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本體感覺訓練

行動和意圖

意識有兩種基本作用——意圖(intention)和注意力(attention)。前面我們探討過的內感受訓練,就是透過集中「注意力」來穩定杏仁核。而穩定杏仁核還有另一種有效的方法,那就是專注在「意圖」上。

意識所具有的意圖大多與行動有關,每一個有意識的行動(行為或動作)通常都有意圖在先。唯有時刻覺察自己的意圖,才能發揮自我調節能力。當我們專注在自己的意圖,發現自己的意圖,並基於特定的意圖做出特定的行動時,不僅杏仁核會穩定下來,而且以mPFC(內側前額葉皮質)為主的前額葉皮質和頂葉的各種網路就會活躍起來,這些網路都與心理肌力相關。專注意圖的訓練重點在於將注意力集中在自己的動作上,尤其是基於本體感覺的運動訓練,是可以同時提高意圖能力和注意力的強效方法。這是因為意識的實質內容,就是對於和動作相關的意圖。

如果說內感受訓練是以注意力為主、附帶特定意圖的訓練,那麼本體感覺訓練則可說是以意圖為主、附帶注意力的訓練。雖然內感受訓練最初是以「專注呼吸、感受心跳」等意圖開始,但它主要是將注意力集中在對感覺和覺知上。相反地,本體感覺訓練則是凸顯動作的意圖,透過傳遞到身體的本體感覺來調整動作。例如我們稍後會介紹的錘鈴和波斯棒鈴,都不是利用視覺或觸覺,而是透過手和手臂傳遞的本體感覺來實現特定動作意圖的訓練。

為了恢復情緒調節能力或擺脫慢性疼痛,必須改變神經系統的主動推理系統,而這點只有透過運動才有可能實現。本體感覺訓練的目的,是促使大腦以新的方式來解釋運動帶給神經系統的各種感覺訊息。因此,專注在運動無時無刻帶給我們身體各種本體感覺訊息,並自我覺察這些感覺的訓練,就是本體感覺訓練,也是動態冥想。

為了理解運動的重要性,有必要了解身體動作對大腦功能或意識的影響。意識的產生是為了有效將基於自由能原理,即內在模型的主動推理誤差最小化。此外,正如我們透過馬可夫覆蓋模型所了解的那樣,意識之所以必要的根本原因,就在於行動。為了行動的效率性,各種感覺訊息必須基於一個統一的環境加以整合,而且需要主動推理來預測自己的行動會對環境或對象所產生的影響。

為了運動,首先要有促使動作發生的「意圖」,而為了執行這個「意圖」,身體的各個部位必須相互協調。我們的身體系統已經不需要意識對每塊肌肉一一下達「命令」,而是發展到只需要執行一個深具意義的意圖,就能讓身體各部位據此相互協調,在「無意識」的情況下工作。例如,要執行「舉起手臂」的動作時,在「舉起手臂」的意圖和實際動作之間存在我們無法意識到的多層自動化神經網路模式。當我們舉起手臂時,動態的神經網路會向實際使用的眾多肌肉發送各自略有不同的訊號,並且接收即時反饋,再進行全面協調以產生特定的動作。當然,這個過程不會出現在我們的「意識」中。事實上,「舉起手臂」只不過是意識中的一個故事敘述,實際存在的是細微肌肉和神經網路之間複雜的相互作用。

為了有效率地執行動作,監測環境也很重要,因此必須將各種感覺訊息彙整在一起進行綜合分析,從中提取意義,這個功能也是由「意識」來負責。更準確地說,是需要「意識」來執行這個功能。大腦為了有效地控制動作,才創造出意識,再讓意識不斷產生意圖。

弗朗西斯科.瓦瑞拉提出了「主動知覺」(enactive perception)的概念,也就是說,知覺以行為為基礎,行為的能否決定了知覺。視覺、聽覺、觸覺,甚至嗅覺和味覺都是為了身體的各種動作而存在的。由於行動是知覺的根本目的,因此知覺無可避免地會受到行動能否的強烈影響。身體的感覺動作(sensory-motor)神經系統,以及基於此的認知和所謂「意識」的心理現象產生原因,其實就是為了收集有關環境的訊息,據此做出判斷後在該環境中行動。

意識對外在物件的認知,是透過將內在模型投射到外在物件上進行主動推理獲得的。我們的大腦創造出所謂「我」的自我意識,並不是像康德或沙特所認為,是為了原封不動地接受外在物件。意識是大腦為了行動所製造出來的功能,意識的本質在於意圖,意圖的本質在於賦予意義,賦予意義的基礎則在於主動推理。意圖的目的是為了在特定環境中有效率地生活,為了用自己的身體與外在環境相互作用。換句話說,就是為了行動。

行動是生命的核心,為了行動就需要有對外在環境的知覺。為了有效協調大腦對世界的知覺與置身其中的行動,於是所謂「我」的自我意識就被製造出來。里納斯斷言,大腦存在的原因,就在於行動,意識只是為行動而生的工具罷了。意識或所謂的「想法」,其實就是內在運動(internalized movement)。大腦在實際行動之前就已經為此行動做了「前置作業」(premotor acts),而想法就是大腦為行動所做的前置作業。一切想法與思維的本質都是與意圖相關的敘事,而在所有意圖的根源中,都有行動。

美國哲學家約翰.瑟爾(John Searle)也認為意識的本質在於「意向性」(intentionality),如果根據意向性概念來看的話,同樣可以看出其核心是人類的行為和動作。意向性是指我們針對特定對象準備採取行動的狀態。哲學家和腦科學家等對人類意識有深入研究的學者們一致發現,人類的行動就隱藏在意識底層。

實際動作與動作自覺之間的差距

在進行本體感覺訓練,也就是對動作的自覺訓練時必須記住,「動作意圖」與「實際動作」,以及「動作自覺」之間往往存在著差距。我們本身並不知道自己是如何行動的,許多動作的完成不僅不是出於我們的意圖,甚至我們自己都沒有察覺到,我們必須了解這點。如此才能秉持毫無偏見的初衷,在內心做好準備,將清晰明確的注意力集中在自己的動作上。

從腦科學的觀點來看,「動作意圖」和「實際動作」是由不同的系統運作的。一項著名研究發現,動作意圖和實際動作之間存在差距。外科醫師對腦腫瘤患者進行腦部手術時,通常會在打開顱骨的狀態下將患者從麻醉中喚醒,一面觀察患者的反應一面繼續進行手術。這麼做的目的,是希望透過刺激大腦的各個部位,一一確認患者的反應,儘量將有可能導致語言等重要功能出現問題的部位保留下來,不要切除。由於每個人的大腦外觀略有不同,各部位掌管的功能也稍有差別,因此醫師會在手術過程中不斷對實際大腦部位進行電刺激來確認是否可以切除。在著名學術期刊《科學》上發表的一篇針對七名腦部手術患者的研究中,探討了頂葉和前運動皮質區(premotor cortex)與動作的意圖或自覺之間的關聯。

當刺激受試者的右頂葉時,會強烈引發他們產生動動左邊的手、手臂、腳等的意圖。而刺激左頂葉時,則會誘發他們想動動嘴唇說話的意圖。如果提高頂葉區域的刺激強度,受試者會以為他們真的動了動自己的四肢或嘴唇等身體部位。當然,這些部位根本沒有動過,也沒有出現任何肌肉反應。另一方面,以相同方式刺激前運動皮質區時,受試者們的四肢或嘴唇出現了實際動作。但即使實際做了這些動作,受試者們不僅完全沒有感覺到自己有要動一動四肢或嘴唇的意圖,甚至也沒察覺到自己做出了這些動作。

這個實驗結果清楚地顯示出,動作的意圖或自覺是在頂葉處理的,而實際動作則是在前運動皮質區處理的。也就是說,雖然受試者實際上並沒有做出動作,但動作的意圖被觸發了,甚至讓受試者以為自己做了這些動作。而反過來,即使在受試者並沒有要做這些動作的意圖、也沒有感覺到自己在做的情況下,他們的四肢卻能夠實際動起來。

就像這樣,動作意圖和實際動作是由大腦中不同系統處理的不同功能,兩者之間隨時都有可能存在差距。然而,我們不可能透過日常生活的經驗來自行察覺到這種差距,因為我們的意識不承認這種差別。正因如此,我們其實生活在自以為可以按照自己意圖移動身體和掌控身體的幻覺中。事實上,這種幻覺才是自我意識的真面目,它使我們相信我們可以透過自己的動作來掌控環境。也因為如此,所謂「自我」的意識本身才得以存在。「我隨時可以根據自己的意圖舉起手或放下手」的這種感覺,就是所謂「我」的自我意識根源。現在,我們可以透過動態冥想,重新認識自己的行動,並以此為基礎,更進一步接近「真實的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