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釋
01 關於此點,學者已多所發揮,可參見張亨,〈先秦思想中兩種對語言的省察〉(一九七一),收入氏著,《思文之際論集:儒道思想的現代詮釋》(臺北:允晨文化,一九九七),頁七—三四;楊儒賓,〈卮言論:莊子論如何使用語言表達思想〉,《漢學研究》第一○卷二期(一九九二年十二月),頁一二三—一五七;林美清,〈論「莊子」內篇之「言」〉,《哲學雜誌》第三期(一九九三年一月),頁一五八—一七七;張耿光,〈《莊子》中的連動結構——《莊子》語言分析之一〉,《貴州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一九九六年第二期,頁五六—六一;John-Allen Tucker, “Goblet Words: The Chuang-tzu’s Hermeneutics on Words and the Tao,” Chinese Culture Quarterly 25: 4 (Dec. 1984), pp. 19-33; Wayne-E Alt, “Logic and Language in the Chuang Tzu,” Asian-Philosophy (1991), pp. 61-76。
02 例如徐復觀有言:「莊子對精神自由的祈嚮,首表現於〈逍遙遊〉,〈逍遙遊〉可以說是莊書的總論。」見氏著,《中國人性論史——先秦篇》(臺北:商務印書館,一九八七年),頁三九三。
03 「無窮」可兼含時間意義與空間意義之無窮。如晉.郭象《注》:「如斯以往,則何往而有窮哉?」或唐.成玄英《疏》:「苟無物而不順,亦何往而不通哉?」其中「何往而有窮」、「何往而不通」可視為空間意義之無窮;而清.林雲銘《莊子因》釋為「不生不死之門」、清.劉鳳苞《南華雪心篇》亦云「游於無始無終之境,不生不死之門,所以為無窮也」,不生不死,則可謂為時間意義之無窮。本文為不見重,僅置「以遊無窮者」於相關空間格局的小大系列中。
04 筆者所以不將「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氣之辯,以遊無窮者」歸類於「喻體」而歸類於「喻依」,理由有二:其一,在篇中明顯地以「人」的型態出現者,如「知效一官」者、「行比一鄉」者、「德合一君」者、「而徵一國」者、宋榮子、列子、至人、神人、聖人,始將之歸類為「喻體」;而「知效一官」、「行比一鄉」、「德合一君」、「而徵一國」、「舉世而譽之而不加勸,舉世而非之而不加沮,定乎內外之分,辯乎榮辱之竟」、「彼其於世未數數然也」,以及「御風而行,泠然善也,旬又五日而後反。彼於致福者,未數數然也」,均屬描摹「人」的才能與德行之語,反觀「以遊無窮者」則不然。其二,〈逍遙遊〉篇中的小大之辯,分就空間格局的小大(「小知不及大知」)、時間年壽的短長(「小年不及大年」)、用途的小大有無三方面來加以甄別,而將「以遊無窮」者置於空間格局的究極,最能符合小大系列同質之連續性。
05 見《莊子.逍遙遊》。
06 王邦雄,〈莊子系列(一)逍遙遊〉,《鵝湖》第一八卷第六期(一九九二年六月),頁一一—二一。
07 左東嶙、楊雷,〈內在超越與莊子的人生價值取向——莊子養生理論探要〉,《中國哲學與哲學史》一九九六年第九期(一九九六年九月),頁三七—四三。
08 關永中,〈上與造物者遊——與莊子對談神祕主義〉,《國立臺灣大學哲學論評》第二二期(一九九九年一月),頁一三七—一七二。
09 見前註六。其說為:「『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氣之辯』,事實上是天地六氣我都跟它在一起,而不在它的外面……只要我跟天地六氣在一起,我就不必乘、不必御,我仍然是無限的,這叫無待。」
10 見前註七。
11 見前註六。
12 見前註八。
13 例如關鋒於《莊子內篇譯解和批判》言:「他要乘『天地之道(正)』以達『絕對』,以達『無所待』的境地,他要與『天地之道』並列、齊一,與『道』同體。」又言:「所謂『御六氣之辯』就是駕御『六氣』的變化,超乎『變化』之外,與使得『六氣』變化的東西(道)一體。也只有如此設想,才能在主觀幻想中達到『無待』的絕對自由。」(北京:中華書局,一九六一年),頁八六。
14 蕭萐父、李錦全於《中國哲學史》言:「莊周認為,真正的『自由』是『無待』的,即不依賴任何條件。〈逍遙遊〉寫道:『若夫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氣之辯(變),以遊無窮者,彼且惡乎待哉』!無所待而遊於無窮,在陰、陽、風、雨、晦、明等各種條件下不受限制地翱遊,這就是莊周所幻想的生活境界,亦即『道』的自由世界。」(北京:人民出版社,一九九一年),頁一七七。
15 孫以楷、陸建華於〈《逍遙遊》之逍遙〉曾言:「執道而行,以道御物,才能『無待』。無待,不待于物,不為物用,超然物我之上,與道同流:『若夫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氣之辯,以游無窮者,彼且惡乎待哉!』」見《安徽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一九九三年第一期(一九九三年三月),頁二五—二九。
16 見前註一三。
17 例如陳鼓應於〈莊子「道」的意義之解析〉曾言:「精神上可以參與自然的變化(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氣之辯),可以超越一切時空的限制(「以遊無窮」),可以跟宇宙和諧交感而一體化。」見《大陸雜誌》第四三卷第三期(一九七一年九月),頁一七—二八;又於〈道家在先秦哲學史上的主幹地位(上篇)〉言:「《逍遙遊》:『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氣之辯,以遊無窮』」,是描述個體突破小我的拘束,生命超越時空局限,使主體精神提升到天地的境界。」見《中國哲學史》一九九五年第七期(一九九五年七月),頁四九—六四。
18 馮友蘭:「『乘天地之正,御六氣之辨,以遊無窮者』,即與宇宙合一者也。」見氏著,《中國哲學史》(臺北:藍燈文化事業公司,一九八九年),頁三○三。
19 鍾竹連,〈莊子與郭象逍遙思想之比較(上)〉:「其能以天地自然之道為己任,置身於六氣變化之流,與自然世界合而為一,宇宙即我,我即宇宙,融合無間,毫無分別對待,故曰無待。唯此無待,方為逍遙。」見《中國國學》第一七期(一九八九年十一月),頁二九九—三一九。
20 潘靜,〈論莊子之道的原型意象〉:「從而『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氣之辯』、『以遊無窮』,跟宇宙和諧交感而融為一體。」見《晉陽學刊》一九九七年第四期(一九九七年五月),頁五三—五八。
21 陳德禮,〈法天貴真:莊子的人生境界論及其美學精神〉:「莊子接著說:『若夫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氣之辯,以遊無窮者,彼且惡乎待哉!故曰:至人無己,神人無功,聖人無名』。『遊無窮』便是一種『獨與天地精神往來』的與自然合一的『無所待』境界,莊子這裡所描寫的就是已經達到這種境界得到絕對自由的人。」見《江漢論壇》一九九七年第一一期(一九九七年十一月),頁四八—五一。
22 見前註一七。
23 例如方東美:「其精神、遺世獨立,飄然遠引,絕雲氣、負蒼天,翱翔太虛,『獨與天地精神往來』,御氣培風而行,與造物者遊。」見氏著,《中國哲學之精神及其發展(上)》(臺北:成均出版社,一九八四年),頁一八六。
24 左東嶙、楊雷,〈內在超越與莊子的人生價值取向——莊子養生理論探要〉:「莊子曾對此內在超越的『游』之境界作過反複渲染。〈逍遙遊〉曰:『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氣之辯,以遊無窮』;『乘雲氣,御飛龍,而遊乎四海之外』……此所有之遊均應視為『神遊』而非肉體之遊,是主體精神的翱翔而非現實世界的真實存在……這實在是一個完全解脫、無限瀟灑的境界。然而此境界卻決非現實的存在,即令是對藐姑射之山神人的描寫……亦應視為對獲道境界的比喻性描述。」見《中國哲學與哲學史》一九九六年第九期(一九九六年九月),頁三七—四三。
25 見前註二四。
26 林鎮國,〈從逍遙遊探討莊子哲學的主題〉:「至人『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氣之辯』……實則,此不過是形容道心的絕對義而已。道心的主觀性與客觀性開逍遙的人格世界,其絕對性則開逍遙的存在界。」見《鵝湖》第二卷第五期(一九七六年十一月),頁二一—二四。
27 王邦雄:「此體現天地自然之性,以遊萬物變化之塗,而開出的無窮境界乃是主客一如的無待。」見氏著,《中國哲學論集》(臺北:臺灣學生書局,一九八三年),頁六九。
28 魏元珪,〈莊子逍遙遊篇的生命境界觀〉:「所謂真正的逍遙,乃是跟隨著大自然的步伐,合乎宇宙的律例,順著大道的安排,使我們的生活在在合乎自然的節拍,無論在身心靈各方面,都能順乎大自然的律例,由是則雨、暘、燠、寒、風以及陰、陽、晦、冥等,外在的一切變化,對我們都不能傷。而喜、怒、哀、樂、邪、惡,內在的情變,也對我們都不能傷。而喜、怒、哀、樂、邪、惡,內在的情變,也對我們不能害。而最後乃達到『至人旡己,神人旡功,聖人旡名』的地步。」見《中國文化月刊》第一○八期(一九八六年九月),頁二三—四七。
29 王國勝,〈試論莊子追求的理想人格〉:「順著自然的規律,而把握六氣的變化,以遊於無窮的境域。」見《河南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第二二卷第三期(一九九五年五月),頁五—八。
30 李澤厚:「總之,(向秀、郭象的《莊子注》)『無為』即等於『順有』;『乘天地之正』者,即是『順萬物之性』。而所謂『順有』『順萬物之性』,說穿了,也就是『順』社會統治秩序所規定的『萬物之性』,所以這是極為片面地發展了莊學中最庸俗虛偽的一面,完全失去了莊學中抨擊現實揭露黑暗的批判精神……」見氏著,《中國古代思想史論》(臺北:谷風出版社,一九八六年),頁二二○。
31 牟宗三:「『乘天地之正,即是順萬物之性』。無依無待……『御六氣之辯,即是遊變化之途』。無執無著。即自主體以言逍遙,即『至德之人,玄同彼我者之逍遙也。』」見氏著,《才性與玄理》(臺北:臺灣學生書局,一九八五年),頁一六八—二三○。
32 郁建興、王新華,〈論莊子的人生哲學〉:「在〈逍遙遊〉中,莊子講到『若夫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氣之辯,以遊無窮者,彼且惡乎待哉!』在這樣與天地萬物為一、與道為一的境地中,莊子認為不僅是生命之本然得到了存全,而且生命的自由本質得到了實現。蔣錫昌在《莊子哲學》中認為『乘天地之正』之『正』字,與〈在宥〉『天地之精』,〈天道〉『天地之平』,『天地之德』,〈刻意〉『天地之道』,〈天下〉『天地之純』諸文,字異義同,皆指自然之道而言。『道』是什麼?從『精』、『平』、『德』、『純』等字義來看,多指本質、必然而言。這也符最初造字的本義,『正』是象形會意字,表示太陽在天上運行,太陽運行是有一定秩序的,所以『正』字有必然、規律的含義。人從道而行,與道同體,即是遵從了必然,無待而逍遙。」見《浙江大學學報》第八卷第四期(一九九四年十二月),頁二二—三二。
33 關永中,〈上與造物者遊——與莊子對談神祕主義〉:「前一句寫得道者對道體之冥合,後一句則寫得道者對型器界之超越、駕御、操控;總之,『御六氣之變』的『御』字有其消極義與積極義,其消極義是不被六氣變化所控制,以成為『無待』;其積極義乃控制六氣而超乎變化之外,以與道同體,即與那作為宇宙變化之根基的道合一。」見《國立臺灣大學哲學論評》第二六期(一九九九年一月),頁一三七—一七二。
34 見前註三一。
35 見前註三二。
36 見前註三三。
37 見前註三一。
38 見前註三三。
39 如馮友蘭在《中國哲學史》即言:「『乘天地之正,御六氣之辨,以遊無窮者』,即與宇宙合一者也。其所以能達此境界者,則因其無己,無功,無名,而尤因其無己。」(見馮友蘭,《中國哲學史》,頁三○三)又如徐復觀於《中國人性論史——先秦篇》言:「莊子所祈嚮的乃是『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氣之辯(變),以遊無窮者,彼且惡乎待哉』的絕對自由。這兩句話,即前面所說的『獨』的境界進一步的描述。而其工夫,乃在『至人無己,神人無功,聖人無名』……『至人無己』三句話,乃莊子的全目的、全工夫之所在。《莊子》全書,可以說都是這幾句話多方面的發揮。」(見徐復觀,《中國人性論史——先秦篇》,頁三九四)
40 見前註二八。
41 見《莊子.刻意》。
42 釋「天地之正」為「天地之道」,說與釋此為「太極」、「一氣之上」、「居陰陽風雨晦明未分之先」、「先天一氣」之注家相仿。說詳宋.劉辰翁:「乘天地之正者,立于萬物之初,一氣之上。」見氏著,《莊子南華真經點校》,收入《續編》,冊一,頁五;宋.羅勉道:「天地之正氣,即太極動而生陽、靜而生陰,人所得以生者,道家謂之先天一氣。」見氏著,《南華真經循本》,收入《續編》,冊二,頁三○;清.陸樹芝:「立乎萬物未形之初,得太虛沖和之氣,至正而無偏,即全體一太極是也。」見氏著,《莊子雪》,收入《續編》,冊三四,頁二一。
43 說近聞一多,其曰:「六氣言御,當指神人乘風雨、蹈雲霧之事,御即上文『列子御風而行』之御。《管子》、《韓傳》之六氣謂人之六情,則彼書御字當訓調節。語是而義變,當各依本書。〈遠遊〉曰『因氣變而遂曾舉兮,忽神奔而鬼怪遹』,氣變即此六氣之變。王注曰:『乘風蹈霧,升皇庭也,往來奄忽,出杳冥也。』王以乘風蹈霧釋〈遠遊〉」之『因氣變』亦即本書氣變之義。〈遠遊〉之語可與本書相發。莊子之學,本與方士神仙之說相通,此其一例也。」見氏著,《莊子內篇校釋附「莊子論」》,收入《續編》,冊四二,頁七。
44 見錢穆,《先秦諸子繫年》(臺北:東大圖書公司,一九八六年),頁六一八。
45 晉.郭象:「天地者,萬物之總名也。天地以萬物為體,而萬物必以自然為正。自然者,不為而自然者也。故大鵬之能高,斥鴳之能下,椿木之能長,朝菌之能短,凡此皆自然之所能,非為之所能也。不為而自能,所以為正也。故乘天地之正者,即是順萬物之性也。」見氏著,《南華真經注》,收入《初編》,冊一,頁五。清代王夫之、王敔對此句的詮釋,亦不出此範圍,其增註曰:「若夫乘天地之正者,無非正也。天高地下,高者不憂其亢,下者不憂其汙,含〔宏〕萬有而不相悖害,皆可遊也。」見氏著,《莊子解》,收入《初編》,冊一九,頁六。
46 唐.成玄英,《南華真經注疏》,收入《初編》,冊三,頁一○。
47 宋.林希逸,《南華真經口義》,收入《初編》,冊七,頁二二。
48 明.潘基慶,《南華經集註》,收入《初編》,冊一二,頁八。
49 陳鼓應,《莊子今註今譯》(臺北:商務印書館,一九九九年),頁二○。
50 宋.劉辰翁,《莊子南華真經點校》,收入《續編》,冊一,頁五;宋.羅勉道:《南華真經循本》,收入《續編》,冊二,頁三○;清.陸樹芝:「立乎萬物未形之初,得太虛沖和之氣,至正而無偏,即全體一太極是也。」見氏著,《莊子雪》,收入《續編》,冊三四,頁二一。
51 明.藏雲山房主人,《南華大義解懸參註》,收入《初編》,冊一五,頁八四。
52 明.朱得之:「若夫乘天地之真機,御陰陽風雨晦明之六氣,以遊於無物之前,而無所窮止,若此則無所待矣。」見氏著,《莊子通義》,收入《續編》,冊三,頁四。
53 王叔岷:「二語謂『存天地之真淳,應節候之變化。』亦即『內存真我,外應變化』之意。此數語,乃莊周自道其無待之逍遙也。」見氏著,《莊子校詮》上冊,頁二一。
54 (日)渡邊操:「此所謂正者,何謂也?曰:猶言真也。真者,不假飾之謂。」見氏著,《莊子口義愚讀》,收入嚴靈峰編,《無求備齋老列莊三子集成補編》(後簡稱《補編》,臺北:成文出版社,一九八二年),冊四四,頁七。
55 明.黃洪憲,《莊子南華文髓》,收入《續編》,冊一八,頁五。
56 清.張之純:「天地之正,陰陽二氣不雜沴戾之謂也。」見氏著,《莊子菁華錄》,收入《續編》,冊四一,頁八。
57 民國.劉武:「所謂乘天地之正者,天地之正陰正陽,即乘太陰太陽也……然不直曰乘陰陽之正,而必曰乘天地之正者何也?答曰:以陰陽有多少也。如陽明厥陰之類,陰陽少而未盛,不得謂之正也。必陽升於天,陰降於地,然後至於極盛之位,方可謂之正陰正陽,方可以天地之字表之。」見氏著,《莊子集解內篇補正》,收入《續編》,冊四二,頁一二。
58 明.釋德清於〈逍遙遊〉「若夫乘天地之正」一句下註「正,天地之本也。如『各正性命』之正。」見氏著,《莊子內篇注》,收入《續編》,冊二五,頁一○。
59 清.高秋月於〈逍遙遊〉「若夫乘天地之正」一句下註「性命之本」。見氏著,《莊子釋意》,收入《續編》,冊三一,頁四。
60 明.程以寧:「丹家以子、午、卯、酉為四正之時而用功,非乘天地之正乎?」見氏著,《南華真經注疏》,收入《續編》,冊二八,頁四。
61 明.錢澄之:「天地之道盡於六氣,六氣之辨甚微,當其時則謂之正,乘正以御,猶乾之時六龍以御天也。」見氏著,《莊子詁》,收入《續編》,冊三一,頁七。
62 明.釋性
:「天地之正,祇是無己私、無己愛。」見氏著,《南華發覆》,收入《續編》,冊五,頁四。
63 清.周拱辰:「乘天地之正,與天地合德也……天地以無極為馬,以渺茫為轡,以造化在手為錣策,因而乘之,豈更駕哉!」見氏著,《南華真經影史》,收入《初編》,冊二二,頁五。而清.屈復、李元春的看法亦不出於此,其於〈逍遙遊〉評曰:「乘天地之正,有似天地合德之體。」(屈復撰、李元春評,《南華通》,收入《初編》,冊二一,頁八。
64 清.劉鳳苞於〈逍遙遊〉「若夫乘天地之正」一句下註「體天地健順之德」。見氏著,《南華雪心編》,收入《初編》,冊二四,頁七。
65 民國.蔣錫昌:「〈天道〉『夫虛靜恬淡,寂漠無為者,天地之平,而道德之至』,此乃『天地之正』最佳最詳之解釋。簡言之,『天地之正』即自然之道也。」見氏著,《莊子哲學》,收入《初編》,冊二七,頁八五。
66 清.吳峻:「正,卦得其正;辨,六爻之辨。」見氏著,《莊子解》,收入《初編》,冊二二,頁五。民國.鍾泰之詮釋,亦不出此,其曰:「『正』者,《易.既濟卦彖傳》所謂『剛柔正而位當』也。」見氏著,《莊子發微》(上海:上海古籍,一九八八年)卷一,頁一四。
67 (日)昭井全都,《莊子解》:「乘與御對用者,若坐輿而御馬然也,但在輿者不得越其所也。天地之正者,謂我所處貴賤之分。按〈天道篇〉曰:『夫尊卑先後,天地之行也,聖人取象焉。』又曰:『夫天地至神,而有尊卑先後之序,而況人道乎。』《荀子.王制》曰:『有天有地,而上下有差,明王始立,處國有制。夫兩貴之不能相事,兩賤之不能相使,是天數也。』《易.繫辭傳》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陳,貴賤位矣。』《左傳》曰:『天有日月星辰,地有山澤卑高,人有貴賤尊卑。』其他不可勝數,可博考。夫以人倫貴賤之分,為天地自然之正者,古人皆以然也,豈獨《莊子》哉?如下文曰:『庖人雖不治庖,尸祝不越樽俎而代之。』則乘天地之正之解也。可合考矣。」(收入《補編》,冊四九,頁一六—一七。
68 唐.成玄英《疏》:「杜預云:六氣者,陰陽風雨晦明也。」見氏著,《南華真經注疏》,收入《初編》,冊三,頁一○;年代稍早之陸德明《莊子音義》亦主此說,曰:「司馬云:陰陽風雨晦明也。」(收入《初編》,冊二),頁三;明.釋性
:「六氣者,陰陽風雨晦冥。陰陽之氣偏則風,和則雨,陽氣勝則散為雨露,陰氣勝則凝為霜雪。」見氏著,《南華發覆》,收入《續編》,冊五,頁四;民國.聞一多,《莊子內篇校釋附「莊子論」》:「……『六氣之變』謂變氣……《周語》下曰『所以宣六氣九德也』,《左傳》昭元年曰『天有六氣』,《管子.戒篇》曰『御正六氣之變』,本書〈在宥篇〉曰『天氣不和,地氣鬱結,六氣不調,四時不節』,《楚辭.遠遊》曰『餐六氣而飲沆瀣兮』,《韓詩外傳》五曰『聖人養一性而御六氣』。六氣之說不一,惟章、杜二注『陰陽風雨晦明』之義為得其朔,《史記.天官書.正義》曰:『軒轅……主雷雨之神。陰陽交感,激為雷電,和為雨,怒為風,亂為霧,凝為霜,散為露,聚為雲氣,立為虹蜺,離為背璚,分為抱珥,二十四變,皆軒轅主之。』二十四變蓋即古六氣之遺說,《韓非子.解老篇》『四時得之,以御其變氣』,是也。」頁七。以降諸說,對於「六氣」的解釋均仿此。
69 唐.陸德明:「李云:『平旦為朝霞、日中為正陽、日入為飛泉、夜半為沆瀣、天玄、地黃,為六。』王逸註《楚辭》云:『陵陽子明經言:春食朝霞,朝霞者,日欲出時,黃氣也;秋食淪陰,淪陰者,日沒已後,赤黃氣也;冬食沆瀣,沆瀣者,北方夜半氣也;夏食正陽,正陽者,南方日中氣也;并天玄、地黃之氣,是為六氣。』……支云:『天地四時之氣。』」見氏著,《莊子音義》,收入《初編》,冊二,頁三上。唐.成玄英《疏》:「季頤云:『平旦朝霞、日午正陽、日入飛泉、夜半沆瀣、并天地二氣為六氣也。』」見氏著,《南華真經注疏》,收入《初編》,冊三,頁一○。
70 宋.陳景元:「風寒暑濕燥火,謂之六氣。」見氏著,《南華章句音義》,收入《初編》,冊五,頁五。
71 宋.羅勉道:「六氣者,陰陽風雨晦明,厥陰風木、少陰君火、少陽相火、太陰濕土、陽明燥金、太陽寒水,皆謂之六氣,名殊而實同,散在天地間,而具於人身者也。」見氏著,《南華真經循本》,收入《續編》,冊二,頁三○—三一。
72 明.黃洪憲,《莊子南華文髓》引李衷一:「御四時消息之變。」見氏著,《莊子南華文髓》,收入《續編》,冊一八,頁五。
73 明.陸長庚:「御六時消息之變。」見氏著,《南華真經副墨》,收入《續編》,冊七,頁七。
74 明.藏雲山房主人於〈逍遙遊〉「而御六氣」一句下註「六時消息」。見氏著,《南華大義解懸參註》,收入《初編》,冊一五,頁八四。
75 清.周拱辰:「《甘石星經》云:日月星辰晦明也。」見氏著,《南華真經影史》,收入《初編》,冊二二,頁五下。
76 清.方潛:「六,上下四旁;氣,浩然。」見氏著,《南華經解》,收入《續編》,冊三六,頁二—三。清.王闓運:「六氣,四方上下也。」見氏著,《莊子內篇注》,收入《續編》,冊三六,頁五。
77 清.郭慶藩:「六氣之說,聚訟棼如,莫衷一是。愚謂,有二說焉:一、〈洪範〉雨暘燠寒風時為六氣也。雨,木也;暘,金也;燠,火也;寒,水也;風,土也,是為五氣。五氣得時,是為五行之和氣,合之則為六氣。氣有和有乖,乖則變也,變則宜有以御之,故曰御六氣之變。一、六氣即六情也。《漢書.翼奉傳》奉又引師說六情云:『北方之情,好也,好行貪狼,申子主之;東方之情,怒也,怒行陰餓,亥卯主之;南方之情,惡也,惡行廉貞,寅午主之;西方之情,喜也,喜行寬大,巳酉主之;上方之情,樂也,樂行姦邪,辰未主之;下方之情,哀也,哀行公正,戌丑主之。』此二說似亦可備參證。」見氏著,《莊子集釋》,收入《續編》,冊三八,頁一三。
78 民國.蔣錫昌:「『六氣』者,指陰晴風雨等氣候而言,不必拘某六種。《莊子》於他處,或謂之『陰陽』。〈則陽〉『陰陽者,氣之大者也』,〈外物〉『陰陽錯行』,皆其證。」見氏著,《莊子哲學》,收入《初編》,冊二七,頁八五。
79 晉.郭象《注》:「御六氣之辯者,即是遊變化之塗也。」見氏著,《南華真經注》,收入《初編》,冊一,頁一八。唐代成玄英《疏》作:「御六氣以逍遙,混群靈以變化。」見氏著,《南華真經注疏》,收入《初編》,冊三,頁一○。亦獨取其「變化」之意,而未析言「六氣」所指涉之原始意義。
80 宋.劉辰翁:「無陰、無陽、無風雨、無晦明,雖天地與我並生,而萬物惟我獨立矣,而非以有形托於彼也。」見氏著,《莊子南華真經點校》,收入續編》,冊一,頁五;又如清.王夫之、王敔增註《莊子解》:「寒而遊于寒,暑而遊于暑,大火大浸無不可御而遊焉。」見氏著,《莊子解》,收入《初編》,冊一九,頁六。
81 宋.羅勉道:「以正氣為主,六氣為御,即老子三十輻共一轂之義。」見氏著,《南華真經循本》,收入《續編》,冊二,頁三一。
82 清.周拱辰:「御六氣之辨,與陰陽合氣也……御如御車之御,亦如御女之御。御車者,轉其環中;御女者,食其氣母也。」見氏著,《南華真經影史》卷一,頁五。
83 明.陳治安:「陰陽寒暑晦明有周天之候焉,御風者不顓顓守氣,而貴知時也。」見氏著,《南華真經本義》,收入《續編》,冊二六,頁六。而清.劉鳳苞解作「用六時消息之權」,說亦仿此。見氏著,《南華雪心篇》卷一,頁七。
84 民國.王叔岷:「二語謂『存天地之真淳,應節候之變化。』亦即『內存真我,外應變化』之意。」見氏著,《莊子校詮》上冊,頁二一。
85 明.朱得之:「其曰乘天地、御六氣,即《易傳》時乘六龍以御天也。」見氏著,《莊子通義》卷一,頁四。清代李元春、王闓運說亦仿此。李元春於〈逍遙遊〉評曰:「御六氣之辨,有似時乘六龍之用。」(屈復撰、李元春評《南華通》,頁八)王闓運:「時乘六龍,首出庶物,君子自彊也。」見氏著,《莊子內篇注》,〈逍遙遊〉,頁五。
86 如清.郭慶藩:「氣有和有乖,乖則變也,變則宜有以御之,故曰御六氣之變。」見氏著,《莊子集釋》卷一上,頁一三下。民國.蔣錫昌:「故六氣之變,即〈在宥〉所謂『天氣不和,地氣鬱結,六氣不調,四時不節』;〈外物〉所謂『陰陽錯行,則天地大絯,於是乎有雷有霆』也。六氣有和有變,變則有以正之,故曰『御六氣之辯』也。惟此六氣之辯,乃指變化之塗而言。」見氏著,《莊子哲學》,頁八五。又如民國.張栩《莊子釋義》:「御時行之變氣。」(收入《初編》,冊三○)〈逍遙遊〉,頁一○,說亦不出此。
87 清.王夫之、王敔增註,《莊子解》卷一,頁六上。
88 清.陸樹芝:陸氏釋「天地之正」作「陰陽風雨晦明未分之先」,說與前述宋代劉辰翁等解「天地之正」作「一氣之上」、「先天一氣」、「太極」相仿。見氏著,《莊子雪》卷上〈逍遙遊〉,頁二一上。又如(日)中井積德,《莊子雕題》:「辨,猶分也。」(收入《續編》,冊四七)內篇〈逍遙遊〉第一,頁六;(日)昭井全都,《莊子解》:「辨者,謂各有異別而不可愆,如《中庸》所謂時中,亦謂時有異別。」頁一七。
89 民國.奚侗:「《釋文》引司馬云:六氣,陰陽風雨晦明也。當從之。《左.昭元年傳》六氣曰:『陰陽風雨晦明也,分為四時,序為五節,過則為菑。陰淫寒疾,陽淫熱疾,風淫末疾,雨淫腹疾,晦淫惑疾,明淫心疾,氣過則為菑。』所謂六氣之辯也,辯與變同,《廣雅》:『辯,變也』,《楚辭.九辯序》:『辯者,變也』。御,止也,與禦同。」見氏著,《莊子補註》,收入《續編》,冊四○,頁八—九。
90 民國.劉武,《莊子集解內篇補正》:「此二句言乘天地陰陽之正,御陰陽六種之變氣也。正者,未變者也,順之而遊,故曰乘;及變而為六氣,則因勢而動,隨感而應,如御馬之有控罄縱送然,故曰御……陰陽之在天地與在人身,一也,惟天地之陰陽交通,出於自然,人身之陰陽,欲其交通,則必有道以御之,然後能合以成和,凝以成神,是故變由於交通,交通在於御,故曰:御六氣之辯也。夫《莊子》此書,所以明道也,其所謂道,非仁義之謂,乃陰陽之謂也。上已舉《素問》『陰陽者天地之道』之語矣。《易.繫辭》曰『一陰一陽之謂道』,《管子.正篇》曰『陰陽同度曰道』,本書〈則陽篇〉曰『陰陽者,氣之大者也,道者為之公』,言道為陰陽之公名也。由此知莊子所修之道,即修陰陽及其化所之六氣,以合和凝神之道也。曰乘、曰御,即喻修之之工夫也……」,頁一二—一四。
91 見前註四三。
92 參見魏.王弼、晉.韓康伯注、唐.孔穎達等正義,《周易正義》,《十三經注疏》,十一版(影印清嘉慶重刻宋本,臺北:藝文印書館,一九八九年),頁一七六。
93 唐.尹知章注、清.戴望校正,《管子校正》(收錄於楊家駱編,《新編諸子集成》〔臺北:世界書局,一九八三年〕,冊五),頁二三八。
94 漢.張仲景、晉.王叔和撰次、宋.成無己註、明.汪繼川校正,《註解傷寒論》(據上海涵芬樓景印明嘉靖汪濟明刊本,王雲五編,《四部叢刊正編》〔臺北:商務印書館,一九六五年〕子部,冊八四)卷二,頁二下。
95 晉.孔晁注,《逸周書》(據抱經堂本校刊,臺北:中華書局,一九六六年,臺一版)卷六,頁一下。
96 舊題周.鬼谷子,《鬼谷子》(上海涵芬樓借京師白雲觀藏正統道藏本景印,王雲五編,《四部叢刊正編》〔臺北:商務印書館,一九七九年〕子部,第二二冊卷下),頁一八。
97 漢.王充,《論衡》(收錄於楊家駱編,《新編諸子集成》,冊七),頁一三。
98 漢.張仲景、晉.王叔和撰次、宋.成無己註、明.汪繼川校正,《註解傷寒論》卷二,頁一上。
99 同前註,頁五上。
100 漢.王符撰、清.汪繼培箋,《潛夫論箋》(收錄於楊家駱編,《新編諸子集成》第二冊),頁一五五。
101 見前註九七。
102 漢.董仲舒撰,《春秋繁露》(據抱經堂本校刊,臺北:中華書局,一九八四年,臺二版)卷十六,頁九下。又如《爾雅.釋天》:「春為青陽,夏為朱明,秋為白藏,冬為玄英,四氣和謂之玉燭。春為發生,夏為長嬴,秋為收成,冬為安寧,四時和為通正,謂之景風。」(晉.郭璞注、宋.刑昺疏,《爾雅注疏》,《十三經注疏》,十一版〔影印清嘉慶重刻宋本,臺北:藝文印書館,一九九三年〕,卷六,頁五上)亦主「四時和為通正」之說。
103 漢.王逸注、宋.洪興祖補注,《楚辭補注》(據汲古閣本影印,臺北:藝文印書館,一九六○年)卷五,頁二七四—二七五。
104 唐.尹知章注、清.戴望校正,《管子校正》,頁二四○—二四一。
105 見漢.劉安撰、高誘注,《淮南子》,(收錄於楊家駱編,《新編諸子集成》,冊七),頁一一五。此外,如《論衡.自然》:「天者,普施氣萬物之中,穀愈飢而絲麻救寒,故人食穀、衣絲麻也。夫天之不故生五穀絲麻以衣食人,由其有災變不欲以譴告人也。物自生,而人衣食之;氣自變,而人畏懼之。」(漢.王充,《論衡》,楊家駱編,《新編諸子集成》,冊七,頁一七七)亦以節候之異常,為戕害生民、教人深切畏懼者。
106 郭靄春編,《黃帝內經素問校注》(北京:人民衛生,一九九二年)上冊,卷三,頁一四五。
107 關於天地四時之氣的「正」與「變」,在先秦兩漢的醫家傳統中,尚具「正氣」與「邪氣」等異名同實的稱謂。如《黃帝內經素問.五運行大論》:「五氣更立,各有所先,非其位則邪,當其位則正。」(郭靄春編,《黃帝內經素問校注》下冊,卷十九,頁八四六)即別天地之氣以「正」、「邪」之名。
108 《漢書.天文志》:「明年十二月己卯,尉氏男子樊並等謀反,賊殺陳留太守嚴普及吏民,出囚徒,取庫兵,劫略令丞,自稱將軍,皆誅死。庚子,山陽鐵官亡徒蘇令等殺傷吏民,篡出囚徒,取庫兵,聚黨數百人為大賊,踰年經歷郡國四十餘。一日有兩氣同時起,並見,而並、令等同月俱發也。」(漢.班固撰、唐.顏師古注,《漢書》〔北京:中華書局,一九六二年〕,冊五,頁一三一一)
109 漢.王充撰,《論衡》,楊家駱編,《新編諸子集成》,冊七,頁二八七。由「氣無漸而卒至」與「物無類而妄生」、「不常有而忽見」、「詭於眾而突出」之並列,則變氣與異物、妖怪悉具負面之價值可知。
110 例如《黃帝內經素問.氣交變大論》:「岐伯曰:承天而行之,故無妄動,無不應也。卒然而動者,氣之交變也,其不應焉。故曰應常不應卒,此之謂也。」意即其變化不遵從積漸而至、循序漸進之理,而是突如其來、倉猝而至。見郭靄春編,《黃帝內經素問校注》下冊,卷二十,頁八九七。
111 唐.王冰注《黃帝內經素問.六微旨大論》即以「當期」與否,析言造化之氣的「常」與「變」:「當期為應,愆時為否,天地之氣生化不息,無止礙也。不應有而有,應有而不有,是造化之氣失常,失常則氣變,變常則氣血紛撓而為病也。天地變而失常,則萬物皆病。」見郭靄春編,《黃帝內經素問校注》下冊,卷十九,頁八五二。
112 《黃帝內經素問.六微旨大論》:「帝曰:其有至而至,有至而不至,有至而太過,何也?岐伯曰:至而至者和;至而不至,來氣不及也;未至而至,來氣有餘也。帝曰:至而不至,未至而至如何?岐伯曰:應則順,否則逆,逆則變生,變則病。」(郭靄春編,《黃帝內經素問校注》下冊,卷十九,頁八五二)。《傷寒論.傷寒例》:「十五日得一氣,於四時之中,一時有六氣,四六名為二十四氣也。然氣候亦有應至而不至,或有未應至而至者,或有至而太過者,皆成病氣也。」(漢.張仲景、晉.王叔和撰次、宋.成無己註、明.汪繼川校正,《註解傷寒論》卷二,頁四上、下)。參合二說,「至而至者和」為「至而不至」(或謂「應至而不至」)、「未至而至」(或謂「未應至而至者」)、「至而太過」等「天地變而失常」的對立面。論治之道,醫家曰:「應則順,否則逆」,似乎隱見莊子開展「乘」「御」之論所奠基。
113 見郭靄春編,《黃帝內經素問校注》下冊,卷十九,頁八五七。
114 例如《黃帝內經素問.四氣調神大論》:「故陰陽四時者,萬物之終始也,死生之本也,逆之則災害生,從之則苛疾不起,是謂得道。道者,聖人行之,愚者佩之。從陰陽則生,逆之則死,從之則治,逆之則亂,反順為逆,是謂內格。是故聖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亂治未亂,此之謂也。」見郭靄春編,《黃帝內經素問校注》上冊,卷一,頁三二。
115 唐.尹知章注、清.戴望校正,《管子校正》,楊家駱編,《新編諸子集成》,冊五,頁二○六。
116 例如《鶡冠子.度萬》:「陰陽者,氣之正也;天地者,形神之正也;聖人者,德之正也;法令者,四時之正也。」(見宋.陸佃解,《鶡冠子》,上海涵芬樓借江陰繆氏藝風堂臧明翻宋本景印,王雲五編,《四部叢刊正編》〔臺北:商務印書館,一九七九年〕子部,第二二冊,卷中,頁一—二)可見執政者立法,亦援引天地四時之正,作為形上的根據。
117 唐.尹知章注、清.戴望校正,《管子校正》,楊家駱編,《新編諸子集成》,冊五,頁二四四。
118 《呂氏春秋.季夏紀.音律》:「大聖至理之世,天地之氣合而生風,日至則月鐘其風,以生十二律。仲冬日短至,則生黃鐘。季冬生大呂,孟春生太蔟,仲春生夾鐘,季春生姑洗,孟夏生仲呂。仲夏日長至,則生蕤賓。季夏生林鐘,孟秋生夷則,仲秋生南呂,季秋生無射,孟冬生應鐘。天地之風氣正,則十二律定矣。」漢.高誘注、清.畢沅校,《呂氏春秋校正》,楊家駱編,《新編諸子集成》,冊七,頁五六—五七。
119 《春秋繁露.天地之行》:「凡天地之物,乘以其泰而生,厭於其勝而死,四時之變是也……飲食臭味,每至一時,亦有所勝,有所不勝,之理不可不察也。四時不同氣,氣各有所宜,宜之所在,其物代美,視代美而代養之,同時美者雜食之,是皆其所宜也。」漢.董仲舒,《春秋繁露》(據抱經堂本校刊,臺北:中華書局,一九八四年)卷十七,頁一上、下。
120 例如《黃帝內經素問.八正神明論》:「岐伯曰:凡刺之法,必候日月星辰四時八正之氣,氣定乃刺之。」謂針刺之法,必須謹候日之寒溫,月之空滿,四時八節(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正常之氣。須待四時八節之氣正常,方可以刺經脈;四時八節之氣失常,則不可灸刺。見郭靄春編,《黃帝內經素問校注》上冊,卷八,頁三六七。
121 筆者將「醫家」視為與其他諸子並列且交光互影的思想傳統,認為參與這個傳統塑造的知識分子,對其思想體系的正當性(legitimacy),必有一定的自信。換言之,寓身於「醫家」這個傳統的知識分子,並非只是出於職業上的要求,或是純粹知識的興趣,而是包含一種價值的選擇。說詳拙著《身體與自然——以《黃帝內經素問》為中心論古代思想傳統中的身體觀》(臺北:國立臺灣大學文史叢刊,一九九七年),頁三三一—三三七。
122 此方有晉.郭象:「夫小大雖殊,而放於自得之場,則物任其性,事稱其能,各當其分,逍遙一也,豈容勝負於其間哉!」(見氏著,《南華真經注》,頁一上)與支道林《逍遙論》曰:「……若夫有欲當其所足,足於所足,快然有似天真,猶饑者一飽,渴者一盈,豈忘烝嘗於糗糧,絕觴爵於醪醴哉!苟非至足,豈所以逍遙乎!」(見清.郭慶藩,《莊子集釋》卷一上,頁一上、下)此毫無境界、工夫可言的逍遙論述。
123 詳參拙著《感應與道德——從判比儒、道與《易傳》的成德工夫論「道德」開展的另一種模式》,《國立編譯館館刊》第二六卷第二期(一九九七年十二月),頁一五—二五。
124 唐.尹知章注、清.戴望校正,《管子校正》,楊家駱編,《新編諸子集成》,冊五,頁一五五—一五六。
125 承蒙審查先生指出:「莊子『坐忘』的工夫要『離形去知』,其心要達到『智信德真』,『去智』如何達到『智信』?」莊子曾多次點出其所不欲追求的知識類型,如:〈逍遙遊〉中蜩與鸒鳩「之二蟲又何『知』」的「『小知』不及『大知』」;以自視等同斥鴳為喻的僅足以「效一官」之「知」;以及連叔用以暗諷肩吾的「豈唯形骸有聾盲哉,夫『知』亦有之」所謂「聾盲」之「知」。三例均可見在「小大之辯」中相對意義下的「知」的類型,與〈齊物論〉中所謂「大知閑閑,小知閒閒」的小、大之「知」相仿,皆僅是一種滿足世間器用而未見內返生命鵠的的知識類型,即非「至人」、「神人」、「聖人」所具備超越相對小大,指向永恆性生命的絕對真知、至知。莊子在〈齊物論〉中謂:「有有也者,有無也者,有未始有無也者,有未始有夫未始有無也者。俄而有、無矣,而未知有、無之果孰有孰無也。」認為這樣看似不斷向前溯源的知識,事實上只是無窮無盡地上推外求:若「有」之前是「無」,那麼在有「有」、「無」之前必定存在著無「有」、「無」,而在「無『有』、『無』」之前應當還有一個無「無『有』、『無』」,探究至最後,終究還是「未知有、無之果孰有孰無也」,無法求得生命之真相。如同〈齊物論〉有言:「無有為有,雖有神禹且不能知,吾獨且柰何哉!」又說:「一與言為二,二與一為三。自此以往,巧歷不能得,而況其凡乎!」此類遠離生命日用具體境況的抽象玄思,縱使精敏如大禹、智巧如天文曆法家,亦無法全盤領悟,並非莊子所欲追求的知識類型。莊子似以此隱隱然批判了以「無」為最終實體、萬物根源的形上學說。延續著〈逍遙遊〉與〈齊物論〉此等對「知」的鋪陳,莊子於〈養生主〉開篇即言:「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涯,以有涯隨?涯,殆已。已而為知者,殆而已矣。」以遮撥手法明白點出這樣的知識類型,其所關涉的對象皆外於一己之心靈或形軀。倘以有限的人生汲汲追求此類知識,終將「以有涯隨?涯」地減損、耗盡一己之生命,並非其人生的理想追求。莊子既揭示了相對之知、形上之知、?涯之知皆非其人生的理想追求,則遮撥手法的底層,莊子所欲追求的「有真人而後有真知」(〈大宗師〉)、「古之人,其知有所至矣」(〈齊物論〉)之知識類型,究竟為何?莊子所欲追求的「真知」、「至知」,當即〈齊物論〉中身、心已達槁木、死灰境界的得道典範南郭子綦,問於顏偃的「今者吾喪我,汝知之乎?」的「知」。倘將〈齊物論〉「吾喪我」與〈大宗師〉「坐忘」的身心情狀相對勘,可發現「吾喪我」的境界同時涵括了關乎形體的「形如槁木」與關乎心靈的「心如死灰」,因此「吾喪我」之知,即是能引導人生身、心通往堪造之境的「無知之知」,此當即〈養生主〉首段以遮撥手法所鏡現之莊子所欲歸往的知識類型。與前述莊子所不欲追求的知識類型對照:相對之知是以滿足人間世之器用為目的,「吾喪我」之知則是以回歸自我、提升生命為鵠的;形上之知以抽象的形上層次為關注焦點,「吾喪我」之知則致力於自我心身於經驗現象世界中的踐履;?涯之知是注意力外馳、勞神傷身的外逐想望,「吾喪我」之知則是精神內收、將關注焦點回歸自身的內返知識。而莊子不欲追求的相對之知、形上之知與無涯之知,實即為莊子「坐忘」工夫中「離形去知」所欲「去」之者,一旦能離去、不執著於此有礙回歸生命、提升自我之知,始能獲取「信」之「智」、「真」之「德」,具備所謂「智信德真」之真「知」。
126 見《莊子.齊物論》。
127 見《莊子.德充符》:「道與之貌,天與之形,惡得不謂之人?」王叔岷《莊子校詮》引成《疏》云:「形之將貌,蓋亦不殊,道與自然,互其文耳。」王先生案曰:「貌、形稟之自然,道、天互文,並自然也。成疏釋天為自然,謂與道為互文,是也。」見氏著,《莊子校詮》上冊,頁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