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1 心靈成長的六個定律

這是關於心靈成長最基本的知識。如果我們的成長環境明顯違背了這些定律,我們的心靈就會受傷,我們的生命感覺就會出現破碎。

定律一:成為自己

不斷收到讀者來信,問什麼是“內在的父母”與“內在的小孩”。同時,也不斷收到不少來信問一些關於心靈成長的最基本的知識。

在思考怎麼回答他們的問題時,我梳理出了關於心靈成長的六條定律。

與定律相對應的是破碎。所謂破碎,意思就是,如果我們的成長環境明顯違背了這些定律,我們的心靈就會受傷,我們的生命感覺就會出現破碎。

我們生命的根本動力是成為自己。

美國人本主義心理學的代表人物馬斯洛稱,人有五個層次的心理需要:飲食與性的生理需要、安全需要、歸屬需要、自尊需要、自我實現的需要。如果按照另一位人本主義心理學的代表人物羅傑斯的話來說,所謂自我實現的需要,也就是成為自己。

什麼是自己,我們又怎樣可以成為自己?

羅傑斯認為,所謂自己,就是一個人過去所有生命體驗的總和。假若,這些生命體驗我們是被動參與的,或者說是別人的意志的結果,那麼我們會感覺,我們沒有在做自己。相反,假若這些生命體驗我們是主動參與的,是我們自己選擇的結果,那麼不管生命體驗是快樂或憂傷,我們都會感覺是在做自己。

是不是在做自己,這一點極為關鍵。

如果我們感覺不是在做自己,那麼不管別人的意志看似多麼偉大或美好,我們都會感覺很不舒服,並會做一些看似莫名其妙的事情。看上去,這些事情像是自毀或傷害別人,但其實我們不過是在用這些事情來喚醒自己的意志。

譬如,美國明星“小甜甜”布蘭妮·斯皮爾斯,她在演唱事業上獲得了極大成功,但是,這個成功不是她意志的勝利,而是她媽媽林恩意志的勝利。從兩三歲開始,媽媽一直帶著她轉戰美國各地,用盡各種辦法為她謀取演唱的空間。為此,她沒有了童年,只在13至15歲期間,過了兩年普通女孩的生活,還有了初戀男友。但林恩為了在女兒身上實現自己的野心,迫使這個男孩離開了布蘭妮。這只是布蘭妮母女關係的一個縮影,其實布蘭妮的媽媽在各個方面都想操控女兒的一切。

在精神近乎崩潰的時候,布蘭妮在一家療養中心不斷對別人說:“我是騙子!我是冒牌貨!”

這句話的意思其實很簡單,就是:你們在我身上看到的所謂成功不是我的,而是我媽媽的,她通過我的身體實現了她的夢想。這看似很好,但布蘭妮的意志卻被剝奪了,她遠遠沒有成為自己,而只是媽媽的“自己”的延伸。

類似的例子還有邁克爾·傑克遜,他的名聲、才華和影響力都勝過布蘭妮。但是,他開始的成就也是父親粗暴塑造方式的結果。並且,和布蘭妮一樣,他在一次接受採訪時對記者說,他的童年被剝奪了,這是令他最耿耿於懷的事情。

後來,傑克遜對小男孩極其痴迷。這一點都不難理解,他迷戀小男孩,是因為他自己不曾做過真正的小男孩。他和那些小男孩在一起,就好像得到了自己已經逝去的童年似的。

在爸爸粗暴的意志控制下,傑克遜失去了童年。但他自己的意志渴望擁有一個快樂的童年。於是,他迷戀男童。只是,當他把自己的渴望強加在那些被他迷戀的小男孩身上時,他也是在將自己的意志強加於他們身上,剝奪了這些小男孩做自己的機會。

定律一的破碎:我們被選擇,被決定

人本主義心理學將自我實現視為最高價值。相應的,存在主義哲學也將“選擇”視為最主要的命題。

用最通俗的話來說,存在與選擇的關係就是,你選擇,你才存在過。如果你總是被選擇,那麼你就不曾活過。但問題是,太多的人喜歡把自己的意志強加在別人身上。甚至,一個哲學家稱,一個生命的過程,就是不斷與別人的個人意志作較量的過程。別人會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我們,我們同樣也會這樣做。

這樣做的時候,我們有很多名堂,最簡單的說法是,我這樣做,是為了你好。

對此,以色列哲學家馬丁·布伯稱,一旦你將對方視為實現你目標的對象和工具,那麼,不管你的目標看似多麼偉大,你都對那個人造成了傷害。著名的寓言小說《盔甲騎士》中,騎士對導師梅林說,他愛妻子和兒子,但梅林反問他:“你有沒有把需要當作愛?”騎士恍然大悟,他需要去“愛”妻子和兒子,不管妻子和兒子需不需要,他都要去“愛”他們。其實,妻子和兒子只是騎士愛的對象和工具而已。或者說,騎士只是想將自己的意志強加在妻子和兒子身上罷了。難怪,妻子和兒子都對他的愛沒什麼迴應,因為這種愛其實是傷害。

不過,自己為自己的人生作決定,自己把握自己的命運,這聽上去很動聽,有一些偉大的味道。然而,這樣做的另一面,意味著你必須為你的決定負責,如果選擇錯了,你受傷了,不要怨天尤人,不要把責任推卸到別人身上。很多人懼怕這一點,於是寧願放棄自己的意志,寧願被別人決定。

由此,他們自己阻斷了自我實現之路。

定律二:我們天然就有一個精神胚胎

我們在自我實現的道路上,最容易遭遇的第一個挫折,多來自父母等重要的親人。父母最容易以愛的名義,將自己的意志強加在孩子的身上。當他們這樣做的時候,就壓制了孩子成為自己的努力。

父母們之所以喜歡這樣做,常常是因為抱有一個傳統的觀點——孩子是一張白紙。按照這個觀點,孩子被認為一開始什麼都沒有,就是純粹的空白,我們怎麼塑造怎麼教育,孩子就會成長為什麼樣子。

意大利教育學家蒙臺梭利反對這一看法,她認為,孩子絕不是一張白紙,相反,一開始就有一個精神胚胎,這個精神胚胎中藏有心靈成長的密碼。並且,只有孩子自己通過自己的行動、感受和思考才能解開這個密碼。因為,那些敏感期只有一個大概的規律,我們無法找到一個精確的時間表,也就無法主動地操控,而只能通過孩子的自發行為去發現,自己目前正處於什麼敏感期。

很多幼兒教育學家支持蒙臺梭利的這一說法,他們通過觀察發現,孩子6歲前有許多心靈發育的敏感期,譬如追求完美,熱愛音樂、數學等,都有一個敏感期。處於特定敏感期的孩子,會對某一件特定的事情有著匪夷所思的執著,他們會不厭其煩地自發地重複去做這些事。如果這些事在敏感期內得到了充分的操作和訓練,這個孩子的特定能力就會得到充分發展。如果錯過了這個敏感期,這一特定能力就會遭到難以逆轉的損害,以後要花極大的力氣才能部分彌補。

蒙臺梭利認為,這就是精神胚胎指引的結果。源自精神胚胎的聲音告訴孩子,他需要做什麼。從這一角度而言,孩子的每一個自發的行為,其實都反映了精神胚胎成長的需要,都有其獨特的價值。

按照這一觀點,羅傑斯的“成為自己”的“自己”並不純粹是一個人的生命體驗的總和。因為按照羅傑斯的這一觀點,自己一開始好像也是空的,而按照蒙臺梭利的觀點,我們一開始就不是空的,一開始我們就有一個無比重要的精神胚胎。

更關鍵的是,6歲前的經歷決定了精神胚胎的發育程度。彷彿是,精神胚胎在6歲前基本發育成型了。假若在6歲前,父母一直忙於用自己的意志塑造孩子,那麼,孩子的精神胚胎就沒有發育的機會。於是,這個孩子就會出現種種問題。

國內知名的幼兒教育專家孫瑞雪女士說,一個精神胚胎得到良好發育的孩子,會有極好的感受能力,他充分信任自己的感覺,對任何事情都要尋求自己的判斷和理解。最終,他將成為一個極具獨立判斷能力和豐富創造力的人。

定律二的破碎:精神胚胎被壓制

按照蒙臺梭利的觀點,孩子的自由探索非常重要,因為這是精神胚胎得以發育的唯一途徑。然而,因為不理解孩子的行為,大人很容易從自己的角度出發,強迫孩子接受自己的意志,控制並壓制孩子的選擇空間。由此,破碎很容易產生。

孫瑞雪稱,依照她的觀察,所謂的多動症,其實大多數是孩子的精神胚胎被嚴重壓制的結果。患有多動症的孩子,他的重要撫養者中一定是不斷有人對他說,你不能這樣做,也不能那樣做,你必須聽我的。於是,這個孩子的許多源自精神胚胎的自發行為都被打斷了,他錯過了一個又一個敏感期。但是,源自精神胚胎的那些需要還是要表達自己的聲音。假若100個敏感期的需要都被壓制了,那麼這100個需要都渴望表達,甚至是同一時間的表達。於是,一個多動症的孩子,給人的印象是,他好像在同一時間渴望做許多件事情,但因為渴望太多了,他也不知道做什麼好,於是什麼都要做一點。

大人是怎樣壓制孩子自發的需要的,這可以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一個3歲左右的孩子,會拒絕接受一小塊大餅,他一定要一個完整的。對於這種行為,大人會說:這個孩子怎麼這麼不懂事,不知道節約。其實,孩子這樣做,是因為他正處於追求完美的敏感期。一整張餅,是完美的,會滿足他精神胚胎髮育的需要,而一塊餅,是破損的,會讓這個正追求完美的孩子感到不舒服。其實,他並不貪婪,假若你給他一塊雖小小的但完整的餅,他一樣會心滿意足。

所以,不要急著去評判孩子並塑造孩子,更不要急著把你的觀念強加在孩子頭上。譬如,節儉不節儉這樣的詞彙,是不適合用來衡量一個3歲的孩子的。你可以強行把一個3歲的孩子塑造成看似節儉的孩子,但這個孩子因而就失去了對完美的感受、渴望和追求。

定律三:關係勝於一切

情商比智商重要,這一點已成公論。那麼,情商是什麼?

其實,情商就是性格,就是人格,而人格就是我們的內在關係模式。從這一點而言,父母不必太忙於給孩子灌輸知識,因為他們與孩子的關係,實際上遠比這些知識重要。

假若父母能給孩子提供一個和諧的關係,那麼,孩子的精神胚胎就會在這個關係中,自由而安全地得到最大限度的成長。

所以,父母應切記,他們與孩子的關係,才是壓倒性的關鍵所在,至於他們想對孩子灌輸的知識,其實是配角,有時甚至還是反角。

新精神分析流派、現代客體關係心理學認為,我們每個人都有一個內在關係模式,這個關係模式決定了我們與其他人、與社會、與世界,乃至與自己的相處方式。

這個內在關係模式,用客體關係理論解釋起來會比較複雜,但可以簡單而形象地解釋為“內在的父母”和“內在的小孩”的關係。

這個內在關係模式也是在6歲前基本建立的,所謂“內在的小孩”,其實就是孩子自己一方角色的內化。所謂“內在的父母”,則是父母一方角色的內化。內在關係模式,基本也是童年時,孩子與父母等重要親人現實關係的內化。

給予孩子愛,也要給予自由

由此可以看到,父母與孩子童年時的關係模式無比重要。衡量這個關係模式的質量有兩點:愛和自由。

通過對定律一和定律二的探討,我們已經知道,自由對孩子而言非常重要。因為自由意味著孩子的精神胚胎可以充分地獲得發育,自由也意味著這個孩子的意志得到了尊重,他被允許並被鼓勵走向自我實現,自己為自己的人生作選擇。

這聽起來有點抽象,但做起來並不難,就是在孩子開始進行自我探索的時候,既不要常替他完成,更不要經常限制他。譬如,當一個還不會走路的小傢伙辛苦地爬向10米外的一個玩具時,大人不要因為覺得他很辛苦,就把那個玩具替他拿過來,更不要把他抱起來,帶他去拿一個大人認為的更好的玩具。

與給予孩子自由同等重要的是愛。

愛是什麼?按照羅傑斯的定義,愛是深深的理解和接受。那麼,相反,假若我們做不到對孩子的理解和接受,而急於將自己的意志強加在孩子身上,這就不是愛。

我們很容易急於給孩子建議和命令,這是因為,給建議和命令,遠比理解容易。實際上,無數父母感受到,理解孩子,太難太難了。譬如,有多少父母能理解一個3歲的孩子為什麼非得要一張完整的大餅?

理解了,才能做到接受。談到接受,羅傑斯認為,只有無條件地接受,才能令一個孩子感受到被愛。然而,無數父母對孩子的愛都是有條件的——“你必須做到什麼,我才愛你”。

當父母這樣做的時候,孩子就會把注意力從內部轉化到外部。原來,他是因為精神胚胎的召喚,才會爬10米遠去拿一個玩具的。但現在,他不去拿那個玩具,是因為他知道,那樣做會令父母不高興。這樣一來,這個孩子就會失去對事情本身的原動力,一切行為都以獲得父母的關注和認可為目標。於是,他現在很容易被父母控制,等長大了,就很容易被其他人控制。

內心和諧,才有愛的能力

這個關係的平衡性也非常重要。按照客體關係理論,關係的兩極——“內在的父母”和“內在的小孩”——同等重要,假若關係中一極過分強大,而另一極過分虛弱,那麼這個孩子一定會出現嚴重的心理問題。

若父母溺愛孩子,那麼這個內在關係中,“內在的父母”就會過於虛弱,而“內在的小孩”會過分強大。現實生活中,實施溺愛的父母是為了孩子而存在。內在關係中,“內在的父母”就會淪為“內在的小孩”實現自己慾望或目標的工具和對象。簡而言之,這個孩子的心中就只有自己,而沒有別人。

可想而知,正常人不會樂意和一個在溺愛中長大的人建立關係,因為這個人只知索取,而不知回報。即便他意識到這樣做不好而想改變,也很艱難,因為內在關係模式一旦建立,再想動大手術,是很艱難的。

因痴迷劉德華而聞名的楊麗娟就是這樣的例子。她的父母極度溺愛她,結果導致她的“內在的父母”一極非常虛弱,而“內在的小孩”一極非常強大。於是,她在父母和媒體面前,都像是一個只知索取的孩子。她甚至對父親的死,都缺乏正常人應有的哀傷。這不難理解,因為有她這樣的內在關係模式的人,嚴重缺乏愛的能力。

愛,是我們用得最多的字之一。但什麼是愛呢?愛就是自愛和愛別人。

按照客體關係的理論,會愛的人,得有一個平衡的內在關係模式。“內在的父母”愛“內在的小孩”,於是這個人就懂得了自愛。“內在的小孩”愛“內在的父母”,於是這個人就懂得了愛別人。

楊麗娟的內在關係嚴重失衡,只有“內在的父母”愛“內在的小孩”,而沒有“內在的小孩”尊重“內在的父母”,所以她也就沒有愛父母和愛別人的能力。

相應地,楊麗娟父親的內在關係模式可能恰恰相反,是“內在的父母”極其強大,而“內在的小孩”卻被嚴重忽視,總之也是嚴重失衡。於是,他成了一個能愛別人但不能自愛的人,這個邏輯發展到極點,就是他為了滿足女兒的不合理要求,而犧牲了自己的一切。他這種嚴重忽視自己的人格特徵,在其他細節上也可以得到體現,譬如他去最好的朋友家裡,也從不肯坐在沙發上,甚至連口水都不肯喝。

我們常講關係的互補性,其實,這種互補性常隱藏著很大的問題。因為,所謂的關係互補性,常常是兩個失衡的關係的相互彌補。譬如,楊麗娟和父親楊勤冀的關係就是互補的,楊勤冀的“內在的父母”過於強大,而楊麗娟的“內在的小孩”過於強大,這樣的兩個人在一起,他們的關係反而是比較和諧的。但是,他們兩個與正常人都無法相處,因為正常人既受不了楊麗娟的只知道索取,也受不了楊勤冀的從不肯索取。

孩子忍受不了分分合合

這個內在關係模式的穩定性也非常重要。一些父母,既能給孩子無條件的愛,又尊重孩子的獨立空間,他們本來就是優秀的父母。然而,因為一些現實的侷限,或一些錯誤的觀念,當孩子幼小時,他們不斷與孩子分分合合,最終令孩子內在關係模式極不穩定,而這個孩子也因此成為一個無法與別人建立穩定關係的人。

一位男士,他無法與別人建立良好的親密關係,既沒有知己朋友,又沒有戀人。他回憶自己的童年,似乎一直是與父母居住在一起的,且父母一直既愛他又從不過分干涉他的自由。

後來,在心理醫生面前,他說他腦子裡經常有一個畫面:他從一輛轎車中奔入另一輛轎車。這個畫面一出現,他就會忍不住地憂傷。

經過自由聯想,答案映現了出來。原來,他的父母事業都非常成功,並且他的親戚也多是成功人士。他出生後,父母誰都不能天天守護他,又不願意請保姆照料他,於是想了這樣一個辦法:誰有時間,誰就照顧他,當沒有時間時,就把他轉給另一個親戚。因為他們家族普遍有錢,大家都有轎車,所以他小時候經常被親戚從一輛轎車裡轉到另一輛轎車裡。親戚們對他普遍很好,但是,一個幼小的孩子是無法承受不斷地分分合合的,因為每一次離別給他帶來的都是傷痛。因為這些分分合合,他小時候其實不敢與別人建立親密關係,因為每次都是剛建立沒多久就又斷裂了,這對一個3歲前的孩子而言是難以忍受的傷痛。

有時,我們還會看到這樣的現象:生下孩子後,年輕的父母太忙了,於是把孩子交給老人帶,時間寬鬆了,再把孩子接來與自己團聚,忙了,就再送走。這樣會對孩子造成難以逆轉的傷害,總是經歷分分合合的孩子,長大後在對人的信任度上勢必會出現問題。

定律三的破碎:關係最容易傷人

我們最重要的生命訴求是成為自己,而最容易對這一根本性的生命訴求造成阻礙的,就是關係,尤其是童年時與父母等重要親人的關係。

通過上面的描述,我們看到,父母與孩子形成良好關係需要太多的因素:

第一,要有愛。沒有愛,一個孩子可能根本就無法長大,他甚至都不會產生活下去的願望。一些殘酷的研究發現,如果沒有皮膚的接觸,嬰兒的夭折率高得可怕,即便生存了下來,他們的智商和情商都會處於很低的水平。

第二,要有自由。沒有自由,一個孩子就會成為撫養者意志的延伸,他會覺得自己好像不是自己。

第三,關係要平衡。我們常喊“一切為了孩子”這樣的口號,其實這樣的口號是極其糟糕的。假若我們真這麼做,那麼所有孩子的內在關係模式都將是隻有自己沒有別人,他們都將喪失愛的能力。真正的好的關係模式是,父母自愛,同時愛孩子,於是也教給孩子自愛並愛別人。

第四,關係要穩定。愛情中,一個不穩定的關係會給一個成年人造成極大的傷害。童年時,這個傷害會更重。

這四個條件缺少任何一個,孩子都會受傷,他就難以在內心中建立起一個好的內在關係模式來,他的人格就會存在一些缺憾,他的心靈成長就會出現一些問題。

什麼是存在?

存在主義這個詞已廣為人知。

然而,什麼是存在?

作為一個人,體驗和感覺就證明著他的存在,就是他的存在。

所以,一個感覺豐沛的人,一個體驗豐沛的人,是存在過的。

要有豐沛的感覺和體驗,就要勇於投入生活的洪流,就要自己為自己的人生作選擇。這樣,你才能有豐沛的感覺和體驗,你才能體會到自己的存在。

相反,假若你一直是被人作選擇,你就沒有存在過。

所以,在《1984》中,掌握著主人公生死大權的奧勃良對被掌握者說:“你不存在!”

所以,一個總被父母安排一切的孩子說,他覺得好像自己沒有活著,他甚至走路時都感受不到自己的雙腳,於是經常摔跤。

存在與不存在,這並不是一個簡單的哲學命題,而是實實在在影響我們生活的人生命題。但很多時候,因為選擇了還要負責,這很沉重,所以我們主動不想存在。

譬如,儘管遇到了很簡單的問題,仍有很多讀者給我寫信說:請問我該怎麼辦?

我不能告訴你該怎麼辦。

假若我這麼做了,我既剝奪了你選擇的機會,也侵害了你的存在。

我為你作選擇時,我存在,但你不存在。

偶爾懶一下,讓別人替自己作選擇,這比較愜意。然而,一旦這成為一貫的模式,再想贏回自己的存在權,就很難了。

譬如,當納粹德國將所有人的選擇權交給希特勒後,這個國家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就只有希特勒存在,其他人都不存在。

這時,誰想顯示自己的存在,希特勒就會令你的肉體徹底不存在。

所以,要尊重自己的選擇,並因而努力承擔自己的責任,以爭取你的存在。

定律四:多一隻心靈之眼,看破關係的迷霧

一個人怎樣對你,反映著他的內心。

你怎樣對一個人,反映著你的內心。

這叫投射。

一個人怎樣對你,可能是被你教會的。

你怎樣對一個人,可能是被他教會的。

這叫認同。

投射與認同,是人際關係中最重要的心理互動機制,是我們的內在關係模式相互影響的主要途徑。

所以,不必將關係中發生的事情簡單地歸到自己身上或他人身上。相反,我們應該多一隻心靈之眼,學會從內在關係的角度上審視自己和對方。

前面一節,講述了心靈成長的第三個定律,其中講道,我們所謂的人格是一個人的內在關係模式,即“內在的小孩”與“內在的父母”的關係。並且,這個內在關係模式基本在6歲前形成。

那麼,第四個定律就是,這個內在關係模式是我們與他人、社會乃至世界相處的基石。簡而言之就是,童年時,我們怎麼與父母相處,長大後,我們就怎麼與其他人相處。

不過,這個相處模式也有變數。某一時刻,在某個關係中,你會以“內在的父母”自居,而將“內在的小孩”投射到對方身上,而在另一時刻,你或許以“內在的小孩”自居,而將“內在的父母”投射到對方身上。並且,你在將自己內在關係模式向外投射的時候,關係的另一方,也在做同樣的事情。

這就是人際互動的主要方式。

這裡所說的互動,不只是我們與其他人的言語互動,還有來自潛意識的信息互動。相對於意識層面的言語互動,潛意識的信息互動更重要。

這也不只是我們與現實生活中遇到的人的互動,還包括我們通過書本、網絡和電視等媒介與其他人的互動。這也不只是我們與人的互動,還有我們與其他生靈乃至大自然的對話。

在這所有的互動中,內在關係模式都是基石。然而,這並不意味著,你的內在關係模式一直恆定不變。相反,與其他人、與社會和與自然的每一個互動都是機會,即促進你心靈改變的機會。當然,這也常常蘊含著風險,每一個互動都可能把你的心靈拉進黑暗。

如果只討論現實中的人際關係,可概括為一句話,即關係並非兩個人的事情,其實是兩個內在關係模式的互動。

要認識這樣的互動,我們就需要多一隻心靈之眼,能夠在必要的時候跳出來,並從一個近乎旁觀的視角審視一下你與他人的互動遊戲。

他為什麼喜歡羞辱同學

與人相處時,我們需意識到,我們面對著的那個人,並非一個簡單、單一的人。其實,我們面對的是一個關係,即這個人的內在關係模式。

並且,這個人與你相處時,一定會玩投射的遊戲。要麼,他會把他內在關係模式中的“內在的父母”投射給你;要麼,他會把他的“內在的小孩”投射給你。

這幾乎是必然的。

所以,我們應知道,一個人怎樣面對自己,其實反映著這個人的內心。他怎樣對待你,其實反映著他“內在的父母”與“內在的小孩”的相處模式。

有一天,在一家餐館吃飯,餐館的服務員和我聊天時講到,有兩個男孩常來這個餐館吃飯,男孩A一身名牌,顯然家境很好,男孩B有些寒酸,顯然家境一般。

不僅如此,男孩A還帥氣、高大,而且學習成績似乎更出色。總之,他似乎在各個方面都比B顯得出色一些。

女服務員說,也因此,A趾高氣揚,總是很無情地對待B,一會兒說,你怎麼能用手拿著比薩吃,簡直就是原始人嘛!一會兒又說,你怎麼這麼笨,吃飯的樣子真是難看。最後,該結賬了,A看似豪爽但其實很尖刻地說:“我知道你很窮,當然是我結賬了。”

“現在的孩子,怎麼這麼勢利!”女服務員感慨道。

“那是因為他們生活在勢利的家庭。”我對她解釋說。

可以推測,A的家庭缺乏平等觀念,他的父母和家人不僅瞧不起別人,他們在家中也會彼此製造壓力,要是誰在某一方面不夠“優秀”就會被瞧不起。這使得A的心中形成了“挑剔的內在的父母”常瞧不起“不夠優秀的內在的小孩”的關係模式。有了這樣的內在關係模式後,A就會把它帶到任何關係中,B只是被他選中的一個而已。

他先在家中習慣了被挑剔

A看似很在乎優秀不優秀,但是,他很喜歡與B這樣處處不如自己的人打交道,因為只有和這樣的人在一起,他才可以完美地把他的內在關係模式投射出去。因為這樣的內在關係模式,他內心會有許多衝突和不良情緒,必須宣洩出去,他才會感覺好一些。

同樣,還可以看出,B的內在關係模式也大有問題。女服務員說,儘管不斷遭受A的羞辱,但B一直笑嘻嘻的,好像沒有什麼不滿。這可以推測,B的內在關係模式,是贊同“優秀者”有資格羞辱“不優秀者”的。極有可能,B的父母或家人經常拿B和別的孩子作比較,並且會斥責甚至羞辱達不到他們理想要求的B。這導致B和A一樣,內心中也有一個“挑剔的內在的父母”和“被挑剔的內在的小孩”。於是,當外在條件都勝自己一籌的A不斷羞辱自己時,有這樣內在關係模式的B認為這是合理的,自己該被羞辱。

此外,還可以更進一步推測,當A遭到比自己更優秀的人的羞辱時,他可能也會安之若素。至於B,他也會去羞辱不如自己的人。然而,假若B的內在關係模式是另外一回事,講究相互尊重和平等,那麼他就會不吃A那一套,會對A的羞辱加以還擊。

用心理學的術語講,A羞辱B,是投射,即將自己的內在關係模式強加在B的頭上。B接受了A的羞辱,是認同,更準確地說,這叫作投射性認同。但假若B不接受A的羞辱,這就叫作投射不認同。

投射與認同,這是人際關係中最重要的心理互動機制。

案例:投射與認同

我們常說,一個人怎麼對待別人,其實是這個人的內心反映。

這個道理,套用一個心理學術語,就是投射。

更細緻的解釋是,一個人的外部人際關係其實就是他的內在關係向外的展現。

譬如,假若一個人的內在關係模式是“挑剔的內在的父母”與“被挑剔的內在的小孩”。那麼,這個人現實的人際關係,要麼是他瞧不起別人,要麼是他甘於被別人瞧不起。

面對這樣的人,我們就要明白,他挑剔你,其實並非你的錯,而是他自己的問題。他是把自己內心的東西投射到你身上了。不過,接不接受他的投射,就是你的問題了。

在一個心理學論壇上,23歲的女孩阿娜寫道:“很多人都擺出一副長者的姿態來教訓我這個沒事找事、頑固不化、不懂事的小孩子。”

這些擺出長者姿態的人來教訓她,可以理解為,他們正在向她投射他們的一些東西。一般而言,他們投射給她的,就是他們的“被挑剔的內在的小孩”。

因為這些教訓,阿娜很容易受到影響。別說教訓了,甚至“一旦別人表示出一點不滿,我就有天塌下來的感覺”。也就是說,這些人對她的投射,都成功了,都嚴重影響到了她。按照心理學的說法,就是她認同了這些人投射給她的“被挑剔的內在的小孩”。

那些人向她投射,是他們的事,而她認同這些投射,就是她自己的事。

她為什麼這麼容易認同這些投射,這麼容易受到他們的影響呢?原來,她的父母一直就是這樣對她的,他們幾乎從來不誇獎她,而只是一味地挑剔她、指責她,甚至羞辱她。由此,她的內在關係模式就是“挑剔的內在的父母”和“被挑剔的內在的小孩”。別人之所以那麼容易把他們的“被挑剔的內在的小孩”投射到她的頭上,是因為她的內心中首先有了一個“被挑剔的內在的小孩”。

這種互動模式令阿娜非常痛苦,她渴望擺脫這種痛苦。那麼,她可以給自己的心靈多一雙眼睛,當別人再次動輒指責她時,她可以告訴自己,這些人其實是把他們的“被挑剔的內在的小孩”投射過來了。這不是她的問題,而是他們的問題。

譬如,就在這個心理論壇上,一個經常以專家口吻訓斥別人的網友辱罵阿娜說:“沒出息的臭丫頭,要是你找我做心理諮詢,我會罵死你。”

在別人看來,這個網友顯然不是什麼諮詢師。如果真是,那麼也是一個應該被開除的心理諮詢師。然而,即便這麼明顯無理的話,也嚴重影響了阿娜,她怯生生地問這個網友:“為什麼?”

顯然,這個網友的投射獲得了成功。

其實,阿娜只要做一個簡單的工作,就可以擺脫這個網友的投射了。我對她說,這個網友的內在關係模式中,有一個“內在的中毒父母”和一個“內在的受傷小孩”。現在,她這樣訓斥阿娜,其實就是以“內在的中毒父母”自居,而將“內在的受傷小孩”投射給阿娜了。這個道理很簡單,阿娜明白這一點後,立即就可以笑對這個網友的無理攻擊了。

這就是投射不認同。你有投射的自由,而我有不認同的自由。這樣一來,我就不再為你的投射所影響。假若阿娜很生氣,並要求這個網友收回她的投射,那麼就仍然是在受她的影響,投射與認同的遊戲還是會進行下去。現在,阿娜的心靈好像多了一雙眼睛,可以跳出來,旁觀這個網友的獨自表演,於是投射就成了那個網友一個人的遊戲,她自然就玩不下去了。

自愛=“內在的父母”愛“內在的小孩”

心理諮詢中,心理醫生要通過縝密的工作,改變來訪者一些關鍵的、不良的投射與認同機制。

現實生活中,我們也通過與無數人的互動,逐漸改變自己的一些投射與認同的方式,同時也會逐漸獲得一些新的方式,而內在關係模式就會在這個過程中逐漸發生改變。

運氣好的話,我們會遇到一些溫暖的過客,他們的溫和、愛與寬容可能會起到很大的作用,令我們的內心發生改變。通過與他們的交往,我們甚至可能在相當程度上放棄了童年時建立的內在關係模式,他們不僅促進了我們的“內在的小孩”的成長,還會改變我們的“內在的父母”,最終令我們學會自愛。

運氣不好的話,我們會遇到很多殘酷的過客,他們的冰冷、恨與苛刻也會對我們造成很大影響,令我們的內在關係模式向糟糕的方向發展。

若想少受到那些殘酷的過客的不良影響,我們需養成一種意識:在關係中受傷的時候,適當從關係中跳出來一下,用那隻旁觀的心靈之眼審視一下,究竟發生了什麼。

若有了這樣一隻心靈之眼,你會發現,很多詞彙都需要重構。

譬如自愛,在以前的文章中,我已講到,所謂的自愛,如果從內在關係模式去看,其實就是“內在的父母”愛“內在的小孩”。

同樣,我們可以此類推,自信,其實就是“內在的父母”讚賞“內在的小孩”,而自立,就是“內在的父母”尊重“內在的小孩”的獨立空間……

這就可以得出一個結論,我們與自己的關係,也是無比重要的關係。很多人會說,接受自己,愛自己。但是,假若“內在的父母”與“內在的小孩”之間衝突性很強的話,這是並不容易做到的。所以,過於挑剔的父母,很難讓自己的孩子學會自愛。

當然,做不到也是因為,我們常以為,自愛與自信是自己的事,只要自己努力去嘗試就可以逐漸做到,而很少從關係的角度去審視這一點。

我們不僅要從內在關係的角度上看自己,也要學會從內在關係的角度上去看別人。假若我們學會這一點,我們就會明白,這世界上到處是假自信、假自愛和假自尊。

因為,有太多看似自信自愛的人,會給周圍的人帶來極大的痛苦,這其實暴露出了一個祕密,他們的強大的自我是偽裝的,他們必須要把自己的強大建立在別人的弱小之上。他們的內在關係模式中,有一極——通常是“內在的父母”——過於強大,而另一極——通常是“內在的小孩”——過於弱小,這種非常不和諧的內在關係模式給他們帶來很大的衝突,令他們很不舒服。於是,他們會儘可能地向“內在的父母”認同,而將“內在的小孩”儘可能地投射到別人身上。由此,這些貌似強大的人,對周圍人而言,其實是地獄。

心理醫生切忌陷入投射認同的陷阱

意識到對方的投射,但是不認同,這一點在心理諮詢中也非常重要。所有的來訪者,都勢必會在心理諮詢室中大玩投射遊戲,並很渴望心理醫生按照他們所期望的那樣作出認同。

譬如,來訪者經常會顯得非常可憐,好像沒有一點力氣,這時很多心理醫生會忍不住特別可憐他們,不自覺地為他們做很多事。看起來,心理醫生是幫助了來訪者,但其實對來訪者有害無益。

因為,這是一個投射與認同的遊戲。來訪者的“可憐”是一種心理防禦,他用這樣的方式來逃避自己內心的一些問題或成長的責任。這時,假若心理醫生選擇了認同,並幫他完成一些他渴望的事情,那就相當於剝奪了他一次心靈成長的機會。

心理醫生最好的做法是多一隻心靈之眼,能在必要時跳出諮詢關係,從旁觀的角度審視一下諮詢室裡究竟發生了什麼。他須意識到來訪者的投射但不認同,不去按照來訪者的渴望去“幫”他。相反,可以把它拿出來與來訪者討論,把來訪者本來處於潛意識層面的投射遊戲給意識化。這樣一來,來訪者就可以清晰地認識到自己的問題,而好的改變也由此開始發生。

不過,很多時候,即便多了一隻心靈之眼,心理醫生仍然會忍不住去幫來訪者做一些事情,滿足來訪者一些稍顯過分的渴求。這也沒關係,等意識到這一點之後,心理醫生仍然可以把這一互動關係拿出來和來訪者討論,讓自己和來訪者明白,究竟發生了什麼。

我們有無數已經習以為常的投射與認同的遊戲,大多數這樣的遊戲沒有什麼問題,但勢必有很多遊戲存有問題。並且,心理問題越重的人,他的病態的投射與認同就越多。精神分析流派的心理醫生要做的一個重要工作,就是通過投射但不認同,幫助來訪者斬斷這些有問題的互動方式,並由此幫助他們改變自己有問題的內在關係模式。

不過,在斬斷有問題的互動方式時,心理醫生切忌使用冷酷無情的方式。假若一個心理醫生冷冰冰地告訴來訪者,他經常是在裝可憐,好用這種方式來獲得心理醫生的同情。那麼,這次諮詢是不會起到好的治療效果的。

更不能把問題投射給病人

最糟糕的心理醫生是不自覺地進入了來訪者那些富有攻擊性的投射認同遊戲,並認同他們糟糕的“內在的父母”,而對來訪者的缺點大加挑剔。譬如,假若前面那位網友真是心理醫生,並在諮詢中扮演起阿娜苛刻的媽媽,對問題叢生的阿娜進行大肆抨擊,那麼對阿娜這樣的女孩可能是摧毀性的,因為她真的會認為這是自己的問題,並且不懂得逃避。

同樣糟糕的心理醫生,是把自己糟糕的內在關係模式帶進心理諮詢室。很多心理醫生自己的內在關係模式有問題,這沒什麼,因為每個人的內在關係模式都勢必有不同程度的問題。關鍵是,他要意識到自己的內在關係模式的問題,並且能在相當的程度上控制自己不在諮詢室中把這個關係模式強烈地投射到來訪者身上,並誘惑來訪者認同。

譬如,一個心理醫生,他童年缺乏母愛,目前的生活中缺乏異性的愛,這導致他有一個“內在的飢渴的小男孩”。到了諮詢室中,他有時會忍不住地想擁抱一些吸引他的異性來訪者。這種渴望不是問題,關鍵是,他首先要意識到,這是自己的問題,然後控制住它,並找自己的同行或督導老師傾訴並尋求解決,但他絕不能在諮詢室中尋求解決,譬如主動去擁抱異性來訪者。這樣一來,即便沒有進一步更糟糕的事情發生,他也是在向來訪者索取,這就完全違反了心理諮詢的職業設置——來訪者付錢給心理醫生,而心理醫生付出自己的職業勞動,譬如理解和接受、愛和心理分析……

喜歡嘲笑弱者的強者一定是假強者

最經典的例子是希特勒。小時候,他的父親常把他打得死去活來,並且一邊暴打他一邊嘲笑他弱小、意志不堅強。這樣一來,希特勒的內在關係模式非常可怕,一極是“暴虐的強大的老爸”,另一極是“受虐的弱小的小孩”。最終,希特勒意識上徹底認同了“暴虐的強大的老爸”,並將“受虐的弱小的小孩”壓抑到潛意識中。然而,“受虐的弱小的小孩”並未消失,相反可能對他的影響更大,它會時時跳出來,告訴希特勒,他曾經多麼弱小、多麼沒用。希特勒不能容忍這個“受虐的弱小的小孩”影響自己,於是他將它先是投射到周圍的人,接著投射到其他群體——如猶太人身上,最終將它投射到整個歐洲。

在與其他人、群體和國家的關係中,希特勒表現得無比堅定、無比強大,同時拼命地攻擊各種各樣的“弱小者”。看上去,他好像是百分百的強人。然而,我們用我們的心靈之眼,從內在的關係這個角度審視一下就會知道,這其實只不過是他內心的病態的關係模式向外展現的結果而已,他以“暴虐的強大的老爸”自居,而將“受虐的弱小的小孩”投射到了其他人、群體和國家之上。然而,這遠不能表明他強大,相反暴露了他有無比脆弱、無比自卑的一面。

希特勒是一個極端,然而,類似他這樣的人在我們的生活中比比皆是。假若你遇到一個貌似強大的人,但你和他相處非常不舒服,他總是有意無意地用盡一切辦法,顯示他的堅強並令你感覺自己很渺小,那麼,你可以推斷,這個人和希特勒有類似之處,他正將他的“內在的弱小的小孩”投射到你的身上。

我曾在論壇上與一個私企老闆論戰,他白手起家,歷經難以想象的磨難,才有了今天的成功。這些磨難,令他心如鐵石,對剛畢業的大學生和下崗工人大肆攻擊。他的邏輯是,這些人如此脆弱,所以活該掙不到錢,也活該被強者瞧不起。

他的傳奇般的磨難,令網上許多人對他心生崇拜,並贊同了他這種邏輯。但我知道,他之所以攻擊那些弱者,其實是他特別懼怕自己會變成那樣。他的人生經歷告訴他,如果他變成了那樣的弱者,沒有誰——其實是沒有親人,尤其是最重要的親人——會同情他,所以他絕對不能陷入那種境地。於是,他絕對排斥自己柔弱的一面,這最終變成,他絕對排斥所有的弱者。

然而,非常有趣的是,這個私企老闆招的大學畢業生,卻多是無能之輩,常犯一些低級錯誤,最終被他嘲弄,然而他又很少開除他們。

這是一個非常有趣的事情。他既然心如鐵石,為什麼不招一些同樣心如鐵石的員工,或者,起碼心如鐵石地把那些常犯低級錯誤的大學畢業生開除呢?

在我看來,這是因為,他和這些大學畢業生建立關係,正是為了將自己“內在的脆弱的小孩”投射到他們頭上去。只有在這樣的關係中,他才能很好地以“內在的堅強的父親”自居,而將自己膽怯、柔弱的一面投射到員工身上去。

每一個人際關係中都充滿隱祕的投射

美國人本主義心理學家馬斯洛描繪說,自我實現者的一個人格特徵是,一方面疾惡如仇,另一方面對人性的脆弱又無比包容。這,才是真正的堅強,才是真正的強大。

我們應切記一點,真正的強者絕對不是那些從不怕疼而且總是無情地嘲笑別人柔弱的人。真正的強者,應該是一方面堅強,另一方面又非常溫和、非常富有包容性的。

我們的一生,可以說就是不斷與別人玩投射與認同的遊戲的一生。在這個過程中,我們影響並改變別人,也被別人影響並改變。有時候,這個過程進行得如此隱祕,以致我們很難發覺。

一次,我遇到一個女子,她很漂亮,旁邊一個小女孩稱讚她說:“姐姐,你好漂亮啊!”

這個女子溫柔地撫摸了一下小女孩的頭髮,用很好聽的聲音對她說:“小妹妹,你也很漂亮啊!”

她說得看似很真誠,但接下來,她不經意但又極自然地補充了一句:“小妹妹,你臉上這裡有一個雀斑啊!”

這句話令小女孩很受傷,她一聲不吭地走開了。

這句不經意的話表明,這個女子的內在關係模式有一些問題。在與這個小女孩的關係中,她要在相貌上保持一個優勢。那麼,大致可以推測,在她的內在關係上,她與一個重要的女性親人——譬如姐姐或妹妹,也有可能是媽媽——存在著嚴重的競爭關係,這令她無法坦然欣賞其他女子的優點,而總要有意無意地去打壓對方。

假若不留意這個細節,這個女子看上去是很可人的,她不僅漂亮,而且非常會說話,能力也非常強。然而,儘管她看上去會很用心地對待你,但你總感覺她有一些說不出的東西會時不時刺痛你一下,這些說不出的東西,應該正是來自被她壓抑的“內在的自卑的小女孩”。

我當時想,她指出小女孩臉上的雀斑,並非有意的,而更可能是源自“內在的自卑的小女孩”的投射。

那個小女孩被這個投射給擊中了,她認同了這個投射,於是很受傷。如果她能多一隻心靈之眼,審視一下這個女子的內在關係,她會明白,這個投射首先反映的是這個女子內心的問題。如果明白了這一點,那麼想必她能在相當的程度上避免自己受傷,而且還可能對她生出一些同情,知道她是因為自己內心不夠和諧才忍不住這樣做的。

多一隻心靈之眼,可以讓我們在適當的時候從一個傷害性的關係中脫身而出。同樣,我們在認識自己時,也應多一隻心靈之眼,學會經常審視自己的內在關係,從這個角度上理解我們對其他人的態度。

譬如,這個女子,假若她能有這樣一隻心靈之眼,能審視一下她自己的內在關係,她就能懂得,自己忍不住指出那個小女孩臉上的雀斑,其實反映的是自己心靈深處的“雀斑”。

定律五:幸與不幸,是你主動實現的

“讀完《愛是一種選擇》,我感覺好像看到了一條陽光大道,鋪在自己面前,只要勇敢地走下去,就可以抵達幸福和快樂的彼岸。但同時,這種美好的願景,卻隱隱讓我產生了一絲恐懼:假若我的主要問題‘拖累症’得到緩解後,那將是一個什麼樣的人生?”

“這太難想象了,有種我不再是我的感覺。”

“現在,因為拖累症,我的確有點痛苦,但這種痛苦我習慣了,並不至於忍受不了。那條陽光大道是有點誘人,但我真的在想,就這樣好了,不變好了,拖累症固然累人,但我還能夠忍受。”

這是一個朋友的來信。她是一個敏感而感性的女孩,《愛是一種選擇》這本書極大地觸動了她的內心,讓她明白了自己的一個主要問題——拖累症。這本書還提供瞭解決這一問題的詳盡的方法,於是她好像看到了一條陽光大道,看到了通向幸福快樂人生的可能性。然而,這種可能性卻讓她產生了恐懼心理,她抗拒這本書給她的啟示,她本能上想停留在原地,寧願忍受,也不想改變。

為什麼?

她的來信中也給出了答案——“這種痛苦我習慣了”。

積習難改,她也並不例外。不過,在我看來,所謂積習難改,並不僅僅是因為惰性,更深層的原因是控制感。習慣意味著,我們看見開頭,就可以隱隱看到結尾。不管結尾是好是壞,只要能預見到就好。

其實,我們最懼怕的,並非痛苦,而是無法預測的痛苦。假若痛苦能被我們預見到,那麼,從心理上而言,這種預料中的痛苦就遠沒有那麼可怕了。甚至,為了證實自己的預見能力,我們常常會主動推動事情向自己預料的方向發展。

這就是所謂的“自我實現的預言”。如果你預見到了幸福和快樂,你就會把事情向幸福和快樂的方向推動;如果你預見到了不幸和悲哀,你就會把事情向不幸和悲哀的方向推動。

所以說,儘管我們很容易歸罪於人,但其實我們人生的結局,在相當程度上是我們主動推動的結果。

一天,臨近傍晚,我獨自走在廣州的濱江路上。這是快樂的一天,有幾件事很中自己心意。因這種愉悅的心情,一切景色看上去都那麼宜人。

突然,我看到一條貨船從珠江上緩緩滑過,貨船的尾部,拖著一條長長的油汙帶,在落日的餘暉中,顯得非常刺眼。看到這幅景象,我不由悲從中來,腦子裡蹦出了一句話:這是一個無可救藥的世界。

這句話從腦子裡蹦出後,我嚇了一大跳:僅僅一條船帶來的汙染,居然就可以令我很自然地下這麼大的一個無比悲觀的結論。

那一段時間,正在思考自動思維的事。所謂自動思維,即指我們遇到一件事情後腦子裡蹦出的第一個句子。這樣的句子,處於意識和潛意識之間,如果細細地追下去,就可以揪出潛意識中的一些隱祕。

我這句話,自然是一個自動思維,而它,也的確反映了我的潛意識中有太多悲觀消極的成分。因為積攢了太多這些悲觀的東西,我的心中其實早有一個消極的自我實現的預言。因為這樣一個預言,令我更容易關注消極和悲觀的東西。

譬如,就在此時此刻,我有很多信息可以關注,而這一天又有不少可以令我快樂的信息。然而,固然我注意到了那些陽光的信息,但並未引起我很深的共鳴。相反,那條貨船留下的一條油汙帶,卻引起了我如此強烈的共鳴,並下了那麼大的一個結論。

之所以如此,是因為那些快樂的信息,不符合我潛意識中那個悲觀的自我實現的預言,而那條油汙帶,則符合了我這個預言。

反省的時候,我清晰地察覺到:當下那樣一個大結論時,我一方面感到很悲哀,另一方面隱隱有一絲輕微的得意。

這種得意彷彿在說:看,我多聰明,我多有智慧,我早預料到世界就是這樣運轉的,瞧,現在不就證實了我的預見能力嗎?

從理性上講,由一條油汙帶推出“這是一個無可救藥的世界”,自然不成立。然而,我們的心靈,恰恰就是非理性的,我們都是通過自己過去有限的人生經驗——尤其是童年時的人生經驗——推出一些大結論,並將這些大結論延伸到我們生活中的各個角落。

更為關鍵的是,我們會固守這些大結論,如果我們發現,事情的發展偏離了這個大結論的方向,那麼我們會努力將事情重新拉回到自己這個方向上來。

這些大結論,也就是“自我實現的預言”。

是,如果我們內心中的“自我實現的預言”是積極樂觀的,那麼我們就會在遭遇打擊和挫折時,努力將事情拉向積極樂觀的方向。相反,如果我們內心中的“自我實現的預言”是悲觀消極的,我們就很可能會在遇到陽光和快樂時,有意無意地將事情拉向悲觀消極的方向。由此,人生很容易成為一種強迫性的重複。童年擁有幸福和快樂,以後就會不斷地重複幸福和快樂;童年遭遇了不幸和悲傷,以後就會不斷地重複不幸和悲傷。

更重要的是,我們必須認識到,在這種強迫性重複中,我們並非被動參與,相反,我們是主動推動了它的發展。

這就是我所寫的心靈成長的第五個定律。

主動傷害自己,就不怕被傷害了

童年幸福,長大後就不斷重複幸福,這一點容易理解。然而,為何童年痛苦,長大後就不斷重複痛苦呢?

我的理解是,我們主動製造的痛苦,比突如其來的痛苦,疼的程度更低一些,於是更容易承受。

16歲的姜,是一個漂亮的高一女生。然而,她夏天不敢穿短袖上衣。原來,她的胳膊上留下了很多傷痕,穿短袖上衣會暴露它們。

這些傷痕是怎樣來的呢?是她自己用鉛筆刀割的。特別傷心的時候,特別麻木的時候,甚至特別開心的時候,她都會有一種強烈的衝動,忍不住想割自己的胳膊,尤其是手腕處。

她並非想自殺,她只是想把自己弄疼一些。她說:“肉體上的疼,比心理上的痛苦更容易忍受。”所以,她會在特別傷心的時候,譬如和男友鬧矛盾時,選擇割傷自己的手腕,這樣一來,肉體上的疼痛就替代了心理上的痛苦,變得更容易忍受了。麻木時,她也會割傷自己,是因為肉體上的疼痛,彷彿可以刺激她,令她感覺到自己還是活著的。

這兩種情形都比較容易理解。然而,為什麼特別快樂的時候,她也會去割傷自己呢?

譬如,最近一次割傷自己,是因為她發現,高中的班主任對她特別好,就像一個溫暖的媽媽一樣。這種發現,令她有點受寵若驚,然後,她就產生了一種強烈的衝動,於是割傷了自己的胳膊。看到鮮血流出來,切實地感受到了傷口處的疼痛,她覺得放鬆了一些,也好受多了。

在諮詢室中,心理醫生對姜做了一些讓其放鬆的工作後,讓姜重新細細講述這次事情的經過,更重要的是講述她內心的一些對話、一些體驗。

她講道,當發現班主任特別喜歡她時,她受寵若驚,一方面是難以置信的欣喜,另一方面卻是一種隱隱的惶恐。

“什麼樣的惶恐?”心理醫生問她。

“我……我擔心她一轉身就對我不好,就不要我了。”姜回答說。說完這句話,她的眼淚流了下來。

這就是她在特別快樂時,也想自傷的答案。她所說的快樂,都是被一些重要的人的愛與認可所帶來的快樂,譬如與男友、老師或知己。她無比渴望被人愛,但一旦真得到了愛,她立即就會擔心被拋棄。並且,她知道被拋棄的感覺是多麼可怕,而最可怕的就是突然襲擊式的被拋棄,對方不說理由,忽然就變臉了,就遠離了她。

這種不可預見的被拋棄,帶來的痛苦太大了。為了減少這種心理疼痛,她會先弄疼自己。這樣一來,等被拋棄的事情再次發生時,她的難過程度就會相對輕很多。

這裡面隱含著這樣一個邏輯:我先弄疼自己,就是告訴自己,我知道別人的愛與認可,是不可靠的,而拋棄早晚會到來。

這是經典的悲劇性的自我實現的預言。

姜之所以形成這麼糟糕的自我實現的預言,與她的生命歷程息息相關。她只有幾個月大時,就被送到鄉下的爺爺奶奶家,當父母想念她時,就把她接回城裡住一段時間,忙了,就再把她送回鄉下。

她7歲時,因為要上學,於是又回到城裡和父母住在一起。有3年時間,她與父母關係都很糟糕,她渴望父母能多給她一些愛,但父母覺得,她已是大孩子了,要有大孩子的樣,要懂事要聽話。

不過,慢慢地,她和父母的關係有了改善,尤其是和父親的關係。到了10歲時,她已開始感受到溫暖的父愛,自己心裡的一塊堅冰正在慢慢融化。但就在這一年,她的父親遭遇車禍而意外身亡。

10歲前的一系列不幸,令姜懼怕起快樂和幸福來,因為她發現,她的每一次幸福和快樂之後,都會伴隨著一個不幸和痛苦。這個發現,最終在她內心深處紮根,並發展成一個非常悲觀的自我實現的預言。

其實,在很小的時候,姜就學會了先製造痛苦,以防禦不期而至的被拋棄的痛苦。譬如,當知道父母將到鄉下看她時,她會很渴望,然而,一旦真見到了父母,她會冷落他們,拒絕與他們親近。儘管這種疏遠,令她也感到痛苦,但畢竟自己製造的痛苦,比先與父母親近然後再被父母“拋棄”,要好承受多了。

拯救小哥哥未果,於是愛上柔弱男子

不僅如此,姜對父母屢屢“拋棄”自己,有著強烈的憤怒。然而,她不敢表達,父母也不容許女兒表達。他們整個家族都不能接受晚輩對長輩表達不滿,他們也認為,他們是出於為女兒好,才將她送到鄉下去的。但是,對姜而言,她的被拋棄感是無比痛苦的,這種痛苦是切實的,她因此產生的憤怒也是真實的。

被拋棄所帶來的痛苦,她可以通過先製造痛苦來減輕受傷感。但憤怒,她怎麼表達呢?

割傷自己,就是她的表達方式。

此前,我屢屢講到,我們常說的自愛,其實是“內在的父母”愛“內在的小孩”。那麼,所謂的自虐,其實常是“內在的小孩”攻擊“內在的父母”,或“內在的父母”懲罰“內在的小孩”。

那麼,當被拋棄時,姜割傷自己的手腕,就是“內在的小孩”在攻擊“內在的父母”。她不能通過合理的方式向大人表達憤怒,於是只能通過扭曲的自虐的方式來表達憤怒。她不能對現實的父母表達不滿,只好對“內在的父母”表達不滿。

姜的自我實現的預言,是自暴自棄式的預言。當最快樂的時候,她自暴自棄式的預言,會使她做出一些自傷或傷人的行為,將事情向壞的方向推動。畢竟,自己製造的痛苦,比起被別人拋棄的痛苦,感覺上要好承受多了。

還有未被實現的願望所造就的預言,這也是極其普遍的預言。我們過去——尤其是童年——產生過許多重大的願望,但因為我們人小力微,這些願望常常無法實現。於是,它們深埋心底,成了我們的一種夙願。與自暴自棄式的預言不同,未被實現的願望所造就的預言,常看上去非常美好,但實質上同樣危險。

譬如,法國著名小說家瑪格麗特·杜拉斯在她的自傳體小說《情人》中就不經意地描繪出了這種預言。

《情人》,顧名思義,頗像一部愛情小說,但實質上,這部小說至少有一半的篇幅描繪了杜拉斯的家庭悲劇:她的爸爸自殺,她的媽媽艱難度日,她的大哥哥孔武有力、性格霸道且受盡媽媽寵愛,於是一直肆意凌辱她的小哥哥。她想拯救小哥哥,她常想殺死大哥哥,有時也仇恨媽媽……

但是,和無數家庭一樣,瑪格麗特·杜拉斯作為家中最小的孩子,她能發揮的影響很小,她救不了她的小哥哥。

由此,她的這個重大的願望就被壓抑下去了,並最終在她的中國情人身上得以體現。儘管與中國情人相愛時,她還是未成年人,但在這個關係中,她像媽媽一樣,而中國情人就像一個柔弱的男孩。

在小說中,她細緻入微地描繪,她多麼愛中國情人的柔弱。

杜拉斯的小哥哥27歲時死掉了,當時,她感到切膚之痛,這種痛苦,和她剛分娩後的孩子死去帶給她的痛苦一樣。痛苦的另一面,是她對小哥哥的無比的愛,而這種愛,讀上去和她對柔弱的中國情人的愛非常相像。她寫道:

我比任何人都看得清楚。所以,我已經有了這樣的認識,這本來也很簡單,即我小哥哥的身體也就是我的身體,這樣,我也就應該死了。我是死了。我的小哥哥已經把我和他聚合在一起,所以我是死了。

在家中,瑪格麗特·杜拉斯和柔弱的小哥哥站在一起,愛他,用強硬的姿態與暴虐的大哥哥和偏心的媽媽抗爭。她試圖拯救小哥哥,但她失敗了。

這種失敗,這種未被實現的願望最終糾纏了杜拉斯一生。她先是在未成年時愛上和小哥哥一樣柔弱的中國情人,後來又在她60多歲的時候,與一個同樣柔弱的20多歲的男人相愛。

拖累症

拖累症指的是這樣一種心態:看到別人的痛苦,就忍不住想幫對方,而且是沒有原則地幫助對方。

看上去,拖累症屬於美好的範疇,其實遠不是那麼簡單。

美國心理學家斯科特·派克在他的著作《少有人走的路》中寫道:“我們不能剝奪另一個人從痛苦中受益的權利。”

這句話的意思是,一個人勢必會從受挫中成長,如果他能做到這一點,那麼他的個人能力就能得以發展。由此,假若我們替這個人揹負他的痛苦,幫他化解一切難題,那麼,這個人就無法成長。

拖累症,恰恰就違反了派克所說的這個原則。

患有拖累症的人,看到別人的苦難,就彷彿那是自己的苦難一樣,於是先會拋出一大堆建議,如果對方不主動改變,那麼他會撲上去,用盡力量幫對方解決他的問題。

然而,這樣一來,他就剝奪了對方“從痛苦中受益的權利”。假若對方是意志比較強大的人,那麼就會討厭拖累症患者,於是敬而遠之。假若對方是有依賴習慣的人,那麼就會和拖累症患者黏到一起。由此,他們逐漸沉溺到這樣一種關係模式——你忘我地幫助一個人,而那個人會嚴重依賴你。

極端情況下,拖累症者還隱含著這樣一種邏輯:人們註定是忘恩負義的,而我是永遠的聖人。

於是,我們會看到這樣的事情:一個人會無原則地幫助所有來求助的人,譬如拿幾千元給一個素不相識的女孩買MP4,然而,等他陷入困境時,他幫助過的這些人,卻沒有一個來關愛他。

斯科特·派克還有一句話,可作為拖累症者的座右銘——真愛非常可貴,必須只給值得的人。

自我實現的預言=內在關係的對話

我想,或許,瑪格麗特·杜拉斯的心中有這樣一個預言:我相信我可以拯救這些柔弱的男子。

我不清楚她是否在60多歲時拯救了20多歲的情人,但起碼,她沒能在童年時拯救小哥哥,也沒能在她尚是少女時拯救中國情人。即便是作為罕見的文學天才,她與他們,也只能是相遇而已。他們可以相互陪伴,相互撫慰彼此的痛苦,卻不能我改變你,或你拯救我。

現實生活中,我也常見到類似的情形。一個女子,她非常優秀,但最優秀的男人對她卻沒有吸引力,她喜歡的都是同一類男子——他們外在條件優秀但自我評價卻極低。

她說,她一定能改變他們,讓他們相信,他們有多優秀。這是她的一個重大的自我實現的預言,而她也努力地試圖拯救過兩名類似的男子,但一次都未獲得成功。

拖累症患者也有類似的心理。他們有時想拯救朋友,有時想拯救愛人,有時想拯救孩子,有時則想拯救素不相識的陌生人。但是,假若能深入地瞭解自己,他們童年時不是想拯救自己,就是想改變父母、兄弟姐妹等親人。這兩者是合而為一的,童年時想改變親人,其實就是想讓親人多愛自己。

但是,任何人,只有自己願意努力改變自己時,性格的改變才有可能。假若一個人不願意主動去改變,那麼任何人想改變他的努力恐怕只有失敗,而沒有成功的可能。

這樣說來,杜拉斯其實也是一個拖累症患者。對於所有這樣的拖累症患者,《愛是一種選擇》這本書都是一劑良藥。

不過,從前面導語中我們已經看到,對於改變,我們本能上是牴觸的。《愛是一種選擇》讓我那位朋友彷彿看到了一條陽光大道,但她那時寧願沉溺在不幸和痛苦中,也不願意走上這條陽光大道,因為它是未知的。

並且“自我實現的預言”這個詞不能細緻地描繪出它的本來含義。這個詞很容易令人以為,能否有一個好的內在的預言,是一個人自己說了算。但實際上,這個所謂的“自我預言”,常是一個人內在關係的對話。這個內在關係的核心,是“內在的父母”與“內在的小孩”。

由瑪格麗特·杜拉斯的例子中,我們也可以看到,在這個沒有父親的家庭中,杜拉斯的小哥哥內化到杜拉斯的心靈深處,成了她以後選擇戀人的重要原型。

其實,每一個重要的親人,都會內化到我們心靈深處,我們童年時與每一個重要親人的關係模式,都可能會成為我們內在關係模式的重要組成部分,並在我們目前的現實關係中得以體現。

由此,所謂的“自我實現的預言”,其實就是我們童年時與重要親人的關係中所形成的一些結論性的東西。

假若一個人屢屢遭受重要親人拋棄,他就可能形成自暴自棄的預言。相反,假若一個人得到了大多數重要親人的愛與認可,他就可能形成陽光燦爛的預言,等長大後,會堅信自己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贏得別人的愛與認可。

在《定律四:多一隻心靈之眼,看破關係的迷霧》中,我講到,我們的一生,就是不斷與別人進行投射與認同的遊戲的一生。你把自己的內在關係模式投射給別人,別人也不斷地將他們的內在關係模式投射給你。誰的內在預言更堅定,誰就更可能成功地將自己的東西投射給對方,並讓對方認同自己。

譬如,我一個朋友說,她心裡一直有一個信念:大家都會喜歡她。因為這樣的一個信念,她會很自如地和每一個人交往,不僅在普通場合,她靠這個信念結交了許多朋友。在商務場合,她一樣能和每一個人平等相處,不會因為對方地位很高而覺得自己低人一等,也不會因為對方地位低而自己趾高氣揚。於是,她在相當程度上跨越了商務場合的送禮、請客等煩人的潛規則的障礙,用一顆最簡單的心獲得了成功。

她為什麼能有這樣一個信念,這樣一個積極自信的自我實現的預言?我問過她這個問題,她想了一會兒說,那是因為她從小就獲得了幾乎所有家人和重要親人的愛。

很多人在社交中特別敏感、特別自卑,很容易在乎別人的反應,這是因為他們內心中總有一個消極的預言——我是不受歡迎的。這種消極預言的形成,常常是因為他們在自己家中不受關注,或者他們的家庭整體上都對社會交往有強烈的牴觸和自卑。

自我實現的預言有相當的穩定性。在相當程度上,它可以和內在關係模式畫上一個等號,它們都是童年時在我們與重要親人的互動中形成的,改變起來並不容易。

同時,我們也必須看到,自我實現的預言的重要性,恰恰意味著,我們是自己命運的主動參與者,我們主要是被自己內在的東西所決定的,而不是被外在的所謂命運給強加的。

並且,儘管它有相當的穩定性,但也是可以改變的,這就是我準備寫的心靈成長的第六個定律——答案,在你自己心中。

定律六:答案,在你自己心中

命運不是發生在我們身上的事,而是我們自身的一個組成部分,命運是我們如何運用洞悉力和愛的規律對事件作出反應。

——德國哲學家席勒

“我覺得你的理論有種‘循環論’的味道,我們不論怎樣都不能擺脫重複童年的命運嗎?”

一個讀者在我的博客(blog.sina.com.cn/wuzii)上留言說。

這種觀點並不特殊,很多讀者,包括我一些朋友,也對我說過類似感覺,他們喜歡我文章中細緻的心理分析,覺得這些分析好像令他們的心更透徹,但同時卻覺得其中的理論是一種宿命論,令人無助。

假若只看分析,我的文章的確像“循環論”,但這不是邏輯上的循環論,而是命運上的循環,也即輪迴。這種“循環論”在《心靈成長的六個定律》中有很明確的展現。

《定律三:關係勝於一切》寫道,性格決定命運,而性格即心理學所說的人格,所謂人格,是一個人的內在關係模式,即“內在的父母”與“內在的小孩”的關係模式,它在6歲時定型。

在《定律四:多一隻心靈之眼,看破關係的迷霧》中則寫道,這個內在關係模式在童年定型後,以後的人生就是不斷地將這個內在關係模式投射到我們外部的人際關係的過程。

《定律五:幸與不幸,是你主動實現的》則顯示,很多人的不幸看似是別人造成的,其實是他們自己主動參與的,苦難的童年讓他們有了一個消極的自我實現的預言——我註定會受苦。有了這個預言,他們會在潛意識力量的牽引下,不自覺地去實現它。

因此,我常說,童年受過的苦,長大了還要再受一次。

並且,只受一次還是理想狀況,更可能的情形是,我們一生都在不斷地重複同一種苦難,也即不斷地陷入被同一個心理模式所左右的輪迴。

看上去,這種輪迴令人悲觀。

然而,這種輪迴中,已經有了一個可以樂觀的基礎——所謂的命運,起碼有相當重要的一部分,不在別處,就在你心中,就是你的內在關係模式。

由此,如果你改變了你的內在關係模式,也就在相當程度上改變了你的命運。

這就是我要寫的心靈成長的六個定律中的最後一個定律——答案,在你自己心中。

我們習慣在別處尋找答案

每個人都渴望幸福,然而,似乎常有這樣的事情發生:你不僅渴望,還付出了艱辛的努力,但要麼是所託非人,要麼是外來力量出其不意地摧毀了你的生活。

這時,你會感嘆命運,說這不是你的力量所能決定的,而是命。所謂命,其實也就是所謂的外來力量。

但問題是,這些外來力量,常常是我們自己請來的。你不僅請它參與你的生活,還將你的幸福寄託在它身上。

最常見的外來力量,就是“別人”。

我收到的讀者來信中,大多數有同樣的邏輯:請幫我分析一下他(她)的心理;請問我怎樣可以改變他(她);為什麼他(她)這樣對我;我究竟還有沒有希望得到他(她)……

總之,這些信有一個最基本的共同點:焦點放到了別人身上。

這種邏輯無處不在。前不久,我去佛山做一個講座,最後留了半個小時讓聽眾提問。有十幾個聽眾提問,但所有問題全是關於別人的,要麼問我該怎麼幫有學習問題的孩子,要麼是問我該怎麼對待有問題的配偶,還有人提問該怎麼幫助有問題的朋友,但沒有一個人說,我有一個苦惱,請問該怎麼辦。

這些問題給我的感覺是,就好像提問者在說,我的生活很痛苦,但不是我造成的,而是我有問題的孩子、有問題的配偶所造成的。

一旦持有這樣的邏輯,你就必然會陷入命運的輪迴之中。

前面我提到,童年的苦,長大了還要再受一次,這就是命運的輪迴。我們之所以陷入這個輪迴中,原因很簡單——我們渴望改變別人。童年時,你想改變父母,長大了,你選擇像父母的戀人或配偶,再去努力改變他們。

但是,父母不會因為你的渴望而改變,像父母的戀人或配偶也不會因為你的渴望而改變。

於是,你童年受過的苦,長大後按照同樣的模式再受一次。

一個40多歲的女子,已是第三次結婚。她的前兩次婚姻都堪稱不幸,兩任丈夫都有嚴重的暴力傾向,常把她打得鼻青臉腫。熟悉她的朋友和同事都為她鳴不平,因為她不僅漂亮溫柔,而且非常能幹。當她第三次結婚時,她的朋友們認為,她的不幸可以結束了,因為第三任丈夫苦戀她多年,終於如願以償和她走到了一起,還發誓說會一直疼她,絕對不會讓她再受苦。

然而,結婚剛過兩個星期,他們就發生了爭執。她給幾個朋友打電話,哭著求他們過來,因為她又捱打了。那個自稱會愛她一輩子、再也不讓她受苦的男人,居然這麼快就違背了自己的誓言。難道男人都是這麼不可靠,難道她的命就是這麼不好……

幾個朋友立即趕到了她家,發現她正坐在電話旁嗚嗚地哭,而她丈夫則蹲在旁邊,邊流淚邊求她原諒,並對紛紛譴責自己的朋友們說,自己絕對不是有意打她,只是當時突然失控了,一拳打在她臉上。但把她打倒後,自己又心疼,又惶恐,惶恐自己怎麼也變成了壞男人。

趕來的朋友中有一位女子是心理醫生,她沒加入譴責他的隊伍,而是耐心地問,到底發生了什麼,請講一下整個事件的細節,越詳細越好。

當兩人把事情經過講出來後,趕來的朋友都驚訝地停止了對她丈夫的譴責。

原來,因一件很小的事,他們發生爭吵。爭吵到最激烈的時候,妻子質問丈夫,你是不是想打我,像×××(她爸爸的名字)打我媽媽一樣?

丈夫說,怎麼會,我不會打你的,我承諾過的,而且我從不打女人。

妻子說,你就是想打我。我早看出來了,你和他一樣,你和他們(她的前兩任老公)一樣,你們男人都一樣。你打我啊,你打我啊,你不打我,你就不是男人……

她這番話重複了很多次,突然,他失控了,揮起了拳頭,等醒過神來,就發現她已躺在地上。

如果只看表面現象,這個男子絕對錯誤,因為他是暴徒。但是,這個過程一梳理出來,趕來的朋友立即明白,這個女子,真的是在討打。當然,不是意識層面上的討打,而是潛意識層面上的討打。

為什麼討打?一個重要的原因是,這個女子在追求“我永遠正確”這樣的心理,一旦丈夫施暴,從道義上,他就是絕對的錯誤,而她是絕對的正確,人們一定會同情她,站到她這一邊。這樣一來,他們關係中的所有問題,她都可以說,不是我不好,而是他粗暴。

簡單而言,這是用受苦來尋求道德上的制高點。當然,這並非這個女子意識層面的有意追求,而是潛意識層面的無意追求。她媽媽先用這個辦法在家中取得了道德制高點,而她則把這個辦法轉移到了自己家中。

於是,她的命運相對於她媽媽的命運是一個輪迴,她第三次的婚姻相對於前兩次婚姻也是一個輪迴。

然而,這正如我在《定律五:幸與不幸,是你主動實現的》一文中所說,這個命運的輪迴,是這個女子主動實現的。當第三任丈夫不想參與她的輪迴時,她主動將他帶進了這個輪迴,從而把一個從不打女人的男人變成了一個暴力男。

不過,她並非只是在渴望捱打。後來,在對那個學心理學的朋友講述自己的心理時,她說,用言語刺激丈夫時,她知道自己的想法——我就是要去碰觸你的底線,看看你是不是和其他男人一樣。如果是,她會在捱打的那一刻有一種帶著怨恨的愜意——我早就知道你們男人就是這樣子。但如果不是,她認為自己就得救了,終於有一個男人會是她生命中的例外了。

只是,她會一次次地刺激丈夫,一次次地逾越丈夫所能承受的一個又一個底線。最終的結果是,她的生命中不會有例外,一切的確都如她所料——男人都一個樣,沒有一個是好東西。

這個故事,用我講的第五個定律——幸與不幸,是你主動實現的——可以給出經典的詮釋。再次舉這樣一個例子,是想特別強調,許多成年人的人生悲劇的根本原因,並不在別人身上,而在你自己心中。

這是一個很簡單的道理,但可惜的是,只有少數人持有這樣的觀點,多數人自覺或不自覺地都在別人身上尋找答案。

許多女士不幸嫁給了酒鬼或賭鬼,她們整日為此焦慮,無比渴望丈夫發生改變。然而,許多心理醫生髮現,一旦她們的丈夫經過心理治療,酗酒或賭博的情況大大緩解後,這些女士會無比焦慮,她們會做一些微妙的事情,阻止丈夫徹底變得健康。原來,這些女士自我價值感的一個重要來源,就是建立在不斷指責並幫助有問題的丈夫上,一旦丈夫真的沒有問題了,她們的指責和幫助就都失去了意義,她們因此手足無措,不知道該怎麼做。

其實答案很簡單,她們最需要做的,是把焦點從丈夫的身上轉移到自己的身上來,是反省她們自己的內在關係模式,這經常是“有問題的爸爸(或其他重要的男性親人)”和“渴望改變爸爸(或其他重要的男性親人)的小女孩”。假若這個內在關係模式不發生改變,那麼這些女士的命運就不會發生改變,她們看似渴望丈夫變成一個健康的好人,但其實只是在渴望這個改變過程而已。丈夫不能徹底變好,丈夫應該永遠都有比較重大的問題,這樣她才能將自己的內在關係模式完美地投射到她與丈夫的外在關係上。

怪罪父母是逃避成長責任

受苦,是產生心理問題的一個重要原因,大多數心理問題,如果深入到其內核看,都有一個共同點:愛的缺失。

然而,受苦只是心理問題的一個必要條件,而不是充分條件。有心理問題的人,幾乎必然受過苦,但受苦並不必然導致心理問題。

因為,在受苦的原因和受苦的結果之間,還有一個重要條件:你如何看待自己受過苦這個人生真相。

假若你承認自己的確受過苦,不去扭曲這個人生真相,那麼,你就自然而然地會得到解脫。因受苦太多,你也許會有些憂傷,但你不會出現嚴重的心理問題。

相反,如果你不承認受苦這個事實,問題就會產生。

無數讀者在給我寫信時,會問到一個問題:既然你說,心理問題的原因可回溯到童年,回溯到與父母的關係上,那麼請問,我怎樣才能改變父母?還有少數讀者,在明白這一點後,對父母產生了很大的憤怒甚至仇恨情緒,極少數開始不斷斥責父母,甚至出現了對父母的暴力行為。

暴力行為自然是錯誤的,這一點毋庸置疑。我的文章,除了分析童年對我們心理問題的影響外,也一直在強調一個觀點:可以歸因於童年,歸因於我們與父母的關係上,但不要怪罪父母。因為,怪罪是一種逃避,是將已成年的自己的成長責任放到了父母身上。自己不願意承擔自我成長的責任,而只是一味地怪罪父母或其他親人,這就是一種沉溺性的情緒發洩,沒有益處。

渴望改變父母,和怪罪父母一樣,都是沒有認識到真正的問題在哪裡。我們童年時與父母等重要親人的關係模式,是我們人格的基礎,也在相當程度上決定著我們的命運。然而,我們長大後,與父母的現實關係的重要性,就不如我們的內在關係模式了。

改變別人的努力,大多數情況下都會失敗。改變父母的努力,一樣會有這個結果。並且,即便理想的狀況發生,父母的確因你而改變,他們反省自己對我們的教養方式的問題,甚至還向我們道歉。這時,我們會產生深深的感動,並流下激動的眼淚。

但是,過後我們會發現,問題依舊存在。因為,雖然我們與父母的外在關係改變了,但我們的內在關係模式——“內在的父母”與“內在的小孩”的關係仍然沒有發生重要變化,你的性格還是老樣子,那也意味著你的命運一樣不會發生改變。

譬如,前面提到的那位女士。小時候,她爸爸常打她媽媽,這種關係模式最終紮根於她的內心,於是她將它複製在自己的三次婚姻中。那麼,設想,她的父母改變了,不再發生戰爭了,甚至非常和諧了,她的婚姻關係模式,會發生巨大的變化嗎?

顯然不會!父母糟糕的關係模式,是她的糟糕的內在關係模式的原因。但她的內在關係模式一旦形成,就具備了獨立性,就不再會隨著父母關係的變化而自動發生根本性改變。

成年後,我們必須有這個意識,不要再將焦點放到自己與父母的關係上,不要認為這個外在的關係改變了,自己就得救了。要想得救,我們必須把焦點放到自己的內在關係模式上。

內心不改變,還會走在老路上

父母不是我們心靈成長的答案,我們自己的外在條件也不是。

一位50多歲的男子,在廣東和香港都有公司,兩個兒子都在國外留學,他的外在條件夠優秀了,但他的自我評價仍然很低。他特別愛養狗,但之所以喜歡上養狗,是因為第一次遛狗時,他一路上贏得了許多關注的目光,以前從不打招呼的鄰居跟他打起了招呼,從不注意他的美女開始對他微笑。這種感覺太好了,以後他一發而不可收地喜歡上了養狗,現在家裡已有多條狗了。

一位50餘歲的女士,也是成功人士,她對金錢有一種痴迷。儘管她已不再需要掙錢了,因為她的事業和積蓄足夠她和家人過很富足的生活了,但她停不下來,因為一旦停下,她的心就會有空空如也的感覺。這種感覺很不好,而要逃避這種感覺,她發現最有效的方式就是拼命工作拼命掙錢,錢不斷累積時,她會有一種安全感。

這兩個例子表明,很多時候,追求成功的心理機制是一種循環。我們不斷地按照一個固定的模式奮勇前進,但其實只是為了逃避內心的一些受傷感。這個辦法看似有效,因為我們奮勇前進的時候,受傷感的確似乎沒有了,而成功帶來的富足、榮耀和羨慕,也令我們非常享受。

然而,一旦陷入這個循環,我們會發現,我們不能停下來。一旦停下來,一種莫名的受傷感就會襲來,而那些所有外在的榮耀似乎都沒有一點力量,可以抵擋這種感受的襲擊。

於是,我們寧願每天都像高速旋轉的陀螺一樣,一天只睡五六個小時,甚至三四個小時,其他所有時間都在拼命忙碌。但這忙碌,只是為了不去面對內心那個無法逃避的受傷感。

許多人失眠,也是因為同一原因。當像陀螺一樣高速旋轉時,我們繃得非常緊,內心的東西就被忽略被壓制了,但一旦處於放鬆狀態,內心的這些東西就會冒出來,我們就會難受。於是,為了不難受,我們就不放鬆,但不放鬆,就不可能有很好的睡眠。這也是一個惡性循環,於是你會發現,你越努力,越優秀,失眠就越嚴重。最終,你只好求助於藥物,而這也逐漸成為一個惡性循環——你對藥物的依賴越來越嚴重,你需要的藥物劑量也越來越大。

對此,印度哲人克里希那穆提有很好的描述:“先是有孤獨,然後又有逃避這份孤獨的執著活動,接著這份執著就變得非常重要,它操縱了你整個人,使你無法看清真相。”

好好反省一下,看看你外在的優秀究竟有沒有帶給你良好的心態。如果沒有,那麼你一定是將外在條件當成了逃避內在自卑的工具了。如果意識到自己有這個問題,那麼請試著對內在自卑做工作,而這個內在的自卑,一定發生在內在關係模式中,一定是因為“內在的小孩”對獲得愛與認可沒有信心。

心靈成長的六個定律:生命的意義在於選擇

一切自由、一切真理和一切意義都依賴於個人作出並予以實施的選擇。

——奧地利心理學家維克多·弗蘭克

我們生命的根本動力是成為自己;

我們天然就有一個精神胚胎;

童年的關係模式會成為我們內在關係模式,也即人格;

我們不斷將內在關係模式投射到外部的人際關係上;

幸與不幸,是我們在內在關係模式的引導下主動完成的;

答案,在你自己心中。

這是我在《心靈成長的六個定律》中提出的六個定律。這六個定律可以概括成一句話:

我們的根本動力是成為自己,但這個過程是在關係中完成的。

自我覺察——自己選擇自己的人生

相對於“成為自己”而言,我似乎更看重“關係”,心靈成長的前五個定律,不管怎麼強調“成為自我”,但大部分篇幅還是放在了關係上。我似乎不斷在強調,要理解關係,要接受關係的實質,要放下對關係另一方的執著,放下埋藏在潛意識深處的改造別人的夢想……

我為什麼不把重點放在“成為自己”上,反而把“關係”當成了重點呢?

這有兩個原因:第一,我知道我該如何成為自己,但我不知道你該如何成為自己,這隻能由你自己去探索;第二,束縛我們走向成為自己的最大障礙,就是圍繞在關係上的迷霧。假若破除了這些迷霧,理解了關係的實質,懂得放下對別人的執著後,對成為自己的渴望自動會浮現出來。

《心靈成長的六個定律》,甚至我的大多數文章,都是在做第二個工作——破除圍繞在關係上的迷霧。

關於我們的心理行為模式,可以概括為一個簡單的公式:

B

A——C

A,即Affair(事件);B,即Belief(信念);C,即Consequence(結果)。看起來,事件直接導致我們的行為結果,但其實,這中間由我們的信念做了大量的加工工作。

B可以視為信念,也可以視為一個人格系統,一種對話,即內在關係模式中,“內在的父母”與“內在的小孩”的對話。不管你怎樣理解,都不是特別重要,特別重要的是,如果我們想令自己的人生具有真正的價值,我們必須對B進行深度瞭解。

假若對B沒有絲毫瞭解,那B對我們而言就完全是一個“黑匣子”,而我們的心理行為就是純粹的自動反應。一個事件直接激起我們的一個特定反應,我們或許感覺很爽,但我們對這個過程沒有絲毫的控制能力。

假若對B有了深度瞭解,那我們的心理行為就有了自主選擇的色彩。深度的瞭解一旦發生,B一定會發生劇烈的變化,即便暫時沒發生變化,它也不再是一個“黑匣子”。那麼當一個事件發生後,我們不會再像以前那樣,自動出現一個特定反應,而是會加以控制、進行分析,然後再主動選擇更合理的反應。

從內在關係模式的角度看,如果你對B沒有深度瞭解,那麼你基本上就是一個純粹的原生家庭 1 的產物,你徹徹底底地陷在家族命運輪迴的鏈條上,一個完全瞭解你的內在關係模式的人,可以輕鬆對你的人生作出一個準確的預言。

這也就是說,你的一生是白活的,你不過是一個家族的自動產物。

但是,一旦你對B有了深度的瞭解,你就可以在相當程度上跳出家族命運輪迴的鏈條。這樣一來,你的人生將不再只是別人生命的延續,而有了你自己的意義。

未經省察的人生沒有價值,蘇格拉底如是說。我想,這位古希臘先哲的話可以從上述的角度來理解,即你必須省察你的生活,然後再根據你的瞭解,對你自己的人生作出選擇。

很多人會告訴你,活著是為了什麼。並且,為了幫助你達到這個目的,他們還發明瞭許多辦法。

然而,每當聽到這樣的教導時,我忍不住會想,假若我按照這些辦法做,那我的人生,究竟是我的,還是他們的呢?因為同樣的道理,我在文章中更重視描述和分析,而不願意提供辦法,我是本能上不樂意這樣做。

印度哲人克里希那穆提說,唯一重要的是點亮你自己心中的光,而要達到這一點,你要做的就是自我覺察。

自我覺察,如果用心理學的術語來解釋,就是將潛意識的內容意識化。一旦你習以為常的價值觀、信念和教條背後藏著的潛意識的“黑匣子”的內容被自我覺察的光照亮,那些以前控制著你的一些非理性的東西就可以消失了。

對此,德國哲學家尼采也說過一句著名的話:“知道‘為什麼’而活的人幾乎能克服一切‘怎麼辦’的問題。”

親密關係是決定人生是否和諧的第一關

對於絕大多數人而言,最需要知道“為什麼”的,是親密關係的奧祕。假若我們的親密關係一塌糊塗,那麼我們的生命質量也會一塌糊塗,而不管你在其他方面多麼卓越多麼富有。

我認為,我們的一生有四個重要的關係:

1)自己與自己的關係,即孤獨;

2)自己與最值得珍惜的人的關係,即親密關係;

3)自己與社會的關係,譬如友誼與事業;

4)自己與世界的關係。

我們若想擁有一個和諧的人生,那意味著我們在這四個關係上都要做到和諧。其中,親密關係是第一關,假若這一關過不了,根本沒和諧可談,那麼其他三個關係也一樣是談不上和諧的。

我之所以認為親密關係是第一關,這是由親密關係的特質所決定的。所謂親密關係,不外乎兩種:親子關係、婚戀關係。如果你原生家庭的親子關係基本上是和諧的,那麼這個關係最終會內化到你的潛意識深處,成為你人格的基石,這也意味著你的內心是和諧的。一旦有了一個基本和諧的內心,在一定程度上達到容忍孤獨甚至享受孤獨就不是太難的事情了。

相反,如果你的內在關係模式是充滿衝突的,那麼你的婚戀關係也勢必會充滿衝突。並且,這個內在關係模式一樣會延伸到你與社會的關係,以及你與世界的關係上,令你習慣在社會和世界中製造衝突。希特勒與父親的關係充滿了激烈的衝突,這個充滿衝突的關係模式最終延伸到希特勒生命的每一角落。

作為親密關係的兩個組成部分,原生家庭的親子關係會種下因,而長大後的婚戀關係會收穫果。

因為這個因果關係的關聯如此強烈,我們可藉助婚戀關係來反省自己在原生家庭的親子關係,其實也就是自己的內在關係,也即人格。

在《定律六:答案,在你自己心中》中,有這樣一個例子:一位40多歲的女士,兩次婚姻都堪稱悲慘,因為兩任丈夫都很暴力,她在第三次婚姻中,丈夫愛她並承諾絕不使用暴力。但結婚兩週後就打了她,其實真正的原因在這位女士身上,她在吵架時不斷地對丈夫說:“你打我啊,你打我啊,你不打我,你就不是男人!”

這個故事首先是個人命運的輪迴,這位女士在三次婚姻中都被打。這也是家族命運的輪迴,這位女士對第三任丈夫說:“你是不是想打我,像×××(她爸爸的名字)打我媽媽一樣?”這句話顯示,她的原生家庭的關係——爸爸打媽媽——被她原封不動地移植到自己的家庭關係裡了。

她這麼做,一定是有一些很重要的理由。在這些重要的理由被覺察前,它們無疑就是一個“黑匣子”,它們操縱了她,令她在婚姻中一直處於自動反應的支配之下。但一旦她認清了這個“黑匣子”,她的內心就會發生劇變,她的心理行為模式會從自動反應發展到自主行為。

這個“黑匣子”裡究竟有什麼內容呢?答案可能有許多種。

一種可能的情形是,這位女士的媽媽在捱打後,可能和女兒一樣,叫來一些親朋好友,讓他們指責自己的丈夫。她還可能會經常向女兒傾訴,讓女兒同情自己。

更可能的情形是,這位女士在替媽媽爭取公平。在她的原生家庭裡,當媽媽被爸爸暴打之後,可能會不吭一聲,但女兒忍不住想來替媽媽爭取公平,她對爸爸充滿了憤怒,並渴望替媽媽對爸爸進行報復。只是,如果爸爸太暴力的話,女兒未必敢把憤怒表達給父親,她可能會將這個憤怒壓抑在心中,以後再尋求機會把它表達出來,而最容易找到的機會,就是她自己的家庭。第三次婚姻中,暗含著這樣的一個邏輯——她把丈夫變成和父親一樣的暴徒,然後她可能就會拋棄他,和他離婚,離婚就是她的報復方式。

當然,這一切並非她的有意追求,而是潛意識層面的內容。她對潛意識層面的內容越不瞭解,她被這個“黑匣子”控制的程度就越深,而命運的輪迴也就越無從打破。但如果她清晰地瞭解了這些深層的心理機制,她就會懂得,她對丈夫的行為是多麼不合理,她也就可以放下這些行為了。

也許,這並不是一個能立即達到的結果,它需要一些時間。但起碼,她可以控制住自己,當丈夫又產生類似的衝動後,她可以對自己說一句:“停!你又在玩一個遊戲了。”哪怕僅僅做到這一點,她在婚姻上也已是部分擺脫了命運的輪迴,而有了自我選擇的空間。

從自己入手是改善關係的唯一有效途徑

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去省察一下自己關於親密關係的信念和教條。那一切被我們當作金科玉律的東西,真的就是正確的嗎?有太多時候,那些看起來無比光鮮的金科玉律,其實不過是一個你根本不瞭解的黑匣子罷了。

譬如,一個女孩說,她一定要找一個有男人味的男友。這個男人味,到底是什麼意思?許多和她有同樣渴望的女孩,最後找的男友或丈夫,其實就是一個施虐狂。有這樣夢想的女孩,常常是剛傷痕累累地離開了一個暴力男友,接著又迷上了一個有“男人味”的男子,結果最後又是傷痕累累。她們也覺得自己有些不對勁,但她們會說,我就是對溫和的好男人沒感覺。

感覺的確是最重要的,只是,感覺其實只是一個信息,如果你仔細聆聽這個感覺,你會發現藏在這個感覺背後的真相。那個真相才是最重要的。但我們經常牴觸這個會令自己難過的真相,我們更願意放縱自己的感覺。那麼,你的生命就是沒有意義的,你不過是其他人生命的一個自動反應結果而已,你看似活過,但你其實不曾存在過。

我還發現一個規律,童年越不幸的人,越容易產生一見鍾情式的愛情,越容易在乎感覺。由此,我特別想強調,如果你的童年很不幸,一旦有了一見鍾情,那麼這幾乎意味著危險的來臨。假若你渴望過健康的生活,渴望自己的心靈有所成長,渴望自己的一生是自主選擇的結果,那麼請不要立即投入到這種迷戀式的愛情的懷抱中去。你要停下來,試著不去執著於那個人,那麼你一定會產生強烈的情緒。這時,你好好去聆聽一下,你的這些情緒是什麼,這裡面藏著什麼信息。如果你聽到了,你就可以解脫了。

停下來,聆聽,而且什麼都不做,這是一個很好的瞭解自己的辦法。很多時候,我們都是處於自動反應的支配下,譬如,一坐在電腦桌前,你就會有點急不可待地想打開電腦。那麼,試著就是不打開電腦。這時一定會有情緒產生,去體會這個情緒,順著這個情緒往下想,看看最後究竟能看到什麼,那個最後看到的東西,一定是很重要的答案。一旦找到這樣的答案,你對電腦或網絡的執著就可以放下了。

一個女子,一次看體育比賽,看到一個運動員撞在另一個運動員的臉上,撞得另一個運動員頭破血流,這個女子忍不住哈哈大笑,結果被丈夫說冷血。她也覺得自己太冷血了,於是開始譴責自己。我建議她去體會去聆聽自己的內心,展開一下自由聯想,從那個撞擊的畫面自由想象下去,看看會想到什麼。她這樣做了,最後腦中出現的畫面是,她的爸爸一拳打在媽媽的臉上,而那時她覺得很爽。

原來,她的媽媽是特別喜歡嘮叨的人,而她的爸爸是很沉默的人,儘管很討厭妻子的嘮叨,爸爸卻不會還嘴,更不會使用暴力。但這個女兒為爸爸感到痛苦,於是渴望爸爸揍媽媽。然而,這種渴望似乎大逆不道,她自己也無法接受,只好把它壓抑到潛意識中。但是任何自然產生的情感都是壓抑不了的,它總要找機會表達出來,她在看體育比賽時的冷血就是表達了這種被壓抑的情感。

我們的一切心理都是圍繞著關係展開的,它先在原生家庭的關係中產生,而後又在其他關係中展現。只是,關係勢必意味著別人的參與,這就給我們製造了一個巨大的難題——這個關係中的事情,到底該我負責,還是該對方負責,若想改變一個關係,是該從我入手,還是從對方入手。

答案自然是,我們該從自己入手,這甚至是唯一有效的途徑。

但問題是,童年時,一個關係中的事情,的確不該孩子負責,孩子如果想從自己入手,一般也沒有什麼太大的效果。

這就給我們的人生製造了巨大的矛盾,我們多在童年時學會了把改變關係的責任放到別人身上,長大後又照搬了這個做法,但這是無效的。

這是我們人生中最重要的迷霧,我們必須把圍繞在這一點上的迷霧撥開,才能走向不可預測卻精彩絕倫的成為自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