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所逃於天地之間」:為人子者的「不得已」


 天下有大戒二:其一,命也;其一,義也。子之愛親,命也,不可解於心;臣之事君,義也,无適而非君也。无所逃於天地之間,是之謂大戒。是以夫事其親者,不擇地而安之,孝之至也;夫事其君者,不擇事而安之,忠之盛也。自事其心者,哀樂不易施乎前,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德之至也。為人臣、子者,固有所不得已。行事之情而忘其身,何暇至於悅生而惡死夫!(〈人間世〉)28


  為人子者對親上的「愛」、「事」與「孝」,莊子用「无所逃於天地之間」的「大戒」來說明。人作為在世存有(Being-in-the-world)29,是投身於世界的主體(subject destined to the world)30,只要還活在「天地」這個場域(field)裡的一天,對於親上就有份「无所逃」、必須面對、定得承擔的份位與牽繫。

  人秉受父精母血,始得以投身於世、存有於世。但對蒙此緣起,即將開展人生豐富之旅的人子而言,無論是父精母血的結合、十月懷胎的孕育、襁褓啼笑的看護,抑或教化養育等難能數計的深恩厚情,都是在未知裡、無從選擇、無法抗拒的情況下被決定的。更何況遭逢千差萬別的父母,構築千差萬別的家庭,或座落於大城小鎮,或設籍於僻壤窮鄉,就此陶養千差萬別的人生。影響「為人子者」一生之巨,照單全收之「不得已」:就姓這姓了,就喊他爹、娘了,這就是「我」(〈齊物論〉中「吾喪我」之「我」)天天放學、下班得回的家了,如此「在世存有」的不得已性(facticity)31,正同莊子在〈大宗師〉所言:


 父母於子,東西南北,唯命之從。陰陽於人,不翅於父母;彼近吾死,而我不聽,我則悍矣,彼何罪焉!


  在天地場域之中,唯有旦夕之間可令天地變色的風、暑、濕、燥、寒,瞬息之內可教地坼、水淹,致使山河易位的「陰陽」,堪與父母之「命」的不得已性相提並論。而身為人子,對父母、對陰陽,對此等「无所逃」的大戒、「不得已」的宿命,除順受、聽從外,豈有他途。

  若從中國文化經學、儒學的大傳統來看《莊子》中子女對親上的「愛」、「事」與「孝」,其肯定與重視實屬尋常;但若置於強調眾「懸」須「解」的莊子思想脈絡下,卻顯得特殊而別具意義。

  〈外物〉篇以「心若縣於天地之閒」形容人因對外在事物、世俗價值之想望、追求,使自身有如被繩索綑綁般「懸」於天地之間,旋扭拉扯,毋有安寧的心境。只要人不以心靈的陶養為第一要務,無法節制欲望、放下對「所懸」之記掛,都將使作為「真宰」、「真君」(〈齊物論〉)的心靈——本堪「君」、「宰」一己、能「解」眾「懸」之主體——失去應有的寧定,而為「所懸」牽繫,深陷「慰暋沈屯」、「利害相摩」、「生火甚多」、「眾人焚和」、「僓然道盡」(〈外物〉)等令人煩亂沉鬱、動盪不安的負面情緒中,不得解脫。仿若一由諸多絲繩操控之傀儡,其行為舉止、心神思緒由眾「懸」牽動,生活行走於茲遼闊天地之間,卻不得自主、無有逍遙,有如「倒置之民」(〈繕性〉)般不得安頓。因此,莊子視世俗價值、社會輿論、道德是非、財貨利害、榮祿權位等,為「懸」人於天地之間的束縛、抵達逍遙之境的阻礙,32故致力將其對生命的斲傷與羈絆全數消「解」。

  然而在眾「懸」須「解」的實況下,莊子卻以「子之愛親」的孝愛之情為「无所逃」、「不得已」、「不可解」(「无所逃於天地之間,是之謂大戒」、「為人臣、子者,固有所不得已」、「子之愛親,命也,不可解於心」〔〈人間世〉〕)的懸繫。足見在莊學脈絡裡,這份由臍帶所繫連起的親子關係,即使在臍帶脫落之後仍是不可解、亦無須解的。

  倘若細加玩味莊子所提出之孝愛工夫,將可發現此一命題非由莊子獨白演出。置身戰國時代以主流文化為背景的大舞臺上,莊子看似自說自唱的演出,其實早與其前登場的劇碼,以及長居幕後的主流文化交相酬應。而不論是要還原莊子登臺前那鑼鼓喧天、歷久不衰的幕前,抑或要揭開莊子在臺上時那暫時消音、依然高懸的幕後,都將發現:先秦儒家的身影赫然現於眼前。

  本著「不可解」的親子之情,先秦儒家勾勒出一幅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的天倫理想藍圖:


 聖人有憂之,使契為司徒,教以人倫: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滕文公上》)

 何謂人義?父慈、子孝、兄良、弟弟、夫義、婦聽、長惠、幼順、君仁、臣忠十者,謂之人義。(《禮記.禮運》)


「人倫」既出於聖人之意,「人義」自是凡人所當為。親慈子孝,為人生於世所當踐履的根本,亦是為人父、子者可堪造極的究竟,如《禮記.大學》所云:「為人子,止於孝;為人父,止於慈。」為人子女的理想典範是孝順父母,為人父母的理想典範則是慈愛子女。

  在先秦儒家典籍中,有關為人子者如何孝敬父母的論述,其工夫、戒律可說詳實具體而鉅細靡遺,如:「凡為人子者,冬溫而夏清,昏定而晨省,在醜夷不爭。」(《禮記.曲禮》)33寒冬注意父母的被褥衣著是否夠暖和,炎炎夏日盡力使父母感到涼爽,入夜父母就寢前先將床鋪好,晨醒便去問候父母是否安適,不與平輩爭寵。《禮記.內則》提點人子瞥見父母臉上有口水、鼻涕,即刻為之擦拭(「父母唾洟不見」);發現父母的帽帶、衣服髒了,忙幫父母洗滌(「冠帶垢,和灰請漱,衣裳垢,和灰請濣」);發現父母衣服破了,就穿針引線,請父母讓自己為之縫補(「衣裳綻裂,紉箴請補綴」);每隔三、五天便燒水恭請父母洗髮、沐浴(「五日則燂湯請浴,三日具沐」);平時見著父母雙頰沾有污漬或腳有塵垢,便備好熱水請父母洗臉洗腳(「其間面垢,燂潘請靧;足垢,燂湯請洗」)。又如在應對上,恭敬地答應父母的使喚(「在父母舅姑之所,有命之,應唯敬對」),謹慎地進退周旋,升堂、降階也守禮地作揖行禮(「進退周旋慎齊,升降出入揖遊」),且留意不讓打嗝、噴嚏、咳嗽、哈欠、伸懶腰、歪站、斜視、流口水、鼻水等不雅動作冒犯父母(「不敢噦噫、嚏咳、欠伸、跛倚、睇視,不敢唾洟」),甚至擔心連添衣、搔癢的動作都會驚擾到父母(「寒不敢襲,癢不敢搔」)等。34在生活中如此體貼周密、無微不至地照護應對,而在日常瑣事外,立身為人更要恪守父母的志向與教誨而無所違逆。35

  而以孝悌為原點,36儒家本著「推恩」的理念,「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地將敬愛之心推擴而出。於孝事自身親長、親愛一己子弟外,面對非自家父兄的長者,《禮記.曲禮上》曰:「年長以倍,則父事之;十年以長,則兄事之」,亦以同樣恭敬的心態去事奉。37於是,以親子關係為起點,「父慈、子孝、兄良、弟弟、夫義、婦聽、長惠、幼順、君仁、臣忠」——一個層次分明、井然有致的漣漪,由親而疏地在儒家的人倫之海上層層漾開。

  莊子對「孝」的重視,對人子事親時發自內心之愛、踐履於外之行的肯定,與經學、儒學所代表的大傳統並無二致;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儒家的人倫禮教之外,莊子點出心靈情境的重要性。

  莊子所論之孝,絕不僅止於行為表象上的求和群眾、遷就世俗(「形莫若就」〔〈人間世〉〕、「群於人」〔〈德充符〉〕),而是扎根於內心。這「不可解於心」的愛親之心、事親之行,既是由心而發的摯愛與奉事,卻又不允許動盪憂悲等心靈狀態出現。自此深入考掘,即莊子與儒家施諸經驗現象的踐孝工夫和重孝背後的哲學底蘊歧異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