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文至此,我還沒有對人類做過殊為詳盡的論述,儘管我並非故意迴避這個論題。我之所以使用“生存機器”這個詞,部分原因是“動物”的範圍不包括植物,而且在某些人的心目中也不包括人類。我所提出的一些論點應該說確實適用於一切在進化歷程中形成的生物。如果有必要把某一物種排除在外,那肯定是因為存在某些充分的具體的理由。我們說我們這個物種是獨特的,有沒有充分理由呢?我認為是有的。

總而言之,我們人類的獨特之處可以歸結為一個詞——文化。我是作為一個科學工作者使用這個字眼的,它並不帶有通常的那種勢利的含義。文化的傳播有一點和遺傳相類似,即它能導致某種形式的進化,儘管從根本上來說,這種傳播是有節制的。喬叟(Geoffrey Chaucer)不能夠和一個現代英國人進行交談,儘管他們之間有大約20代英國人把他們聯結在一起,而其中每代人都能和其上一代或下一代的人交談:就像兒子同父親說話一樣,能夠彼此瞭解。語言看來是通過非遺傳途徑“進化”的,而且其速率比遺傳進化快幾個數量級。

文化傳播並非為人類所獨有。據我所知,詹金斯(P. F. Jenkins)最近提供的例子最好不過地說明了人類之外的文化傳播。新西蘭附近一些海島上棲息著一種叫黑背鷗的鳥,它們善於歌唱。在他工作的那個島上,這些鳥經常唱的歌包括大約9支曲調完全不同的歌曲。任何一隻雄鳥只會唱這些歌曲中的一支或少數幾支。這些雄鳥可以按鳥語的不同被分為幾個群體。譬如說,由8只相互毗鄰的雄鳥組成的一個群體,它們唱的是一首可以被稱為CC調的特殊歌曲。其他鳥語群體的鳥唱的是不同的歌曲。有時一個鳥語群體的成員都會唱的歌曲不止一首。詹金斯對父子兩代所唱的歌曲進行了比較之後,發現歌的曲式是不遺傳的。年輕的雄鳥往往能夠通過模仿將鄰近地盤的鳥的歌曲學過來。這種情況和我們人類學習語言一樣,在詹金斯待在島上的大部分時間裡,島上的歌曲是固定的幾首,它們構成一個“曲庫”(song pool)。每一隻年輕的雄鳥都可以從這個歌庫裡選用一兩首作為自己演唱的歌曲。詹金斯有時碰巧很走運,他目睹耳聞過這些小鳥是如何“發明”一首新歌的,這種新歌是由於它們模仿老歌時的差錯而形成的。他寫道:“我通過觀察發現,新歌的產生是由於音調高低的改變、音調的重複、一些音調的省略以及其他歌曲的一些片段的組合等各種原因……新曲調的歌是突然出現的,它在幾年之內可以穩定不變。而且,若干例子表明,這種新曲調的歌可以準確無誤地傳給新一代的歌手,從而形成唱相同歌曲的明顯一致的新群體。”詹金斯把這種新歌的起源稱作“文化突變”(cultural mutations)。

黑背鷗的歌曲確實是通過非遺傳途徑進化的。有關鳥類和猴子的文化進化還可以舉一些其他的例子,但它們都不過是趣聞而已,只有我們這種物種才能真正表明文化進化的實質。語言僅僅是許多例子中的一個罷了,時裝、飲食習慣、儀式和風俗、藝術和建築、工程和技術等,所有這一切在歷史的長河中不斷地進化,其方式看起來好像是高速度的遺傳進化,但實際上卻與遺傳進化無關。不過,和遺傳進化一樣,這種變化可能是漸進的。從某種意義上來說,現代科學事實上比古代科學優越,這是有其道理的。隨著時間一個世紀一個世紀地流逝,我們對宇宙的認識不斷改變,而且逐步加深。我們應當承認,目前科技不斷取得突破的局面只能追溯到文藝復興時期,在文藝復興以前人們處在一個矇昧的停滯不前的時期。在這個時期裡,歐洲科學文化靜止於希臘人所達到的水平上。但正像我們在第5章裡所看到的那樣,遺傳進化也能因存在於一種穩定狀態同另一種穩定狀態之間的那一連串的突發現象而取得進展。

經常有人提到文化進化與遺傳進化之間的相似之處,但有時過分渲染,使之帶有完全不必要的神祕色彩。波珀爵士(Sir Karl Popper)專門闡明瞭科學進步與通過自然選擇的遺傳進化之間的相似之處。我甚至打算對諸如遺傳學家卡瓦利——斯福爾澤(L. L. Cavalli-Sforza)、人類學家克洛克(F. T. Cloak)和動物行為學家卡倫(J. M. Cullen)等人正在探討的各個方面進行更加深入的研究。

我的一些熱心的達爾文主義者同行對人類行為進行了解釋,但我作為一個同樣熱心的達爾文主義者,對他們的解釋並不滿意。他們試圖在人類文明的各種屬性中尋找“生物學上的優越性”。例如,部落的宗教信仰一向被認為是旨在鞏固群體特徵的一種手段,它對成群出獵的物種特別有用,因為這種物種的個體依靠集體力量去捕捉大型的、跑得快的動物。以進化論作為先入之見形成的這些理論常常含有類群選擇的性質,不過我們可以根據正統的基因選擇觀點來重新說明這些理論。在過去的幾百萬年中,人類很可能大部分時間生活在有親緣關係的小規模群體中,親屬選擇和有利於相互利他行為的選擇很可能對人類的基因發生過作用,從而形成了我們的許多基本的心理特徵和傾向。這些想法就其本身來說好像是言之成理的,但我總認為它們還不足以解釋諸如文化、文化進化以及世界各地人類各種文化之間的巨大差異等這些深刻的、難以解決的問題。它們無法解釋特恩布爾(Colin Turnbull)描繪的烏干達的艾克族人(Ik of Uganda)那種極端的自私性或米德(Margaret Mead)的阿拉佩什人(Arapesh)那種溫情脈脈的利他主義。我認為,我們必須再度求助於基本原則,重新進行解釋。我要提出的論點是,要想了解現代人類的進化,必須首先把基因拋開,不把它作為我們進化理論的唯一根據。前面幾章既然出自我的筆下,而現在我又提出這樣的論點似乎使人覺得有點意外。我是達爾文主義的熱情支持者,但我認為達爾文主義的內容異常廣泛,不應侷限於基因這樣一個狹窄的範疇內。在我的論點裡,基因只是起到類比的作用,僅此而已。

那麼基因到底有什麼地方是如此異乎尋常呢?我們說,它們是複製因子。在人類可即的宇宙裡,物理定律應該是無處不適用的。有沒有這樣一些生物學的原理,它們可能也具有相似的普遍適用的性質?當宇航員飛到遙遠的星球去尋找生命時,他們可能發現一些我們難以想象的令人毛骨悚然的怪物。但在一切形式的生命中——不管這些生命出現在哪裡,也不管這些生命的化學基礎是什麼——有沒有任何物質是共同一致的?如果說以硅而不是以碳,或以氨而不是以水為其化學基礎的生命形式存在的話,如果說發現一些生物在—100℃就被燙死,如果說發現一種生命形式完全沒有化學結構而只有一些電子混響電路的話,那麼,還有沒有對一切形式的生命普遍適用的原則?顯而易見,我是不知道的。不過,如果非要我打賭不可的話,我會將賭注押在這樣一條基本原則上,即一切生命都通過複製實體的差別性生存而進化的定律。 *55 基因,即DNA分子,正好就是我們這個星球上普遍存在的複製實體。也可能還有其他實體,如果有的話,只要符合某些其他條件,它們幾乎不可避免地要成為一種進化過程的基礎。

但是難道我們一定要到遙遠的宇宙去才能找到其他種類的複製因子,以及其他種類的隨之而來的進化現象嗎?我認為就在我們這個星球上,最近出現了一種新型的複製因子。它就在我們眼前,不過它還在幼年期,還在它的原始湯裡笨拙地漂流著。但它正在推動進化的進程,速度之快令原來的因子望塵莫及。

這種新湯就是人類文化的湯。我們需要為這個新的複製因子取一個名字。這個名字要能表達作為一種文化傳播單位或模仿單位的概念。“mimeme”這個詞出自一個恰當的希臘詞詞根,但我希望有一個單音節的詞,聽上去有點像“gene”(基因)。如果我把“mimeme”這個詞縮短為meme(覓母) *56 ,切望我的古典派朋友們多加包涵。我們既可以認為meme與memory(記憶)有關,也可以認為與法語Même(同樣的)有關,如果這樣能使某些人感到一點慰藉的話。這個詞念起來應與“cream”合韻。

曲調、概念、妙句、時裝、制鍋或建造拱廊的方式等都是覓母。正如基因通過精子或卵子從一個個體轉移到另一個個體,從而在基因庫中進行繁殖一樣,覓母通過廣義上可以稱為模仿的過程從一個大腦轉移到另一個大腦,從而在覓母庫中進行繁殖。一個科學家如果聽到或看到一個精彩的觀點,會把這一觀點傳達給他的同事和學生,他寫文章或講學時也提及這個觀點。如果這個觀點得以傳播,我們就可以說這個觀點正在進行繁殖,從一些人的大腦散佈到另一些人的大腦。正如我的同事漢弗萊(N. K. Humphrey)對本章初稿的內容進行概括時精闢地指出的那樣:“覓母應該被看成一種有生命力的結構,這不僅僅是比喻的說法,而是有學術含義的。 *57 當你把一個有生命力的覓母移植到我的心田上時,事實上你把我的大腦變成了這個覓母的宿主,使之成為傳播這個覓母的工具,就像病毒寄生於一個宿主細胞的遺傳機制一樣。這並非憑空說說而已,可以舉個具體的例子,‘死後有靈的信念’這一覓母事實上能夠變成物質,它作為世界各地人民的神經系統裡的一種結構,千百萬次地取得物質力量。”

讓我們研究一下“上帝”這個概念。我們不知道它最初是怎樣在覓母庫中產生的,它大概經過許多次獨立“突變”過程才出現。不管怎樣,“上帝”這個概念確實是非常古老的。它怎樣進行自身複製呢?它通過口頭的言語和書面的文字,在偉大的音樂和偉大的藝術的協助下,進行復制傳播。它為什麼會具有這樣高的生存價值呢?你應當記住,這裡的“生存價值”不是指基因在基因庫裡的價值,而是指覓母在覓母庫裡的價值。這個問題的真正含義是,到底是什麼東西賦予了“上帝”這一概念在文化環境中的穩定性和滲透性(penetrance)。上帝覓母在覓母庫裡的生存價值來自它具有的強大的心理號召力。“上帝”這一概念對於有關生存的一些深奧而又使人苦惱的問題提供了一個表面上好像是言之有理的答案。它暗示今世的種種不公平現象可以在來世中得到改正。上帝伸出了“永恆的雙臂”來承受我們人類的種種缺陷,宛如醫生為病人開的一味安慰劑,由於精神上的作用也會產生一定的效果。上帝這個偶像之所以為人們所樂於接受,並一代一代地在人們大腦裡複製傳播,其部分理由即在於此。我們可以說,在人類文化提供的環境中,上帝這個形象是存在於具有很高生存價值或感染力的覓母形式中的。

我的一些同事對我說,我這種關於上帝覓母的生存價值的說法是以未經證實的假設作為論據的。歸根到底,他們總是希望回到“生物學上的優越性”上去。對他們而言,光說上帝這個概念具有“強大的心理號召力”是不夠的,他們想知道這個概念為什麼會有如此強大的心理號召力。心理號召力是指對大腦的感召力,而大腦意識的形成又是基因庫裡基因自然選擇的結果。他們企圖找到這種大腦促進基因生存的途徑。

我對這種態度表示莫大的同情,而且我毫不懷疑,我們現在這個模樣的大腦確實具有種種遺傳學上的優越性。但我認為,我的這些同事如果仔細地研究一下自己的假設所根據的那些基本原則,就會發現,他們和我一樣都在以未經證實的假設作為論據。從根本上說,我們試圖以基因的優越性來解釋生物現象是可取的做法,因為基因都能複製。原始湯分子一具備能夠進行自身複製的條件,複製因子就開始繁盛了起來。30多億年以來,DNA始終是我們這個世界上唯一值得一提的複製因子,但它不一定要永遠享有這種壟斷權。新型複製因子能夠進行自我複製的條件一旦形成,這些新的複製因子必將開始活動,而且開創自己的嶄新類型的進化進程。這種新進化發軔後,完全沒有理由要從屬於老的進化。原來基因選擇的進化過程創造了大腦,從而為第一批覓母的出現準備了“湯”。能夠進行自我複製的覓母一問世,它們自己所特有的那種類型的進化就開始了,而且速度要快得多。遺傳進化的概念在我們生物學家的大腦裡已根深蒂固,因此我們往往會忘記,遺傳進化只不過是許多可能發生的進化現象之中的一種而已。

廣義地說,覓母通過模仿的方式進行自我複製。但正如能夠自我複製的基因也並不是都善於自我複製一樣,覓母庫裡有些覓母比另外一些覓母能夠取得更大的成功。這種過程和自然選擇相似。我已具體列舉過一些有助於提高覓母生存價值的特性。但一般地說,這些特性必然和我們在第2章裡提到過的複製因子的特性是一樣的:長壽、生殖力和精確的複製能力。相對而言,任何一個覓母拷貝是否能夠長壽可能並不重要,這對某一個基因拷貝來說也一樣。《友誼天長地久》(Auld Lang Syne *58 這個曲調拷貝縈繞在我的腦際,但我的生命結束之日,也就是我頭腦裡的這個曲調終了之時,印在我的一本《蘇格蘭學生歌曲集》裡的這同一首曲調的拷貝會存在得久些,但也不會太久。但我可以預期,縈繞於人們腦際或印在其他出版物上的同一曲調的拷貝就是再過幾個世紀也不致湮滅。和基因的情況一樣,對某些具體的拷貝而言,生殖力比長壽重要得多。如果說覓母這個概念是一個科學概念,那麼它的傳播將取決於它在一群科學家中受到多大的歡迎。它的生存價值可以根據它在連續幾年的科技刊物中出現的次數來估算。 *59 如果它是一個大眾喜愛的調子,我們可以從街上用口哨吹這個調子的行人的多寡來估算這個調子在覓母庫中擴散的程度;如果它是女鞋式樣,我們可以根據鞋店的銷售數字來估計。有些覓母和一些基因一樣,在覓母庫中只能短期內迅猛地擴散,但不能持久,流行歌曲和高跟鞋就屬這種類型。至於其他,如猶太人的宗教律法等可以流傳幾千年歷久不衰,這通常是由於見諸文字記載的東西擁有巨大的潛在永久性。

說到這裡,我要談談成功的複製因子的第三個普遍的特性:精確的複製能力。關於這一點,我承認我的論據不是十分可靠的。乍看起來,覓母好像完全不是能夠精確進行復制的複製因子。每當一個科學家聽到一個新的概念並把它轉告給其他人的時候,他很可能變更其中的某些內容。我在本書中很坦率地承認特里弗斯的觀點對我的影響非常之大,然而,我並沒有在本書中逐字逐句地照搬他的觀點,而是將其內容重新安排糅合以適應我的需要,有時改變其著重點,或把他的觀點和我自己的或其他的想法混合在一起。傳給你的覓母已經不是原來的模樣。這一點看起來和基因傳播所具有的那種顆粒性的(particulate)、全有或全無的遺傳特性大不相同。看來覓母傳播受到連續發生的突變以及相互混合的影響。

不過,這種非顆粒性表面現象也可能是一種假象,因此與基因進行類比還是能站得住腳的。如果我們再看一看諸如人的身高或膚色等許多遺傳特徵,似乎不像是不可分割和不可混合的基因發揮作用的結果。如果一個黑人和一個白人結婚,這對夫婦所生子女的膚色既不是黑色也不是白色,而是介乎兩者之間。這並不是說有關的基因不是顆粒性的,事實是,與膚色有關的基因是如此之多,而且每一個基因的影響又是如此之小,以至於看起來它們是混合在一起了。迄今為止,我對覓母的描述可能給人以這樣的印象,即一個覓母單位的組成好像是一清二楚的。當然事實上還遠遠沒有弄清楚。我說過一個調子是一個覓母,那麼,一部交響樂又是什麼呢?它是由多少覓母組成的呢?是不是每一個樂章都是一個覓母,還是每一個可辨認的旋律、每一小節、每一個和音或其他什麼都算一個覓母呢?

在這裡,我又要求助於我在第3章裡使用過的方法。我當時把“基因複合體”(gene complex)分成大的和小的遺傳單位,單位之下再分單位。基因的定義不是嚴格地按全有或全無的方式制定的,而是為方便起見而劃定的單位,即染色體的一段,其複製的精確性足以使之成為自然選擇的一個獨立存在的單位。如果貝多芬的《第九交響曲》中某一小節具有與眾不同的特色,使人聽後難以忘懷,因此值得把它從整部交響樂中抽出,作為某個令人厭煩的歐洲廣播電臺的呼號,那麼,從這個意義上說,也可被稱為一個覓母。附帶說一句,這個呼號已大大削弱了我對原來這部交響樂的欣賞能力。

同樣,當我們說所有的生物學家如今都篤信達爾文學說的時候,我們並不是說每一個生物學家都有一份達爾文本人說過的話的拷貝原封不動地印在他的腦海中,而是每一個人都有解釋達爾文學說的方式。他很可能是從比較近的著作裡讀到達爾文學說的,而並沒有讀過達爾文本人在這方面的原著。達爾文說過的東西,就其細節而言,有很多是錯誤的。如果達爾文能看到拙著,或許辨別不出其中哪些是他原來的理論。不過我倒希望他會喜歡我表達他的理論的方式。儘管如此,每一個理解達爾文學說的人的腦海裡都存在一些達爾文主義的精髓,不然的話,所謂兩個人看法一致的說法似乎也就毫無意義了。我們不妨把一個“概念覓母”看成一個可以從一個大腦傳播到另一個大腦的實體。因此,達爾文學說這一覓母就是一切懂得這一學說的人在大腦中所共有的概念的主要基礎。按定義說,人們闡述這個學說的不同方式不是覓母的組成部分。如果達爾文學說能夠再被分割成小一些的組成部分,有些人相信A部分而不相信B部分,另一些人相信B部分而不相信A部分,這樣,A與B兩部分應該看成兩個獨立的覓母。如果相信A部分的人大多數同時相信B部分——用遺傳的術語來說,這些覓母是密切連鎖在一起的——那麼,為了方便起見,可以把它們當作一個覓母。

讓我們把覓母和基因的類比繼續進行下去。自始至終,我在這本書中一直強調不能把基因看作自覺的、有目的的行為者,可是,盲目的自然選擇使它們的行為好像帶有目的性。因此,用帶有目的性的語言來描繪基因的活動,正如使用速記一樣有其方便之處。例如當我們說“基因試圖增加它們在未來基因庫中的數量”,我們的真正意思是“凡是由於基因本身的行為而使自己在未來的基因庫中的數量增加的,往往就是我們在這個世界上所看到的那些有效基因”。正如我們為了方便把基因看成積極的、為自身生存進行有目的的工作的行為者,我們同樣可以把覓母視為具有目的性的行為者。基因也好,覓母也好,都沒有任何神祕之處。我們說它們具有目的性不過是一種比喻的說法。我們已經看到,在論述基因的時候,這種比喻的說法是有成效的。我們對基因甚至用了“自私”“無情”這樣的詞彙。我們清楚地知道,這些說法僅僅是一種修辭方法。我們是否可以本著同樣的精神去尋找自私的、無情的覓母呢?

這裡牽涉有關競爭的性質這樣一個問題。凡是存在有性生殖的地方,每一個基因都同它的等位基因進行競爭,這些等位基因就是與它們爭奪染色體上同一位置的對手。覓母似乎不具備相當於染色體的東西,也不具備相當於等位基因的東西。我認為從某種微不足道的意義上來說,許多概念可以說是具有“對立面”的。但一般來說,覓母和早期的複製因子相似,它們在原始湯中混混沌沌地自由漂盪,而不像現代基因那樣,在染色體的隊伍裡整齊地配對成雙。那麼這樣說來,覓母究竟在如何相互競爭?如果它們沒有等位覓母,我們能說它們“自私”或“無情”嗎?回答是——我們可以這麼說,因為從某種意義上說,覓母之間可能進行著某種類型的競爭。

任何一個使用數字計算機的人都知道計算機的時間和記憶存儲空間是非常寶貴的。在許多的大型計算機中心,這些時間和空間事實上是以金額來計算成本的。或者說,每個計算機使用者可以分配到一段以秒計算的時間和一部分以“字數”計算的空間。覓母存在於人的大腦中,大腦就是計算機。 *60 時間可能是一個比存儲空間更重要的限制因素,因此是激烈競爭的對象。人的大腦以及由其控制的軀體只能同時進行一件或少數幾件工作。如果一個覓母想要控制人腦的注意力,它必須為此排除其他“對手”覓母的影響。成為覓母競爭對象的其他東西是收聽廣播和看電視的時間、廣告面積、報紙版面以及圖書館裡的書架面積。

我們在第3章中已經看到,基因庫裡可以產生相互適應的基因複合體。與蝴蝶模擬行為有關的一大組基因在同一條染色體上如此緊密相連,以至於我們可以把它們視為一個基因。在第5章,我們談到一組在進化上穩定的基因這個較為複雜的概念。在肉食動物的基因庫裡,相互配合的牙齒、腳爪、腸胃和感覺器官得以形成,而在草食動物的基因庫裡,出現了另一組不同的穩定特性。在覓母庫裡會不會出現類似的情況呢?譬如說,上帝覓母是否已同其他的覓母結合在一起,而這種結合的形式是否有助於參加這些結合的各個覓母的生存?也許我們可以把一個有組織的教堂,連同它的建築、儀式、法律、音樂、藝術以及成文的傳統等視為一組相互適應的、穩定的、相輔相成的覓母。

讓我舉一個具體的例子來說明問題。教義中有一點對強迫信徒遵守教規是非常有效的,那就是罪人遭受地獄火懲罰的威脅。很多小孩,甚至有些成年人相信,如果他們違抗神父的規定,他們死後要遭受可怕的折磨。這是一種惡劣透頂的騙取信仰的手段,它在整個中世紀,甚至直至今天,為人們帶來心理上的極大痛苦。但這種手段非常有效。這種手段可能是一個受過深刻心理學訓練,懂得怎樣灌輸宗教信仰的馬基雅維利 [1] 式的牧師經過深思熟慮的傑作。然而,我懷疑這些牧師是否有這樣的聰明才智。更為可能的是,不具自覺意識的覓母由於具有成功基因所表現出的那種虛假的冷酷性而保證了自身的生存。地獄火的概念只不過是由於具有深遠的心理影響而取得其固有的永恆性。它和上帝覓母聯結在一起,因為兩者互為補充,在覓母庫中相互促進對方的生存。

宗教覓母複合體的另一個組成部分被稱為信仰。這裡指的是盲目的信仰,即在沒有確鑿證據的情況下,或者甚至在相反的證據面前的信仰。人們講述多疑的托馬斯 [2] 的故事,並不是為了讓我們讚美托馬斯,而是讓我們通過對比來讚美其他的使徒。托馬斯要求看到證據,而對某些種類的覓母來說,沒有什麼東西比尋求證據的傾向更加危險了。其他使徒並不需要什麼證據照樣能夠篤信無疑,因此這些使徒被捧出來作為值得我們仿效的對象。促使人們盲目信仰的覓母以簡單而不自覺的辦法阻止人們進行合理的調查研究,從而取得其自身的永恆性。

盲目信仰的人什麼事都幹得出來。 *61 如果有人相信另一個上帝,或者即使他也相信同一個上帝,但膜拜的儀式不同,盲目信仰可以驅使人們判處這個人死刑。可以把他釘死在十字架上,可以把他燒死在火刑柱上,可以用十字軍戰士的利劍刺死他,也可以在貝魯特的街頭槍決他,或者在貝爾法斯特的酒吧間裡炸死他。促使人們盲目信仰的覓母有其冷酷無情的繁殖手段。這對愛國主義、政治上的盲目信仰,以及宗教上的盲目信仰都是一樣的。

覓母和基因常常相互支持、相互加強,但它們有時也會發生矛盾。例如獨身主義大概是不能遺傳的。促使個體實行獨身主義的基因在基因庫裡肯定沒有出路,除非在十分特殊的情況下,如在社會性昆蟲的種群中。然而,促使個體實行獨身主義的覓母在覓母庫裡卻是能夠取得成功的。譬如說,假使一個覓母的成功嚴格地取決於人們需要多少時間才能把這個覓母主動地傳播給其他人,那麼從覓母的觀點來看,把時間花在其他工作上而不是試圖傳播這個覓母的行為都是在浪費時間。牧師在小夥子尚未決定獻身於什麼事業的時候就把獨身主義的覓母傳給他們。傳播的媒介是各種人與人之間相互影響的方式,口頭的言語、書面的文字、人的榜樣等等。現在,為了便於把問題辨明,讓我們假定這樣的情況:某個牧師結了婚,結婚生活削弱了他影響自己教徒的力量,因為結婚生活佔據了他一大部分時間和精力。事實上,人們正是以這種情況作為正式的理由要求做牧師的必須奉行獨身主義。如果情況果真是這樣,那麼促使人們實行獨身主義的覓母的生存價值要比促使人們結婚的覓母的生存價值大。當然,對促使人們實行獨身主義的基因來說,情況恰恰相反。如果牧師是覓母的生存機器,那麼,獨身主義是他應擁有的一個有效屬性。在一個由相互支持的各種宗教覓母組成的巨大複合體中,獨身主義不過是一個小夥伴而已。

我猜想,相互適應的覓母複合體和相互適應的基因複合體具有同樣的進化方式。自然選擇有利於那些能夠為其自身利益而利用其文化環境的覓母。這個文化環境包括其他的覓母,它們也是被選擇的對象。因此,覓母庫逐漸取得一組進化上穩定的屬性,這使得新的覓母難以入侵。

我在描述覓母的時候可能消極的一面講得多些,但它們也有歡樂的一面。我們死後可以遺留給後代的東西有兩種:基因和覓母。我們是作為基因機器而存在的,我們與生俱來的任務就是把我們的基因一代一代地傳下去,但我們在這個方面的功績隔了三代就被人忘懷。你的兒女,甚至你的孫子或孫女可能和你相像,也許在臉部特徵方面,在音樂才能方面,在頭髮的顏色方面,等等,但每過一代,你傳給後代的基因都要減少一半。這樣下去不消多久,它們所佔的比例會越來越小,直至達到無足輕重的地步。我們的基因可能是不朽的,但體現在我們每一個人身上的基因集體遲早要消亡。伊麗莎白二世是征服者英王威廉一世的直系後裔,然而在她身上非常可能找不到一個來自老國王的基因。我們不應指望生殖能帶來永恆性,但如果你能為世界文明做出貢獻,如果你有一個精闢的見解或作了一首曲子、發明了一個火花塞、寫了一首詩,所有這些都能完整無損地流傳下去。即使你的基因在共有的基因庫裡全部分解後,這些東西仍能長久存在,永不湮滅。蘇格拉底在今天的世界上可能還有一兩個活著的基因,也可能早就沒有了,但正如威廉斯所說的,誰對此感興趣呢?蘇格拉底、達·芬奇、哥白尼、馬可尼等人的覓母複合體在今天仍盛行於世,歷久而彌堅。

不管我提出的覓母理論帶有多大的推測性,其中有一點卻是非常重要的,在此我想再次強調一下。當我們考慮文化特性的進化以及它們的生存價值時,我們有必要弄清楚,我們所說的生存指的是誰的生存。我們已經看到,生物學家習慣於在基因的水平上(或在個體、群體、物種的水平上,這要看個人的興趣所在)尋求各種有利條件。我們至今還沒有考慮過的一點是,一種文化特性可能是按其特有的方式形成的。理由很簡單,因為這種方式對其自身有利。

我們無須尋求如宗教、音樂、祭神的舞蹈等種種特性在生物學上的一般生存價值,儘管這些價值也可能存在。基因一旦為其生存機器提供了能夠進行快速模仿活動的頭腦,覓母就會自動地接管過來。我們甚至不必假定模仿活動具有某種遺傳上的優越性,儘管這樣做肯定會帶來方便。必不可少的條件是,大腦應該能夠進行模仿活動:那時就會形成充分利用這種能力的覓母。

現在我就要結束新複製因子這個論題,並以審慎的樂觀口吻結束本章。人類的一個非凡的特徵——自覺的預見能力——可能歸因於覓母的進化,也可能與覓母無關。自私的基因(還有覓母,如果你不反對我在本章所做的推測)沒有預見能力,它們都是無意識的、盲目的複製因子。它們進行自我複製,這個事實再加上其他一些條件意味著不管願意不願意,它們都將趨向於某些特性的進化過程。這些特性從本書的特殊意義上說,可以稱為自私的。

我們不能指望,一個簡單的複製實體,不管是基因還是覓母,會放棄其短期的自私利益,即使從長遠觀點來看,它這樣做也是合算的。我們在有關進犯性行為的一章裡已看到這種情況。即使一個“鴿子集團”對每一個個體來說比進化穩定策略來得有利,自然選擇還是有利於ESS。

人類可能還有一種非凡的特徵——表現真誠無私的利他行為的能力。我唯願如此,不過我不準備就這一點進行任何形式的辯論,也不打算對這個特徵是否可以歸因於覓母的進化妄加猜測。我想要說明的一點是,即使我們著眼於陰暗面而假定人基本上是自私的,我們自覺的預見能力——在想象中模擬未來的能力——能夠防止自己縱容盲目的複製因子幹出那些最壞的、過分的自私行為。我們至少已經具備了精神上的力量去照顧我們的長期自私利益而不僅僅是短期自私利益。我們可以看到參加“鴿子集團”所能帶來的長遠利益,而且我們可以坐下來討論用什麼方法能夠使這個集團取得成功。我們具備足夠的力量去抗拒我們那些與生俱來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時,我們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輸到我們頭腦裡的自私覓母。我們甚至可以討論如何審慎地培植純粹的、無私的利他主義——這種利他主義在自然界裡是沒有立足之地的,在整個世界歷史上也是前所未有的。我們是作為基因機器而被建造的,是作為覓母機器而被培養的,但我們具備足夠的力量去反對我們的締造者。在這個世界上,只有我們,我們人類,能夠反抗自私的複製因子的暴政。 *62

[1] 馬基雅維利(1469—1527),意大利政治家兼歷史學家。

[2] 多疑的托馬斯,指一貫抱懷疑態度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