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2 如今我成了自己
志業白描
字斟句琢,用心鋪陳,薩頓(May Sarton)短短幾個字引人對志業遐思,既真切又精準——至少,我因此展開對志業的探索。
如今我成了自己。
物換星移,曠日廢時。
我已全然溶解,撼搖,
這麼久一直戴著其他人的面具……14
要成為今天的你得花上多少時日啊!在這個過程中,我們不時戴上根本就不屬於自己的面具。要發現深處的自我—每個人體內真實的自我,承載真正志業的種子—中間得要受得住本我的瓦解,歷經諸般動搖與撼動。
我從小在教會長大,也是在那裡,我初識「志業」一詞。我在宗教的薰陶中成長,對其傳統相當看重:對於其信念的謙遜,對多元世界的尊重,對公平的關懷。然而我從這種種教導中所了解的「志業」卻是扭曲的觀念,一直要到我變得比較堅強以後,才有能力把這個觀念丟掉。為什麼我說那觀念是扭曲的?因為我們一直被灌輸,天命或志業是來自外在的聲音,是出於道德要求的聲音,要求我們變成不是我們的樣子—變成一個陌生人,也許是比較優秀的人,但卻是我們能力所不及的那個人。
天命並不是強迫自己去追逐能力範圍以外的,
而是要接受自己與生俱來的寶藏;
天命的呼喚並不是外來的聲音召喚我,
要我變成不是我自己的那個人,
而是來自當地當下的聲音,
讓我去成就我生來就是的那個人。
對志業的那種看法根植於對自我的極端不信任,認定自我是有罪的,除非藉由外在的道德力量,否則無法扭轉其「自私利己」的本性。當我竭力要實現自己的生命時,這種想法讓我感覺自己的作為並不恰當,它讓我對於「我是誰」和「我應該是誰」當中存有差距這件事產生罪惡感,我愈是力圖縮短其中鴻溝,愈是感到精疲力竭。
今天,我對志業的理解已經不同—我不再把它視為亟欲達成的目標,而是我們即將領受的天賦。天命並不是強迫自己去追逐能力範圍以外的,而是要接受自己與生俱來的寶藏;天命的呼喚並不是外來的聲音召喚我,要我變成不是我自己的那個人,而是來自當地當下的聲音,讓我去成就我生來就是的那個人,實踐呱呱墜地那一刻,上帝所賦予我的最初自我。
這項天賦很神奇,是自我與生俱來的禮物。要打開心胸接受這項天賦,事實上比你企圖成為另外一個人更難!有時候我忽略我的天賦,或是將其隱藏,逃開不管,甚至浪費虛擲—我想我並不是唯一一個有這種反應的人。以下這則哈西德教派故事是如此簡短,卻是如此令人深思,它揭露人類想要變成他人的普遍傾向,同時也點出實踐自我非常重要。當朱斯亞拉比(Rabbi Zusya)垂垂老矣,他說:「在接下來我要去的世界裡,他們不會問我:『怎麼你不當摩西?』他們會問:『怎麼你不當朱斯亞?』」15
如果你不相信我們帶著老天饋贈的天賦來到這個世上,而且我們本身就是不可多得的贈禮,只要注意剛出生的小寶寶或是非常年幼的小小孩,這個疑惑便多少可以獲得解答。幾年前,我女兒帶著她剛出生的小嬰兒到我家來住了一陣子。我仔細觀察這個孫女兒,看著她初入人世的這些日子,突然間,已經五十出頭的我,居然看透當我二十多歲為人父母時所無從理解的:我這孫女兒來到這世間,就是要成為她「這樣」的一個人,而不是某甲、某乙或某丙那樣的人。
她並不是以一塊原始材料的姿態出現,等著這個世界為她捏出她的樣貌;她帶著自己與生俱來的外形,和她自己那神聖的靈魂,來到這人世。聖經信仰稱之為神的形象,而我們,都是依此形象被造出的。牟敦(Thomas Merton)16稱之為真我(true self)。貴格會教友稱它是內在的光芒,或是每個人內在賦有的「神性」。人道主義者說是認同和完整。不管你叫它什麼,它都是一顆價值不菲的珍珠。
在我孫女兒剛出生的那些時日,我便著手觀察自她出生以來,根植在她身上的性向和癖性。我注意著她的喜惡,到今天我都還持續留意,看她會受什麼吸引,對什麼抗拒,她如何動作,做些什麼,說些什麼。
我把這些觀察全部寫在一封信上,等到她二十歲左右,我要確保這封信能交到她手上,附上類似這樣的引言:「這是妳初到人世的模樣,只是草圖,還不是定稿—只有妳自己才能畫出最後的成品。不過,這是很愛妳的一個人所勾勒的草圖。也許這些筆記可以幫助妳早些開始爺爺沒能及早進行的事情:記住妳最初來到世間的樣子,要找回妳真我的天賦。」
我們抵達世界之時,都帶著與生俱來的天賦—結果我們用盡前半生把它丟得一乾二淨,然後又向他人求助,好讓自己醒悟。年輕的時候,包圍著我們的期待多半與我們究竟是怎麼樣的一個人沒什麼關聯,大家對我們的指望並非出自對我們本體獨特性的洞悉與理解,而只不過是想把我們安插在一個個的位置上。不論在家庭、學校、職場或宗教社群裡,我們都被訓練成遠離真我,朝向可被接受的形象前進。在種族歧視、性別歧視等社會壓力之下,原型被扭曲得完全無法辨認;而我們自己在恐懼的驅使下,往往會更加背叛真我,以取得他人的認同。
打從生命開端不久,
我們就有可能會迷失自我,
走上一條完全不屬於自己的路途。
我們的前半生在對原始天賦的蒙昧下度過,接下來如果有幸覺醒、了悟、能夠承認我們之前的損失,我們便會用下半生努力找回一度擁有、卻遭遺棄的天賦,好在自己身上重現其貌。
一旦丟失了真我,又要怎麼把它找回來?有一個方法是從早年的事件中去尋找線索,往我們的生活還相當接近天生之質的那些年歲找去。幾年前我彷彿穿過時空隧道,發現跟我自己有關的幾條線索。一位朋友寄給我一份破破爛爛的報紙,是一九五七年五月我讀高中時的校刊,當時我接受訪問,談到我這輩子想要做什麼。那時,就要升上高年級的我對訪問者說,我想要成為一個海軍飛行員,還想在廣告界一展長才。
我的確只是「把別人的面目拿來戴在自己臉上」,我還可以告訴你這些人究竟是誰。父親有位同事曾是海軍飛行員,他是愛爾蘭人,很有群眾魅力,天性浪漫,充滿狂野的綺麗幻想,講話很漂亮,卻又不流於天花亂墜。我就是想要成為像他這樣的人。
另外,我小的時候有個朋友,他父親做的就是廣告業。雖然我並不渴望自己的個性像他,因為那實在太配不上我的格調了。不過,那輛跑車還有其他大型玩具似乎是他這個人的裝飾品,這些物質上的享受倒是讓我垂涎不已。
如今我已年過四十,對今日身為貴格教友的我來說,當時那些自我期許實在滿離譜,天差地遠,將來我搞不好還是和平主義者、作者,或是行動份子。從這件事可以看出,打從生命開端不久,我們就有可能會迷失自我,走上一條完全不屬於自己的路途。然而從另一方面來看,當時想要成為飛行員和廣告人的夢想,包含著通往真我核心的線索,只不過得花上很多很多年,我方能洞悉:就定義上來說,線索是隱有寓意的密碼,自然就得透過解讀來了解其中的意義。
隱藏在「廣告人」的渴望背後,是我畢生對語言及其說服力量的迷戀,這也是讓我數十年來保持寫作於不懈、無法自已的一股力量。而海軍飛行員的夢想隱藏的則是比較複雜的東西:那是我個人對暴力問題的關懷。在最早的時候,以軍事幻想的方式呈現,幾年下來,逐漸轉型成為今日我對和平反戰的追求。經過這些年之後,反過來看高中時代我信以為亟欲努力成就的面貌,另外一面的真義也隨之出現。
再繼續往前回溯,回到生命更早期的階段,當時的線索不需要這麼多拆解,原生的天賦和使命可以比較清楚察覺。唸小學時我就對飛行著了迷。很多小男孩在那個年紀都跟我一樣,把放學後和週末假期的大部分時間都投注在設計、製造、試飛,最後還常把那些用不怎麼牢靠的輕質木材做成的模型飛機試到摔壞。
不過我跟多數男生不一樣的是,我另外花很多時間創作八到十二頁不等,跟飛行有關的書。我會把一張紙橫放,在正中央畫一條垂直線;做一些圖解,比方機翼的橫斷面圖;把紙捲進打字機裡;為說明空氣如何流過翼面、產生真空,使飛機上升的文字下個標題。接下來我會將這張紙摺半,和其他數張已完成的紙釘在一塊,最後再仔細地將封面畫好。
我一直認為,小時候耐著性子做這件事的意義相當鮮明:那是出於對飛行的執迷,我夢想成為飛行員,要不至少當個飛航工程師。然而最近,當我在一個老舊的紙箱裡找出這幾份當時的創作成果,豁然間我看清了真相,它比我想像的要更為明白。我並不是真想要當飛行員、飛航工程師,或是做什麼跟飛行有關的工作,我是想要當作者、想要寫書—這才是打從我小學三年級以來,至今始終努力在做的事情。
從一開始,生命就留下跟自我和志業有關的種種線索,只是這些線索不見得容易解讀。不過若是努力了解這些線索,你就會發現這麼做相當值得——尤其在我們二十、三十,甚或四十郎當,徬徨在人生路口,深深感覺迷失,偏離我們原生天賦很遠很遠的時候。
這些線索使我們免於落入志業的傳統窠臼。自古以來,所謂的志業總是要我們做「該做的事」,聽起來是很高尚,可是一味要自己配合某些不著邊際的道德標準,並不是尋找天職的辦法。唯有堅持真實的自我,做自己,以朱斯亞的身分在這個世上安身立命,而非強迫自己變成摩西,我們才能發現自己的天命。追尋志業最為根柢的問題並非「我該用這一生來做什麼?」,而是更基礎,也是一個更難回答的問題,「我是誰?我的本性是什麼?」
宇宙萬物皆有其本性,既蘊藏潛能,也各有其極限,每天都跟周遭事物互動相處的我們,應當非常清楚這個道理。拿做陶來說,這個工作並不光是陶藝家想把陶土做成什麼樣子,陶土也會透過陶藝家的手,告訴她什麼可行,什麼行不通—如果她拒絕聆聽,只會勉強做出醜樣子的成品,還可能一碰即碎。建築工程要從材料上觀察的更多,如果工程師不尊重鋼鐵、木材或是石頭的本性,造成的失敗不僅是美學的問題,如此造成的橋樑或是房子,極可能有倒塌的危險,置人類性命於旦夕。
人本身也有天性,其中包含潛能和限度。如果不先探究你所運用的材料就冒然尋求天職,那你架構在自己生命上的成品只會醜態畢露,危害你自己和身邊某些人的性命。為求實踐最高價值而「勉強裝出」某種樣子並非美德,這樣的行徑也非實行天職之途。這是無知,有時是自大傲慢,企圖置本性於不顧,而這麼做是不會有什麼好下場的。
天職得往真正的自我裡去求,不管它是否跟我們認為自己「應有」的樣子相符合。唯有如此,才會找到我們積極尋覓的喜悅,同時也會找到我們應該用什麼方式來服務人世。真正的天職結合了自我和服務,就像畢克納17對志業的定義:「它是個人最深的喜悅與世界最深的需求接軌之處」。18
畢克納的定義始於個人,接著朝世界的需求移動:他的說法充滿智慧,志業並非始於世界的需求(那可以是任何一切),而是發自人類自我的本性、發自帶給自我喜樂的源頭,而這深刻的喜樂則源於我們體會到,我們活在這人世間,是為了實踐上帝賜予我們的天賦。
一反我們薄弱的道德文化傳統,此處強調喜悅和自我,並非自私的行為。貴格導師史提爾(Douglas Steere)常喜歡這麼說,遠古時人類提問「我是誰?」,不可避免會引來同樣重要的「我是誰的?」這個問題—因為自我無法獨存於關係之外。因此,我們必須探問這個關於自我的問題,並且盡可能坦誠地回答,不管結果終會如何。唯有如此,才能發現我們生命的歸屬。
天職得往真正的自我裡去求,
不管它是否跟我們認為自己「應有」的樣子相符合。
唯有如此,
才會找到我們積極尋覓的喜悅,
同時也會找到我們應該用什麼方式來服務人世。
當我漸漸認知到真我的種子早在我出生之時即已播下,我對自己賴以生長的這個生態系統也懂得愈來愈多—在這個往來互動的網路中,我受召來此與每一種生靈唱和地、負責任地、和樂地共同生存。只有當我了解種子和生態、自我和團體,我才能夠體現愛我的鄰人和愛我自己的聖誡。
朝向黑暗之旅
大部分的人長途跋涉,穿過荒煙蔓草,才逐漸體會到自我跟志業的感覺。這趟旅程跟觀光業販售的自由自在「旅遊套裝行程」可是一點都不像,說起來還比較接近古老的朝聖之旅——「往神聖中心前進的蛻變之旅」,千辛萬苦,充滿磨難與晦暗。19
傳統的朝聖過程中,艱辛並不被看做是突發意外,而是旅程的一部分。險惡的環境、惡劣的天氣、不小心跌倒了,或是迷失了方向——此類挑戰多半不在我們能力控制範圍之內,因此可以卸去本我握有主控權的幻象,留出空間,讓真我浮現。如此,朝聖者也才有機會發現他/她尋覓的神聖中心。苦其心智、勞其筋苦之後,錯覺的迷霧散去,一天醒來,我們會發現神聖中心就在這裡,就在當下—在旅程的每一個段落,圍繞在我們身邊的各地各處,神聖中心就深藏在我們心中。
不過,在我們到達這個光明萬丈的中心之前,黑暗是必經的過程。黑暗並非故事之全部(每一趟朝聖都是充滿喜悅與開心),但它卻經常被略過不提。好不容易逃離黑暗,邁向光明,我們總忍不住要告訴人家我們的信心未曾動搖,不願承認也曾有在恐懼中畏縮不前的漫漫長夜。
對我個人而言,身處黑暗的經驗對尋找自我扮演不可或缺的角色,說出事實真相則幫助我待在光明裡。不過,還有另外一個理由讓我想要說出事實:許許多多的年輕人今天正行在黑暗中,所有人年輕時都是這樣走過來的,如果我們這些年長者把自己的陰影面隱而不言,這對年輕人是很大的傷害。我年輕的時候,鮮有長者願意談這些邪惡陰暗的事情,大半都假裝他們只知道成功是怎麼一回事。二十出頭歲我開始碰到不愉快的事情,陰影罩頂,我還以為自己非常失敗,簡直無可救藥。後來才明白,當時我不過是正要展開一趟所有人類共有的旅程。
我個人旅程中的故事並不比別人的重要,卻也毫不遜色,而它是我討論志業這個主題的最佳資料來源,因為要想籠統概略地談這個題目,是講不清楚的,唯有透過細節,方能窺見真理之貌。我想要列舉這趟辛苦旅程中的一些細節,希望藉此提煉出關於志業的洞見精華。這麼做,一方面是送給年輕一輩的誠實贈禮,另一方面則是提醒有需要的人,個人經驗中的細微區別包含了對自我跟志業的極大指引。
我的黑暗之旅是從陽光普照的地方開始的。我在芝加哥郊區長大,後來進入明尼蘇達州的卡勒頓學院(Carleton College)就讀。這個學校真是棒得不得了,我在這裡找到好多可以戴在自己臉上的新面目—比起中學時戴過的更像我自己的面目,不過仍舊是別人的。大學畢業後我沒加入海軍,也沒進入麥迪遜大道的廣告圈,我戴著其中一個面目來到紐約的協和神學院(Union Theological Seminary),深信神職人員就是我的天命。當時的決心跟我幾年前想做廣告或海軍飛行員一樣篤定。
第一年結束時上帝對我說話了,透過平庸的成績跟強烈的悲慘境遇對我發言,讓我知道我是絕不可能在教會獲授聖職的,這件事對我打擊很大。成長於一九五○年代的人多半服膺權威,我也不例外,於是我離開協和神學院,往西來到加州柏克萊大學。往後,在一九六○年代大半的時間,我都為社會學博士學位奮鬥不懈,學著盡量不要那麼容易受權威所左右。
當然,一九六○年代的柏克萊是個混合著陰暗與光明的驚奇之地。然而與當今的迷思相反,我們之中的許多人較少為陰暗所誘惑,而多是走向光明。當我們離開柏克萊,是帶著一顆堅定的信心,一種為大我而努力的情懷,一股對社會改革的熱情。
唸研究所期間,我教了兩年書,雖然我發現自己熱愛教學而且還做得滿好的,但我在柏克萊求學的經驗讓我相信,留在大學任教是一種逃避。取而代之的,我開始關心起「都市危機」(urban crisis)的議題。一位朋友老是問我,「為什麼你要回歸美國?」所以當我在六○年代末離開柏克萊時,我同時也離開了學術圈。的確,我自以為出汙泥而不染(有些人可能會說我趾高氣昂)、滿腔熱血,對學術界的墮落深惡痛絕、義憤填膺,手上還高舉正義之劍,一副打算披荊斬棘的模樣。接下來我就搬到華盛頓特區,不再擔任教職,轉而開始從事社區組織的工作。
我從那份工作中得到對這個世界的理解,後來成為我一本書的內容。20關於志業我學到一點,那就是一個人的價值觀跟他的內心是可能產生衝突拉鋸的。道德感驅使我從事都市危機方面的工作,不過這麼做又跟我心中漸生的、感覺教學才是我的志業相違背。我的心要我繼續教書,不過理性價值和本我又告訴我,我應該拯救城市。我要怎麼調節兩者之間的衝突呢?
從事社區組織工作的收入一直不太穩定,兩年後,喬治城大學(Georgetown University)提供我一份教職,而且它不要求我完全放下我的理想與高調。「你不用一整個星期都待在學校,」校長這麼說。「我們希望你讓學生投入社區活動。這是個終身職路線(tenure-track)的職位,不用上太多課,完全沒有出席系務會議的義務。儘管繼續你的社區工作,只要把我們的學生也帶著就行了。」
在我們到達這個光明萬丈的中心之前,
黑暗是必經的過程。
好不容易逃離黑暗,邁向光明,
我們總忍不住要告訴人家我們的信心未曾動搖,
不願承認也曾有在恐懼中畏縮不前的漫漫長夜。
不用開會這一點簡直就像是上帝賜給我的禮物,我因此接受了喬治城大學的邀請,開始帶大學部學生參與社區組織的工作。不久後我發現,在這項安排背後還隱藏了一份更大的贈禮。透過教育的眼光重新看待我的社區工作,我發現即使身為一個組織者,我也從未停止扮演教師的角色—只不過我的教室是開放的,四面沒有牆壁隔起來。
事實上,我也做不了別的:我慢慢才了解到,教學是我存在於這個世界上的自然之道。不論我成了神職人員還是企業執行長,詩人還是政治家,我會做的,始終都只是教學。它是我的志業核心,不管我扮演什麼角色,都會找到辦法去呈現它。喬治城大學的這份工作讓我邁開第一步,擁抱這個事實,開始我對「教育不插電」(education unplugged)的終身探索。
不過就算工作已經重做調整,有一項事實還是不曾改變,那就是組織工作的粗糙混亂跟我那十分敏感的個性格格不入。歷經五年以來的衝突競爭,我已經不行了。我太敏感,容易發怒,這樣沒辦法成為一個優秀的社區組織者—我的志業已經發展得超過我所能掌握了。一直以來,我始終被都市危機的「應做事項」驅使,而不是受真我的感受指引。由於缺乏對自己能力限度和潛力的認知,本我跟道德感索性當起家來,帶我走到這靈魂無法承受的境地。
我對自己頗感失望,因為我不夠堅強、沒能承住這個挑戰,既失望又羞恥。不過朝聖者一定都會發現,要能完成終極的追尋,不僅要接受勇氣與長處的導引,也要在短處與弱點的協助下發現自己的真理。要不是我太敏感、經常發脾氣,又加上實在精疲力竭,我可能永遠也不會發現我需要離開社區組織工作的這一個原因:身為組織者,我其實是帶領其他人走向我自己從未去過的地方—一個叫做社區的地方。如果我想要更完整地從事社區相關工作,我就必須更加沉浸在社區之中,而不是當初那個程度就夠了。
我是個中產階級的男性白人,並非典型的團體生活領導者。像我這樣的人被教育成獨立自主,而非習慣與他人互相依存。我所受的訓練向來都是競爭、求勝,渴望獲得獎賞的滋味。不過,我的體內有一些什麼在渴望、企求體驗互助社群,棄絕競爭,若非這次身心俱疲,體內的呼喊永無受到注意的可能。
所以我就跟華盛頓的工作單位請了一年的安息假,前往費城郊外一個叫做攀朵山(Pendle Hill)的地方。攀朵山成立於一九三○年,是隸屬於貴格會的一處生活與學習社區,大家住在一起,互相學習。成員約七十人左右,參加者均以提供內在旅程、非暴力社會改革,以及兩者間連結的教育為職志。住在這裡的人遵行每日的例行互動生活,從中體現貴格信仰,具體實踐教義:每天早晨在靜默中禮拜;一天共享三餐;共同參與靜思研讀、體力勞動、決策制定,以及社會服務。這裡是公社,是隱居之地,是修道院,是靈修淨地,是集體社群—不管你怎麼稱呼,攀朵山的生活是我從來沒有體驗過的。21
搬到那裡跟搬到火星沒有兩樣—完全陌生的環境,卻又那麼令人難以抗拒。我以為我只會待一年,就回華盛頓去繼續我的工作,結果在一年的安息假結束之前,我受邀擔任攀朵山的教務長。最後我多留了十年,住在這個社群之中,持續我另類教學模式的實驗。
那對我是很重大的轉變,不管是在個人方面、工作方面,以及性靈方面;現在回想起來,我曉得若沒有那段經驗,自己將會多麼貧乏。不過在那段轉變的早期,我開始對自己一路走來的志業軌跡深感懷疑,痛苦不已。雖然我覺得老天呼喚我,要我留在攀朵山,不過我也害怕自己已經踏出我所曉得的世界以外,在專業上有被除名的危險。
從高中以來,我一直被種種期待所包圍,大家認定我就是會爬上什麼領導要職。二十九歲時,某知名大學的校長親自到柏克萊來拜訪我,要把我納進他的理事會中。他開玩笑說,他這麼做是因為沒有哪一個現任理事的年紀在六十歲以下,更不要說三十歲了;還有,沒有半個人有鬍子,就好像柏克萊制服一樣,我也能提供他們這一點。接著他還加上這句,「其實,我這麼做是因為將來有一天你會當上大學校長—這點我很確定,而擔任理事的經歷是當校長很重要的準備。」我接受他的邀請,因為我確信他是對的。
那麼,六年後我在攀朵山幹什麼呢?沒多少人曉得這個「集體公社」,還是由一個與眾不同的宗教團體所創辦的。大部分的人若有聽過這個宗教團體的名字,也是從早餐穀物麥片得到的印象—然而我要趕緊補充,那可是跟貴格會一點關係也沒有。
讓我來告訴你我在那裡做什麼:我在那邊的手工藝品店生產馬克杯,做出來的杯子比我在中學做的陶土菸灰缸還要重、還要醜,然後我還把這些奇形怪狀的東西寄回家去,給家人當禮物。我那與世長辭的父親,願他的靈魂安息,生前經營精緻陶瓷生意,而我寄給他的馬克杯重得就算裝滿咖啡,也感覺不出與空杯有什麼差別!
家人跟朋友都問我,而我也自問:「如果你是要做這個過一生,當初何苦去唸博士?這不是在揮霍你的機會跟才能嗎?」經過那樣仔細推敲後,我的志業決定顯得既無謂又荒謬;再者,對我這樣一個無意自世上消失,一心只想功成名就的人來說,這決定簡直是太可怕了。
我到底「想不想」去攀朵山,待在攀朵山,留在攀朵山?我不能說我真的想,但是我可以肯定地說,來到攀朵山是我「不能不做」的事。
在志業的最根柢並不是,「老天爺啊,我要去這個奇怪的地方嗎?還是重新學習怎麼生活,沒人知道我在那兒幹麼,就連我自己都不知道。」志業的最深一層應該是,「這是我不得不做的事,是什麼理由我沒辦法跟別人解釋,我自己也不盡了解,然而,我就是怎麼樣都抗拒不了。」
然而,就算有這層動機,我的疑惑還是像滾雪球似地愈滾愈大。有一天我從攀朵山穿過一座森林,走到附近的大學校園裡。我只是想出去散散步,但沉重的焦慮卻壓在心頭揮之不去。不知怎地一時興起,我走進該校的行政大樓。大廳裡懸掛著該校歷任校長的照片,個個面容嚴峻,其中一位便是當初到柏克萊邀請我擔任理事的那位校長,那時候他是別間學校的校長—我不禁想像,這位先生現在正用極不贊同的表情俯瞪著我:「你以為你在做什麼?幹麼浪費你的時間?趁還不太遲,趕快回到你該走的路上!」
我從那棟大樓飛奔出來,回到林子裡哭了好長一段時間。我已經在志業的旅程中遭遇黑暗一陣子了,這一刻突然間又陡地下滑,直沉到底部,因而引發了我的憂鬱症,稍後在本書我會談到這個部分。不過,不管到底是怎麼一回事,這一刻承載了太多我得要學習的訊息—而且唯有走進黑暗才有機會學到。
也就在那一刻,我離開學術界的所有冠冕堂皇的虛假理由通通在我身邊碎裂瓦解,唯一剩下的,就是我的恐懼。之前我一直堅持,對我自己也對別人說,我脫離校園是因為它不合人性。我辯稱那是一個腐敗傲慢的地方,充滿逃避社會責任的知識份子,而且他們還自認比其他平凡百姓優秀—正由於這些常民缺乏權力與優勢,迫使他們不得不擔起維繫社會於不變的責任。
如果這些抱怨聽起來有點老調,那是因為這些話早就有人說過了。一九六○年代的柏克萊,所有人對這些看法均奉行不渝,而我也千方百計想要把它當成是自己的想法,其中理由我現在才看分明。不管我的怨言是否多少有那麼點道理,這些想法只是變成我離開學術圈的藉口,用來當台階下,給自己方便的理由。
志業的最深一層應該是,
「這是我不得不做的事,
是什麼理由我沒辦法跟別人解釋,
我自己也不盡了解,
然而,我就是怎麼樣都抗拒不了。」
我之所以離開的真相是因為我害怕—害怕我無法勝任成功的學者,害怕我的研究跟出版品永遠也達不到學校的標準。這些憂慮一點都沒錯—不過我花了好多年的時間,才有能力對自己承認。就算我再怎麼努力,再怎麼加油,我就是欠缺一個優秀學者應有的資質,而繼續待在校園,只是硬要將黑的變成白的,否認這個事實而已。
學者得在前人聚積的知識上建立新知識、訂正它、推論確證它,將它發揮到極致。我每碰到一個題目,老想要用自己的想法思考,不喜歡受其他人已經先說過些什麼過分影響。如果你逮到我私底下在讀書,最有可能是小說,或是詩集、推理小說,要不就是無從歸類的散文小品,不太可能是跟我當時寫作內容直接相關的材料。
我想我這個習性是有一些好處的:幫助我保持新鮮的思考、從多元觀點看待生命帶給我的許多刺激。這個習性也不乏有其短處:某種程度的懶惰、缺乏耐心、對於在這些領域已經有一定建樹的人可能缺乏應有的尊重。
然而不管這些是好處還是壞處,這些就是我的個性、限度及天賦的真相。我不太能夠以既有的發現為基礎,繼續深植加強,我比較擅長自己創造;慢慢探索一個題目我不太行,但我經常一股腦兒跳進深水中,看看我是不是游得動、揮發得了;要我列大綱我做不來,我會寫著寫著到了死角,然後又從裡面打開一條活路;緊抓住邏輯的線路講道理我沒辦法,但我可以從這個比喻跳到下個比喻,借用寓意表達我的理念!
搞不好在這個錯綜複雜,甚至是言行不一的舉止中,是有那麼一個教訓的:在通往志業的路途上,我們必須接納自己有時候可能出於錯誤的理由,而做出正確的事情。我離開學校是對的,但我需要一個不對的理由(「大學是腐敗之地」)去做這事,因為在那個時候要我面對正確的原因(「我缺乏擔任學者的天資」)實在太可怕了。
我怕當不了學者的恐懼之中蘊藏一股能量,讓我必須把自己丟到學術圈外,用另外一種教育使命來解放自我。不過,因為我無法察覺自己的恐懼,我就用價值判斷和仁義道德偽裝這份能量。這是很令人難堪的事實,卻是確切不過的事實—一旦意識到這個事實,了解它在我的生活機制中扮演的角色,我也就發現,自己已經不再為此發窘了。
最終,我好不容易放下身段,誠實無畏地正視自我及自己的缺點。這裡距黑暗僅一步之遙,我一直千方百計要避免,但這個黑暗可以讓我更仔細地看清自己,不再繼續逃避。我很感激上帝的恩寵讓我得以放下,我那時要是堅持自欺欺人,繼續唱高調,絕對成就不了今天的我,更不要說現在還能以愛服務學術界—那個當初因恐懼與憎恨而被我丟下的圈子。
如今我在體制外從事教育服務,而不直接待在學術單位裡面。保持一點距離,我那些不健康的症狀比較不會爆發,我的精力可以用來構築希望,省得浪費在憤懣怨恨上。這麼多年後,我才了解自己這個毛病,我很容易跟體制內運用權威的人起衝突,他們行使權力的方式常常讓我氣得不得了,到頭來,我的時間都花在生氣上,根本無法工作。
問題既是「在此」,也是「在彼」,這個想法一旦通了,要怎麼解決也就明白了:我必須獨立工作,待在體制以外,免得自己一激就怒,看什麼都不順眼。十年過去了,現在,那個毛病不再困擾我,不管碰到什麼麻煩,我沒別人可怪,只能怪到自己身上,所以我會心甘情願,將所有的能力奉獻到我受召喚的使命上!
我想,這邊也有一條尋找真我與志業的線索—我們必須撤回自己對他人與外在環境的所有負面投射,這些投射只是讓我們得以掩飾自己的恐懼;我們必須實際去認知、去擁抱自己的缺點與限度。
一旦與恐懼達成了協議,我才能夠回過頭去,追溯出一條無意識下的軌跡。多年來我從柏克萊、喬治城之類的大型機關換到攀朵山之類的小地方,這種在社會實體意義的地圖上比較沒有地位,能見度比較低的地方。我移動的方式像隻螃蟹似的,橫著走,深怕自己會與「從體制生活核心往邊陲移動」的事實迎面相撞。再這樣繼續走下去,只剩下完全脫離體制一途了。
我企圖合理化自己的行為,說服自己小型單位比大型機構有道義,這個想法當然是錯的—不只是對體制機構的偏見,也是對我個人轉變的迷思!事實上,我是受靈魂所鼓舞,「真我」比本我更了解我這個人,知道我必須逆著機制而行,必須脫離單位的限制,才能做好我要做的事。
不再做與我內在深持的真理信仰完全背道而馳的事情。
不再抗拒我對自己內心的理解,
繼續當這樣一個不完整的人。
這不是在指控體制機關,這是我對自己限度的陳述。我有很多值得敬重的朋友,他們沒有我這種限制,他們的稟賦允許他們在體制內好好工作,透過這些機關,他們可以實踐對世界的服務。不過他們的稟賦是他們的稟賦,終究不是我的,經過種種「狂飆運動」22我才終於了解這一點—而且,這也不是我對自己的指控。這一切只是真實地說明我是誰,我如何與世界恰當接連,也是引領我朝向真實志業的來源。
自我、社會與服務
安然度過志業旅程之中的困惑與低沉,至少有一件事我明白了:關懷自己絕對不是自私的行為,而是對我所擁有的天資、身在此世要奉獻給他人的稟賦予以妥當照料。我們要不時傾聽真我的聲音,給它它所需要的照顧,這麼做並非只為了一己,也是為了與我們有關的諸多生靈。
我們至少可以從兩個角度來了解自我跟服務之間的關聯:其一是詩人魯米23的尖銳觀察:「如果你不老實與我們相處,你是在惹天大麻煩。」24如果我們對真我不老實,別人就得為此付出代價。因為我們出口的諾言無法信守,言行站不住腳,做的美夢終成夢魘,其他人全都得受罪——假設我們對真我不老實。
在本書稍後,我會探討這種不誠實的行為及其後果。然而探討自我跟服務之間的關聯,還有一種比較具有鼓舞作用的方法,那就是研究那些忠於真我者的生命。例如不管是發生在東歐、拉丁美洲、南非,還是女性、非裔美國人,以及眾多男、女同性戀同胞身上,對人類貢獻很多的偉大解放運動。我們會發現一件簡單、但經常被忽略的事實:這些運動讓我們的生活改善,我們的關係、我們的世界因為這些人的生命而有所不同,他們立志對真實的自我忠誠,我們也因此受益。
為求生存,這些人經常受社會制度所迫,自我欺騙、過不是真正自己的生活。如果你是窮人,就應該要委曲求全、忍氣吞聲,同時還得心懷感激;如果你是黑人,你活該要受到種族歧視,還不能抗議;如果你是同性戀,你就應該要假裝自己不是。我輩可能不清楚那種情況,可是你我至少可以想像,處在這種情況下,實在很難不偽裝自己,盡量不要讓真我跑出來—你要不這樣做,看這個體制怎麼懲罰你、整你。
儘管這些威脅,也或許正是因為有這些威脅,這群人做下重大決定,播下運動的種子:他們決定過「表裡如一」的生活。他們決定不再繼續演戲,徒讓外表看起來像是某一種人;不再做與內在深持的真理信仰完全背道而馳的事情。他們決定要主張自己真實的自我,並表現在行動上—這些決定一波一波地泛開,逐漸改造他們所居住的這個世界,並為百萬名他人的自我服務。
我稱此為「羅莎‧帕克思的決定」,因為這位與眾不同的女性過的生活正是表裡如一的最佳象徵。大部分人都曉得她的故事,一位非裔美國女人的故事。她的工作是裁縫,四十歲出頭下了這個決定。時間是一九五五年十二月一日,地點在阿拉巴馬州的蒙哥馬利市,帕克思做了她不應該做的事情:坐在公車前排保留給白人的位子上—這個舉動既危險、大膽,又挑釁;別忘了,那是種族歧視下的社會。
這個傳奇還沒完了。幾年後,某研究生找到羅莎‧帕克思,問她:「妳那天為什麼坐在巴士前排?」帕克思沒說她坐在那裡,打算啟動一場革命,她的動機是更根本、更自然的。她說:「我坐下是因為我累了。」不過,她並不是說她的腿累了,她是指她的靈魂累了,心累了,整個人都累了,不想再按種族歧視下的規則行動,不想再拒絕內心對自我的呼喊。25
當然,羅莎‧帕克思決定不再表裡不一,是受到許多力量的幫助跟鼓動的。她在平民學校26學過非暴力示威抗議的理論跟策略,馬丁‧路德‧金恩當時也是該校的學生。此外,她是有色人種協進會(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Colored People)蒙哥馬利分會的祕書,其成員對不合作主義27多有討論。
不過,十二月的這一天,當她在巴士前排座位坐下的那一剎那,她並沒有把握平靜示威絕對可以發揮效用,而她所屬的群體一定會支持她。那是存在真實的一刻,索回確切的自我,要回與生俱來的權利—那一刻同時啟動了一個過程,改變這片土地的狀態與法律。
到了這個階段,羅莎‧帕克思不得不與自己真正的志業結合,所以她坐了下來—並不是為了要重整這個社會,而是為了要在這個世界上完整活出她全部的自我。她決定,「不再做與我內在深持的真理信仰完全背道而馳的事情。不再抗拒我對自己內心的理解,繼續當這樣一個不完整的人。」
對於任何決定過「表裡如一」的生活的人,這個社會會施予懲罰。在這樣的社會裡,「坐在公車前排」的勇氣又是打哪兒來的呢?你想想,多少先人的智慧不也告誡我們,表裡不一的生活是最安全、最明智的辦法嗎?「忍一時風平浪靜」、「息事寧人」、「不要賞人白眼」。這些話都老掉牙了,在在告訴我們不要把自我真理跟公共生活混為一談,否則只會在這個紛亂的世界裡自曝身分,遭人攻擊。
這些人曉得選擇表裡如一的生活會被處罰,他們哪來這麼大的膽子?我從羅莎‧帕克思之類的人身上看到的答案是很單純的:這些人已賦予「懲罰」一詞不同的意義。他們已經了解到,沒有什麼懲罰比自己對自我的貶抑來得更難受的,除了自己,沒有任何人真正具有處罰他人的力量。
在羅莎‧帕克思的故事裡,這個道理的體現簡直就妙極了。她在公車前排坐了一會兒之後,警察上來問她:「妳知道,妳若繼續坐在這裡,我們可是要把妳關到監牢裡去。」
帕克思回答:「那就關吧……」其實她是非常禮貌地表達以下感受:「跟我四十年來的自囚相比,那用石頭、鋼鐵打造的監獄對我算得了什麼!我剛剛才從我自己的監獄走出來,我已經不打算再跟種族歧視體制繼續勾結了!」
為了追求真我而遭受的懲處,絕對不會糟過放棄追求自我,而給自己加諸的懲罰。反之亦然。什麼樣的獎賞能大過活出自己的最佳光芒?
你我也許不像羅莎‧帕克思有一場仗要打,那是一場對抗種族主義制度的戰役。然而在她的故事中,這場戰役的種種並非重點,她抗爭時所依憑的自我才是。而我們每個人都跟她一樣,得面對追求真我、找回真我的挑戰跟期許。
然而,若是希望帕克思的故事能幫我們認清自己的志業,首先得先把她當成是個一般人。這點很難做到,因為我們已經把她塑造成女超人了;而這麼做才好保護自我。如果我們把羅莎‧帕克思供在博物館裡面,當成是遙不可及的真理偶像,我們也依舊不會有任何改變;我們可以把她放在座台上,讚頌她直到永遠,卻從未發現她的生命為我們帶來挑戰。
既然我的生活沒有被陳列在博物館的風險,讓我簡短地回到我知之最深的故事—我的故事。不像羅莎‧帕克思,我從來沒有採取過什麼單一的、戲劇化的行動,將之化成一股能量,改變我所關心的機構。相反地,我一再逃避,螃蟹橫行地行動,盡量不與這些單位正面相衝突。我並不想承認這種情形的存在,就算是對自己,我也不願意。
然而在我追求志業的過程中,發生了一件很好玩的事。時至今日,在離開當初滿懷恨意及懼意的教育界二十年後,我的工作卻跟教育機構的革新密切相關。我相信,要不是真我拖著又踢又叫的我,要我尊重它的天性跟需要,強押我在生命的生態系統中找到屬於我的位置,並且在像是永恆的戀人爭吵中,找出我跟體制機構的恰當對應關係,這一切是不可能發生的。要是我不聽真我之言,因恐懼而麻痺,繼續「蹲守原窯」,我今天一定是迷失在痛苦之中,不可能服務我所關心的世界。
羅莎‧帕克思的立場既鮮明又富勇氣,我的過程則是迂迴曲折、跌跌撞撞。有些旅程是直截了當的,有些旅程則是拐彎抹角的;有些旅程很壯烈,有些則令人畏懼,毫無章法可言。然而只要老老實實地走過,每一段旅程都是一個機會,帶領我們走向個人深度喜悅與世界深度需求相結合之處。
薩頓提醒我們,真我的朝聖之旅「曠日廢時、物換星移」。這個世界需要有耐心與熱忱去進行這趟朝聖之旅的人,不單是為了他們自己,也是一種社會與政治的行動。這個世界仍在等待能解放我們的真理——我的真理、你的真理、大家的真理、當初我們以上帝的形象來到世上,就深植於大地的真理。我相信,培養這份真理是每個人始終不變的真實志業。
為了追求真我而遭受的懲處,
絕對不會糟過放棄追求自我,而給自己加諸的懲罰。
反之亦然。
什麼樣的獎賞能大過活出自己的最佳光芒?
14 May Sarton,“Now I Become Myself,” in Collected Poems, 1930-1973(New York: Norton, 1974), p. 156.
15 Martin Buber, Tales of the Hasidim: The Early Masters(New York: Schocken Books, 1975), p. 251.
16 牟敦(Thomas Merton, 1915-1968),為天主教特拉普會修士,也是世界著名的作家、詩人,及和平運動者。牟敦的作品對於當代宗教和哲學思潮有重要的影響。—譯注
17 畢克納(Frederick Buechner),美國牧師作家。—譯注
18 Frederick Buechner, Wishful Thinking: A Seeker’s ABC(San Francisco: HarperSanFrancisco, 1993), p.119.
19 Phil Cosineau, The Art of Pilgrimage(Berkeley: Conari Press, 1998), p. xxiii.
20 Parker J. Palmer, The Company of Strangers: Christians and the Renewal of America’s Public Life(New York: Crossroads, 1981).
21 See Howard H. Brinton, The Pendle Hill Idea: A Quaker Experiment in Work, Worship, Study(Wallingford, Pa.: Pendle Hill, 1950), and Eleanor Price Mather, Pendle Hill: A Quaker Experiment in Education and Community(Wallingford, Pa.: Pendle Hill, 1980).
22 「狂飆運動」(Sturm und Drang),十八世紀後半發生於德國的文藝復興運動,對封建思潮多有挑戰。─譯注
23 魯米(Rumi, 1207-1273),十三世紀伊斯蘭神祕主義的重要詩人,作品在十九世紀被引介到西方世界,成為今天盛行的新時代/新世紀(New Age)之作。—譯注
24 Rumi,“Forget Your Life,” in The Enlightened Heart, ed. Stephen Mitchell(New York: HarperCollins, 1989), p. 56.
25 Rosa Parks, Rosa Parks: My Story(New York: Dial Books, 1992), p. 116.
26 平民學校(Highlander Folk School)創立於一九五○年代,經常與當地社區居民合作,實際推動改革不合理的法令或現象。—譯注
27 不合作主義(civil disobedience,或譯公民不服從):藉不服從某些法令以促使政府或相關當局對其做適當修正,例如拒絕納稅。—譯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