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識到我已經與《自私的基因》一同走過生命中幾乎一半的旅程,這把我徹底嚇清醒過來,真不知這是件好事還是壞事。這麼多年了,我又出版了七本書。每一本書問世時,出版社總派我四處做宣傳。讀者們以令人受寵若驚的熱情迴應我的每一本書。他們禮貌地鼓掌,提出一些有智慧的問題,然後排隊購書。但他們讓我簽名的書卻是《自私的基因》。這也許有點兒誇張了,有一些讀者還是買新書的。而我妻子安慰我說,那些人只是剛剛發現一個新作者,他們會很自然地會去尋找作者的第一本書,閱讀《自私的基因》,當然,之後他們肯定會一直讀到最新一本書,那才是作者最喜歡的“孩子”。
如果讓我宣佈《自私的基因》已經嚴重過時,早已被時代遠遠拋下,也許我對這種現象會更為耿耿於懷。不幸的是(在某些人的眼裡),我沒法這麼說。雖然有一些細節已經改變,新的例子正層出不窮,但除了一個問題(我馬上會來討論)外,這本書裡幾乎沒有任何內容存在問題,需要我現在急著將它收回,或者需要向讀者致歉。利物浦大學的動物學教授阿瑟·凱恩 [1] 是我20世紀60年代在牛津上學時的導師,曾給予我許多啟發。他將1976年的《自私的基因》形容為“年輕人的書”。這句話是他故意引用書評家對艾爾(Ayer,英國哲學家)的書《語言、真理與邏輯》的評價。當時的我因此而沾沾自喜,儘管我知道艾爾曾經為其第一本書中大部分內容而公開認錯,也不能無視導師的暗示:一段時間後,我也將做同樣的事情。
讓我從重新思考這個標題開始吧。1975年時,經過我的朋友德斯蒙德·莫里斯(Desmond Morris)的幫助,我將完稿的部分章節交給倫敦出版界的老前輩湯姆·馬希勒(Tom Maschler)。我們在喬納森·凱普(Jonathan Cape)出版社中他的房間裡討論。他表示喜歡這本書,但不喜歡標題。“自私,”他說,“是一個消極的單詞。為什麼不叫它‘不朽的基因’呢?不朽是一個積極的詞,基因信息的不朽是這本書的主題思想,而‘不朽的基因’與‘自私的基因’聽起來幾乎一樣耐人尋味。”(我現在覺得,我們倆都沒意識到《自私的基因》剛好呼應了王爾德的《自私的巨人》。)但我現在覺得馬希勒也許是對的。許多批評家——特別是那些譁眾取寵的批評家(我發現他們一般都有哲學背景)——喜歡不讀書而只讀標題。也許這個方法足以適用於《兔子本傑明的故事》或者《羅馬帝國興衰史》,但我可以不假思索地說,“自私的基因”標題本身,如果不包含書上大字的腳註,會使人對內容產生一種不恰當的印象。如今,有一個美國出版社無論如何都堅持要求加一個副標題。
解釋這個標題最好的方法是標記重點。如果重點在“自私”,你便會以為這本書在討論人的私心,但是本書卻將更多的重心放在討論利他主義上。這個標題裡需要著重強調的詞應該是“基因”。讓我來解釋一下原因。達爾文主義中一直有一箇中心辯論議題:自然選擇的單位究竟是什麼?自然選擇的結果究竟是哪一種實體的生存或者滅亡?這個選擇的單位多少會變得“自私”。利他主義則在另一個層次才被看重。自然選擇是否在種群中選擇?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們應該能看到個體生物因為“種群的利益”而表現出利他行為。它們將降低生育率以控制種群數量,或者限制其捕獵行為以保持未來種群的獵物儲備。正是這個廣泛流傳的對達爾文主義的誤解,給了我寫作本書的最初動機。
那麼,自然選擇是否像我在這裡強調的那樣,在基因間進行選擇呢?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便不會驚訝於個體生物“為了基因的利益”,表現出諸如餵養與保護親屬等利他行為,因為親屬更有可能與其共享相同的基因。這種親屬利他行為只是基因自私性在個體利他主義上的一種表現形式。這本書解釋了親屬利他與回報——達爾文主義理論中另一個利他行為的主要來源——是如何進行的。如果我要重寫這本書,作為一個不久前剛投奔扎哈維/格拉芬(Zahavi / Grafen)“不利條件原理”的人,我會給扎哈維的理論多留點兒位置。扎哈維的想法是:利他主義的捐贈也許是一個“炫富”式的顯性信號——看我比你優越好多,我都能負擔起給你的捐贈!
讓我來重複並擴展一下對書名中“自私”一詞的解釋。這裡的關鍵問題是:生命中哪一層次是自然選擇的單位,有著不可避免的“自私”屬性?自私的種屬?自私的群體?自私的生物體?自私的生態系統?我們可以爭論這些層次中大多數單位的自私性,它們還都曾被一些作者全盤肯定為自然選擇的單位。但這都是錯誤的。如果一定要把達爾文主義簡單概括為“自私的某物”,這本書以令人信服的理由層層推理得出,這個“某物”只能是基因。這是我對標題的解釋,無論你是否願意相信推理本身。
我希望這可以澄清那些更嚴重的誤解。儘管如此,我自己也在同樣的地方發現了自己犯過的錯誤。這從第1章中的一句話可以看出來:“我們可以嘗試傳授慷慨和利他,因為我們生而自私。”傳授慷慨與利他並沒有錯誤,但“生而自私”則可能產生誤解。我直到1978年才開始想清楚“載體”(一般是生物體)和其中的複製因子(實際上便是基因,第二版中新加入的第13章解釋了這個問題)之間的區別。請你在腦海裡刪除類似這句話的錯誤句子,並在字裡行間補充正確的含義。
這種錯誤的危險性不難使我認清這個標題的迷惑性,我當時便應該選擇“不朽的基因”作為標題。也許這個標題有點兒過於神祕,但所有關於基因與生物體作為自然選擇的競爭單位的爭議[這個爭議一直困擾著晚年的厄恩斯特·邁爾(Ernst Mayr),直至他去世]可以迎刃而解。自然選擇有兩種單位,它們之間沒有任何爭議。基因是複製因子的單位,而生物體是載體的單位。它們同等重要,不可低估任何一方。它們代表了兩種不同的單位,只有我們認清其區別,才不至於陷入混亂的絕望中。
“合作的基因”是《自私的基因》另一個好的替代書名。雖然這聽起來自相矛盾,但這本書主要的一部分便是討論自私基因的合作形式。需要強調的是,基因組們並不需要以犧牲同伴或者他人的代價來換取自身的繁榮發展。相反,每一個基因在基因庫裡——生物體以性繁殖洗牌獲得的基因組合,以其他基因為背景,追求著自身利益。其他基因是每一個基因生存大環境中的一部分,正如天氣、捕食者與獵物、植被與土壤細菌都是環境的一部分。從每個基因的角度上看,背景基因可以與之共享生物體,相伴走過世代旅程。短期看,背景基因指的是基因組中的其他基因。但從長期看,背景基因則是種群基因庫內的其他基因。因此,自然選擇將基因視作相互兼容——幾乎等同於合作——的團體,自然選擇偏愛那些共同存在的基因。然而,無論在什麼時候,這種合作基因的演化違反了自私基因的根本原則。第5章以槳手的比喻來講述這個理論,第13章則更進一步討論了這個問題。
雖然自私基因的自然選擇偏愛基因間的合作,我們也必須承認,有一些基因並不這麼做。相反,它們犧牲基因組中其他基因的利益。一些作者將它們稱為“越軌基因”,有一些則將其稱為“極度自私基因”,還有些人直接稱之為“自私的基因”,將之與其他因自身利益而合作的基因混為一談,未能理解其中微妙的不同。第13章講述了超級自私基因的例子——減數分裂驅動基因,而“寄生DNA”的概念最初是在第3章末尾中提出的,後來有一些作者對其進一步研究,並以“自私的DNA”這樣的妙筆來描述。自本書第一次出版,這些年不斷有新發現超級自私基因的例子,它們更為匪夷所思。這已成為這些年研究的熱點。 [2]
《自私的基因》一直因為將基因擬人化而受到批評,這一點也需要解釋一下(如果不需要道歉的話)。我採用了兩個層次的擬人:基因與生物體。基因的擬人真不應該是個問題,因為任何有頭腦的人都不會認為DNA分子會有一個有意識的人格,任何理智的讀者也不會將這種妄想歸罪於作者的寫作方式。有一次我聽到偉大的分子生物學家雅克·莫諾(Jacques Monod)講述科學中的創造力時,著實心動。我已經忘記了他的用詞,但他大概的說法是:當他考慮一個化學問題時,他會問自己,如果我是個電子,我會怎麼做?彼得·阿特金斯(Peter Atkins)在其優秀的著作《重臨創世》(Creation Revisited )中,在探討光束通過高折射率介質速度減慢後的折射時,也採取了一個類似的擬人:光束好像想要將其到達終點的時間最小化。在阿特金斯的想象中,這如同海灘邊的救生員衝過去拯救一個落水者一樣。他是否需要按直線靠近落水者?不需要,因為他跑步比游泳速度更快,在行程中增加陸地行走的比例會更為明智。他是否應該直接跑到海灘邊正對著目標的點,來最小化其游泳時間?這個想法好一些,但依然不是最佳方案。通過計算(如果救生員有時間來做這個事情),我們可以找到救生員的最佳行進角度、奔跑距離和不可避免的游泳距離間的最佳組合。阿特金斯總結道:
這正是光線通過密度較大介質時的行為。但光線怎麼能在進入之前就已經知道哪一個是最短的行程?它又為什麼要在乎這個?
他受量子理論的啟發,對這些問題給出了一個絕佳的解釋。
這類擬人化的比喻並不只是一種有趣的敘述方式,它還可以幫助職業科學家在霧裡看花中,排除錯誤,找到正確的答案。達爾文主義在利他主義和自私、合作與報復上的計算便是這麼一個例子,科學家們很容易推算出錯誤的答案。但我們經常在最後發現,適當地、小心謹慎地將基因擬人化處理,是將達爾文理論學者從泥沼中拯救出來的最短路徑。在本書四大英雄之一的漢密爾頓先驅經驗的鼓勵下,我自己也嘗試著如此謹慎處理擬人化。漢密爾頓在1972年(也是我開始寫作《自私的基因》的那一年)的論文裡寫道:
如果一個基因可以使其複製品聚集起來,形成基因庫中一個不斷增加的部分,它便會得到自然選擇的青睞。我們關注的那些基因會對其攜帶者的社會行為產生影響。為了讓我們的論證更加生動有趣,讓我們先試著暫時賦予這些基因以智慧和自由選擇的意志。想象一下,一個基因正在考慮問題:如何增加其拷貝。再想象一下它可以有所選擇……
這正是閱讀《自私的基因》中大部分章節時應有的正確精神。
將生物體擬人化則更加麻煩。這是因為生物體不同於基因,它們擁有大腦,因此也可能真正擁有自私與利他之類主觀意識的想法,讓我們可以辨識出來。如果本書叫作“自私的獅子”可能會真的迷惑讀者,而“自私的基因”不應有這種問題。就像有人可以把自己想象為光束,聰明地選擇通過級聯透鏡與稜鏡的最佳路徑,或者將自己想象為基因,選擇傳遞千秋萬代的最佳路徑,我們也可以假定一隻獅子計算著其基因長期生存的最佳行為策略。漢密爾頓帶給生物學的第一份禮物是其準確的數學計算,這可以算出一隻真正的達爾文主義的生物——比如獅子——決定將其基因長期生存的概率最大化時,所應採取的策略。在本書中,我採用了生物體和基因的兩個層次,用非正式、口語化的語言來描述這種計算。
在第150頁裡,我們迅速從一個層次轉向另一個層次:
我們已經考慮過在什麼條件下母親讓小個子死掉事實上是合算的。如果單憑直覺判斷,我們大概總是認為小個子本身是會掙扎到最後一刻的,但這種推斷在理論上未必能站得住腳。一旦小個子瘦弱得使其預期壽命縮短到它從同樣數量的親代投資中獲得的利益還不到其他幼兒的一半時,它就該體面而心甘情願地死去。這樣,它的基因反而能夠獲益。
這是個體層次的自我審視。這裡的假設不是小個子做出讓自己快樂和感覺良好的選擇,而是達爾文世界的個體生物會做出的“如果……那麼……”的估算,以得出對其基因最有利的選擇。這個段落還在繼續明確地迅速轉化至基因層面的擬人化:
就是說,一個基因發出了這樣的指令:“喂,如果你個子比你的骨肉兄弟瘦小得多的話,那你不必死捱活撐,乾脆死了吧!”這個基因在基因庫中將取得成功,因為它在小個子體內活下去的機會本來就很小,而它卻有50%的機會存在於得救的每個兄弟姐妹體內。
接下來的段落則又迅速回到小個子的自我審視:
小個子的生命航程中有一個有去無回的臨界點。在達到這一臨界點之前,它應當爭取活下去,但到了臨界點之後,它應停止掙扎,寧可讓自己被骨肉兄弟或父母吃掉。
我真的相信,只要讀者仔細完整地閱讀本書,這兩個層次的擬人化一點兒都不會使人迷惑。只要描述恰當,這兩個層次的“如果……那麼……”評估都會得到完全相同的結論,這也正是判斷其正確性的標準。所以,如果我現在重寫這本書,我不覺得我會放棄擬人化描述。
重寫一遍書是一回事,重讀一遍書則是另一回事。我們該如何對待這位澳大利亞讀者的判決書呢?
(這本書)非常引人入勝,但有時我希望我沒有讀過它……一方面,我驚歎於道金斯極為清晰且有根據地看清如此複雜的過程……但同時,我還要責怪《自私的基因》使我在之後的10多年裡,不得不與抑鬱症進行長期較量……我不再對生命靈魂的認識感到確定,並嘗試尋找更深層次的東西——試著去相信,但卻不能相信——我發現這本書在字裡行間將我所有模糊的想法都一掃而光,而且阻止這些想法重新凝聚於我的腦海中。幾年前,這造成了我個人生活中的一次嚴重危機。
我之前也描述過一些讀者產生的類似反應:
我第一本書的一個外國出版商坦言:閱讀這本書後,他失眠了3天,被書中傳達的冷酷無情的信息深深困擾。另外一些人則問我每天早上如何能離開床鋪。一個偏遠鄉村的教師寫信責備我,因為一個學生讀完書後含淚找到他,說這本書使她的生命變得空虛而無意義。他建議她不要把這本書給她的任何朋友看,因為他害怕這本書會使他們產生相同的虛無主義思想與悲觀情緒。(摘自《解析彩虹》)
如果這些故事是真的,任何良好願望都無法將其掩蓋。這是我要說的第一件事,但我要說的第二件事也一樣重要。我在書裡接著寫道:
想必宇宙的最終命運確實沒有意義,但無論如何,我們真有必要將我們生命的希望寄託在宇宙的最終命運上嗎?當然不需要,只要我們足夠明智。我們的生命被其他更密切、更溫暖的人類理想與感覺控制。指責科學剝奪了生命中賴以生存的溫暖,是多麼荒謬的錯誤啊,這與我本人及其他科學家的感覺截然相反。我幾乎都要對這些大錯特錯的懷疑絕望了。
另一些批評家則表現出類似“因壞消息到來而遷怒信使”的趨勢,他們從《自私的基因》中看到不合心意的社會、政治或經濟上的推論,因此反對此書。在1979年撒切爾夫人剛獲得其第一次選舉勝利後不久,我的朋友史蒂文·羅斯(Steven Rose)在給《新科學家》的文章中寫道:
我不是說上奇公司(Saatchi & Saatchi)曾組織一批社會生物學家 [3] 來撰寫撒切爾夫人的演講稿,更不是指一些牛津與蘇塞克斯的君子已經開始慶幸終於可以從實際情況解讀自私基因這等簡單事實,儘管他們一直拼命想要這麼告訴我們。這個流行理論與政治事件的巧合要更亂七八糟得多。不過我相信,20世紀70年代末期此書寫成時,歷史潮流轉向了右翼,從法律與秩序轉向貨幣主義與(更為矛盾的)對中央集權的抨擊。之後這個轉向才成為科學潮流,如果進化理論從類群選擇轉向親屬選擇也能算的話。這個科學潮流變換將被看作推動撒切爾夫人派與其僵化的、19世紀時競爭與排外的人性概念執掌大權的社會潮流的一部分。
“蘇塞克斯的君子”指的是不久前去世的約翰·梅納德·史密斯,史蒂文·羅斯和我都同樣欣賞他。史密斯在回覆《新科學家》的信中以其典型口吻說:“我們還能怎麼做?篡改公式嗎?”《自私的基因》傳遞的一個重要消息(史密斯的文章標題“魔鬼的牧師”更強調了這一信息)是:我們不能把我們的價值觀從達爾文主義中推導而來,除非它帶著一個消極的信號。我們的大腦已經進化到一個程度,使我們得以背叛自身的自私基因。這種行為的一個明顯現象便是我們使用的避孕方式。同樣的原理可以也應該作用於更廣的範圍。
與1989年的第二版不同,30週年紀念版只增加了這篇簡介,以及由編輯了我三本書的編輯兼支持者拉塔·梅農選取的一些書評片段,此外並沒有新的內容了。除了拉塔外,沒有人可以與“K選擇”(生態學術語,擁有在環境中獲得競爭勝利的能力)超級編輯邁克爾·羅傑斯(Michael Rodgers)媲美。他對此書堅定的信念就像火箭助推器一般,使本書的第一版進入了軌道。
現在這個版本重新採用了最初由羅伯特·特里弗斯 [4] 寫作的序言,這也是讓我特別高興的原因。我提過漢密爾頓是本書的四大智囊英雄之一,特里弗斯是另外一個。他的思想貫穿了第9、10、12章的大部分內容,還有第8章的所有內容。他不止給了本書一篇精雕細琢的序言,更不同尋常的是,他選擇了本書向世界宣告他超群的新思想:自我欺騙進化的理論。這次他同意讓我在此版本中使用原先的序言,我實在感激不盡。
理查德·道金斯
牛津,2005年10月
[1] 指阿瑟·詹姆斯·凱恩(Arthur James Cain),英國進化生物學家、生態學家。
[2] Austin Burt and Robert Trivers(2006),Genes in Conflict: the biology of selfish genetic elemen(哈佛大學出版社),這本書出版時為時已晚,未能列入這個版本的第一次印刷,無疑它是這個重要主題權威的參考書。——作者注
[3] 社會生物學研究生物的社會性行為,通過進化的選擇力量來解釋生物社會性行為的合理性。這一學科主要聚焦於社會性昆蟲的行為研究,但是如果應用到人類社會上就引發了廣泛的爭議和討論。愛德華·威爾遜是最早建立這一學科的人,也提出將其應用在人類社會研究中的可能性,前文中提到的史蒂芬·古爾德則對將這一理論應用於人類持批判態度,擔心它可能被誤解成為基因決定論。
[4] 羅伯特·特里弗斯(Robert Trivers),美國進化生物學家、社會生物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