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心?它無非是一無色、無形、無物質實體之現象而被心所名言安立4的東西。它與有色、有形、有物質實體的身體不同。身體的意識或身體的感官能體驗物體,但光靠身體本身無法執行此功能。
能明晰地感知物體便是心的定義。心的基本定義是「明晰且能夠感知物體者」。「明晰」並不必然表示心是依據事實來看待某個物體。此處「明晰」只表示明晰地看見物體,不論正確與否。例如,在百貨公司中,某個人可能會在某段距離之外將櫥窗裡的某個假人看成真人,因為假人的形狀和姿勢與真人很相似。某人可能會看著一具假人並想著:「哦,那邊有一個人。」因為假人具有人的形狀,他們會賦予它「人」的名言,然後便相信這個名言。這個假人對他們而言像真人一般,即使實際上那裡並沒有真人,即使那具假人從頭到腳都不是真的。它只是一具假人。那裡並沒有真人。首先人們見到底座,見到人的身體的形狀,因此他們賦予其「人」之名言,並相信此一名言。於是它便以人的形象顯現在他們面前。即使這種顯現並不是真的,對他們的心而言卻是一種明晰的顯相。
另一個例子是患有膽汁疾病的人會將覆蓋著白雪的山看成黃色。雖然顯現為黃色的山並不是真的,但它對有幻覺的心而言卻是明晰顯現的。迷幻藥或其他藥物的影響也很類似。由於藥物的作用,有人會將整片大地看成無數爬行的蟲子。雖然那並不是真的,卻清楚顯現在有幻覺的心之前。
在這裡,心的定義中之「明晰」並不必然表示所見的物體是依事實顯現的。不論此物體是否真實,它都明晰地顯現在心中。
正如沒有物體一類的事物明晰地顯現於身體之上一樣,也沒有此類事物明晰顯現於石頭、樹木及其他物質事物之上。「明晰」必然與感知有關。石頭、樹木及其他物質事物沒有感知能力,沒有任何事物會顯現於它們之中。感知必然與心有關。顯相是心的產物或創造物。身體和其他物質事物只是形式,不具備感知能力。心有感知能力,事物只顯現於心中。
我說過,心的一般定義是「明晰且能夠感知物體」。「明晰」意味著明晰地了知物體,雖然不一定依於事實。一般而言,心清楚地了知物體,無論物體是錯誤地顯現或依事實而呈現。因此,「明晰且能夠感知物體」同時適用於幻覺之心與正常之心。這一定義同時適用於一般有情的心和已擺脫所有幻覺的圓滿覺悟者的心。
心的本性是明晰的光或光明(clear light)。心並無自性存在。表面看來似乎是自性存在的心,其實毫無自性存在。心的存在,是心依其所依而安立的「心」之名言。此一所依不是身體,而是一種無形、無色的現象,它明晰且能夠感知事物。心只是依此現象而被心所安立的名言。心如何存在?心的存在是依此所依,即依此非物質且能清楚感知事物之現象,以及安立其名言之念頭。心即依此所依及念頭而存在。
因此,什麼是心?心無非是依此具有這一本性和功能的特殊現象而由念頭安立的名言。既然心是依此所依而由念頭安立的,所以說心毫無自性存在。這就是心的光明本性。
正是心的光明本性,賦予我們以潛能使我們能如願獲得快樂。正是心的光明本性,給予我們一切希望。它給予我們機會,使我們能從一切問題中徹底解脫出來,從真正的苦及苦因中徹底解脫出來,實證心的光明本性。正是因為心的光明本性,才使我們除了得到日常生活中暫時的祥和、快樂外,還成就究竟的安樂。是它使我們有機會終結無始以來相續不斷的生死輪迴的所有苦痛。是心的光明本性使我們有可能終結無始以來相續不斷的痛苦與生死輪迴。
除了成就自己的解脫與究竟安樂外,我們甚至還可以完全止息微細的障礙,即因執著於實有等煩惱無明而在我們心流中留下的習氣。如此一來,我們的心就會徹底淨化而毫無過失。它會成為遍知心,知曉過去、現在和未來的一切。
因為心的這種光明本性,我們擁有一切希望,能獲得想要的任何快樂。無論無明、瞋怒、貪欲、愛我執或其他煩惱多麼強烈,無論造下的惡業多麼重,這些事情都不是永久性的,所有這些障礙都是暫時的。就像天空的雲霧不是永久性的,不會永遠在那裡。它們是緣起法。因為某些因緣,雲霧得以出現並遮蔽了太陽或月亮,遮蔽了天空。然後,由於其他因緣,如風或眾生的業,雲霧又會消失。
髒衣服也一樣。汙垢是暫時的,不是永久的。因為某些因緣,衣服髒了,之後因為其他因緣,衣服又變乾淨了。由於水和肥皂,汙垢就會消失。
由於某些因緣,鏡子蒙上塵垢,無法照出清楚的影像。但由於其他因緣,塵垢被去除,鏡子又可映照出清楚的影像。一面小鏡子,就可清楚地映照出整座城市的影像。
同樣的,無論無明多麼強烈,造過的惡業多麼深重,如同天空的雲霧、衣物的汙垢或鏡上的塵埃一樣,它們都不是永久性的。我們的心只是暫時被障蔽,因為心的本性不是無明或惡業,也沒有摻雜這些無明或惡業。無論衣服上的汙垢多麼髒,因為其並非本來如此,所以總是可以清洗乾淨。無論鏡上的塵垢多麼厚,它總是可以被清拭乾淨。同樣的,無論我們的無明多麼強烈,造過的惡業多麼重大,因為心並非本來就具有它們,所以總有希望;心總是有潛能脫離這些障礙並徹底淨化。我們的心能夠徹底淨化,解脫一切障礙及一切苦因。
首先,心的究竟本性是光明,心無自性存在。因此,心並未摻雜障礙,未摻雜無明與惡業。其次,了悟我和心的究竟本性,就能根除無明,它是瞋怒、執著及其他一切煩惱的根源。了悟心的究竟本性能止息無明,即執著一實有之心的想法,並止息依此而產生的所有愚癡和一切謬見。之後,便可以止息因愚癡而造下的惡業,以及隨這些愚癡與惡業而來的所有痛苦。
藉由開發心之法門或慈悲心,以及了悟「我」與心之本性的智慧,你甚至能徹底止息心的細微障礙。依此方式,你的心將能完全解脫所有過失,圓滿一切證悟。這樣的心,是圓滿覺悟的心,是佛心。
紐西蘭.奧克蘭
作者自畫像,圖中英文意思為:「生命中沒有比菩提心更好的,我的心滿載喜樂,就連頭髮也飛上雲霄。」 |
4 譯註:「名言安立」一詞,為梭巴仁波切所獨創,該詞被英譯為be merely imputed,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佛學概念,用以說明一切事物之空性。在這裡,「名」意指名稱,「言」意指言說,「安立」意指由於安置得以成立或存在,「名言安立」意指憑藉名稱和言說的安置而得以成立。按梭巴仁波切的看法,萬物諸法皆由心所造,為心所名言安立,意思是說,萬物諸法,是因為人心賦予它以適當的名稱或言說,才得以成立,才成為它所是的那種東西。與此相似的一種西方表述是give a label,即「貼上標籤」,即人心給某物貼上什麼標籤,某物才成為某物。所以,在本書中,上述兩個英文術語,前者我們用東方佛教的術語譯為「名言安立」,但由於本書的文章都是面對西方人的演講,為使西方聽眾瞭解名言安立的含義,所以梭巴仁波切有時又用give a label一詞,對這個詞,我們則譯為「貼上標籤」,但二者蘊涵的意義是一致的。這一點,請讀者留意。