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與羣體思維相抗衡的宗教

499 爲了把虛構的主權國家從一切有益的束縛中釋放出來,也就是說把操縱主權國家的那些頭腦們的奇思怪想釋放出來,所有旨在於此的社會政治運動都無一不想破壞宗教的根基。因爲,爲了把個人變成國家功能的一部分,就必須清除他對國家之外任何事物的依賴。宗教就是意味着對非理性經驗事實的依賴和順從。這些經驗事實並不直接與社會條件和物質條件相關,而更多的是涉及個體的心理態度。

500 然而,只有當外界存在一個參照依據時,人們才能對外部情況形成一個態度。而宗教就給予了,或宣稱能給予這樣一個角度,因此它讓個體得以運用自己的判斷能力和決策能力。任何僅僅生活在外部世界中的人,任何腳底下除了落腳之地再別無根基的人,他們都受到顯而易見、無法避免的環境之力的衝擊。而宗教似乎就建立了一塊自留地,讓人們得以抵禦這種衝擊。倘若統計上的事實是唯一的事實,那麼它也就是唯一的權威。這樣,就只有一種情況存在。由於不存在相反的情況,因此判斷和決定不僅變得多餘,而且也根本不可能形成。這樣一來,個體就註定會成爲統計上的一個功能,從而成爲國家的一個功能,或者任何可以稱之爲秩序的抽象原則的功能。

501 不過,宗教教給人們的是與“世俗”權威截然不同的另外一個權威。個人是依賴於上帝的,這種教義在人們心中的合法性跟世俗世界一樣崇高。甚至會出現這種情況:這種宣稱的絕對性會使個人疏遠世俗世界,這跟個人屈從於集體心理時會疏遠自我是一樣的。在前一種情況下,個人會喪失判斷力和決定能力,情形跟後一種情況幾乎雷同。除非宗教向國家妥協,否則這就是宗教所公開追求的目標。當真的出現這種情況時,我傾向於稱之爲“信念”,而不是“宗教”。信念表達的是某種確定的集體信仰,而宗教一詞表達的則是跟某些形而上、超越現實的因素之間的主觀關係。信念是對信仰的表白,它主要針對的是大千世界,因此它是屬於現實世界之內的東西;而宗教的意義和目的卻在於個人與(基督教、猶太教、伊斯蘭教的)上帝之間的關係,或者說是在於個人與救贖之路和超度之路(佛教)之間的關係。所有的倫理觀念都是源自這個基本事實。倘若個人在上帝面前沒有責任感的話,這些倫理觀念充其量也就只能成爲傳統道德而已。

502 由於信念是對平凡現實的妥協,因此它們不得不隨之逐漸把自己的觀點、教義和習俗法典化。在這樣做的同時,信念把自身極度外化,以至於其中那些真正的宗教因素——也就是與其超越現實的參照依據之間的即存關係和直接衝突——全部被推到了幕後。如果持有教派立場的觀點,人們就會用傳統教義的標準來衡量主觀宗教關係的價值和重要性。如果是在新教國家裏,這樣的情況並不常發生,那麼一旦有人聲稱自己是受到上帝意志的指引,馬上就會有人說這是虔信主義、宗派主義、古怪之舉,等等等等,不一而足。信念與正統教派之間具有一致性,或者至少可以說,在信念所形成的公衆機構中,成員既有真正的信仰者,又有衆多對宗教事物只能說是“漠不關心”的人們,他們僅僅是由於習慣使然才屬於這個機構。信念和宗教之間的差異由此可見一斑。

503 因此,成爲某種信念的追隨者並不總是一個宗教的問題,而更是一個社會問題,也正是因爲這一點信念並不能向個體提供任何賴以生存的根基。爲了獲得根基,個體必須全部依賴於自己跟權威之間的關係,而這個權威並不屬於這個世界。衡量個體是否做到全部依賴的標準並非是對信念的口頭承諾,而是這個心理事實:即個體的生活並不完全由自我及其觀念決定,也不完全由社會因素決定,決定它的還有,或者說更多的是某個巨大的權威。不管倫理原則有多麼崇高,也不管信念有多麼正統,它們都沒有爲實現個體的自由和自主性奠定基礎。爲此奠定基礎的僅僅是,而且完全是經驗意識,是對人與超越現實的權威之間那種強烈個人化的互動關係不可交換的體驗,而這種體驗對於“世俗世界”及其“理性”起到了一個平衡的作用。

504 以上的論述既不會讓大衆滿意,又無法取悅所有的宗教信仰者。對於前者來說,國家政策就是思想和行動的最高原則。事實上,這也正是對他們進行教化的目的。因此,大衆雖然賦予個體生存的權力,但他只能作爲國家的一個功能而存在。與之相反,宗教信仰者承認國家對自己具有道德管束和實際的管束,但又認爲不僅人,而且統治他的國家都要服從於至高無上的“上帝”。這樣,當出現疑慮時,做出最後定奪的應該是上帝,而不是國家。“世俗世界”是人的現象世界,因此也就是廣義上的自然界。至於說它是否就是上帝的“對立面”,我就留給大家去回答了,因爲我不會冒昧做出任何形而上的判斷。我只能指出這個事實:這兩大經驗領域之間的心理對立不僅在《新約》中可以找到佐證,而且即便是今天也有顯而易見的例證,我們從獨裁國家對於宗教的否定態度以及教會對於無神論和唯物主義的否定態度中就可以看出來。

505 作爲一種社會存在,人不跟社會發生關係是無法生存下去的。同樣,個人要找到自己存在的真正理由,找到自己精神上和道德上的自主性,就必須通過某種超越現實的原則,因爲這種原則能夠把外界因素的強大影響力變得相對化。不寄託於上帝的人靠自身力量根本無法抵抗世界的物質誘惑和道德誘惑。爲了抵抗這些誘惑,他們需要有內心的先驗體驗,這種體驗就足以對他們形成保護,否則他們不可避免就會淹沒在羣體之中。在智識上亦或是道德上洞察到大衆冥頑不化、缺乏道德責任感,這僅僅是一種消極的認識而已,充其量也就是在個人原子化的道路上舉棋不定罷了。由於這完全只是一種理性的認識,所以它沒有宗教信仰的那種驅動力量。獨裁國傢俱有中產階級的理性所不具備的一個很大優勢:它在吞噬個體的同時,也將個體的宗教力量吞噬殆盡,國家取代了上帝。正因爲如此,從這個角度來看,社會主義的獨裁政體是宗教,而國家奴役制則是一種崇拜的形式。但是,要通過這種方式去混淆和篡改宗教的功能,就必定會導致人們私下生疑,而他們的疑慮立即便會遭到壓制,以避免跟占主導地位的羣體思維趨勢發生衝突。在這樣的情況下,結果總是一樣的:就是用狂熱盲從的形式來予以過度的補償,而狂熱盲從又進而被用作武器,來撲滅哪怕是最微弱的對立火苗。自由言論遭到扼制,道德抉擇受到無情的壓制,託詞就是隻要目的正當可以不擇手段,甚至可以用最卑鄙無恥的手段。國家政策被推崇爲信念,領袖或黨魁成了超越善惡之分的半人半神,他們的追隨者則被尊奉爲英雄、烈士、門徒、傳播者。這裏只有一個真理,除此之外再無別的真理。這個真理神聖不可侵犯,不容任何評判和指摘。我們從歷史可以得知,任何持不同想法的人就是異端,要遭受形形色色的痛苦和威脅。黨魁執掌政治大權,只有他們纔可能真正地詮釋國家教義,而他們總是以最有利於自己的方式去詮釋。

506 通過大衆統治,個體成了第某號社會單元,國家上升爲至高原則。到這個時候,我們只會看到宗教功能也被吸入這個大漩渦中。宗教仔細觀察到了某些不可見和不可控的因素,並顧及到了這些因素的存在。宗教是人類所特有的一種本能態度,縱觀整個人類歷史,我們總能看到宗教的顯示。宗教的目的顯然就是要維持精神的平衡,因爲自然人具有同樣自然的一種“知識”,他們知道自己的內心或外界會發生不可控制的事情,這些事情隨時都會破壞自己的意識功能。因此,一旦出現可能對自己和他人都產生重大後果的困難決定時,他們就會採取具有宗教性質的適當方法,來確保自己安全地進行抉擇。他們向不可見的力量奉上祭品,發出令人敬畏的祝福之辭,舉行五花八門的莊嚴儀式。不管在什麼地方,也不管在什麼時代,都會有進場儀式和退場儀式,但毫無心理洞察力的理性主義者卻懷疑這些儀式的效力只是巫術和迷信而已。但不管怎樣,巫術是具有心理效果的,其重要性不應低估。“巫術”活動的舉行過程讓當事者獲得一種安全感,這種安全感對於一個決定的做出是絕對必要的,因爲任何決定都不可避免地具有一定的片面性,因此有必要讓人們覺得自己是在冒險。甚至獨裁者都認爲不單單要讓自己的國家行爲具有威懾性,而且還要通過各種莊嚴的方式把它們公之於衆。從原則上說,軍樂隊、旗幟、橫幅、閱兵和示威遊行根本無異於教會遊行、鳴炮以及爲了嚇跑魔鬼而點放的煙火。不同的是,國家權力的暗示性檢閱遊行會威脅到集體的安全感。跟宗教遊行不同,這種檢閱式遊行無法讓個體抵禦內心的信仰魔鬼。這樣,個體就愈加依附於國家權力,即愈加依附於羣體,從而從道德和精神上都把自己交付出去,最終結束了自己在社會中的任何作用。跟教會一樣,國家需要人們的熱情、自我犧牲和熱愛。如果說宗教要求或者假定人們會“畏懼上帝”,那麼獨裁國家則會採取各種手段來提供必要的恐懼。

507 理性主義者將自己的主要火力都集中在宗教儀式上,攻擊它們的神奇效果是傳統所強加的。其實他們完全偏離了要害。他們忽略了關鍵的一點,即心理效應,其實雙方都利用了這一點來實現截然對立的目標。而雙方對於目標的概念也存在類似的情況。宗教的目標是擺脫邪惡、與上帝和解、以求將來的好報等等。這些都變成了世俗的承諾:不必爲一日三餐擔心、物質商品的公平分配、未來的共同富裕、縮短工作時間等。要實現這些承諾跟天堂一樣遙遠。這只是向人們提供了另外一個比方而已,同時也凸顯了這個事實:羣體超越現實的目標轉化成了純粹的世俗信仰,這些世俗信仰受到大力吹捧,其宗教狂熱性和排他性完全類似於信念朝相反方向所展示出來的宗教狂熱性和排他性。

508 爲了避免不必要的自我重複,我就不一一列舉世俗信仰跟來世信仰之間的相似特徵了。我只想強調這一點:像宗教概念一樣,自然功能自有人類以來就一直存在,它用理性主義批判和所謂的啓蒙批判是無法清除的。當然,你也可以認爲信念的教義內涵荒謬可笑,根本不可能實現,但這樣的方式毫無意義,也不會對構成信念根基的宗教功能造成任何影響。人們小心翼翼地關注着精神和個人命運的非理性因素。從這個意義上說,雖然遭到邪惡地歪曲,但宗教通過國家和獨裁者的神化再次現身了:草叉可以趕走自然,但自然總會重現。領袖和獨裁者正確地估計了形勢,因此會竭盡全力地粉飾那些顯然與愷撒的神化非常類似的東西,把自己的真正權力隱藏在虛構的國家背後。當然,這樣是改變不了任何東西的。[1]

509 正如我之前所指出的那樣,獨裁國家剝奪了個人的權力,它讓個人喪失了存在的形而上根基,因此也從心理上使個人失去立錐之地。個人的道德決定變得毫無價值,唯一重要的是盲目的羣衆運動,如此一來謊言就成了政治活動的工作原則。這個事實讓國家得出各種符合邏輯的結論。這一點是有無言的證據的:數百萬個國家奴隸都被完全剝奪了所有權力。

510 獨裁國家和各派宗教都特別強調社區這個觀念。但由於人們是被迫吞下這個觀念的,所以它起到的作用與其原意正好相反:它造成人們的分裂和不信任。教會對社區的強調絲毫不弱於獨裁國家,它讓自己顯示爲一種理想的社區組織。而在那些教會勢力極爲弱小的地方,比如新教國家,對“社區經驗”的希望和信心則彌補了令人痛心的凝聚力缺失。我們很容易就可以看出來,“社區”對於羣衆的組織工作是一個不可或缺的工具,因此它也是一柄雙刃劍。不管加多少個零都構不成一個單位數。同樣地,社區的價值在於構成社區的個體具有怎樣的精神聲望和道德聲望。因此,我們不能期望社區所產生的效應會超過環境的暗示性影響,也就是說不要期望社區中的個體會發生真正的根本性改變,不管這種改變是好還是壞。真正的改變只能來自人與人之間的個人接觸,而不能羣體性地從社區性或教會性的洗禮中產生,因爲它們並沒有觸及人的內心世界。社區宣傳的效果實際上是極其膚淺的,這可以從最近東歐發生的一些事件中看出來。社區理想總是一意孤行,無視個人的存在,而個人終將提出自己的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