碎片混在一起。当我的锄头撞到石头发出当的一声,那音乐在森林间与苍穹下回荡,成了我在劳动时的最佳伴奏,也立刻生产出无可估量的作物。在那当下,我锄的已经不再是豆子,而锄豆子的人也不再是我;这让我想起我认识的那些人──如果我还能想起什么的话──还得特地到城里去听清唱剧,不由得同情他们,也感到一丝丝的骄傲。在阳光普照的午后(因为我有时候会工作一整天),夜鹰在头顶盘旋,像是我眼中或是天空之眼中的一粒微尘,不时会咻地一声俯冲而下,仿佛撕裂了天幕,碎成万千破布,然而苍穹仍是一件无缝的天衣斗篷,也还有无数的小精灵在空中翱翔,飞到山顶光秃秃的砂石地面产卵,在那里,很少人会发现他们的踪迹;他们的动作优雅纤细,就像湖面吹起的涟漪,也像被风吹起在空中翻飞的树叶;他们都是大自然的亲人。老鹰是波浪在空中的兄弟,他乘浪翱翔,俯瞰苍穹,充气的双翅完美地呼应着海上羽翼未丰的浪尖。或者,我有时候会看到一对红尾鹞鹰在高空盘旋,轮流腾飞俯冲,忽远忽近,仿佛是我自己思绪的化身;或者,偶尔有野鸽子从这座林子飞到另外一座林子,宛如信鸽的疾速,也传来振翅的颤动声,引起我的注意;或者,在被我锄头翻起的腐烂树根底下,冒出一只行动迟缓、长相怪异、好像不属于这个世界的蝾螈,仿佛是远古埃及的尼罗河遗迹,却又是我们当代的生物。当我倚着锄头歇息,从田里听到的声音、看到的景象,全都是乡村带给我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娱乐泉源。
遇到节庆的日子,镇上会发射大砲,那砲声像空气枪似的在森林里回响,有些军乐声也会流窜到这么远的地方来。我远在城镇另外一边的豆田里,那大砲声听起来就像是真菌孢子爆裂的声音。有时候,若是有我不知道的军事集会,我就一整天隐隐然觉得在地平线的彼端有某种搔痒和疾病正在滋生,仿佛猩红热或口唇溃疡即将大爆发,直到一阵比较怡人的疾风,匆匆扫过田野,吹到韦兰德的路上,带来消息,我才知道原来是「民兵团练」。在远处听来,那嗡嗡声像是某人养的蜜蜂聚集,而邻居则听从维吉尔的建议,拿出家里最响亮的器皿,敲出微弱的「叮叮咚咚」声,努力地召唤蜜峰回到蜂窝。等到声音渐息,那嗡嗡声也随之停止,连最怡人的风都不再诉说任何故事,我就知道最后一只蜜蜂也安全地回到了米德萨克斯蜂窝。此刻,他们只专注酿蜜了。
知道麻萨诸塞州和我们祖国的自由受到如此周全的保护,让我引以为傲;当我回过头去,继续锄地时,心中充满了难以言喻的信心,欢欣鼓舞地投入劳动,也泰然地信任未来的一切。
若是有好几个乐团同时演奏,整个村落听起来就像是一个巨大的风箱,所有的建筑物也伴随着嘈杂声,此起彼落地膨胀收缩。不过,有时候确实也有真正高贵又激励人心的旋律传到林子里来;号角吹响了荣耀,而我觉得好像我也可以一刀刺死墨西哥人,烹而食之,尝其美味[6]──我们何必忍受甘于琐碎呢?──于是转头去寻找土拨鼠或臭鼬来展现我的骑士精神。这些军乐旋律听起来像是来自遥远的巴勒斯坦,让我想起地平线上十字军东征的壮盛军容,有如榆树枝头轻微的起伏与震颤。那真是伟大的一天啊,虽然我从林中空地仰望天空,每天都只看到永远一样的苍穹,也看不出有什么不同。
我因为种豆而长时间与豆相处,是一个特别的经验,从播种、锄草、收获、打谷、挑选到贩售──最后一项最难──我还可以加上一个品尝,因为我确实吃了;我决心要认识豆子[7]。在豆子生长期间,我从清晨五点就开始锄草到中午,剩余的时间通常都做其他的事。想想一个人可以跟各种杂草有亲密而古怪的接触──在这方面不无重复,因为作苦工就少不了一直重复做同样的事──可以毫不留情地破坏他们纤柔的组织,用锄头做出惹人不快的区别:这一整排要连根铲平,那一排则要细心照料。这是罗马苦艾草──这是藜草──这是酢浆草──这是茅草──这些都要去之而后快,要全部砍掉,连根拔起,曝晒在太阳下,别让他们有一根纤维留在树荫里,否则他们会翻身再起,没两天又长得跟韮葱一样翠绿。这是一场长期抗战,这一次,特洛伊人面对的不是鹤,而是杂草,还有阳光、雨水和露珠相助。这些豆子每天都看到我荷着锄头来拯救他们,铲除他们敌人的军队,让杂草尸横遍野,填满沟壑。许多高大威猛、头戴羽冠的海克特[8],身材比簇拥着他的其他同志都要高出足足一呎,但是仍然倒在我的武器之下,马革裹尸,灰飞烟灭!
在那些夏日,我有些同侪在波士顿或罗马浸淫于美术,其他人则在印度冥想,还有其他人忙着在伦敦或纽约做生意,而我则跟其他新英格兰的农民忙于农事。倒不是因为我喜欢吃豆子──因为以豆子来说,我本质上是毕达哥拉斯[9]的信徒,不论是拿豆子来煮粥,还是拿来投票──或是要用豆子来换米;我种豆子,或许只是因为总得有人在田里工作,有朝一日才能成为寓言的素材,即使只是为了打比方或是做为一种表达方式。整体而言,这是一种难得的消遣,但是如果持续太久,就变成一种耗损。虽然我没有替他们施肥,也不曾一次锄完草,但是以我锄草的方式来说,已经算是很好了,而最后也得到了回报;「的确,」诚如伊夫林所说,「没有什么堆肥或粪肥可以比得上不断地用铲子重复翻土。」「土壤,」他还说,「特别是新鲜的土壤,有某种磁性,会吸引赋予它生命的盐份、力量或美德(不管你用哪一个名称),这也是我们持续不断地劳动,翻搅泥土的原因,就是为了维特我们的生命;所有的粪肥和其他的调和秽物,都只不过是这种好处的替代品。」况且,这块「疲惫、荒置,只能安享安息日的田地」,可能就是像肯能姆.迪格比爵士[10]所想的那样,从空气中吸取「生命的灵魂」。结果,我收获了十二蒲式耳的豆子。
因为有人抱怨柯尔曼先生的报告主要都是记载绅士农民的昂贵实验,所以我还是详细列举支出如下:
锄头一把…………………零点五四美元
犂地、耙地、挖沟………七点五美元(太贵了)
豆种子……………………三点一二五美元
马铃薯种子………………一点三三美元
豌豆种子…………………零点四美元
芜菁种子…………………零点零六美元
做围篱防牛的白线………零点零二美元
雇马和男孩三个钟头……一美元
载运作物的马和车………零点七五美元
小计………………………十四点七二五美元
我的收入(一家之主应该要有卖而非买的习惯[11])如下:
出售九蒲式耳和十二夸特的豆子……十六点九四美元
出售五蒲式耳的大马铃薯……………二点五美元
出售九蒲式耳的小马铃薯……………二点二五美元
出售草料………………………………一美元
出售茎梗………………………………零点七五美元
小计……………………………………二十三点四四美元
合计利润,如前所述,八点七一五美元。
这就是我种豆实验的成果。我在六月一日种下了普通的白色小扁豆,每行三呎,间距十八吋,同时精心挑选新鲜、浑圆且没有混掺杂质的种子。首先要注要虫子,如果有缺苗的地方,也要及时补种;然后要注意土拨鼠,若是种在露天的田里,他们所到之处,几乎会啃光最早萌芽的嫩叶;同时,当幼嫩的卷须出现时,他们也会发现,然后像松鼠一样坐得直直的,将嫩芽和新生的豆荚全部剪光。更重要的是,你若是想要避过霜害,收获适合销售的作物,就得尽早收割,如此才能避免遭受损失。
我也得到了这样的经验。我对自己说,以后的夏天,我再也不要如此辛苦地种豆了,而是种下如诚恳、真实、简单、信仰、纯真之类的种子──如果这样的种子还没有遗失的话──看看他们即使没有辛勤地翻地与施肥,能不能在这样的土壤中成长茁壮,维系我的生命,因为这样的作物肯定不会耗尽土壤的养分。唉呀,我是这样对自己说的,但是一个夏天接着一个夏天过去了,读者啊,我必须跟你们说:我种下去的这些种子──如果他们真的是这些美德的种子──都被虫子啃光了,失去了生命力,所以也就没有长大。通常,人只会像他们的父亲一样勇敢或怯懦;这一代的人每年都会重新种植玉米和豆子,跟几百年前的印地安人完全一样,而这些印地安人也是这样教导第一批殖民,仿佛这是他们的宿命。那一天,我看到一位老先生拿着锄头挖坑,至少挖了七十次,还不是要给自己躺的呢,真是让我大吃一惊!我们这些新英格兰人为什么不尝试新的冒险,而不要将这么多的心力放在谷物、马铃薯、青草作物和果园上呢?为什么不种一些其他的作物呢?为什么我们只关心留做种子的豆子,却不关心下一代的人呢?如果我们见到一个人,并且确切地看到我刚刚提到的那些美德特质在他心中扎根萌芽──相较于其他作物,我们其实要更珍视这些特质,但是却放任大部份在空中飘扬传播──我们应该真心地感到欣慰与满足。如果路上出现了某种难以捉摸、无法言喻的美德特质,比方说,真理或正义,那我们应该指示驻外大使搜集起来送回国内,就像是那些种子一样[12],然后国会也要帮忙将这些特质散布到全国各地。我们不该用客套虚礼来回应真诚;如果有价值与友谊的种子存在,我们就不该欺骗、侮辱和背弃彼此。我们也不应该如此仓促地见面;我甚至没有见过大部份的人,因为他们似乎都忙着种豆子,而没有时间与我见面。我们不想跟这种永远都埋头苦干的人打交道,他们只会在工作空档靠在锄头或铲子上休息,将其视为拐杖,而不是磨菇;我们愿意交往的人,是可以站得笔挺,像是落地的飞燕,在地上行走:
「他谈话时,双翅时而舒展,
仿佛意欲要飞,却又收拢起来。」[13]
这样才会让我们觉得好像在跟天使交谈一样。面包未必总是能够滋养我们,但却总是对我们有好处,甚至在我们不知道身体有什么病痛时,让我们免于关节僵硬,让我们心情愉悦、柔软而有弹性,可以体认到人或大自然的慷慨,分享任何纯粹的英雄式喜悦。
至少在古诗词与神话中提到,农业曾经是一门神圣的艺术,但是我们却漫不经心地仓促行事,缺乏尊重,唯一的目标就只是耕种大片农田,收获大量作物。我们没有节庆,没有游行,没有仪式,就连牛展和所谓的感恩节──这原本是农民对其天职表现出一种神圣感或是追忆其神圣起源的时机──也不例外;他们务农的动机就只剩下报酬与飨宴。他们不祭祀瑟雷斯或大地的朱比特[14],反而祭祀冥国的普鲁托斯[15]。我们没有人能够摆脱贪婪、自私和奴性,将土地视为财产或是取得财产的主要手段,于是大地遭到破坏,农业的地位也跟着我们一起降低,农民只能过着最卑贱的生活。农民虽然了解大自然,却只是掠夺大自然。卡托说过,农业所得的利润是特别虔诚而公正的(maximeque pius quastus);根据瓦罗[16]的说法,古罗马人「用同样的名字称呼大地之母与瑟雷斯,认为在大地耕作的人都过着虔诚而有用的生活,他们才是撒图恩王[17]遗留下来的子民。」
我们总是忘记太阳照射我们的耕地,同时也照在草原与森林,并没有差别;他们同样反射与吸取阳光,前者只不过是太阳每天行程中看到的一小部份荣景罢了。在他眼中,整个大地就是一片耕种的花园,因此我们要用相同的大度与雅量,来接受太阳的光与热所带来的恩惠。我重视豆子的种子和那一年的秋收,那又如何?我看了这么久的宽濶田地,并没有将我视为主要的耕作者,反而将我撇在一旁,更亲近那些可以浇溉它、使它翠绿的影响因子。那豆子结出来的果实,不该由我来收成;他们不也是为了土拨鼠而生长吗?麦穗(在拉丁文中写成spica,古拉丁文则是speca,源自spe一词,是希望的意思)不应该只是农民的希望,他的种子或谷物(拉丁文中写成granum,源自gerrendo一词,是结果的意思)也不是他唯一结的果。如此说来,我们怎么会歉收呢?即使是杂草丰收,他们的种子不也是鸟类的谷仓吗?我怎么会不欢欣庆祝呢?相对来说,田地的作物能不能填满农民的谷仓,一点也不重要;真正的农民不会焦虑,正如松鼠不会操心今年的森林有没有栗子,还是一样完成每天的工作,不再要求独占田里所有的作物,不只是在心中奉献出初熟的果实,连最后一颗果实,也一并奉献出来。
- 译注:在希腊神话中,Antæus是大地女神盖娅与海神波塞冬之子,只要一接触到土地,就会得到母亲的帮助,重新获得力量。

- 译注:Wayland是康科德附近的市镇。

- 译注:即下文提到的Henry Colman牧师(1785-1849),曾经担任麻州农业调查专员,在一八三八年至一八四一年间出版过四册的年度农业调查报告。

- 译注:Niccolò Paganini,1782-1840,义大利作曲家、小提琴家,以能够在一根弦上演奏整段乐曲闻名。

- 译注:指农作物生长中施加的肥料,不需要埋进土里。

- 译注:梭罗隐居在华尔登湖畔时,正好爆发了美墨战争(1846-1848)。

- 译注:新英格兰地区有句俗语,以「不识豆」来形容一个人无知。

- 译注:Hector是希腊神话中的特洛伊王子,也是特洛伊战争中最勇猛的战将。

- 译注:Pythagoras是古希腊哲学家、数学家,曾告诫学生不得吃豆子。

- 译注:Sir Kenelm Digby,1603-1665,英国哲学家、自然学家。

- 译注:原文是拉丁文:「patrem familias vendacem, non emacem esse oportet」,出自卡托的《论农业》。

- 译注:从富兰克林派驻英国、杰佛逊派驻法国以来,两人都在国外搜集稀少的种子送回美国;后来亚当斯总统在位期间,就指示所有驻外领事都将稀有植物送回国内。

- 译注:引文出自英格兰诗人Francis Quarles(1592–1644)的〈牧羊人的神喻〉(The Shepherd’s Oracles)。

- 译注:Ceres是罗马神话中的农业女神;Jove是罗马神话中的主神Jupiter的另外一个名称,梭罗在此用「大地的朱比特」(Terrestrial Jove)称呼,借以跟「冥国的朱比特」(Infernal Jove)──即普鲁托(Pluto)──有所区别。

- 译注:Plutus是希腊神话中的财富之神,不过梭罗在此用「冥国的普鲁托斯」(infernal Plutus)一词,可能暗喻罗马神话中的冥界之王普鲁托。

- 译注:Marcus Terentius Varro,西元前116-27年,古罗马学者、作家。此处引述他在《论农业》(Rerum Rusticarum)一书的内容。

- 译注:Saturn是希腊神话中农业之神。

村落
早上,锄完地,或者读书、写作之后,我通常会在湖里洗个澡,游过其中一个湖湾,是我例行的运动,同时也洗去身上劳动的尘土,抚平用功读书时在眉宇间留下的最后一抺皱纹;到了下午,就完全自由了。每隔一、两天,我就踱步到村子里,去听听那里永不止息的流言蜚语,或许是口耳相传,或许是报纸间抄来抄去,如果像同质疗法[1]那样只服用少许剂量,还真的是让人耳目一新,效果可以媲美听树叶飒飒、蛙鸣啯啯呢。一如我走入森林去观赏鸟类、松鼠,我也走进村子里去看看男女老少;只不过我耳边听到的,不是松林间的风声,而是辘辘车声。从我家往一个方向望过去,在河边草地上有个麝鼠的殖民地;往另外一个方向望过去,在榆树与悬铃木的树丛底下,则是一个村落,里面住着忙碌的村民,在我眼里,他们是奇怪的生物,像草原土拨鼠一样,成天都坐在自己的洞穴口,还不时跑到邻居家里去串门子。我常常到那边去观察他们的生活习性。我觉得整个村落就像是一间巨大的新闻编辑室,为了维持营运,就效法以前在国家街[2]的瑞丁公司一样,在编辑室的一侧兼卖一些坚果、葡萄干,或是盐、米之类的杂货。有些人对于前述商品的胃口极大──我是说新闻──他们的消化器官健全,可以永远都纹风不动地坐在大街上,让新闻像地中海终年不断的季风一样,从他们身边吹过,在他们耳边沸腾低语;或者像是吸入了乙醚,让他们对痛苦麻木无感──否则听到这些新闻会令人痛苦不堪──却不妨碍他们的意识。我每次漫步经过村落时,都一定会看到这样一排杰出人士,或是坐在梯子上晒太阳,身子向前倾,目光不时地往这里飘过来,脸上露出饥渴的神情;或是双手插在口袋里,斜倚在谷仓墙壁,仿佛是支撑谷仓的女像柱。这些人通常都在户外,会听到风中的所有传闻。他们是颗粒最粗糙的磨坊,所有的流言蜚语都先经过他们的第一道粗磨碾碎,然后才倒入室内比较精致的研磨机具漏斗,磨成细粉。我观察到,村子里最不可或缺的是杂货店、酒馆、邮局和银行;另外,他们还有一口钟、一门大砲和一辆消防车,就像是机器里不可或缺的一部份,而且还要放在最方便的地方。房屋则盖在街道的两侧,栉比鳞次,彼此相对,这样的安排才能充分利用人类,每一个经过街道的人都会遭受夹道攻击,而每位男女老幼都有机会可以出拳。当然,那些住在街口的,最容易看到人也最容易被人看到,可以发动第一拳,自然就要付出最高的房价;而住在边缘地带的人,因为房屋之间开始出现比较长的间距,旅客可以翻墙而过或是从后街小巷逃窜,所以他们缴的土地税和窗户税也就比较少。街道四周挂满了招牌,吸引旅客的注意,有些挑逗他的食欲,如饭馆酒肆;有些挑逗他的物欲,如干货店、珠宝店;其他的则把脑筋动到头发、手脚和衣服上,如理发师、鞋匠和裁缝。此外,这些店铺还有一个更可怕的诱惑,就是让你可以找到说话的伴。我大多能够巧妙地逃过这些危险,方法之一就是大胆而毫不迟疑地往目标前进──我也建议那些遭受夹道攻击的人应该这样做──再不然,就是在脑子里想着更高尚的事情,就像奥菲斯[3]一样,「弹着七弦琴,高声歌唱,赞美诸神,盖过了海妖的声音,逃离危难。」有时候,我会突然拔腿疾奔,没有人知道我去了哪里,因为我并不在乎体不体面,看到围篱有缺口,就毫不犹豫地钻了出去。我甚至习惯突然闯进别人的房子里,接受热情款待,听到经过筛选的新闻摘要,知道什么事情逐渐平息,战争与和平的前景,还有这个世界会不会分崩离析之后,就从后门溜走,再一次逃回森林。
Source: Oranda.
有时候,我在镇上待得比较晚,到了入夜才回家,那也是愉悦的经验,尤其是在风雨交加的夜里,从村子里某个明亮的客厅或讲堂启航,肩膀上扛着一袋黑麦或玉米,航向我在森林里温暖的港湾;我将外在的一切捆绑好,跟着思绪这群快乐的水手躲进船舱内,只留我的外在躯壳负责掌舵──甚至在风平浪静的航行时,连舵桨都绑起来呢。「当我航行时」,曾经在船舱炉火旁边有过许多宜人的念头。不论在什么天候,虽然也遇过几次暴风,但是我从未迷航或遭遇危难。森林里,即使在普通的夜晚,也比大多数人想像的还要更暗,我经常得擡头从步道上方的叶间空隙仰望夜空,才知道该怎么走。森林里没有车道,我只能用脚摸索着自己踩出来的淡淡足迹;或是借由我曾经用手摸过的几棵树木之间的相对关系,来探索位置,例如即使在最黑的夜里,也要从林子里两棵相距不到十八吋的松树之间穿过去。有时候,在如此漆黑闷热的夜里回家,我的眼睛看不到路,只能用脚感受走过的路径,一路上心不在焉地做着梦,直到擡起手来拉开门闩,这才从梦中惊醒,却完全不记得我走过的每一步路;我曾经想过,或许就算脑子放弃了,身体也会自己找到路回家,就像手不需要帮助就能找到嘴巴一样。有好几次,当访客留到天黑,结果又碰到一个漆黑的夜晚时,我就得带着他回到屋后的车道上,然后指出他应该走的方向,这时候,引导他沿着这条路走的并不是他的双眼,而是双脚。在一个异常漆黑的夜里,我发现有两个年轻人刚在湖里钓完鱼要回家,他们住在离森林约一哩远的地方,对这里堪称是熟门熟路;过了一、两天之后,其中一个人跟我说,他们迷了路,在林子里绕了大半夜,虽然家就在附近,却到了天亮才回到家,那个时候,因为下过好几场大雨,树叶也都很湿,所以他们俩全身都湿透了。我曾经听说,当夜色漆黑,就像俗话说的,好像黑到可以用刀切开时,连在村子里的街道上都会迷路呢。有些住在郊外的人,搭马车到镇上来购物,碰到这种情况都只能在镇上过夜;有些去串门子的先生、小姐,只能用脚摸索着人行道前进,不知道要在哪里转弯,结果走岔了,多走了半哩路。不管什么时候,在森林里迷路都是一个令人惊喜、难忘又价值连城的经验。通常在暴风雪的时候,即使是大白天,就算走到熟悉的路上,也常常会发现根本无法辨别哪一条路通往村落;就算曾经走过一千次,也认不出任何路标,看起来如此的陌生,就像是在西伯利亚的一条路。当然,到了晚上,就更令人茫然了。即使是最普通的散步,我们也始终都像舵手一样──虽然是不自觉的──以某个知名的灯塔和地岬来校正方向,就算是脱离了平常的航道,我们也还是会在脑子里记着在附近的某个岬角;一直到我们完全迷了路或是转身回头──因为在这个世界上,人只要闭上眼睛转个身,就会迷路──这才体会出大自然的浩瀚与陌生。每一个人,只要从梦中醒来,不论是真的梦境或是白日梦,都必须再重看一次罗盘指针。换句话说,我们总是要等到迷失了路途,或是说失去了这个世界之后,才会开始找到自己,才会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体会到我们关系的广濶无垠。
有一天下午,就在第一个夏天快要结束时,我去村子里找鞋匠拿鞋,结果被抓进监狱里,因为就像我在其他地方说过[4],我没有缴税给这个政府,或者说,我不承认这个政府的权威,因为它在议会门口公然贩卖男女幼童,就像在贩卖牛只一样。我是为了其他的目的才搬到森林里去住的,但是无论一个人住到哪里,他们还是会追着你,用肮脏的体制抓住你;如果可以的话,还要强迫你加入他们险恶又穷极无聊的同侪社会,逼你成为其中的一份子。没错,也许我奋力抵抗,或多或少还会有一点效果,也许我可以「捉狂」的反抗这个社会,但是我宁可让社会「捉狂」的反抗我,因为社会是险恶的一方。可是,我在第一天获释,拿回我补的鞋子,回到森林里,还及时回到佳港山[5]上享用越橘莓做成的午餐。除了这些代表政府的人之外,没有其他人来骚扰我;除了我存放文稿的书桌之外,我住的地方没有锁也没有闩,就连我的门窗也没有钉子。不论日夜,我都不曾锁门,虽然我曾经离开好几天,还在隔年秋天到缅因州的森林里去住了两个星期;然而,我的房子却比在周围驻扎了一排士兵还要更受尊敬。在林子里散步的人走累了,可以到我的火炉边暖暖身子;识字的人可以随手拿起我桌上的几本书,享受阅读的乐趣;好奇的人也可以打开我的橱柜,看看我午餐有什么剩菜,晚餐可能会吃些什么。尽管各个阶层的人都往这个方向到湖边来,却没有造成我任何严重的不便;除了一本荷马的小书之外,我没有遗失任何东西,而那本书或许是因为没事去烫了金,才让人误以为可以卖钱,我相信到了这个时候,应该有我们阵营里的士兵发现了吧。我深信,若是所有的人都过着跟我一样简朴的生活,窃盗抢劫都应该闻所未闻,这种事情都只会发生在有人过剩而其他人不足的社会。波普[6]翻译的荷马史诗很快就会风行草偃:
「Nec bella fuerunt,
Faginus astabat dum scyphus ante dapes.」[7]
「当人只求有木碗,
战争将不再发生。」
「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8]
- 译注:同质疗法(homoeopathic therapy),又称为顺势疗法,是德国医生Christian Friedrich Samuel Hahnemann(1755-1843)发明的另类疗法,就是利用会在健康人身上引起某些疾病的东西来治疗这种疾病。

- 译注:State Street是波士顿的金融与商业中心。

- 译注:Orpheus是希腊神话中缪思女神(Muse)的儿子,擅长音乐,歌声可以让木石生悲、猛兽驯服。他曾经跟随杰森(Jason)去寻找金羊毛,途中遭遇海妖赛伦(Siren),以琴声盖过海妖的声音,逃过船难。

- 译注:梭罗在〈反抗公民政府〉(Resistance to Civil Government, 1849)与〈公民不服从〉(Civil Disobedience, 1866)两篇文章中,都提过他在一八四六年七月二十四日因为连续好几年没有缴税而被逮捕一事。

- 译注:Fair Haven Hill位在华尔登湖西南方约半哩处。

- 译注:Alexander Pope,1688-1744,英国诗人、翻译家,曾经翻译荷马的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

- 译注:引文出自古罗马诗人Albius Tibullus (大约西元前55-19年)的《挽歌集》(Elegies)。

- 译注:语出论语颜渊第十二,意思是说:「治理政事,哪里用得着杀戮的手段呢?只要想着行善,老百姓也会跟着行善。在位者的品德好比风,在下的人的品德好比草,风吹到草上,草就必定跟着倒。」

湖泊
有时候,当我涉入太多社交活动,听了太多八卦闲聊,也访遍了村子里的朋友,我就会从平日居所,信步更往西走,深入这个镇上更人烟罕至的地方,「来到新的林地、新的草地」;或是趁着夕阳西斜,到佳港山上做我的越橘莓与蓝莓晚餐,还可以储存一些,吃上好几天。购买这些果实或是种植果实拿到市场去贩售的人,尝不到他们真正的风味;要真正品尝到这些果实的美味,只有一个方法,可是很少人采用这种方法。你若是想要知道越橘莓的真正美味,就去问牧童哥或鹧鸪鸟;不曾亲手采摘,却妄称自己已经尝过越橘莓,那可是天大的错误。越橘莓从未真的去过波士顿,那里的人不认识他们,因为他们生长在波士顿的三座小山上[1]。当你用车辆载运这些果实到市场的路上,磨掉了他们的花朵,也耗尽了他们有如神仙般的美味,于是他们就沦为与一般粮草无异的食品。只要永恒的正义仍然主宰这个世界,就没有任何一颗纯真的越橘莓能够从这些乡下的小山运送到那里去。
锄了一天的地之后,我偶尔会去找一位满怀渴望的同伴,他从一早就到湖边钓鱼,就像一只鸭子或是漂浮在水面的树叶一样安静,一动也不动;他在思索过各种哲学问题之后,等到我抵达时,通常都已经获得一个结论:他应该是属于某个古老教派的寺院僧侣[2]。此人年纪稍长,是个钓鱼高手,又精通各类木工,他欣然将我的房子视为渔夫的休息站,而我也同样欣然地看他坐在我家门口整理钓鱼线。偶尔,我们会同舟坐在湖上,他在船的这一头,我在船的那一头,彼此之间没有什么交谈,因为他到了晚年渐渐重听了,不过他有时会哼唱起一首赞美诗,正好契合我的哲学。于是,我们的交往成了一种不间断的合音,远比经由交谈进行的交往还要更令人神往,也更值得珍藏。有时候,当我没有什么话好说──而且经常都是如此──我会举起船桨,敲打船身,发出巨大的回声,在环绕四周的林子里回荡扩大,就像动物园的管理员惊醒园内的猛兽一样,引起林间谷地与山坡上每一只动物的咆哮。
在温暖的夜里,我经常坐在船上吹笛,看着那些好似被我迷惑住的河鲈在船边梭巡,看着月亮西移,游过点缀着重重树影的罗纹湖底。以前,我也不时会跟一位同伴,在漆黑的夏日夜晚到湖边探险,就在湖畔生火,因为我们认为这样会吸引鱼群靠过来,而我们也真的用绑在线上的虫子捉到了几条大头鲇鱼;等到我们要离开时,还会将仍在燃烧的木条高高地扔到半空中,像是烟火一样,然后听着木条坠落湖里,发出嘶的一声,火光也随之熄灭,于是我们又立刻陷入一片漆黑。就这样一路吹着口哨,穿过黑森林,回到人类栖息地。可是如今,我已经以湖畔为家了。
有时候,我到村子里,在朋友家的客厅待到他们家人都睡了,才回到森林,我会趁着午夜的月色,花几个钟头,划船去湖上钓鱼──也半是为了明天的午餐着想──听着猫头鹰与狐狸对我唱着小夜曲,也偶尔会听到手边不知名的鸟儿扯着嗓子,发出吱吱的叫声。这些记忆对我来说,都是非常值得纪念,也弥足珍贵的。在离岸二、三十杆的地方,将锚落在四十呎深的湖底,有时候有上千尾的小鲈鱼和银光鱼围绕着我,尾鳍在洒满月光的湖面撩起点点涟漪;我用一根长长的亚麻线,与四十呎深处的神秘夜行鱼交流,有时候,我拖着六十呎长的钓鱼线,在湖面上随着温柔的夜风漂流,不时地感觉到钓线的震颤,显示在线的另一端有某种生物在潜行,隐隐然有种不确定感,又有一点莽撞,仿佛迟迟无法下定决心。最后,你终于慢慢地拉起钓线,双手交替地拉上一尾大头鲇鱼,在半空中奋力扭动身子,还发出嘎吱的叫声。那种感觉很奇妙,尤其是在漆黑的夜里,当你思绪早已不知道飘到哪个星体,专注在广大宇宙的主题,突然感觉到这轻微的扭动,打断了你的梦境,也让你跟大自然重新连结在一起;仿佛我下一次抛出钓线时,可以向上抛到空中,也可以向下抛进同样浓密的水里。如此一来,我就可以用一个钓钓,钓到两条鱼。
Source: victorgrigas.
华尔登湖的景色算是低调谦和,虽然非常美丽,但是称不上壮观宏伟,不常来或是不在住湖边的人,就不容易领会到他的魅力;不过此湖却是无比的深,湖水又无比的纯净,值得大书特书。这是一口清澈深绿的井,长度有半哩,圆周一又四分之三哩,面积约为六十一点五英亩,是一口藏在松树与橡树林间、常年不断的泉水,除了云雨和蒸发之外,看不到任何入水口或是出水口。湖边周围的地势突然拔起,高度达四十到八十呎不等,不过在东南面与东面的地形,分别在四分之一哩和三分之一哩内,却升高到一百和一百五十呎。这些全部都是林地。我们康科德镇上的水,至少都有两种颜色,一种是远观的颜色,另外一种则是从近处仔细观察到的颜色。第一种颜色受天光影响较大,在夏日晴空下,从远一点儿的地方看,尤其是在湖水搅动时,就呈现蓝色;从更远的距离看过去,全都是类似的颜色;如果是在暴风雨中,则有时候呈现暗沉的蓝灰色。然而,据说大气即便没有明显可见的变化,海水也可能今天是蓝色,明天就变成绿色。我就曾经看过,当大地覆盖着一片皑皑白雪时,我们河川里的水和冰都几乎像青草一样的翠绿。有人认为,蓝色「就是纯水的颜色,不论是在固态或是液态」。但是如果从船上直接望进湖水深处,就可以看到他们呈现出非常不一样的颜色。即使从同一个角度看过去,华尔登湖也可能时而湛蓝,时而碧绿;因为湖水夹在天地之间,因此分享了二者的颜色。从山顶望过去,湖水反映出天空的颜色;但是走近到岸边,走到可以看见湖底沙子的地方,却是一种黄澄澄的色调,再远一点则是浅绿,然后离岸愈远颜色愈深,渐渐与湖水水体融合为一致的深绿色。在某些光线下,即使从山顶望下去,湖边也是一种鲜艳的绿;有人说是因为湖水反映了周边的青翠苍郁,但是即便是靠近铁路沙岸的那一侧,或是初春的树叶还没有长齐时,也是同样的绿,所以那或许只是蔚蓝的主色混了岸边黄沙之后的结果吧。这就是湖水斑斓缤纷的色彩。也正是在湖边这个地方,每当春天来临时,太阳的热气从湖底反射上来,同时也透过泥土传送出去,先是融化了这里的冰,然后在仍旧结冻的湖心周围形成狭窄的水道。跟我们其他地方的水域一样,在天气晴朗时,若是水波兴起,湖面会以直角反射天空的蓝,又或者因为融入了更多的光线,因此从远处望去,湖水看起来似乎比天空本身的蓝还要更深;在这个时候,我若泛舟于湖面上,以不同的视角观察湖面反射的天光,可以察觉到一种无与伦比又难以形容的淡蓝,像是浸了水或是颜色多变的丝绸,又像是刀光剑影,蓝的比天空本身还要蓝,这色泽与波浪另外一侧的原始墨绿相互交替,不过相形之下,后者看起来就比较浑浊。就我记忆所及,那是一种玻璃的蓝绿色,像是冬日,太阳下山前,西边天空透过云层看到的一抹天光。然而,你若是将湖水装入玻璃杯,举起来对着光线看,那水看起来就跟空气一样的无色透明。大家都知道,大片玻璃会带有一点绿色的色调,据制作玻璃的工匠说,那是因为「量体」使然;如果是小片玻璃,就会变成无色的。华尔登的湖水要有多大的量体才能反射出一种绿色的色调呢?我就无法证明了。我们的河水,若是直接低头往下望去,都是黑色或是非常深的褐色,而且也跟大部份的湖水一样,会让在水里游泳的人躯体看起来染上一层黄色;但是华尔登湖的水却有如水晶般纯净,在水里游泳的人躯体看起来也像石膏雕像一般的雪白,只不过很不自然,因为四肢在水里放大扭曲,形成一种诡异的效果,值得米开朗基罗好好研究一番。
湖水清澈透明到可以轻易地看到二十五或三十呎深的湖底,泛舟其上,可以看到水面下好几呎深处的小鲈鱼和银光鱼群,或许身长只有一吋,但是前者可以从他们身上的横纹轻易地辨认出来;你一定会觉得他们是属于苦修型的鱼类,不然,在如此清澈的水里要靠什么维生。多年前,我曾经在冰上凿了一个洞,想要抓梭鱼,上岸时,随手将斧头往后一扔,丢在冰上,可是那斧头仿佛有什么鬼使神差,竟然滑行了四、五杆之后,直接落进其中一个洞里,里面的水深有二十五呎。因为好奇,于是我趴在冰上,往洞里瞄去,只见那斧头朝下,有点斜斜地插在湖底,斧柄朝上直立,随着湖水的脉动微微摇晃;我如果不去打扰它的话,那斧头很可能就这样立在那里,直到时间让斧柄腐朽成灰。我用手边的冰凿,在斧头的正上方凿了一个洞,然后用刀子砍下附近最长的一根白桦树枝,在树枝末端绑上活结套索,小心翼翼地放进湖里,套上斧柄把手,再用沿着树枝的线,将斧头从水里拉起来。
沿着湖岸周围,除了一、两处短短的沙滩之外,都铺着一条白色的光滑圆石,就好像是铺着石头的人行道;岸边的地势陡峭,在很多地方,只要纵身一跃,水深就足以没顶;若非湖水清澈如许,很可能从此就深不见底,直到对岸水浅处,才能再次看到湖底。有些人以为华尔登湖是无底的。无论在任何地方,湖水都不会混浊,因此一般人若是不仔细看,可能会说湖里根本连水草都没有;即使用心观察──除了最近才刚被湖水淹没的草地之外,不过严格说起来,那里并不属于华尔登湖──也看不到一根菖蒲或芦苇,甚至连百合也看不到,无论是白的或是黄的,顶多就只是一些心形的叶片和漂浮在水上的叶藻,或是一、两片莼菜;然而,可能连在湖里游泳的人都察觉不到这些植物,因为他们跟周遭生活环境一样的干净而明亮。圆石由湖岸延伸至湖水里约一、两杆的地方,然后湖底就是纯净的沙,只有最深处通常会有一些沉积物,这可能是不知连续几个秋天飘过来,然后在湖里腐烂的树叶吧。即使在隆冬时节,从湖底拉起来的船锚上,都还会捞起鲜绿的水草呢。
我们这里还有另外一座湖泊也是像这样,就是白湖,位在西边约两哩半的九亩角[3];除此之外,我就不知道还有第三座湖泊有如此清澈像井水一样的特色──虽然我对方圆十余哩内的湖泊大多了若指掌。或许有许多民族都相继在此饮用过这里的湖水,也曾经赞美过、探测过这座湖泊,但是这些民族陆续消失之后,这湖水依然碧绿清澄,一如往昔。这可不是间歇泉哪!或许,在亚当、夏娃遭到上帝驱逐出伊甸园的那个春天早晨,华尔登湖就已经存在;即使在那个时候,温柔的春雨,伴随着轻雾与南风,就已经在湖面上掀起涟漪,湖上的无数野鸭与飞雁都还不知道人类的堕落,因为如此纯净的湖水就已经让他们心满意足了。即使在那个时候,湖水就已经开始涨落,已经变得清澄,也已经染上现有的色泽,并且已经取得天国专利,全世界就只有独一无二的华尔登湖,可以酿出来自仙界的琼浆玉露。谁知道有多少无人记得的民族,以此为卡斯塔里亚泉[4],孕育出他们的文学?又有多少女神曾经在黄金年代[5]住过这里?这里是最高级的宝石,镶在康科德头上那顶冠冕中央。
然而,第一批到这口井来的人或许留下了一些足迹。我就曾经发现,在环湖岸边,茂密的森林才刚砍伐完,就看到陡峭山坡上露出有如架子般的狭窄步道,让我大吃一惊。这步道随地势起起伏伏,时而靠近湖畔,时而远离,年代或许跟住在此地的人类一样久远,是由原住民猎人一步一脚印踩踏出来的,而目前占据这块土地的人偶尔也会不经意地走过。若是冬天,站在湖心的冰上看这条步道会格外显眼,尤其是在下过第一场细雪之后,看起来像是一条起伏不定的白线,不会被野草和树枝遮蔽,许多地方即使站在四分之一哩外,也非常明显,而在夏天,就算走得很近,也还是看不清楚;可以说,是雪花将步道印成了清晰的雪白高凸浮雕。但愿有朝一日,当人们在此修建庄园的华丽庭院时,还能保留一些遗迹。
Source: angela n.
湖里的水位时有涨落,不过是否有什么规律或是在什么时期涨落,却没有人知道;然而也跟平常一样,总是有许多人假装知道。通常,水位在冬天比较高,在夏天比较低,但是与一般气候的干湿又没有太大关联。我还记得从前的水位曾经一度比我住在湖畔时低了一、两呎,也曾经高出至少五呎。从前有一条狭窄的沙洲延伸到湖中,沙洲末稍的湖水极深,离主要岸边约有六杆;大约在一八二四年时,我还在沙洲上帮人家煮过一锅浓汤呢,不过已经有二十五年不可能这样做了。另外,我也曾经跟朋友说过,过了几年之后,我常常在森林里的一个小湾泛舟垂钓,离他们知道的唯一湖岸约有十五杆,后来湖水水位降低,那里就变成了一片草地,他们听了都不敢置信。可是这两年来,湖水又持续上涨,如今,到了一九五二年的夏天,已经比我住在那里的时候高出整整五呎,或者说是跟三十年前一样高,于是又可以到那块草地上去钓鱼了。这使得水位高低最多可以相差到六、七呎;然而,环湖群山上流下来的水量却无足轻重,所以水位上涨一定还是跟影响地下深泉的因素有关。同一年夏天,湖水的水位又已经开始下降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水位的波动,不管有没有周期性,似乎都要好几年才能完成。我曾经观察到一次的水位上涨和两次的部份下降,因此预期或许再过个十二年或十五年,湖水又会再次下降到我所知道的最低水位。在华尔登湖东边约一哩的佛林特湖[6]偶尔会受到出水和进水的影响,而其他较小的间歇湖则与华尔登湖同步,与后者同时达到他们的最高水位;据我观察,白湖也是同样的情况。
华尔登湖这种长周期的水位涨落至少有一个用途。最高水位维持一年或更长的时间,虽然让沿湖步行变得困难,却可以淹死从上次高水位之后在岸边冒出来的树丛,如大王松、桦木、赤杨、白杨等等,等到水位再次下降时,留下一片毫无阻碍的湖岸。因此,跟许多受到每天潮汐涨落影响的湖泊和水域不同,这里的岸边在低水位时是最干净的。在我屋子旁边的湖岸上,有一排约十五呎高的大王松因此死亡倒塌,像是遭到铲平似的,也阻止了他们的侵蚀;这些树的大小也透露出上次水位升到这等高度是在多少年前的事。湖水借由涨落,主张了他对湖岸的所有权,也借此修整了湖岸,让树木无法因占用而主张所有权。湖岸是华尔登湖的嘴唇,唇边不长胡须,因为他不时会伸出舌头来舔舐脸颊。当湖水处在高水位时,赤杨、杨柳和枫树都会从水里的枝干上,向四面八方冒出大量的纤维化红树根,长约数呎,甚至可以长到离地面三、四呎高,借以维系他们的生命;我知道岸边的高丛蓝莓通常不会结果实,但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却结实累累。
有些人对于湖滨石子路为何铺设得如此工整感到不解,我的乡亲都听说过一个传说。年纪最长的人跟我说,这是他们年轻时听长辈说的故事:古时代,印地安人在此地的一座山上举办狂欢仪式,那座山高耸入云,直达天庭,就如同这座湖一样深入地底,山有多高,湖就有多深;据说,他们做了太多亵渎神明之事──其实印地安人并没有犯过这样的罪──当他们正沉溺于亵渎之事时,突然地动山摇,整座山崩塌下沉变成湖泊,只有一名叫做华尔登的老妇人逃过一劫,因此这湖就以她的名字命名。据推测,当地动山摇时,山上的石头从斜坡滚下来,就形成了现在的湖岸;不管怎么说,可以确定的是:以前这里没有湖,现在有了。这个印地安人的寓言跟我先前提过的那个老殖民者的说法完全没有冲突;他说:他记得很清楚,当他第一次带着探测杖到这里来时,看到草地冒出氤氲的蒸气,而榛木做的探测杖却一直朝下,因此他就决定在这里凿井。至于那些石头,还是有很多人认为跟山脉的震动无关,不过根据我的观察,环湖的山上到处都是这样的圆石,多的不得了,因此当初在兴建铁路时,还不得不在最靠近湖畔的铁轨两旁用这些石头堆砌起石墙,而且在湖岸地势最陡峭的地方,石头也最多,因此,很可惜,对我来说,这已经不再是个谜,因为我找到了铺石头的人。如果这座湖的名字不是出自某个英格兰的地方──例如:萨夫恩.华尔登[7]──我想我们可以推测这湖可能会取名为「围墙湖」[8]。
对我来说,这座湖就是一口现成的井。在那一年,有四个月的时间,湖水冰凉的如同他一年四季的纯净;我想,在那个时候,即使还称不上是全镇最好的水,也可以跟其他任何地方的水并驾齐驱。在冬天,所有露天的水都比有遮蔽的泉水或井水要冰冷。湖里的水,从我在下午五点取出来,放在屋内,直到隔天中午,也就是一八四六年三月六日,当时室内温度升到六十五度或七十度,部份是因为太阳照射屋顶的关系,但是湖水温度只有四十二度,比从村子里最凉的井里刚刚打上来的水还要低一度。在同一天,沸腾泉[9]的温度是四十五度,在所有试过的水之中,温度是最高的;不过就我所知,如果不跟其他的浅水或停滞的地面水相混的话,在夏天,那已经是最冰凉的水了。此外,在夏天,华尔登湖因为湖水够深,所以永远都不会跟其他曝晒在阳光下的湖泊一样变热。在天气最热的时候,我通常会提一桶水,放在地窖里,到了晚上变凉,而且到了隔天一整天,也仍然一样的沁凉,不过我还是会到附近的一处泉水去打水。这里的水即使放了一个星期,也跟刚打上来时一样好,而且没有帮浦的金属味。夏天到湖畔来露营一星期的人,只要在营地的阴凉处,将水埋在几呎深的地底,就不再需要冰块这种奢侈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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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有人在华尔登湖里钓到一条七磅重的梭鱼,更别说还有另外一条用力扯断钓线,拖走卷线轴的梭鱼,渔夫说至少有八磅,因为他也没有真的看到;还有鲈鱼和大头鲇鱼,这两种鱼,有些重量都超过两磅;另外还抓过银光鱼、白鲢鱼或拟鲤(Leuciscus pulchellus),还有极少数的鳊鲤(Pomotis obesus)和两条鳗鱼,其中一条重达四磅──我之所以如此不厌其烦地细数他们的重量,因为那是鱼类出名的唯一条件,而且我在这里也只听说过这两条鳗鱼──我还依稀记得一种约五吋长的小鱼,鱼身两侧是银色,背脊呈绿色,外形有点像是雅罗鱼;我在这里提起这种鱼,主要是让事实证明传言。不过这个湖的鱼产并不是特别丰富。湖里的梭鱼虽不算多,却已经是最值得夸口的了。有一次,我躺在结冰的湖面上,至少看到三种不一样的梭鱼:一种体型长而扁,呈铁灰色,最像是在河里捞到的鱼;第二种呈亮金色,有绿色的反光,栖息在相当深的水域,是此处最常见的;最后一种则呈金色,外型与前一种相似,但是两侧鱼身上有深褐色或黑色的斑点,中间也夹杂了一些淡红色斑点,非常像是鳟鱼。他的种名叫做reticulatus,其实是名不符实,应该叫做guttatus才对[10]。这些鱼的肉质都相当结实,实际重量比外形看起来还要重。银光鱼、大头鲇鱼和鲈鱼──其实生长在这座湖里的所有鱼种──都比河里和大部份其他湖泊里的鱼更干净、更漂亮,肉质也更结实,因为这里的水质比其他地方更纯净,所以这里的鱼一看就知道跟其他地方的鱼不一样。或许很多鱼类学家可以从中找到一些新品种。此外,湖里还有干净的青蛙、乌龟和少许贝类;麝鼠和水貂也会在湖畔留下足迹,偶尔会有一只云游的泥龟打湖里经过。有时候,我一早推着船出湖,惊醒夜里偷偷跑到船底睡觉的泥龟,打扰他的清梦。野鸭和野雁会在春秋两季来访,白腹燕(Hirundo bicolor)从湖面掠过,翠鸟[11]会在湖湾倏忽一闪而逝,斑鹬(Totanus macularius)则是一整个夏天沿着圆石湖岸摇摇晃晃地散步。有时候,我会惊扰到一只在湖面白松树枝上歇息的鱼鹰,但是我想华尔登湖应该不像佳港湾一样,受过海鸥振翅的干扰,最多只有一只每年造访一次的潜鸟。现在经常到湖里来的主要动物就只有这些了。
在风平浪静时,划船到东边的沙岸附近或是湖的一些其他部份,坐在船上,可以看到水深八或十呎处,有一些直径约六呎、高约一呎的圆形小丘,由不足鸡蛋大小的圆石组成,四周则全是光秃秃的沙地。起初你会以为这可能是印地安人为了什么目的在冰上堆成的,等到冰面消融,他们就沉入湖底;不过这些石堆实在太规则了,而且有些看起来很新,年代没有那么久远。他们也类似在河里看到的石堆,只是这里没有胭脂鱼,也没有七鳃鳗,所以我也不知道可能是哪一种鱼堆成的。或许是大头鲇鱼的窝吧。这也让湖底增添了一丝宜人的神秘感。
湖岸的形状不规则,所以一点也不单调。我可以在脑海里勾勒出湖的西边有锯齿状的深水湾,北边的地势比较险峻,南边是美丽的扇形地形,连绵的岬湾层层相连,显示其中还有一些杳无人迹的地方。此湖深藏在沿着湖边拔地而起的群山之间,从湖心中央眺望远山的森林,是无人能出其右的美景,也是最好的背景;因为映照森林的湖水不但是最美的前景,而且蜿蜒的湖岸也是最自然、也最宜人的界线。这里的湖边没有人工砍伐的痕迹,也没有耕地毗邻,因此没有粗糙和残缺不全的感觉。湖畔的树有充分的空间可以伸展四肢,所以每一棵树都朝着湖面伸出最生机蓬勃的枝桠;于是大自然就沿着湖岸织成一道自然的镶边,一眼望去,可以看到从岸边低矮树丛到最高枝的渐次变化。这里看不到什么人工斧凿的痕迹,湖水依旧如几千年前一样拍打的湖岸。
湖泊是大地上景致最美、表情也最丰富的容貌,堪称是大地的眼眸,凝望着湖水的人,自然就可以测量出自己天性的深度。生长在湖岸水滨的树,就是环绕着眼睛四周的修长睫毛;附近那些苍郁的土丘山崖,则是眼睛上的眉毛。
在一个宁静的九月午后,站在华尔登湖东边平坦的沙滩上,当时的薄雾让对岸的线条看起来有点朦胧,我突然明白「如镜的湖面」这句话是怎么来的了。当你弯下腰,从两腿之间倒望出去时,那湖面就像是一条最精致的薄纱横挂在山谷间,映照着远处的松林隐隐含光,将大气层层分隔,让你几乎觉得可以脚不沾水地从薄纱底下直接走到对岸的山边,而从湖面上飞掠的燕子也可以栖息在水上。的确,他们有时候会受骗,冲过了头,等到发现不对,这才恍然大悟。当你向西方眺望时,就不得不举起双手来遮住湖面上反射的阳光,还有真正的太阳,因为二者都同样明亮刺眼;如果你在两种强光夹击之下仔细观察湖面,那还真的是名符其实的湖面如镜呢──除了在整个湖上滑行的水马,隔着相等的间距掠过水面,动作在阳光下形成你能想像到的最细微的粼粼波光,或者是偶有一根鸭绒落到水面,或是如我所说的,低飞的燕子触及水面。也可能是远处一尾游鱼跃出水面,在空中画出一道三、四呎长的弧线,跃出水面时激起一道白光,落水时又是另外一道白光;有时候可以看到一整道银色的弧线;又或者是湖面上四处飘落的蓟花冠毛,让鱼群逐而啄之,又在水面上激起点点涟漪。就像是熔化的玻璃冷却后尚未完全凝固,里面有一些纯净又美丽的微尘,形成玻璃中不完美的缺陷。你也常常会看到在水面上有一片更平静、更黝黑的水域,仿佛用一张隐形的蜘蛛网或是水中精灵的栅栏,跟其他水域分开来。从山顶往下看,几乎到处都可以看到鱼儿跃出水面觅食,因为在平静的湖面上,只要有一只银光鱼或梭鱼捕食水面的昆虫,就会惊扰到整座湖泊的宁静。想来真是奇妙啊,这么一件简单的事实竟也会引起如此轩然大波──这椿鱼吃虫的命案就此真相大白──即使我站在远方,也能清楚地看到涟漪向外扩张,直到直径有六杆那么大。你甚至可以从四分之一哩外看到水甲虫(Gyrinus)在平静的湖面上不停地向前迈进,他们轻巧地在水面上划动,画出两条分叉的水纹,但是水马在湖面上的滑行却不留痕迹。当湖水起了相当大的波澜,湖面上就看不到水马和水甲虫,不过显然在风平浪静时,他们就会离开自己的安乐窝,从岸边冒险滑向湖面,一小步、一小步地向前滑,直到滑过整个湖面。在秋高气爽的晴天里,当芸芸众生皆享受温暖阳光的恩惠时,坐在像这样一个高地的树椿上,俯瞰整座湖泊,观察水面上不断涌现的波纹涟漪,真是赏心悦目的乐事一椿;若不是这些小小的波动,根本看不到天空与绿树倒影中的湖面。如此广濶的水面却没有任何骚动,即使有什么惊扰,也会很快恢复平静,就像有人拿着水瓶到湖边舀水,当颤动的水波荡漾到岸边时,湖面又重归静寂。无论是鱼跃出水,或是虫子掉落湖面,都一定会激起一圈又一圈的涟漪水波,形成优美的线条;就如同泉源不断地注入活水,激荡起湖泊的生命脉动,是他呼吸时胸膛的起伏。那是欢乐的悸动,还是痛苦的颤抖,都再也分不清楚了。这湖的现象是何等的平和啊!人类的辛勤劳作又如同在春天一样再次发光。当然,每一片树叶,每一根枝桠,每一块石头,每一张蛛网,此刻都在午后的阳光下熠熠生辉,就跟他们布满了春日晨露的时候一样。船浆或是昆虫的每一个动作,都会激起一道亮光;当船浆落下时,那回声是多么柔美啊!
在九月或十月,像这样的日子里,华尔登湖是完美的森林之镜,镶在湖畔的石头,在我眼中,就如同稀有的宝石一样珍贵;或许,再也没有什么比一座躺卧在大地上的湖泊更美丽、更纯净、同时又更浩瀚的了。那是天上之水!不需要围篱。各个民族来来去去,都无法玷污他的纯洁。他是石头打不破的镜子,镜面的水银永远不会耗损,大自然也会不断地修复镜面上的镀金,暴雨、灰尘都无法让镜面暗沉,明镜始终如新──所有的污秽不洁沉入湖里,都会被太阳那朦胧的扫帚刷洗干净──这是阳光拭尘布──任何吹到湖面上的气息,都不会滞留,反而是湖将自己的气息吹入空中,化成云朵,飘浮在湖上的高空中,然后又映照到湖面,重返湖的怀抱。
一方湖水泄漏了空中精灵的行踪。湖水不断从空中接收新的生命与动态,在本质上就是天地之间的媒介。在陆地上,只有青草树木会如波浪起伏,但是湖水本身却会因风起波。我可以从一抹光线或是光点,察觉到微风吹掠湖面。俯看湖面是多么的奇妙啊!或许有朝一日,我们也可以因此俯看天空的表面,看到仍然幽微的精灵从上面飞掠。
到了十月末,当寒霜降临,水马和水甲虫才终于不见踪迹;然后,到了十一月,在风平浪静的日子里,通常就完全没有任何东西在湖面掀起微波涟漪。在一个十一月的午后,连緜数日的暴雨终于平息,天空依然是乌云密布,空气中也依然弥漫着雾气,我却看到华尔登湖出奇的平静,光滑到几乎看不到湖面;虽然湖水很快就反射出十月的明亮色调,但是十一月的肃穆色彩却仍然笼罩着湖畔的山丘。虽然我泛舟渡湖时已经尽量放慢速度,但是小船泛起的层层涟漪却仍然一圈又一圈地向外扩张,几乎直到目光所及的尽头,让湖面的倒影也漾起波纹。可是当我望向湖面,却看到远方微光闪烁,到处可见,仿佛水马逃过了寒霜又在此聚集,又或者是平静的湖面泄漏了湖底涌泉的秘密。我慢慢地划到了其中一个发出亮光的地点,赫然惊觉四周环绕着大量身长约五吋的小鲈鱼,在碧绿的水里散发出深古铜色;他们在水里游来游去,却一直浮上水面,引起点点涟漪,有时还留下从嘴里吐出来的气泡。如此清澈透明又看似无底的湖水,映照着天空中的云彩,泛舟其上,好似搭着气球飘浮在半空中,而鱼群的游动也让我觉得好像是一群鸟儿在我下方左右飞行或盘旋,而他们的鳍则像帆一样,帮助他们驭风而行。在湖里,像这样的鱼群很多,显然是想趁着冬天拉上冰帘,遮住他们广濶的天空之前,好好利用这短暂的时光,不过如此一来,有时候却让湖面看起来好像有微风吹过,或是有几滴雨珠洒落。当我在无意中靠近,惊动了他们,他们就突然甩尾,激起浪花水波,仿佛有人拿着灌木树枝拍打水面,然后沉入湖底深处寻求庇护。终于起风了,雾气渐浓,湖水的波动也渐大,这些鲈鱼跳得比先前更高,一时有数百个黑点浮出水面约三吋高。有一年,甚至已经到了十二月五日,我看到湖面上的点点涟漪,以为有大雨将至,空气中也充满了雾气,于是我赶快坐回划桨的位置,奋力朝着住处划去;大雨看似就要降临,虽然脸颊上还感觉不到雨滴,但是我想终究免不了淋得一身湿。就在这个时候,湖面突然平静,原来那是鲈鱼造成的涟漪,而我划桨的声音让他们受惊,纷纷潜入水中走避,我隐约看到鱼群消失,所以那天下午,我到头来还是没有淋湿。
有位老先生在将近六十年前常到华尔登湖来,当时的湖因为森林环绕显得幽暗;他跟我说,在那个时候,有时会看到湖上的野鸭和其他水禽,还有许多老鹰在附近翱翔,显得生气蓬勃。他到这里来钓鱼,用的是一艘在岸边找到的老独木舟;独木舟用两根白松原木凿空后拼凑起来,船头船尾都削成方形。船身非常笨重,但是经久耐用,用了很多年之后,才吸饱了水,后来或许沉入湖底了吧。他也不知道那艘独木舟的主人是谁,就算是属于这座湖泊的。他曾经用山胡桃木的树皮搓成绳索,绑住他的船锚。有一位在独立战争之前曾经住过湖边的老陶匠跟他说过,湖底有一只铁箱子,他曾经亲眼目睹。有时候,那个箱子会漂到岸边,不过你若是朝着箱子走过去,它又会沉回水底,消失无踪。听说了那艘独木舟的故事,我觉得很欣慰,因为它取代了另外一艘使用相同质材但是建造得比较精美的印地安独木舟;或许那艘独木舟曾经是岸边的一棵树,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倒落到水里,漂流了一个世代,堪称是湖上最合适的交通工具了。我还记得当我第一次望向湖底深处时,还可以隐约看到湖底有许多巨大的树干,可能是被风吹倒,或是伐木后留在冰上,没有运走──当时的原木价格便宜──但是现在大部份都不见了。
我第一次在华尔登湖上泛舟时,湖畔还完全被茂密高耸的松树与橡树团团围
住,在某些岬湾,还有葡萄藤攀爬在紧临水岸的树上,形成树荫拱门,让船只从底下划过。湖岸边的山势陡峭,山上的林木参天,所以你若是从西边往下看,整座湖看起来像是有森林景观的圆形剧场。我年轻时,曾经在湖面上泛舟,任凭西风吹拂,随风飘荡好几个钟头;在一个夏日午后,我先将船划到湖心,然后就躺在船上做白日梦,直到小船碰触到沙岸才惊醒,这才起身看看命运将我带到何方;在那个时代,懒散放空乃是最美好也最有创造力的产业。有好些个早上,我都会如此偷闲,宁愿以这种方式度过一天中最有价值的时光;因为我很富有──并非金钱上的富裕,而是拥有许多阳光明媚的时间与夏日时光──所以可以尽情挥霍;我一点也不后悔没有浪费更多的时间在工厂或是教职。然而,在我离开了湖岸之后,伐木工人变本加厉地滥砍林木,因此现在已经有好多年都无法徜徉在林间小径了,连偶尔从林间眺望湖水的景致也不复存在。如果我的缪思女神从此沉默,那也是情有可原。你想,当鸟儿的树丛遭到砍伐殆尽,还能期待他们引吭高歌吗?
如今,湖底树干、老独木舟,还有湖边幽暗的森林,都已经消失了;那些根本不知道此湖何在的村民,不再来到湖里沐浴饮水,反而想着用水管引水,将湖水引到村子里洗碗!且不说这湖水至少应该跟恒河一样神圣,竟然想打开水龙头或拔掉栓塞就取得华尔登湖!那魔鬼般的铁马[12],刺耳的嘶鸣已经响彻了全镇,铁蹄也玷污了沸腾泉,更啃食了华尔登湖畔所有的森林,简直是特洛伊的木马,在腹中藏了上千人,由唯利是图的希腊人引进城内!乡下的战士何在?谁又是摩尔厅的摩尔勇士[13],可以在深坎[14]迎战敌人,用复仇的长矛刺进那得意忘形的害虫肋骨?
然而,在我知道的所有特质当中,华尔登湖或许是最好的,也最能保存他的纯洁。许多人曾经被比喻成华尔登湖,但是绝少有人配得上这样的荣誉。虽然伐木工人先是砍光了这一边,然后又砍光了那一边;接着,爱尔兰人又在湖边盖了猪圈,让铁轨绕着湖边走;甚至还有卖冰的人曾经到这里来凿冰贩售──但是湖本身却从来不曾改变,湖水也依然是我年轻时看到的湖水,所有的改变都在我身上。经过了这么多的涟漪水波,湖面却没有一条永久的皱纹,始终是青春永驻;我现在仍然会看到燕子伸喙啄水,显然是从湖面叼起一只昆虫,一切都一如往昔。今晚,我又突然想起华尔登湖,仿佛我这二十多年来,并没有几乎天天都看到他──怎么会呢?华尔登湖犹在,仍然是我多年前发现的那座林间湖泊;那里的森林在去年冬天遭到砍伐但是到了春天又在岸边长出一座新的森林,也跟以往一样的茂密苍郁;同样的思绪也跟当时一样涌上湖面;对湖本身及其创造者来说,也还是同样洋溢着喜悦与快乐,啊,对我来说,也可以是这样啊!这一定是勇者的创作,没有丝毫的欺瞒狡诈!他用双手围起了这一泓湖水,再用思想让水变得更深沉,也更清澄,最后在遗嘱中留给了康科德。我看着他的脸,依然是同样的倒影,让我几乎要问:华尔登湖,是你吗?
我不敢奢望,
为他点缀一行诗;
我不曾更接近上帝与天堂,
除了住在华尔登湖时。
我是他的石岸,
是从他身边掠过的微风;
在我的手心,
捧起他的水与他的沙,
而他最深邃的去处,
就高挂在我的思想中。
火车不曾停下来好好看他,但是我却幻想着司机、司炉和司闸,还有拿着月票搭车、经常会看到他的乘客,都是懂得欣赏这湖光山色的人。司机在白天至少看过一次他的宁静与纯洁,到了夜晚也不会忘记,或者说他的天性不会忘记;尽管只看了一次,却有助于涤净国家街与引擎的煤灰。还有人提议称之为「上帝的水滴」。
我曾经说过,在华尔登湖看不到任何入水口或是出水口,但是他一边与地势较高的佛林特湖有着遥远而间接的关系,另外一边又与地势较低的康科德河有明显而直接的相连。他与佛林特湖之间,隔着一连串由高处緜延下来的小湖,与康科德河之间也连着一连串类似的小湖,这些湖泊曾经在某个地质时期泛滥成灾,现在只要稍微疏浚一下──但愿这种事情不会发生──湖水又可以往那边流去。这湖水像林间隐士一样,长年过着简朴矜持的生活,才能孕育出如此美妙的纯净,若是与相对混浊的佛林特湖混在一起,或是任由湖水流到大海,浪费了天生的甜美,谁不会感到遗憾呢?
林肯的佛林特湖,又名砂湖,位在华尔登湖东方约一哩的地方,是我们这里最大的湖泊与内海。佛林特湖比华尔登湖要大的多,据说占地一百九十七英亩,鱼产也更丰富,不过却比华尔登湖要浅,湖水也不是特别纯净。穿越森林往那边走,是我常做的休闲活动;就算只是为了感受那清风自在拂面,看着湖波荡漾,想像着水手的生活,也都值得了。在秋天,起风的日子里,我会去捡拾栗子,因为栗子被风吹落到水里,又被湖水冲刷到我的脚边。有一天,我沿着芦苇丛生的湖岸缓步而行,觉得有水花吹到我的脸上,眼前赫然出现一艘破船的残骸,两侧的船舷已失,只勉强看到平坦的船底板搁浅在灯芯草丛里;然而,船身结构线条仍然清晰可辨,就像一大片睡莲叶,叶片虽然腐烂,叶脉犹存。这艘破船就跟你想像中在海边看到的残骸一样令人印象深刻,也同样发人深省;不过此时,却沦为滋养植物的土壤,与湖岸合为一体,难以分辨,任由灯芯草和菖蒲从船身中窜起丛生。我以前很欣赏此湖北岸沙质湖底的波纹,因为水压的关系,让涉水而过的人踩起来觉得沙质很硬、很结实;这里生长的灯芯草呈单行排列,一排接着一排,整整齐齐,与沙地的纹路相互呼应,随波荡漾,仿佛是波浪栽种的。我也曾经在这里发现数量相当多的怪异球状物,直径从半吋到四吋不等,都呈完美的球体,显然是细茎或草根形成的,或许是谷精草吧;这些草球在浅水滩的沙地滚来滚去,有时候会冲上岸来,有些是坚实的草,也有一些里面掺杂着细沙。起初你会以为是波浪运行造成的,就跟圆石一样,但是最小的球大约只有半吋长,都是由同样粗糙的材料,而且只经过一季就形成了。我认为,对于已经变得坚硬的材质来说,波浪的影响主要是磨损,而不是建设。这些草球干燥后,可以永久保存他们的形状。
佛林特湖!我们的命名方式真是贫乏啊!那个不洁又愚蠢的农夫,只是因为他的农田与这片天上之水毗邻,还无情地铲平湖畔的土地,有什么权利以自己的名字替这座湖命名呢?他不过是个小气鬼,宁可要表面可以映照倒影的一美元,甚至更光亮的一美分,让他可以看到自己那张恬不知耻的脸孔;他还认为住在湖上的野鸭是僭越入侵;他的十指因为长年习惯贪婪地抓着东西,变成像鹰爪般的弯曲坚硬,有如鸟身女妖──在我看来,这湖不应该取这个名字。我到湖边既不是去看他,也不是去打听他,因为他从来不正眼看着湖,也不曾在湖里沐浴;他既不爱湖,也不护湖,对湖不曾有过一句好话,更不曾感谢创造湖的神。倒不如用在湖里悠游的鱼来替命名吧,或是常来造访的野禽或野兽,或是生长在湖滨的野花,或是某个人生足迹曾经与这座湖交织在一起的野人或野孩子,就是万万不可用那个除了一张权状之外别无其他权利的人来命名,更何况,连那张权状也是那些与他同为一丘之貉的邻居或议员发给他的;他心里只想到金钱的价值,他的存在或许只会给湖岸带来灾难;他榨干了湖边土地的资源,甚至还奢望榨干湖里的资源,他唯一的遗憾就是这湖里长的不是英格兰干草,也不是一片蔓越莓田──真的,在他的眼中,这座湖没有任何价值,除非抽干湖水,挖出湖底的淤泥出售。这湖水无法推动他的磨坊,所以对他来说,欣赏湖畔风光并不是什么特权。我瞧不起他的劳动,也瞧不起他的田,因为在他的田里,什么东西都待价而沽;如果风景或神能够卖出好价钱的话,他也会将他们送到市场上出售;在他眼中,去市场就是去拜神,因为市场就是他的神;在他的田里,没有什么是不用钱的,他的农地不长粮食,他的草原不开花,他的树不结果实,长出来的全都是钱;他爱的不是果实之美,他的果实也只有在变成金钱之后才算成熟。还是让我拥有可以享受真正财富的贫穷吧!受我尊重、让我感兴趣的农民,都与他们贫穷的程度成正比──贫穷的农民!农田的典范!房舍像是矗立在粪肥堆上的菌菇,人的房间与马厩、牛棚、猪舍毗邻,不管干不干净,全都一间接着一间地连在一起!人与牲畜全都挤在一起!像是一锅臭油,闻起来有粪肥加上酸乳的气味!在高度开垦与文明开化的状态下,将人心、大脑化为堆肥!就如同是在教堂的墓园里种马铃薯!这才是农田的典范!
不行,不行!就算真的要用人的名字来替最美丽的地貌风景命名,也只能选择最高贵、最有价值的人;让我们的湖拥有真的名字吧,至少也要像伊卡里亚海[15]一样,在那里,「海岸犹有」一位「勇者冒险的余音回荡」。
规模较小的野雁湖(Goose Pond)就在我去佛林特湖的路上;在西方约一哩的佳港湖(Fair Haven)算是康科德河扩张出来的水域,据说有七十英亩;从佳港湖再过去约一哩半则是白湖,面积约四十英亩。这里就是我的湖乡[16]。这些湖泊,再加上康科德河,就是我的特权;日复一日,夜复一夜,年复一年,他们将我带去的谷子磨成细粉。
因为华尔登湖遭到伐木工人、铁路还有我自己的亵渎,所以在众多湖泊之中,最有魅力──或许不是最美丽──堪称是林中瑰宝的湖,就是白湖了;又是一个贫瘠又平凡无奇的名字,无论是因为湖水出奇的纯净或是因为湖中沙子的颜色。然而,不论是在水质、沙色或是其他各方面,白湖都称得上是比华尔登湖小一号的双胞胎弟弟;这两座湖相似到会让人认为他们在地底下一定是相连相通的。白湖跟华尔登湖一样,都有圆石铺成的湖岸,湖水也有相同的色调;他也跟华尔登湖一样,在溽暑的三伏天,从森林里往下眺望湖岸的岬湾,岬湾的水不深,但是湖底的倒影却替湖水染了色,呈现一种迷蒙的蓝绿色或淡蓝色。多年前,我曾经推着独轮车到那里采集沙子制作砂纸,此后也持续来访。有位常到这里来的人提议应该称之为「碧湖」;或许也可以称为「黄松湖」,原因如下。大约在十五年前,你还可以看到在离岸好几杆的深水区,有一棵大王松的树顶从水面上冒出来,并不是什么特别的品种,不过在这一带都称之为黄松;甚至有人认为,在这座湖沉下去之前,这里原本是一片森林,而这棵树就生长在森林里。我在麻州历史学会选集(Collections of the Massachusetts Historical Society)中,看到一篇很多年前,早在一七九二年由康科德镇民撰写的〈康科德镇地形志〉(Topographical Description of the Town of Concord),作者在谈到华尔登湖和白湖时提到:「在后者的湖心,当水位非常低时,可以看到一棵树,仿佛就生长在它现在矗立的那个地方,不过树根却扎根在水面下五十呎的地里;树顶已经断裂,从断枝处测量,直径有十四吋。」一八四九年春天,我在苏德伯里跟一位住得最靠近白湖的人聊天,他跟我说,是他在十或十五年前,才将这栋树从湖里拉出来的。就他记忆所及,这棵树在离岸约十二或十五杆的地方,水深约四、五十呎;那时候是冬天,他在上午先凿开了结冰的湖面,决心要在下午,在邻居的协助下,将那棵黄松拉出来。他在冰上锯开了一条通往湖岸的通道,打算用牛沿着通道将树木从冰上拖起来;但是工作才进行了没多久,他就惊觉那棵树是倒着长的,树枝的残株向下,末梢紧紧地抓在湖底的沙子里。树干粗的那一端直径约有一呎,他原本预期可以锯下好些木料,结果发现树干已经腐朽,若真要说有什么用途,大概只能当柴火烧了。那时候,他的木柴棚里还剩下一些,树干上留着斧头砍过和啄木鸟啄过的痕迹。他认为,那原本应该是在岸上的一棵枯树,后来被吹进了湖里,虽然树顶的部份吸饱了水,但是树干还是干的,所以比较轻,才会漂流到湖心,然后头下脚上地没入水底。当时,他已经八旬的老父亲也不记得那棵树是什么时候出现的。直到现在,还是可以看到一些相当大的树木躺在湖底,而且因为湖面波动的关系,看起来像是巨大的水蛇在蠕动。
此湖很少受到船只的干扰,因为湖里没有什么鱼会吸引渔民前来捕捞。除了需要长在淤泥里的睡莲或是常见的菖浦之外,纯净的水里就只有稀疏的变色鸢尾花从湖畔的石头湖底长出来。每年六月会有蜂鸟飞来,蓝色的叶片与花朵,尤其是映在水中的倒影,与碧绿的湖水相映成趣,显得格外和谐。
白湖与华尔登湖都是大地表面的水晶,是「光之湖」。如果这两座湖泊永远凝固,而且小到可以握在手心,或许早就被奴隶带走,像是宝石一样,镶在他们帝王的头上;可是因为他们是液态,而且又那么广濶,所以才能世世代代地保存下来,结果我们却弃之如敝屣,反而去追逐「光之山」钻石[17]。他们纯净无瑕,一点淤泥都没有,是无价之宝。不知道比我们的生命美丽多少!也不知道比我们的人格透彻多少!我们从未听闻他们做过什么卑劣之事,比起在农夫家门前有群鸭戏水的池塘,不知道漂亮多少!有干净的野鸭到这里来。生活在大自然的人类不懂得欣赏他的美,但是鸟类却以他们的羽毛和歌声,与大自然的花朵融为一体,可是,有哪个少男少女能够和大自然野性丰饶的美相得益彰呢?大自然在远离人类城镇之处,独自枯荣。还奢谈什么天堂,你们把人间都玷污了。
- 译注:波士顿是建立在三座小山,分别是柯伯山(Copps Hill)、堡垒山(Fort Hill)和灯塔山(Beacon Hill)。

- 译注:梭罗在此处用了一个双关语「Coenobites」指修道院的僧侣,但是发音却类似「see no bites」,意指「你瞧,没有饵了吧」。

- 译注:白湖(White Pond)大约在华尔登湖西南边约一哩处;九亩角(Nine Acre Corner)是在萨德伯里路(Sudbury Road)上的小聚落,位在白湖与佳港湖(Fair Haven Pond)之间。

- 译注:Castalian Fountain是希腊神话中位在帕纳索斯山(Mount Parnassus)上的泉水,是缪思女神的圣地,也是创作灵感的泉源。

- 译注:古希腊与罗马作家将宇宙史分为好几个年代,而黄金年代(Golden Age)则是完美的时代。

- 译注:Flint’s Pond位在华尔登湖东南方约一哩处。

- 译注:Saffron Walden是位在英格兰,离伦敦约四十哩的小镇。

- 译注:Walled-in Pond的发音近似华尔登湖(Walden Pond)。

- 译注:Boiling Spring位在华尔登湖西方约半哩处,因泉水里会冒出气泡,而取名为沸腾泉,并非指泉水为温泉。

- 译注:梭罗在此处是指梭鱼的学名Esox reticulatus(网状梭鱼),其种名有网状的意思;而guttatus则是有斑点的意思。

- 译注:翠鸟(Kingfisher)又称鱼狗,拥有高超的捕鱼技术。

- 译注:此处的iron horse指的是蒸气火车,不但要用水带动引擎,也要砍伐林地,修筑铁路。

- 译注:Moore of Moore Hall是英国民谣〈温特利之龙〉(The Dragon of Wantley)里的屠龙英雄。

- 译注:Deep Cut是在华尔登湖西南方的一个地点,为了要铺设铁轨而遭到铲平。

- 译注:Icarian Sea是爱琴海的一部份,以希腊神话中的伊卡鲁斯(Icarus)命名。相传,伊卡鲁斯用他父亲代达鲁斯(Daedalus)以蜡做成的双翼逃离克里特岛,但是因为太靠近太阳,导致蜡翼融化而坠海死亡。

- 译注:暗指英格兰西北部的湖区(Lake District),因浪漫派诗人渥兹华斯(William Wordsworth)的作品而闻名。

- 译注:Kohinoor是在印度发现的一颗重达一百八十六克拉的钻石;一八五〇年,东印度公司将其献给维多利亚女王,现为英国女王皇冠的一部份。

贝克农庄
有时候,我漫步松林间,那松林耸立宛如庙宇,又如海上整装待发的舰队;枝叶随风摇曳,有如波涛起伏,同时闪烁着仿佛涟漪的光点,如此的轻柔、翠绿又荫凉,连德鲁伊教徒[1]都忍不住要舍弃橡树,敬拜他们。有时候,我走到佛林特湖后方的圆柏林里,那里的树木披挂着灰白色的蓝莓果,愈长愈高,适合在英灵殿[2]前矗立守灵,还有爬藤的杜松子以果实结成花圈,铺满了大地。有时候,我会走到沼泽,那里的地衣苔藓结成花彩,从黑云杉树枝上垂挂下来,地面上还布满了伞状毒蕈,像是沼泽众神的圆桌;还有更多美丽的蕈菇,点缀着树干残株,像蝴蝶或贝壳,是植物界的玉黍螺;在沼泽杜鹃与山茱萸生长的地方,冒出红色的冬青莓果,像是精灵的眼睛,而爬藤白英在攀爬舒展时,连最坚硬的树木都会被他们刻划出凹槽,甚至挤碎;野冬青果则是美的让人看了流连忘返,更别说还有其他无名的野生禁果令人眼花撩乱,垂涎欲滴,不过这些果实只应天上有,不是凡人可以随意品尝的。我最常去拜访的,不是什么学者,而是某些特别的树木,是这一带很少见的品种,生长在远方的草原,或是树林或沼泽深处,又或者是在山巅,例如:山桦木,我们有些俊秀的标本,树干直径可达两呎;还有它的表亲黄桦木,穿着宽松的金黄色背心,像前者一样散发出香气;另外就是山毛榉,树干长得匀称笔直,又画上了美丽的地衣苔藓,每个细微处都完美无瑕,除了零星的几株之外,我只知道在镇上还有一小丛块头相当大的山毛榉树林,据某些人说,是以前鸽子播的种,因为这附近以前有人用山毛榉的坚果为饵,诱捕鸽子。当你劈开这些树木时,看到银色的木头纹理闪闪发亮,就觉得一切辛劳都是值得的。此外,还有椴树、角树和学名叫做Celtis occidentalis的假榆树──我们这里只有一棵算是长得好的;还可以看到长得较高、像是桅杆的松树,或是木瓦树,或是比平常更完美的铁杉,像宝塔一样矗立在树林里。我还可以指出其他更多的树木,都是我不论冬夏都会去朝拜的神殿。
有一次,我正巧站在彩虹的拱桥下,大气的最底层看起来全都是彩虹,让附近的青草和绿叶都沾染上绚丽的色彩,让我看得目眩神驰,好像是透过彩色水晶看着这个世界。那是充满彩虹之光的湖泊,我在湖中,有那么一刻,仿佛也变成了海豚[3]。如果彩虹持久一些,可能也会渲染到我的工作与生活。当我走在铁路堤道上时,总是对我影子周围的光圈感到诧异,也会飘飘然地幻想自己是神的选民。有位来看我的人说,走在他前面的爱尔兰人,有些人的影子就没有光圈,还说只有本地人才会如此的高贵。本韦努托.切里尼[4]在他的回忆录中跟我们说:他被囚禁在圣安杰罗城堡[5]时,做过一个可怕的梦,或者说是看到了幻影,此后每天早晚,不论他在义大利或是法国,他头部的影子附近都会出现灿烂的光芒,尤其在露湿青草的时候格外明显。我所说的,大概也是同样的现象吧,特别是在清晨看得更清楚,但是在其他时候,甚至在月光下,也是清晰可见。虽然这是一个持续的现象,不过却少有人注意到,遇到像切里尼这样想像力丰富的人,很可能就成了助长迷信的基础。而且他说,他只有跟极少数人说过此事,不过能够意识到自己受到关注与尊重,不就已经很突出了吗?
有一天下午,我穿过森林,去佳港湖钓鱼,补充我素食饮食的不足,途中经过与贝克农庄毗邻的宜悦草地[6];有位诗人曾经写诗歌咏这个隐密的地方,一开始是这样说的──
我在搬到华尔登湖之前,曾经考虑过要住到那里去。我「钓」过苹果,跃过溪流,吓跑了麝鼠与鳟鱼。有很多个漫长的午后,日子长到好像时间用不完似的,那一天正是这样的日子,仿佛会发生很多事情,觉得应该要将大部份时间用于我的自然生活──尽管我出发时下午已经过了一半。走到半路,突然下起倾盆大雨,逼得我在一棵松树下,借着头顶层层叠叠的树枝和一条手帕挡雨,一躲就是半个钟头;最后,我终于站到水深及腰的湖里,挥竿越过一大片梭鱼草,结果突然惊觉头上一片乌云罩顶,雷声也开始轰隆作响,声声逼近,就算我要装做没听见都不可能。雷神一定很得意,我心想,可以用分叉的闪电吓跑一位手无寸铁的可怜渔夫。于是我匆匆忙忙地跑到附近的一间小屋避雨,这屋子离任何道路都有半哩远,不过却离湖边很近,也已经很久都没有人住了──
「此处为诗人所筑,
在那久远的年代,
因为你看,这不起眼的小屋,
正驶向毁灭的道路。」
缪思女神如是说,不过我却发现那里现在住着一位约翰.菲尔德,一个爱尔兰人,跟他的太太和几个小孩。大男孩长着一张大饼脸,已经会帮父亲工作,才刚刚跟着父亲从泥塘跑回来避雨;还有一个尖头婴儿,像西碧儿[8]似的长着满脸皱纹,正坐在父亲的腿上,仿佛身处王公贵族的宫殿,其实是在家中,又湿又饿又好奇地看着陌生人,那是婴儿独有的特权,不知道自己是贵族血脉的最后香火,是世界的指望,而不是约翰.菲尔德家中那个面黄肌瘦、可怜兮兮的小家伙。我们就这样一起坐在屋顶下漏水最少的地方,屋外则是雨势滂沱、雷电交加。早在将这一家子运到美国来的那艘船盖好之前,我就已经在这间屋子里坐过好多次了。这个约翰.菲尔德显然是个老实勤奋但是却胸无大志的人;而他太太也是一位勇敢的女性,在那个高高的炉台前煮了一餐又一餐,圆脸上永远都沾满了油垢,身上也几乎衣不蔽体,却仍然一心想着总有一天能够改善自己的生活。她成天抹布不离手,但是家里却看不出任何效果。同样也是跑进来躲雨的鸡,在房间里昂首濶步,仿佛是家中的一份子,我觉得他们太像人了,似乎不适合烤来吃。他们站在那里,直视我的眼睛,还特地跑来啄我的鞋子。这时,屋主开始跟我说起他的故事,说他如何辛苦地为附近一名农夫「挖泥塘」,用一把铲子或泥锄翻遍整个草原,代价是一英亩十美元以及为期一年在这块土地上施肥耕作的权利;他那个大饼脸的儿子一直兴高采烈地跟在父亲身边工作,一点也不知道父亲谈了一笔多么糟糕的交易。我试着用自身经验来帮助他,跟他说我们是近邻,我也跟他一样要靠自己谋生,所以才会像个游手好闲的人一样,到这里来钓鱼;我说,我住的房子整齐、明亮又干净,但是花费却还不到这间像是废墟的破屋子一年所需的租金,如果他愿意的话,他可以在一、两个月内就盖好一座属于自己皇宫;我还说,我不喝茶、不喝咖啡,也不吃奶油、牛乳和新鲜肉品,所以就不需要为了买这些东西去工作;而且呢,因为我不拼命工作,也就不必拼命吃喝,因此在食物上的花费就微不足道;但是因为他喝茶又喝咖啡,要吃奶油、喝牛乳、吃牛肉,所以他就得拼命工作挣钱来支应这些花费,而在拼命工作之后,又得要拼命吃喝,才能补回耗损的体力──到头来,收支只能勉强打平,甚至还入不敷出,然后又因为他对现状不满,于是浪费了一生在工作上。然而,他还是认为到美国来是得大于失,因为在这里,每天都可以喝到茶和咖啡,也可以吃到肉。可是,真正的美国应该是一个让你可以自由追求生活模式的国度,在这里你不需要这些东西也可以过得很好;应该是一个不会强迫你去支持奴隶、战争和其他不必要支出的国度──这些支出都是因为吃了这些东西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结果。我刻意跟他说了这些话,将他视为哲学家或是想要成为哲学家的人;如果人类开始弥补他们所造成的伤害,导致所有的草原都维持在原始的野生状态,那我应该非常乐见这样的结果。人不需要研读历史,也应该知道什么东西对他的文化最好。可是呢,唉!爱尔兰人的文化竟然是需要用道德泥锄这等工具去挖掘的事业。我跟他说,因为他这么辛苦地挖泥塘,所以需要穿厚靴子和结实耐用的衣服,而且还会很快就弄脏或是穿破,反观我只需要轻鞋薄衣,花费不到他的一半,可是他还可能认为我穿得像个绅士一样呢(尽管根本就不是那么一回事)。如果我愿意的话,只需要花一、两个钟头的时间,就当是休闲活动一样,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抓到够我吃两天的鱼或是赚到足以供我一周花费的钱。如果他跟家人的生活可以简单一点,那么他们可以一起去采越橘莓,悠闲地度过夏天。听到这里,约翰叹了一口气,他太太则双手叉腰凝视着我,两人显然都在思索他们是否有足够的钱去过这样的生活,家计是否可以撑得过去。对他们来说,这就如同仅靠猜测行舟,不知道该如何靠港,因此我想,他们最后可能还是以自己的方式,勇敢地面对生活,全力以赴吧──他们没有这样的技术,不懂得利用细楔子来劈开巨大的木材,不知巧取,只会豪夺,就像是握住满是荆刺的蓟,只落得满手鲜血淋漓。他们艰苦奋战,却处于完全不利的地位;唉呀,约翰.菲尔德,不懂得计算过日子,是注定要失败的啊!
「你钓过鱼吗?」我问道。「有啊,我休息的时候偶尔会去钓鱼,抓到好些很好的黄鲈鱼。」「你用什么做饵?」「我用鱼虫抓银光鱼,然后用银光鱼做饵去钓鲈鱼。」「你该去工作了,约翰,」他太太说着,脸上闪烁着希望之光。可是约翰有些迟疑。
此时,风雨已经停了,东方树林上空出现一道彩虹,预示着晴朗的黄昏,于是我起身告辞。走出门外,我又跟他们要了一碗水喝,希望有机会看看他们的井底,完成我对此地的勘查;可是啊,唉呀,那口井很浅,井里又有流沙,井外的绳索断裂,舀水的木桶也坏到无法修复。在这个时候,他们总算选了一个合适的容器,装了一碗看似蒸馏过的水,几经波折延宕,这才终于送到口渴之人的唇边──还来不及放凉,也来不及沉淀杂质。我心想,就是这样一碗像稀粥的水在维持着这里的生命;于是我巧妙地摇摇碗,摒除杂质,然后闭上眼睛,为了这真诚好客而干杯。遇到这种牵涉礼貌的问题,我是不会太挑剔的。
风停雨歇之后,我离开那个爱尔兰人的家,再次转向,往湖边疾行,想要去抓梭鱼,如此涉水走过幽静的草原,走过泥淖和沼泽,走过荒凉原始的地方,却突然想到:对我这样一个念过书、还上过学院的人来说,这种匆促的脚步似乎显得太过琐碎而微不足道;但是当我肩上披着彩虹,朝着满天红霞的西边跑下山坡时,耳边依稀听到微弱的叮咚声响从涤净的空气中传来,仿佛是我的守护神不知道在哪里对我说──去吧,每天都要去遥远广濶的地方捕鱼打猎──更遥远、更广濶的地方──在许多的溪畔炉边休息,毋需惊惧不安。要记得你在年轻时的造物主,在黎明前放下所有的忧虑,起身去冒险;到了中午就已经来到其他的湖边,夜晚时分来临,也可以四处为家。没有比这里更宽广的田野,也没有其他更值得一玩的游戏。依照你的天性狂放撒野吧,就像这些芦苇与灌木,永远都不会变成英国干草。让雷鸣咆哮吧,就算会摧毁农夫的作物,那又如何?那并不是它给你的任务。当别人跑到车内或棚子底下避雨时,何不就躲在云下?不要让谋生成为你的志业,只要把它当成娱乐就好。好好地享受这片大地,却不必据为己有。人类就是因为缺乏冒险精神与信念,才会变成今天这个样子,只会做买卖,像农奴一样浪掷生命!
哦,贝克农庄啊!
「景色中最丰富的风光,
是一点点无邪的阳光。」
「无人在此奔放陶醉,
在你用栅栏围起来的草原。」
「你从不与人争辩,
也从不为疑惑所困,
现在的你一如初见时的温驯,
仍旧一身朴素的土布轧别丁。」
「爱者来,恨者亦来,
圣灵的子民,
国家的盖伊.佛克斯[9],
将阴谋高悬在
最强硬的树椽上!」
到了夜晚,人总是温驯地从邻近的田里或街上回家,因为近在咫尺,所以家里的回音依然在耳边缭绕,正是因为生命一再吸着自己吐出来的气息,导致他们的生命枯萎憔悴;无论是清晨或夜晚,他们的身影所及之处,只比自己的脚步稍远一点。我们应该每天都远游,到远方冒险、经历危难、挖掘新发现,然后才带着新的经验与性格回家。
我还没走到湖边,约翰.菲尔德就回心转意,在新的冲动之下,决定日落之前不再去「挖泥塘」。可是他这个可怜人却只钓到两条鱼,而我却收获了一长串;他说这是他的运气,可是当我们在船上互换位置之后,运气也跟着互换。可怜的约翰.菲尔德!──我相信他不曾读过这篇文章,除非他愿意改善生活──想在这个原始的新国度,用某种从旧国度衍生出来的方法过活──用银光鱼钓黄鲈鱼!我必须承认,有时候,那是还不错的鱼饵。他的眼界就只有这样,他是穷人,天生就贫穷,还继承了爱尔兰的贫穷或贫困的生活,继承了亚当他老祖母那种陷入泥淖的生活,因此他跟他的后世子孙都无法在这个世界上飞黄腾达──除非他们那双长了蹼、在泥塘中涉水的脚跟能够生出翅膀。
- 译注:Druids是基督徒传至英国之前的古老塞尔特族宗教,以崇拜橡树闻名。

- 译注:Valhalla是北欧神话中众神之王奥丁(Odin)的殿堂,也是英雄与战士死后灵魂永生受到款待的地方。

- 译注:据说海豚在垂死时,身上会出现美丽的色彩,不过,这其实不是指鲸目的海洋哺乳类动物,而是指俗称鬼头刀的鲯鳅(dolphin fish,学名为 Coryphaena hippurus)。

- 译注:Benvenuto Cellini,1500-1571,义大利艺术家、金匠,以其自传闻名。

- 译注:The castle of St. Angelo是位在罗马台伯河畔的一座城堡,靠近教廷梵蒂冈。切里尼曾经因为被控偷了教宗冠冕上的宝石而遭到监禁于此。

- 译注:Pleasant Meadow在华尔登湖南方,佳港湾的海岸边。

- 译注:本章引用的诗句都出自Ellery Channing的《伐木工人与其他诗篇》(Woodman and Other Poems, 1849)诗集中的〈贝克农庄〉(Baker Farm)。

- 译注:Sibyl是希腊神话中的的一个预言家,据说活到很老。

- 译注:Guy Fawkes(1570-1606),英国天主教会成员,一六〇五年,密谋以火药炸掉上议院失败而遭到处决。

更高法则
我拖着渔竿,带着钓来的那一串鱼,穿过森林回家的途中,天色已经相当昏暗,突然瞥见一只土拨鼠一溜烟地穿越我眼前的小径,一股莫名而令人颤栗的野性喜悦油然而生,好想一把抓住它,生吞活剥地吃下肚;倒不是我当时饥肠辘辘,而是渴望它所代表的那种野性与自由。然而,当我住在湖畔的那段日子里,确实有一、两次,像是饿个半死的猎犬,带着某种怪异的自我放纵,在森林里寻找可以吃的鹿肉或什么的,不管吃了什么,都不觉得自己野蛮。连最野性的景象都莫名地觉得熟悉起来。我发现自己──到现在还是如此──跟大多数人一样,都有一种本能,想要追求更高等或是所谓的精神生活;但是同时又有另外一种本能,一种追求原始阶级的野蛮本能。我对二者都同样的尊重。我爱野性生活,不亚于爱良善生活;像是钓鱼中所包含的野性与冒险,就让我情有独钟。有时候,我会想看看原始阶级对生活的影响,想要过着更像是动物的生活。我对大自然的亲近熟悉,或许要归因于从很年轻时就开始钓鱼打猎吧。这些活动让我们走进大自然的景色之中,并且让我们一直留在其中,否则以那个年纪来说,应该没有机会认识大自然。渔夫、猎人、伐木工人和其他人在田野森林之中度过他们的一生,从某个特别的角度来说,本身也成为大自然的一部份;他们在工作的余暇,也比哲学家甚或诗人更有闲情逸致去观察大自然,因为后者是带着期望去看大自然的。大自然从来不害怕向他们展现自我。旅人走到草原就自然成为猎人,走到密苏里河与哥伦比亚河的源头就自然成为捕兽者,走到圣玛丽大瀑布[1]就自然成为渔夫。旅人若只是走马看花,就只能学到二手的片面知识,不能算是权威;唯有实际经历或是凭本能过生活的人所写下来的科学报告,才最让我们感兴趣,因为那才是真正的人性,或者说人类经验的记绿。
有人说北方佬没有太多的公定假期,又不像在英格兰的老老少少有那么多的游戏可玩,所以就没有什么娱乐,其实大错特错,因为我们这里有更原始又孤独的钓鱼狩猎和其他类似的余兴活动,都还没有被游戏取代。在我那个年代,几乎每一个英格兰的男孩在十到十四岁之间,都曾经扛着枪去捕猎野禽,而且他们渔猎的场所还不像英格兰的贵族那样仅限于保留地,而是比野蛮人狩猎还要更无边无际的大自然;难怪他们不常在公有地玩耍。不过这种情况已经悄悄地在改变,不是因为人性增加,而是因为猎物减少,或许猎人都成了那些遭到捕猎的动物最好的朋友,连人道协会也不例外。
此外,当我住在湖边时,也希望吃点鱼,增加饮食的变化。事实上,我跟最初的渔夫一样,都是出于同样的需求才去捕鱼。不管我编造出什么人道理由来反对捕鱼,都显得虚伪做作,而且也只是出自哲学思考,并非感情。我这里说的只是钓鱼,因为我老早就对捕猎野禽有不同的看法,也在搬到森林来之前就把枪给卖了;这不是因为我比别人不人道,而是因为我不觉得钓鱼会伤害到我的感情。我不同情鱼,就如同我不同情虫子,这是一种习惯;至于捕猎野禽,在我还拥有猎枪的最后那几年,总是以自己在研究鸟类学为借口,而且只找新的或是稀有的鸟类品种。但是我必须承认,现在的我认为还有更好的方法去研究鸟类,那需要更密切地观察鸟类的习性,即使只是为了这个理由,我也愿意放下猎枪。然而,尽管有人从人道的立场反对打猎,我还是怀疑是否有其他同样有价值的休闲活动可以取而代之;我有一些朋友会忧心忡忡地跑来问我,该不该让他们的儿子去打猎,我总是回答说应该──因为我永远都记得那是我所受过的教育中最美好的一部份──应该叫他们去打猎,虽然起初只是当作休闲活动,但是如果可能的话,或许最后会成为真正的猎人,如此一来,他们就会发现,不论在这里或是任何一座荒野森林里,都再也找不到更大的猎物或是更好的游戏──成为猎「人」的猎户或捕「人」的渔夫[2]。到目前为止,我跟乔叟笔下的修女有一致的看法,她
「根本不管圣典怎么说,
说猎人不是圣洁之人。」[3]
无论是个人的生命历史或是人类种族的历史,都会有一段时间,认为猎人是阿尔冈昆人[4]口中所说的「最好的人」。我们不得不同情那些从来不曾开过枪的男孩,他们不会因此更慈悲人道,但是他的教育却遭到无情的忽视。对那些下定决心去追求打猎的男孩,这就是我的回答,因为我相信他们很快就会脱离那个人生阶段。在脱离轻狂年少的阶段之后,没有任何一个人还会无端地去谋杀任何生物,因为那些生物就跟他一样拥有生存的权利。野兔在极端的情况下,也会像孩子一样哭泣。我跟你们说吧,为人母者,我的怜悯心是博爱的,未必有人与动物的区分。
年轻男性最常以这种方式认识森林,也是他们最原始本性的一部份。他们去到森林,先是打猎、钓鱼,到最后,如果他们有慧根的话,就会在心里植下更美好的生命种子,找出正确的目标,可能成为诗人或自然学家,就会永远放下猎枪与钓竿。在这个层面,大部份的人都依然──或许也永远都会──停留在年少轻狂的阶段;在某些国家,也常会见到打猎的牧师,像这样的牧师或许会成为很好的牧羊犬,却无法成为好牧羊人[5]。想一想,除了伐木、凿冰或其他类似的工作之外,就我所知,唯一能够让我同镇乡亲,无论是父亲或是孩子,在华尔登湖停留上大半天的活动,就只有钓鱼这一项了,这还真是让我感到意外呢。通常,除非他们能钓到一长串鱼,否则就不会认为自己走运或是觉得花这些时间很值得,但是他们却没想到有机会看到这座湖就是最大的收获;他们可能要来上一千次,那些钓鱼激起的污泥才会沉淀到湖底,他们的目的也才会变得清澈,不过这种净化的过程无疑是一直持续进行的。州长和他的议会成员可能都不太记得华尔登湖了,他们小时候都去那里钓过鱼,但是现在年纪大了,身份也太尊贵,所以不能去钓鱼了,于是也就永远都不认识这座湖──尽管如此,他们还是冀望最后能够上天堂。就算立法机关曾经想起这座湖,主要也是为了立法限制能够在湖里使用鱼钩的数量,但是他们对于能够钓起这一片湖光山色的的钩中之钩,也就是以立法机关为饵的钓钩,可就一无所知了。由此可见,即使最原始的人也会经历猎人的发展阶段。
这几年来,我不断发现每次去钓鱼之后,都会减少一点对自己的尊重,而且屡试不爽。我跟许多乡亲一样,钓鱼技术纯熟,也都拥有不时就会复苏的钓鱼本能,可是每当我钓完鱼,就会觉得如果没有钓鱼或许会更好一点。我想我并没有弄错。那是一种隐约的暗示,就如同黎明的第一道曙光。毫无疑问的,我确实有这种属于比较低阶创造力的本能,然而一年一年地过去了,我也愈来愈不像渔夫,虽然也没有因此变得更慈悲,甚或更有智慧;到现在,我就完全不是渔夫了。但是我知道,如果我再次回到荒野生活,这样的本能会再次被激发,而热切地想要去钓鱼、打猎。此外,这种肉食的饮食习惯,本身就有一种不干净的本质;我也开始看出家事和因此衍生的辛苦工作是从何而来的,每天要保持整齐体面的外表,保持家里的干净清洁,没有异味,得要花多少精神。我自己身兼屠夫、洗碗工和厨子,同时也是那个享受佳肴的绅士,因此我可以根据这种异常完整的经验来说几句话。我反对吃肉最实际的理由就是不干净;更何况,我抓了鱼之后,要洗、要煮,最后吃掉,但是基本上还是不能喂饱我的肚子,所以那是无意义且没有必要的,成本远高于效益。一点点面包和一些马铃薯也有同样的功效,但是却少了许多麻烦与不洁。我跟许多同侪一样,已经有很多年都没有吃肉,没有喝茶或咖啡等等,倒不是因为我发现这会有什么不良影响,而是因为不符合我的想像。因此,对肉食的厌恶不是经验使然,而是一种本能。从许多方面来说,粗茶淡饭的清苦生活显得更美丽,虽然我没有真的身体力行,但是却可以满足我的想像。我相信,任何人若是曾经热衷于保存自己最佳状态中较高或诗性的机能,都会特别想要戒绝肉食,甚至戒绝任何过多的食物。昆虫学家说──这是我在柯比与史班斯[6]的书里看到的──有一个重要的事实,就是「有些处于最完美状态的昆虫,虽然有进食器官,却没有使用」;他们坚持奉行「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在这种状态下,几乎所有的昆虫吃得都比他们在幼虫阶段要少。贪吃的毛毛虫蜕化成蝴蝶之后」……「还有狼吞虎咽的幼蛆变成苍蝇之后」,就只要吃一、两滴蜂蜜或其他甘甜的汁液就饱了。蝴蝶翼下的腹部仍然是幼虫的形态,正是这一小口珍馐,引来了他们食虫的天敌。那些大口吃肉的人,就处于幼虫的状态;若是整个民族也都处于这样的状态,就会缺乏天马行空的想像力,看他们腆着肚皮的样子就可以看得出来!
要烹调出这样一份简单、干净又不会与想像力抵触的餐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是我认为,在我们喂饱身体的时候,也要同时喂养我们的心灵;二者应该在同一张餐桌上平起平坐。或许这是可以做到的。若是我们有节有度地吃水果,就不必为自己的食欲感到惭愧,也不至于打断我们更有价值的追求;不过,若是在饭菜中加入过多的佐料,就可能对你有害。在生活中费心烹调丰盛的食物并不值得;大部份的人若是被人看到自己正在亲手准备这样一顿丰盛的餐饮,不论是荤食或素食,也都会像是每天由他人为其准备餐食一样,感到羞愧。除非我们改掉这种锦衣玉食的习惯,否则就不配称为文明人;即使是上流社会的绅仕淑女,也称不上是真的男人和女人。这当然就指出我们应有的改变。若要苦苦追问想像力何以不能跟肉类与脂肪和平相处,恐怕是徒劳无功,因为我已经知道他们互不相容,这样就够了。说肉食者鄙,不就已经是一种指责了吗?没错,人类大半都可以靠着猎杀其他动物维生,事实也确实如此,但是那终究是一种可悲的生活方式──任何一个设陷阱捕捉野兔或是宰杀羔羊的人都知道──如果有人愿意教导大家只吃比较纯净、比较有益健康的食物,就会被奉为整个种族的恩人。不论我自己的生活方式为何,但是全体人类在逐渐进化的过程中,终究会脱离肉食的习惯,就如同野蛮部落在接触到比较开化的文明之后,就会停止吃人一样,这是人类命运的一部份,我对此深信不疑。
如果人类聆听他天赋中最微弱却始终不辍的呼声──这呼声当然是真的──他看到的不是这个声音会引领他走到什么极端甚至疯狂的境地,反而是通往他应该走的道路,而且他会愈来愈坚决,也愈来愈虔诚。一个心智健康的人觉得应该要反对的理由,尽管是最薄弱,但是只要够坚定,最后终将战胜全体人类的论辩与习惯。除非曾经误入歧途,否则人是不会听从自己的天赋。虽然结果可能导致身体虚弱,但是或许没有人说这个结果让人感到懊悔,因为这样的生活符合更高的法则。如果你用愉悦的心去迎接每一个日夜,如果你的生活散发出如鲜花香草般的芬芳,如果生命变得更有弹性、更星光灿烂、也更不朽──那么你就成功了。大自然的一切都在为你庆贺,你也随时随地都有祝福自己的理由。最大的收获与价值往往都最不容易领悟,很容易让人怀疑他们是否存在,因此很快就遗忘了;其实他们才是最高的现实。或许最振聋发聩也最真实的事实,从未在人与人之间交流传递。我在日常生活中的真实收获,也跟清晨或黄昏的色调一样,难以捉摸又无从形容;那是我捕捉到的星尘微粒,是我握在掌心的一片彩虹。
然而,就我个人的生活来说,我从未过分挑剔;有时候,在必要时,连一只炸田鼠,也让我吃得津津有味。我也很高兴自己只喝水,喝了这么长的时间,理由跟我喜欢自然的天空更胜于鸦片烟鬼的天堂一样。我很乐于永保清醒,但是酣醉却有无穷的等级。我相信智者只适合喝水,毕竟酒不是那么高贵的饮品;试想,一杯热咖啡会如何击碎整个早晨的希望,一杯茶又会如何破坏夜晚的美梦啊!唉呀,当我受到他们的引诱时,是何等的堕落啊!连音乐都可能让人陶然欲醉!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原因曾经摧毁过希腊、罗马,如今也会摧毁英格兰和美国。在所有醉人的元素里,谁会不喜欢醉在自己呼吸的空气中?我反对长时间做粗工重活的原因之中,最严重的一个就是那会迫使我暴饮暴食;不过老实说,我发现自己现在对这方面已经没有那么挑剔,比较少将宗教带上餐桌,饭前也不再祷告,倒不是因为我比以前有智慧,而是──我必须承认──因为不论何等遗憾,随着年岁增长,我也愈来愈驽钝、愈来愈冷漠了。或许只有在年轻时才会关心这些问题吧,就像大部份的年轻人仍旧相信诗一样。我的实践「不在任何地方」,但是我的看法却在这里。然而,我不敢奢望自己可以像《吠陀经》里说的那些享有特别恩典的人一样,说「真诚信仰那无所不在、至高无上真神的人,可以吃世间万物」,也就是说,不必去问吃什么东西,是谁替他们准备的;但是要注意的是,即使是这些人──正如印度教的评论家所说的──《吠陀经》里也说这样的恩典只局限在「危难时刻」。
有时候,我们会从食物中获得难以言喻的满足,无关食欲,纯粹就只是想吃而已;像这样的经验,谁不曾没有过?粗俗的味觉让我产生心灵的洞察,或是经由味蕾而爆发灵感,或是吃了山坡上的莓果滋养了我的天分,想到这些,都让我感到激动振奋。「心不在焉,」曾子说,「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7]能够分辨出食物真正滋味的人,绝对不会贪食;至于食不知味的人,就正好相反。清教徒若是胃口粗俗,就算只吃黑麦面包皮,也跟市议员吃甲鱼没有什么两样;因为玷污人的并不是他送进嘴里的食物,而是吃东西的胃口。那既不是质,也不是量,而是人类对口腹之欲的执着;如果我们吃进肚子里的食物,不是为了维持我们的身体机能,也不是为了启发我们的精神生活,那就只是喂养了占据我们身体的回虫而已。猎人吃了泥龟、麝鼠和其他这类的野味,跟淑女吃牛蹄做的果冻或是远洋来的沙丁鱼,其实二者并没有两样;只不过猎人去湖泊磨坊里找,淑女去腌菜锅里寻。奇怪的是,他们──还有你我──怎么能过这种像牲畜般的污秽生活呢?镇日吃喝。
我们整体生命崇尚道德的程度高的惊人,善与恶的争战也从未有一刻休兵。善是唯一永远都不会失败的投资。竖琴那震颤的乐声传遍世界,但是唯有对善的坚持,才让我们感动。竖琴是宇宙保险公司的巡回营业员,喋喋不休地向我们推销公司的法则,而我们必须支付的代价就是一点小小的善行。虽然年轻人终究会变得冷漠,但是宇宙的法则却不会,也永远跟那些最敏锐的人站在一起。仔细聆听微风带来的责备吧,因为确实就在其中,那些听不到的人真是太不幸了!我们只要触摸琴弦或移动琴柱,就会感受到美妙的道德寓意带给我们的震撼。许多讨人厌的噪音远传千里,还被视为音乐,那真是我们卑贱生活中引以为傲的甜蜜讽刺啊!
我们都意识到自己心里住着一只禽兽,只要我们较高等的天性睡着了,就会伺机而动。那是卑劣的肉体感官,或许无法完全排除,就像占据我们身体的回虫一样──即便你是健康地活着。也许我们可以远离这只禽兽,却无法改变他的天性,恐怕他本身也是身强体健,所以我们或许可以活得很好,却不能保持纯净。那天,我捡到一个野猪的下颏骨,白色的利齿獠牙都还完整无缺,显示这只动物拥有异于精神层面的健康与活力,以节制和纯净以外的方式活着。「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孟子说,「几希。 庶民去之,君子存之。」[8]如果我们能够保持纯净,谁知道生命会变成什么样子?如果我知道有智者可以教我如何保有纯净,我会立刻上门求教。「《吠陀经》宣示,能够控制我们的情欲,控制身体的外在感官,乃是心灵近神的必要途径。」然而,精神可以暂时渗透并控制身体的每一个部份与机能,将形式上粗鄙的感官情欲转化成纯净与虔诚奉献。如果我们放纵生殖的精力,就会放荡形骸,让我们变得不洁;反之,我们若是加以克制,则会让我们充满活力与启发。贞节是人的花朵,而所谓天赋、英雄和神圣之类的东西,只不过是开花之后结出来的各种果实而已。当纯净的水渠一开放,人类就立刻奔流向上帝。我们的纯净与不洁轮流启发我们或是让我们沉沦,能够确保内心兽性日渐衰亡的人,就会受到庇佑,从而建立自己的神性,但是也许找不到这样的人,而我们每一个人都会因为与低下、野蛮的天性为伍而感到羞愧,恐怕人类最多就只是像农牧之神或森林之神这样的神或者半人半神,是神性与兽性结合的结果,是贪图口腹之欲的生物,而在某种程度上,我们的生命本身就是一种耻辱:──
「这人是何等快乐!在适当的地方,
安顿好内心的兽性,清除心里的杂树林!
* * *
利用他的马、牛、狼与每一只野兽,
不用像驴一样为其他动物做苦工!
否则人不只是一群猪,
而且也是恶魔,低着头
向前猛冲,更加鲁莽狂妄!」[9]
感官淫欲以各种不同的形式出现,其实归根究底就只有一个;所有的纯洁也只有一个。不论一个人是大吃大喝、男女姘居或是起居淫荡,其实都是同一种欲望,我们只要看到一个人做了其中一件事,自然就会知道他是怎么样放荡淫欲的人。不洁污秽不能与纯真洁净平起平坐。爬虫类动物若是在巢穴的一端遭到攻击,就会从另外一端现身。如果你要保持贞洁,就得有所节制。贞洁究竟是什么?一个人怎么知道自己是否贞洁?他当然不知道,因为我们虽然听说过这样的美德,却从来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我们只会道听途说。要辛勤努力才会有智慧与贞洁,偷懒怠惰就会导致无知与淫欲。以学生来说,心灵上怠惰的习惯就是一种淫欲;不洁之人也是懒惰之人,这是举世皆然的──他们只会闲坐炉边等着吃饭,日上三竿犹未起床,即使不劳动疲惫也躺着休息。如果你想避开不洁和所有的罪恶,那就认真工作吧!哪怕是清扫马厩。天性很难克制,但是一定要克制。如果你不比异教徒纯洁,如果你不能比他们更克制自己的欲望,如果你不能比他们更虔诚敬神,那么就算你是基督徒又有什么用呢?我知道有很多被视为异教的宗教组织,他们的戒律会让读者自叹不如,甚至激励他们更努力向上──虽然只是履行仪式而已。
我不愿意去谈这些事情,倒不是因为话题的关系──我从来不在意我的文字有多么猥亵──而是因为只要一谈,就泄漏了我本身的不洁。我们畅所欲言地谈论某一种形式的淫欲,却对另外一种形式三缄其口;我们已经堕落到无法单纯地谈论人性基本机能的地步。古时候,在某些国家,会以崇敬的态度面对每一种身体机能,甚至立法规范。对印度教教规的立法者来说,没有什么事情是微不足道的,不管对现代人的品味来说,是多么的失礼;他们不惮其烦地教人如何饮食、同居、排泄、便溺等等,提高卑贱之事的地位,而非以此乃琐事为借口,就避而不谈。
每一个人都是寺庙的建筑师,以自己的躯体为庙,奉献给他崇拜之神,用的是自己的风格,即使他想凿大理石雕像来取代,也做不到。我们也都是雕塑家与画家,用的素材就是我们自己的血肉骨骼;任何尊贵的德性都会立刻显现在他的面容仪表,反之,任何卑贱肉欲也都会让他貌若禽兽。
一个九月的黄昏,农夫约翰在一天辛苦劳动之后,坐在家门口,脑子里或多或少还在想着他的工作。他沐浴净身之后,坐下来,休养自己的知性精神。那一天相当凉,有些邻居担心会降霜。他才搭上自己的思想列车没多久,就听到有人在吹笛,乐声与他的心境一致。虽然他还在想着工作,但是思想的重担──尽管仍然在他的脑子里奔驰,而他也不由自主地继续筹划工作──却不太会影响到他,就跟皮肤上不断掉落的皮屑没有两样。然而,从他工作领域之外传来的笛声,却是声声入耳,似乎唤醒了他体内某些沉睡的机能;乐声轻柔地吹走了街道、村落和他所处的现状,有个声音在对他说──你可以过着更荣耀的生活,为什么要留在这里,过着如此卑微而辛苦的日子?在其他的田里,星光同样闪耀。──但是要如何脱离现状,搬迁到那里去呢?他能想要的方法,就是开始过着简朴严格的新生活,让他的心回到体内,再来寻求救赎,然后用日益增长的敬意来对待自己。
- 译注:The Falls of St. Mary位在美加边界的苏必略湖与休伦湖之间,形成两国的自然边界。

- 译注:圣经〈马可福音〉记载,耶稣对渔夫西蒙及其兄弟安德烈说:「来跟从我,我要叫你们得人如得鱼。」

- 译注:引文出自乔叟(Geoffrey Chaucer)的《坎特伯里故事集》(Canterbury Tales),不过原文说的是僧侣,而不是修女。

- 译注:Algonquins是居住在加拿大的一支北美印地安人。

- 译注:在圣经《约翰福音》第十章中,耶稣自比为好牧羊人。

- 译注:William Kirby(1759-1850)和William Spence(1783-1860)合著的《昆虫学导论》(An Introduction to Entomology)。

- 译注:语出《大学》。

- 译注:语出《孟子》离娄下。

- 译注:引文出自英国诗人John Donne(1573-1631)的〈致爱德华.赫伯爵士〉(To Sire Edward Herbert)。

野生的邻居
有时候,我的一位渔友会从镇上的另外一边穿过村落到家里来找我,于是我们的社交活动就是一起捕捉午餐,然后一起吃掉[1]。
隐士。不知道这个世界此刻在做什么。这三个钟头来,我连香蕨上的蝗虫声音都没听到,鸽子也都在他们的巢里睡着了──没听到他们不安的振翅声。这是从树林后方传来,呼唤农夫回去吃午饭的号角声吗?农民回家去吃煮熟的咸牛肉,喝苹果酒,配玉米饼。人为什么要担心那么多呢?不吃不喝的人也就不必工作。我在想,不知道他们的收成有多少?谁要住在那个被狗吠吵得无法思考的地方?噢,还要打扫房子呢!把那魔鬼的门把擦得晶亮,还要在大白天里刷洗浴缸!还是不要有房子比较好!嗯,不如住在树洞里好了!在那里,白天会有谁来串门子?晚上又有谁会来晚宴?只有啄木鸟来敲门。啊,他们总是成群结队,而且那里的太阳太烈;对我来说,他们也太世故了。我有从泉里打来的水,架上有黑麦做的面包──你听!我还听到树叶飒飒作响呢!是村子里哪只没吃饱的猎犬耐不住本性,跑到林子里来追捕猎物了吗?还是据说在这座林子里走失的那只猪?我曾经在雨后看过他的足迹呢。他脚步甚快,让我的漆树与野蔷薇都为之震颤──欸,诗人先生,是你吗?你还喜欢今天这个世界吗?
诗人。你看那些高挂在天空的云!这是我今天看到最精彩的一幕,在古老的画里看不到,在国外异乡也看不到──除了当我们在西班牙外海时,那是真正的地中海的天空。因为我必须讨生活,而且今天又还没吃东西,所以我想,不如去钓鱼吧。那才是诗人真正的行业,也是我唯一学会的手艺。走吧,一起去吧。
隐士。我无法拒绝。我的黑麦面包快要吃完了。我非常乐意与你同行,但是要再等一下,因为我正在认真地沉思冥想,就快要结束了,我想应该很快就会结束。所以,暂时先别打扰我。但是你可以先去挖一些钓饵,免得耽搁太久。这一带的土壤从来都没有施过粪肥,所以很少看到蚯蚓,这个种族近乎绝迹了。当一个人的肚子不是很饿的时候,挖钓饵几乎称得上是跟钓鱼一样有趣的游戏;今天我就让你一个人去吧。我建议你到远处长了地豆的地方下铲,就是圣约翰草随风摇曳的地方,我想,只要你像是除草那样挖起草根,我可以跟你保证,每铲三次土,就会抓到一只蚯蚓;或者,如果你愿意走远一点,那也不失为一个好方法,因为我发现好的钓饵会跟距离的平方呈正比,走得愈远,挖得愈多。
隐士独白。我想想看,刚刚想到哪里?我想,我差不多是想到这里:这世界以这样的角度闲散地存在。我该上天堂,还是去钓鱼呢?如果我匆匆忙忙地结束这次的冥想,下一次还会有这等甜美的机会吗?我刚刚几乎就要与万物的本质融为一体,是我生命中从未有过的体悟,我担心这样思想可能再也不会回来。如果有用的话,我愿意吹口哨将他们唤回来。当思绪不请自来时,我们还说:先让我想一想,这样做明智吗?我的思绪未曾留下足迹,因此再也找不到思路了。我刚刚想的是什么呢?那天的雾色凝重,我还是试试孔夫子说的那三句话吧,或许能够找回刚刚的思想状态;我也不知道那状态会是垃圾场,抑或是初萌芽的狂喜。要记得:这样的机会只有一次。
诗人。现在可以了吗,隐士?还是太早?我抓到了十三条完整的蚯蚓,还有一些残缺不全或是体型太小的,连鱼钩都几乎钩不住,但是可以用来钓较小的鱼苗。村子里的蚯蚓实在太大了,连银光鱼都饱餐一顿了,可能还没碰到鱼钩呢。
隐士。好吧,那么,咱们走吧。我们去康科德河好吗?如果水位不高的话,那里还挺好玩的。
为什么只有我们眼前所见的这些事物构成一个世界呢?为什么人只能与这些种类的动物为邻呢?仿佛只有老鼠能够填补这个空隙似的!我猜,皮尔培[2]利用动物堪称用到极致了吧,因为他们都是驮货物的动物,所以从某个角度来说,也承担了我们部份的思想。
常在我家里作祟的老鼠可不是普通那种据说从国外引进的老鼠,而是本地的野生品种,在村子里看不到的。我曾经送过一只给某位杰出的自然学者,他也深感兴趣。我在盖房子的时候,就有一只在屋子底下筑窝;在我还没有铺设第二层地板,甚至还没扫掉木屑之前,他就固定会在午餐时间跑出来,到我的脚边捡拾食物的碎屑。他可能从未见过人类,很快就变得熟门熟路,甚至爬上我的鞋子和衣服。有时,他也会一时兴起,从房间的墙壁往上爬,像松鼠一样,连动作都很像。后来,有一天,我手肘倚在工作枱时,他爬上我的衣服,沿袖而下,在盛着我午餐的纸边不停地打转;我将食物拉近我身边,跟他玩起躲猫猫,最后,我终于用大姆指和食指捏起一小块起司,放在桌上不动,他就过来,坐在我的手上,开始啃了起来;食毕,又像苍蝇一样,清理自己的脸和爪子,然后走开。
不久,有只燕雀到我小屋里筑巢,也有一只知更鸟在屋外的松树上寻求庇护。六月,有只鹧鸪鸟(Tetrao umbellus)──这种鸟是出了名的害羞──带着她的孩子,从屋后的森林走到屋子前面,正好经过我的窗前,只听到她像母鸡似的,一直咯咯地叫唤着子女,这样行为也证明了她是森林里的母鸡。你只要一靠近,在母亲的一声令下,孩子们立刻一哄而散,像是一阵旋风扫落叶,而他们还真的很像枯枝黄叶,有许多行人根本就不知道有这么一群邻居,一不小心就会一脚踩进一窝幼雏,这时候就听到母鸟飕地一声飞起来,焦虑地叫唤着,或是看到她用力拍动翅膀,分散他的注意力;有时候,亲鸟会羽翼不整地在你面前打转翻滚,让你一时无法察觉他们是什么生物,而幼鸟则蹲在地上文风不动,常常将头埋在树叶底下,一心只注意母亲在远处下达的指令,即使你走近,他们也不会跑,以免泄漏了行踪。你甚至可能已经踩到了他们,但是低头看了一分钟,仍然没有发现他们。有那么一次,我摊开手掌,将幼雏放在掌心,他们还是一样听从母亲和本能的指挥,蹲在我手上,不惊不惧,也不颤抖。这样的本能真是太完美了!有一次,我将幼雏放回树叶上,其中一只不小心从叶片上掉了下来,但是十分钟后,又看到他回到原来的位置,跟其他雏鸟团聚。鹧鸪幼鸟不像大多数鸟类的幼雏那样稚嫩,羽翼也颇丰,甚至比小鸡还要早熟;他们睁着稳重安详的大眼睛,出奇成熟却又带点天真的神情,格外令人难忘,仿佛从中反射出所有的知性。他们代表的不仅是婴儿般的纯洁,同时也是经验洗练出来的智慧。这样的眼眸不是跟着鸟儿生下来的,而是与眼中映照出来的天空同样久远。像这样的宝石,在林子里找不到另外一颗。行人不常注意到这么清澈透明的水井,无知又莾撞的猎人反倒在这个时候射杀亲鸟,让无辜幼雏沦为觅食鸟兽的猎物,或是随着神似他们的树叶一起逐渐腐烂。据说,鹧鸪鸟若是由母鸡孵化,只要受到一点惊吓,就会四散奔逃,然后走失,因为他们从未听过母亲召集他们的呼唤。这些就是我养的母鸡与小鸡了。
这么多的野生动物在森林里自由而秘密地生活着,却又在城镇附近觅食,只有猎人注意到他们,还真是神奇啊。你看水獭在这里生活是多么的偏僻幽静!他们可以长到四呎长,几乎像个小男孩一样大,或许还没有人曾经瞥见过他们的身影。以前,我曾经在盖房子那个地方后面的森林里看过浣熊,或许现在也还能听到他们在夜里的低鸣。通常,在耕作之后,到了中午时分,我会在树荫下休息一、两个钟头,吃午餐,在泉水边看点书──那个泉水从离我田地约半哩处的布里斯特山下涌出来,是一个沼泽与一条溪流的源头。要走到这里,必须先经过一连串下坡的低谷草地,草地上长满大王松幼树,然后再走进沼泽边一处较大的森林。到了那里,在一棵枝桠蔓生的白松树下,一个非常隐密又有树荫的地方,有一片干净结实的草皮可以坐。我挖掘那里的泉水,自己造了一口井,井水清澈,略呈灰色,即使放水桶下去打水,也不会搅浑井水;在仲夏时分,当华尔登湖水最热的时候,我几乎每天都去那里打水。在那里,山鹬也会带着孩子到泥沼里抓虫子,母鸟沿着井边,在幼鸟头上约一呎的半空中飞行,幼鸟则成群结队地在底下跑;但是她只要一看到我,就会抛下幼鸟在我的身边打转,愈飞愈近,直到约四、五呎,还假装折翼或断腿,企图吸引我的注意,让她的孩子得以逃跑,此时,孩子们也在她的指挥之下迈开步伐,一边发出尖细的啁啾声,一边排成一列,穿过沼泽。有时候,我只听到幼鸟的啁啾声,却没有看到母鸟的身影。另外,还有斑鸠会来,或是栖坐泉边,或是在我头顶上方的白松软枝之间飞来飞去;或者还有红松鼠,攀着最近的那根树枝跑下来,跟人特别亲近,也特别好奇。你在森林里一些诱人的地方坐着不动,只要时间够长,就会看到林子里的居民一个个轮流现身。
我也曾经目睹性质没有那么和平的事件发生。有一天,我到户外的木柴堆──或者毋宁说是树椿堆──看到两只大蚂蚁激烈互斗;一只是红的,另外一只黑的,体型要大的多,几乎有半吋长。他们一旦开始交战,就怎么样都不会放手,彼此争斗、纠缠,并且在木片上不停地翻滚。再看远一点,赫然惊觉木片上到处都是这样的战士,这可不是双人决斗,而是大规模的战争,两个蚂蚁种族之间的战争;红蚂蚁总是跟黑蚂蚁交斗,经常是两只红的对付一只黑的。在我那个木柴堆上,满坑满谷都是这群迈尔弥顿军团[3],而地面上则早已尸横遍野,有红的也有黑的。那是我唯一亲眼目睹过的战役,也是我唯一在战火还在猛烈燃烧时就亲自履踏的战场,一场相互残杀的战争,一边是红色的共和派,另外一边则是黑色的保皇党。他们在各方殊死决战,人类士兵绝对不曾如此坚决地战斗,但是我却听不到任何金鸣交战之声。在木片之间,那个阳光普照的小小山谷,我看到两只蚂蚁彼此紧紧地缠斗在一起,此刻才是正午时分,他们就已经准备鏖战到日薄西山,或是到耗尽生命为止。身形较小的红军战士像钳子似的紧紧地咬住对手的脑门,无论在战场上如何的翻滚,都始终紧咬着他一根触须的根部,另外一根触须则早就已经咬断了;至于比较强壮的黑蚂蚁则是左右开弓,猛攻对手,待我走近观瞧,才发现对手的肢体早已残缺不全了。他们斗起来,比斗牛犬还要更固执,没有丝毫撤退的意思,显然他们在战场上的口号就是:「不战胜,毋宁死!」就在这个时候,一只红蚂蚁单枪匹马地从山谷的边坡走来,一副士气昂扬的模样,要不是已经解决掉对手,就是还没有出征;或许是后者吧,因为他的肢体仍然完整,想来他母亲训诫过他,如果不能带着盾牌回来,就躺在上面被人擡回来。[4]或者他自己就是阿基里斯,先是一个人在旁边生闷气,如今冲出来抢救他的帕特罗克洛斯或是为其复仇。[5]他从远处看到这场势力悬殊的战事──因为黑蚂蚁的体型几乎是红蚂蚁的两倍──于是他快步走近,直到逼近交战双方约半吋远的地方才止步,站在一旁戒护;然后,待时机成熟,立刻扑向黑蚁战士,对着他右前腿的根部展开攻势,根本不顾对手反击自己身上的哪个部位;于是,三只蚂蚁紧密交缠在一起搏命,仿佛发明出某种新型的引力,让其他的锁和水泥胶材都相形失色。到了这个时候,就算我发现他们各自都有乐队站在突起的木片上,为他们吹奏自己的国歌,激励落后的战士,同时也为垂死的战士加油打气,我也不会太讶异。就连我自己也看得血脉贲张,仿佛他们是人类似的;其实,你愈是深入去想,愈觉得二者之间的差别不太。的确,在美国的战争史上,或者说,至少在康科德的战争史上,都没有哪一场有案可查的战役,无论以参战人数或是以表现出来的爱国情操与英雄主义来说,可以跟我眼下的这场战役相提并论。以参战人数和死伤之惨烈来说,这可比奥斯特立兹或德勒斯登之役[6]。康科德战役!爱国派[7]这边有两人捐躯,路德.布兰查德[8]受伤了!为什么这里的每一只蚂蚁都是巴崔克呢[9]?──「开枪!看在上帝的份上,开枪啊!」──数以千计的士兵与戴维斯和霍斯莫[10]殊途同归。这里可没有佣兵,我毫不怀疑他们也是为了原则而战,就跟我们的先祖一样,不只是为了逃避三便士的茶叶税而已;这场战役的结果,对相关人等来说,至少都跟碉堡山之役[11]一样重要而值得永志不忘。
我将刚刚特别描述了有三只蚂蚁在上面鏖战的木片捡了起来,带回家里,放在窗台上的一个玻璃杯底下,以便观察后续发展。我拿着放大镜观察最早提到的那只红蚂蚁,发现他虽然已经咬断了敌人仅存的那根触须,同时还死命地咬着对手前脚附近的身躯不放,但是他自己也已经被开肠剖肚,露出胸膛内的重要器官任凭黑蚁战士啃啮,而黑蚁的胸前护甲显然太厚,不是他的利齿可以刺穿的;受难者的眼睛闪烁着深红色的光芒,宛如红玉宝石,充满了只有战争才能够激发出来的残暴与凶狠。他们在玻璃杯下又多缠斗了半个钟头,等我再去看时,那黑武士已经让两名对手身首异处,还活着的两颗头悬在他的两侧,像是两个阴森森的战利品,挂在马鞍前桥上,显然还是一样紧咬着他不放;而黑武士自己也是气若游丝地苦苦挣扎,想要甩掉那两颗头──他损失了两条触须,仅存的一条腿也只剩半截,不知道还有多少伤口──又过了半个钟头,他终于成功了。我拿起玻璃杯,看到他跛着脚爬过窗台;至于他最后是否活下来,在伤兵院内度过余生,那我就不知道了,但是我认为他的勤勉奋战以后大概再也派不上用场。我始终都不知道最后谁打赢了这场战役,也不知道战争的源由,但是那一整天,我都觉得好像在自家门口目睹了一场人类的斗争、凶残与屠杀,让我心情为之激动而痛苦。
柯比与史班斯告诉我们,蚂蚁大战受人称道由来已久,战役的日期都有记载,不过据说,在近代作家之中,好像只有胡伯[12]曾经亲眼目睹。「恩尼亚.席维欧[13],」他们说,「非常详尽地记录了一棵梨树上大小两个种族的蚂蚁之间的顽强奋战之后」,又补充说道「『此战役发生在恩仁四世[14]任内,在场观战的还有知名律师尼可拉斯.皮斯托瑞恩西斯,他同时也万分忠诚地记录了完整的战役史。』乌劳斯.马格努斯[15]也记录了另外一场大小两种蚂蚁之间的类似战役,这场战役由小蚁族获胜,据说他们还会替自己这一方的阵亡战士埋葬尸体,让体型较大的敌人尸首沦为鸟类的猎物。这场战役发生在暴君克利斯帝恩二世[16]遭到驱离瑞典之前。」我目睹的战役则发生在波尔克总统[17]任内,在韦伯[18]的「逃亡奴隶法」通过的五年之前。
许多村子里的狗行动迟缓,只能在储藏食物的地窖里追泥龟,或是在主人不知道的情况下,到森林里来活动一下笨重的四肢,嗅嗅老狐狸的巢穴或是土拨鼠的窝,不过也是徒劳无功;也许是哪只瘦小而灵活的野狗领着他们入林,在森林里穿梭,但是仍然可能引起林中居民的自然恐惧──此刻,他落后向导一大截,对着一只爬到树上观望的小松鼠狂吠,叫起来像是扮成狗的牛似的;然后,他又慢慢地跑开,笨重的身躯压弯了树丛,想像自己在追逐哪只走失的跳鼠家族成员。有一次,我还很意外地看到一只猫沿着圆石湖岸走,因为他们很少离家这么远;她也被我吓了一跳,不过这只温驯的家猫虽然成天都躺在地毯上,到了林子里,显然也怡然自得,而且从她神秘鬼祟的行为看来,证明她比森林里常见的居民还要更像是土生土长的林间动物。有一次,我去林子里捡野莓时,看到一只野猫带着小猫,幼猫虽小,但是野性不减,全都跟着他们的母亲一样拱起了背,对着我眦牙裂嘴。在我搬到森林里来的前几年,我在林肯镇最靠近华尔登湖的农庄里,也就是吉利安.贝克先生的农庄,看过一种所谓的「长了翅膀的」猫;一八四二年六月,我去看她的时候,她正好到森林里去打猎,这是她的习惯(我不确定此猫是公的还是母的,所以就采用比较常用的代名词),但是她的女主人跟我说,她大概是一年多前,在四月的时候,来到这附近,后来才住进他们家里;她的毛色呈深棕灰色,喉头有一处白点,脚也是白的,长了一根毛茸茸的大尾巴,像是狐狸似的;到了冬天,身体两侧的皮毛增厚,向外摊平,形成约十或十二吋长、两吋半宽的带子,下巴处则像是皮手筒,上面的毛松松的,下面则像是毛氊;等到春天来了,这些增生的皮毛就会脱落。他们还送我一双她的「翅膀」,我也保留至今,毛上并没有一层薄膜。有人认为她可能有飞鼠或其他野生动物的血统,那也不无可能,因为根据自然学家的说法,貂与家猫交配可以产生非常多的混种。如果我要养猫的话,这种猫最适合我不过了。诗人的猫为什么不能跟马一样长出一对翅膀呢[19]?
一如往常,潜鸟(Colymbus glacialis)总在秋天到湖里换毛、沐浴,也总是在我起床之前,就让林子里充斥着他野性的笑声。一听到潜鸟来了的传闻,全水车坝的猎人都提高警觉,或是搭乘双轮马车、或是步行,三三两两地扛着猎枪、子弹和望远镜,来到湖边;他们窸窸嗦嗦地穿过森林,像是秋天的落叶,每一只潜鸟都至少有十位猎人在盯着。有些驻守在湖的这一边,有些在那一边,因为可怜鸟儿不可能无所不在;如果他从这边潜入湖水,势必得从那一边钻出水面。所幸,仁慈的十月秋风吹起,吹得落叶飒飒作响,也吹绉了湖面,掩护了潜鸟的行踪,尽管他的敌人拿起望远镜扫过湖面,枪声在整座森林里回荡,却听不到、也看不到任何一只潜鸟。水波既兴,愤然冲击,与水禽站在同一阵线,我们的猎人只好撤退,回到镇上和店里,继续做完他们未完成的工作。但是,他们还是比较常得手。我清晨拎着水桶去打水的时候,经常看到这种威严堂皇的鸟从我的岬湾游出来,离我只有几杆;如果我奋力划船超过他,想看看他灵活的动作,他就会潜入水里,完全消失,让我再也找不到,有时候,要到当天稍晚的午后才会再见到他。但是在水面上,他就不是我的对手了。他常常在下雨时就飞走。
在一个非常平静的十月午后,我沿着湖的北岸划船,因为像这样的日子里,他们特别喜欢浮游于水上,正如沼泽乳草喜欢潜在水下;我在湖上到处看,都没有看到任何潜鸟,说时迟那时快,一只潜鸟突然在我面前几杆的地方从岸边游向湖心,他那野性的笑声泄漏了他的行踪。我用单桨划船追着他,他潜入水里,但是等他再次浮出水面,我却比刚才更接近。他再次下潜,可是我错估了他前进的方向,于是等到他再度浮起来时,我们就已经相距五十杆了;是我拉开了我们之间的距离,这一次,他有比刚才更好的理由可以仰天长笑了。他在水中的身手敏捷,我无论如何都无法拉近到六杆以内;每当他浮出水面,总是左右摆头,冷静地考察水陆地形,显然在选择正确的方向,让他浮出来的时候能够拥有最宽广的水域,又跟小船距离最远。惊人的是,他断事果决,而且立刻付诸行动,很快就诱导我进入最宽阔的水域,再也无法将他赶回岸边。他在脑子里运筹维幄的时候,我也忙着在我的脑子推测他的想法;这是一盘美丽的棋局,就在如镜的湖面上进行,人类与潜鸟的对弈。突然间,对手的棋子下到了棋盘底下,而问题是你必须将棋子下到最接近他会重现的地方;有时候,他会出其不意地在我的另外一边现身,显然是从船底下钻过去的。他一口气能憋得好长,又不知疲惫为何物,经常游到最远处,才浮上来换口气,又立即潜入水中,任谁也猜不到在平静湖面下的湖水深处,他是在哪里像条鱼似的快速前进,而且他有时间、又有这样的能力可以游到最深的湖底。据说在纽约,曾经有人用钓鳟鱼的鱼钩,在湖面下八十呎深处钓到潜鸟──不过华尔登湖还要更深就是了。当鱼群看到这只来自另外一个世界的笨拙访客,快速地从他们之中游过,你能想像他们会有多惊讶!然而,他在水底一如在水面上,完全能够掌握自己的方向,而且还游得更快。有一、两次,我看到他游近水面,在湖面上漾起朵朵涟漪,而他只是探头出来勘查一下,又立刻潜入水里。我发现与其估算他会在哪里现身,还不如放下船桨,等着他重出水面,因为不只一次,当我朝着一边的水面极目翘望,他却在我身后一阵怪笑,让我大吃一惊。可是,说也奇怪,他如此狡猾地来无影去无踪,但是最后出现时为什么总是要大笑泄漏自己的行迹呢?他胸前的白色羽毛,不就已经足以泄露他的行踪了吗?我想,他还真是一只傻鸟啊。他出现时,我通常都会听到水花声,所以也能侦测到他的方位。如此过了一个钟头之后,他似乎还是一样的精力充沛,也跟第一次下水时一样开心,甚至还游得更远。看到他浮出水面时,胸前的羽毛一丝不乱,依然安详优雅地向前游动,只有长了蹼的双脚在水底划动,真是让人吃惊啊!他通常的声音就是如恶魔般的怪笑,还有一点像是水鸟的声音;可是偶尔,当他极成功地摆脱了我,游到很远的地方才出水时,会发出拉长的阴森嚎叫,或许根本就不像鸟鸣,还更像狼嚎,就好像野兽将嘴贴着地面故意发出来的嚎叫声。这就是潜鸟的叫声──也许是这附近最野性的声音,回音在森林里传得既远又广。我后来认定,他的笑声是在嘲笑我白费功夫,同时炫耀自己的本事。虽然此时天空已有浮云遮蔽,但是湖水依然平静无波,虽然听不到他的声音,却还是可以看到他在哪里破水而出。他胸前的白色羽毛、静止的空气和无波的湖面,全都对他不利,让他无从遁形。最后,他在五十杆外的水面现身,发出一声拉长的嚎叫声,仿佛召唤潜鸟之神来助他一臂之力,果不其然,从东边刮来一阵风,吹绉了湖面,天空也下起蒙蒙细雨;我深受感动,仿佛潜鸟的祈祷获得神明的回应,他的神在对我发怒,于是我就让他在远方汹涌的湖面上消失了。
在秋日里,我常常花好几个钟头,看着野鸭灵敏地在湖里游来游去,始终都在湖心,远离猎人;如果他们是在路易斯安那的河口,就不太需要练习这种技巧。有时候,当他们被逼到不得已的时候,会飞得相当高,绕着湖打转,像是天空中的黑点;从那样的高度,他们可以轻易地看到其他的湖泊与河流。每当我以为他们已经飞到其他地方,他们又会从四分之一哩的高空斜飞而下,轻巧地落在湖面远处没有人的地方;但是他们飞到华尔登湖的湖心,除了安全之外,还有什么其他理由,我就不得而知了,除非他们跟我有同样的理由,深爱着这片湖水。
Source: Terry Ballard.
- 译注:梭罗的渔友就是诗人Ellery Channing,也是接下来对话中的诗人原型。

- 译注:Pilpay又名Bidpai,据信是梵文寓言《益世嘉言集》(Hitopadesa)的作者。

- 译注:Myrmidons,请参见译注143。

- 译注:斯巴达人以骁勇善战闻名,据古希腊作家普鲁塔克(Plutarch)的「斯巴达妇女语录」(Sayings of Spartan Women)第十六章的记载:斯巴达妇女在送儿子上战场前,会将盾牌交给儿子,并且训诫他们:「带着盾牌回家,不然就躺在上面。」

- 译注:帕特罗克洛斯是阿基里斯的密友,原本阿基里斯拒绝加入阿格曼侬(Agamemnon)攻打特洛伊城的战争,后来因为帕特罗克洛斯参战,被赫克特所杀,于是阿基里斯也加入战争,为友复仇。

- 译注:Austerlitz与Dresden都是拿破仑战争中著名的战役,分别发生于一八〇五年十二月二日与一八一三年八月二十六至二十七日,总共损失了八千余名将士。

- 译注:在美国独立战争爆发之前,北美的殖民者立场分歧,支持独立的被称为爱国派(Patriots),而支持效忠英王的则被称为效忠派(Royalists)。

- 译注:Luther Blanchard是出身麻州艾克顿镇的横笛手,一七七五年四月十九日在康科德镇,当英军发动第一次攻击时,他可能是第一个在战场上受伤的美国人。

- 译注:在美国独立战争中,John Buttrick少校率领五百民兵在康科德战场参战,当时爱国派受命不得开枪,但是在英军开始射击之后,Buttrick也大喊:「Fire! For God’s sake, men, fire!」因此打响了独立战争的第一枪.

- 译注:Isaac Davis和David Hosmer是在康科德战役中唯一阵亡两个美国人。

- 译注:Battle of Bunker Hill,又称为Battle of Breed's Hill,是美国独立战争中在一七七五年六月十七日发生的战役,但是地点是麻萨诸塞州查尔斯镇的的布里德山,而不是附近的碉堡山。

- 译注:Pierre Huber,1777-1840,瑞士昆虫学家。

- 译注:Aeneas Silvius,1405-1464,是教宗庇护二世(Pope Pius II)的本名,他同时也诗人与历史学家。

- 译注:Pope Eugene IV在1431-1447年间担任罗马教廷的教宗。

- 译注:Olaus Magnus,1490-1588,瑞典历史学家、天主教传教士。

- 译注:Christiern the Second,1481-1559,丹麦、挪威和瑞典国王,在一五三二年遭到罢黜,并终身监禁。

- 译注:James K. Polk,1795-1849,于1845-1849年担任美国总统。

- 译注:指Daniel Webster,1782-1852,麻萨诸塞州的参议员,一八五〇年通过的「逃亡奴隶法」(Fugitive-Slave Bill)并非由他领军起草,但是他却协助此草案在国会通过。

- 译注:指Pegasus,希腊神话中长了翅膀的飞马,也是缪思女神的座骑,经常被比喻成文人的灵感泉源。

屋内取暖
十月,我到河岸的草地去采葡萄,满载而归,大串大串的葡萄让人珍爱,倒不是因为其为食物,而是因为他们的美丽芬芳。我也喜欢小红莓,虽然我不采撷,但是他们像上了蜡的宝石,是如茵绿草上的坠饰,一颗颗红色的珍珠,可惜农民都用丑恶的耙子去采收,让光滑的草地纠结成一团,又漫不经心地只以蒲式耳与金钱来衡量他们的价值,再将从草地掠夺来的战利品贩卖到波士顿和纽约;他们注定要挤成果酱,满足那些自然爱好者的味蕾。屠夫也是这样任由野牛的舌头耙过草原的绿地,毫不怜惜那些遭到撕裂和低垂的植物。小檗的果实色彩艳丽明亮,我也同样只把他们当做眼睛的食物;不过我倒是采了一些业主和旅人都很少注意到的野生苹果,回家以文火炖煮来吃。当栗子成熟时,我贮存了大约半个蒲式耳准备过冬;在那个季节,漫游在林肯镇当时仍无边无际的栗木林中──如今他们都成了铁轨下的枕木,从此高枕长眠不醒──真是令人兴奋啊!我在肩上揹着袋子,手里拿着木棍,用手剥开栗子壳外的芒刺,因为我总是等不及霜降[1];树叶窸窸嗦嗦作响,红松鼠与松鸦高声叱喝,有时候我还会偷他们吃了一半的坚果,因为他们选的栗子里一定有最好的果实。偶尔,我还会爬到树上去摇树。我房子后面也有栗子树,其中一棵大的,几乎遮蔽了整个房子,在开花的时候,就是一把特大的花束,香气传遍整个邻里,不过松鼠和松鸦几乎吃光了所有的果实,尤其是松鸦,总是一大早就成群结队地飞来,在栗子落地之前,就捡走了芒刺里的坚果。我把这些树让给他们,自己走远一点,到满满都是栗子的森林里去。这些栗子在某种程度上是很好的面包替代品;或许还能找到更多其他的替代品吧。有一天,我在挖鱼饵的时候,发现了成串的地豆(Apios tuberosa),那是原住民的马铃薯,也是一种很棒的果实,让我开始怀疑,我是不是真的像我以前说过的那样,在小时候曾经挖来吃过,只是没有想到而已。以前我就常常看过他绉兮兮、毛茸茸的红色小花,靠着其他植物的茎杆支撑着,只是不知道就是同样的东西。农耕几乎让他灭绝了。地豆吃起来甜甜的,口感很像是经过霜冻的马铃薯,而且我发现用煮的比用烤的好吃。他的块茎似乎是大自然给人类的含糊承诺,答应会抚育自己的孩子,并且在未来的某个时期,用这种植物简单地喂养他们。在这个牛肥马壮、谷浪翻腾的年代,这种谦卑的根茎──曾经是某个印地安部落的图腾──早就被人遗忘了,只知道会开花的蔓藤;可是,让野生的大自然再一次统治这里看看,那些柔弱精选的英国谷物恐怕会在万千敌人面前消失,但是不用人类操心,乌鸦可能会将最后一颗玉米种子啣回印地安之神在西南方的广大玉米田里,据说,最早就是他们将种子啣到那里去的;可是,现在几乎已经绝迹的地豆,却可能会熬过霜寒与蛮荒,再次茁壮复苏,证明自己才是土生土生的品种,回复当年做为猎人部落主食的重要性与尊严。这一定是某个印地安族的瑟雷斯与米娜瓦[2]发明、并赐给人类的礼物;当诗歌开始统治此地时,他的枝叶与成串的豆子可能成为我们的艺术品。
九月一日,我就已经看到湖对岸有两、三棵枫树转红,就在水边岬角,三棵白杨木的白色枝桠分叉交错之下。啊!他们的颜色蕴涵了多少故事啊!如此周复一周,每一棵树的个性逐渐显现出来,映照着如镜湖面里的倒影,顾影自怜。每天早上,这大自然画廊的经理就会换上一些新画,取代墙上的旧画,也换上更出色、绚丽、和谐的色彩。
十月,上千只大黄蜂飞到我的小木屋过冬,他们在窗内和头顶的墙上筑巢,有时候会吓得访客不敢进门。每天清晨,当黄蜂被冻僵时,我会将他们扫出去,但是不会特地赶走他们,甚至还会因为他们认为我的房子适合居住,而感到沾沾自喜呢。虽然他们与我同榻共枕,但是并不会造成严重的干扰,而且会逐渐躲进连我自己都不知道的缝隙,躲避严冬与难以言喻的寒冷。
我也跟黄蜂一样,在十一月终于躲去避冬之前,经常到华尔登湖的东北边取暖;在那里,从大王松林与石岸边反射的阳光,让这个角落成了湖的暖炉边。如果可能的话,利用太阳取暖会比人工生火更令人愉悦,也更有益健康;因此,我利用夏日的余烬取暖,就如同是猎人生火后离开留下的火堆。
当我准备要砌烟囱时,还特地研究了砌石技术,因为我用的二手砖必须先用泥刀刮干净,所以我对砖块与泥刀的特质有了过人的了解。砖块上的灰泥已经有五十年的历史,据说还会益发牢固;不过,这是人类喜欢一再重复的传闻,也不管是真是假;像这样的传闻本身就会随时年岁增加而益发牢固,黏得更紧,这些自以为聪明的智慧需要用刮刀用力敲打好几次,才能彻底刮除。美索不达米亚的许多村落,都是用巴比伦古城留下来的优质二手砖砌成的,那些砖块上的灰泥年代更久远,或许也黏得更牢固。但是无论如何,这把钢制泥刀的坚韧都让我大开眼界,不管再怎么用力地敲打多少次,都不会有丝毫的耗损。因为我的砖块以前曾经砌过烟囱,尽管上面看不到尼布甲尼撒[3]的名字,我还是尽量捡出原来砌壁炉用的砖块,省事又避免浪费;在壁炉的砖块之间,我则塞满了从湖边捡回来的石头,也用同一个地方挖来的白砂做成灰泥。我砌壁炉花费了最多的时间,因为这是屋子里最重要的一个地方。没错,我真的是慢工出细活,有时候一早起床开始在地上砌砖,到了晚上,也只砌了几吋高,正好够我当枕头睡觉,可是就我记忆所及,我并不是因此睡落了枕而头颈酸痛──那是更早以前就有的老毛病。大约在那个时候,有位诗人来与我同住了两个星期,所以我只好睡在地板上。他自己带了一把刀来──虽然我已经有两把了──我们常常把刀插到土里去磨。他跟我分担了煮饭的工作。看到自己的作品逐渐成形,结实方正,我也很开心;心想,虽然工作进度缓慢,那也是为了要经久耐用。从某个角度来说,烟囱是个独立的结构,盖在地上,穿过屋子,直达天庭;有时候,就算屋子烧毁了,烟囱依然傲世独立,其重要性与独立性可见一斑。那是接近夏末的事,现在已然十一月了。
北风已经开始吹冷了湖水,不过得要好几个星期持续地刮风,才能完全结冰,因为湖水太深了。我在替房屋糊上灰泥之前,就已经开始在晚上生火,这时烟囱排烟的效果特别好,因为墙板上有无数的缝隙。然而,我在那个寒冷通风的房子里度过好些愉快的夜晚,四周围绕着满是节瘤的棕色粗糙墙板,头顶上则是还有树皮的椽木;房子涂上灰泥之后,就再也没有这么赏心悦目,不过却舒适的多,这一点,我必须承认。人住的房间不就应该要够高,在头顶上留一点朦胧的空间,让闪烁的光影在屋椽上嬉戏吗?这些光影形态,比浮雕壁画或是其他最昂的贵家具更适合奇思幻想,也更能激发人的想像力。我可以说,当我开始利用这间房子来取暖、寻求庇护时,才算是第一次真的住进来。我有几个老旧的柴薪架,可以架高木柴,跟壁炉的地面保持距离,这样可以让我看到烟囱后方的煤灰;那是我自己搭建的烟囱,所以我拨起火来比平常更理直气壮,也更心满意足。我的居处很小,小到不会有回音,但是它只有一个房间,又远离邻居,所以感觉上好像大了一些。一间屋子里该有的一切,都集中在一个房间;它是厨房,也是卧室、客厅兼起居室;不论是父母或小孩,主人或奴仆,住在一间屋子可以得到的满足,我全都拥有了。卡托说,一家之主(patremfamilias)在其乡村别墅一定要有「cellam oleariam, vinariam, dolia multa, uti lubeat caritatem expectare, et rei, et virtuti, et gloria erit」,也就是说,要有「存油储酒的地窖,要存很多桶,以备日子艰难时可以活得开心;这有益于他的利益、美德与荣耀。」我的地窖里有一小桶的马铃薯和大约两夸脱的豆子,里面还带有象鼻虫;另外在架上有一点米、一罐糖浆,黑麦粉与玉米粉则各有一配克[4]。
有时候,我会梦想着一间更大、人口更多的房子,矗立在黄金年代,以更坚固耐用的材料建成,却没有姜饼图饰[5],也还是只有一个房间,一间宽敞、简朴、实在又原始的大厅,只有光秃秃的椽木与桁条,支撑着一个人头顶上那片低矮的天堂──适合遮雨挡雪;当你跨过门槛,敬拜过更古老朝代中俯卧的撒图恩[6],王柱与后柱[7]自然站出来接受你的致敬;那是一间如洞穴般的房子,你必须高高擎起木柱上的火炬,才能看到屋顶;有些人可能选择住在壁炉边,有些人则在窗台壁龛,有些人在长椅上,有些在大厅的这一边,有些则在另一边,还有一些人──如果他们喜欢的话──还可以高高地住在椽木上,与蜘蛛为伍;像这样的房子,你只要打开大门就可以走进去,不需要什么繁文缛节;疲惫的旅人可以在这里洗漱饮食,交谈休息,不需要再继续跋涉;这是在暴风雪夜里,你会希望抵达的一个避风港,拥有房子所需的一切,却不需要清扫;在那里,你一眼就可以看尽屋子里所有的宝藏,人会用到的一切事物都挂在木钉上;那是厨房、食物柜、客厅、卧室、储藏室,还兼阁楼;在这里,你可以看到像是木桶和梯子这样的必需品,也可以看到像是橱柜这样便利的东西;你可以听到锅子在沸腾,可以向煮熟晚餐的炉火与烘焙面包的炉子致敬;必要的家具与用品就是屋内最主要的装饰;在那里,洗好的衣服不必晾到屋外,炉火永远不会熄灭,女主人也不会感到不便,只不过偶尔会请你挪个位置,不要挡到通往地窖的地板门,因为厨子要下去拿东西,而你也可以趁机偷瞄一眼,不必跺脚就知道脚下的地板是实心或空心的。这屋子的内部空旷,像个鸟巢一样,你可以从前门进、后门出,都不会看到住在里面的人;在这间屋子里做客,就是享有整间屋子的自由,而不是小心翼翼地被排除在八分之七的空间之外,只关在一个特定的小房间里,然后叫你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也就是说,独居监禁。这年头,主人不让你接近他的壁炉,反而叫工匠在走廊上的其他地方,另外替你搭建一个,而所谓的待客之道,就是与人保持最大距离的艺术。至于烹饪,也隐藏着许多秘密,仿佛他在密谋要毒死你似的。我知道自己曾经去过很多人的房产,可能也曾经遭到主人依法驱离,但是我却不记得去过很多人的家。我可以穿着旧衣服走进我刚刚描述的那个屋子,拜访在里面过着简单生活的国王与王后,如果我能讨他们欢心的话;但是我若是不小心误闯进现代宫殿,那么我唯一想学会的技巧,就是倒退着走出来。
我们在客厅里使用的语言,似乎已经失去了意义,完全沦为客套空谈;我们过的生活与其符号相隔遥远,各种隐喻和转义也不得不变得牵强附会,像是用滑行转盘和升降机送到你面前的菜肴;换言之,就是客厅与厨房、工作室隔得太远。通常,甚至连晚餐都只是进食的比喻。仿佛只有住得离大自然与真理够近的野蛮民族,才能向他们借来转义和比喻。那些住在西北领地[8]和曼岛[9]上的学者,又怎么能够体会厨房里的议论呢?
然而,在我的访客之中,也只有一、两个敢留下来跟我一起吃碗玉米糊,其他的人看到玉米糊危机逼近,就立刻打退堂鼓,仿佛玉米糊会震垮整间房子似的;然而,我煮过那么多次的玉米糊,房子仍旧迄立不摇。
我一直等到天气变冷,才替房子涂上灰泥。为此,我还划船到湖的对岸去拿了一些更白也更干净的沙子;这种交通工具总是诱使我在必要时去到更远的地方。这时候,房子的每一边都已经从头到脚钉上了木瓦,而且在钉木瓦时,我总是一锤就将钉子敲到底,让我非常得意,因此我立下了雄心壮志,要俐落又迅速地将灰泥从盆子里涂抹到墙壁上。我想起一个故事,有个自大的家伙每天穿得光鲜亮丽,在村子里闲晃,指点工人该怎么做事;有一天,他心血来潮,突然决定以行动取代言语,于是卷起袖子,拿起灰泥匠的盆子,在抹刀上装满了灰泥而且没有出岔子,他得意洋洋地看着头顶上的木板,举起抹刀就大胆地往上涂,结果整坨灰泥都掉在他的衣服前襟,而且还是有褶边装饰的华丽衣服,让他彻底地灰头土脸,狼狈不堪。灰泥可以有效地挡住寒风,完工后看起来也比较美观,让我对灰泥的经济与便利刮目相看,我也因此知道灰泥匠可能会遭遇的各种伤害。最让我讶异的是那些砖块是多么的饥渴,在我还来不及抹平灰泥之前,就吸干了其中的水分;还有就是我需要多少桶水才能完成一个新壁炉的洗礼。我在前一个冬天为了做实验,就已经烧了一些Unio fluviatilis[10]的壳,做成少量的石灰,都是我们这边河里生长的,所以我很清楚材料的来源;当然,如果我愿意费事的话,在方圆一、两哩内也能找到好的石灰岩,自己来烧石灰。
在此同时,湖里树荫最多、水也最浅的岬湾已经开始结冰,比整个湖面结冰要早了几天,甚至几个星期。第一块冰特别有意思,也很完美,质地坚硬,色泽暗沉且透明,堪称是观察浅滩湖底的最好机会,因为你可以整个人趴在只有一吋厚的冰上,就像是水面上的水马一样,悠哉地研究只有两、三吋深的湖底,仿佛是镶着玻璃的一幅画,而且此时的湖水总是平静无波。湖底的沙上有很多沟槽,是某种水底生物爬行过去,又沿原路回来所留下的痕迹;至于残骸,湖底散落著白石英细砂组成的石蚕壳,或许就是这种生物留下的沟槽吧,因为在沟槽里也可以看到一些石蚕壳,可是沟槽既宽且深,又好像不会是他们的杰作。然而,湖冰本身就是最有趣的观察目标了,不过你得善用最早的机会来研究他们。如果是在刚结冻的当天一大早就来研究的话,你会看到大部份的气泡,乍看之下以为是在冰层里面,其实是紧贴在冰层下方表面,而且还有更多的气泡从湖底浮上来;这时候的冰层算是相当坚硬,颜色偏暗,也就是说,你可以透过冰层看到湖水。这些气泡的直径从八十分之一吋到八分之一吋不等,晶莹透明,非常美丽,透过冰层,你甚至可以看到自己的脸孔映照在气泡上。每一平方吋的面积里,可能有三、四十个气泡;这时候的冰里已经有一些约半吋长的长形垂直气泡,呈尖锥状,顶端朝上;如果冰层才刚结冻不久,那么更常见到小小的球形气泡直接叠在一起,像是一串珠子。但是冰层里的气泡不像冰层底下的气泡那么多、也没有那么醒目。有时候,我会扔石头去测试冰层够不够硬,那些敲破冰层的石头就会带着空气沉下去,在水里形成非常显著的巨大气泡。有一次,我丢了石头之后,相隔四十八小时,又回到同一个地点,发现那些大气泡仍然很完整,尽管我从冰层边缘的接缝可以清楚地看到冰层又增厚了一吋。但是过去这两天非常暖和,像是小阳春,所以现在的冰不透明,呈现湖水的深绿色,湖底也是不透明的灰白色;冰层虽然是两倍厚,但是却未必比较坚实,因为这种暖和天气让气泡扩张,凝聚在一起,变得没有那么规则;他们不再是一个接着一个地串在一起,反而更像是从袋子倒出来的银币胡乱堆叠,或者像是堆叠的薄片,各自占据一个小缝隙。这时候,冰的美感不复存在,要研究湖底也为时已晚。我很好奇,想要知道大气泡是在新冰层里的什么地方,于是敲下一块含有中等大小气泡的冰层,翻过来看;新冰在气泡的周围和底下形成,所以气泡是夹在上下两个冰层之间,几乎整个都在下层冰里,但是也很靠近上层冰,有点扁平,或者说有点像是小扁豆,边缘是圆的,直径约四吋,深度约四分之一吋;我同时还意外地发现,气泡正下方的冰融解得非常规律,形状像是一个倒扣的碟子,在水和气泡之间留下薄薄的间隔,厚度几乎不到八分之一吋;在很多地方,这个间隔里的小气泡都朝下爆裂,或许在那些直径足足有一呎的最大气泡底下根本就没有水。我猜,我第一次看到贴在冰层底下的那些无数个细微气泡,可能也同样结成冰了,而每一个气泡也都在不同的程度上扮演放大镜的角色,聚集光线生热,融化了底下的冰;这些气泡就是小小空气枪,让冰块爆裂,发出啵啵声响。
终于,就在我才刚涂好灰泥时,冬天的脚步真的来了!冷风开始绕着房屋咆哮,仿佛先前没有获得允许可以这样做似的。夜复一夜,即使在白雪覆盖了大地之后,还是有成群的野雁在夜色中,拍着沉重的双翼飞到湖边,发出铿锵的鸣声,还有振翅的呼啸,有些落在华尔登湖上,有些低飞掠过森林,往佳港湖飞去,目标都是墨西哥。有好几次,当我在晚上十点或十一点左右从村子里回来,会在住处后方洼地旁的林子里,听到一群野雁,或是野鸭,踩在枯叶上的声音,想必是去那里觅食,偶尔还听到带队的野雁或野鸭低声轻鸣,催促队员快快离去。一八四五年,华尔登湖在十二月二十二日夜里首度完全冰封,佛林特湖和其他较浅的湖泊与河流,都在十天或更早之前冰封;一八四六年,是十六日;一八四九年,则大约是三十一日;一九五〇年,大约是十二月二十七日;一九五二年,是一月五日;一九五三年,也是十二月三十一日。从十二月二十五日起,大地就已经是一片银色世界,蓦然间,我周围尽是冬日雪景;于是,我更窝居到我的壳里,尽力保全屋子里和我胸膛内的熊熊火焰。我现在的户外工作就是到森林里捡拾枯木,用手抱回来或是扛在肩膀上带回来,有时候双臂各挟着一根枯死松树,拖回我的小屋。曾经茂密蓊郁的森林围篱,现在够我拖的了;过去他们服侍边界之神,如今我则将他们祭献给火神。一个人必须到雪地里去猎取──不,你大可以说是窃取──燃料来烹煮午餐,是多么有趣的一件事啊!他的面包与肉尝起来会更甜美。我们大部份乡镇附近的森林里,都有各种柴薪与废木料,足以供应许多人家生火,但是现在却没有人利用,反而有些人认为他们妨碍了新生树林的生长。另外,在湖里还有一些漂流木。在夏天的时候,我曾经发现一个用大王松树干扎成的木筏,树干上还连着树皮,是爱尔兰人在兴建铁路时拼装而成的;我将其中一部份拖到岸边。在水里浸泡了两年,又在高地上躺了六个月之后,虽然还没有完全干燥,却是上好的木材。有一个冬日,我在湖面上以圆木滑冰自娱;我将十五呎长的圆木,一头扛在肩膀,一头放在冰上,就这样一根根地滑过湖面,滑了将近半哩远;又或者用桦木枝条将几根圆木绑在一起,然后用一端有钩子而且更长的桦树或赤杨木,钩住圆木,拖着横越湖面。虽然圆木饱含水分,几乎像铅一样重,但是用来生火不但烧得更久,而且火焰也非常热;不,我认为他们正是因为浸了水,所以才更好烧,仿佛木材里的松脂被水封住,就像在灯里面,可以燃烧得更久。
吉尔平[11]在描述英格兰森林边界居民时说道:「擅自闯入者侵占森林,在边界盖起了房舍与围篱」,这样的行为「以旧的森林法来说,是很大的妨害,会以侵占土地的罪名受到严重的惩罚,借以ad terrorem ferarum—ad nocumentum foresta等等」,也就是说,吓阻打猎和损害森林的行为。但是比起猎人和伐木者,我更关心的是野味与山林的保存,仿佛我就是护林总督本人,即使只有部份的森林焚毁,即使是我自己不小心烧掉的,我也会悲恸逾恒,伤痛的比森林业主更久,也更难以抚平;不仅如此,就算是业主自己砍伐森林,我也会感到悲伤。我希望我们的农夫在砍伐森林时,会跟罗马人为圣林(lucum conlucare)疏林以便让阳光透进来时一样,怀抱着敬畏之心;换言之,就是相信森林对某位神祇来说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罗马人在砍树前会先奉献赎罪,然后祝祷,敬告这片圣林所属的神明,请赐福予我、我的家人和子孙等等。
即使在这个年代和这个新国度,我们仍然十分重视木头的价值,这个价值比黄金更恒久,也更普遍;即使我们有了这么多新的发现与发明,任何人从一堆柴火旁边走过,依然不可能视而不见。木头对我们来说,就如同对我们撒克逊和诺曼的祖先一样的珍贵;先人用木头做弓,我们则用来做枪托。三十多年前,米萧[12]就曾经说过,在纽约和费城,做为燃料的木材价格,「几乎等同──有时候还会超过──在巴黎最好的木材,尽管这个大都会每年需要三十万捆以上的柴火,而且方圆三百哩内的土地都已经开垦砍伐殆尽了。」在本镇,木柴的价格也是稳定上涨,唯一的疑问是:今年要比去年涨多少?技工与商人亲自到森林里来,不为别的,就是为了参与木材拍卖,甚至还愿意付高价购买伐木后捡拾落木的特权呢。人类到森林找寻燃料与艺术创造的材料,已经有很多年的历史。不论是新英格人与新荷兰人,巴黎人与塞尔特人,农民与罗宾汉,古德.布雷克与海莉.吉尔[13],还有世界上绝大部份地区的王公贵族与平民百姓,学者与蛮族,都同样需要森林里的几根木柴来取暖烹食。我也不例外。
每一个人都会用充满感情的目光看着自己的柴火堆。我喜欢将木柴堆放在窗前,劈得愈多,愈能勾起我愉悦工作的回忆。我有一把没有人要的旧斧头,在冬天,我会不时地拿起这把斧头,在屋子向阳的那一面,劈着我从豆田挖掘出来的树根椿。我在犁田时,替我赶牲畜的人就跟我说过,这些树根可以让我暖和两次,一次是劈木柴,另外一次则是烧木柴,因此没有其他的燃料可以比得上。至于那把斧头,别人劝我去找村子里的铁匠「磨炼」一下,可是我磨得比他好,而且还从林子里找到一根山胡桃木柄装上去,这样就行了。斧头虽钝,至少修好了。
几块富含松脂的松木,就是巨大的宝藏。想到大地腹中还蕴藏着多少这种火焰的粮食,还真是有趣啊!前几年,我经常去勘查一些光秃秃的山坡,从原本是大王松林的土里,挖出饱含松脂的松木树根。那些树根几乎坚不可摧。至少三、四十年的树根,木芯仍然完好无缺,尽管外面的边材已经成了腐土,厚厚的树皮在离木芯约四、五吋远的地方形成圆圈,与地面相齐。你可以用斧头和铲子去探勘这座矿场,沿着黄澄澄如牛油的丰富蕴藏,一路往地底深处挖掘,就像是挖到金矿似的。可是我通常都用森林里的枯叶点燃火堆,也总是在大雪来临之前先收集好,存放在棚子里;伐木工人在林子里扎营时,会将青绿色的山胡桃木劈成细条来生火,我偶尔也会劈一些。当村民在地平线的彼端生起火时,我也以烟囱里冉冉升起的轻烟,告知华尔登谷里的各种野生居民说,我还醒着呢──
长了翅膀的轻烟,你是伊卡鲁斯的鸟儿,
在向上飞翔时,融化了你的翼尖,
你是唱不出歌的云雀,黎明的使者,
在筑巢的小村落上空盘旋;
又或者,你是消失的梦,
午夜幽灵的朦胧身影,撩起衣裙;
在夜里,如薄纱笼罩群星;在日间,
遮蔽了太阳,让白昼无光;
去吧,我的焚香,从这炉火缓缓上升,
祈求神明宽恕我这通明的火焰。
刚刚砍伐下来的青翠硬木──虽然我很少用──比其他木材更符合我的需求。有时候在冬日午后,我会留下旺盛的火焰,出门到林子里散步;过了三、四个钟头,等我回来时,炉火还依然熊熊燃烧着。我人虽然不在,家里却没有空着,仿佛留了一个兴高采烈的管家。我跟火一起住在这间屋子里,通常这位管家还算可靠,不过有一天,当我在劈柴时,突然心血来潮,从窗户往屋子里瞧了一眼,看看房子有没有着火;就我记忆所及,我只有这么一次对此事特别焦虑。结果,我一瞧,就看到火花烧到了床铺,我立刻进去灭火,但是却已经烧掉了一个巴掌大的地方。我的房子位在阳光普照又可以遮风的地方,再加上屋顶低垂,所以在任何一个冬日的白天,几乎可以任由壁炉火熄灭。
鼹鼠在我地窖里筑窝,啃掉了三分之一的马铃薯,还利用涂灰泥时留下来的毛发与牛皮纸做成温暖舒适的床铺;即使最野生的动物也跟人类一样喜欢温暖与舒适,也正因为他们如此小心翼翼地保全自己,才能安度冬季。有些朋友说得好像我是故意到森林里来挨冻的。动物只需要做一张床,就可以在隐蔽的地方以自己的体温取暖;但是人类发明了火,还用宽敞的房间装进一些空气,将房间弄暖之后当成床铺,这样就不用磨擦自己的身体取暖,还可以不用穿厚重的衣服在里面走来走去,即使在冬天也能保有某种夏日,然后再开窗户让更多的光线进来,甚至点灯延长白昼。于是,他超越了本能,向前多跨了一、两步,节省一点时间,留着纯粹的艺术。然而,当我长时间曝露在最严酷的寒风中,整个身体就开始进入冬眠状态,等我走进屋子里那舒适宜人的环境,身体机能就立刻恢复正常,也延长了我的寿命。但是在这方面,那些住在华屋豪宅里的人就没有什么值得夸耀的,我们也不必费心去猜测人类种族最后会如何灭绝;只要来自北方的强风再锋利一点,就足以切断我们的生命之线。我们一直记着寒冷的星期五[14]与大风雪[15],但是只要有一个更冷一点的星期五,或是更大一点的风雪,就足以让人类在地球上的生存告终。
隔年冬天,我为了省钱,换了一个小炉子煮饭,因为森林不是我的;可是这个小炉子的火不像开敞的壁炉那么旺,于是整体而言,烹饪这件事,就不再像以前那么诗情画意了,就只是一个化学过程。在惯用小炉小灶的这个年代,我们很快就会忘记以前像印地安人一样,在灰烬里烤马铃薯。炉灶不仅占空间,也让屋子里有味道,而且还把火苗遮了起来,让我觉得好像少了个伴。你在火苗里总是可以看到一张脸;工人在夜里看着火,净化了他的思绪,清除了在白天累积的渣滓与尘土。但是我再也无法坐在火堆前,望着火苗,于是诗人中肯而贴切的诗句又再次浮上我的脑海,产生新的力量──
「明亮的火焰,永远不要拒绝我,
亲爱的生命之影,亲密的同情,
除了我的希望,还有什么会如此明亮的上升?
除了我的命运,又有什么会在夜里如此下沉?
你为何遭到放逐出我的炉火与厅堂?
你是如此受到欢迎与喜爱啊!
你的存在是否太流于空想,
才因此不见容于我们生活中如此平凡沉闷的光?
你闪烁的明光是否与我们意气相投的灵魂
窃窃私语?大胆的秘密无法公开?
好吧,我们安全无碍,因为现在
我们坐在炉边,既无暗影掠过,
也没有哀愁喜乐,就只有火,
温暖我们的手脚──别无他求;
在你紧密实用的火堆旁,
人们可以自由坐卧,
不必担心幽灵从阴暗的过去走出来,
只有无与伦比的木柴火光,伴我们絮语清谈。」
──胡珀夫人[16]
- 译注:栗子壳上的芒刺会在降过霜之后自动裂开。

- 译注:Ceres和Minerva分别是罗马神话中的农业之神与智慧之神。

- 译注:Nebuchadnezzar,约西元前634-562,古巴比伦国王,在任内以建造空中花园闻名。据说他的子民擅长以阳光晒制泥砖,而在巴比伦废墟的砖块上都可以看到有他名字的戳印。

- 译注:Peck是英美用来秤干谷物重量的单位,一配克约等于九公升。

- 译注:指洛可可风格的漩涡形装饰,在十九世纪中叶,也就是梭罗那个年代,十分流行。

- 译注:在罗马神话中,Saturn罢黜了他的父亲乌拉努斯(Uranus)之后,成为宇宙的主宰,但是后来又被自己的儿子朱比特推翻,于是逃到了罗马,教导当地人民耕种,开始了罗马的黄金年代,也被奉为农业之神。

- 译注:王柱(king post)与后柱(queen post)都是山墙建筑结构的一部份,王柱是指三角桁架中从底部支撑到顶点的垂直支柱;而后柱则是没有支撑到顶点的垂直支柱。

- 译注:North West Territory是指现今俄亥俄、印地安那、密西根、威斯康辛和明尼苏达等州,是一七八三年才取得的土地,在梭罗时代被视为偏避的西部边界。

- 译注:Isle of Man是爱尔兰海上的岛屿,属于英国领土。

- 译注:常见的淡水贝类。

- 译注:William Gilpin(1724-1804),英格兰作家、景观艺术家;这段引文出自他的《森林景观杂记》(Remarks on Forest Scenery)一书。

- 译注:François André Michaux,1770-1855,法国自然学家,着有《北美林木志》(The North American Sylva)。

- 译注:〈Goody Blake and Harry Gill〉是英国诗人渥兹华斯的诗作,在诗中提到古德.布雷克拒绝给海莉.吉尔柴火,还诅咒她永远都无法取暖。

- 译注:一八一〇年一月十九日,新英格兰地区突然遭遇寒流,气温在一夜之间降到华氏零度(约摄氏零下十八度)以下。

- 译注:指一七一七年二月十七日的大风雪;也有一说是指该年十二月十日的大风雪。

- 译注:Ellen Sturgis Hooper,1812-1848,美国诗人。

昔日居民与冬季访客
当屋外狂风暴雪纷飞,甚至连猫头鹰都因此噤声之际,我平安地度过一些愉悦的暴风雪,也在壁炉边享受一些欢乐的冬夜。有好几个星期,我去散步时都不见人烟,只有一些人偶尔到林子里来伐木,再用雪橇将木头运回村落。然而,恶劣天气反倒促使我在森林里积雪最深的地方开辟出一条步道,因为强风将橡树叶片吹落到我曾经踩过的路径,树叶留在地上,吸收了太阳的光线,融化了积雪,不但为我辟出一条干的道路,到了夜晚,黑色的线条还成了我的向导。为了寻找人类同伴,我只好召唤出过去住在森林里的居民。在许多镇民同胞的记忆中,我这间屋子附近的道路曾经充满了居民谈笑闲聊的声音,相邻的森林里也到处可见他们的庭院与住所,尽管当时的森林比现在还要更浓密,也更隐蔽。就我记忆所及,在某些地方,道路两侧的松树林立,枝叶还会刮伤驿马车的两侧车身,那些不得不孤身徒步走这条路去林肯镇的妇孺,往往走得胆颤心惊,甚至有一大段路是拔腿狂奔。虽然只是一条不起眼的小径,通往附近的村落,多半也只有伐木工人会走,但是当时路上多变的景致却比现在更让往来的旅人感到兴味盎然,留给他们的回忆也流连更久。从村子里到森林这一路上,如今牢固开阔的田野,当时可是一片枫林沼泽,必须在泥泞的地面铺上原木才能行走;残存的原木无疑还躺在现在这条尘土飞扬的道路底下,成了路基,从史崔顿家的农庄(即现在的贫民救济院),一路延伸至布里斯特山。
Source: Mark Bonica.
在我豆田的东边,隔着道路,曾经住着卡托.英格拉罕,他是邓肯.英格拉罕老爷的奴隶;英格莱姆先生是康科德镇的绅士,不但替奴隶盖了房子,还准许他住在华尔登湖──不是尤地加的卡托[1],而是康科德的卡托。有人说他是从几内亚来的黑人。还有一些人仍然记得他在胡桃树林之间的小田地,他让胡桃木自由生长,以备年老时的所需,但是最后却让一位年纪比较轻、肤色也比较白的投机商人拿走了。不过现在,他也住到一间同样狭长的房子里了[2]。卡托那个半湮没的地窖只剩下一个窟窿,一直保存下来,只不过因为周围松木环绕,一般行旅不会注意,所以知道的人很少;如今那里长满了光滑漆树(Rhus glabra),还有最早期品种的金杆菊(Solidago stricta),也长得很茂密。
就在我田地的角落、更靠近镇上的地方,齐尔法的小屋子就在这里。她是一位有色人种妇女,在屋子里替镇民纺织麻布,因为嗓门特大、声音尖锐,刺耳的歌声让华尔腾森林里为之震动,格外引人瞩目。后来,在一八一二年的战争中,她的住处被英格兰士兵放了一把火给烧了──他们是假释的囚犯──当时她不在家,但是她的猫、狗和母鸡,全都被烧死。她的生活过得很艰苦,甚至有点不太人道。有位以前常到森林里来的人还记得,有一天中午,当他从她的小屋旁经过时,听到她站在沸腾的水壸边对着自己叨叨絮絮地念道──「你们全都是骨头!都是骨头!」我在那里的橡木丛里还看过砖块。
沿着这条路往下走,在右手边的布里斯特山上,住着布里斯特.费里曼,是个「巧手黑奴」,过去曾经是乡绅康明斯蓄养的奴隶;布里斯特当年栽种、照料的苹果树,迄今仍然持续生长,已经成了老欉,不过他们的果实在我吃来还是野性十足,带有苹果酒味。不久之前,我在林肯镇的墓园里看到他的墓志铭,位置有点偏僻,附近是个无名冢,埋着某位在康科德撤退时倒下的英格兰士兵;在墓碑上,他的名字被拼成「西比欧.布里斯特」──于是他也成了「非洲的西比欧」[3]──还说他是「有色人种」,仿佛他的皮肤褪过色似的。墓碑上用显著的字体告诉我,强调他是什么时候死的,其实那也只不过是间接地跟我说,他曾经活过而已。他那殷勤好客的妻子芬达也与他一起长眠于此,她替人算命,不过很讨人喜欢,个子高大、体型浑圆、皮肤黝黑,比任何黑夜之子都还要更黑,如此黝黑的黑球,在康科德镇堪称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
从山坡往下走,在左手边,森林的旧路旁,是史崔顿家族老家的遗址;他们家的果园曾经占据了整座布里斯特山的山坡,但是老早就被大王松给赶尽杀绝,只剩下几根残株,那些古老的树根又滋养了更多野生的村树。
就在森林的边缘,在路的另外一边更靠近镇上的地方,是布里德的家;此地以魔鬼的恶作剧闻名,这个魔鬼在古老的神话中姑隐其名,不过在我们新英格兰人的生活中却扮演突出且令人震惊的角色,也跟任何一位神话中的人物一样,有朝一日,值得为他立碑作传;这个魔鬼最初假扮成朋友或是雇工出现,后来就打家劫舍,谋杀掉全家人──他正是新英格兰的兰姆酒。但是历史还不必诉说此地发生的悲剧,让时间或多或少缓和一下悲剧色彩,增添一丝蔚蓝的色调吧。根据此地最含糊暧昧的传说,这里曾经有一间酒馆,还有一口井,用来调制过往旅客的饮料,也让他们马匹解渴;人们来到这里,彼此致意,听些新闻也传些新闻,然后各自上路,分道扬镳。
不过在短短十几年前,布里德的小屋都还存在,虽然已经很久就没有人住了。那间屋子跟我的差不多一样大,后来被几个淘气的孩子放火烧了;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应该就选举那天的夜里。那时候,我还住在村落的边缘,正潜心苦读达文南特的《龚德伯》[4];那年冬天,我一直都提不起劲儿来工作──关于这一点,我想顺便说一下,因为我始终都不知道这是家族遗传的怪癖(我有个舅舅连在刮胡子的时候都会打瞌睡,所以到了星期天,必须在地窖里拔除马铃薯长出来的芽,才能勉强在安息日保持清醒),抑或是因为我想一字不漏地读完查尔默斯[5]的英诗全集所导致的后果,这本书算是征服了我的内卫[6]。当时,我才刚埋首于书中,就听到救火钟声响起,消防车在一群杂乱无章的大男人和小男孩带领之下,十万火急地往这里开来,我也跻身最前面的人群之中,因为我跳过了小溪。我们以为是在森林南边更远的地方──我们这些人都曾经冲到火场救火──谷仓、商店、住家,或者全都在一起。「是贝克的谷仓,」有人喊道。「是科德曼家,」另外一个人证实。然后,新的火花从森林里冲到半空中,仿佛屋顶塌陷了,于是我们全都大喊着:「康科德来救火啰!」马车火速疾驰而过,车上满载着人,几乎就要压垮马车,其中或许也有保险公司的代理人,不论多远,他们都一定要去;消防车的钟声则在后面一阵又一阵地响起,比较缓慢也比较稳重;至于殿后的,后来有人耳语说,是放了火又去通报火警的人。于是,我们就像一群真正的理想主义者,不停地向前跑,不去理会感官给我们的证据,直到转了一个弯,听到噼哩啪啦的爆裂声,真正感觉到从墙壁散发出来的热气,这才惊觉:天啊!我们到了!如此接近火场,反倒冷却了我们的热情。起初,我们想将一整湖的水都浇上去,但是后来决定就让他烧吧,因为房子已经烧得差不多了,而且也没有什么价值。所以我们就站在消防车旁,你推我挤,透过话筒表示感慨,或是低声细语地拿来跟这个世界上曾经发生过的大火相比,包括巴斯康的店铺;我们在私底下说,如果当时我们及时带着「洗澡盆」[7]去,旁边又有满满的湖水,说不定可以将毁天灭地的大火变成大洪水。最后,我们什么事也没做,就撤退了──各自回去睡觉,或是回去继续看《龚德伯》。讲到《龚德伯》,我对序文中有一段话,讲到机智是灵魂的火药,颇不以为然──「大部份的人都不懂机智,正如印地安人不懂火药」。
隔天晚上,差不多在同样的时间,我刚巧从那边穿越田野,在同一个地点,听到低声哀鸣;我在夜色中走近,发现是我认识的人,也是这一家人当中唯一的幸存者,继承了这个家族的善与恶,也只有他还关心这场火灾。他俯卧在地上,看着地窖内仍然在闷烧的余烬残灰,像平常一样,低声地自言自语。他整天都在远处的草原工作,但是只要一有空闲,就会利用机会回来看看祖辈的家,也是他度过青春岁月的地方。他一直趴在地上,轮流从各个方向、各个角度凝望着地窖,仿佛他记得在石头缝里还藏着什么宝藏,然而事实上,里面除了一堆砖瓦和灰烬之外,什么都没有。房子已经没了,他只能看到残存的废墟。我只是刚好在场,却意味着同情与怜悯,也带给他一丝慰藉;他就着仅有的光线,指给我看那口被遮盖起来的井在什么地方;谢天谢地,还好那口井不会被烧掉。他沿着井壁,在黑暗中摸索了很久,才找到打水的吊杆,是他父亲砍了木材安装上去的;另外也摸到在另外一端用来绑重物的铁钩或U形钉──现在他能摸到的也只有这些东西了──让我相信这不是普通的「围篱栏杆」。当时我也摸了一下,直到今天,几乎每次去散步时都会特别注意到这根杆子,因为它吊挂着一个家族的历史。
另外,在左边,就在可以看见水井和井壁旁紫丁香花丛的地方,如今是一片空旷的田野,过去则是纳丁和勒葛洛斯的房子。不过,我们还是回到林肯镇吧。
比这些屋子都还要更深入林子里,在最靠近湖畔的路上,是陶匠魏曼住的地方;他在这里为镇民制作陶器,后世子孙也继承家业。但是他们在物质生活上都不富裕,生前因为特许才勉强拥有这块土地,还常有税务官来收税,不过也都是徒劳无功,只能在形式上「带走一小块木材」[8];根据我看过的记载,他根本没有别的东西好拿。仲夏日的某一天,我正在锄地,有一个人载着一车的陶器要去市场,就在我的田边停下马匹,问起小魏曼的事。很久以前,他曾经跟小魏曼买过一个拉坯转轮,因此想知道他后来去了哪里。我曾经在圣经上读过陶匠的陶土与转轮,但是却从未想过我们使用的陶器并不是从那个年代丝毫无损地流传下来,或是像葫芦一样,从什么地方的树上长出来的,所以听说在我们这附近有人从事这种捏土塑形的艺术,心里还挺高兴的。
在我之前,最后一个住在森林里的人是个爱尔兰人,叫做修.考伊尔(不知道我的拼法够不够拐弯抹角[9]),他占了魏曼的租屋;大家都叫他考伊尔上校,据说他曾经在滑铁庐[10]打过仗。如果他还在世的话,我会要叫他再打一次仗给我看;不过他在这里从事的行业是挖沟修渠。拿破仑去了圣赫勒拿岛,考伊尔却来到华尔登森林。关于他的事情,我只知道是个悲剧。他为人彬彬有礼,像个见过世面的人;他会讲的斯文话,比你一辈子听过的还要多。他有瞻妄发抖的毛病,所以大热天里也穿着大衣,脸色也始终发红;在我搬到森林里来没多久,他就死在布里斯特山脚下的路边,所以在我的记忆中,并不觉得有这么一位邻居。他的战友认为他的房子是「晦气城堡」,所以都退避三舍,但是在那栋房子拆掉之前,我倒是去看过一次。他们将他的旧衣服全都堆到木板床上,那些衣服都穿得绉巴巴的卷了起来,仿佛衣如其名;他的破烟斗搁在炉边,而不是破碗放在泉水边[11]。不过后者不会是他死亡的象征,因为他曾经对我坦承,他虽然听说过布里斯特泉,却从未亲眼看过。地板上散落着肮脏的纸牌,方块、黑桃与红心国王,全都躺在地上。一只没有被管理员抓走的黑鸡,像夜一样黑,也像夜一样的静,甚至连叫都不叫一声,就只是静静地等着狐狸,然后回到隔壁房间的窝。在屋后,勉强看得出有座庭院的轮廓,虽然有人种植,却因为可怕的发抖症状,所以从来不曾锄过地,尽管现在正是收成的时节。园子里长满了猪草与鬼针草,后者的果实还沾得我满身都是。屋子后面有一张刚剥下来的土拨鼠皮,是他最后一场滑铁庐的战利品,不过他再也不需要保暖的皮帽和手套了。
如今,只剩下地面上的一个坑洞,标示着住家的位置,此外就是埋在土里的地窖石块,以及在那边阳光普照的草地上生长的草莓、覆盆子、茅莓、榛果树丛和漆树;一些大王松和长满节瘤的橡树霸占了原本是烟囱的角落,或许飘着甜美香气的黑桦木迎风摇曳的地方,正是原来门槛石的所在。有时候,凹陷的水井依然清晰可见,那里原本有泉水汩汩涌出,如今却已枯竭,成了无泪的草地;或者仍然保留深井,只不过最后一个人离开的时候,以平坦的石板盖住,埋在土里,留待日后才被人发现。遮盖水井!那会是多么伤心的一件事啊!想必盖井时也会泪如泉涌吧。那些地窖留下来的坑洞,看似遭到遗弃的狐狸穴;古老的坑洞是过去人类繁忙生活留下来的唯一遗迹,在那里,人们曾经以某种方式或语言,轮流讨论过「命运、自由意志和绝对预知」[12]。但是我从他们的结论却只能得知:「卡托与布里斯特都一样拔羊毛」[13],这个结论的教育意义,跟许多更著名的哲学门派历史也相去不远。
在大门、门楣石和门槛都消失了一个世代之后,紫丁香依然生气蓬勃地生长着,每年春天绽放着芳香四溢的花朵,吸引沉思中的路过旅人随手摘一枝。曾经是孩童亲手栽种在门前的庭院里,并且亲手浇灌照料,如今却退居墙边隐密的角落,将原来的土地让给了新生的树林;是家族世系中的最后一支,也是整个家族中唯一的幸存者。那些黑人孩童可能从来不曾想过:他们在房前阴暗处栽种并且每天浇水的柔弱枝条,虽然只有两个芽眼,竟然扎根如此之深,活得比他们更久,也活得比在身后为其遮荫的房屋本身和大人的花园与果园更久,在他们长大成人并且辞世的半个世纪之后,依然对着孑然一身的流浪者隐约地诉说自己的身世──也依然芳香美丽,一如他们盛开的第一个春季。我也特别注意到他们的淡紫色泽,还是那么温柔、恬静又快活。
这个小村落原本可以蓬勃发展,但是为什么最后没落了,反而是康科德镇坚守住地盘呢?难道它缺乏自然条件的优势──像是没有水权?怎么会呢?啊,那深邃的华尔登湖与沁凉的布里斯特泉──这些有益健康的清泉皆可无限畅饮,可惜人们除了拿来冲淡杯中物之外,都不知道可以多加利用。这是一个普遍嗜酒的种族。难道编篮子、扎马厩扫帚、制作席子、烘烤玉米、纺织麻布和制陶等事业,都无法在此地发展,让荒野像玫瑰一样盛开,让无数的后代子孙可以世世代代继承他们祖先的土地吗?贫瘠的土地至少可以阻止低地的水土流失。唉呀!人类居民的记忆对此地美丽风土的贡献何其少啊!或许,大自然可以再试一次,就以我为第一个居民,让我去年春天搭建的屋子成为村子里最古老的房舍。
我不知道在我建屋的地点,过去是否有任何人盖过房子。千万不要让我在更古老的城市之上搭建一座新城啊!因为那些古城的建材都已成了废墟,花园也变成坟地;那里的土壤苍白且受到诅咒,在这样的情况无可避免地要发生之前,地球本身将会先毁灭。我用这样的回忆,让森林里再次住满了人,也哄着自己入睡。
在这个季节,很少有人来访。在积雪最深的时候,曾经有一个星期甚或两个星期,都没有人会冒险走到我家附近,可是我在家里却过得像草原田鼠一样的舒适;或者像是牛群和鸡鸭,据说他们可以长时间埋在雪堆里,即使没有食物也能存活;又或者像是本州萨顿镇一位早期移民的家人,一七一七年刮起大风雪的期间,他不在家,可是他的小屋却完全遭到积雪掩埋,后来是一位印地安人看到雪地上有个洞,从洞口看到从他们家烟囱飘出来的烟,这才救出他们一家人。可是没有哪位友善的印地安人会关心我,其实也不需要,因为屋主就在家中坐。大风雪!听起来多开心哪!这时候,农夫无法驾着马车到森林和沼泽,于是不得不砍掉门前遮荫的树木;当积雪变硬,他们到沼泽去砍树,等到隔年春天雪融了,这才发现他们砍的地方离地面还有十呎高呢!
在积雪最深的时候,我平常从公路走回家的那条约有半哩长的小径,就像是一条迂回曲折的虚线,点与点之间的距离很宽。在天气缓和的那一个星期,我会以数目完全一样的步伐,长度也完全一样的步幅,刻意地像圆规一样的精准,踩着我自己在积雪上踏出来的足迹,出去又回来──冬天就是会让我们如此的局限与僵化──不过那些脚印经常映照着天空的蔚蓝。然而,无论是什么样的天气,都无法阻止我去散步,或者说阻止我出门,因为我经常拖着沉重的步伐,在最深的积雪中跋涉八或十哩路,去践行我跟一棵山毛榉或黄桦树,或是松林间一位老朋友的约定;冰雪压得他们枝桠低垂,树梢变得锋利无比,也就让松树摇身一变成了冷杉;当积雪将近两呎深时,涉雪走到最高的山顶,每跨出一步,都要抖落一头的雪片;有时候,所有的猎人都回家避冬,我还是会手脚并用,挣扎地爬过去。某天午后,我专注地盯着一只横斑猫头鹰(Strix nebulosa)自娱;他栖息在一棵白松树的低矮枯枝上,紧挨着树干,那时候还是大白天,我跟他的距离不过一杆之遥。我走近时,他可以听到我脚踩在雪地发出的声响,但是却看不到我;当我发出最大的声响时,他会探出头,竖起颈项上的羽毛,睁大了眼睛张望,但是眼帘很快地垂下来,又打起瞌睡。在看了他半个钟头之后,我也受到感染,开始昏昏欲睡,因为他一直那样半张着眼睛坐着,像只猫一样,是长了翅膀的猫兄弟。他的眼帘只开了一条细缝,跟我保持有点连又不完全相连的关系,像是半岛与大陆之间的关系;他就用那半睁半闭的眼睛,从梦土向外瞭望,努力地想要辨识我这个挡住他视线的模糊物体或黑点。后来,不知是因为更大的声响或是我又再靠近了一点,他开始在栖枝上有点懒散又不安地蠕动,仿佛对清梦遭人干扰感到不耐烦。当他终于舒展双翼──双翼展开之后还出乎意料的宽──振翅穿过松林时,我听不到任何的声音。他就这样在松枝之间穿梭,不是靠视力引导,反而是靠对环境的纤细认知,靠敏锐的翼尖在他的暗夜微光中摸索前进,最后找到了另外一个枝头栖息,让他可以平静地等候他的天明破晓。
我沿着为了兴建铁路而修筑的长堤道穿越草原,曾经多次遭遇刺骨狂风侵袭,因为唯有在这里,它才能如此肆无忌惮;当霜寒刺痛我一边的脸颊时,尽管我是异教徒,也还是会转到另外一边任由狂风刺脸。就算从布里斯特山走马车道,也好不到哪里去。因为就算广袤开濶的原野上所有的积雪都吹到华尔登路两侧的墙垣之间,就算只要半个钟头的风雪就足以消灭前一位旅人的足迹,我还是要进城,就跟友善的印地安人一样;等我回来时,又有新的积雪堆起来,我得蹒跚地从中间踉跄穿过,这时,西北风则忙着在道路的急转弯处降下银粉般的白雪,让我看不见兔子的足迹,甚至连鹿鼠最细微、最小字印刷的脚印都看不到。然而,即使在隆冬之际,我还是可以找到一些温暖湿润的沼泽,在那里,绿草与臭菘可保持长年青翠,有些耐寒的鸟类偶尔也会在此等候春天回来。
有时候,尽管下着大雨,当我在傍晚散步回来时,会看到伐木工人从我家离开时留下的深深足印,并且在壁炉火堆里发现他留下来的一堆木屑,还有满屋子的烟斗气息。或者,在一个星期天的午后,如果我刚巧在家,也会听到精明的农民踩在雪地里的脚步声;他从远处穿越森林,到我家里来「闲嗑牙」。他是少数在「自家田里工作」的人[14];他身上穿的是农夫的罩袍,而不是教授的长袍,随时都可以从教会或政府引用道德教训,就像是从他的农场拉出满车的粪肥一样容易。我们谈到了简单朴素的时光,那时候的人坐在熊熊烈火旁边,天气虽然寒冷却让人神清气爽,可以保持清楚的头脑;如果没有其他的甜点,我们就拿坚果来锻炼牙齿,聪明的松鼠老早就抛弃了这些坚果,因为壳最厚的坚果,里面往往都是空的。
会踩着最深的积雪和顶着最凄苦的暴风雨,从大老远的地方跑到我家的人,就只有诗人[15]了。恶劣的天候可能会吓跑农夫、猎人、军人、记者,甚至哲学家,但是什么都吓不倒诗人,因为激励他的是纯粹的爱。谁能预料到他何时来,又何时去呢?他的志业随时都会召唤他,就连医生睡着的时候也是一样。我们总是让小屋子充满热闹的欢笑,让清醒的低语在屋内回荡,弥补了华尔登谷地长久以来的沉寂;相形之下,连百老汇都显得安静而荒凉。在适当的停顿时,偶尔会爆出笑声,也许是为了刚刚说的笑话,或是为了即将说出口的笑话。我们就着一盘稀粥,创造出许多「崭新的」生活理论;稀粥既适合宴客,又适合哲学所需的清晰头脑。
我不该忘记,去年冬天住在湖畔时,还有一位备受欢迎的访客[16],他曾经在夜色中,冒着风雪,穿越村落前来,直到他从树丛间看到我屋内的灯火,于是与我共享了一些漫长的冬夜。他堪称是最后的哲学家──康乃狄克州将他奉献给全世界──他先是兜售康州的商品,后来正如他所说的,开始兜售他的头脑。他仍然在兜售这些,赞扬上帝,贬抑凡人,只在大脑里开花结果,就像坚果里的果仁。我认为他一定是当代最有信仰的一个人,他的言语和态度总是让人觉得比世人所熟悉的一切要更好;随着时光流转,他也会是最后一个失望的人。当下,他并没有什么轰轰烈烈的志业;尽管相较之下,他现在并不受重视,但是他的日子终将到来,大多数人心存质疑的法则终将生效,届时一家之主与一国之君都要求教于他:
「对宁静视而不见之人是何等盲目啊!」[17]
他是人类真正的朋友,是人类进步的唯一朋友。他是个修墓老朽[18],或者毋宁说是不朽,以孜孜不倦的耐性与信心,让铭刻在人类身体上的形象更加明显,那原本是神的形象,却受到人类的污损,成了倾倒的石碑。他以殷勤的智慧拥抱孩童、乞丐、疯子与学者,倾听并接纳所有人的想法,通常还会为其增添广度与优雅。我认为他应该在世界的通衢大道上开一家旅店,店内汇聚各国的哲学家,店外的招牌则写着:「只招待人,不招待畜牲。有闲暇又有平静心灵的人请进,有心追寻正道的人也请进。」或许,在我认识的人当中,他的神智最清明,怪癖也最少;过去如此,未来亦然。昔日,我们曾经从容漫步,谈天说地,真的将世事抛诸脑后,因为他不属于这个世界上的任何建制,是个完全自由之人,一个真正的ingenuus[19]。不论我们转向何方,天地似乎都合而为一,因为他让风景增色。他是个身着蓝袍之人,头顶上最合适的屋顶,就是蓝天苍穹,映照他的宁静致远。我想像不到他会有死亡的一天,因为大自然舍不得他。
我们各自将思想的木瓦烤干,然后坐下来削木试刀,同时欣赏南瓜松的黄色纹理。我们如此温柔又祟敬的涉水而过,如此平顺地拉网,因此思想的鱼不致于在溪里受惊,也不必害怕岸上的钓客,可以堂而皇之地来来去去,像是飘过西方天际的浮云,又像是在那里成形而消散的一群珍珠贝。我们在那里工作,修改神话,在各处订正寓言使其臻于完美,并且搭建空中城堡──因为世俗的土地无法提供值得搭建的地基。伟大的观察家!伟大的预言家!与他一夕谈,正是新英格兰的天方夜谭!啊,我们之间的对谈,隐士与哲学家,还有我先前提及的老殖民者──我们三人之间的谈话将我的小屋撑大,几乎就要撑破;我不敢说屋内每一立方吋的气压有多少磅重,但是确实撑裂了木板隙缝,所以事后得用沉闷填补,以免继续渗漏──但是这种填补的麻絮,我已经捡的够多了。
还有另外一个人[20],我在他村子里的家中,跟他一起度过了许多「扎实的冬季」,永志难忘;他也不时会过来探望我,但是除此之外,我就没有再结交什么朋友了。
当然,就如同在任何其他地方,我有时候也会期盼那永远都不会来的「访客」。《毗湿奴往世书》[21]说:「屋主必须在黄昏时站在庭院等候尊客驾临,至少要站到替一头母牛挤乳的时间,甚或更久,如果他愿意的话。」我经常履行这种殷勤待客的责任,有时候,等候的时间甚至足以替一整群的母牛挤乳,但是却从来不曾见到此人从镇上走来。
- 译注:指Marcus Porcius Cato Uticensis,西元前95-46,罗马时代的政治家,在北非的尤地加(Utica)过世。

- 译注:梭罗在此处暗指坟墓。

- 译注:Scipio of Africa,不过梭罗在此也影射罗马将领Scipio Africanus Publius Cornelius,西元前237-183,又称为西比欧长老(Scipio the Elder),他在击败了迦太基将领汉尼拔(Hannibal)之后,获得「Africanus」(非洲的)荣誉称号。

- 译注:William D’Avenant,1606-1668,英国剧作家、诗人,一六三八年被封为桂冠诗人。他创作的浪漫叙事长诗《龚德伯》(Gondibert)一直都没有完成。

- 译注:Alexander Chalmers,1759-1834,苏格兰作家,曾经编辑长达二十一册的《英诗全集》(The Works of the English Poets from Chaucer to Cowper),于一八一〇年出版。

- 译注:Nervii是北欧一支古老的塞尔特-日耳曼民族部落,在西元前57年被凯撒击败;但是此处也是nerve(神经)的谐音。

- 译注:此处的tub是指十九世纪许多美国小镇使用的手拖式消防车。

- 译注:指扣押一些不值钱的东西。

- 译注:Hugh Quoil的姓氏读音类似coil,是弯曲或卷成圈状的意思。

- 译注:Waterloo是比利时的一个小村庄,一八一五年六月十八日,拿破仑在此遭到英国威灵顿公爵击败;战败后,拿破仑流亡到南大西洋上的圣赫勒拿岛(St. Helena)。

- 译注:语出圣经传道书第十二章第六节:「银链折断,金罐破裂,瓶子在泉旁损坏,水轮在井口破烂,尘土仍归于地,灵仍归于赐灵的神。」

- 译注:出自英国诗人John Milton的史诗《失乐园》。

- 译注:Pull wool,指拔除羊皮上的毛,比喻无足轻重的工作。不过亦有学者认为这句话的意思可能指涉「pull the wool over one’s eye」,即欺骗某人的意思。

- 译注:爱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在〈美国学者〉(The American Scholar)一文中,将人分为农场上的人(「Man on the farm」)与一般农夫(the farmer)区分开来;前者是理想中的个人,而后者则是庸庸碌碌的芸芸众生。

- 译注:指梭罗的诗人好友Ellery Channing 。

- 译注:指Amos Bronson Alcott,1799-1888,超越主义者与教育家,出生于康乃狄克州,曾经在南方兜售北方的商品,但是并没有很成功。

- 译注:出自英格兰诗人Thomas Storer(1571–1604)的《The Life and Death of Thomas Wolsey, Cardinal》(1599)。

- 译注:Old Mortality是苏格兰作家Sir Walter Scott(1771-1832)所写的同名小说中的主角,他走遍全苏格兰,专门修理和清洗破损倾倒的墓碑。

- 译注:拉丁文,指出身自由或贵族阶级,因此生性坦然诚实。

- 译注:指Ralph Waldo Emerson,1803-1882,超越主义的领导人物,也是梭罗的密友

- 译注:The Vishnu Purana是以梵语写成的古印度经典。

冬天的动物
当湖泊完全冰封,不但多了新的捷径,可以通往很多地点,同时也提供了新的角度,可以从湖面上欣赏湖畔熟悉的景致。我在穿越冰封后满是积雪的佛林特湖时,虽然平日经常在湖上划船或是滑冰,但是当时却觉得湖面出乎意料的宽,变得好陌生,也让我联想起巴芬湾[1]。我周边的林肯山在雪封平原的尽头拔地而起,但是我却不记得以前就在那里;在无法确定有多远的地方,渔夫带着他们的狼犬在冰面上缓缓前行,让人误以为是捕猎海豹的猎人或是爱斯基摩人,或者是从浓雾中逼近,像是什么神奇的生物,而我却不知道他们是巨人或侏儒。我晚上要去林肯镇讲课时,就会走这条路,从我的小屋到演讲厅,途中不会经过任何道路或房舍。我在路上会经过野雁湖,那里是麝鼠聚居之处,他们将小屋高高的盖在冰上,不过我走过时没有看到任何一只跑出来。华尔登湖跟其他湖泊一样,都不太会积雪,或者只有浅浅的积雪或零星的雪堆,因此当平地其他地方积雪将近两呎深,村民活动只能局限于街道的时候,那里就成了我自由走动的庭院。那里远离村落的街道,只有在隔了很长的一段时间之后,才偶尔会听到雪橇的铃铛声响,我在湖面上滑行溜冰,仿佛置身巨大的鹿苑,地面积雪都被踩得平整结实,头顶上则是橡树枝桠,还有庄严的松树被积雪压得低头弯腰,树梢也垂挂着冰柱。
至于冬夜里的声音──在白天也经常可以听到──我听到的是从无限远方传来猫头鹰凄凉而优美的叫声,只要拨动适当的琴弦,就会产生这有如冻土的声音,是华尔登湖的「本地语言」(lingua vernacula);听到后来,我也变得耳熟能详,只不过从来没见过发出声音的那只鸟儿。在冬夜里,我只要一开门,就几乎一定会听到:呼,呼,呼,呼儿,呼,声音嘹亮,而且前三个音节的重音听起来像是在跟人问好,或者有时候就只有呼,呼两声。在初冬的一个夜晚,湖水尚未冰封之前,大约九点钟,一声宏亮的雁鸣让我吓了一跳;走到门口,听到他们振翅低飞,掠过我的屋顶,宛若森林里的暴风雨。他们飞越华尔登湖,朝着佳港湖前进,似乎受到我的灯光惊吓,不敢在此落脚休息,因此指挥官迳自以规律的节奏鸣叫领航。蓦地里,就在我的左近,传来一声最粗嘎、也最巨大的声响,森林里的居民无人能出其右,想必是大角鸮无误;他每隔一定的时间,就出声与雁鸣应答,仿佛铁了心要揪出这位从哈德逊湾[2]来的入侵者,以音域更广、音量更大的本土语言,好好羞辱这个外来客,将他呼出康科德界域。在这个属于我的神圣夜色中,你来「惊动城堡」[3],意欲何为?你以为我在这个时候会打瞌睡?你以为我的肺活量与嗓门没有你大?布—呼,布—呼,布—呼!这是我听过最令人毛骨悚然的噪音。但是如果你有一双敏锐明辨的耳朵,就可以听出其中蕴含着这些平原从未见过或听过的和谐元素。
我也听过湖里冰块的呐喊。华尔登湖是我在康科德镇那一带最好的床伴,但是他仿佛在夜里睡不安稳,在床上翻来覆去,像是胃胀气或是做了恶梦似的;又或者,大地因霜寒冻裂,仿佛有人率领千军万马冲到我的门前,吵得我睡不着觉,隔天早上起来,就看到地上一条四分之一哩长、三分之一吋宽的裂缝。
Source: Carmel O'Sullivan.
有时候,在月夜里,我会听到狐狸从冻结成冰的雪地上跑过,搜寻鹧鸪鸟或其他野味,发出刺耳凶恶的吠声,像是森林里的野狗,仿佛焦虑地做着苦工,又或者想表达某种诉求,奋力求取光明,想像彻底变成狗,自由地在街上奔走;因为我们若是考量到时代的进化,鸟兽不也可能会有文化演变,就跟人类一样?在我看来,他们就像是尚未完全发展的人类,仍然挖洞穴居,仍然时时提高警觉,等着变形。有时候,有只狐狸受到我的灯光吸引,会跑到我的窗前,用狐狸语骂了两声,然后转头就跑。
黎明,通常都是红松鼠(Sciurus Hudsonius)将我唤醒,他们从我的屋顶跑过去,还在房子的四面墙壁爬上爬下,好像就是专为这个目的才从森林里跑出来的。那年冬天,我将半蒲式耳没有熟的甜玉米穗倒在门口的雪地上,兴味盎然地看着因此上钩的各种动物。在黄昏和夜里,兔子固定都会出现,尽情地享用一餐美食佳肴;红松鼠则是一整天来来去去,他们的动作成了我极大的消遣。起先,会有一只小心翼翼地穿过橡木丛走近,然后在冻结的雪地上跑跑停停,像是被风吹起来的落叶,一会儿停下来,一会儿又以令人难以置信的速度,拔「腿」狂奔,好像是为了什么赌注而跑,看似速度惊人,实则浪费精力;这会儿,他朝我这里又多走了几步,但是每一次都走不到半杆的距离;接着,他突然停顿下来,露出滑稽的表情,无缘无故地翻了个筋斗,仿佛全宇宙的人都在盯着他看──因为松鼠的所有动作,即使在森林里最偏僻隐密的地方,都好像是做给观众看的,就好像是在台上表演的舞娘──他的种种延宕与谨慎,浪费了许多时间,甚至让他慢慢走完全程都还绰绰有余──不过话说回来,我从未见过松鼠慢慢走──突然间,在你还来不及说完杰克.罗宾逊[4],他又已经一溜烟地跑上大王松的树梢,上紧发条,责怪所有想像中的观众,像是在独白,同时也像是对着全宇宙在说话,至于是为了什么原因,我永远都猜不透,或者我想,连他自己也不知道。好不容易,他终于走到玉米旁边,挑了一根适合的穗,然后又用同样不确定的三角路线,蹦蹦跳跳地爬到我窗前柴堆最上方的一根木柴上,隔着窗户盯着我看,一坐就是几个钟头,其间,不时地啃起新的玉米穗,起初是狼吞虎咽地啃着,将啃掉一半的玉米穗轴丢得满地都是,到后来,终于变得比较秀气,开始把玩他的食物,只浅尝玉米粒的芯;至于玉米穗,原本搁在木柴上,用一支爪子保持平衡,这时候不小心让它掉到地上,他用一种不确定的滑稽表情看着玉米穗,仿佛怀疑它活了起来,同时心里也拿不定主意,不知道是该去捡起来,还是拿一根新的,甚至干脆走掉算了;他一会儿想着玉米,一会儿聆听风声里的动静。所以这个放肆的小家伙一早上就浪费了许多玉米穗;直到最后,他终于抓起一根比较长也比较饱满的玉米穗,几乎比他自己还要大,然后很有技巧地叼在嘴里保持平衡,这才回头往森林里跑,像是老虎叼着水牛一样,还是按照蜿蜒曲折的路线,也还是一样频繁地走走停停;一路上,玉米穗刮着地面,仿佛对他来说太重了,拖不动似的,还一直掉下来,掉下来的角度总在水平与垂直之间的对角线,不过他下定决心,无论如何都要拖回去──真是个古怪无常的家伙──就这样,他终于将玉米穗拖回住处,或许还扛到距离在四、五十杆外的一棵松树树顶上;然后,我可能会在森林里到处都看到吃剩的玉米穗轴。
终于,蓝鹊来了,我很早就听见他们吱吱喳喳的声音──当他们还在八分之一哩外,戒慎恐惧地靠近时。他们偷偷摸摸地飞掠林间,愈走愈近,捡拾松鼠掉落的果仁,然后栖坐在大王松的树枝上,匆匆忙忙地咽下果仁,但是果仁太大颗,哽在他们的喉咙,噎着了;费了好大的功夫,这才将果仁呕出来,又花了一个钟头的时间,用鸟喙反复敲击果仁。他们是明目张胆地偷窃,因此我不太尊敬他们;不过松鼠就不一样了,他们虽然起初羞怯,但是后来却理直气壮地吃了起来,仿佛那些东西本来就是他们的。
同时一起来的,还有成群的山雀,他们捡拾松鼠掉落的碎屑,然后飞到最近的树枝,用鸟爪抓着碎屑,再用小小的鸟喙啄着,仿佛那是树皮上的昆虫,直到碎屑变得更小,可以从他们细瘦的喉咙咽下去。有那么一小群山雀,每天都到我的柴堆来觅食,或是到门口找寻碎屑;他们会发出轻快而含糊的声音,像是草地上冰柱互撞的叮咚声,或者是快活的得儿—得儿—得儿—,或是在如春天的日子里,从柴堆旁边发出夏天般尖锐的菲—比──声──不过这比较罕见就是了。到后来,他们跟我混熟了,有一次,我抱着一堆柴薪,甚至有一只飞过来停在我怀里的柴薪上,毫无惧色地啄着木柴。我在村子里的一个花园锄地时,曾经有一只麻雀停在我的肩膀上,那个情况让我感到比赢得任何肩章都还要更杰出、更光荣。那些松鼠后来也跟我熟了,偶尔还会爬上我的鞋子──如果那是最短捷径的话。
当积雪尚未完全覆盖地面,或是冬天接近尾声,向南山坡和我的柴堆附近的积雪开始融化时,早晚都会有鹧鸪鸟从林子里出来觅食。你在林子里,不管往哪个方向走,都会听到鹧鸪鸟振翅惊起的飕飕声,抖落头顶干叶枯枝上的雪花,在阳光中洒落,宛如金色尘埃;因为这种勇敢的鸟,是不怕冬天的,身上也常常堆满了积雪,据说他们「有时候会拍着翅膀,钻进柔软的雪堆,在里面一藏就是一、两天」。有时候,我在空旷的地方也会惊吓到他们,因为在日落时分,他们会从林子里飞出来,替野生苹果树「拔芽」[5];他们每天傍晚都固定会飞到特定的苹果树,所以狡猾的猎人就埋伏在那里守株待兔,连森林旁边远方的果园也受害不浅。但是无论如何,鹧鸪鸟能吃饱,我还是很高兴,因为他们是大自然的鸟,吃的也是大自然的蓓蕾与饮水。
在天色黯淡的冬日清晨,或是短暂的冬日午后,我有时候会听到一群猎犬穿过森林,发出狩猎时的狺狺吠声,无法抗拒追逐猎物的天性,间歇还传来打猎的号角声,证明猎人也尾随其后。一时间,声音响彻整座森林,却不见狐狸逃到湖边开濶的平地,猎狗也没有追着他们的艾克泰恩[6]不放。或许到了傍晚,我看到猎人的雪橇后面拖着一条毛茸茸的狐狸尾巴,寻路回到客栈,那就是他们的战利品了。他们跟我说,如果那只狐狸留在冻土里,可能还安全无虞,又或者他若是笔直地跑,那些猎犬也追不上;可是呢,当他将猎犬远远地抛在身后时,却停下来休息,聆听风声,直到追兵赶上才又开始跑,而且又绕个大圈子,跑回自己的老巢,结果猎人就在那里等着他。然而,有时候,狐狸会爬上好几杆高的墙头,然后跳到墙的另外一侧,跑得老远,而且他显然知道水能湮灭他的气味。有个猎人跟我说,他曾经看到一只被猎犬追着跑的狐狸,冲进华尔登湖里,当时湖面冰上有几个浅水坑,那只狐狸在冰上跑了一小段,又折返回到原来的岸上。不久,猎犬尾随而至,但是却在这里失去的气味的行踪。有时候,一群自行出来打猎的猎犬从我家门口经过,绕着我家打转,又吼又吠,完全无视我的存在,仿佛感染了什么疯病,所以没有任何事情可以打断他们的追逐;他们就这样疯狂打转,直到发现了某只狐狸最近留下来的踪迹,因为精明的猎犬会为此放弃所有一切。有一天,有个人从雷克辛顿[7]到我的小屋来打听他的猎犬,说它的体型很大,留下来的足印也大,还说它独自出来狩猎,已经有一个星期了。但是呢,不管我跟他怎么说,恐怕他都听不懂,因为每次当我想回答他的问题时,他就打断我的话,问道:「你在这里做什么?」他丢了一只狗,却找到一个人。
有个说话枯燥乏味的老猎人,每年都会在湖水最温暖的时候,到华尔登湖来洗澡,这时候就会顺道来看我。他曾经跟我说过,很多年前的某一天下午,他带着猎枪来巡视华尔登湖;当他走到威兰路时,听到猎犬的吠声逼近,不久,就看到一只狐狸翻墙跳到路面,然后穿越马路,又跳过对面的那堵墙离开,动作敏捷,像思绪一样快,连他即时发射的子弹也追不上。在它后面隔了一小段路,则是一只老猎犬带着三只幼犬全力追逐,没看到狗主人,是他们自己出来狩猎的,不久又消失在森林里。那天午后稍晚,他在华尔登湖南边的浓密森林里小歇,又听到从佳港方向的远方,传来猎犬的声音,还在追那只狐狸;随着他们的脚步逼近,狩猎的吠声也愈来愈近,响彻整座森林,一会儿在威尔草地[8],一会儿在贝克农庄。他伫立良久,听着他们的音乐,在猎人的耳中听来是如此的甜美啊;蓦地里,那只狐狸现身了,轻松地奔驰过庄严的林道,富有同情心的树叶以飒飒声响掩护他的脚步,他迅速沉着地贴着地面行走,将追逐的猎犬远远地抛在后面;然后他跳上林中的一块岩石,挺直了身子坐着,背对猎人,聆听风声。有那么一瞬间,突如其来的怜悯心让猎人擡不起手臂;但是那样的情绪极其短暂,猎人的动作就像一个念头接着一个念头那么迅速,平举起猎枪,然后,砰!──狐狸从岩石上滚落地面,死了。猎人仍留在原地不动,听着猎犬的声音。他们还是追上来了,此时,他们如恶魔般的吠声响遍了附近的森林及其林道。终于,老猎犬出现了,口鼻贴着地面猛嗅,突然间像是中了邪似的对着空气狂吠,接着直接冲到岩石旁边,但是一看到死掉的狐狸,就立刻停止一切的狩猎行动,仿佛惊呆了,就只是默默地绕着狐狸打转;她的幼犬也一只一只地走来,他们跟母亲一样,看到眼前的谜,顿时冷静下来,默不作声。猎人这才走出来,站在他们之间,于是谜题解开了。他们静静地等着猎人替狐狸剥皮,然后又追着狐狸尾巴跑了一阵子,终于转身离开,再次消失在森林里。当天晚上,一位住在威士顿[9]的乡绅到康科德猎人的小屋打听他的猎犬,说他们从威士顿森林独自出去狩猎已经有一个星期;康科德猎人将自己知道的事情全都据实以告,并且要将狐狸皮送给他,不过另外那个人却婉拒了,迳自离开。那天晚上,他并没有找到猎犬,不过第二天,却听说他们度了河,在一个农庄过夜,而且在那里饱餐一顿之后,一早就离开了。
告诉我这个故事的猎人还记得一位山姆.纳丁,他以前在佳港山壁上猎熊,然后拿着熊皮到康科德的村子里换兰姆酒;他还跟猎人说,他曾经在那里看过麋鹿。纳丁养了一只很出名的狐狸猎犬,名字叫做柏古因──不过他都念成「布金」──跟我说这件事的猎人以前跟他借过那只狗。本镇有一位老商家,以前曾经从军,官拜上尉,还当过镇上的书记和民意代表;我在他店的帐册里看到以下这个项目:一七四二—三年一月十八日,「约翰.梅尔文卖了一只灰狐狸,零镑两先令三便士」;现在这里看不到这种东西了。在他的分类帐簿中又记载着:一七四三年二月七日,海兹齐亚.史崔顿卖了一张猫皮,「零镑一先令四点五便士」;这里说的猫当然是山猫,因为史崔顿在旧法兰西战争中当过军曹,不可能猎杀普通的野味去贩售。他们也收购鹿皮,每天都有人买。有人还保留了一支鹿角,属于这附近最后一只遭到猎杀的鹿;另外一个人则跟我说了那次打猎的详细情况,因为他叔父也参与其事。我们这里原本有很多猎人,也狩猎得不亦乐乎。我还很清楚地记得一位枯瘦的宁罗[10],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他可以随手在路边捡起一片树叶,就吹出比任何狩猎号角还要更狂野、更优美的旋律。
到了午夜,如果有月色的话,我有时会在路上看到猎犬在森林里潜行觅食,他们看到我,会躲到一边,好像是害怕似的,默默地藏身在树丛中,直到我走过去。
松鼠和野鼠争食我储存的坚果。我房子四周有好些大王松环绕,树干直径从一吋到四吋不等,在前一年冬天都遭到老鼠啃噬──那年冬天对他们来说,就像挪威的冬天一样漫长难挨,因为积雪深厚又久久不融,他们只好在平常的饮食中加入大量的松树皮。这些树的树皮虽然都被啃掉了一圈,但是都还活得好好的,而且到了仲夏时,显然还生气蓬勃,有好几棵树甚至还长高了一呎;可是又过了一个冬天之后,却毫无例外的全死光了。一只老鼠环绕树干啃树皮,而不是上下啃噬,竟然就可以吃掉一整棵树当午餐,这实在太惊人了!不过,或许有必要如此才能疏林,否则这些树长得太茂密了。
野兔(Lepus Americanus)跟人很亲近。有一只野兔在我家里做窝,一住就是整个冬天,跟我之间只隔着一层地板;每天早上,我只要一有动静,她就匆匆离开,让我吓了一跳──碰!碰!碰的,在匆忙间,拿头去撞地板的木头。以前,他们总是在日薄西山时到门前啃食我丢弃的马铃薯皮,身上的毛色与大地如此相似,如果静止不动,根本就难以辨识。有时候,在暮色中,有只野兔动也不动地坐在我的窗前,但是我忽儿看见,忽儿又看不见。我如果在晚上开门,他们就尖叫一声,然后蹦蹦跳跳地四处逃窜。从近处看,他们只会勾起我的怜悯之情。有一天晚上,就有一只坐在门边,离我只有两步,起初吓得全身发抖,但是又不愿意离开;可怜的小东西!一身嶙峋瘦骨,蓬乱的耳朵与尖鼻子,毛发稀疏的尾巴和瘦弱的爪子;仿佛大自然再也容不下血统更高贵的种族,就只剩下这可怜兮兮的小东西。他的一双大眼睛看起来年轻而不健康,几乎是水肿;我向前跨了一步,瞧!他纵身一跃,从冻得坚硬的雪地跳开,身手灵活而有弹性,优雅地拉长了身躯和四肢,顿时让森林隔在我与他之间──野性而自由的生命,再次展现大自然的活力与尊严。他的柔弱并非没有来由,毕竟那是他的天性。(有人认为Lepus源自于 levipes,就是脚步轻盈的意思。)
没有兔子与鹧鸪,成什么乡野呢?他们是最简单、也最本土的动物,不论对古人或今人来说,都是古老而可敬的家族;与大自然同色同性,也是树叶与大地最亲近的盟友──他们彼此的颜色也相近,只不过一个有翅,一个善跑。你看到野兔窜逃或是鹧鸪鹊起时,并不会觉得看到野生动物,反而觉得是大自然的一部份,就如同听到树叶飒飒一样。不管发生什么革命,鹧鸪与兔子也一定会生生不息,就像土壤里真正的原住民。就算森林遭到砍伐殆尽,新萌发出来的嫩芽与树丛还是会提供他们隐蔽之处,而他们的数量也会变得比以前更多。如果连一只野兔都养不起,那就一定是贫瘠的乡野。在我们的森林里,这两种都为数众多;虽然有牧童设置了树枝围篱和马鬃陷阱捕兔捉鸟,但是每一个沼泽都可以看到鹧鸪与野兔悠然漫步。
- 译注:Baffin Bay是北大西洋的一部份,位在格陵兰与加拿大之间。

- 译注:Hudson Bay是加拿大中北部的一个内陆海湾。

- 译注:典故出自西元前三九〇年,当高卢人攻打罗马时,在朱诺神殿里的雁群惊动城堡示警。

- 译注:传说中Jack Robinson是一个没有定性的人,到处跑来跑去,有时候去拜访邻居,但是名字还没说完,人又跑掉了。

- 译注:指采摘苹果树的蓓蕾进食。

- 译注:Actaeon是希腊神话中一名身手矫健的猎人,因为在森林里偷窥狩猎女神阿缇密丝(Artemis,即罗马神话中的Diana)在湖边洗澡,因此被化为一只雄鹿,后来被自己的猎犬咬死。

- 译注:Lexington是康科德地区的一个乡镇。

- 译注:Well-Meadow,在佳港湾岸边的草地,在华尔登湖南方约一哩的地方。

- 译注:Weston,位在康科德东南方的一个村落。

- 译注:Nimrod是旧约圣经中一位英勇的猎人,典故出自〈创世纪〉第十章第九节。

冬日湖畔
度过了一个宁静的冬夜之后,我醒过来,依稀觉得好像有什么问题萦绕在我心头,我在睡梦中努力想要回答却徒劳无功,像是什么──如何──何时──在哪里之类的问题。可是天才刚亮,大自然里的所有生物也刚苏醒,她那平静而满足的脸庞在大窗户外看着我,她的唇边没有任何问题。醒过来看到大自然与天光,就觉得所有的问题都迎刃而解。大地的积雪仍深,间或点缀着几株幼松,我房屋所在的那个山坡似乎在说:向前走吧!大自然没有提出任何疑问,也不曾答复人类提出的任何问题;她老早就下定了决心。「噢,王子啊,我们的眼睛以仰慕之情凝望宇宙,并将美妙而变化多端的景观传达到我的灵魂。夜幕无疑掩蔽了万物的一部份光辉,但是白昼来临,向我们揭示这伟大的作品,甚至从大地延伸至广袤的苍穹。」[1]
然后,我开始早上的工作。我先拿着斧头和木桶去找水──如果我不是在做梦的话。经过寒冷的雪夜之后,需要动用探测杖才能找到水。每年冬天,原来风轻轻一吹就水波荡漾,同时还映照每一道光影的湖面就变得坚硬无比,冰层厚达一呎或一呎半,可以支撑最沉重的牛马车队,尤其当积雪也差不多同样深的时候,更是让人分不清究竟哪里是湖,哪里是地。华尔登湖就像湖边山上的土拨鼠一样,到了冬天就闭上眼睛,休眠三个月,甚至更久。我站在雪封的大地上,就如同站在山上的草地,先在一呎深的积雪中辟出一条路,然后凿开一呎深的冰层,在脚底下开了一扇窗,跪来下饮水,并且往下看着鱼群的起居室,宁静而充满了柔和的光线,从地上这扇窗照射进去的光线,照着湖底的沙,跟夏天一样洁白明亮;湖里终年平静无波,一如琥珀色的薄暮天空,与水中居民冷静平和的天性不谋而合。天在我们的脚下,一如在我们的头上。
一大早,当大地万物还结着晶莹的霜,就已经有人带着渔具和简单的午餐,穿越雪封的大地,放长细线,准备钓梭鱼和鲈鱼;这些野人跟一般镇民不同,他们遵循自己的本能,过着不一样的生活,信服不同的权威,来来去去,将不同地方的城镇缝在一起,否则就四分五裂了。他们坐在岸边的干橡树叶上,穿着厚重的羊毛衣,吃着他们的午餐;他们对自然界的知识渊博,不下于一般市民对人为知识一样的熟稔。他们从来不求教于书本,做的事情比他们知道的或是可以说得出来的要多出许多;他们平常做的事情,据说还不为人所知呢。这里就有这么一个人,他用长大的鲈鱼为饵,捕钓梭鱼。你往他的桶子里看,会惊叹桶里的鱼跟夏天湖里一样多,仿佛他将夏天锁在家里,或是知道夏天躲到哪里似的。请问:他在隆冬是如何抓到这些鱼呢?噢,自从大地冰封之后,他就从腐烂的木头里挖出虫子为饵,所以能够抓到这些鱼。他在自然界的生活本身,就比任何自然学者能够挖掘到的还要更深;他自己就是自然学者研究的对象。后者用小刀轻轻地挖出苔藓与树皮找寻昆虫,而前者则用斧头砍木柴,一斧头直劈向木芯,苔藓与树皮都四散飞窜。他以剥树皮为生,像这样的人,有权利来钓鱼,我也喜欢看到大自然体现在他身上。鲈鱼吃小虫,梭鱼吃鲈鱼,渔夫再吃梭鱼;如此一来,生命的锁链就完整无缺了。
当我在雾色中沿着湖边散步时,偶尔会看到一些比较粗犷的渔夫使用原始的方式钓鱼,觉得很有趣。或许他会用赤杨树枝架在冰封湖面的小洞口上,每个冰洞之间的距离约四、五杆,跟湖岸的距离则都是一样;然后,他将钓线绑在木棍上,以免被拖进水里,再将钓线松松地挂在离冰面一呎以上的赤杨树枝,上面绑了一片干的橡树叶,一看到叶子被拉下去,就知道有鱼上钩了。你若是绕着湖畔走上半哩路,每隔一段固定的距离,就会在浓雾中隐约看到这些赤杨树枝。
啊,华尔登湖的梭鱼啊!当我看到他们躺在冰上或是渔夫在冰面凿洞注水做出来的浅井里,总是为他们不凡的美丽感到赞叹不已!他们像是寓言故事中才会出现的鱼,在街上看不到,甚至在森林里也看不到,在我们康科德镇的日常生活中,对梭鱼就如同对阿拉伯一样的陌生。他们拥有一种令人炫目的绝伦之美,跟形容枯槁的鳕鱼和黑线鳕相比,有天壤之别──尽管鱼贩常常拿着号角,在大街小巷吹嘘后者的名声。他们不像松树那么绿,不像岩石那么灰,也不像天空那么蓝;但是在我眼中──如果可以这样说的话──他们有一种更稀罕的颜色,像花朵和宝石,仿佛是珍珠,是华尔登湖水里幻化成动物的晶核或水晶。当然,他们都是彻头彻尾的华尔登子民,本身就是动物王国里的小华尔登,也是华尔登教派的信徒[2]。他们会被抓到这里来,真是让人意外──毕竟这金黄翠绿的美丽鱼儿悠游在如此深邃广濶的泉水里,又远在华尔登路底下,与辘辘的驿马车队和铃声叮当的雪橇相去甚远。我从未见过这种鱼在市场上贩售,否则一定会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他们的身子扭动了几下,很快就放弃挣扎,一缕水底幽灵就像天不假年的凡人,化为轻烟,魂归天国。
我渴望探究长久以来就没有人知道的华尔登湖底,所以在一八四六年初,冰封未解之前,就小心翼翼地带着罗盘、铁链和测深索去测量探勘。关于华尔登湖的湖底──或者毋宁说是华尔登湖的深不见底──有许多传闻,不过那些当然都是没有根据的。人们不愿意花点功夫去测量湖有多深,却相信湖是没有底的,而且还信了这么久,真是了不起啊!我有一次在这附近散步,就经过了两个这种无底湖。很多人甚至相信华尔登湖底一直穿透到地球的另外一边呢。有些人趴在冰面上,透过水汪汪的介质往下看,或许也透过他们水汪汪的眼睛看着湖底,因为担心胸口受寒,于是仓促地下定论说:他们看到了好几个大洞,大到「可以将一整车的干草都倒进去」──如果有人可以把车子赶到那里去的话──还说那无疑就是冥河的源头与地狱最底层的入口。有其他村子里的人带了五十六磅重的砝码和整车直径一吋的绳子,却仍然没有测到湖底,因为他们将砝码晾在路边,只用绳子垂下去,当然徒劳无功;令人惊讶的程度还真是深不可测啊!但是,我可以向读者保证,华尔登湖确实有相当合乎常理的坚实湖底,湖的深度虽然不寻常,不过也绝非不合常理。我只用一条钓鳕鱼的线和一颗大约一磅半重的石头,就轻而易举地测量出来;我可以精确地判断石头在何时离开湖底,因为石头沉在湖底时没有水的浮力,必须用更大的力气才能拉得上来,一旦离开湖底,就有水流到石头底下,有了浮力,拉起来自然轻松的多。我测得的最大深度正好是一百零二呎,再加上后来上涨了五呎的湖水,总共是一百零七呎。以这么小的湖面来说,这样的深度相当可观,而且不管你如何想像,一吋都无法少。要是所有的湖泊都很浅,那会怎么样?会反映出人心的浅薄吗?我感激造物者将华尔登湖做得既深且纯,正好象征人性;当人相信还有无限时,自然就会认为有些湖是无底的。
有位工厂老板听说我测到的深度,认为那不可能是真的,因为根据他对水坝的了解,这么陡峭的坡度是无法堆积泥沙的。然而,即使是最深的湖,若是跟他们的面积相比,也不如一般人认为的那么深,就算将水抽干,也不会出现什么可观的山谷。他们不像群山环绕而成的杯子;以华尔登为例,虽然就面积而言,算是不寻常的深,可是若在湖心切出一个纵切面,看起来也不会比一个浅碟子还要更深。大部份的湖泊,若是将水抽干,也只不过是留下一片草地,跟我们平常所见的坑洞相去不远。威廉.吉尔宾[3]以描绘地貌风景而受人景仰,而且他的描写通常都正确无误;他站在苏格兰的法恩湾[4]头,形容这是「一个咸水湾,有六、七十㖊[5]深,四哩宽」,长约六十哩,四周山峦环抱;他还说:「如果我们可以在大洪水爆发或是大自然创造出这里的任何震动之后,在海水灌进来之前,看到这里的话,那会是多么惊人的峡谷啊!
但是,我们若是拿法恩湾最短的直径为比例,再用这样的比例对照在华尔登湖,那么原先在纵切面所看到的浅碟子,就还要更浅上四倍。法恩湾所谓抽干后会更加惊人的峡谷,也不过如此而已。无疑有许多遍地都是蔓生玉米田的微笑山谷,都是占据了这些在洪水撤退之后的「惊人峡谷」,不过这需要地质学家的洞察与远见,才能说服那些从来没想过这一点的居民,让他们相信这个事实。通常,只要眼光够敏锐,就能在低矮的山峦里看出早期湖泊留下来的湖岸,毋需后来隆起的平地遮掩他们的历史;但是在路上工作的人都知道,雨后的水塘才是发现路上坑洞的最好方法。也就是说,只要发挥一点想像力,就可以潜得比大自然更深,飞得比大自然更高。因此,海洋再怎么深,若是与其宽广相比,就没有那么深了。
我是在冰面上测量湖深,因此远比测量不会结冰的港湾,更能精确地测出底部的形状,结果,华尔登湖底规律的程度,出乎我的意料之外。在湖水最深处,有好几英亩的平地,几乎比任何受到日晒、风吹、农耕的地面还要更平坦。在一个地方,随便画一条直线,连续三十杆的距离内,深度变化不会超过一呎;一般而言,在靠近湖心的地方,不管往哪个方向延伸一百呎,我都可以计算出深度变化,不会超过三或四吋。常有人说,即使是像这样平静沙湖,也会有又深又危险的坑洞,不过在这样的情况下,水的作用就是填平所有不平坦的地方。湖底的形状是如此的规律,又跟湖岸与周围山势如此的协调一致,因此在测量水深时,就可以推测出在遥远的湖对岸有个突出的地岬,而且只要观察对岸,就可以知道地岬突出的方向。岬角成了沙洲,平地成了浅滩,山沟与峡谷则成了深水与水道。
梭罗手绘华尔登湖地图 (绘于1846年)Source: Thoreau 1846 (1854) Map of Walden Pond.
当我以十杆对一吋的比例绘制华尔登湖的地图时,将测量到的一百多笔数据一一记录下来,结果就发现了这个惊人的巧合。我发现标示最深湖水的数字,显然都在地图的中央,于是我用尺在湖最长的地方画一条横线,又在最宽的地方画一条纵线,结果意外地发现最长的横线与最长的纵线交叉的地方,正好就是湖水最深处──尽管湖底中央近乎平坦,湖的轮廓又呈不规则状,而最长与最宽的纵横线也都将小湾计算在内;于是我自言自语道:谁知道呢?或许这意味着即使最深的海洋,也跟湖泊和水塘一样?这样的规则莫非也适用于山的高度,因为山正是谷的相反?我们知道山的最高峰并不在最山体狭窄的地方。
华尔登湖有五个小湾,我测量过其中三个,也发现这三个小湾都有沙洲横亘在湾口,湾内的湖水也比较深,因此这些小湾像是湖水向内陆的延伸──不只是水平,更是垂直的延伸──形成盆地或是独立的湖泊,而两边岬角的方向则指明了沙洲的走向。海岸的每一个港湾也都有沙洲横亘在入口处。如果湾口的宽度大于港湾的长度,则沙洲的水深也会大于湾内盆地的水深,二者的比例相当;因此,只要得知港湾的长度与宽度,还有岸边地形特性,那么你就有足够的资料可以推算出一个公式,而且适用于所有港湾。
根据这个经验,我想要试试看是否能够光凭着观察湖面轮廓与岸边的地形特色,就可以精确地推测出湖泊的最深处,看看误差有多少,于是我画了一张白湖的平面图;白湖的面积有四十一英亩,而且跟华尔登湖一样,湖中没有岛,也没有明显的进出水口。由于湖泊最宽处的那条直线与最窄处的直线十分接近──因为隔着湖水相对的两个地岬突出,彼此靠近,成了最窄处;而相对的两个小湾则向后退缩,成了最宽处──于是我大胆地在距离最窄直线不远的地方画了一个黑点,不过仍然落在湖泊最长的那条直线上,标示为湖泊的最深处。结果证实,湖水最深的地方离这个黑点不到一百呎,比我原本预测的那个方向还要再远一点,而且水深也只比我预测的黑点多一呎,也就是说,只有六十呎。当然,如果湖底有水流经过,或是湖中有岛的话,这个问题就会复杂的多了。
如果我们知道大自然的所有法则,那么应该只需要知道一个事实,或是一个真实现象的描述,就可以推断出关于那一点的所有特定结果。如今,我们只知道少数几个法则,推断的结论自然无效;不过那当然不是因为大自然造成的混淆或不规则,而是因为我们对计算方式的基本元素无知。我们对自然法则与和谐的概念,通常只局限于我们观察得到的事例,然而,有为数更多,而且看似彼此矛盾却实际上又同时存在的法则,都是我们尚未察觉到的,这些法则所形成的大自然和谐往往更惊人、也更奥妙。在我们眼中看到的特定法则,就如同路人眼中看到的山峦轮廓,每走一步,就觉得有些不同,于是横看成峰侧成岭,山峦的轮廓就有了无穷的变化──尽管山的外形永远都只有一种。就算劈了山、钻了孔,还是无法一窥山的全貌。
我在华尔登湖观察到的现象,也适用于人的伦理道德。这是均衡规律的法则。两条纵横线的规则不仅指引我们找到天体中心的太阳与人心,同时也在整体人类的特定日常行为与生活港湾内的波涛起伏之中,画出最长与最宽的两条直线,而两线交叉的地方,正是他性格的最高点或最深处。或许,我们只需要知道一个人的岸边地形与邻近的乡野或环境,就可以推断出此人的深度和隐藏的湖底。如果他身旁群山环绕,岸边地形有如阿基里斯[7]故乡山势般的岬角峥嵘,群峰倒影映照在他的胸怀,那么自然可以推断此人也有相对应的深度;如果岸边低矮平坦,则证明此人在这方面也是同样的浅薄。以人体来说,宽濶突出的额头,代表此人的思想也有相对应的深度。在我们的每一个小湾入口,也都横亘着沙洲,或是某种特定的斜坡;这些小湾都是我们短期停留的港湾,或是滞留其中,或是半受陆地围困。这些斜坡通常都不是突如其来的,他们的形状、大小与方向,都受到岸边的地岬影响,而地岬则是古代地势升高的轴线。沙洲会因为暴风、潮汐与水流,或是因为水中的沉淀物堆积而逐渐增高,最后浮出水面;起初只是岸边的一个斜坡,像港湾一样收容一个思想,后来才变成一个独立的湖泊,完全与海洋隔绝,于是留在其中的思想确保了自己的地位,或许湖泊也从咸水变成淡水,甚至变成了甜海、死海或沼泽。当每个人呱呱坠地时,难道我们不能说这也是一个沙洲在什么地方浮出水面吗?没错,我们确实是很蹩脚的领航员,所以我们的思想绝大多数时间都漂流在无港的海岸,只能在诗文港湾的外海徘徊,或是驶向公共港湾的入口,开进科学的干船坞,只是为了适应这个世界重新改装,并没有自然的水流共同作用,赋予个人特色。
除了雨雪和水分蒸发之外,我并没有发现华尔登湖有任何的出入水口;不过,或许只要有一根温度计和一条线,就能够找到这样的地方,因为水流进湖泊的地方也许在夏天最凉,在冬天最暖。一八四六、四七年间,当凿冰工人在此工作时,有一天,送到岸边的冰块被堆放冰块的人退货,因为冰块不够厚,无法跟其他冰块并排堆放在一起;凿冰工人这才发现:覆盖在某个较小湖面上的冰块,比其他地方的冰块要薄了两、三吋,因此他们认为那里就是入水口。他们也带我去看另外一个地方,说那里有一个「过滤孔」,华尔登湖的水就是从那个孔泄出去,流经一座山的底下,再到附近的草地;他们还让我站到一块浮冰上,推我出去看。那是在水下十呎的一个小洞穴,不过我想我可以保证:除非他们能够找到更大的漏水孔,否则华尔登湖还不需要焊接补洞。有人建议,如果真有像这样的「过滤孔」,或许可以在洞口洒一些有颜色的粉末或锯木屑,然后再到草地的泉水口放置一个过滤器,如果能够接到一些跟着水流过去的颗粒,就可以证明这个过滤孔与草地是相连的。
我在测量水深时,只要一阵微风吹来,十六吋厚的冰也会像水一样随风波动起伏。大家都知道,在冰上不能使用水平仪。尽管湖面上的冰看似与湖岸紧密相连,但是在离岸一杆的冰面上放置刻度尺,对准放在陆地上的水平仪,观测到的最大波动却有四分之三吋;如果到了湖心,说不定波动的幅度更大。如果我们的仪器够精密的话,或许还可以探测到地壳的起伏呢,谁说不行?将水平仪的两只脚放在岸上,第三只脚则放在冰上,再将瞄准器对准后者,那么冰面上小到不能再小的波动,也会在隔湖对岸的一棵树上造成几呎的差距。我开始凿冰测量水深时,发现在厚厚的积雪底下,冰上还有三或四吋的水,是积雪导致冰面下沉;但是在冰面上凿了洞之后,积水立刻就从洞口流下去,形成深层水流,继续流上两天,消融四面八方的冰,导致湖面变得干燥──即使不是主要原因,也是重要的推手──因为水流下去之后,冰层就往上浮了起来。这就有点像是在船底凿洞,让船内积水流出去一样。当这样的洞再次结冰,然后又下了一场雨,再经过一次冰冻之后,就在整个湖面形成新的光滑冰层,里面有绰约黑影形成美丽的斑驳纹路,形状有点像是蜘蛛网,你大可以称之为冰上的玫瑰花窗,正是水从四面八方往中心洞口流去时,在冰上留下来的渠道所形成的。另外,冰面上有时候会有浅浅的水滩,我会看到两个自己的影子,一个映照在冰上,另外一个在树上或山坡上,两个人影相叠,一个站在另外一个的头上。
时序还在冰天冻地的一月,冰雪依然厚实,精打细算的酒店老板就已经从村子里来,到湖边取冰,为夏日的饮料预做准备;现在才一月,甚至还穿着厚重的大衣与手套,也还有很多事情尚未准备就绪,就已经预想到七月的热浪与干渴,这样的小聪明固然可悲,却也让人大开眼界!或许是因为他没有囤积什么俗世的宝物[8],不足以冷却他在来世的夏日饮吧。他在结冻的湖上又切又锯,掀了鱼群住家的屋顶,将鱼群求生的必要元素与空气用车子载走,还用铁链与棍子牢牢绑住,像是捆在一起的木柴,穿过对他们有利的寒冷空气,送进冰冷的地窖中,等待夏天的到来。当车子拉过街道时,远远望去,像是载着一块凝固的蓝天。凿冰工人是一群快活的人,喜欢说笑打闹;我从他们身边经过时,他们总是邀请我站在锯坑里,跟他们一起拉锯切冰。
一八四六、四七年的冬天,有一天早上,大约一百名出身极北乐土的人[9]蜂拥而至,来到我们湖边,载了好几车看起来丑陋不雅的工具,有雪橇、犁头、播种的手推车、铲草刀、铲子、锯子、耙子等等,每个人都还配备着一根长柄双叉棍,是《新英格农民》和《耕种人》[10]连提都没有提过的工具。我不知道他们是来播种冬季裸麦,或是最近才从冰岛引进的其他谷物;我没看到他们载来粪肥,所以我想他们应该是跟我一样,认为这里的土壤够深,又休耕得够久,因此只要利用土地本身的养分就可以了。他们说,这幕后有位绅士农夫,想要加倍赚钱──据我所知,他的财富已经有五十万了──为了让每一美元都可以再多赚一美元,他在隆冬中,脱掉了华尔登湖唯一的外套,啊,根本就是剥了一层皮!他们立刻开始工作,以令人赞叹的秩序,犁、耙、滚、翻,仿佛下定决心要将此地建设为模范农场似的;但是当我仔细观瞧,想要看看他们在沟畦里撒的是什么种子时,我身旁的一群人突然猛地一拉,开始将处女地的泥土本身整个挖起来,挖到地上只剩下砂子──或者说只剩下水,因为那是潮湿松软的泥土──的确,把整个坚实大地都挖走了,用雪橇载走;我这才恍然大悟,他们一定是来挖沼泽里的泥煤。他们从极地的某个地点,搭乘高声尖叫的蒸气火车,每天来来去去,在我看来,像是一群北极的雪鸟;不过,华尔登这位印地安女子有时候也会复仇。有一次,一名落队的雇工,一不小心,从地面上的坑洞跌进地狱深渊,原本英勇无比的人,顿时变成九分之一人[11],几乎丧失体内的动物热度;后来到我的小屋子里来寻求庇护,高兴的不得了,也承认炉子确实有其优点;或者有时候,冻土让犁头刀缺了一角,或是犁头卡在沟畦里,不得不砍掉。
直白地说,这一百个爱尔兰人,在北方佬的监督之下,每天从剑桥到这里来挖冰块。他们切割冰块的方法众所皆知,毋需我再赘言;这些冰块先用雪橇车运上岸,然后立刻拉到一个冰块平台上,再用马匹拉着的铁抓钩和滑轮车组吊挂起来堆放,像许多桶的面粉一样稳妥地叠在一起,一块接着一块,一排连着一排,仿佛形成坚固的地基,可以建造一个高耸入云的方尖碑。他们跟我说,如果工作顺利的话,一天可以挖到一千吨的冰块,那是大约一英亩的产量。雪橇在冰上沿着相同的轨道来来回回,留下了深深的车辙与坑洞,就像是硬土路面一样,而马匹也总是在挖空冰块做成的桶子里吃燕麦。他们就这样露天堆放冰块,每一堆有三十五呎高,六或七杆见方,然后在外层缝隙塞干草,阻绝空气;因为寒风虽然空前的冷,但是只要找到缝隙吹进去,就会在冰块融出大洞,只留下单薄的支柱,导致支撑力不足,最后就会整个倒塌。乍看之下,冰块堆像是一座巨大的蓝色城堡或是英灵殿[12],但是当他们开始在缝隙中塞进粗糙的干草之后,就覆盖了一层白霜与冰柱,看似长满青苔、年高德劭又受人尊重的废墟,一座用天青色大理石铸造的城堡,也是冬天这位我们在历书上看到的老人居住的地方──他的简陋小屋,仿佛打算跟我们一起夏眠似的。据他们估计,只有不到百分之二十五的冰块能够运到目的地,有百分之二、三的冰会浪费在车上。然而,在这些冰块之中,还是有很大一部份的命运与原来的设定不同,不知道是因为没有如预期那样好好保存,或是冰块里空气含量异乎寻常,又或者因为其他原因,总之,最后就是没能运到市场。在一八四六、四七年挖出来,估计有一万吨的这堆冰块,最后终于盖上了干草与木板;虽然到了那年七月开箱时,有一部份已经融化,但是其他的部份终究还是重见天日,安然度过那年夏天与下一个冬天,直到一八四八年九月都还没完全融化。因此,华尔登湖还是回收了很大一部份。
华尔登湖的冰,一如其湖水,近看时带一点绿,远看又是美丽的蓝,与一般河流里纯白色的冰,或是四分之一哩外某些湖泊里只有绿色的冰,截然不同。有时候,一大块冰从凿冰人的雪橇滑落到街上,在路边躺了一个星期,像是一块巨大的翡翠,吸引每一位路人的眼光。我也发现,在华尔登湖的某个部份,还没有结冰时的水是绿色的,但是一旦结冰,即便从同一个角度望过去,通常也会变成蓝色;所以,在冬天时,湖畔的坑洞有时候会积满绿色的水,就像是湖本身的水一样,但是隔天结冻之后,又变成蓝色。或许湖水与湖冰的蓝色,是水里的光线与空气形成的,所以最透明的水和冰,也是最蓝的。冰是很有趣的主题,很适合沉思。他们跟我说,在清新湖(Fresh Pond)那里的冰窖里存有五年前的冰,还是完好如初。为什么一桶水很快就腐败,而冷冻的水却能永保甘甜呢?大家常说,这就是感情与理智的差别。
就这样,连着十六天,我从窗户看着这一百人像忙碌的农夫一样,带着马匹车队,显然还有全套的农用工具,勤奋地工作,正如我们在历书首页看到的图画一样;可是我每次向外张望,都会联想起云雀与农夫的寓言故事,或是播种人这一类的寓言。如今,他们全走了,或许再过三十几天,我从同一扇窗望出去,又能看到一整片清纯如海洋鲜绿的华尔登湖水,映照着云彩与树木,孤独地散发蒸气升空,没有任何蛛丝马迹可以看得出来曾经有人站在那里。或许,我会听到孤独的潜鸟没入水中、梳理羽毛时的笑声;或许,我会看到乘着一叶扁舟的渔夫,孤身一人,望着自己映在水波里的倒影──谁能料到,就在不久之前,还有一百个人安稳地在湖上工作呢!
这样看来,在查尔斯顿和纽奥良,在马德拉斯、孟买与加尔各答,那些汗流夹背的居民,也与我共饮一湖水。早上起床,我在《薄伽梵歌》了不起的宇宙哲学中沐浴我的理性与心智;自从这本经典成书以来,不知经过多少天上岁月[13],相形之下,我们的现代世界及其文学显得渺小而微不足道;我怀疑这样的哲学指的并非一种先前存在的状态,因为它的崇高庄严远超过我们的认知。我放下手边的书,走到我的井边饮水,看哪,我在那里遇见了婆罗门的奴仆,梵天、毗湿奴与帝释天[14]的僧侣,他仍然安坐在恒河边的寺庙里,阅读《吠陀经》,或是坐在树下,啃面包皮,就着水罐喝水。我遇见他的奴仆到这里来替主人打水,而我们的水桶在同一个井里碰在一起。于是,纯净的华尔登湖水与恒河的圣水混合交融,然后顺风漂流到传说中的亚特兰提斯[15]与赫斯珀里德斯[16]诸岛,追随汉诺[17]的航海日志前行,漂过了特纳岛与提陀岛[18],漂过了波斯湾口,融入印度洋的热带狂风,最后在亚历山大大帝只听说过名字的港口上岸[19]。
Source: Joanna Poe.
- 译注:原文出自《摩诃婆罗多》(Mahabharata),是古印度两大著名的梵文史诗之一,与另一经典《罗摩衍那》(Rāmāyaṇa)齐名。

- 译注:Waldenses是西元十二世纪由法国商人Peter Waldo在十二世纪创立的教派,但是被当时的罗马教廷视为异端。

- 译注:William Gilpin,1724-1804,英国艺术家,同时也是圣公会教士,学校校长和作家,以创作风景画闻名。

- 译注:Loch Fyne,位在苏格兰高地的最西南端,是苏格兰最深的海湾。

- 译注:㖊(fathom)为英制测水深的单位,一㖊为六呎。

- 译注:引文出自William Gilpin的《对大不列颠部份地区的观察》(Observations on Several Parts of Great Britain);他在书中引用的诗句出自密尔顿的《失乐园》。

- 译注:据说,希腊英雄Achilles出生在希腊东北部的山区色萨列(Thessaly)。

- 译注:典故出自圣经〈马太福音〉第六章。

- 译注:在希腊神话中,Hyperborean是住在希腊极北之地的民族。在此亦指北方极寒之地。

- 译注:New England Farmer与Boston Cultivator都是当时发行的农业期刊。

- 译注:请参见前注39。

- 译注:请参见前注。

- 译注:Year of Gods是印度教的时间周期,每一年相当于人间的三百六十年。

- 译注:Brahma、Vishnu和Indra是印度教里的三个主要的神祇。

- 译注:Atlantis是传说中在直布罗陀海峡口,沉入大西洋底的岛屿。

- 译注:Hesperides是希腊神话位在世界最西端尽头的岛屿,是一个极乐天堂。

- 译注:Hanno,详见前注19。

- 译注:Ternate和Tidore是在菲律宾南方,位在马六甲海的岛屿。

- 译注:Alexander the Great,西元前356-323年,是古希腊马其顿王国的国王,曾经将帝国势力延伸至印度西北方,也传入了希腊文化;他在那里听说了印度东部恒河的传说,但是自己始终未能亲临。

春天
凿冰工人在湖上切开的大块缺口,往往会导致湖泊提前解冻破冰;因为即使在寒冷的天气里,被风吹动的湖水还是会消融破口附近的冰层。可是那一年的华尔登湖却没有受到这样的影响,因为她很快就披上了一层厚厚的新衣,取代旧衣。华尔登湖解冻的时间,永远都不像附近的其他湖泊那么早,一方面是因为湖水够深,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湖里没有暗流经过,会融化或是消蚀冰层。据我所知,华尔登湖从来不曾在冬季解冻破冰,除了在一八五二—五三年的冬季之外,那一年的冬天,对所有的湖泊来说,都是极为严酷的考验。华尔登湖通常在四月一日解冻,比佛林特湖与佳港湖要晚个七到十天;而且总是从北岸一些水浅的地方开始融冰,正是最早开始结冰的地方。华尔登湖的水比这附近的任何水域都更能精确地指出季节的绝对变化,因为这座湖最不受短暂气温变化的影响。若是连续几个酷寒的三月天,就非常可能会让其他湖泊暂缓融冰的脚步,然而华尔登湖的水温却依然持续上升,几乎不曾中断。一八四七年三月六日,我将温度计插入华尔登湖中央,水温是华氏三十二度,也就是冰点;靠近岸边的水温则是三十三度。同一天,在佛林特湖中央,水温是三十二点五度;但是在离岸十余杆较浅的水域,在一呎厚的冰层下,水温则是三十六度。佛林特湖在深水区与浅水区的水温有三点五度的差别,再加上此湖大部份区域都是相对较浅的水域,说明了它的解冻破冰为什么会比华尔登湖早。在这个时候,最浅区域的冰层比湖心中央要薄了好几吋;而在仲冬时节,湖心反倒是最温暖的部份,冰层也最薄。同样的,凡是曾经在夏天到湖边涉水的人都知道,靠近湖岸,水深只三、四吋的地方,湖水比离岸稍远一点的地方要温暖;而在水较深的地方,湖面的水也比靠近湖底的水要温暖。在春天,太阳不只是透过空气与泥土的温度上升来展现影响力,同时阳光也会穿透一呎甚至更厚的冰层,从浅水处的湖底反射回来,让湖水变暖,从冰层的底部融冰;在此同时,阳光更是直接照射在冰上融冰,使冰块变得凹凸不平,也导致冰块中的气泡向上下扩张,让冰块完全变成蜂窝状,最后在突如其来的一场春雨中,消失无踪。冰块跟木头一样,都有纹路;当一块冰开始消融,或者说开始「蜂巢化」,也就是开始变成蜂巢状时,不管是处于什么样的位置,有气泡的巢室始终与水平面成直角。如果湖底有石头或木头突起靠近水面,那么覆盖在那个水域的冰层就会薄的多,而且通常也会被这种反射热融化。我曾经听说过,有人在剑桥利用一个木造浅水池做实验,让池里的水结冰,虽然池底也有冷空气流通,所以池上、池下都冷,但是从池底反射的阳光不但足以抵消这个优势,还绰绰有余。当温暖的雨水在冬季融化了华尔登湖的雪冰,在湖心留下了坚硬的深色或透明冰层时,在湖边会有一圈大约一杆或更宽的白色冰层,虽然比较厚,但是却很脆弱,就是这种反射热造成的结果。还有,正如我所说的,冰块里的气泡也像是燃烧的玻璃一样,会从冰层底下融冰。
一年四季的变化现象,每天都具体而微地在湖上发生。一般而言,每天早上,较浅的水域回温速度比深水区快,不过水温终究还是没有深水区那么暖,而且每天晚上冷却的速度也比较快,一直到天明日出为止。一天就是一年的缩影。夜晚是冬天,清晨与黄昏分别是春秋,正午则是夏天。冰块破裂的轰隆声响,意味着气温的变化。一八五〇年二月二十四日,经过一夜寒冻之后,是个宜人的早晨,我到佛林特湖去待了一整天,意外地发现当我用斧头敲打结冰的湖面时,发出有如铜锣的声响,在周遭几杆之地回荡,又或者说,仿佛敲打在紧绷的鼓皮。在日出的一个钟头之后,这湖感受到阳光斜映在四周山坡上反射回来的威力,开始发出轰然巨响,声音绵延扩散,像是刚刚睡醒之人,伸着懒腰,打着哈欠,声音逐渐加大,可以维持三、四个钟头不坠;到了中午,湖泊午休小憩,直到向晚时分,当太阳威力减弱,才又再次发出巨响。天气正常的时候,湖泊会极规律地发射傍晚礼砲。可是在日正当中时,湖泊中破裂声四起,空气又比较缺乏弹性,所以湖泊就完全失去共鸣,这时候,就算敲打冰面,也不致于惊吓到鱼群和麝鼠。渔夫说,「湖泊的雷鸣」把鱼都给吓跑了,根本不会上钩。此湖也不是每天晚上都有雷鸣,我也说不准什么时候会听到;不过尽管我感受不到气候的变化,湖泊却可以。谁能料想得到,一个这么大、这么冷,皮又这么厚的玩意儿,竟然会如此的敏感?然而,它有自己的规则,在应该打雷的时候,就一定发出雷鸣表示遵从,就如同蓓蕾在春天盛开一样。有生命的大地全身都覆盖着细小的乳突;最大的湖泊对于大气的变化也像温度计里的水银小球一样敏感。
吸引我住到森林里来的一个原因,就是有机会可以悠哉地看着春天的脚步接近。湖上的冰终于开始呈现蜂巢状,走到冰上时,脚跟都可以放进去。雾气、雨水和更温暖的阳光,都逐渐融化积雪;我可以感觉到白天变长,也发现即使不再往柴堆上添加木柴,也能度过这个冬天,因为我不再需要生起大火堆。我密切关注着春天的第一个讯号,或许是偶然听到一只鸟儿飞来的啁啾声或是花栗鼠的吱吱叫声,因为他的存粮几乎快要耗尽,又或许是看到土拨鼠从他们过冬的巢穴探头出来冒险。三月十三日,我听到蓝知更鸟、北美歌雀与红翅黑鹂的鸣叫,当时湖上的冰还有将近一呎厚。随着天气渐暖,湖冰并不会明显地被湖水消融,也不会像在河流里的冰那样碎裂或漂流;尽管岸边已经有半杆宽的结冰已经完全融化,但是湖心的冰却只是变成蜂巢状,里面还充满湖水,在冰层还有六吋厚的时候,你还可以把整只脚伸进蜂巢里;然而,或许还不到隔天晚上,在一场温暖的雨后又来了一阵雾,那些冰就完全消失了,随着雾气一起神隐。有一年,我在湖冰完全消失的仅仅五天前,都还可以从湖中央走过去呢。一八四五年,华尔登湖在四月一日完全融冰;一八四六年,三月二十五日;一八四七年,四月八日;一八五一年,三月二十八日;一八五二年,四月十八日;一八五三年,三月二十三日;一八五四年,则大约是四月七日。
对我们这些住在气候如此极端地区的人来说,凡是跟河流、湖泊破冰以及天气稳定相关的每一件事,我们都深感关切。当天气渐渐变暖,住在河边的人就会在夜晚听到冰块破裂,发出像砲弹一样的巨大声响,仿佛彻头彻尾地斩断了冰脚镣,几天之内,就看到冰块完全消失。于是,鳄鱼也震天动地的从泥泞里走出来。有位曾经密切观察过大自然的老人家,对其中自然运作似乎了若指掌,仿佛大自然是在他孩堤时代建造,而他也协助替她装上龙骨似的──如今他已经长大成人,但是就算活到麦修撒拉[1]的岁数,他对大自然的学识也不会再增加多少了──然而,听到他对大自然的任何运作还会感到惊奇,就让我大感意外,因为我以为他们之间已经没有任何秘密。这位老人家跟我说,在某一个春日,他拿着枪、划着船,想要去猎野鸭;当时草原尚有未融的冰,但是河里已经完全没有了。他住在苏德伯里,于是从住处沿河而下,一路顺畅无阻地划到了佳港湖,却没有想到湖上大部份的水域仍然覆盖着像北极一样的冰原。那一天的气候暖和,看到还有这么一大片的结冰未融,也让他吓了一跳。他没看到野鸭,于是将小船停靠在北岸,停泊在湖中一个小岛的背阳面,然后藏身在南岸的草丛里等着他们。沿岸约三、四杆距离的湖冰已经融化,是一片平静温暖的水域,水底泥泞,正是野鸭喜欢的地方,所以他觉得应该不久就会有鸭子过来。他在那里躺了大约一个钟头,突然听到似乎非常遥远的低鸣,但是又特别的雄伟动人,是他前所未闻的声音;那声音逐渐膨胀、扩大,仿佛渐次增强到最后会有个包含全宇宙、令人难忘的结尾,像是沉郁的奔流怒吼,乍听之下,让他觉得好像是一大群鸟禽要飞到此地来的样子,因此他紧握猎枪,倏地起身,情绪激昂,但是结果却出乎他的意料之外,因为他看到湖里的冰在他躺在那里的时候,竟然全体都动了起来,漂向岸边,而他听到的声音正是冰块边缘摩擦到湖岸所致──先是小口小口地咬,一点一点地碎掉,到最后就完全隆起,让冰块残骸堆积到岛屿岸边,一直堆到相当的高度,这才静止下来。
终于,太阳直射下来,暖风吹来了雾气和雨水,融化了湖岸的残雪;赶走迷雾的阳光对着黄褐与雪白相间的大地微笑,地面上的雾气如薰香嬝嬝升空,行人小心翼翼地穿过迷雾,从此岛到彼岛,耳边听到数以千计的溪流发出潺潺乐声,心里感到雀跃不已;这些溪流的血管里还流着冬天的血,正要载走冬天呢。
最让我感到欣喜的现象,莫过于看到泥沙与黏土解冻后,从铁路路基两侧的边坡深沟流下来,形成各种图案;我若是要进村子,就一定会经过这条铁路,但是如此大规模的现象倒是并不常见,虽说自从修筑了铁路之后,在路基两侧边坡上曝露在外的合适材料,数目一定是呈倍数增加。这些图案的材料是各种粗细不同、颜色各异的泥沙,通常也夹杂了一些黏土。当春天开始降霜,或是冬天里融雪的日子,泥沙就像火山熔岩一样沿着边坡流下来,有时候还会从以前没看过有沙的雪堆里迸发、溢流出来,形成无数条小小溪流,彼此交织重叠在一起,展现出一种混合的产物,一半遵循溪流的规则,一半则是植物。在流动时,它的形状像是多汁的树叶或蔓藤,形成一堆又一堆的烂泥浆,散开来有一呎多深,低头望去,像是某种地衣苔藓的菌体,呈锯齿状、叶片状或叠鳞状,不一而足;或者也会让你联想起珊瑚或豹爪或鸟足,想起人的大脑或肺脏或肠子,甚至各种排泄物。那真的是稀奇古怪的植物,我们在青铜器上都曾经看过模仿他们形状与颜色的装饰,是一种建筑上的叶形装饰,比叶板装饰、菊苣装饰、长春藤装饰、蔓藤装饰或任何植物叶片装饰都还要更古老、更典型,或许在某些情况下,注定会成为后世地质学家的谜题。这样的边坡深沟让我永生难忘,就像是将钟乳石摊在阳光下的洞穴一样。泥沙呈现各种深浅不一的色彩,有不同的铁质颜色、棕色、灰色、浅黄、淡红,显得格外丰富又悦目。当流动的物质流到路基坡底的排水沟时,就会散开摊平成了河滩,各条溪流也失去半圆筒状的形式,渐渐变得比较宽、比较平。它们因为比较潮湿,所以汇聚在一起,直到最后形成平坦的沙子,仍然呈现多样缤纷的美丽色泽,从其中还是可以看出原来植物形态的痕迹;直到最后,泥沙流入水里,变成了沙洲,就像在河口形成的那些沙洲一样,这才完全丧失植物形态,沉入河底,变成波浪起伏的沙地。
整个铁路路基边坡的高度从二十呎到四十呎不等,有时候,一大片边坡的单侧或是两侧,都覆盖着这种叶片图案──或者说泥沙裂纹──长度緜延四分之一哩;在春季,这是一天下来的产物。这种泥沙叶片图案之所以引人注目,是因为它来得很突然。当我看到一侧的边坡毫无动静──因为太阳先只在一侧发挥威力──而另外一侧却在短短一个钟头之内,就形成丰富的叶片图案,我总是心头为之一动,仿佛从某种特别的意义上来说,我就站在创造了这个世界与我的那位艺术家的实验室里,看到他仍在创作,就在这个边坡上,以过人的精力,在四周挥洒他最新的设计。我觉得自己更接近地球的生命中枢,因为这溢流泥沙形成的叶状物质,就跟动物的身躯一样生机勃勃;因此,你在这些泥沙里,就看到植物叶片的雏型。难怪地球会以叶片的形式向外展现自我,因为这也是它内在辛勤运作的意念。物质的原子早就学会了这个规律,也据以孕育出大地万物。高悬枝头的叶子,在此看到的是它的原型。从内在来说,不管在地球上或是动物体内,都是一片潮湿的厚叶片(lobe),这个字最适合用来形容肝脏、肺脏和脂肪的叶片(leaves)──希腊文的λείβω,就是拉丁文的labor,是劳动的意思,衍生出来的lapsus也有向下流或向下滑的涵义,如lapsing(下沉)即源自于此;希腊文的λοβος,就是拉丁文的globus,英文的lobe(叶片)和globe(地球)均源自于此;还有像lap(衣服或马鞍的垂吊部份)、flap(宽而扁平的垂悬物)和许多其他字也是──从外在而言,则是一片干枯的薄叶片(leaf),甚至连f和v的发音都是压扁而干枯的b。「lobe」的子音是lb,发音是一团柔软的b(指单叶片,若是双叶片则是B),紧随其后的则是流动的l,推着它往前走。至于「globe」这个字,它的子音是glb,加上了喉音的g,增添了喉部功能的意义。鸟类的羽毛和翅膀是更干,也更薄的叶片;同样的道理,你也可以从泥土里笨拙的虫蛹,看到羽化后振翅飞翔的蝴蝶。这个地球不断地超越、转化自我,在自己的轨道上,长出了羽翼。就连冰,也是从精致如水晶般的叶片开始,仿佛是水生植物的蕨叶在水汪汪的镜面上印出模子,然后水才流入这些模具凝结成冰。一整棵树其实也是一片叶子;河流则是较大片的叶子,叶片里的汁液流进大地的泥土里,乡镇城市则是藏在叶片与茎干交界处的虫卵。
太阳一下山,泥沙就停止流动;但是到了早上,泥沙流又再次重新启动,分岔出一条又一条的支流,与其他支流汇聚成无数的泥沙流。或许你可以从这里看到血管是如何形成的。如果你仔细观察,就会发现融化的一整团泥沙前端形成一个水滴状的小点,像是手指的指尖,推着软化的泥沙前进,盲目地摸索,慢慢地向下流,直到太阳升得更高,泥沙也累积了更多的热能与水分,终于,其中流质最多的部份就会努力遵循水往低处流的规律──这个规律,连泥沙流中最迟缓的部份都不得不遵行──最后与后者分道扬镳,自己形成一条蜿蜒的水道或血管,变成一条银色的小溪,像闪电一样闪闪发亮,从一段泥沙枝叶,变成另外一段,但是却一再地遭到沙土吞噬。泥沙在流动时会快速而完美的自我重组,利用本身提供的最好物质,在水道形成尖锐的边缘,真是太美妙了!这正是河川的起源。河流中沉淀的矽质,或许就是骨骼系统;而较细的土壤与有机物质,就成了肌肉纤维与细胞组织。说不定,人类也只不过就是一团融化的黏土呢?人类的指尖不过就是凝结的水滴;手指与脚趾则是躯体内融化的物质向外延伸所形成的。如果活在更宜人的天堂,谁知道人体会向外延伸流动成什么样子呢?人类的手掌不也就是一片伸展开来的棕榈叶吗?还有自己的叶尖与叶脉?如果想得更天马行空一点,不也可以将耳朵视为头颅两侧的地衣苔藓(umbilicaria)吗?耳垂就是叶尖或水滴。嘴唇(拉丁文是labium,是不是源自于labor?)则是垂挂在如洞穴般的嘴巴两侧之垂悬物;鼻子是突出的水滴或钟乳石凝结而成;下巴是从脸部流下来汇聚而成的更大水滴;脸颊是从额头向下滑到脸部山谷的斜坡,由两两相对的颧骨支撑,向外突出。植物叶片的每一个圆形叶尖,无论大小,也都是厚重而缓缓流动的水滴;叶片边缘突出的叶尖,就是它的手指;有多少分岔的叶尖,就表示有多少想要流动的方向,如果有更多的热能或是其他更适宜的影响力,叶子就可能流得更远。
如此说来,这一片山坡就足以说明大自然所有运作的原则。创造这个地球的造物者,也只不过取得一片叶子的专利权而已。有哪位尚皮里欧[2]能够为我们解译这个象形文字,让我们终于可以翻开新「叶」呢?对我来说,这个现象比丰硕肥沃的葡萄园还要更令人振奋。诚然,泥沙在本质上确实有点像是排泄物,一堆肝、肺、肠,似乎没完没了,仿佛整个地球由内向外翻了过来,露出肚子里的五脏六腑;不过,这至少表示大自然并不是没肝没肺,终究还是孕育人类的母亲。这是从土地冒出来的霜,这就是春天,预告着绿意盎然、百花盛开的春天,就如同先有神话,才有一般的诗歌。就我所知,没有什么比这个更能袪瘀通气,涤净冬天的秽气与消化不良了。这让我相信,大地是一个还在襁褓中的婴儿,仍然向四面八方舒展他稚嫩的小手。这是从最秃的额头上生长出来的簇新卷发,没有什么是无机的。这一堆堆叶状的泥沙,躺在铁路的路基旁,像是火炉的炉渣,显示地球内部的「炉火正旺」。地球不只是一段死亡的历史,不只是如同一层又一层的书页,只有地质学家与考古学家在翻阅,而是活生生的诗篇,像是树木的叶子,有了叶子就会开花结果──地球不是化石,而是活生生的世界;跟地球雄伟的生命中枢相比,所有动植物的生命,就像是寄生虫一样。地球的剧烈震动,足以将我们蜕下来的壳,从坟墓里震出来。你可以融掉所有的金属,尽你所能的铸成最美丽的模具,但是这些模具也比不上这个融化掉的泥土所形成的图案,更令我感到振奋。不只是泥沙本身,还有泥沙上的典章,都像是陶匠手中的黏土一样,柔软可塑。
过不了多久,不只在铁路路基,甚至在每一座土坡,每一片平原,每一个洞窟,都有这样的霜从大地冒出来,像是冬眠后苏醒的四脚兽从巢穴中走出来,跟着音乐走向海洋,或是迁徙到云端更宜人的居处。融化有一种温柔的力道,比雷神的铁锤还要更有力;前者融冰,后者则将冰块击成碎片。
当地面有一部份的积雪消融,几天温暖的阳光晒干了地表,就有一些嫩芽从土里冒出来,象征新生的一年开始;拿这些嫩草与那些熬过严冬、已然枯萎的植物相比,后者有一种庄严之美,这样的比较是一件赏心乐事──长生草、金杆菊、针刺草和优雅的野草,往往比夏日还要更耀眼,也更有韵味,仿佛他们的美是到了这个时候才完全成熟;还有棉花草、猫尾草、毛蕊花、圣约翰草、绣线菊、草原甜草与其他茎杆强健的植物,像是还没有用完的谷仓,为早春的鸟儿提供粮食──这些野草至少也为寡居的大自然披上一件体面的丧服。其中最吸引我的,则是羊毛草像是捆扎起来的拱形顶部,将夏天带进我们冬天的记忆,也是艺术喜欢摹仿的一种形状;在植物界中,它与人类心中既定类型的关系,就如同天文学一样。这是一种比希腊、埃及还要更古老的风格。冬天有许多现象都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温柔与脆弱精致,我们常常听到人家将冬天形容为粗暴残忍的暴君,可是他却用情人的温柔,妆点夏天的秀发。
Source: Oranda.
春天来临之际,红松鼠跑到我的屋子底下,一次来两只,当我坐着读书或写作时,就正我的脚底下,不停地发出最古怪的唧唧喳喳声,像是声音在跳芭蕾舞的回旋,又像是在哪里听过的咯咯声;如果我用力跺脚,他们只是叫得更大声,仿佛这场疯狂的恶作剧已经超过所有恐惧与尊重的极限,向人类挑衅,看谁敢阻止他们。喔,你不敢──唧唧──喳喳。他们对我的抗议完全充耳不闻,或是没有察觉得这种抗议的力量,于是不可自拔地发出连珠炮似的长串谩骂。
春天的第一只麻雀!新的一年带着比往年更有青春活力的希望开始了!从部份积雪已退,土壤依然湿润的田野里,隐约传来银铃般的鸟啭,是蓝知更鸟、北美歌雀与红翅黑鹂的歌声,仿佛是冬天最后一片雪花掉落的铃铛叮咚!在这样的时刻,那些历史、年表、传统和一切形诸文字的启示,又算得了什么呢?溪流对着春天高唱欢乐赞美诗歌。沼泽鹰在草原上低空飞行,已经在搜寻第一只从冬眠中苏醒,还浑身泥泞的生命。在树荫下的每一个山谷,都可以听到融雪滴水的声音,湖里的冰也迅速消失;山坡上的草像春天的火焰一样,熊熊燃烧──「et primitus oritur herba imbribus primoribus evocata」(第一场春雨带来一片新绿)[3]──好像大地派了内在的热去迎接回归的太阳,那火焰的颜色不是黄的,而是绿的──象征永远的青春;那青草叶片像是长长的绿缎带,从草地涌出,流向夏天;的确,这草叶曾经受到冰霜所阻,但是不久又继续向上生长,以底下的新生命,托举起去年枯黄的草尖。这青草稳定地成长,就如同从地底汨汨流出的涓滴细流,几乎可以说是与溪流一模一样,因为每年六月,正是他们生长的季节,适逢溪流干涸,草叶就成了他们的渠道;年复一年,牛羊都畅饮着终年常青的绿流,割草工人也即时割草供应冬日所需。因此,就算人类的生命死在草根土里,仍然会从新生的绿叶中得到永生。
华尔登湖在迅速地融化。在北侧与西侧,有一条两杆宽的运河;在东侧则又更宽了些。一大片冰从湖的主体裂开,我听到一只北美歌雀在岸上树丛里唱着──噢哩,噢哩,噢哩──唧噗、唧噗、唧噗、叽、喳──叽喂、喂、喂──他也在帮着破冰呢!冰的边缘是多么美丽的巨大曲线啊!与湖岸曲线若合符节,但是又规则多了!因为最近一次短暂的酷寒,让冰层变得异常坚硬,冰面覆盖着水纹或波纹,像是宫殿的地板。但是向东吹去的风掠过它半透明的表面却徒劳无功,一直吹到冰层后方的水面,这才吹起涟漪。看着这条湖水缎带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真是无比壮观,没有冰封的湖面充满了青春欢乐,仿佛诉说着湖中鱼群与岸上沙石的喜悦──像是拟鲤(leuciscus)的鳞片闪烁着一条银色的光泽,仿佛就是一条活生生的鱼。这就是春天与冬天的对比。华尔登湖死过,现在又复活了。可是正如我前文所说的,这一年的春天,湖上破冰的脚步比较稳定。
从冬天的暴风雨转为宁静温和的气候,从黑暗而迟缓的时辰转为明亮活泼,万物都在宣告这个值得纪念的转机,不过到最后,却似乎是转瞬之间的事。蓦然间,光线汇聚在我的屋内,虽然黄昏已近在眼前,冬天的云依然低垂,屋檐还滴着雨雪,但是我望向窗外,看哪!昨天湖上还有黯淡寒冷的冰,今天就已经是一片清澄平静的湖水,就像是夏日黄昏一样充满了希望,怀中映照着夏日黄昏的天空,虽然擡头还看不到这样的天光,想必是它从远方地平线的彼端得到什么消息吧。我听到远方有只知更鸟在唱歌,我想,这可能是好几千年来第一次听到这样的声音,就算再过好几千年,也都让我难以忘怀──仍是和以前一样甜美、嘹亮的歌声。哦,黄昏的知更鸟!在新英格兰的某个夏日即将结束之际!但愿我能找到他曾经栖息的那根树枝!我说的就是他!我说的就是那根树枝!至少不是什么画眉鸟(Turdus migratorius)。我屋子周围已经萎靡许久的大王松与灌木橡树,突然间又找回许多原本的个性,看起来更鲜亮、更翠绿,也更挺拔、更有生气,仿佛经过一场雨彻底洗涤过,恢复了元气。我知道再也不会下雨了。你只要看看树林里的任何一根小树枝,对,只要看看自己的木柴堆,就可以知道冬天过去了没有。当天色渐暗,一群野雁低飞掠过树林时放声大叫,让我吓了一跳,像是从南方湖泊来的疲惫旅人,姗姗来迟,终于忍不住大声抱怨起来,也彼此安慰。我站在门口,可以听见他们振翅拍打的声音;他们朝着我的屋子飞来,突然看到屋内的灯光,原本喧嚣的喋喋不休,顿时安静下来,转个圈子,在湖上落脚。于是我返回屋内,关上房门,度过了我在森林里的第一个春天夜晚。
隔天早晨,我站在门口,透过薄雾看着野雁在五十杆外的湖中悠游,如此的庞然、喧闹,让华尔登湖显得像是供他们嬉戏的人工湖。但是当我走到湖岸,他们却在指挥官的一声令下,鼓动巨大的翅膀,立刻起飞,在空中编排成队,总共二十九只,在我头顶盘旋一周之后,直奔加拿大而去,还不时听到领队每隔一段时间就固定叫唤一声,相信他们到了比较混浊的湖泊,就可以饱餐一顿了。另外有一小群野鸭,也同时飞了起来,跟随他们比较吵闹的表亲,往北方飞去。
一整个星期,我都在雾气浓重的早晨,听到一只孤雁盘旋摸索的铿锵声响;它在寻找同伴,却也在森林里制造巨大的声音,仿佛林子里住满了人,远超过森林可以容纳的数量。到了四月,又可以看见鸽子三五成群地快速飞来,到了一定的时候,也可以听见紫燕在我开垦的空地上啁啾,虽然以前这镇上似乎没有那么多的紫燕,多到可以让我分享,我幻想着他们是古老的特殊族类,早在白人到来之前,就已经住在这里的空树干中。不管走到哪里,乌龟与青蛙似乎永远都是这个季节的先驱与报信使者;鸟儿歌唱飞翔,美丽的羽毛一闪即逝;植物抽芽开花,微风轻吹,矫正了地球两极的轻微摆动,保持了大自然的平衡。
在我们眼里,季节转换的时候,似乎都是每一个季节里最好的时光,因此春天来临就像是宇宙从浑沌之中初创,体现了黄金年代[4]──
「Eurus ad Auroram, Nabathæaque regna recessit,
Persidaque, et radiis juga subdita matutinis.」
「东风退到奥罗拉与纳巴辛王国[5],
波斯人和沐浴在晨光中的山脉。
* * *
人类诞生了。究竟是万物的造物者,
一个更好世界的起源,以神圣的种子造了他;
抑或是地球最近才刚与高空穹苍分割,
从系出同源的天国留下了一些种子。」[6]
一场温柔的春雨,让青草增添了深浅层次不同的绿;我们的前途也因为涌入更好的思想而一片光明。我们若是始终活在当下,善用发生在我们身上的任何事情,像小草一样,领受最小的一滴露水落在他们身上的影响,不要浪费时间去弥补那些已经疏忽掉的机会,还声称那是我们的责任,那么我们就会感到幸福。春天都已经来了,我们却还流连在冬天。在一个宜人的春日清晨,人类所有的罪恶都会受到宽恕;像这样的日子,应该与罪恶休兵。有这样的烈日当空燃烧,连最邪恶的罪人都会幡然悔悟。透过自己失而复得的纯真,我们可以分辨出邻居的纯真。昨天你看到这位邻居,可能还认为他是小偷、酒鬼或是沉溺于情欲,对他只有怜悯与鄙视,并且对这个世界感到绝望;但是在这春天的第一个早晨,阳光如此的明亮和煦,仿佛让整个世界重生,这时你看到他正安安静静地工作,看到他筋疲力竭、纵情声色的血管因为充满了欢乐而扩张,祝福这新的一天到来,带着有如婴儿般的纯洁,感受春天的影响,于是你就忘了他所有的过错;在他身上,不但有一种善意的氛围,甚至还有一种神圣的味道,摸索着要如何表达出来,或许有点盲目,或许最后也徒劳无功,就像是一种新生的本能,短短一个钟头内,向南的山坡就不再有低俗的笑话回荡。你看到一些纯洁美丽的嫩芽准备窜出多节瘤的粗糙表面,迎接另一年的新生命,就像年轻的植物一样细嫩、新鲜。就连他也要享受主的喜悦。为什么狱卒不打开监狱大门?为什么法官不驳回手边的案件?为什么传教士不解散他的会众?那是因为他们不遵守上帝给他们的暗示,不接受他大方给予所有人的宽恕。
「每天清晨,在宁静慈善的气息中,回归善心,影响所及,就会爱美德、恨恶行,于是人与本性就更接近一点,像是森林里遭到砍伐的嫩芽。同样的,人在一天之中所做的恶行,会让才刚萌芽的善果无法发展,甚至予以摧毁。
一旦善果的发展多次遭到扼杀,夜里的慈善气息就不足以保存善果;一旦夜里的气息不足以保存善果,人的本性就变得与禽兽无异,于是大家就认为这个人本来就没有内在的理性。难道这真的是他的本性吗?」[7]
「黄金年代初创,世上没有仇恨,
没有法律,却自然遵守诚信与公正。
没有惩罚与恐惧,也没有威胁字眼高铸于黄铜之上;
诉愿群众不必害怕法官言词,
但是也不必担心遭到报复。
山上还没有松树遭到砍伐,
沿着波浪顺流而下,见到异国土壤,
而人也只见过自己的海岸。
* * *
彼处是永远的
春天,吹着温暖和煦的西风,
抚慰没有种子的花朵。」[8]
四月二十九日,我在靠近九亩角桥[9]的河岸边钓鱼,站在哆嗦的青草与柳树根上,正是麝鼠出没之处,突然听到一声奇特的嘎嘎声,有点像是孩子们拿在手上把玩敲击的棍子,擡头一看,却看到一只小巧优雅的鹰,像是夜鹰,时而像水波涟漪一样飞腾窜起,时而向下俯冲一、两杆,周而复始,展现它双翼的内侧,宛如丝绸缎带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又仿佛是贝壳里珍珠般的内壁。这景象像我想起驯鹰术,以及这门技艺中的高贵气质与诗意。我想,这种老鹰应该叫做灰背隼吧;但是我并不在意它叫什么名字,那是我见过最空灵飘逸的鹰扬飞翔了。它不像蝴蝶那样振翅,也不像大型老鹰那样翱翔,而是带着傲气与自信在空中遨游;一边向上窜升,一边发出奇特的嘎嘎声,不断地重复着无拘无束的美丽俯冲,然后又腾空而起,像风筝一样反复翻腾,仿佛从未在大地落脚似的。它好像在宇宙中没有同伴──独自翺翔──也不需要同伴,只要有清晨与穹苍陪它遨游就够了。其实它并不孤单,反倒是让底下的大地显得孤单;孵育它的母亲在哪里?它的亲人呢?它的父亲又在天空的什么地方?它住在天空,与地球的关系似乎仅限于曾经有一颗卵在某个岩缝或峭壁上孵化出来──或者它本来的家就在云端的某个角落,用彩虹的镶边与日落的暮色编织而成,再以仲夏日由大地升起的雾霭衬里?如今,它的鸟巢就在如峭壁高耸的云端。
除此之外,我还钓到了一群罕见的鱼,鱼身呈现金黄、银白和亮铜色,看起来像是一串珠宝。啊,我曾经多次在第一个春日早晨穿越草地,从一个土丘跳到另外一个土丘,从一个柳树根跳到另外一个柳树根,万物沐浴在如此纯净明亮的天光,仿佛连死去的人都会被唤醒──如果他们真的如某些人设想的那样,只是在坟墓中沉睡而已。这就是生命的不朽!不需要更多、更有力的证明。天地万物都应该生活在这样的天光里。噢,死神啊,你的毒针何在?噢,坟墓啊,你的胜利又何在?[10]
若是少了周围这些未经开发的森林与草地,我们的村庄生活会是何等的沉闷啊!我们需要荒野的滋补──偶尔涉水走过鹚鹭与秧鸡藏身的沼泽,听听田鹬的叫声,闻一闻沙沙作响的莎草,只有一些更野生、更孤独的鸟禽会在这里作巢,水貂则是肚皮贴近地面爬行。在我们认真探索并学习一切的同时,也要求一切都保持神秘与原始,要求大地与海洋永保蛮荒,不受我们的开发与探测,因为它们是无从探测的。我们对于大自然,永远都嫌不够;我们必须看到那永无止境的生机、广袤巨大的身影、船只残骸搁浅的海岸、森林里有生气蓬勃也有枯萎的树、雷电交加的云、连下三个星期导致洪水爆发的大雨,才会感到神清气爽。我们必须目睹自己的极限被突破,看到生物在我们从未涉足的地方自由自在地放牧。当我们看到秃鹰啄食让我们感到恶心与不悦的腐肉,并从这样的餐食中获得健康与力量,自然会感到欢欣鼓舞。在通往我家的小径路边有个坑洞,里面有一只死马,有时让我不得不绕道而行,尤其是在空气凝重的夜晚;不过这反而让我确信大自然有强大的胃口以及神圣不可侵犯的健康,让我感到心安,也是我得到的补偿。我喜欢看到大自然如此的生气蓬勃,有无数的生命可以为了彼此牺牲,愿意互为猎物;柔软的有机体可以如此平静地被压成像肉泥般的生命──被苍鹭狼吞虎咽的蝌蚪,在路上遭到辗毙的乌龟与蟾蜍;有时候是如此的腥风血雨!这样的意外是如此容易发生,我们必须学会不要太在意。在睿智的人看来,这只是表现出宇宙的纯真;毒药终究未必有毒,受伤也不是永远都会致命。同情与怜悯是非常不牢靠的立场,总是转瞬即逝,这样的诉求无法成为常规。
五月初,橡树、山胡桃、枫树和其他树木从湖边的松树林中冒出芽来,像阳光一样为地貌增添一丝光亮,尤其是在阴天,仿佛太阳穿透迷雾,隐约照射在山坡上的各个地方。到了五月三日或四日,我在湖里看到潜鸟;在五月的第一个星期,听到北美夜鹰、棕色鸫鸟、斑鸫、山鹬、红眼鸟和其他鸟类的歌声。更早之前,我就听到画眉的声音;燕雀也早就再次现身,在我门窗前探头探脑,看看我的屋子有没有适合筑巢的洞穴。她在探勘屋子时,拍着翅膀发出嗡嗡声响,鸟爪紧紧抓着,仿佛抓着空气保持平衡。大王松有如硫磺般的花粉很快就铺满了湖面以及沿岸的石头与腐木,随便一捡,就可以采集到一整桶。我们听说这叫做「硫磺雨」。即使在迦梨陀娑的剧作《沙恭达罗》[11]中,我们也读到「莲花的金黄沙尘染黄了小溪」。于是,当人信步走过的青草愈来愈高,时令就慢慢走进夏天。
我在森林里第一年的生活也就结束了;第二年的生活跟第一年相去不远。最后,我在一八四七年九月六日离开了华尔登湖。
- 译注:Methuselah是圣经中的人物,根据〈创世纪〉记载,他活了九百六十九岁。

- 译注:Jean-François Champollion,1790-1832,法国历史学家、语言学家,是第一位破解埃及象形文字结构,并且翻译罗塞塔碑的学者,也因此成为古埃及学的创始人。

- 译注:引文出自瓦罗的《论农业》,请参见前注。

- 译注:根据希腊神话,宇宙(Cosmo)是从无形的浑沌(Chaos)中创造出来的,随后就是纯洁、和平、幸福的黄金年代(Golden Age)。

- 译注:纳巴辛王国(Nabathæan Kingdom)位在敍利亚与阿拉伯之间,在西元前312-105年间为独立王国,后为罗马人并吞。

- 译注:两段引文皆出自罗马诗人奥维德(Ovid,原名为Publius Ovidius Naso)的《变形记》(Metamorphoses)。

- 译注:引文出自《孟子告子篇》,但是梭罗引用的英文翻译与中文原文有些出入。中文原文为:「虽存乎人者,岂无仁义之心哉?其所以放其良心者,亦犹斧斤之于木也,旦旦而伐之,可以为美乎?其日夜之所息,平旦之气,其好恶与人相近也者几希,则其旦昼之所为,有梏亡之矣。梏之反复,则其夜气不足以存;夜气不足以存,则其违禽兽不远矣。人见其禽兽也,而以为未尝有才焉者,是岂人之情也哉?」

- 译注:引文出自奥维德的《变形记》。

- 译注:Nine-Acre-Corner bridge,位在康科德镇的西南方。

- 译注:语出圣经〈哥多林前书〉第十五章第五十五节。

- 译注:Calidas,又称为Kalidasa,是西元五世纪的梵文诗人与剧作家;《沙恭达罗》(Sacontala)是他的主要剧作之一。

结语
医生明智地建议病人换个地方养病,呼吸新鲜空气,看看不同的风景。谢天谢地,世界并不仅局限在这里。七叶树不长在新英格兰,这里也很少听到反舌鸟的叫声;野雁比我们更周游四海,他们在加拿大吃早餐,到俄亥俄州吃午餐,到了晚上,又到南方的河口港湾梳理羽毛,准备过夜。就连野牛,也在某种程度上会跟随季节的脚步,原本只在科罗拉多州吃草,直到黄石河畔的草长得更青翠、更甜美,就会迁徙过去。然而,我们却认为,一旦拆掉了农庄的木头围篱,砌上石墙,就对我们的生活设下了界限,我们的命运也就此底定。如果你获选担任市镇公职,当然今年夏天就不能去火地岛;然而,你却可以去地狱,体验炼狱之火。这个宇宙比我们视线看得到的范围还要更广濶。
我们应该更常去我们这艘船的船尾,像个好奇的旅客一样,望向船尾栏杆以外的地方,而不要效法愚蠢的水手,把人生的旅程拿来搓麻绳。地球的另一边,不过也就是与我们相对应的人家;我们的旅途不过就是绕着大圆航线绕一圈,而医生的处方也只能治治皮肤病罢了。有人匆匆忙忙地赶到南非去追逐长颈鹿,但是这不该是他的追求。请问,一个人捕猎长颈鹿能维持多久时间呢?去捕田鹬和丘鹬,也可能是少见的狩猎活动;但是我相信人若能捕获真正的自己,那才是更高贵的狩猎──
非洲──或者说西部──代表什么呢?我们自己的内心,在地图上,不也是一片空白吗?虽然等到发现之后,可能会证明内在跟海岸一样的黑。我们可会在这个大陆上发现尼罗河、尼日河、密西西比河或是西北水道[2]的源头?这些会是人类最关切的问题吗?佛兰克林[3]岂是唯一走失,而他太太急着想要找的人?难道格林奈尔先生[4]知道自己身在何方吗?在你自己的溪流与大海中,最好还是做个蒙哥.派克[5]、路易斯与克拉克[6]、佛洛比夏[7]比较好吧。去探索自己内心最高的纬度──必要时,带上一船的罐头肉,免得自己饿肚子,然后将空罐头叠得像天一样高,做为一种象征[8]。发明罐头肉只是为了保存肉类吗?其实不然。效法哥伦布,去发掘你内心的新大陆吧;去开发新的航道,不是为了货物交易,而是为了思想交流。每一个人都是一片领土的主人,相形之下,俄国沙皇的俗世领土不过是蕞薾小国,像是留在冰上的小冰丘。然而,有些人却有强烈的爱国心,他们缺乏自重,为了小的牺牲大的;他们钟爱可以为他们砌坟墓的泥土,但是对可以赋予黏土生命的灵魂,却不理不睬。爱国主义像是脑袋里的蛆。所谓的「南海探险远征军」[9]又有什么意义呢?搞了这么大的阵仗,花了这么多钱,结果只是间接证明了一个事实:在道德与精神世界,还有那么多连他自己都尚未发现的大陆与海洋,每一个人在其中都是一条地峡或海湾,不过驾着政府的船只,带着五百名人手与童工来协助一个人,航行数千哩,穿越酷寒、暴风与食人族,还是要比独自一人探索生命的大西洋与太平洋里私人海域,要容易的多──
「Erret, et extremos alter scrutetur Iberos.
Plus habet hic vitæ, plus habet ille viæ.」
「让他们去漂流和探勘异国的澳大利亚人,
我心中有更多的神,而他们却只看到路。」[10]
绕了大半个地球去桑吉巴[11]数猫,那也太不值得了。但是在你还没找到更值得做的事情之前,姑且先这样做也无妨,或许你会找到「席姆斯的地心洞」[12],并且终于从这个洞走进地球内部。英格兰与法兰西、西班牙与葡萄牙、黄金海岸与奴隶海岸[13],都是这片私人海域的前沿,从这里启航无疑会直达印度,但是没有船只冒险出海,航行到看不到陆地的地方。即使你已学会了世界各种语言,熟悉各国的风俗习惯;即使你走得比所有的旅人更远,适应了各种气候与风土,甚至让斯芬克斯一头撞死在石头上[14],你还是得遵循古老哲学家的箴言,好好的「探索自己」[15]。这里需要用到眼睛与勇气,只有败战将军与逃兵才会上战场,只有懦夫才会逃跑去从军;现在就展开这段向最远西部出发的旅程吧,这段旅程不会停在密西西比河或太平洋,也不会去到遥远古老的中国或日本,而是一往直前,像是通往这个地球的一条切线,无论冬夏,也不分昼夜,日升日落,直到地球陨落为止。
据说,米拉波伯爵[16]曾经在公路上拦路抢劫,借以「确认个人需要多大的决心才能与最神圣的社会法律正式对立」;他声称,「士兵在部队中打仗所需要的勇气,还不到徒步打劫的一半」──「荣誉和宗教都无法拦阻思虑周密又坚定不移的决心」。世人会说,这就是男子气概;但是这种作法就算还称不上是情急拼命,至少也是无济于事。一个心智比较正常的人,只要服从更神圣的法则,就足以经常发现自己与所谓「最神圣的社会法律」处于「正式对立」面,并且可以借此测试自己的决心,根本不需要刻意去拦路打劫。一个人不需要以这种对立的态度去面对社会,而是借由服从生命的法则,保持原来应有的态度,就不会与公正的政府产生对立──如果真能碰到这种政府的话。
我离开森林,跟我走入森林一样,都有很好的理由。或许,是我认为我还有好几种生活要过,因此无法在这个生活上花费更多的时间。令人讶异的是,我们竟然会这么容易而且是不知不觉地陷入固定的生活模式,让自己走一条熟悉习惯的路。我在林子里生活还不到一个星期,我的双脚就已经走出一条从屋子到湖边的小径;虽然现在已经有五、六年不曾再走过这条路,但是小径依然清晰。当然,我也担心别人可能会习惯走这条路,因此有助于保持小径畅通。大地的表面柔软,很容易印上人类的脚步;心路历程的路径也是一样。如此说来,这世界上的道路一定被人踩得破损不堪,积满尘土,而同样的,传统与服从也在我们的心路上留下深深的车辙!我不想只留在船舱走道里,宁可走到桅杆前,留在世界的甲板上,因为在那里,我才能最清楚地看到一轮明月高悬山巅。现在,我更不想走到甲板底下了。
我从实验中至少学会:如果一个人朝着自己梦想的方向自信地迈开大步前进,努力过着他想像的生活,那么他就会在寻常的时光中,获得意想不到的成功;他会抛弃一些事情,跨越看不见的界线;在他内心与身边,会开始建立一些崭新的、更具有普遍性、也更开放的法则;又或者是扩充一些旧的法则,以一种更开放的角度,对他更有利的方式来诠释;于是他就能够以生命中最高的秩序来过日子。他的生活愈简单,宇宙的法则就会以同等的比例减少其复杂性,于是孤独不再是孤独,贫穷不再是贫穷,而脆弱也不再是脆弱。如果你在空中搭建城堡,那么你的工作成果就不会消失,因为城堡本来就应该在那里。现在,让我们开始打地基吧。
英格兰和美国都要求你说话要让他们听得懂,这也太荒谬了。人跟蕈菇都不是这样长大的。仿佛这有多重要似的;仿佛少了他们,这世界上就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理解你;仿佛大自然只支援一种理解体系,听得懂走兽就听不懂飞禽,听得懂地上爬的、就听不懂天上飞的,好像牛只能够理解的吆喝呼叱,就是最好的英语;仿佛只有愚蠢才是最安全。其实我还更担心自己的表达不够「过—份」,惟恐我的语言无法超越日常生活经验的狭隘局限,不足以阐明我深信不移的真理。所谓的「过—份」,其实取决于你局限的范围。迁徙到另外一个纬度去寻求新鲜牧草的水牛,就不如在挤牛乳时踢翻水桶、跃过牛舍栏杆去追逐小牛的同类过份。有时候,我还希望自己说话过份一点呢,就像一个人在觉醒时刻对着其他也在觉醒时刻的人说话那样,因为我深信在为阐明真理打基础时,再怎么样夸大的表达都不算过份。听过一段音乐的人,难道就会担心自己从此说话过份了吗?考量到未来及各种可能,我们的生活在表面上应该过得随性一点,不要太僵化,从侧面看过去的轮廓也有一点模糊朦胧,就像我们的影子面对太阳时冒出不易被察觉到的汗珠。我们语言中变化莫测的真理,不断暴露出尚未说出口的陈述之不足;这些真理一说出口,就立刻被迻译诠释,只有字面上的形式像纪念碑一样留下来。表达我们信仰与虔诚的文字是不受限定的,然而对崇高的天性来说,却是像乳香一样隽永馨香。
我们为什么要向下看齐,总是屈就于最鲁钝的知觉,还奉为常识呢?最常之识就是让人的知觉沉睡,还用鼾声大作来表达。有时候,我们会将难得聪明一次的人跟愚笨的人混为一谈,因为他们的聪明只有三分之一值得评价。有些人难得起个大早,就挑朝霞的毛病。「他们声称,」我曾经听说,「卡比尔[17]的诗有四重意义:幻境、精神、理智与《吠陀经》的通俗教义。」然而,在世界的这个地方,如果一个人写出来的文字有不只一种的解读方式,就会受到指责。英格兰致力于治疗马铃薯的腐烂病,为什么不花一点功夫治疗大脑的腐烂病呢?后者的病情蔓延得更广,而且更可能会要人命。
我想我自己也尚未达到那种朦胧隐晦的境界,不过在我写的这本书里,若是找不出比华尔登湖冰里更多致命缺陷的话,我就可以感到自豪了。南方的顾客拒绝了蓝色的华尔登湖冰──其实那是纯净的证明,却被视为泥泞──反而喜欢吃起来有野草味的白色剑桥冰块。人们喜爱的纯洁就像包围地球的迷雾,而不像地球之外的蔚蓝苍穹。
有些人一天到晚在我们耳边唠叨着说,我们美国人──还有一般的现代人──跟古人甚至伊莉莎白时代的人相比,就像是知性的侏儒。可是光这样说有什么用呢?一条活着的狗也比一头死狮子要好吧。难道一个人只因为属于矮人一族,无法成为最大的侏儒,就该去上吊自杀了吗?且让我们努力做好自己天赋该做的事,不要去管别人的闲事吧。
我们为什么要如此迫不及待地追求成功?而且是在如此迫不及待的事业之中?一个人若是跟不上同伴的步伐,或许是因为他听到不一样的鼓声。就让他跟着耳朵里听到的音乐前进吧,不管那是什么样的节奏,又或者是多么的遥远。他是不是像苹果树或橡树那么快成熟,并不重要。难道他可以把春天变成夏天吗?如果造就我们的时机尚未成熟,有其他的现实可以取代吗?我们不要搁浅在虚幻的现实里,何不努力在我们的头顶搭建一片蓝色玻璃天空?不过等完工之后,我们一定会擡头凝望真正的飘缈苍穹,仿佛那片玻璃并不存在似的。
在库鲁城[18]里有位艺术家,天性追求完美;有一天,他想要制作一根木杖。但是考虑到不完美的作品往往是因为时间的因素,而完美的作品总是不将时间列为考量,于是他对自己说,他要做一根在各方面都臻至完美的木杖,就算这辈子什么其他事情都不做,也在所不惜。他立刻启程到森林里寻找木材,下定决心绝对不用不适当的材料来制作木杖,所以他不断地寻找,不断地丢弃一根又一根不合用的木材,他的朋友慢慢地离开他,因为他们在工作中渐渐老去、死亡,但是他却一点也没有变老。他的专注与决心,还有崇高虔诚的信仰,让他在不知不觉中永保青春。他不跟时间妥协,所以时间无法阻拦他,只能远远地站在一旁叹气,因为时间征服不了他。等他终于找到在各方面都合适的木材,库鲁城已经变成了一座古城废墟,他只好坐在倾圮的石堆中削木材;等他将木材削出了适当的形状,坎达哈王朝[19]就已经灭亡了,他用削尖的木材,在沙地写下这个种族最后一个人的名字,然后又继续工作;等到他将木杖擦亮磨光,劫数[20]就已经不再是极星了;当他在杖身与杖头装饰上宝石之前,梵天已经多次睡了又醒,醒了又睡[21]。可是我为什么要说这个故事呢?因为当他终于完成了最后一道工序,这根木杖突然在艺术家的眼前膨胀,成了梵天所有的造物中,最美丽的作品,让他看得目瞪口呆。他在制作木杖时,也创造了一个新的体系,一个比例完美、恰到好处的全新世界;在这个世界里,虽然旧的城市与朝代消失,但是更美好也更光辉的城市与朝代又起而代之。如今,他低头看着脚边那堆依然新鲜的木屑碎片,对他和他的作品来说,先前流逝的光阴不过只是幻影,真正流逝的时间,只有梵天脑中的一个火花坠落,点燃凡人脑中火种所需的时间。材料是纯洁的,他的艺术就会纯洁;这样做出来的结果,怎么会不美妙呢?
Source: ptwo.
不管我们赋予事物什么门面,最终对我们有益的,还是只有真理;只有真理才能持久。我们大部份的人都不在自己应属的位置,而是在虚妄的位置。因为我们天性脆弱,因此设想出一种情况,让自己陷入这样的情况,于是就同时身处两种情况之中,要从中脱身,更是难上加难。在脑筋清醒时,我们只需注意事实,也就是真实的情况。说你必需要说的话,而不是别人认为你应该说的话。任何真相都比伪装要好。补锅匠汤姆.海德站在绞刑台上时,被问到还有什么话要说。「告诉裁缝师,」他说,「在缝第一针之前,记得在他们的线上打个结。」他的谆谆祷告总是被人遗忘。
无论你的生活是多么的卑微,面对它,好好的活着,不要回避,也不要恶言相向。生活还没有你那么坏呢。当生活看似最贫穷时,其实你最富有。吹毛求疵的人,即使到了天国,还是会挑毛病。无论生活多困苦,都要热爱你的生活。就算生活在穷苦人家,也还是可能会有欢喜、激动和光辉的时刻。夕阳余晖映照在济贫院的窗上,也跟映照在富豪宅邸一样明亮灿烂,门前的积雪也同样会在早春融化。君不见:心灵宁静的人,即使住在那里,也像是住在宫殿里一样心满意足,也同样拥有愉悦的思绪。在我看来,镇上的穷人常常都活得比任何人更独立,或许光是他们可以问心无愧地接受济助,就已经够伟大了吧。大部份的人认为自己不屑靠着城镇的救济过活,就是高人一等;但是实际上,他们以不诚实的手段维持生活,非但不是高人一等,甚至还要更不堪闻问。培育贫穷,就如同那是花园里的香草,像是圣贤草[22]。不必费心去找新事物,不论是新衣服或是新朋友;翻翻旧的吧,回到他们身边。事物不会改变,会改变的是我们自己。卖掉你的衣服,但是要保留你的思想。上帝会照顾你,让你不需要社会。如果我像一只蜘蛛一样,终日坐困阁楼,但是只要我还保有我的思想,这个世界对我来说,就还是一样大。哲人曾说:「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23]不要急着追求成长,让自己屈从于各种影响,反而成了玩物;这些都是无谓的浪费。卑贱就如同黑暗一样,会透露出天国之光;贫穷卑贱的阴影围绕着我们,但是「看哪!造物在我们的眼前展开。」[24]我们要经常提醒自己,即使拥有了克罗伊苏[25]的财富,仍然要维持相同的目标和基本上相同的手段。此外,如果你受限于贫穷,比方说,如果你买不起书本和报纸,你也只不过是受限于最有意义也最重要的经验之中,不得不跟那些能够产生最多糖份、最多淀粉的物质打交道。愈是刻骨,就愈甜美。你也因此免于浪费时光在琐碎的事物上。一个人能在高处保持宽宏大度,就不会在低处有所损失。过多的财富只会买来多余的东西;心灵之所需,不必花钱去买。
我住在一道铅墙的角落,墙内的成份之中,注入一点铸造铜钟金属的合金;我经常在午休时,听到墙外传来杂乱的叮当声响,是与我同一时代的人制造出来的喧闹声。我的邻居跟我说起他们跟一些著名绅士淑女之间的奇遇,谈起在餐桌上见过什么名人显要,可是我对这些事情,跟对《每日时报》的内容一样,都是兴趣缺缺。他们的兴趣与谈话内容,都围绕着时装和礼仪打转;但是不管你怎么样费心打扮,鹅终究还是鹅。他们跟我说起加利福尼亚与德克萨斯,说起英格兰与印度群岛,说起乔治亚或麻萨诸塞的某某先生,全都是过眼云烟,转瞬即逝的现象──直到我几乎要跟马木路克老爷[26]一样,从他们的庭院里跳墙,逃之夭夭为止。我宁愿欣喜地来到自己的方位,也不愿大摇大摆地走在华丽的游行队伍里,更不愿活在引人瞩目的位置上,而是──如果可以的话──和宇宙的造物主同行;我不想生活在这个片刻不得安宁、神经质、扰扰攘攘、又琐碎浅薄的十九世纪,反倒宁愿或坐或站地沉思,任由这个时代走过。人们到底在庆祝什么?他们全都是某某筹备委员会的一员,每个钟头都期望有人站起来致词。上帝只是那一天的主席,韦伯斯特[27]是他的演说家。对那些强烈且应该要吸引我的事物,我愿意考虑、接受,并受其牵引──不会故意拉扯天平,试图减轻其重量──我不会设想一个虚构的情况,而是接受现实的情况;我会走在我唯一可以走的道路上,在这条路上,没有任何力量可以阻止我。我不会在还没有打好坚实的基础之前,就开始搭建拱门,还沾沾自喜;我们还是不要玩踩踏薄冰的游戏吧!到处都有结实的底部支撑。我们都读过这个故事:路人问男孩说,他眼前的沼泽有没有坚实的底,那男孩答道说有,但是路人的马才一踩进去,就往下沉,一直淹到了马肚;路人说:「我以为你说这个泥塘的底很坚实。」「是很坚实啊,」那男孩答道,「但是你还没有走到一半呢。」社会的泥塘与流沙也是如此,但是只有老手才能深谙个中三昧。只有在某些特定且罕见的巧合中,所思、所说、所做的事情才是好的。我不愿糊里糊涂地光是在板条与灰泥墙上钉钉子,那会让我彻夜不得安枕;给我一把铁锤吧,让我摸到下钉的衬板,不要只靠墙上的灰泥,一锤定音,把钉子钉到底,牢牢地钉好,这样你在半夜醒来,想到自己的工作,才会感到心满意足──这样的工作才能请缪思女神来看,而不会感到汗颜。愿上帝帮助你,也只有这样,上帝才会帮助你。每一根钉进去的钉子,都必须像是在宇宙这个大机器上的另外一根铆钉一样,这才是沿续前人的工作。
我不要爱情,不要金钱,也不要名声,只要给我真理。我曾经坐上盛宴的餐桌,满桌丰富的佳肴美酒,热情的招呼款待,却少了真诚与真理;离开如此冷淡的餐桌,我依然饥肠辘辘。这样的款待像冰一样的冷,想必,不用冰块也可以冷冻了。他们跟我谈到佳酿的年份、葡萄的名气,但是我却只想到一种更古老、更新颖、也更纯洁的酒,那是用更光辉的葡萄酿出来的美酒,是他们不曾收获、也买不到的酒。那样的风格──那样的豪邸、房产和「娱兴」──对我来说,犹若无物。我去拜访国王,他却让我在大厅等候,这样的作为像是一个没有能力款待宾客的人。在我住处附近,有个住在树洞里的人,他的态度才真的叫做有王者风范;我去拜访他,可能还会更好一点呢。
我们还要在门廊枯坐,忍受这种无聊陈腐的陋习多久?这些陋习让所有的工作都变得不切实际,仿佛一个人的一天要从漫长的痛苦开始,白天雇工人替他锄马铃薯,到了下午又抱持着预设的善意,去实践基督徒的温顺与慈悲!想想中国的自大[28]和人类那种颟顸的自满吧!这一代的人,有一点自以为是名门世系的最后一代而感到沾沾自喜;在波士顿、伦敦、巴黎和罗马,思及历史悠久的血统,谈到在艺术、科学和文学上的进展,就不免洋洋得意起来。他们还有「哲学学会」的刊物和公开悼念伟人的颂词。这如同善良的亚当沉缅在自己的美德之中。「是的,我们成就了伟业,唱了圣歌,这将永垂不朽。」──也就是说,在我们还记得的时候,永垂不朽。想想亚述帝国[29]的博学社团与伟人,如今安在?相形之下,我们是多么年轻的哲学家与实验家啊!我的读者之中,还没有哪一个已经过完了人的一生;以人类的生命来说,现在还只是春天呢!如果我们在康科德现在就已经有七年之痒[30],那可还没见识过十七年之蝉[31]呢。对于我们居住的这个地球,我们熟悉的还只是皮毛而已。大部份的人都不曾潜入地表六呎以下,也没有跳到地表六呎以上;我们连自己在哪里都搞不清楚。更何况,我们有将近一半的时间都在沉睡。然而,我们却自以为聪明,以为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建立了秩序。没错,我们的思想深沉,我们有野心勃勃的冒险精神!我站着俯看昆虫在森林地面的松针之间爬行,努力地想要掩藏自己,不让我看见,不免扪心自问:它为什么会有如此谦卑的想法,要把自己的头藏起来,不让我这个可能带给它恩惠的人看见呢?说不定我可以为它整个种族带来什么欢欣鼓舞的消息。于是,我又想到那个可以带来更大恩惠、更大智慧的造物者,高高地站在我这个人类蝼蚁之上。
Source: jon collier.
新奇的事物源源不绝地流入这个世界,然而我们却甘于容忍令人难以想像的陈腐旧习。我只需点出在大部份所谓最开明的国家都还在聆听什么样的布道,就可见一斑。布道里有喜悦、哀伤这样的字眼,不过却只是赞美诗里的包袱,带着浓重的鼻音唱出来,可是我们相信的仍然是凡俗与卑微。我们以为只能换掉外在的衣服而已。他们说不列颠帝国非常强大且值得尊敬,说美国是一流的强国,但是我们却不相信在每一个人背后都有起伏涨落的潮汐,只要我们愿意在心里怀抱这样的潮汐,就可以让不列颠帝国像木片一样地漂浮起来。谁知道下一个从土里钻出来的,会是什么样的十七年之蝉呢?在我生活的这个世界上的政府,可不像不列颠一样,可以在晚饭后喝酒闲聊之间就建构出来。
我们的内在生活就像是河流里的水,可能今年会涨到人类从来不曾见过的高度,淹没焦枯的高地;甚至今年也可能会是多事之秋的年头,让所有的麝鼠全都淹死。我们居住的土地也并非永远都是干的;我在离湖岸很远的内陆,也看过古老河川流过的遗迹,那是早在科学记录洪水泛滥之前的事。每个人都曾经听说过这个在新英格兰流传甚广的故事:有只强壮、美丽的甲虫,从苹果树做成的旧餐桌里一片干燥的面板里钻出来;那张桌子已经在农夫家的厨房里摆了六十年,先在康乃狄克,后来搬到麻萨诸塞──许多年前,当那棵树还活着的时候,这颗虫卵就已经在树里了,这一点从虫卵外的树木年轮就可以看得出来;或许是茶壸的热度孵化了虫卵,有好几个星期都听到它在啃噬木头,最后从里面钻了出来。听了这样的故事,谁不会对重生与不朽的信仰更深信不移?谁知道呢?当社会这个枯死的木头还是一棵青翠又生气蓬勃的树木时,有一颗虫卵埋进了树皮底下,随着树木成长,用一圈又一圈的年轮,经年累月地将它深埋在树干里,后来这棵树逐渐变成了一个类似风干的坟墓,谁知道这颗虫卵会孵化成什么样美丽又有双翼的生命?──或许,哪一天,有一家人围坐在这块木板享受盛宴时,惊愕地听到它多年来在里面啃噬木头,突然从这个社会最微不足道而且是第一次使用的家具中钻出来,终于能够享受完美的夏日人生!
我不敢说随便哪个张三李四都能理解这些事情,然而,光是时光流逝并不足以保证黎明的到来,这正是明日的特质。让我们目眩的光,对我们来说,犹如黑暗。只有在我们清醒时,才会看到黎明曙光。还有更多的黎明曙光等着我们。太阳只不过是一颗晨星。
- 译注:出自英国诗人William Habbington(1605-1664)的诗作〈To My Honoured Friend Sir Ed. P. Knight〉。

- 译注:North-West Passage位在北美洲的北极地区,是一条连通太平洋与大西洋的航道。

- 译注:指Sir John Franklin,1786-1847,英国探险家,1847年在寻找西北水道的航行中失踪,但是他的遗骸却一直到1859年才被人寻获。

- 译注:Henry Grinnell,1799-1874,美国纽约商人,曾经在1850年和1853年两度出资赞助搜寻John Franklin遗骸的航行。

- 译注:Mungo Park,1771-1806,苏格兰探险家,曾经在非洲溯源,找到尼日河的源头。

- 译注:Meriwether Lewis(1774-1809)与William Clarke(1770-1838),美国探险家,曾经率领探险队找到通往太平洋的陆地路线。

- 译注:Martin Frobisher,1535-1594,英国航海家、探险家,曾经三度探险,想要找到西北水道。

- 译注: 美国探险家Elisha Kent Kane(1822-1857)找到John Franklin的冬季营地时,发现里面有六百多个用来保存腌肉的空罐头。

- 译注:美国海军上尉Charles Wilkes(1798-1877)在1838-1842年间率领「南海探险远征军」(South-Sea Exploring Expedition),去探索南太平洋与南极海域。

- 译注:引文出自罗马诗人Claudian(370-404)的 〈维洛纳的老人〉(De Sene Veronensi),不过梭罗在他的译文中将原本的Iberians(指住在现今西班牙与葡萄芽一带的人)改成了澳大利亚人,代表遥远的地方,让读者感觉比较亲近。

- 译注:Zanzibar是位在非洲东岸的小岛。梭罗是在Charles Pickering(1805-1878)写的《人类种族》(The Races of Man)读到桑吉巴岛。

- 译注:John Cleves Symmes,1779-1829,美国陆军军官、商人与讲师,曾经提出「地球空洞论」,认为地球是中空的,而且里面可以住人。他从1811年起一直到他过世,都在筹措资金,想要组成探险队去地底探险,证明他的理论。

- 译注:Gold Coast和Slave Coast都是指非洲西部几内亚湾的北岸,在十六到十八世纪之间,是黄金和奴隶的主要来源地。

- 译注:在希腊神话中,Sphinx是一只长了翅膀的怪物,有妇人的头与胸,却有狮子的身体和爪子,任何人若是猜不出她的谜题,就会被她吃掉;后来伊底帕斯(Oedipus)解开了这个谜题,她就一头撞在石头上,自尽而亡。

- 译注:许多希腊哲学家都说过这句名言「Gnothi se auton」(即know yourself,了解自己),包括苏格拉底(西元前469-399)。

- 译注:Honoré Riqueti, Comte de Mirabeau,1749-1791,法国大革命时期重要的政治家、作家、演说家。

- 译注:Kabir是十五世纪的印度神秘主义诗人,一生热爱和平,并致力于印度教与伊斯兰教的融合。这段引文出自法国学者Garcin de Tassy(1794-1878)的《History of Hindu Literature》(1839)。

- 译注:隐射印度教经典《薄伽梵歌》里提到的库鲁王国(Kooroo),不过一般公认这个寓言是梭罗自己编造的。

- 译注:Candahars,隐射坎达哈城(Kandhar),在1748-1773年间,曾经是阿富汗的首都。

- 译注:Kalpa,又译为劫波或劫簸,也简称为劫,是印度教与佛教宇宙观中计算时间的单位,一个劫数就是世界由生至灭的时间,大约是人间的43.2亿年,又称为一个梵天(Brahma)。

- 译注:梵天的昼夜同长,均为43.2亿年,所以一个梵天的昼夜就是86.4亿年。

- 译注:梭罗在此用了一个双关语sage,有圣贤的意思,也有鼠尾草的意思。

- 译注:出自《论语,子罕第九》,大意是说:「你可以夺去一国军队的主帅,却不能强迫男子汉改变他的志向。」

- 译注:出自英国诗人Joseph Blanco White(1775-1841)的十四行诗〈夜与死〉(Night and Death)。原文为「看哪!造物在人的眼前展开。」梭罗的引文有些变异。

- 译注:Croesus是大约西元前六世纪,位在小亚细亚西部的利底亚王国(Lydia)末代国王,拥有无尽财富,因此他的名字就成了富豪的同义词。

- 译注:Mameluke是埃及军队的一个阶级,1811年遭到当时的埃及总督穆罕默德.阿里下令屠杀,据说其中一名军官跳墙逃跑,才免于一死。Bey是一种尊称,有「老爷」、「首领」的含意。

- 译注:Daniel Wesbster是麻萨诸塞州的参议员,著名的演说家。请参见前注。

- 译注:在梭罗的年代,一般都认为中国当时的大清帝国自鸣得意又自大自满。

- 译注:Assyria是位在西亚两河流域的古老帝国,统治期间大约在西元前2500-605年之间。

- 译注:指疥疮,一种由虱子引起的传染病,会造成皮肤极度搔痒。

- 译注:蝉的幼虫在土里生活十七年才破土而出,故名之。1843年,梭罗在史泰登岛(Staten Island)上看过这种蝉,但是在康科德并没有。

梭罗人物年表
1817
7月12日生于麻萨诸塞州的康科德镇,父为约翰‧梭罗;母为辛西娅‧梭罗。
1828-33
康科德专校。
1833-37
哈佛大学。
1837
在公立康科德中央中学担任教员。
1838-41
与哥哥约翰共同管理康科德的一所私立学校。
1839
与哥哥划船共游康科德与梅里马克河。
1840
诗与散文发表于《日晷》。
1841-43
住到爱默生位于康科德的家中。
1842
哥哥约翰突然死于破伤风。出版〈麻萨诸塞州自然史〉。
1843
出版〈步向瓦修赛特〉与〈冬日的散步〉;于纽约州的史塔腾担任爱默生子女的家教。
1844
与爱德华‧霍尔在康科德不慎引起森林火灾。
1845-47
居住在华尔登湖畔的小木屋里。
1846
到缅因州森林旅行;因拒绝付人头税,入狱一夜。
1847-48
在爱默生赴英讲学时期,住在爱默生家。
1848
开始专业演讲者的生涯;出版〈克特登与缅因森林〉。
1849
出版《在康科德和梅里马克河上的一周时光》与发表〈论公民的抗争〉;到鳕角旅行;姊姊海伦死于结核病。
1850
到鳕角与加拿大魁北克旅行。
1853
到缅因森林旅行;发表部分的〈加拿大的美国北方佬〉。
1854
出版《湖滨散记》;发表〈麻萨诸塞州的奴隶制度〉。
1855
发表部分〈鳕角〉;到鳕角旅行。
1856
赴纽泽西州珀恩安博尹附近的伊戈伍德社区调查。
5∼6月在日记中讨论森林树木的演替。
11月:与《纽约论坛周报》编辑格里利(Horace Greeley)讨论植物的自然发生。
1857
到鳕角与缅因州森林旅行;发表〈奇松库克〉。
1858
到新罕什布尔州的白山旅行。
1859
父亲约翰过世;发表〈为约翰‧布朗上校请愿〉。
1860
1月1日:与友人讨论达尔文的《物种源始》。
2月:研读并摘录《物种源始》。
9月20日:在米铎萨克司农学会以「森林树木的演替」为题演讲。
10月8日:在《纽约论坛周报》发表〈森林树木的演替〉。
10月至11月:几乎每日走访当地林区;撰写许多札记形式的短文,后来成为结集〈种子的传播』的材料;铺陈延伸〈森林树木的演替」一文,并收入〈种子的传播〉中。
12月:开始撰写《野果》。
12月3日:研究树木生长时,罹患了重感冒,恶化为支气管炎,无法起身外出。
12月11日:最后一次演讲「秋季色调」(在康乃狄克州的瓦特博里)。
12月30日:回格里利12月13日的信,谈论植物的自然发生。
1861
1至2月:继续撰写《野果》。
2月2日:在《纽约论坛周报》上刊登12月30日写给格里利的信,否决植物自然发生的可能性。
3月至5月初:撰写〈种子的传播〉。
5月12到7月14日:为回复身体健康,与曼恩同游明尼苏达州。
1862
整理早年的讲稿与文章以便出版,似乎对死期已有预感。
5月6日逝于麻萨诸塞州康科德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