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喜馬拉雅傳承,合格的教習師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通曉各主要瑜伽典籍。
二‧經過啟引去修練所有主要的瑜伽,如咒語瑜伽(Mantra Yoga)、昆達里尼瑜伽(Kundalini Yoga)、密智室利毗諦亞(shri vidya)8等等。必須精於其中幾種,其餘的則需要能通曉。
三‧要能夠見到喜馬拉雅傳承與其他傳承互通之處,如回教的蘇菲派、道家、中國禪宗、日本禪道、佛教上座部、藏傳佛法、基督教等。要涉獵這些教派的基本經典和明瞭他們的歷史背景。
四‧能依學生的程度和性格因材施教,可以指引學生:
①進入相應互補的法門(例如奉愛、智慧瑜伽等)。
②領受合適的咒語,專注於某個合適的脈輪。
③有次第地學習合適的修行法門。
五‧至少要具有一定程度的傳法(transmission)法力。
8 見〈第10章室利毗諦亞:神明的智慧之學〉的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