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精神病學中的類型問題

我們現在來討論一位精神病學家的作品,他試圖從精神病的各種令人迷惑的症狀中區分出兩種類型來進行治療。其視野非常廣闊,涵蓋了所有那些現在不再被歸爲精神病範疇的精神病的臨界狀態——因而也包含了所有的神經衰弱和退化狀態,例如智力、道德、情緒方面的問題和諸如此類的劣勢心理狀態。

在1902年出版的一本名爲《論大腦的從屬機能》的研究專著中,奧圖·格羅斯(Otto Gross)展開了這種嘗試,這本書的基本假設促使他形成了關於兩種心理類型的觀點。[1]儘管格羅斯所處理的經驗材料是源自劣勢心理研究領域,但這並不意味着由此獲得的觀點不能擴展到更廣闊的普通心理學的疆域;因爲對心理的這種不平衡發展狀況的探究,將使研究者有機會對某些心理現象獲得更透徹的認識,而在一般的心理學研究中通常只侷限於籠統模糊的印象。有時這種非正常狀況具有一種放大鏡的效用。正如我們將看到的那樣,格羅斯在其書的最後一章,也確實將他的結論擴展到更廣闊的領域。

所謂“次級機能”,格羅斯將其解釋爲一種在“原初機能”業已形成以後才活躍起來的大腦細胞活動機制。與細胞的實際活動相對應,原初機能乃是一種積極的心理活動過程的產物——用我們的話說即是其體現。這種體現代表着一種能量運動過程,據推測大概是一種化學張力的釋放,即一種化學分解運動。隨着這種被格羅斯稱之爲原初機能的突然釋放,次級機能開始了。因此,它代表着一種回覆,一種通過同化而進行的重建。按照與先前的能量消耗程度的比例,這種機能將有一個或長或短的間歇,在此期間,與它先前的情形相比,細胞處於一種不同的狀態,即處於一種活躍狀態,這不能不對進一步的心理活動過程形成影響。尤其是強烈而充滿激情的心理過程必然意味着能量的不斷消耗,因而無疑會延長回覆的時間或次級機能的活動。次級機能對心理過程的作用,在格羅斯看來,即在於對隨之而起的聯想順序所構成的特殊而明顯的影響。這種回覆性的特殊影響,限定了對於原初機能中所表現出來“主題”——即所謂“主導理念”——的聯想的選擇範圍。隨後,事實上,我在我的實驗工作中(正如我的幾個學生在另外的相應研究中那樣)也清楚揭示出,持續言語現象[2]總是與一種強烈的情緒一起跟隨於理念之後。這些現象可以由數學證據來理解。我的學生艾伯施威勒博士(Eberschweiler)在一項關於言語現象的研究中業已證實:在相似語詞和語詞的黏合中都同樣存在着這樣的現象。[3]此外,我們從病理學的臨牀經驗中也知道,持續言語現象通常出現在大腦嚴重損傷的病人中,如患中風、腫瘤、腦萎縮和其他腦功能衰竭的病人中。這些症狀確實可以歸因於這種受阻了的回覆過程。可見格羅斯的假說具有很大的可信性。因此,還很自然地就提出了這樣一個問題,即是否有一些個體甚至是類型,其回覆期、次級機能要比別人堅持得更久,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是否有某種特殊的心理最終無法歸因於這種現象。很顯然,一種簡單的次級機能在某一既定的時間內對連續聯想的影響比長時間要少。因此,在前一種情形中,原初機能更頻繁地出現。在這種情況下,心理圖景顯示出一種對行爲和反應的不斷而迅速更新的準備,因而顯示出一種背離能力、一種聯想關聯浮現的趨勢,一種更深層的、更密切的聯繫的缺乏,以及某種非連貫性,就此而言,意義有望出自聯想。另一方面,許多新的主題在該單位時間內聚合在一起,儘管它們並沒有深陷其中或清晰地聚焦於此;這樣一來,出現了有着不同價值的異質理念,但彷彿在同一基準上,給人一種“理念平齊”的印象(韋尼克[Wernicke])。在原初機能中,這一連串理念排除了對於這一主題本身的情緒價值的任何真正經驗;因此,這種情緒只能是表面性的,但與此同時,具有了改變態度和迅速調整的可能性。真正的智力過程——或言之即是抽象——自然受害於次級機能的簡化,因爲抽象過程要求不斷思考若干初始理念及其後續影響,所以會有一個更長時間的次級機能。沒有它,對一個或一組理念的強化和抽象就不會發生。

原始機能的更爲迅速的恢復產生了一種當然不是深度上的而是廣度上的更高的“反應性”;因此它導致了對直接存在物的迅速把握,儘管所把握的只是它的表面而非深層的意義。從這種情境出發,根據具體情況,我們可以輕易獲得一種無批判的或自由支配的印象;我們爲某種屈從和理解所震撼,或者我們會發現一種難以理解的草率、一種低級的幼稚甚至是野蠻。對更深層含義輕易地一掠而過,給人的印象是對非直接明瞭和非表面的一切都茫然無知。快速的“反應性”只徒有似有用心、愚勇至極的外表;因此,除了缺少批判之外,它還表明無力認識危險。他行動迅速,看起來像是早有決心,那更多的是盲目衝動。他必然發展到侵犯他人領地;他對理念或行爲的感情價值的無知將會助長這一切,並會影響到他的同伴。作爲準備狀態的迅速復原的結果,知覺和經驗的合理秩序被擾亂;與之相應地,記憶也嚴重受阻,因爲通常只有那些聯想才能導致直接再現,由此形成豐富的聯繫。相對孤立的內容很快下潛;由於這個原因,記住一系列無意義的(不連貫的)語詞要比記住一首詩困難得多。迅即爆發又迅速消退的熱情是這種類型的進一步的特徵。除此之外,還有某種品位的要求,它源自關於異質內容與其不同的情感價值的不得實現之間的快速聯想。他的思維具有代表性特徵;比起抽象和綜合,它更傾向於一種快速表象和內容的有序排列。

在關於類型的概述中,對於更短的次級機能問題我實質上是接受了格羅斯的觀點,附加了一些關於普通心理學的論述。格羅斯將這種類型稱爲伴隨陰影意識的劣勢類型。但是,如果將這種純粹的特性調低到正常水平,那麼我們就能得到一幅整體的圖景,在其中,讀者可以再次輕易辨別出喬丹的情緒內斂型,換句話說就是外傾型。關於這方面的所有認識都應歸功於格羅斯,因爲他是第一個就這種類型問題提出一整套統一而又簡明的假說的人。

與它相對的那種類型,格羅斯稱之爲伴隨濃縮意識的劣勢類型。在這種類型中,次級機能得到更充分的延長和強化。由於時間的延長,其連續聯想所受到的影響範圍比上面提到的類型更爲廣大。很顯然,我們也可以假定一種在這種情形下得以強化的原初機能,因此就有一種比與外傾類型一起更爲廣泛和完全的細胞運動。被延長和增強的次級機能正是這種情形的必然結果。這種被延長的次級機能將使其更久地耐受被初始理念所激起的影響。從這裏我們看到了格羅斯稱之爲“濃縮效果”的現象,即一種對於連續聯想的特殊導向的選擇(在初始理念的意義上),由此獲得了一種對“主題”的更廣泛或“深化”的認識。這種理念具有持久的影響,給人的印象日趨深刻。其不足之處在於在狹窄的範圍之內有着某種限制,因此思維無論在多樣性還是在豐富性方面均受到損害。儘管如此,綜合過程基本上得以維持,因爲那些被組合起來的因素聚集了足夠長的時間使得對於它們的抽象成爲可能。而且,對某一主題的限制無疑會影響到相關聯想的豐富性、牢固的內在凝聚力和情結的融合;但與此同時,情結會阻止所有外來素材,從而形成一種聯想的中斷,格羅斯(贊同韋尼克的觀點)將這一現象稱之爲“聯想中斷”(sejunction)。情結的聯想中斷的結果就是諸多理念(或情結)的麋集,它們沒有相互的關聯或只有鬆散的關聯。這一情形將其自身外在地顯示爲一種不和諧,或如格羅斯[4]所描述的那樣,一種“間斷的”個性。

這種孤立的情結互不促進、並列存在:與之相應地,它們互不滲透,相互並存,且彼此矯正。在它們之間,彼此都被嚴格地合乎邏輯地一體化了,但是,它們被剝奪了不同定向的情結的矯正意義上的影響力。因此這就容易產生那種特別強烈因此也特別封閉和互不影響的情結,成爲一種“極端的價值理念”,即成爲一種主宰性的、拒絕批評和自主自大的角色,直到最後它成爲一個無法控制的因素,換句話說,養成了“壞脾氣”。在病理學臨牀中,我們發現它成爲一個衝動性或妄想狂理念,即一個絕對無法超越的因素,強迫個體的整個生命來爲它服務。結果,整個心理都充斥着不同的定向,立場變得“混亂不堪”。從這種關於妄想狂理念起源的觀點來看,也可以解釋這樣一種事實——在某些初始狀態中,妄想狂理念通過一個適當的精神治療過程就可以得到矯正,也就是說,當精神治療過程成功地把妄想狂理念與其他具有拓展性因而也具有矯正意義的情結[5]聯合起來時,問題就得到解決。當幾個情結再次融合時,無疑也存在一種警惕,甚至是焦慮心理。事物必然保持着明顯的分離狀態,情結之間的橋樑必然儘可能地爲情結內容嚴格的、剛性的範式所打破。格羅斯將這種趨勢稱爲“聯想恐懼”。[6]

這樣一種情結的嚴格的內在封閉性阻礙了一切針對外部影響的努力。只有當這種努力成功地把情結的前提或結論融合起來時,它纔有成功的希望,一如它們彼此之間相互結合時,嚴格地、合乎邏輯地與另一個情結相結合那樣。不充分結合的情結的累積自然產生一種與外部世界的嚴格隔絕,並且,正如我們將論及的那樣,有一種強有力的力比多聚集於其中。進而,我們有規則地發現其非同尋常地集中於內在過程之上,其導向依主體的本性而定,它們要麼集中於爲感覺所優先定向的肉體感覺之上,要麼在更理智的主體那裏集中於其心理過程之上。個性似乎被俘虜、被吞噬和消解、“沉入思想之中”——片面的理智的或疑病性的思想之中。在所有情形中,都只是勉強參與外部生活,明顯傾向於一種非社會的、孤立的存在狀態,這一切常常在對植物或動物的摯愛中得到補償。

內部過程欣賞一種被昇華了的活動,因爲迄今爲止僅有一絲關聯甚至完全沒有關聯的情結會不時地突然爆發出相互衝突;這再次形成一種強化的原初機能,並隨之釋放出一種長時間的融合兩種情結的次級機能。人們可以設想一下,所有情結在某一時間以這種方式衝突起來,因而形成心理內容的普遍統一性和整體性。自然而然地,只有人們同時控制外部生活中的所有變化時才能導致這一有益結果。然而這是不可能的,新的刺激將會紛至沓來,使得阻斷和混淆內在路徑的新的次級機能不斷產生。因此,這種類型具有一種在一定距離內阻止外部刺激的決定性傾向——將外部刺激阻擋於變化路徑之外,儘可能地使日常生活保持其正常穩定的軌跡,直到所有內部融合發揮作用爲止。在一個病態的主體中,這種趨勢是很明顯的;他儘可能地遠離大衆,努力去過一種隱居的生活。但以這種方式很難得到醫治。在所有更嚴重的病例那裏,除了降低原初機能的強度外再也沒有其他解決辦法;不過這一問題我們已在討論席勒書信的那一章涉及了。

很顯然,這種類型以其十分鮮明的激情現象而引人注目。我們已經看到,主體是如何完成屬於初始表象的聯想的。也就是說,就沒有了業已與另一種情結相聯繫的素材問題而言,他實現了一種關於與主題相關素材的全面、連貫的聯想。當刺激擊中這種素材,即擊中一種情結時,其結果要麼是猛烈的反應和激情的爆發,要麼是當情結的孤立排除所有的聯繫時,導致完全地否定。但是,當聯想一實現,則所有的情感價值都得以釋放;一種強有力的情緒反應隨之產生,並留下一種長期的後續效應。它通常從外表難以覺察到,但實際上潛於深處。這種激情的爆發完全佔據了個體的注意力,使他直到激情消退之後纔有能力接受新的刺激。當刺激積累到不可忍受時,相應的猛烈防衛反應就隨之產生了。無論這種強烈的情結聚集發生在什麼地方,一種慣常的防衛態度通常就由此形成了,它可能發展爲普遍的不信任,在病態情況下則發展爲迫害妄想症。

情緒的突然爆發,與沉默和防衛交替出現,常常使個性呈現出一種奇異的面相,使得具有這種個性的人在周圍的人眼裏顯得高深莫測。由於內在的消化吸收,一旦需要心靈出面或敏捷的行動時,他們的準備不足會使其窮於應對。與之相應地,對於這些人來說,由於眼下沒有有效的解決方法,令人窘迫的情形時常發生——這是使他們愈發孤立於同伴的一個原因。由於情感的偶然爆發,他與他人的關係會變得混亂起來,由此而起的困惑和窘迫使得他無法將其與他人的關係恢復到正常軌道上來。

這種不完善的適應導致了一系列不幸的經驗,他們不斷產生自卑感或痛苦,即便不是實際的仇恨,它也容易敵視那些實際上或表面上給自己帶來不幸的人。激情式的內在生活富有熱情,多種感情的震盪發展出一種極高的境界和對情調的良好知覺;他們有一種特殊的情緒敏感性,當有情感刺激或在這些印象成爲可能的所有情形前,它都會向外部世界暴露出膽怯和心神不寧的一面。這種觸動或憤怒尤其會導致對環境的情緒化牴觸。因此,從觀點的直率表達到充滿激情的斷言,以及影響情感的努力等等,都是一種直接而本能的防衛舉動的體現,當然,從這種對主體自身情緒的恐懼那裏,還會再次釋放一種其力量也許會壓垮主體的強烈衝擊。

由於有一種與生活切斷的感覺,所以從這樣一個敏感時期裏容易發展出某種憂鬱。在另一個地方,[7]格羅斯將“憂鬱”視爲這種類型的獨有特徵。在同一段落裏,他也指出這種情緒價值的實現容易導致過度的感情評價,或“把問題看得過於嚴重”。

這一圖景中內在過程和感情生活的強烈釋放很快顯示出內傾型的特徵。對此,格羅斯的描述要比喬丹關於“激情類型”的概述更爲全面,不過,喬丹關於其主要特徵的概述與格羅斯關於該類型的描述乃是一致的。

在其書的第五章,格羅斯指出,在正常情況下他所描述的兩種劣勢類型都呈現出個性的生理學差異。因此,意識的淺而廣或窄而深是其整個性格的區別所在。[8]按照格羅斯的觀點,意識寬廣類型更爲實際,因爲它能快速適應環境。內部生活並不佔據主導地位,因爲它在重大的理念情結的構成中並沒有發揮重要作用。“他們是自身個性的精力充沛的宣傳者,在更高層次上,他們也爲流傳下來的偉大理念服務。”[9]格羅斯斷言,這種類型的情感生活是原初性的;儘管在更高級的表象上,它“通過接納從外部而來的現成的理想”而變得有組織。因此,他的情感生活方面的活動可能(正如格羅斯所說的那樣)變成英雄式的。“而它通常是平庸的”。“英雄的”與“平庸的”是很難兼容的屬性。但格羅斯立刻向我們解釋了他的意思:在這一類型中,情慾情結與保留的意識內容——即保留的情結、美學的、倫理的、哲學的、宗教的內容——之間缺乏一種足夠發達和豐富的聯繫。在這一點上,弗洛伊德提到了情慾因素的壓抑問題。這種聯繫的清晰出現被格羅斯視爲“優良本性的真實標記”(第61頁)。對於這種聯繫的全面構成來說,一種延長了的次級機能乃是必不可少的,因爲只有對必要因素有着“深刻”和持久的意識,這樣一種綜合才能產生。通過公認理想的中介,性慾必定被壓抑着進入社會效用的通道,但它“從未超出日常瑣事的層次之外”。這個與環境有關、多少有點粗糙的判斷,容易被外傾性格的人理解:外傾型人排他性地由外在事物所定向,其心理活動往往預先爲重要偏見所佔據,因而他無法掌握他的內在活動的秩序。很自然地,他們不得不屈從於來自外部的決定因素。在這種情況下,高度發展了的機能與較少發展的機能之間,沒有真正的聯繫發生,因爲這要求付出時間和精力的巨大代價;它是一項漫長而困難的自我教育工作,沒有內省不可能完成。但在這一點上,外傾者既缺乏時間,又缺乏這種傾向;而且,即便他有這種傾向,他也會受阻於公開宣稱的不信任——他也是以此來想象其內在世界的,而外傾型則是以此來設想外部世界的。

但是,人們很難想象,內傾型人由於他的更強大的綜合能力和更巨大的實現情緒價值的能力,由此直接而適宜地完成了他自身個性的綜合,即一勞永逸地在高級機能與低級機能之間建立起和諧的聯合。相比于格羅斯的觀點——他認爲唯一的問題就是性慾問題,我更傾向於這一範式。因爲在我看來,它不單純是一個性欲的問題,而且也包括了其他本能。當然,性慾對於未馴化的原始本能來講是一種非常常見的表現形式,但各個方面的權力爭鬥同樣也是其原始本能的表現形式。

格羅斯爲內傾型人創造了一個新名詞——“分離的人格”。通過它,格羅斯指明瞭這一類型人要在被隔斷的情結之間實現任何聚合或聯繫所面臨的特殊困難。內傾型人的綜合能力只是儘可能地致力於建立情結,而這些情結彼此孤立。這樣一些情結是更高統一體發展的直接障礙。這樣一來,在內傾型人那裏,性慾情結、對權力的自我渴望或對快樂的追尋也儘可能地與其他情結相互分離,彼此孤立。例如,我記得有一個內傾性的、高智商的神經症患者,他將他的時間要麼花在超驗的理想主義迷夢中,要麼花在郊外骯髒的妓院裏,而絲毫沒有意識到道德或審美衝突的存在。這兩者涇渭分明,似乎屬於不同領域。這種結果自然就是嚴重的強迫性神經症。

當我們梳理格羅斯關於深度意識類型的闡述時,我們必須牢記這種批判。正如格羅斯所說的,已深化的意識乃是“個性深化的基礎”。從理念的立場來看,外在刺激通常被視爲強力收縮效應的結果。代替所謂現實中實際生活的本能的,是一種“深化”的強制傾向。“不應該將事物看作是個別的現象,而應該看作是部分的理念或偉大的理念情結的組成部分”。格羅斯的這種觀點正好與我們先前關於唯名論、唯實論及其他們的前輩柏拉圖學派、麥加拉學派和犬儒學派的觀點相一致。根據格羅斯的觀點,人們易於分辨出兩種立場之間所存在的差異:具有短暫的次級機能的人在一個時間單位裏擁有許多但只是鬆散相連的原初機能;因此,他尤其受制於個別現象和個別情境。對於這種人來講,普遍性只是有名無實;但對於具有較長次級機能的人來講,內部事實、抽象、理念或普遍性常常佔據突出位置;它們對他來講是真實的、確切的,他必須把所有的個別現象與它們關聯起來。因此,從本質上講,他是一個(在學術意義上的)唯實論者。因爲,對內傾型人來說,思維方式總是先於對外部事物的知覺,他傾向於成爲一個相對主義者(格羅斯,第63頁)。其周圍環境的和諧給予他特別的快樂(第64頁):這與他關於如何使孤立的情結得以和諧起來的內部壓力正相對應。他規避每一種“放縱行爲”,因爲它可能很容易導致干擾性刺激(當然,激情的爆發必須除外)。由於他專注於內部過程,關於社會化的考慮就相當貧乏。他自己理念的強勢主導地位就不喜愛接受其他人的觀點或理想。這種情結的強烈的內在表現賦予這種人以顯著的個性特徵。“從社會的角度來說,情感生活時常是無益的,它總是屬於個體的”(第65頁)。

作者的這一論述應當受到探索性批判,因爲據我的經驗,它包含了這樣一個問題,即爲類型之間的最大誤解提供了機會。格羅斯在這裏清楚地表明,內傾的知識分子雖然儘可能地不讓自己的感情外露,但合乎邏輯地展現正確的觀點和行爲,這並不完全是因爲他對任何情感的炫耀有一種本性的厭惡,還因爲他害怕錯誤的行爲會引起干擾性刺激,即受到其同伴的激情的干擾。他害怕對他人產生不愉快的影響,因爲他以其固有的敏感而信賴他人;此外,他常常爲外傾型人迅速而又外露的適應性所苦惱。他壓抑他的情感;偶爾在他的靈魂深處也有激情萌生,此時他很清楚地感覺到它。情感的折磨對他來說是出了名的。他把自己的情感與他人所表露的情感進行比較,當然,主要是與外傾型人的情感進行比較,發現自己的“情感”與他人的情感迥然不同。由此,他悟出他的“情感”(或更正確地說是感情)是獨特的,即是個別的。

很自然,他們不同於外傾的情感類型,因爲後者是一種分化了的適應方式,而這正是作爲內傾思維類型的深層情感特徵體現的“真實激情”中所缺乏的。但是作爲一種基本的本能力量的激情幾乎不是個體性的——毋寧說它對所有的人都是一樣的。只有那些分化了的東西才能是個體性的。因此,在深層的激情中,類型的差異立即消失了,更多地具有“人同此心”的普遍性。在我看來,外傾情感類型真正具有個體化的情感,因爲它們已然分化;但在思維所及之處,他則陷入了類似的幻覺。他爲思想所折磨。他將它們與周圍的觀點相比較,即與那些主要是來自於內傾思維類型的觀點相比較。他發現自己的思想與這些觀點幾乎沒什麼相同的;因而,他把這些觀點看作是個體性的、屬於自己的,可能把自己看作是原創思想家,或者完全壓抑自己的思想,因爲沒人與所他想的一樣。但是,在現實中,他的思想對整個世界都是共同的,儘管有少數例外。因而,在我看來,格羅斯上述論斷來自於一種主觀推斷,但也是普遍原則。

“已增強的收縮力使得專注於事物成爲可能,但對事物卻不再有直接的強烈興趣”(格羅斯,第65頁)。在這裏格羅斯清楚地揭示出內傾型心理的基本特徵:內傾型人出於自身的原因而樂於發展理念,遠離所有外部現實。這既是優勢,又潛伏危險。能夠在抽象領域發展出一種理念是一個巨大優勢,在這一領域,感覺不再來侵擾。但也有一種危險,如果思想進程與所有的實際運用相分離,它對生活的價值也就相應地消失了。因而,內傾型人總在某種程度上處於與生活的極度疏離之中,處於過於從象徵方面來看待事物的危險中。格羅斯也強調了這一特徵。外傾型人也好不到哪裏去,只是對他來講,事情不同罷了。他具有減少次級機能的能力,以至於除了積極的原初機能以外他再也不能體驗什麼了,即他除了憤怒地超越現實,再也不能維持什麼,他不再去觀察、瞭解事物,而只是將它們視爲一種外在刺激。這種能力有一個巨大的優勢,因爲它能使人們從困難局勢中擺脫出來(“你一想到危險,它就化爲烏有”,尼采);但它也有一個重大的不足,災難幾乎是其不可避免的結果,它常常讓人陷入一種無法逃脫的混亂之中。

格羅斯認爲,從外傾類型那裏誕生所謂的文明天才,而所謂的文化天才則出自內傾類型。前者體現爲“實踐上的成就”,後者則體現爲“抽象發明”。作爲結論,格羅斯確信,“我們這個時代特別需要濃縮的、有深度的意識,與先前時代的淺顯、更有廣度的意識形成鮮明對比”(第68頁)。“我們喜愛理想的、深刻的和象徵性的東西。通過簡單,走向和諧,這是文化的最高的藝術境界。”

格羅斯寫下這段話的確切時間是1902年。現在的情形又怎樣了呢?如果我們想要表達什麼意見的話;我們必須承認我們顯然需要文明和文化,對其中之一來說是需要次級機能的縮短,對另一個來說則是需要次級機能的延長。因爲沒有另一個,我們也無法創造出這一個,不幸的是,我們必須承認,今天的人類,這兩面都缺乏。或者說,在這一點上它過度了,在另一點上它又不足;我們需要更謹慎地表達我們自己的觀點,因爲一直談論的進步,已變得不可信任並受到人們的懷疑。

總之,我認爲格羅斯的觀點實質上與我的觀點是一致的。甚至我所使用的外傾和內傾這兩個概念都從格羅斯的概念體系中得到證明。我們只要對格羅斯的基本假說、次級機能概念做一個批判性考察就行了。

把生理的或“有機體的”假說與心理過程聯繫起來,這通常是一件微妙的事情。在大腦研究獲得巨大成功的時刻,爲心理過程僞造一個生理假說這種狂熱舉措已爲大家所熟悉;其中,認爲細胞活動過程在人的睡眠期間會收縮這樣一種假說絕不是荒謬可笑的,它已得到嚴肅的評價和“科學的”討論。已經證實它是一個名副其實的大腦神話;但我不想將格羅斯的假說視爲一種“大腦神話”——它的有效價值對那個領域來講太重要了。它是一個傑出的理論假說,已在其他領域得到推廣應用,也值得爲其他領域所肯定。

次級機能的理念既簡單又有獨創性。這一簡單概念使得人們能夠將大量的複雜的心理現象納入到一個令人滿意的範式之中;此外,它還有這樣一種優點,即其多元化的本性能成功地經受住任何其他單一假說所進行的簡單還原和分類的挑戰。對於這樣一個合理的假說,人們往往容易趨向高估它的適用範圍和應用價值。這種可能性或許正好滿足了眼下這種情形的需要,儘管不幸的是,事實上這個假說只適用於有限的範圍。我們完全可以不顧假說本身只不過是一個假定的事實,因爲沒有人曾經觀察到大腦細胞的次級機能,也沒有人能證明,爲什麼從理論上說次級機能在性質上應該像原初機能那樣對下一個聯想具有相同的壓縮效果,而根據其定義,原初機能本質上不同於次級機能。在我看來,還有一種更爲重要的情形:在同一個體身上,心理態度的習慣會在一個很短的時間內發生改變。如果次級機能的持續存在屬於生理的或有機體的特徵,那它必定會或多或少地被視爲永久性的。這樣,就不能期待次級機能的持續存在會突然發生改變;在生理的或有機體的特徵中從未發現有這樣一種改變,當然病態變化排除在外。但是,正如我多次強調的那樣,內傾與外傾根本不是特徵,而是機制,似乎它可以隨意被植入或分離。只是從它們的習慣性主導作用那裏,才發展出相應的特徵。毫無疑問,存在着一種依賴某種先天傾向的偏好,但它對於這個或那個機制來說並不總是具有絕對的決定作用。我時常發現周圍環境的影響幾乎同等重要。在我的親身經歷中有這樣一個例子,一個具有顯著外傾行爲特徵的人,當他與一個內傾的人親密地生活在一起後,他改變了自己的態度,隨後即使與具有顯著外傾個性的人密切交往,也還是成爲一個相當內傾的人。

我多次觀察到,在一段較短時期內,某種個人的影響導致了次級機能的作用狀況的根本改變,甚至在一些非常確定的類型中也是如此,還有,先前的狀況隨着外部影響的消失而開始重構。由於有這樣一些經驗,我認爲我們應當將我們的興趣更多地指向原始機能的構成上。格羅斯自己也強調指出過,強烈激情之後的次級機能會得到特別的延長,[10]這就引出了次級機能對原初機能的依賴關係問題。

事實上,並不存在爲什麼類型理論必須建立在次級機能的持續作用基礎之上的合理根據;可以設想的是,它對等地以原初機能的強度[11]爲基礎,因爲次級機能的持續作用明顯依賴能量消耗和細胞活動的強度。自然而然地,我們可以進一步這樣認爲,次級機能的持續狀況依賴恢復的速度,也許存在大腦同化特別迅速的個體,而另外一些個體則相反,在這方面相形見絀。如果是這樣,外傾型大腦必定比內傾型具有更高的恢復能力。對於這樣一個非常不可能的假設來說,缺乏證據基礎。我們知道,次級機能延長的真正原因是受限於這樣的事實:除去病態狀況,原初機能的特殊強度合乎邏輯地影響到次級機能的延長。因而相應於這一事實,真正的問題在於原初機能,並涵蓋了這一問題,現在的問題是,原初機能是否在一個人身上始終是強的,而在另一個人身上就是弱的?如果我們必須把問題轉向原初機能,我們就得解釋強度何以會有變化,特別是原初機能的強度何以如此顯著地快速變化。我相信這是一種取決於一般態度的能量變化現象。

原初機能的強度似乎與準備狀態的強度直接相關。在存在着巨大精神張力的地方,原初機能也有一種特殊的強度及相應結果。當薄弱的張力逐漸消失時,偏離傾向和表面聯想就出現了,就有了“理念的飛翔”;事實上,這是一種以軟弱的原初機能和短暫的次級機能爲特徵的狀況。一般的心理張力(除了生理原因,如鬆懈等)取決於極其複雜的因素,如情緒、關注、期待等,即取決於價值判斷,反過來它們又是所有先行心理過程的結果。當然,由此我不僅理解了邏輯判斷,還理解了情感判斷。從技術上講,我們應該在能量意義上將一般張力理解爲力比多,而在關聯於意識的心理意義上,我們應該把它看作是價值。強度的變化過程與“力比多相連”;換句話說,它是力比多的表現,是一種強烈的能量活動過程。這種強度過程是一種心理價值,因而由它而來的聯想組合就被稱之爲有價值的,與它的對立是稍微壓縮效果——我們將它們描述爲沒有價值的或膚淺的。

這種緊張的態度只是對內傾者來說纔是基本特徵,而鬆懈的、簡單態度是外傾者的特徵,[12]當然,例外情況不算。不過,例外即便是在同一個體身上也是常有的。給內傾者一個完全適宜的、和諧的環境,他會因爲放鬆而發展爲一個完全的外傾型,直到有人納悶:爲什麼不把他當外傾者來對待。但是將外傾者轉移至一個黑暗、寂靜的空間,在那裏所有被壓抑的情結都向他襲來,那他就被逼入緊張狀態,最小的刺激也會引起劇烈的反應。生活環境的變化也有類似的效果,它會暫時改變類型;但是優先的態度通常不會徹底改變,也就是說,儘管內傾者偶爾會有外傾表現,但他還會保持他先前的樣子,外傾者也是一樣的。

總之,在我看來,原初機能要比次級機能更重要。原初機能的強度是決定性因素。它取決於一般心理張力,即取決於所積累的且可處置的力比多規模。以這種積累爲條件的因素是一種情結,它是先前所有心理狀態的結果。它以心緒、關注、情緒狀態和期待等形式體現出來。內傾型由一般張力、強烈的原初機能和相應的長期的次級機能而著稱。外傾型則以普遍鬆懈、較弱的原初機能和相應的短期次級機能爲特徵。


[1]在《超越精神劣勢》(維也納,1909年版)一書中,格羅斯儘管進行了一些修正(見該書第27頁及其後),但其關於類型問題的基本觀點並未改變。

[2]榮格:《語詞聯想研究》。

[3]艾伯施威勒:《關於語言聯想的研究》,1908年版。

[4]在另一處(《精神病態研究》第41頁),格羅斯在“高估理念”與所謂“具有支配價值的情結”之間進行了——我認爲是正確的——區分。正如格羅斯所考慮那樣,後者不僅有這種類型的特點,而且也有其他類型的特點。“矛盾”情結根據其被強化的情感狀況,總是具有很高的價值,不管它可能出現於哪一種類型。

[5]保羅·貝瑞:《劇烈偏執反應的根本治療》(《布洛伊勒的精神分裂症抗拒性理論》,第3卷,第795頁及其後)。

[6]《精神病態研究》,第40頁。

[7]格羅斯:《超越精神劣勢》。

[8]同上,第59頁。

[9]參見喬丹的類似陳述。

[10]參見喬丹的類似描述,第12頁。也見於格羅斯:《超越精神劣勢》,第30頁和第37頁。

[11]此處的“強度”與前後文的“深度”爲同一概念,指的是心理意識活動的深刻和專注程度,根據具體語境,表述略有不同。——中譯者

[12]這種緊張或鬆懈甚至偶爾以肌肉的收縮形式顯示出來。人們常常在臉部表情上看到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