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夫覆蓋與內在溝通

馬可夫覆蓋視角下的溝通

從I7的立場來看,他必須確定S4產生的知覺碎片X1’或自己產生的X1’’的準確度(即自己的主動推理結果的正確度),如果存在預測誤差的話,就繼續修正。而判斷預測誤差的方法大致可分為四種:

一、

對於X1的感覺訊息,S4會不斷地再抽樣,繼續蒐集訊息。也就是說,會一再檢驗對蘋果的認知是否正確。

二、

從處理其他感覺訊息的S5獲取有關X1的感覺訊息。假設S4是處理視覺訊息的視知覺系統,那麼就可以將S4對於X1所生產的視知覺結果,與S5所得到的觸覺訊息或嗅覺訊息進行比較。也就是說,不只用眼睛來看面前的東西是否真的是蘋果,還要摸摸看、聞聞看。當然,如果為了獲取這種觸覺或嗅覺訊息,必須做出伸長手或把鼻子湊上去的「行為」,那麼就需要行為狀態A9或A10的協助。

三、

透過A9對X1做出特定的行為,並獲得反饋。也就是說,吃吃看是否真的是蘋果。

四、

透過他人(其他馬可夫覆蓋的內在狀態)來驗證I7產生的最後釋義結果,即「這東西是蘋果」的說法是否正確。例如,問旁邊的人「這東西是蘋果沒錯吧?」,這就是一種經驗共享的溝通。

 

名為「意識」的敘事者存在的根本理由,是因為在主動推理過程的層級結構頂端,生成秩序(generative order)為了將預測誤差最小化,不得不盡可能與他人溝通。基於這個原因,意識才會不斷將自己的經驗改編成「足以向他人表達的內容」。內在溝通也是主動推理過程,需要不斷與他人面對面溝通來完成。而同時,所有面對面的溝通,都是以內在溝通為前提。

這四種方法中,前面三種方法會因為「幻覺」使得主動推理過程發生嚴重的預測誤差,後面一種方法則會因為「妄想」而造成那種問題的發生。然而,從I7的立場來看,他本身沒有任何依據可以判斷自己接收到的知覺或自己編造的故事是不是幻覺或妄想。為了做出正確的判斷,他就需要和其他人溝通。因此,如果這個地球上只有一個人的話,幻覺或妄想的概念本身就不存在。

如果I7的敘事與其他人的馬可夫覆蓋中存在的內在狀態有明顯差異,那就表示I7具有幻覺或妄想。而區分主動推理過程是否正常的標準,不是任何外在的客觀事實,也不是數學或邏輯,這個標準只能透過與他人的溝通來決定。換句話說,這個標準是由與其他人平均推理結果的偏離度來決定的。如果所有人都陷於幻覺或妄想中的話,那就等於沒有人陷於幻覺或妄想中。12

與其他人溝通是指I7-1和I7-2透過各自的馬可夫覆蓋交換訊息。對於他人的意識或意圖,我們通常只能透過那個人的身體,也就是他的馬可夫覆蓋來進行主動推理。換句話說,就是透過那人的聲音、表情、身體動作等等,以溯因法的方式來推理他的意圖或情緒。因此,溝通首先是身體的問題,其次才是心理的問題。這就是世界知名的現象學泰斗鄭和烈教授為什麼強調「我們經常對他人使用肢體語言,因此身體就是人際關係中的社交平台(social placement)」的原因。13

我在故我思

作為內在狀態的意識(I7)必須對來自感覺狀態的訊息進行重要的推理。也就是說,意識必須推理「現在『我』所感受到的這種感覺從何而來?」。造成這種感覺的人,是我還是你?現在我的手臂感受到的這種觸感,是我的身體碰觸我的手臂引起的,還是有人碰觸了我的手臂?現在我手裡的東西感覺在動,是我讓這東西動所造成的,還是這東西自己在動?現在我的腳正往上升,是因為我的整條腿在動所造成的,還是我的腳正踩著的地板隆起所造成的?

「現在我感受到的感覺,來自我的內在,還是外在?」,這個問題對於我在規劃行為和預測結果非常重要。當我擺動手腳行走的時候,按照我的意圖行動所帶來的感覺,會和由外在作用造成的感覺混合在一起傳進來。這時,在無數的感覺訊息中持續不斷判斷哪些來自我的行為、哪些來自外在環境,是我在特定環境中活動時非常重要的問題。當生成這類行為或感覺的根源是我的內在狀態時,大腦會將促成因素假定為一個行動主體(Agent),正如前面提過的,這就是自我意識的根源。這就是為什麼名為「我」的自我意識是對動作進行主動推理的必然結果,也是為什麼自我意識最後會出現在內在狀態I7的原因。

識別自己與他人的不同是自我意識的基本要素。然而,目前尚不清楚有關自我識別的訊息在大腦中是如何處理的。儘管如此,自由能原理對於創造自我認知過程的理論架構有很大的幫助。大腦透過貝氏推論處理身體接收到的訊息,從而創造出所謂「我」的認知。對於感覺訊息的機率表現自下而上層層傳遞,在上層進行對各類訊息的整合。

感覺系統向上傳遞的感覺訊息具有「驚奇」訊號的特徵。上層神經系統會通過各種途徑對這些「驚奇」訊息進行自上而下的調整,務求將整個大腦中的預測誤差降至最低。

在這個過程中,對於動作來說,必然會出現對內感受和外感受的區別(包括對外在因素引起的感覺,和因自己行為發生的感覺的區別),然後就形成了充當多層「邊界」的馬可夫覆蓋。於是大腦就設想出一個被「邊界」包圍的中軸或「內部」,這就是自我意識發生的核心過程。這所有過程指向的目標,與其說是為了維持「恆定性」而不斷恢復原狀,不如說是為了實現動態平衡(Allostasis)以利成長發展。

自我意識是自信的成果,代表一個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圖創造出與實際經驗不同的現實。透過「我的行為結果會為我創造另一片天」的推理過程,也構成了「時間厚度」。換句話說,對所謂時間流動的認知,其實是從對意圖與行為相互關係的認知中演繹出來的。從這個角度來看,所謂的意識,可以說是一種對「我的未來」的推理,或是一種對「我的行為結果」的敘事,這個行為結果雖然尚未實現但會按照「我的意圖」實現。

時間厚度的最基本型態,可以在行為中找到。假設對「我伸出手就能摘下那棵樹上的蘋果」的推理是生成自我意識的基本單位,這個推理中包含了對行為的意圖以及根據意圖推理行動的結果,於是就產生了因果關係,這種因果關係也給人時間流動的感覺。人類基本的知覺過程、因果思維、故事敘述、言語表達等全都始於行為推理,為了整合及調整這個過程,才有了意識的產生。而自我意識就是為了成為這種經驗和行動主體才浮現出來的。

總而言之,如果將我們的身體當成是生物學上存在的馬可夫覆蓋,那麼作為認知主體出現的自我意識,就是身體的感覺作用和行為作用產生的結果。也就是說,先有了我的身體,才有了所謂「我」的自我意識誕生。所以弗里斯頓才主張笛卡兒的金句「我思故我在」是錯的,應該說「我在故我思」才對。因為先要有身體和大腦,才會有馬可夫覆蓋,然後內在的敘事(Storytelling),即意識的內在溝通才有可能存在。14

我們的自我意識是由一連串對外界的認知、知覺和行為所組成的。感覺和行為發生當下的我,是經驗自我,因此經驗自我的本質可說是馬可夫覆蓋的感覺狀態和行為狀態。而馬可夫覆蓋所包圍的「內在」,就是作為意識的背景自我所在地。這個位置不會直接受到外界的影響,卻可以觀察感覺狀態和行為狀態。

馬可夫覆蓋使得我和他人、我和環境之間有了區別,那道邊界就成為了架構所謂「我」的自我意識基石。在這道邊界上我們有了對世界的知覺,也產生了面對世界的行為,這就是「意識同時向他人和自我開放」的意思。

痛苦和煩惱也同樣存在於那道邊界,站在邊界上看著外面成了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所以人生皆苦。而冥想就是一種內在溝通訓練,讓我們尋求認識邊界的存在,同時也審視被邊界包圍的內在。當我們望向內在的那一瞬間,邊界也得以擴大。在邊界看著邊界,停留在邊界的那一刻,我們就成為自由的存在,不會被拘束在內部、外部等任何地方。

有意識之處就有自我意識嗎?這看似理所當然的事情,其實要證明或舉證這點不是那麼容易。15不過,前面我們已經探討過,在人類所有經驗中既存在作為經驗主體的經驗自我,也存在覺察經驗自我的背景自我。許多哲學家和腦科學家都提出了在有意識的經驗背後,另有一個基本的自我意識作為背景存在的想法。但是扎哈維(Dan Zahavi)在論及胡塞爾的自我概念時卻主張「前反思的自我意識」(pre-reflective self consciousness)概念,這是比日常的經驗自我更基本、更接近背景自我的概念。胡塞爾將自我分為三種,即原始的純我(pure I)、暴露在他人面前的存在我(personal I)和作為這一切最終基礎的原我(primal I = Ur-Ich),而原我就是存而不論的自我。胡塞爾的純我和存在我相當於扎哈維所說的日常的經驗自我,而原我是「回顧自己之前就已經存在的自我」,也就是認識到「我是我所是」(I am that I am)的主體。這是作為內在溝通主體的背景自我,也是自我意識的根源。

有意識就表示處於清醒狀態,也就是「警覺」狀態。根據湯瑪斯.梅辛革(Thomas Metzinger)的主張,警覺的意識有兩種狀態,一種是「突發性警覺」(phasic alertness),這種警覺通常是受到外界顯著的刺激自下而上(bottom-up)觸發的,只會維持很短的時間。突發性警覺是對外界偶爾發生、難以預測的不規律刺激的反應。這類意識通常是在注意力轉移到新的對象,或自己突然間改變意圖方向的情況下才會出現。

另一種是「持續性警覺」(tonic alertness),這類意識狀態會使得不是受到外界刺激,而是自上而下由內部觸發的警覺狀態維持幾分鐘到幾個小時的時間。持續性警覺會把注意力放在同一刺激上,並讓內在意識在一段時間裡維持相同的狀態。16

背景自我和不二論(non-dualism)17中所提到的「純粹意識」有密切的關係,這其實可以說是持續性警覺的貝氏表達或預測模型的內容。「不二論」認為主觀和客觀從根本上來說沒有什麼差別。雖然這麼說,但它也不是「一元論」。不二論的意思不是指兩者是一體,而是兩個就是兩個,但彼此沒有什麼不同。觀察主體和觀察客體沒有什麼不同,我和宇宙從根本上來說也沒有什麼不同。

梅洛龐蒂的具身(embodiment)哲學也不把人體視為單純的血肉塊(可觀實體),而是主觀與客觀結合的經驗領域。從這個角度來看,具身哲學與不二論可說一脈相通。戴維.玻姆將觀察主體與客體合而為一的全像(wholeness)宇宙觀,也可以說是不二論的物理表現。

立足於不二論的修行傳統是「非二分性覺知」(non-dual awareness:NDA),其核心已經超越了作為日常經驗基礎的主觀、客觀二分法,而是一種透過清空意識內容,力求達到純粹意識狀態的修行法。非二分性覺知也可以說是以「背景自我的覺知」為目標的修行法。從實際以非二分性覺知修行者為對象進行的大腦研究結果來看,可以發現他們和以普通覺知為中心的冥想修行者一樣,大腦中與自我參照過程相關的神經網路(主要是楔前葉和dlPFC)的功能性連結大幅增加。在第十章中會提到的自我參照過程訓練最後一個階段的「觀隔冥想」,其內容就是為了讓大家都能輕易地接近這種非二分性覺知。

馬可夫覆蓋視角下的身心運動

梅辛格認為,「自我」(self)不是存在於這個世界上的實體,沒有人「擁有」自我,也沒有人「曾經是」自我。自我只不過是大腦架構出來的「內在圖像」。然而,自我意識無法體驗到其本身只不過是圖像的假象。我們所謂的「存在」,只是自我意識作為假象出現在我們的意識經驗罷了。那與其說是一個固定的實體,不如說只是一個持續過程,或是一個透明的自我模型的內容。正如前面所探討的一樣,自我意識其本身就是持續性敘事

就像梅辛格所主張的,或許我們所有的經驗都是由虛擬現實中的虛擬自我所造成的。那麼,為什麼人類的大腦會朝著製造自我意識的方向進化呢?雖然梅辛格對於根據大腦功能產生的虛擬現實提出非常具有說服力的論證,但他卻沒有對大腦為什麼會朝著這個方向進化提供正確的答案。對此,我相信應該在「運動」中尋找答案。自我是所有感覺狀態和行為狀態的覺知主體,而其本質就是內在狀態I7。心理肌力訓練的核心,包括內在溝通冥想、自我參照過程等各種傳統冥想修行,可以說都是以I7為重點的訓練。韓國傳統禪修方式「話頭禪」的代表性話頭——「是什麼?」(이뭣고),也是對I7的直接提問,問的就是驅動這個軀體(馬可夫覆蓋)的內在狀態I7究竟是什麼?

內感受是來自自身身體,作為馬可夫覆蓋一部分所傳遞的感覺訊息。如果說視覺、聽覺、觸覺是關於外在環境的訊息,那麼內感受就是關於自己身體狀態的訊息。這些訊息與情緒認知或情緒調節有直接的關係,這就是為什麼專注於內感受的「身心運動」(somatic exercises)在情緒調節訓練上非常有效的原因,這點我們會在後面第八章詳細地介紹。

身心運動注重的是身體發出的本體感覺,而不是外在環境所提供的感覺。一般的身體運動會把焦點放在譬如該怎麼投球才能把球投向自己想要的方向、該怎麼做才能好好舉起沉重的槓鈴等等。但是身心運動注重的則是球握在手裡的感覺,或雙腿站立在地上所傳來的感覺變化。本體感覺訓練與身心運動中代表性的例子包括太極拳、氣功、費登奎斯療法(Feldenkrais Method,一種身心整合重建的教育系統)、亞歷山大技巧(Alexander Technique)等等。其中,太極拳重視「運氣」(掌控氣的流動),無論是否相信有「氣」的存在,這種感受「氣」的訓練就是一種發展內感受的訓練。「氣」不是像視覺或觸覺之類可以看得見或摸得著的感覺,而是像一種可以在體內感受到某種能量流動的感覺。太極拳的整套動作就是集合了調整和運轉「氣」的運氣方法,是一種隨著身體的緩慢動作,注意力不得不集中在身體給予自己的感覺上的運動。從這點來看,太極拳與一般物理性的身體運動有極大的差別,在第九章中會有對此詳細的介紹。

感知自己的狀態和動作,並對此做出反應,這就是邊界與內在之間的溝通。換句話說,就是修行。為了保持靜坐或站立的狀態,邊界和內在就必須不斷地溝通。即使是進行呼吸冥想或步行冥想時,我們都必須更專注於與自己內在的互動,而不是與外在的互動。基於這一點,所有的修行都是一種內在溝通。

在有限的空間裡,外在刺激沒有變化的情況下,獨自重複特定的動作,全神貫注在內感受(太極拳、昆達里尼瑜伽、氣功等),這是非常有效率的內在溝通訓練。基於本體感覺,使用錘鈴(Macebell)或波斯棒鈴(Persian Meels)等特定重量器具的古代擺盪運動,也是一種強大的內在溝通訓練。相反地,與他人一起進行的桌球、足球、籃球等運動的焦點是放在與不斷變化的外在環境相互作用上,而不是放在個人內在溝通上。雖然這類活動不是完全沒有內在溝通訓練的成分,但相對來說還是比較少。透過運動的內在溝通訓練,目的是為了將因預測誤差造成的「驚奇」降到最低,這也是以自由能最小化或預測誤差最小化為導向的動態冥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